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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通用16篇)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通用16篇)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略)

五、《劳务安排协议》(略)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2

“8.12国际青年日”的主题是青年的社会参与。青年的积极参与对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事实上,青年群体在生活中能够获得参与的机会少之又少甚至是不存在的。在20xx年国际青年日到来之前,北京市大兴区工友中心在救助儿童会的支持下,通过走访企业加强青少年对不同职业的了解,获得潜在的就业机会。

8月8日晚八点在北京市大兴区工友中心进行了一个前期培训的活动,主要是由救助儿童会及工友中心的相关工作者给参与国际青年日去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青少年讲述相关的活动流程及注意事项。

这次培训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救助儿童会的工作人员描述国际青年日的具体活动流程及安排。第二部分是工友中心的相关人员介绍调研的小技巧和模拟练习。通过游戏的方式,使大家在参与的过程中了解到倾听和用心交流的重要性。这次培训一方面了解了青少年的就业需求,另一方面也为他们将要去参观企业做了一个前期铺垫。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3

绿色建筑在国内的发展不尽人意,虽然有相关政策的支持,但由于国内设计人员对绿色建筑的认知有限,尽管明白绿色建筑的含义,但在实际应用仍是力不从心。现阶段国内大多数绿色建筑项目是由绿色建筑咨询顾问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指导设计人员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的。那么如何保证绿色建筑的设计品质,如何在传统设计上优化创新,成为了当前设计师的主要研究工作。

在绿色建筑设计实践中,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绿色建筑设计模式,而随着绿色建筑观念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绿色设计模式也在不断得到验证和更新。其中,整体设计方法是目前发达国家进行可持续设计时公认的设计理念。这种设计方法将设计的着眼点从各自环节的优化提高到建筑的整体系统和项目计划、设计、建造过程的全面优化,各方面参与人员在项目最早期就进行了充分的合作,从而达到了预定的性能目标,同时也没有增加成本。整体设计方法理念的大范围应用是欧美国家可持续建筑得以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传统建筑设计流程的缺失

我国传统的设计模式主要是由建筑、结构、水、暖、电气专业共同完成设计工作,其中建筑专业为主导,其他专业辅助完成。在目前这种绿色建筑设计流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绿色建筑技术与建筑的自然融合。

一些甲方对绿色建筑理念缺乏深入了解,等到了施工图阶段才会考虑聘请绿色建筑咨询工程师,制定绿色建筑技术方案,对设计方案的修改也只能是以打补丁的形式出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技术与建筑的冲突,并且也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同时,绿色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对建筑本体设计有要求,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也同样是绿色建筑设计的关注内容,部分关注点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就需考虑,但因为在项目前期无绿色建筑设计指导人员的介入,此部分因素无法进行合理优化。

很多绿色建筑技术属于综合性技术,需要多专业及相关的技术厂家配合设计,但在传统的建筑设计建造流程中,景观专业及设备厂家介入的时候往往已经是施工图的设计后期。这对于绿色建筑技术的合理设计造成了一定影响。此外,在很多绿色建筑项目中,设计人员对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理解有限,且并未意识到自己在绿色建筑设计中的职责,而是仅仅将绿色建筑咨询顾问的要求放入设计图纸中,缺乏主动设计意识。

优化流程符合设计特点

针对绿色建筑设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现从绿色建筑顾问的角度,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基础,对现有的建筑设计流程进行优化,使其符合绿色建筑设计特点。

绿色建筑设计团队人员更加复杂。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绿色建筑咨询顾问、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厂家等。在不同的设计阶段有不同的人员参与到设计团队中,在充分理解绿色建筑目标的基础上协调一致,确保项目目标的完整实现。

项目设计流程包括前期策划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团队的成员应在各自相应的时间点上参加到设计团队中,绿色建筑咨询顾问应当在最初向甲方介绍绿色建筑设计理念时,也将绿色建筑设计的工作流程向其进行介绍,协助项目负责人及时组建团队开展相应的设计工作。同时,要依据绿色建筑的设计理念和要求,建立绿色建筑设计流程,并给出各个阶段的主要参与者及各阶段形成的绿色建筑设计成果。

相互融合保证品质

当然,绿色建筑设计流程是对现有的设计流程进行的优化,其将绿色建筑咨询顾问的工作流程与传统的建筑设计流程进行了融合。在前期策划阶段,绿色建筑咨询顾问就必须要参与到项目策划中,并向项目甲方宣传绿色建筑理念和设计流程,协助甲方在前期组建设计团队,并召开绿色建筑启动会,向设计团队成员宣传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及绿色建筑的设计流程,介绍团队设计人员各自的职责及其介入设计的阶段,鼓励设计人员积极参与到绿色建筑方案的讨论中,增强建筑设计师对被动技术的利用意识。定期的会议讨论制度保障了设计团队成员的有效沟通,协作项目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设计沟通会及专家研讨会,协调各专业的及时沟通。每个阶段,绿色建筑咨询顾问都要借助模拟软件辅助优化设计。

绿色建筑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使用的创新技术较多,但是只有各项技术与建筑本身的有机融合,才能实现建筑的综合性能效益最大化。绿色建筑设计团队的人员构成也较为复杂,与普通建筑相比,增加了各类咨询公司和相关绿色建筑技术厂家。还要依据项目情况,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提供技术支持。多数绿色建筑技术均涉及多个学科,因此,设计团队中跨学科的协作和交流是各项技术与建筑有机结合的重要保障。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团队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始终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基础,坚持整体设计理念,带领团队所有成员共同推动设计过程循环向前发展。高效的绿色建筑设计模式,可减少技术补丁和设计变更,降低经济成本,保证绿色建筑的设计品质。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4

2月23日,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暨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郭剑彪就本次会议作专门批示,对“”期间全省交通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工作的成就充分肯定,要求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工作要抓住“十三五”全省综合交通建设发展的黄金期,进一步发挥好引领和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破应用研究产业化瓶颈,推动信息化和行业深度融合,拓展行业发展的新空间,为打造浙江交通铁军队伍提供中坚力量,努力为浙江省率先建成交通强省,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厅总工程师李志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杭州市交通运输局、金华市公路局、宁波舟山港集团、省交通工程监管局、舟山跨海大桥等单位就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工作做了典型交流发言,对20xx-20xx年优秀科技项目进行了表彰。厅科教处和省交通信息中心分别总结了20xx年度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工作,并对20xx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李志胜总工指出,加快科技创新和综合交通信息化发展,是落实习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打造全国新标杆、新样本的有力举措,是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传统交通运输转型提质增效、实现投资与产业双轮驱动增长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和交通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从交通运输发展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以求真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严谨的态度、精湛的业务来突破瓶颈、攻克难关,全面推进“十三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工作,为全省实施综合交通运输“5411”发展战略和“1210”交通强省行动发挥支撑引领作用,进而为行业转型升级和交通强省建设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开创新局面,为全省交通强省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李志胜总工就“十三五”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工作做了总体部署,要求全省交通同运输系统围绕行业“十三五”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明确任务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绩效考核。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5

3月10日上午,华侨旅游经济区在民生大厦会议室召开关于春季防疫和预防禽流感工作会议,邀请了七星区朝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张素珺一同参加,经济区管委会主任熊波浪、副主任伍平生、机关相关部门、辖区内的华侨医院、石门派出所、各村委、各所学校、幼儿园、各村卫生室、市场、餐饮、防疫员等企业相关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伍平生副主任首先传达贯彻七星区关于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结合华侨旅游经济区实际情况,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就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加强排查和督导检查、制定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内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统一部署。随后,熊波浪主任做了进一步的要求:要求各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以决战决胜之势打好H7N9疫情防控攻坚战。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要严密监测,全力救治,卫生计生部门要继续加强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加强预检筛查。三是突出重点,联防联控。重点抓好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的整治以及重点人群的防范工作。最后,张素珺所长根据经济区的工作部署情况,希望各级部门层层落实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果断处置相关工作,要加强各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保证相关信息及时收集、传达,保证工作的可控性。

会后,伍平生副主任陪同张素珺所长等一行先后来到辖区才育幼儿园和农贸市场,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联合检查行动,结合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6

近日,黄浦区淮海中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邀请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木偶专业的师生,为200名青少年及儿童安排了一场精彩的皮影戏演出。

演出现场,上海戏校的哥哥姐姐哥哥姐姐们为小朋友们表演了《鹤与龟》、《盗仙草》、《三只猴子》等皮影戏,秦峰老师在风趣幽默地互动中为小朋友们介绍了皮影戏。哥哥姐姐们手把手教小朋友们演皮影。小朋友们格外喜爱。

本次活动由淮海中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主办,上海兴越公共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承办,小朋友们在家长和老师的陪同下聚集一堂,在欢乐中接受了非遗文化的熏陶。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7

上诉人(一审被告):魏某某,女,1x年3月1x日出生,汉族,个体,住xx市**区**办事处**村x3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某,女,1x年x月2x日出生,汉族,住**市**区渤海五路x22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某某,男,1xx3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市**区新华街建行宿舍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x年x月x日做出的()*民二初字第x22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一)、x年x月x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渤海国际广场a1-c房屋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赁期限为x年x月10日起至x年x月x日止。自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房屋一直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并且一审法院也认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某某应当在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该房屋,并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截止到一审法院判决做出的x年x月x日,至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还差x天,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屋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屋的使用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一直在正常经营,并且根据《合同法》第xx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一直在使用收益。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某1xx000元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我国无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任还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始终贯穿着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害填补原则。法律的目的在于弥补因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使法益恢复到未被侵害之前的状态。而法律严格禁止当事人因此而获得法外利益,具体到本案中,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收益该房屋,并且直到现在也未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该房屋,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租赁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而一审判决却对此事实予以不顾,做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

(二)、一审判决曲解法律,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本案中,被上诉人高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与魏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连贯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根源还在于被上诉人高某某的无权转租行为,一审判决不能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假使一审判决正确 ,它也应当在判令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的同时判令被上诉人高某某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这才是公平公正的判决。因为被上诉人高某某并非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也是一审的被告,而一审判决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将原本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明显的是在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结合法院()滨民二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其并未判决被告高某某承担任何责任,可见一审法院偏袒高某某的行为更加明显,不能叫人心服。

二、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因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xx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本案一审的立案时间是在x年的年x月,而做出判决的时间是在x年x月x日,审理期限长达近一年,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x条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而一审判决在x年x月x日做出后,直到x年2月20日才送达给上诉人,整整拖了长达x个月的时间,程序的严重违法,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x3条第四款的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严重的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法律丧失公信力,希望二审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法法定程序,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魏某某

二o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8

4月2日,宝坻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建成深入部分街镇、企业和工程工地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副区长王志林参加。

李建成一行先后察看了大白街道、黄庄镇、八门城镇、林亭口镇、王卜庄镇以及天津宝泉路桥有限公司混合料搅拌站、馨园小区还迁房项目建设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李建成指出,秸秆禁烧是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镇、各部门要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监管和驻守值班,确保焚烧隐患排查处理等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做到疏堵结合,积极推广适合我区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

李建成指出,眼下正是建设工地施工高峰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力度,盯紧扬尘源头,严格落实“五个百分百”、“六个到位”等控尘措施。对混凝土搅拌企业,要加大对喷淋设施、运输车辆、除尘装备的检查力度,确保达到粉尘不上扬的标准。

李建成强调,要继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压实街镇、部门、企业等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促进全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9

4月10日下午,市环境保护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副市长邓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星坪主持会议并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环境保护局主要领导调整和任命的决定:任命苟顶才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免去刘华太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杨星坪副部长指出本次职务任免决定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经过通盘考虑,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慎重研究决定的。苟顶才同志经过多年实践锻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的能力,由苟顶才同志担任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是完全合适的。此次决定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刘华太同志作了离任发言,苟顶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邓斌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市环境保护局近几年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对环保局新领导班子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明政治规矩,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二是要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学习,尽快熟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尽快进入工作;三是保持廉洁本色,严守红线、底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四是抓好几项重点工作。期待在新任局长的带领下,团结奋进,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能再创新功,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0

为进一步开展扶贫对象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5月11日,广安日报社工作人员深入定点帮扶联系村代市镇梨树村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与贫困户“认门结亲”。

调研中,工作人员通过与镇、村干部座谈,了解该村基本情况、产业发展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问题,深入贫困群众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他们的收入来源、致贫原因和期盼解决的问题等,做好贫困家庭的情况记录,建好脱贫帮扶档案,为形成精准的入户调查信息登记和后续帮扶工作提供翔实的资料。下一步,广安日报社将根据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出的实际情况,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亲结对帮扶,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又讯今年以来,前锋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扶贫帮扶工作,并结合市、区两级精准扶贫思路,多次安排干部职工,前往虎城乡洪远村调查摸排,开展帮扶活动。

据了解,洪远村共有贫困农户42户,贫困人口129人。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前锋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干部职工主动与贫困户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与他们结成对子、成为亲戚,积极为他们脱贫致富想方法,并送去慰问金、食用油、尿素、菜苗等物资,缓解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1

档案管理工作是财务工作的重要部分,自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实行村集体经济三资代理起,峡窝镇村组集体“三资”档案资料一直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存放、专人管理。

近日,三资中心代理会计将20xx年各村组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了再次核查、整理,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装订后由村组报账员再次核验并加盖公章。对于20xx年会计档案,由村组报账员与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对接,移交至三资中心档案室,永久封存。截至目前,峡窝镇23个村3个社区20xx年的会计档案已经全部完成再核查及装订,20xx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工作已接近尾声。

据了解,一直以来,三资中心安排专人管理“三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损毁、消失和泄密。同时档案资料的查阅,严格落实只能由村报账员查阅,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的规定,并在每次查阅时由查阅人如实填写查阅登记簿,全力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保密性。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2

2月3日,年后上班第一天,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机关召开节后收心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收拢过节思想,迅速将精力投入到年后工作中去,确保20xx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余出席会议并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癸银,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大渊、张功敏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及时切换模式,紧锣密鼓开展当前工作,讨论全年工作安排,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今年的工作中;要抓紧时间谋划全年工作布局,尽快完善工作计划,同时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要求,干部间要加强沟通,构建和谐机构。

余说,一个单位就像一个家庭,工作氛围很重要,全体机关干部要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做好各方面工作。她强调,全体机关干部要切实提高对人大工作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认识、感情上认同;要加强学习,多角度、多方位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标准,确保岗位履职;要以主题活动为抓手,全面规范机关管理,加强党的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20xx年,大家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共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3

诉人:陈某,男,汉族,19xx年4月5日生,栾城县xx村人。

被上诉人:董某(又名董国辉),男,汉族,19xx年7月11日生,灵寿县xx村人。

被上诉人:孙某,女,汉族,19xx年7月4日生,住址同上,系董某之妻。

上诉人不服灵寿县人民法院()灵民一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偿还上诉人借款和欠款366797元及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法院以因合伙期间对合伙现金财产、债权、债务尚未最后结账,应予合伙清算,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之名,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上诉人对此判决理由和逻辑,倍感惊讶和愤怒:对诉争双方皆无异议的借款、欠款、还款事实,审判委员会的经验丰富的法官们,竟然集体失明视而不见,却以在《民法通则》上根本不存在的合伙未清算的理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无视事实,歪曲法律规定,合法伤害原告。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应予改判,不应发回重审,理由如下:

一、诉争双方对五份借据和欠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法庭应予认定被上诉人应偿还上诉人借款及欠款本金数额为366797元,利息依据约定或法定偿还。

1、被上诉人借款欠款及还款分别为:

被上诉人借款欠款5笔总计为686797元:

(1)x年12月1日借款25万元,月息8厘。

(2)、x年12月18日借款10万元

(3)xx年3月10日借款20万元,月息8厘

(4)、xx年6月26日欠款121497元

(5)x年6月30日借款15300元,月息1分。

被上诉人还款总计为320xx0元:

(1)、xx年4月26日至xx年6月13日被上诉人分8笔偿还20万元购车借款共计8万元,xx年9月3日偿还20万元购车借款本金12万元和利息19500元,将xx年3月10日20万元借款本息清偿完毕。

(2)、xx年4月20日偿还xx年12月1日25万元借款中的4万元。

(3)、x年12月28日偿还10万元借款中的6万元。

(4)、xx年8月25日偿还20xx0元。

所以被上诉人合计应偿还上诉人本金367297元。

2、根据借款时约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25万元借款利息为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4月20日为35267元 。自x年4月20日按21万元本金月息8厘的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2)、xx年12月18日借款10万元扣除xx年12月28日还款6万元,xx年8月25日偿还20xx0元,余款20xx0元应自x年8月25日上诉人起诉日始算利息,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3)、xx年6月26日欠款121497元,应自x年8月25日原告起诉日始算利息,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4)x年6月30日借款15300元,月息1分,应自x年6月30日按15300元本金月息一分的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个人借款欠款纠纷与合伙纠纷反映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并无实质联系。以合伙未清算未终止的理由驳回上诉人诉请,违反法律规定,实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非常不公正!

xx年3月四合伙人开始到山西宁武矿经营,到xx年6月26日经结算结清了账目,将合伙欠原告的债务结算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出具121497元欠款条。此笔欠款与合伙有一定关系,但并没有约定必须合伙终止后偿还上诉人,所以被上诉人应当偿还上诉人。

其余几笔被上诉人以各种名义向上诉人的借款,虽然是在合伙期间发生,但被上诉人并没有证据证明系合伙债务,借款与合伙有什么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被上诉人借款用于买房、买车、或作为合伙出资与否,都不能否认借款这一事实。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反映不同的法律关系,被告试图将个人借款欠款混淆为合伙借款欠款,但其主张无相关证据支持,并且与董某的还款表现背道而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因此,既然被上诉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欠款系四位合伙人委托被上诉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被上诉人客观上又偿还过上诉人借款,审判委员会凭什么认定诉争双方的借款欠款纠纷与合伙纠纷存在牵连呢。上诉人与另外合伙人张某的借款诉讼中,张国芹的辩解与被上诉人相同,为什么同样同样的情况,同样的事实,诉张某案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诉被上诉人案却是驳回呢?

三、对于被上诉人反诉上诉人偿还92703元的反诉请求,被上诉人提交xx年4月20日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归还上诉人480000元款项。原审和发回重审程序中,上诉人当庭提交x年4月20日“阜平郑某偿还张某20万元款项已还清”的证据,可以证明被上诉人的证据是将xx年4月20日的证明予以裁剪后伪造形成,所以其证据不能认定。一审判决竟然说上诉人没有提交,对上诉人权利的践踏和欺凌,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综上所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借款欠款纯属民间借贷行为,被上诉人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借款系合伙债务。简单的借款还款纠纷,灵寿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法官们竟然集体错判。上诉人面对灵寿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的集体研究决定,结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追索执行款案件同样的“审判委员会的集体研究决定”的判决命运,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不能不对灵寿法院公平审理上诉人的案件深表怀疑,不能不对灵寿法院的司法公正丧失信心。因此上诉人坚决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错判予以改判,而不应予以发回重审,徒增上诉人诉累和愤怒!!!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年12月27日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4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这一学期,老师们努力工作,默默奉献,同学们认真学习,师生共同进步,师生共同成长。我为老师们、同学们感到高兴,学校因我们的努力而充满活力,我们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谱写着xx小学的辉煌篇章——

一年级的小朋友,经过一年的学习,能够适应小学的学习与生活,提高了自理能力;六年级的同学,在磨练中成长,为大家树立了榜样。更值得一提的是,同学们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有了良好的发展,懂得了孝敬长辈,懂得了助人为乐。

本学期有很多学生表现出色,在此特别提出表扬(期末考试前五名,三好学生,优秀督导队员,优秀班干部,各类优秀学生)

马上就要放假了,学校希望同学们在假期做到:

1、认真完成暑假作业——定时定量完成,不要一个星期就做完了,或者等到快开学了才赶着做。除暑假作业外,还应保质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特别是古诗词背诵。经研究表明,小学生背诵古诗词是完全必要的。根据人记忆的特点,小学阶段是无意识记忆的最佳阶段,且保持时间长,不容易遗忘。所以同学们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不要因贪玩而掉队——等到开学才发现自己背得最少,那就来不及了。

2、不进网吧;不在池塘边玩耍,更不要在野外游泳;

3、出去玩要征得家长的同意;

秋季开学报名时间为:一年级新生是8月25日至8月31日;二至六年级是8月30日、31日。请同学们在报名时带上暑假作业及老师布置的相关作业。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学校的发展蓝图我们一起描绘。作为xx小学的学子,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以自己优异的成绩为学校增光添彩,共同打造学校的办学品牌。

希望同学们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记住自己是xx小学的学生,每个动作或语言都要体现xx小学学生的文明礼仪,尤其在假期里,我们更不能忘记我们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时刻铭记入队时的誓言,时刻铭记用自己的行动来体现一个xx小学学子的形象。

在假期里,我们要自觉学习,多读书,读好书,高质量完成作业,多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并积极锻炼身体,下学期,我们又将一起重新启航。

最后,祝愿老师们、同学们过一个充实、愉快的暑假!

作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跨世纪的一代新人,祖国和未来寄希望于你们。希望你们在暑假里,多读一点课外书籍、多学一点科技常识、多掌握一种新的本领、多做一件好事,振奋精神、积极向上,不断地充实自己,争做新世纪浪潮中的朵朵浪花,滚滚向前,熠熠生辉! 最后,再次祝大家暑假快乐,天天快乐!

谢谢大家!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5

一、大会策划

1.与会人员与单位

本公司领导,行业协会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媒体,供应商及客户代表,本公司会务人员。

落实名单,确定人数。

2.时间〈日程〉、地点

根据会议日程、内容需要确定时间,根据规模确定场地。

3.会议主题与内容

确定主题一即主要目标,及具体内容:如,是否发放资料,公司业绩宣传,经营及产品推介,优秀组合、人员表彰等。

是否安排吃、注行、游览考察及纪念品等。

4.拟订会议日程

会议程序。

5.经费预算

场地、伙食、车辆、旅游、纪念品、服务人员加班、宣传等支出项目分列。

6.组织机构

成立筹备小组,明确人员、分工:领导〈公司副职〉、会议主持人、会场服务、接送站、联系媒体及各有关单位、吃住游、车辆等。

形成策划方案报公司审批,建立筹备机构后开展工作,发出会议邀请函〈要回执以落实人数〉,落实人员、经费,联系政府、媒体,落实场地、设备,准备资料、纪念品。

二、大会日程

1.到会人签到,发会议资料。

2.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会议主题,表示欢迎,公司领导讲话。

3.供应商客户代表发言。

4.受表彰者发言。

5.政府领导讲话。

6.到会人员合影。

7.安排具体业务活动〈如,对口部门业务洽谈、交流〉。

8.宴请。

9.如有可能,安排一些轻松的联谊活动。

会尝设备〈音响等〉、媒体、领导等事项需有备份方案,如,原落实场地有变、拟讲话领导未到等,如何处理。

一定规模的活动,难以面面俱到,细节均完美,故抓好重点即算成功:如,日期不改,主题不变,人员大部到位,日程按步骤进行。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篇16

4月6日下午,新化县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县委副书记周海强主持会议,县领导李笃成、李劲柳、段绍斌、曾欣华、刘晓英、李典芝、彭盛、陈永松等出席会议,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县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旨在提高全县处非办系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丰富处非知识,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系,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整体环境,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笃成就目前新化县打非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同时分析了下一阶段要面对的新问题和新形势。周海强强调打非工作的重大社会意义,要求各部门、工作组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衔接把打非工作当成自己的“分内事”。随后县打处非办相关负责同志,就民间融资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流程、债权人代表、债委会人员选举工作、资产评估、处置工作等业务进行授课。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打非工作人员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职能部门全面深入地了解了非法集资的形式、特点,特别是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防范和处置能力,为新化县深入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