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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通用18篇)

通知2.57W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观念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20xx年9月26日—9月29日,各单位具体培训时间详见附件。

2、培训地点:办公大楼二楼报告厅。

3、培训内容: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及防火防盗常识。

4、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公司高级主管及一级主管除外)。

二、相关要求

1、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需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跟踪本单位员工的培训工作,保证参训率100%,并负责本单位参训情况的统计工作。

2、参训员工须自行携带笔记本和笔,培训结束当场考试。

3、培训期间须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严禁吸烟。

4、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迟到者一律不得参加当场培训和考试。

特此通知

公司保卫处

20xx年9月20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2

为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进行20xx年下半年劳动安全及生产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人员

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在职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劳务用工)。

二、培训方式

各车间以日常学习的方式。

三、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20xx年7月7日---7月24日

考试时间:20xx年7月25日---7月30日

四、培训参考资料

《铁路劳动安全》(中国铁道出版社)、《刑法》、《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机务系统劳动安全控制措施》(内集铁机【20xx】62号)摘录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具体培训内容见下方基础培训资料,考试内容见下方职教资料。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3

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使新生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大学生活,同时,为打造以“法治梦想·法治中国”为核心的学校特色校园文化,实现文化育人的目标,现决定面向全体20xx级新生举办法治主题教育培训讲座。

讲座主题:当爱情遇见法律

主讲人: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寨华副教授

南京财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崔伟

时间:20xx年10月22日18:00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世界之窗

主办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承办单位: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请感兴趣的同学准时参加。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4

各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我局决定于20xx年10月18日(星期二)召开20xx年深圳市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福田区侨城东路20xx号)

三、参加人员

(一) 全市经营植介入和无菌医疗器械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代表,欢迎其他经营企业报名参加;

(二)全市各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代表;

(三)市局医疗器械流通处,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监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主要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解读和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时派员参加,10月18日下午14时开始签到,14时30分准时开始培训。

(二)请各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将参加人员回执(附件)于20xx年10月14日(星期五)12:00前传真至83070758,联系人:胡甜,电话:;也可以通过我市医疗器械监管QQ群直接报名(经营环节群号:193274354,使用环节群号:486551898)。

特此通知。

附件:20xx年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参加人员回执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5

消防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商户都重视了,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为了让普罗旺世的居民和商户朋友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中秋与国庆假期,在对业主朋友消防培训的基础上,社区民警李敏将联合珠江物业对普罗旺世小区所有商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具体时间和安排如下:

9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珠江物业二、三、五期物业2楼会议室召开普罗旺世消防安全培训会,要求一、二、三、五期所有商铺负责人参加。

9月22日下午2点30分在珠江物业二、三、五期物业2楼会议室召开普罗旺世消防安全培训会,要求四、六期所有商铺负责人参加。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6

各设区市民防局(人防办),昆山、泰兴、沭阳县民防局(人防办),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落实《X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1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提高我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素质,省民防局决定X年继续开展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现就业务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X年2月20日—3月12日。

第二批:X年5月20日—6月9日。

第三批:X年10月9日—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民防考务系统()网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务工作

(一)X年度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共设置3轮,时间分别在3月、6月、11月;

(二)考试设置2个专业: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应考人员可根据需要报考其中一项;

(三)通过业务考试的人员,发放盖有X省民防局印章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各民防局(人防办)请将此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市辖区内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考务工作联系人:祝伟,联系电话:。

X省民防局

X年2月17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7

各县、区及市开发区,全市相关守合同重信用会员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扬诚实守信的经营风尚,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市工商局决定召开20xx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下简称“重守”企业)信用管理知识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营造氛围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迅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深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信用建设,主动融入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广泛形成争创诚信企业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觉履行企业职责。

二、培训对象

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洋河新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合同监管职能科室合同工作负责人,20xx年度新申报及复查的市级“重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市政府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相关要求(市信用办主讲);

2.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相关知识(市工商局个企处主讲);

3.企业申报复查及日常信用管理相关知识(市工商局市合处主讲);

4.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建设相关知识(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主讲);

5.企业信用评估相关知识(宿迁市信用评估事务所主讲)

四、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8日,全天,上午9时会议正式开始。

五、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4楼第一报告厅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参加培训企业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并留有记录;

2.参会企业自行打印《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复查)空白表》带至会场;

3.沭阳、泗阳、泗洪县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本辖区参会企业到会,并负责交通车辆。市区企业自行前往市委党校。

4.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及人员名单上报市工商局市合处。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8

同仁:

兹定于X年X月X日举行X培训。为此,我们荣幸地邀请您参加本次培训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授课形式、培训目的。

2、您课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物品清单。

3、培训时需携带的材料和物品清单。

4、食宿问题说明(如果是外训且培训时间不止一天就必须说明住宿问题)。

5、停车位说明(是否有足够的停车位,自费还是免费)。

6、签到时间:X年X月X日,时分。

7、结束时间:X年X月X日,时分。

8、培训地点:路号X楼X室。

9、本次培训项目负责人:;

10、请您届时准时出席,我们将热忱地恭候您的光临。

人力资源部

X年X月X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9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市卫生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二、培训地点

市卫生大楼3楼1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二)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教所全体干部职工(值班人员除外)。

四、培训内容

(一)消防基础知识;

(二)防火专题知识;

(三)灭火专题知识;

(四)逃生专题知识。

五、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市卫生局安全办请假并说明原因;

(二)各单位、各科室应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冬季防火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0

全市各单位:

今年是《档案法》颁布25周年,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增强档案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档案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柳州市档案局拟与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一期档案业务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将邀请自治区档案局专家及大学教授来柳授课,是档案人员难得的一次学习机会,集中理论学习后,将组织大家考察江西革命老区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时间

20xx年7月23日-7月27日。

二、培训内容

档案法律法规、机关、企事业档案整理要求及规范、档案现代化管理。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专兼职档案人员。

四、学习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一次性交纳学费、考试费、证件费、教材资料费、考察费等约2700元。

五、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即可报名,并将回执单填好,于7月10日前交到市档案局法规科或电话报名。外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柳州市档案局

20xx年6月27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1

一、培训背景

客户投诉管理是企业客户关系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帮助各类组织更好的处理客户投诉,我协会联合国内知名机构,开发出投诉管理培训课程,旨在为各行业应对客户投诉提供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技巧,使企业通过持续改进,增进顾客满意,提高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学员经培训合格后,可获得投诉管理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资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目标

1、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投诉管理规范

2、掌握易操作的投诉处理方法和技巧

3、帮助企业搭建投诉管理体制

4、学会危机的识别和企业风险的管理

三、培训内容

1、转变理念——深刻领会抱怨是企业与顾客沟通的桥梁;

2、投诉管理与企业文化、企业目标之间的关系;

3、国家标准GB/T19012详解,顾客投诉处理体制的建立、运行、保持和改进;

4、引发客户投诉的落差分析,降低投诉门槛的好处;

5、客户投诉过程中沟通顺畅,快速恰当反应的重要性;

6、投诉顾客的心理分析,如何管理投诉者的期望值;

7、损害赔偿的理赔原则,投诉处理中的媒体应对;

8、投诉管理中监督数据的分析及处理;

9、重大投诉中应急管理的要求;

10、投诉管理中顾客满意度数据的利用和改进;

11、如何打造“欢迎建设性抱怨”的企业文化;

12、交流、咨询、答疑。

四、培训讲师

刘炜:中国投诉处理协会理事,中国标准化管理研究院高级培训师,企业维权专家,风险管理师,投诉管理及顾客满意度测评专家。

五、时间地点

第121期20xx年03月05日—03月07日杭州(05日报到)

六、参加对象

负责客服、售后服务、投诉管理、质量标准化等工作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七、报名事宜

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共计1800元/人。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者请尽早按要求填好《报名回执表》并传真至协会培训中心,也可登陆协会网站进行在线报名,中心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培训班相关事宜,并提前5天向您函发正式报到通知。集体报名可享受一定的优惠,详情请致电会务组。

中国投诉处理协会

二零xx年二月十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2

各会员单位:

为帮助证券经营机构推进经纪业务转型,交流实践经验,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中国证券业协会与甘券期货业协会定于x6年10月30日联合举办“甘肃辖区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财富管理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甘肃辖区证券经营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安排

1、北美财富管理特征(含案例分析)

2、中国财富管理与高净值客户现状(含案例分析)

3、KYC了解你的客户之五大基本工具(含情景演练、案例分析)

4、财富管理之七步销售流程(含情景演练、案例分析)

5、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含案例分析)

三、培训师资

证券潮州潮枫路营业部总经理胡先生。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x6年10月30日(1天)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万达文华酒店

五、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学习。

(二)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6学时将记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

六、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甘券期货业协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证券业协会

甘券期货业协会

x6年10月21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3

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x年度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会计制度、会计业务知识,资产软件使用。

二、培训对象: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及直属学校总账会计、现金会计、分户会计。

三、培训时间:x年8月16日,时间一天。

四、培训地点:第二中学报告厅。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月16日上午8:50前报到,不得缺席、迟到。

xx市教育局

、8、8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4

有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实施x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在线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前几年各单位人员选择课程学习情况,经研究,x年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教师在线”开设门培训课程供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在线学习(见附本校在线学习主页“课程列表”)。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与学习:本校教职工均可使用校园网络注册学习。未注册人员首先登陆“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点击“课程列表”选课报名(可选多门),然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已经报名课程,【进入培训】后按照课程要求进行学习。选择指定的课程学习,培训费已由学校统一支付,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培训对象:本校所有承担与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教师、教辅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中x年新进校的青年除自行选择相关课程学习外,还须参加指定的必修课程的学习(见附表备注栏),要求本年度内完成x门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课程结业证书,作为青年教师培养期教学合格认证必备条件。

三、培训方式:注册后,采取网络培训的形式,地点不限,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自主学习视频课程,观看教学录像、辅以在线沙龙交流研讨,提交作业等。具体的操作流程登录学习网站进一步了解。

四、培训时间:即日起至x年x月xx日止。

五、培训要求:课程学习后,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根据参训人员在线学习、讨论交流及提交作业等培训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结业证书,参加学习人员可以根据本人学习的学分情况,按学分选择课时打印结业证书,并将结业培训证书截图或下载后,上传到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意保存电子证书,以便日后查用),上传到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可作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由本校人事处和省人社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确认继续教育学习学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切实做好网上培训指导、管理工作。根据培训课程安排,结合教学及管理工作实际,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听课,并督促参加培训人员按时、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确保教师网络课程培训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x年x月xx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5

为了使新员工能更快、更清楚地了解公司的概况、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增强新员工的自信心和工作意识,使其尽快投入到工作和融入企业文化。

为此,行政人事部定于20xx年11月18日下午(星期二)举办新入职员工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课程内容及安排负责部门培训地点

11月18日14:00—14:10签到集团行政人事部、物业公司行政管理部集团公司一号会议室

14:10—14:20宣读欢迎词

14:20—15:00破冰游戏

15:00—16:00公司概况简介

16:00—16:05休息

16:05—16:30公司制度学习(行政方面)

16:30—17:00与丽景共成长(沟通无限小游戏)

请新员工所在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以保证新员工能及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学员自备笔记薄、笔及《员工手册》,并准时出席,如因工作关系确实不能参加者,请以书面形式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行政人事部请假方可。

行政人事部

X年XX月XX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6

各市属印刷企业: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和《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渝文委发〔20xx〕119号)等有关规定,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须参加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方能经营印刷业务。为提高印刷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我委定于20xx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举办“20xx年度全市印刷企业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报到:20xx年12月6日早上9:00—10:45;11:00正式上课

培训: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7日

二、培训地点

秀泉映月温泉花园酒店(重庆市巴南区东泉镇正街102号,联系电话:023—66459838)

三、培训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市属印刷企业各派1名负责人参与培训。

四、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将进行现场闭卷考试,成绩连同参训情况将纳入印刷企业本年度年检审核内容,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二)培训期间严格考勤纪律,各企业参训人员须提前安排工作,避免缺勤缺考。

(三) 本次培训委托重庆市印刷协会承办,各印刷企业请将参训人员名单于20xx年12月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

(四)本次培训免培训费,食宿自理,详见市印协通知。

联系人:韩烈俊 韦会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7

全体职工:

为切实落实市军休办“消防平安三号行动”精神,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消防意识,提高处理初期火灾的能力,现邀请防火中心老师为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灭火器使用培训。

一、培训时间:20xx年9月**日(本周三)上午09:30

二、培训地点:消防知识培训:综合楼三层多功能厅灭火器使用培训:东广场

三、参加人员:全体在岗职工(含临时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无特殊情况,在岗职工必须参加培训;

2、培训会场,请大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3、消防知识培训后,集体前往东广场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行保科

20xx年9月11日

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 篇1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关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我院定于20xx年6月-19日举办1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厅(局、委、办)及市、县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解读及实施要求;

2、《食品安全法》与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衔接与协调;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19日,**日报到。

地点: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部党校)。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收费及证书

培训及食宿费2200元/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可以采取现金、刷卡或汇款缴费,汇款务必备注刘怀查收。

六、报名联系方式

参训人员请于6月10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并与报到当日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B座前台报到。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20xx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