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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通知2.55W

为了保证酷暑期间中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在工作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发布通知。

物业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物业公司防暑降温通知一

尊敬的业主(住户):

大家好!近期多地为高温酷暑天气,物业服务中心在此提示各位住户做好的防暑降温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高温天气下火灾事故也较容易发生,请常对家中煤气、电路进行检查,物业也将加强对楼道内的巡视。

具体防患内容如下:

1.夏季来临,请各位业主在日常用电时注意使用安全,避免因超负荷用电带来安全隐患;

2.近期多地电视台报道了由于夏季电瓶车充电时间过长、线路自燃或机动车辆自燃导致火灾发生。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服务中心建议您合理控制充电时间并对车辆线路进行检修、切勿私拉电线在楼道内充电,以免给您及他人带来生命安全或财产损失;

3.如您在高温天气内进行户外活动,服务中心也在此提示您带好防暑降温用品,避免中暑情况的发生;

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物业将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排查电动车放置在楼道、单元门内充电情况,并集中进行清理;

2.安排值班秩序维护员加强对集中电动车充电区域的巡逻,以不低于次/2小时进行巡逻;

3.安排值班秩序维护员加强对地库等集中停车区域的巡逻,尤其针对“老、旧”车辆的巡视;

4.在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设置灭火器不低于2具,必要时防止防火沙袋,检查地库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感谢您的配合!祝身体健康

XX东一号新城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7月11日

物业公司防暑降温通知二

各区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运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府办明电[20xx]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尤其要加强对在基层一线、室外工作的执法执勤人员、作业人员的关心。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订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业高温期间生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紧急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高温中暑等应急预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同时,要强化火灾、触电事故防范,加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认真做好汛期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17号)相关规定;要严格控制和尽量避免安排夜间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当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施工扰民;要切实做好工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在高温季节应当提供必要的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工地防火和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防护缺陷。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巡视,注意用电安全,尽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落实物业室外作业现场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实施轮换作业,适当减轻劳动强度;要提示业主、物业使用人注意用电安全,防暑降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强气源监测和调度,在确保供应的同时,加强重点燃气设施和部位的巡检、维保工作,确保高温条件下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稳定。要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慰问,做好防暑降温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高温环境紧急抢修工作,严格遵守高温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管,做好应急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工地、燃气设施设备、物业小区等方面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易发生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建管、房管等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突发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