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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参考范文:关于规范某某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范例

通告1.81W

通告参考范文:关于规范某某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范例

通告参考范文:关于规范某某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范例

各单位、居民、外来客商、司乘人员

春节将至、 为保障道路畅通,改善场镇居民生活,营造清洁优美的场镇环境,《根据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镇政府决定对大鹏场镇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进行规范性管理,现予通告,请各相关人员共同遵守。

1、为确保街面、道路畅通,凡有门市(含租用)的经营业主必须做到座商归店,零星摊点必须上路沿经营,不得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严禁板板车、推车、机动车辆在主公路上设置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2、场镇人行道、主公路等地方,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不得随意堆放任何东西。二、三轮摩托车停靠在场镇划定的区域,均不得在主公路和主要路口处停放。

3 、沿街单位应将门前车辆停放管理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内,按规定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院内有停车条件的,必须在院内设置停车场。

4、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阻碍交通的,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