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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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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精选17篇)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

各学校(幼儿园):

7月1日下午,市领导孙建国同志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专题会议,就创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好责任区建设,即12所城区主要学校及周边环境维护;二要向面上延伸,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三要创造性、主动性地开展工作。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维护,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既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又是上级安排的政治任务。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这项任务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压实责任,严格标准,抓好落实。要广泛发动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工作合力,一起投身到“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教育,培养良好习惯

各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师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创新教育方式,疏堵结合,对于“小饭桌”等家长刚性需求明显的场所,除了建议家长尽量不要选择外,还可以引导家长选择正规经营场所、家长联合督促商家改进服务等方式,尽可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家校联合,共同引导学生自觉拒绝非法经营场所、摊点诱惑,培养文明健康的兴趣爱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强化监督,建立举报机制

一是各学校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小饭桌”、歌舞厅、网吧、商店等场所的监督,确保周边环境“治安良好、卫生整洁、文明和谐”。二是各学校要建立举报制度,一旦发现校园周围200米以内有非法经营场所、摊点,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将情况当日及时反映给市教体局。举报电话:文化市场执法大队,2210647;食安办,2211322;卫生监督所,2801071;市教体局,2212113。三是各学校要严格按照6月27日《校园安保及周边秩序检查方案》要求,做好校园安保及周边秩序联合检查工作。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20xx年7月5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2

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学校幼儿园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操场及其它设施,不得干扰和阻挠学校工程建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堵校门及校园周边道路,妨碍学校幼儿园正常交通秩序;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练习驾驶。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附近制造噪音,不得污染校园环境和饮用水源。

五、严禁在校园内聚众闹事、酗酒、赌博、涉毒、吸烟。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禁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师生和非法限制师生人身自由。

七、严禁在校园门口和校园内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钱纸、燃放鞭炮、乱拉横幅、散发传单。

八、严禁在校门周边50米内或进入校园摆摊设点、流动叫卖;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内违规开设网吧、电游室、棋牌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九、严禁在校园及其周边翻印、出售、传抄、传阅淫秽书刊、图片以及播放、播映、收听、收看反动的录音、录像制品或广播、电视;严禁在校园及其周边从事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十、严禁在校园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严禁谎报险情、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校园秩序;严禁在校园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及图片、视频。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惩处。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2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3

为进一步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健康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的稳定和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xx〕7号)文件精神,禁止在校内饲养家畜家禽等;养犬应遵守《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于近期再次进行校园环境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校园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畜家禽;

二、严禁在校园绿化区域和其它公共场地开垦土地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

三、饲养的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四、饲养家畜家禽和在校园绿化区域和其它公共场地开垦土地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的教职工,务必于20xx年6月10日前自行清理。

五、请学校各院、系、部、处、中心广泛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学校环境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安全的校园环境。

自20xx年6月11日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联合学校对上述行为进行清理,若违反相关条例和规定,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重庆医科大学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4

失物招领通告

今于工地现场13楼捡拾到银行卡一张,请遗失银行卡的人员至荣德三楼项目部办公室,联系蒋伟取回。联系电话:。

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峨眉山国际大酒店改建工程项目部

2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5

各科室、各班级:

为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学校,美化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就专项整治卫生死角,预防白色污染,禁止乱丢乱扔垃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月学校定为“卫生行为习惯规范月”,各班要组织相关的主题班会,进行学生大讨论,剖析每位同学自身存在的不良卫生习惯,写出自我反思。

2、各班主任要亲找,加强督察落实,坚持每天检查本班卫生打扫情况。

3、各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禁止乱倒脏水、乱丢乱扔。严禁将垃圾通过窗户扔到楼外,培养每一名学生养成不乱扔垃圾,发现垃圾随手捡起的良好卫生习惯。

4、学生会不定时进行全面督察,特别在健身器材所在水泥区域、教学楼后花园、办公楼前花坛及水泥路面、学校主干道等区域内,发现有乱扔乱丢垃圾的同学将全校通报,班级、寝室、清洁区卫生评比将直接给以卫生扣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各科室、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活动的长效性。望全校师生团结协作,共同净化美化校园,创建绿色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

学生会卫生部

年9月10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6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四次会议安保工作的需要,定于20xx年12月9日举行安保工作预演,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对市区部分区域和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从12月9日18时开始至预演结束。

二、届时将对下列区域和道路分时段实施双向临时交通管制:

1、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含)及以内的道路和区域。过往车辆和行人可沿中州大道、金水东路、黄河东路、龙湖外环南路、农业东路等道路绕行。

2、机场迎宾大道(贵宾通道至机场高速收费站入口)、中州大道(北四环至郑汴路)、迎宾路(中州大道至黄河迎宾馆)、金水东路、(京港澳高速至中州大道)、金水路(中州大道金水立交至紫荆山立交立交)、黄河东路(中州大道黄河立交至九如路)、众意路(龙湖外环南路至商务内环路)、黄河南路(正光路至商鼎路)、农业南路(正光街至商鼎路)、东风南路(正光街至榆林北街)、商鼎路(东风南路至黄河南路)等道路和路段。经过以上道路和路段的车辆和行人,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时,可以提前就近选择其它道路绕行。

3、黄河南路(含)以东、正光路(含)以南、中兴路(不含)以西、商鼎路(含)以北区域。过往车辆和行人可以沿中州大道、熊儿河路、平安大道、107国道辅道、商都路等道路绕行。

4、文化北路(含)以东、北四环(不含)以南、香山路(含)以西、开元路(不含)以北区域。过往车辆和行人可以沿清华园路、英才街、花园北路等道路绕行。

三、根据预演工作实际情况,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事先做好出行安排,提前选择好出行路线,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自觉服从执勤人员指挥疏导。

因交通管制给出行带来的不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7

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旅游示范区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县城规划区内(“三河”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生活、建筑垃圾,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河道、湿地、林地、渠道、滩涂、道路两侧和规划区内的闲置土地上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房屋业主在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应交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收集或自行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严禁擅自任意处置。

三、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撒漏、随意倾倒。

四、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我单位将通过日常巡查、监控调取等方式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管,并进行源头追溯查询。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举报乱倾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凡举报人能确切提供在县城规划区(三河)内乱倾乱倒生活、建筑垃圾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车辆牌号,出具照片的,经查实处理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8553xx9、85518

特此通告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6月28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8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本站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本站提供!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ο**年三月十四日

相关知识

一、通告的含义和特点

(一)通告的含义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把通告的功能定义为:

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党的机关公文中没有通告这一文体。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

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

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 。

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

(二)通告的特点

1.法规性

通告常用来颁布地方性的法规,这些法规一经颁布,特定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和民众都必须遵守、执行。例如,《××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无线电通信秩序的通告》,对有关事宜作了八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为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作了五条规定。

2.周知性

通告的内容,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或特定的人群普遍知晓,以使他们了解有关政策法令,遵守某些规定事项,共同维护社会公务管理秩序。

3.实务性

所有的公文都是实用文,从根本性质上说都应该是务实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有的公文只是告知某事,或者宣传某些思想、政策,并不指向具体事务。通告则是一种直接指向某项事务的文种,务实性比较突出。

4.行业性

不少通告都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如税务局关于征税的通告,机动车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年度检验的通告,银行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通告,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检查的通告等等,都是针对其所负责的那一部分的业务或技术事务发出的通告。因此,通告行文中要时常引用本行业的法规、规章,也免不了使用本行业的术语、行话。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9

为了更好的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决定现安排以下人员工作岗位调动。 调到营销中心外销部,任外销业务员,兼职报关商检工作;调到规划发展部,任项目申报主管,兼职总部行政的部分工作;调到营销中心商务部,任客服主管,兼职总部行政的部分工作;调到商务部, 负责任产品推广与策划工作。

请以上人员于23日到新岗位报的,同时,厂区办公楼202室作为营销中心办公室,请相关部门按照厂区行政部下达的调整办公区域通知即可执行。

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0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高温时期内安全生产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给予一线作业人员特别的关心,并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应急预案,完善、落实责任制。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使员工掌握高温时期的卫生防疫知识和中暑急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高温时期生产的安全和员工身体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合理调整高温时期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当室外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3.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与高温津贴的发放。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的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饮用品(如:开水、凉茶、矿泉水等),并确保按质按量,发放到位,禁止以现金或各类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实物发放。20xx年6-9月份公司机关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100/月,分公司、项目部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200/月。

4.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电、供水,通过有效方式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饮食以及居住环境,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洗浴条件,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职工,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

特别是增强作业区和生活区通风和降温的条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防雷击,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1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无违建街道、村”创建,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区控违拆违办下达给我街道拆违任务17.28万平方米的前提下,分解落实到各村(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各村(居)下达拆违任务主要依据下列情况分配确定:按照“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涉及到村为重点村,其它村按村域大小、人口多少等情况确定。

二、工作重点

1、“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重点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必须全部拆除。以主要道路、河道及铁路(即萧甬铁路、104国道、杭金衢连接线、杨绍线、柯岭线、镜水路、柯岩大道、柯南大道、胜利路、文明路、鉴湖、大坂湖直江)的十路二河两侧违法建筑情况开展“地毯式”摸排,并按照“一点一策”要求,认真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交通干线、主要道路两侧,主要河道及湖泊管理范围内等重点区域的存量违法建筑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及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店牌进行全部拆除。

2、六类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必须全部拆除。凡涉及下列重点类型的违法建筑必须全部拆除:(一)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违法建筑;(二)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和使用安全隐患或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的违法公共建设及违法宗教建筑;(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至今未依法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五)群众反映强烈、重点涉违信访、新闻媒体曝光、各级督查发现但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建筑;(六)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村两委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以重点区域、重点类型为重点,加大拆违力度,确保在10月15日前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2、加强考核。拆违任务完成情况与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按照完成任务的加5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并将组织人员巡查,重点检查各村工作推进力度、新建违法建筑管控、拆违情况等工作。

3、严明纪律。本次拆违任务下达,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明纪律。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消极应付、工作推诿、虚报瞒报、顶风违建、“庸政懒政”等情形的,将按规定,提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附件:20xx年下半年拆违任务明细表

xx街道办事处

年9月1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2

关于员工缴纳社保的通知

全体员工:

为加强公司内控及管理,让员工享用公司为其统一办理的社保福利,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公司员工福利的宗旨,现将员工参保情况(具体见:20xx年1月份社保计划—养老、医疗、工伤)予以张贴,以便完善社保管理(增减、变更信息等)。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缴纳的社保(养老、医疗、工伤),特殊情况除外(法定退休年龄、调派人员等)。

2、如不愿缴纳公司给予办理的保险,必须出具办理此保险的相关证明且须申请不予缴纳公司部分社保,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缴纳公司办理的社会保险。希望大家根据20xx年1月份社保计划及自身情况进行缴纳,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1月21日下午3:30,人力资源员工按照提供的证明及申请进行申报计划,如无法提供公司要求的证明,公司则自行为员工缴纳三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联系,过期无法更改(每月23日前申报次月社保计划)。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月12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3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由于部分业主电动车随意停放、堵塞楼道,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导致业主们的不满情绪日增强烈,多次到我们物业服务中心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得随意占用。

为此,服务中心多次发出通知,期间,也曾多次提示、张贴于停放在楼道的车辆上面,请停放于地下车库,勿停放在公共单元楼道,部分业主很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然而,目前仍有极少数业主(住户)将非机动车辆停在单元过道门口和非机动车出入口转弯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针对此情况,服务中心于近日开始,逐栋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和住户见本通知后,主动将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将单元楼道内的消防生命通道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如仍有乱停放者,将一律被清理至各栋单元门外。另:地下车库已安装有充电设施供业主电动车辆充电!

和谐、文明、美好的家园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共同来维护,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201x年x月x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4

各部门:

为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以及努力创造干净卫生的食品企业环境,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经6月30日午间例会决定“在公司非吸烟区域内禁止吸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吸烟区域的划分:除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外,办公楼、车间、洗手间、食堂、车间外围人行通道及绿化区都属于非吸烟区。

二、所指人员:包括公司所属各部门全体人员。

三、公司在车间入口对门车棚处设有吸烟专区,(食堂隔壁已筹立吸烟室,完善后即刻投入使用),请吸烟者前往指定区域吸烟。四、如遇有因公接待,原则上要提醒客人不要吸烟,本人不能吸烟。

五、凡违反者,员工处以200元/次罚款,领班及领班以上管理岗人员违反处以400元/次罚款;如发现屡次违规者,将予以加倍处罚。本通知从20xx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全体人员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特此通知,望周之。

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

七月一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5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生处 团委

年四月二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6

机关各处室:

9月24日下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静同志带领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机关工作纪律和机关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纪律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处室人员在岗情况较好,即便外出人员也都履行了请假手续。在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发现玩游戏、炒股票、逛淘宝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现象。但也存在个别人员不在岗,也不履行请假手续的问题。

无故不在岗人员:食品保化监督所:王雅丽、郭伟。

二、机关卫生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处室卫生区基本做到了窗明几净,特别是墙角、开关、踢脚线、门牌等死角死面也都进行了擦拭。但个别处室的房间存在着物品摆放零乱,卫生状况较差的问题、楼道和楼梯吸顶灯无人擦拭的问题以及楼道窗户擦拭不彻底的问题。

卫生较差的办公室:

食品保化监督所:512、513、515室;

人事处:421室;

办公室:316室;

市场处:202室。

三、具体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就各处室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希望各处室引起高度重视。一要严肃考勤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决不允许无故脱岗和上班时间玩游戏等,二要对房间卫生和卫生区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清扫,要保持经常,责任到人。三要进行整改。食品保化监督所要开展纪律整顿,无故不上班人员要写出说明。被通报的房间要立即进行整改,局里还要组织不定期检查,对问题严重,屡查不改的处室,处长要写出深刻检查。

x年xx月xx日

关于维护校园环境通告 篇17

为促进依法、文明、科学养犬,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现将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加强和完善对市区养犬的管理工作。

(一)市公安局作为养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内主次干道、游园、休闲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养犬管理,查处犬只扰民;

(二)市畜牧局负责对犬只实施免疫接种、检疫和发放免疫证明;

(三)市工商局负责犬只交易市场和其他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市城管局负责对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所管理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养犬管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等有效组织,负责所管理区域内的犬只管理,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有关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卫生防疫及违规处理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市区内居民每户只准饲养一只肩高不超过35公分的小型观赏犬,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公安机关、军事机关、演出团体等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不得在户外遛犬。

三、犬只的饲养单位和个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犬只进行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和抗体水平监督,以后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疫苗,防止疫病蔓延。具体的预防接种由市畜牧局合理安排。不主动为犬只进行预防接种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亭(室)、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经营人或管理人有权予以制止。

五、养犬人携犬户外活动时,必须为犬只系犬链、戴嘴套和便袋,不得放养,不得由未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养犬人违反本通知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或者因犬只吠叫等原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驱使犬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七、养犬人携犬外出时,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不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管理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八、擅自开办犬类交易市场或违犯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其犬只和经营所得。

九、犬只咬伤他人的,养犬人必须立即将受伤人送至卫生防疫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各项费用支出;因饲养的犬只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害的,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十、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立即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一、对违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十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组织对市区内的流浪犬、无主野犬、狂犬实施捕杀。

十三、犬只饲养人或管理人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本通告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本区养犬整治任务。

十五、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违法养犬给城市卫生防疫、市民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危害,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养犬行为。

各职能部门养犬管理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5030621

市城管局监督中心:3037110

市畜牧局兽医站:5086188

市工商局监管科:3041124

十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