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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通报(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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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通报 篇1

9月8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平原街道办事处、中州街道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东方街道办事处被通报批评。

质量问题通报(精选8篇)

据了解,8月份,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105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中排名均处于倒数第一。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91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排名中均处于倒数第二。睢阳区古城街道办事处PM10浓度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PM10浓度均值排名中处于倒数第三。睢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PM2.5浓度均值为53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PM2.5浓度均值排名中处于倒数第三。

上述四个街道办事处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责任,主动作为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造成PM10浓度、PM2.5浓度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此,市大气办决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市大气办要求,上述单位要认真查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扭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指数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如9月份在18个街道办事处排名中继续位于后三名,将予以黄牌警告。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真正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质量问题通报 篇2

9月8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平原街道办事处、中州街道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东方街道办事处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8月份,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105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中排名均处于倒数第一。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91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排名中均处于倒数第二。睢阳区古城街道办事处PM10浓度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PM10浓度均值排名中处于倒数第三。睢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PM2.5浓度均值为53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PM2.5浓度均值排名中处于倒数第三。

上述四个街道办事处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责任,主动作为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造成PM10浓度、PM2.5浓度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此,市大气办决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市大气办要求,上述单位要认真查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扭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指数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如9月份在18个街道办事处排名中继续位于后三名,将予以黄牌警告。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真正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x年xx月xx日

质量问题通报 篇3

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让回迁户住上满意住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近期对20xx年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今年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速度和工程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在逐步提高,混凝土和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现浇混凝土构件能精心施工,及时养护,抽检的钢筋质量较好,工程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仍也有个别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疏于管理、质量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中存在许多质量问题。现将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监督检查工程18项,建筑面积79458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4家,监理单位2家,施工单位3家,发出《质量问题整通知书》8份,对不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责任的5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质量问题严重的2项单位工程进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1、质量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不到位,公司及项目经理与工程的实际承包人之间脱节,个别工程存在不能相互管理的问题;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只能停留在书面上,审核不落实;工程技术档案与施工进度脱节、滞后,特别是达到龄期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收取不及时;工程施工中由于使用机械,造成计量工具不使用问题;必要的施工现场检测工具不具备等。

(2)工程的监理单位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主要表现在:个别监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责任心不强,发现不了质量问题或对工程质量问题熟视无睹。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及时纠正,即使发了《监理通知书》,也不跟踪处理,对屡次查处也没有整改的问题和单位不向监督机构上报。未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填写审查记录。签署的工程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与实际工程质量情况不符。

2、工程实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使用的材料不及时进行检测或在检测无结果的前提下就进行施工,使用的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苯板)容重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工程为了赶进度造成塑钢窗框体不进行发泡保温施工;构造柱存在空洞、露筋、振倒不密实问题;表面有疏松问题,个别工程砌体砌筑砂浆强度低;阁楼楼板等存在空洞和夹杂、漏筋等问题;钢筋绑扎存在保护层不符合设计问题,采用预制过梁替代混凝土现浇构件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计量工具虚设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对在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管理较差,工程有较多质量问题的单位工程、责令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这些单位和工程是:

1、辽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黑龙江水利第二工程处营口公司施工的瑞华园小区D01#、D04#、D06#住宅楼。

2、营口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营口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的和心花园小区6#住宅楼。

(二)对存在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这些单位和工程是:

1、营口市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营口市银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腾达家园住宅小区7#楼。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工程上使用φ6非标准钢筋,构造柱使用的12mm钢筋直径不符合标准要求。构造柱钢筋多处轴线位移,最大达70—80mm,施工技术档案严重不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处以57984元人民币的罚款。

2、辽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黑龙江水利第二工程处营口公司施工的瑞华园小区D05#住宅楼。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施工现场计量工具虚设,门洞口混凝土过梁断裂,四层—五层混凝土构造柱几何尺寸、强度和观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处以57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三)对受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据《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不良质量行为记录。

四、今后要求

1、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按照《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

2、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对工程质量的自控能力。要保证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的齐全、真实、准确。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责任,对质量问题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建立约束机制,并且要切实抓紧并落到实处。 3、各参建单位要以这次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单位为鉴,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落实责任制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防止以包代管或疏于管理。严格按工程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活动,确保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质量问题通报 篇4

20xx年5月21~22日期间,安质部对I标段管段内施工工点实施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检查,检查工点隧道2座,桥梁5座,钢筋加工厂2处。检查时间5月21~22日计2天,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33件。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33件)

1、隧道(5件)

(1)、隧道边墙处拱架间距设计67cm/榀,实际80cm/榀,不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矮边墙处防水板存在被二衬加固钢筋穿透现象,严重影响防水板防水性能。

(3)、隧道钢料加工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混乱,无材料标识牌。

(4)、砂石骨料区,因现场排水不畅,下雨后导致砂石料与污泥混掺,严重影响原材料质量。

(5)、生活区彩钢板房内,存在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造成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

2、特大桥(5件)

(1)、16#墩钻孔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倒塌,无警示三角旗,且配电箱敞开未锁。

(2)、20#墩墩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中,个别人员未佩带安全带,且佩带安全带的人员未将安全带末端与脚手架紧锁,造成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

(3)、34#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未对泥浆池东侧进行防护隔离;44#墩、45墩钻孔桩孔口防护未施做,无钻机操作规程及钻孔桩标识牌。

(4)、35#墩墩身主体钢筋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焊渣未敲,且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5)、36#墩墩身主体钢筋,在施工现场未进行下垫上盖,钢筋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钢筋与桥模之间未用同标号混凝土垫块进行隔离,易造成漏筋现象。

3、钢筋加工厂(4件)

(1)已加工好的钢筋笼现场无防水帆布覆盖,锈蚀严重,下部无垫木。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现场电焊机电缆老化严重,要求进行更换。

(4)、注浆管及声测管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4、钢筋加工厂(2件)

(1)、钢筋笼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2)、已加工好的钢筋笼未进行下垫上盖工作,造成部分锈蚀。

5、大桥(5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承台施工中,未在基坑四周设置钢管绿目网防护设施。

(3)、加工厂主筋采用先焊接后预弯的施工工艺,违反了钢筋加工规范要求。

(4)、加工厂钢料成品及原材料未进行下垫上盖,易造成锈蚀,且现场无材料标识牌。

(5)、加工厂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

6、大桥(4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钢料加工现场无材料标识牌,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4)、钢筋笼主筋预弯角度不足。

7、大桥(2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8、隧道(3件)

(1)、现场防水板挂设采用水泥钉穿孔进行固定,严重破坏了防水板的防水性能;防水板搭接长度不足15cm,边墙与矮边墙处防水板连接,未采用双焊缝温控热熔爬焊机进行有效焊接。

(2)、洞内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矮边墙钢边止水带固定,采用钢筋加扎丝在止水带钢边上打孔固定,破坏了止水带的止水性能。

9、特大桥(3件)

(1)、西安台、1#墩、2#墩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西安台、2#墩泥浆池防护,未按照标准钢管绿目网进行施做。

(3)、西安台、1#墩、2#墩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放置混乱,生活区脏乱差。

三、整改要求

1、要针对本《关于安全质量大检查问题通报》所指出的问题,组织施工,各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书面回复,每处问题的整改结果应附影像加以说明。

2、本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隧道防水系统施工现场控制不严,自检验收执行不到位。二是桥梁钻孔桩及泥浆池防护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钢料焊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缺失,且焊条使用低于规范标准。四是现场标准化施工及文明工地建设落后。

3、本通知书问题整改结果回复(纸质及电子版)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项目安质部核备,由安质部对现场进行现场复查,如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安质部将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x年xx月xx日

质量问题通报 篇5

xx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xx大桥桩基质量问题的核查意见》(赣交质督字【20xx】74号)和我站对xx大桥的检查情况,针对该项目桩基和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现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交通部或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检测资质的单位,对0-1#、1#、2#、4#、5-2#、9#、10-1#、12#桩基进行钻孔取芯,取芯直至岩层,同时对桩基部分选两组芯样做抗压强度试验,如上述桩基上部已完成墩柱、盖梁,则对墩柱、盖梁部分也应选一组芯样做抗压强度试验,以进一步确定此桥下部结构的质量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其他桩基视情况随机抽检。

二、施工单位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应加强现场管理与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增派两名本单位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

三、监理单位江西科力咨询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应加强质量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对该项目现场监理熊昌光 ,因其业务水平不高,质量服务意识低,致使现场质量管理失控,我站要求将其辞退,更换合格、有责任心的监理进场。

四、检测单位江西志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在安义县黄州大桥的桩基检测中数据造假、桩基检测报告判定不负责,违背了试验检测机构应有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站将建议南昌市交通局将该单位清除出南昌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检测市场,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中。同时,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我站一概不予承认。对该项目检测人员张长稳、江王飞同时记录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

xx大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桩基础属于桥梁的关键部位,又属于隐蔽工程,其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上述意见请业主单位认真研究并尽快予以执行,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落实到位,以确保工程进度。处理结果请予2月1日前书面报我站。

附件:《关于xx大桥桩基质量问题的核查意见》(赣交质督字【20xx】74号)

x年xx月xx日

质量问题通报 篇6

8月22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因近期梁园区大气污染防治不力,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对梁园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据了解,8月份第二周(8日至14日)三区环境质量主要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梁园区升幅最高,PM10浓度、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64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环比上周分别上升28%和18.9%。梁园区人民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责任,主动作为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造成PM10浓度、PM2.5浓度均值上升,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对梁园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梁园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查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扭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指数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真正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质量问题通报 篇7

xx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xx大桥桩基质量问题的核查意见》(赣交质督字【20xx】74号)和我站对xx大桥的检查情况,针对该项目桩基和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现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交通部或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检测资质的单位,对0-1#、1#、2#、4#、5-2#、9#、10-1#、12#桩基进行钻孔取芯,取芯直至岩层,同时对桩基部分选两组芯样做抗压强度试验,如上述桩基上部已完成墩柱、盖梁,则对墩柱、盖梁部分也应选一组芯样做抗压强度试验,以进一步确定此桥下部结构的质量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其他桩基视情况随机抽检。

二、施工单位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应加强现场管理与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增派两名本单位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

三、监理单位江西科力咨询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应加强质量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对该项目现场监理熊昌光 ,因其业务水平不高,质量服务意识低,致使现场质量管理失控,我站要求将其辞退,更换合格、有责任心的监理进场。

四、检测单位江西志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在安义县黄州大桥的桩基检测中数据造假、桩基检测报告判定不负责,违背了试验检测机构应有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站将建议南昌市交通局将该单位清除出南昌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检测市场,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中。同时,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我站一概不予承认。对该项目检测人员张长稳、江王飞同时记录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

xx大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桩基础属于桥梁的关键部位,又属于隐蔽工程,其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上述意见请业主单位认真研究并尽快予以执行,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落实到位,以确保工程进度。处理结果请予2月1日前书面报我站。

附件:《关于xx大桥桩基质量问题的核查意见》

质量问题通报 篇8

产品质量通报

随着好孩子集团的成功上市,我公司的主要客户好孩子及小小恐龙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根据近期客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意见,造成我公司产品退货或返工筛选的主要原因为:1.轮胎变形或显S形2.偏胎3.热轮胎和热废料混合在一起造成轮胎表面粘胶4.表面有型腔内垃圾没清理干净产生的破洞及污迹5.轮胎内部小垃圾没清理干净造成冷剥时卡住轮芯边沿部位6油枪喷洒油时不均匀造成轮胎表面有斑块7.轮胎毛边没修干甚至没修为了全面提升我公司的产品质量,杜绝产品退货、尽量减少返工筛选。质量部门每天将对轮胎进行抽检,发现员工因工作马虎造成轮胎有以上现象的将对其通报批评、扣产量、罚款等处罚。希望全体员工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产品。

昆山市众益塑胶无纺制品有限公司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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