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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通报

通报1.8W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督查督办工作通报
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范文一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现将第四季度全区行政效能督查督办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实施督查,梳理核查全年目标任务

四季度是今年工作的“收官”阶段,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我们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出发点,在狠抓常规效能监察的同时重点突出专项督查:

(一)试验区项目督查。继续深入项目现场督查20xx年“试验区”项目的建设情况,重点跟踪望江、玉林、红牌楼、晋阳等4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情况。目前,各项试验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通过中央及省市对“扩内需、促增长,加快灾后重建”政策落实检查组的多次检查;市区重点项目推进顺利,人南商务区项目招商、建设有序开展,全区土地上市按目标完成,为20xx年建设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载体。

(二)民生工程督查。自6月启动了对“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的督查,及时将65项惠民项目督查任务分解到8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各纪工委督促牵头单位切实加大民生工程的实施力度,严格督查实施过程,及时收集反馈民声民意。截止11月30日,已完成民生工程40项,预计12月31日前能够全部顺利完成;已经开工建设12.57万平方米农民新居工程、3.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工程,已经竣工11.16万平方米农民新居、60.21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工程,4536名被拆迁农民喜迁新居。

(三)财税收入督查。在实现“开门红”、“双过半”的基础上,深入街道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投促中心完善服务举措,督促没有完成阶段目标的街道分析原因、挖潜开源、谋划来年,深入经济部门,对照目标、督促检查,推进税征工作按期完成。截止12月17日,全区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0.4594亿元,占基本目标任务的95.52%,同口径增长6.98%,历史性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6679亿元,占基本目标任务的90.97%,同口径增长1.88%。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联系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与困难,确保“七乱”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继续大力督查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督促城区街道加强对院落环境、公共地段绿化、商家出摊占道、僻街小巷等问题的整治,督促涉农街道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广告、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等问题的整治,推进治理工作不断取得和巩固阶段性成效。

(五)机关作风督查。持续进行打招呼、抓教育、常检查,在“国庆.中秋”节日前后开展全程摄像暗访,重点督查机关干部是否遵守上下班纪律、是否及时受理、办理、回复群众诉求等情况,检查节前纪律是否有松懈,节后上班是否有不在状态等现象。软建办、监督员等进行了明查暗访,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10月11日成都电视台“188栏目”在暗访后给予正面表扬报道。

(六)信访维稳督查。继续加大对全区重大信访件、各单位日常接访件、新增不稳定苗头等各类信访涉稳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力争积极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努力协调省市区相关单位研究解决方案。截止12月15日,全区纳入信访维稳行政效能督查督办事项共104件,其中协调处理50件(已办结46件,正办理中4件),另有包稳控件54件(已移交外区稳控4件,我区继续稳控50件)。

(七)行政审批权力公开督查。密切关注政府权力公开工作,督促规服办在“武侯公众信息网”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栏目,持续关注区行政审批局组建以来的运行情况,重点了解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合并后人员的思想情绪、工作状态等,督促对全区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规范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将再次清理、确认后的536项审批、服务事项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面向社会公开,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和了解办理流程、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时限等,同时对办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推进审批权力公开和效能提速。

(八)政务服务下沉督查。继续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重点督查13个街道社事中心、26个社区工作站的社保业务下沉运行实效,督促区社保局对下沉以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市民就近前往二、三级平台办件,提升下沉效率。10月1日“强制下沉”起,区社保大厅停止办理“单位参保基础信息修改”等21项业务,将其强制下沉至各街道社事中心,强制下沉率为52.5%,实现了就近缴费、查询、打单、申报等,切实体现了就近、便民、高效,群众对此反映良好。

(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督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认真做好对街道和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工作,重点围绕召开转段动员大会、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好群众评议等规定动作,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同时,纪工委还开展为管理联系单位讲授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和干部作风建设等活动,不断将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

(十)土地上市工作督查。按照区委会要求,我们将20xx年土地上市工作纳入行政效能专项督查,建立了台帐、强化了跟踪,强力推进18宗地块按期上市。截止12月21日,落实情况是:一是已经上市11宗,二是等待上市7宗(其中:3宗拟在1月8日上市拍卖;3宗已过市国土局局审会,待确定上市时间;1宗资料已送市国土局拍卖中心)。今年,全区已完成1270.5亩土地的上市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我们将继续对未进行挂牌的7宗地进行效能督查,实行专人专项跟踪督查;并提前对20xx年土地上市的效能督查进行谋划,初步确定将28宗(总面积1165亩)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地块纳入明年上市督查督办计划。

(十一)行政效能暨发展软环境测评。11月23日—11月29日,全市行政效能暨发展软环境测评在我区开展,抽取调查企业、市民样本共943份。其中,集中测评包含内资企业138个、外资企业40个、个体工商户10个、事业单位5个、群团5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8人、机关干部15人,共计229个样本;同时信函调查企业5家,入户调查辖区居民604户,上门调查企业25家,拦截调查政务窗口办事企业80个。测评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做好周密安排、统筹调度,对测评工作的各项环节积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切实搞好对测评工作的服务、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测评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二、认真分析突出问题,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部分拆迁“瓶颈”亟待突破。从拆迁工作进展来看,拆迁难度在不断加大,拆迁资金不到位、拆迁政策滞后、“金牛区强拆事件”等因素影响,今年拆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仍不理想,部分重点项目用地、征后实施项目用地未完成拆迁,不能实现按期交地。如:晋阳村4组老9号地块(20亩),目标为12月底交地,截至12月15日,还剩余农户11户、购地建房户9户未完成拆迁;城中村改造项目的 B-14地块(51.8亩),目标为20xx年底完成拆迁,预计年底拆迁任务难以完成;顺江6组、高碑3组农投公司配置用地7号地块(25.19亩),目标为12月底交地,预计年底拆迁任务难以完成;果堰村11.65亩加气加油服务站项目用地拆迁,虽经3次调整目标,但年底仍难完成拆迁任务。

(二)农民新居建设超期亟待改进。农民新居、拆迁安置建设项目存在不按时开工或超时竣工,一些配套工程久拖不决,以致无法交付进行安置的现象,导致安置工作计划迟迟不能落实,拆迁群众不能按时入住新居,既增加过渡费用又不利于稳定,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如:截止12月25日,城投公司负责建设的铁佛新居北一期(6-9栋)未实现移交(时限为11月30日),城投公司与簇锦街办未签订移交协议;五花办负责的沙竹苑拆迁安置房因小区天然气管道未与天然气公司主管实现碰管,未实现移交(时限为9月30日);国土分局负责的核桃小区农迁房(除第三栋外)12月中旬才竣工(时限为10月20日),目前已经进入安置阶段。

(三)机关作风有所松懈需要加强整顿。近半年以来,干部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情绪波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所下降,执行力有所减弱,直接影响到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如部分工作人员上班状态不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挂牌上岗制)不到位等现象存在。因此,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待企业、市民的诉求、申请、咨询等,应严格落实“该办的必须办,能办的立即办,转办的配合办,难办的协调办,不能办的说明怎么办”,部门和单位的执行力必须进一步增强。

(四)部分街道完成经济目标有困难。虽然各街道、工业园、建设局及财税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征收责任,坚持主体税种与一般税种、重点税源与小额税源、征收管理与税源追踪、综合治税与纳税服务齐抓共管,实行精细化分类征管等一系列措施,但由于经济大环境仍未根本性好转,且年底正是企业最艰难、支出最多的时候,部分街道前三季度经济目标完成率差距较大,导致年终目标任务难以完成。

(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不理想。在全市第三、第四次全域成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工作中,虽然我区投入人力物力实施了大量的整治举措,但整治成效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距离,两次测评成绩排名均靠后,在中心城区(含高新区)排名分列第五、第四名(综合得分分别为50.74分、53.75分),暴露问题较突出的责任单位如跳伞塔街办,其负责的一环路南二段在第三次测评中得分为28.13分,低于全市平均分13分,在第四次测评时该路段各类问题依然存在,测评得分为32分,低于全市平均分10.28分。

三、经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会同意:严格实施行政效能问责

按照《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关于加强效能监督问责的意见》、《武侯区行政效能督查督办实施细则》, 对以下单位实施行政效能问责:

(一)实施行政效能提示:

对信访问题超时未办结的金花桥街办给予行政效能提示。

(二)实施行政效能告诫:

1、对因“网络维护”造成未按时办结行政审批事务的区审批局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2、对未按时完成铁佛新居北一期(6-9栋)农民新居工程移交的城投公司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3、对未按时完成沙竹苑拆迁安置房移交的五花办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4、对我区在第三、第四次全域成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中排名连续靠后负牵头协调责任的区城管局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5、对在第三、第四次全域成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中效率不高、整改不力的跳伞塔街办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四、重点突出、方法灵活,扎实抓好20xx年效能督查

(一)突出督查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xx年工作目标,督查我区“新两区”(城乡统筹示范区、社会和谐示范区)建设,紧盯“扩内需、促增长”落实情况、人南商务区建设、红牌楼商圈建设、城中村改造、民生工程等工作,同时继续督办全区拆迁和商业地块上市的准备工作,督促全区各部门对照目标认真梳理,倒排进度,强化措施,克服困难,毫不松懈地推动明年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灵活督查方法。继续将“巡查督”、“驻点督”、“专项督”、“重点督”相结合,根据督查内容适时调整;督促各责任单位一方面针对20xx年的工作情况认真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得失,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及早谋划,认真对照明年目标任务找差距、想办法,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各项目标的完成。此外,我们将继续借助新闻媒体的曝光,扎实搞好机关作风建设,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不断重申工作纪律,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确保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在状态”。

(三)力求督查实效。一是“抓过程,出成效”,以项目建设和阶段性任务的各个时间结点为标准严格督查,力促保质保量按时推进;二是“抓机制,显成效”,重点督查各街道投资促进中心在招商引资、优质服务等方面机制创新、措施逗硬等情况,力促全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出成效,软环境建设健康良性发展。

特此通报。

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范文二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范文三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2月29日和3月2日,县作风大整顿办公室、县电视台组成督查组,分别对清泉镇等6个乡镇和县教育局等14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中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有规范的考勤表,大部分工作人员能按时签到,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如:清泉镇和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均能带牌上岗;县教育局和县医保中心设立了统一签到处,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对出差等人员的去向进行了标明,其他工作人员全部按时到岗,并能坚守工作岗位,扎实工作。县财政局在办公楼醒目位设置了“五个一律免职”内容的警示牌,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少数单位仍然存在迟到现象。在督查中发现,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一名工作人员迟到,县财政局两名工作人员迟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四名工作人员迟到,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五名工作人员迟到。

(二)签到制度不规范。

一是少数单位没有设立统一签到处,如:县财政局是由各股室分别签到。二是少数单位签到表不规范,没有打印工作人员姓名和设置时间栏,对出勤人员和外出办事人员等都用符号表示;三是对工作人员去向标示不清楚;四是存在代签到现象,如:县人民检察院有代签到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考勤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签到行为。一是要设置统一的签到处;二是要严格签到时间,严禁提前签到和补签;三是要规范签到行为,严禁代签;四是严格考勤登记,对出差、请假等情况应填写出差派遣单和写请假条,对临时外出办事等情况应在签到表或人员去向牌上标明去向。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上班纪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票、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休闲娱乐。对精神不振、工作不实等“九不”问题要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要建立作风巡查机制,严查 “懒、散、庸、浮”问题,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此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认真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作出书面检查。整改方案和书面检查于3月13日前交县作风大整顿办公室。今后,县作风大整顿办公室将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郴办发〔20xx〕2号)和《关于“五个一律免职”的通知》(郴办字〔20xx〕5号)的文件规定,予以问责,绝不姑息,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要追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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