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行政公文 > 通报

2022年事故通报(通用16篇)

通报4.16K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

工程公司

2022年事故通报(通用16篇)

、地下室项目

20xx年11月28日事故报告

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职工信息

工程公司

受伤时间:20xx年11月28日

受伤地点:花园1#楼

受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xx年07月23日

身份证号码:

籍贯:福建省石狮县河山镇落泉村2社10号

现住地址:X县六管区附近

岗位:砌砖工人

二、受伤过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点左右,我公司职工在花园1#楼上班时间在五楼下楼梯时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因本人强烈要求要到福州医院治疗,随即送往福州市第二医院治疗,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疗。初步诊断: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轻度滑脱,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

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职工在下楼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底,所以照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层召开了事故原因分析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砌砖班及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恳请贵局前往我单位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否为工事故。

工程公司

、地下室项目部

20xx年11月29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耐火等级低;项目建设、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疏散通道狭窄拥挤;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职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强化消防工作考核,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等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消防审核验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推动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区要立即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以老年人、儿童、婴幼儿、残疾人聚集的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时,加强对“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从严从实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数据没有虚假、责任没有空缺、工作不走形式、整改不走过场。

四、严格消防执法,严禁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材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执法,针对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极易燃烧且会产生有毒气体的特性,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作为装修装饰和保温材料的专项整治。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要一律停业整顿;对违规设置影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障碍物的,要一律强制拆除;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的,要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认真查处消防火灾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消防火灾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地方政府安委会要对下级开展的消防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实行提级调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查处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要认真分析典型消防火灾事故案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举一反三,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客车驾驶员发车前安全承诺宣誓活动、“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全面强化矿山、石油化工、粉尘、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海上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年5月28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月十三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4

矿属各单位:

20xx年11月24日,钻探一队夜班机长和辅助工在43071巷打钻过程中,因机长“本安操作”确认和“手指口述”执行不到位,现场互保能力差,在辅助工未完全离开钻机的情况下操作钻机,将辅助工左手挤伤。现将《关于对钻探一队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下发至全矿,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本安员工操作管理法,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1月24日23时,钻探一队当天值班干部徐波波正常组织夜班召开班前会。当班出勤40人,其中跟班干部1人、班长1人。值班干部安排机长刘国伟和辅助工李威(伤者)去东四盘区43071巷11#~12#横川间打钻。

二、事故经过

20xx年11月24日1时30分许,钻探一队夜班接班后,机长刘国伟、辅助工李威在43071巷11#-12#横川正巷使用MK5履带式钻机打钻,因80-1#钻孔施工至126m处见矸,机长刘国伟将孔内的钻杆退杆后,在该孔附近500mm处重新开新孔。5时许,新80-1#钻孔(方位角189°,倾角6°)施工至30m处,在续接钻杆时,辅助工李威用右手托着钻杆一侧,左手扶着钻杆尾部,进行上钻杆作业;因钻杆尾部距离煤帮太近,无法上水辫,机长刘国伟试图再将钻杆往前给进一段距离,操作动力头后退时,钻杆同时也向后退,将李威左手食指挤在煤帮上致伤,机长立即向值班干部徐波波进行了汇报,后将伤者搀扶上井送至晋煤总医院进行诊治,现在医院治疗中。

经现场勘查:

1、该钻机打钻处巷道宽度为5.5米,巷道内靠南帮安装有一部1米皮带,上钻杆后钻杆末端距离北帮约为500mm。

2、经现场打钻测试,该钻机夹持器和动力头性能完好,在只后退动力头的情况下,钻杆不会连带后退。

三、事故原因

1、钻探一队机长刘国伟,打钻过程中本安操作确认和“手指口述”执行不到位,现场互保意识差,在辅助工未完全离开钻机的情况下操作钻机,并且注意力不集中,因误操作致使辅助工左手食指被挤伤,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钻探一队打钻辅助工李威,现场自保意识差,上钻杆时违章将左手放在钻杆尾部,钻杆后退过程中将其左手食指挤在煤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钻探一队当班班长和跟班干部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把关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钻探一队当日值班干部,班前会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到位,安排不详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5、钻探一队对本队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6、抽放管理部业务保安不到位,对钻探队日常打钻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7、安全管理部对打钻零星作业地点安全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四、处理意见

根据《寺河矿事故分类标准及统计规定》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认定本事故为轻伤事故,结合寺煤安字[20xx]157号《四季度安全工作安排》第二条4.4款之要求,对人身事故上一台阶按严重工伤事故处理,现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处理如下:

1、钻探一队机长刘国伟,打钻过程中本安操作确认和“手指口述”执行不到位,现场互保意识差,在辅助工未完全离开钻机的情况下操作钻机,并且注意力不集中,因误操作致使辅助工左手食指被挤伤,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钻探一队打钻辅助工李威,现场自保意识差,上钻杆时违章将左手放在钻杆尾部,钻杆后退过程中将其左手食指挤在煤帮,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已受伤,免于处罚。

3、钻探一队当班班长陈海军和跟班干部李国军,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把关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对其各罚款1200元,并分别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15分。

4、钻探一队当日值班干部徐波波,班前会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到位,安排不详细,对本次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对其罚款1200元,并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12分。

5、钻探一队对本队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对本次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对队长王保功、书记田呈、安全副队长杜育峰各罚款1000元,并分别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10分。

6、抽放管理部对钻探一队日常打钻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对分管副部长芦苇罚款600元,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7分;对部长郭峰、书记史卫国各罚款500元,分别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5分。

7、安全管理部对打钻零星作业地点安全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对分管现场负责人李海艮和主持工作副部长王佐各罚款500元。

8、根据《关于加大四季度矿井安全考核力度的通知》规定,免发钻探一队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和当班班组人员11月份安全绩效奖,核减钻探一队其它人员11月份安全绩效奖50%,并核减抽放管理部11月份安全绩效奖20%,同时核减矿其它单位11月份安全绩效奖5%。

9、以上受处分人员由人劳科另行下文从11月份起执行。

五、防范措施

1、各队组要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在现场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安员工操作管理法进行安全确认,并严格执行“手指口述”互相监督和监护,养成按章作业的良好习惯,杜绝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2、各钻探队有关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严禁用手抓在钻杆尾部扶钻杆或上钻杆,防止造成工伤事故。

3、各区队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前会必须详细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4、抽放管理部要加强业务保安,对分管业务的各项工程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对安排的工程要有布置、有落实。并且要牵头完善打钻零星作业地点覆盖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对井下所有钻机打钻作业地点进行定期的全覆盖检查监管,并且要做好检查记录。

5、安全管理部要加大对打钻作业地点的覆盖频次和隐患排查力度,抓好各级人员的责任落实,严格把好安全关。

6、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矿

年11月24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5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x年x月xx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投·长信蓝郡”(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xx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1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

今年我省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质量行为的履约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同时要加强台风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xx年xx月xx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6

根据原行署《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xx〕24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冬明春春运安全工作实际,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工程师崔文明带领安全、路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区管养的路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了国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线上易冻路段、防滑材料储备情况以及路桥公司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国道326沿河县城绕城主要的施工现场。现将检查和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这次检查中,多数管理段对自己管养的易冻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储备数额比较规范。如石阡、松桃管理段的S305线、S201线。

二、由路桥公司正在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G326线坝芒至绿桶溪(沿河绕城线)工程,两项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两个工地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检查中存在不足:个别管理段对自己管辖易冻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储备不足,如省道303线K108~109、省道305线K82+200、国道326线K153~155路段。恶劣天气变化,易出现凝冻,请沿河、江口、印江三个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几个防滑点的防滑材料,防止断交,影响春运安全工作。

2022年事故通报 篇7

各车间、部门:

10月19日15:25分左右,二车间20组在揭窖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窖泥箱合页伤人事故,为警示公司广大职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公司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调查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现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20xx年10月19日14点30开班,2车间20组班长××安排操作工××负责揭窖作业。在15点25分左右揭满一箱窖皮泥后,由行驾人员××将泥箱吊运至泥坑上方,××打开泥箱合页卸出窖皮泥,卸完后进行关闭合页作业,由于合页关闭困难,××第一次向上推动合页,但并未关闭,又再一次进行关闭作业,在第二次进行关闭过程中该操作人员不慎将左手中指伸入合页及箱体内部,由于合页关闭困难需较大力度操作,故该操作人员在关闭操作时用力过猛造成左手中指受伤。随后该人员将事故报告车间相关负责人并送医治疗,经医学检查及鉴定该人员为左手中指前端末节毁损伤,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该人员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属轻伤。事故发生后2车间当即将情况报告至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随后安全办工作人员对此事故展开全面调查,除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及原因外,安全办还对该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解,但未发现该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记录并且还了解到二车间在9月中旬已发现该窖泥箱存在关闭困难的安全隐患并告知设备计量部××需安排维修,但由于该设备属于新购设备还在试用阶段,设备计量部××当即通知该设备厂商要求其维修,直至事故发生为止供货厂商仍未对该设备问题进行处理。

二、事故责任分析1、事故当事人××在关闭窖泥箱合页操作时未对作业环境及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操作过程中存在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故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2、2车间副主任××、班长××未对唐××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缺陷)且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停止使用(物的不安全状态),负该事故的管理责任;3、设备计量部××未及时安排设备厂商进行维修,存在协调不到位等情况(管理方面的缺陷),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1、事故主要责任人:伤势痊愈复工后,重新接受三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2、事故管理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两名责任人各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3、事故次要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其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四、事故整改措施1、要求各车间、部门需加强对各班组、科室人员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OA、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对反馈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请立即报告安全办;2、要求各车间、部门需自查各自安全教育情况,对未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教育记录不完善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办将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3、加强相关方的管理,设备计量部、采购部共同催促供货厂商加快设备维修;4、加强各车间、部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还处于公司级层面,未能将安全文化及安全一票否决权深入基层和部门,且该次事故也反映出公司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中协调、协作不到位以及相关方管理办法的缺失,望公司各部门及全体职工以安全为天职,牢记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尽心尽职,为公司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特此通报

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

10月28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浙HD0916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江山市四都镇道塘自然村27名村民包租,自江山市殡仪馆回道塘村,行驶至四都镇大湖山路段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在上坡时车辆发生后溜驶出路外,坠落山崖,造成11人死亡。

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金佳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晋A53772的大客车,由河北西柏坡驶往山西太原,行驶至阳泉国道207线917公里957米路段弯道处时,因驾驶员在雨天、弯道情况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外山坡,造成14人死亡。

10月30日,甘肃省成县店村镇黑旗村一辆号牌为甘K12609的重型半挂车,与对向行驶的甘肃南部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甘K09189的中型客车,因两车超速、占道行驶,在徽县银杏乡国道316线2451公里900米处相撞,造成10人死亡。

11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诚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E8911的货车(核载16吨,实载84.84吨),由河北迁西开往曹妃甸方向,行驶至省道262线滦县杨柳庄镇东赵庄子村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效,追尾撞到一辆行驶中的号牌为冀BB4321的农用车,导致冀BE8911货车侧翻,冲入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

除以上4起事故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还有17起(详见附件)。经对这些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现象严重;二是车辆非法载人、违法超载突出;三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有关“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违法超载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二、各地要用事故教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要及时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各地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早对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做好应对冬季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和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年底和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繁忙、客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安排运力;严格路面管控,加大对超载、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措施,并及时将有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今年以来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地区情况表

2.今年以来有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简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十一月十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9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食府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0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xx〕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xx〕31号)的要求及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今年以来,虽然我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发生了“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车辆、道路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加强客货营运车辆、重型货车、危化车辆、旅游客车和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要继续按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保持道路交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特别是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大农村客运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五不一确保”

各地要积极开展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五不一确保”活动,即驾驶员在发车之前,要面向乘客严肃宣誓: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确保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接收乘客监督。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深入农村客运企业排查隐患,发现未做到“五不一确保”的,要依法责令停运整顿,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四、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自今年9月下旬至今1个月时间内,我省揭阳、广州两市连续发生3起重大火灾事故,共死亡43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9月21日19时,揭阳市普宁池尾镇新丰村周林鹏棉被作坊,因棉花仓库的临时线路电源插座接触不良,过热引燃棉花发生火灾,死亡8人,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10月9日9时45分,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永发购销综合店,因切割海绵的电炉丝过热引燃海绵而引致火灾,造成15人死亡;10月26日7时35分,广州市增城市石滩镇马修村鸿成皮个厂发生火灾,死亡20人,重伤4人。上述事故,均为经营者无视国法,非法设厂,违反安全规定而致。各地必须从中吸取血的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恶性事故再度发生。现予通报,并通知如下:

一、目前,正值风高物燥的事故多发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重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保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要采取有力措施,清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针对冬季、火灾高发期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管辖地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三合一”企业和“前店后厂”家庭式作坊及个体加工场。对于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要下决心进行整顿,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责令其停业;对私人烟花爆竹生产点和无证无照家庭作坊要坚决取缔;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和社会娱乐场所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把预防特大交通事故作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的地方和主要公路地段,交警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监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无核定载额的交通工具参加营运作业,杜绝超载、超速、无证和疲劳驾驶行为。省交通厅要在春运前,对国道的路况、交通标志设置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保证道路畅通。

四、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工程和使用场所,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供电部门不准供电,煤气供应部门不准供气,工商部门不得发放工商执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部门不得签发验收意见书。

五、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期限完成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六、各地区、各部门因安全工作不力,事故防范措施不力,故事防范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除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七、各地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使全社会都来重视安全生产,人人树立珍惜生命的意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全社会对火险隐患的严密监督、防范和整改工作,对群众投诉要抓紧检查、核实、防范于未然,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各市人民政府和省各部门应按上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省政府。

xx年xx月xx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2

事故通报各车间(部)室:

20xx年4月27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一、事故经过20xx年4月27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安排带班班长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二、事故原因1、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3、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三、纠正、预防措施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四、处理决定1、对此次事故责任人、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2、分管副主任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3、车间安全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现积极,不予处罚。4、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3

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4

20××年7月10日下午1时20分许,××县境内320国道虎头山大桥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浙HE0971从××---志棠的农村客运中巴车撞上大桥中间隔离的石碑标志,造成单方面翻车事故,当时车上14名司乘人员全部受到伤害,其中有2人死亡,1人年纪约十三四岁;12名受伤人员中7人伤势较重,5人轻伤。

该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县交通局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布置落实夏季行车的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希全体司乘人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做好:

一、现时季节高温天气,昼长夜短,晚上个别驾驶员休息不好,导致第二天开车注意力不集中,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注意休息好是保障驾驶安全的关键;全体司乘人员要注意休息,晚上集体宿舍一律不准打“红五、麻将”,22时前必须休息,以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次日精神充沛。中午班次间隔较长的车辆,司乘人员要抓紧时间休息,运行中司乘人员感觉身体不适要及时向公司汇报,不能疲劳出车。

二、高温天气易使人出现烦躁情绪,引发个别驾驶员开“斗气车”,从而发生驾驶失控,出现交通事故;因此全体驾驶员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严格遵守通行和速度的规定,按标志、标线运行。暑期学生放假,经常在公路上玩耍,因而通过村庄、路口要密切注意,防止儿童突然窜出,天气炎热,农民早出晚归,早上或傍晚时分,公路上骑摩托车、自行车人流增多,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遇前方车辆上下客时,注意上下车乘客动态,慎防从车前车尾冲出。以确保行车安全。乘务员要经常注意驾驶员的情绪,发现驾驶员有“斗气” 情绪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

三、着重抓好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公司机务科要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油路和电路的检查与养护,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要对车辆电路私自进行改装,预防因私自加装的附属电器设备短路引发的车辆火灾现象发生。要对所有车辆的轮胎进行一次核查,凡磨损严重的一律更换。

四、要进一步严格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全体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运行的“三检”工作,所有车辆夜间回场后,要认真进行车辆例行检查。早上第一班到达县城,必须进站门检,凡未按规定进站门检的,一律按公司规定从严处罚。严禁发生“病车”上路现象。

五、要经常检查车上配备的灭火器是否有效,发现已经过期,要及时报告更换;不要在车内放置易燃易爆品,尤其不要在驾驶台上放置塑料打火机,以防止其高温下自爆自燃;

六、乘务员要严格把好危险品检查关,杜绝危险品上车。要做好旅客的安全宣传工作,车辆起步、弯道、路面较差路段,(特别是底本路段)应时常提醒乘客站好、坐稳、拉好扶手,密切注意慎防乘客头手伸出窗外,严格把好车门关,做到车未停好不开门。下车时应提醒乘客注意来往车辆,谨防乘客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因而发生旅客伤亡事故。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5

20xx年11月03日---11月09日,我区共发生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现将3起火灾予以通报:

20xx年11月5日0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白马山井家沟村南头有一废品收购站着火,中队立即出动两车16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根据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了解,起火原因不明,向指挥中心汇报需要增援后中队立即出水,由于该废品收购站多为彩钢板建筑,给战斗员救火造成了一定得阻碍,增援中队到场后立即供水,扑灭火情后中队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5日17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经二纬六路交汇处东山湖小区25号楼3单元2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3车18人赶赴现场,到场了解到是因为户主长时间没有看护微波炉所致起火,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命令,中队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7日 20时23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党家庄街道办事处罗尔庄村有一处民房着火,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是一超市仓库着火,经了解发现可能是电路接触不良发生火情,中队立即出水,检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中队组织返回。

xx年xx月xx日

2022年事故通报 篇1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运管局,郑州市修管处,局机关各处室:

20xx年第一季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安全事故9起,造成25人死亡、23人受伤。尤其“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省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强硬措施,坚决遏制事故的再次发生。省、市运管机构按照厅领导要求,对事故发生企业进行调查,对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现将事故发生与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月1日,河南万里运输集团项城市万达运输有限公司豫PZ8593客运包车由浙江平湖返回项城,行至宁洛高速滁州段,因当晚下雪路面结冰,车辆发生侧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此事故为单方一般责任事故。

2月15日,鹤壁市浩通运输有限公司豫F15550货车行驶至107国道湖北孝昌县陡山乡路段,与对面越线驶来的鄂K8V958小型轿车迎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交警认定负次要责任。

2月17日,鹤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豫F08871公交车,行驶至陈家湾小学门口附近,与同向而行突然左拐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骑电动车男子1人死亡。交警认定双方共负同等责任。

2月23日,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客运公司豫SA5059客车行驶至信阳市312国道工业城阳光医院门前时,与对面越过中心线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上3人死亡、1人受伤。交警认定无责。

3月1日,鹤壁市远通运输公司豫F10235客车,由鹤壁市淇滨区沿大白线向北行驶至扒厂加油站附近,与豫FWD998小轿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交警认定负有全部责任。

3月11日,濮阳运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豫J73983重型创栅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到106国道480公里附近,为躲避车辆跨过道路中心线,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京AM6197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大客车上乘客5人死亡、16人受伤。当地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在组织调查。

3月12日,许昌个体业户(徐书婉)豫K57915货车行驶至南洛高速(蚌埠市境内)下行线180公里附近,与同向行驶的豫AN2H90面包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安徽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

3月19日,鹤壁市个体业户(李浩杰)豫F56178货车行驶至孟州市蟒河桥东段,与其前方豫H9B959面包车、 豫H-C3975大货车连环相撞,造成1人死亡。事故正在调查中。

3月12日23时30分,许昌市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豫K95582货车(挂车车牌:豫K8049挂),由南向北行驶至G234线方城县境内独树段招扶岗公路桥时,由于车辆超限严重,压塌招扶岗公路桥一块梁板,车辆发生侧翻,造成招扶岗公路桥损坏,未造成人员死亡。这起事故为单方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省局及时责成相关地市运管部门进入事故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启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上述9起事故从车辆类别看:客车事故3起,公交车事故1起,货车事故5起;从区域看:鹤壁4起、许昌2起、濮阳1起、信阳1起和项城1起。从事故责任看: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4起,由政府组织调查的2起,次责、无责或未划分责任的事故3起。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规定,超速、超载行车,思想麻痹大意,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力,处置不当。暴露出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效益轻安全”在部分企业领导脑海里根深蒂固,安全生产会议、安全例会成为形式,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成为摆设,教育培训、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成为表面文章,安全生产措施处处棚架;二是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重许可轻监管,重静态轻动态”的传统监管模式没有根本转变,只善于运输市场进口把关,缺乏事中事后有效监管,监督检查缺乏“严”,隐患治理缺乏“狠”,执行力层层衰减。三是缺少责任倒查,缺失问责惩治,不敢硬起手腕下猛药、治顽疾,没有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事故的处理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事故企业存在问题,省、市运管部门对相关事故单位和人员做了如下处理:

(一)项城“2·1”等四起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

1、项城“2·1”事故。这起事故为单方一般责任事故,该企业负全部责任。企业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管理松散,安全组织不健全,安全生产会议、例会不落实;二是没有按要求选聘驾驶员,驾驶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在路面结冰的情况下驾驶人员未安装防滑链,没有采取应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四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流于形式;五是企业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对车辆无提醒无警告;六是行业部门对包车安全监管不力,企业包车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

处理结果如下:一是企业对事故车辆承包人刘伟罚款5000元;二是企业对客车驾驶员刘连生予以解聘,运管局将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项城市所属企业从业;三是企业对安全副经理王松林处罚20xx元,并降职处理;四是企业对动态监控值班员郭立博罚款20xx元,予以解聘;五是运管局包车审核负责人李斌、公司负责人任新民向运管局写出深刻检查。

2、鹤壁“2·17”事故。这起事故为双方共负同等责任。企业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大意,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只讲形式不重效果;二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不落实,对重点和危险行车路段缺少应急处置措施,无安全提醒;三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通过复杂路况安全警惕性不高,采取应急措施不及时。

处理结果如下:一是对当事驾驶员停岗,接受培训教育;二是企业对全体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是企业增加安全资金投入,加大技术装备购置,对所有运营公交车加装行车监控系统。

3、鹤壁“3·1”事故。这起事故该企业负全部责任。企业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对驾驶员管理不严格,驾驶人员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驾驶;二是企业对营运车辆管理不严格,车辆派谴制度不落实;三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驾驶,未按通行规则行驶,对应急情况处置不当,造成事故发生。

处理结果如下:一是暂停豫F10235车辆的线路经营;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整顿三个月,整改期间停止班线和车辆新增业务;三是企业对所有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有效期、交通违章处理等情况进行排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完善驾驶员管理档案;四是企业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车辆非营运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外出;五是运管部门对企业经理、安全经理进行了约谈。

4、许昌“3·12”事故。这起事故为单方责任事故,该企业负全部责任。企业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重视,重效益轻安全;二是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不落实,放松管理,发现纠正问题不及时,事故车辆自20xx年8月动态监控终端线拨掉,监控信号一直处于中断状态,动态监控长期未运行;三是事故车辆违反治超条例,严重超载运输,企业违规经营,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四是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督导检查不到位。

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运管部门对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货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二是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整顿、所属144分公司停业整顿;三是给予144分公司经理李建红记过处分,并写出深刻检查;四是解聘事故车辆驾驶员常锦伟。

(二)政府正在调查的2起事故处理情况

1、濮阳“3·11”事故。政府调查组已对事故驾驶员齐志宽、公司安全经理采取刑拘措施。濮阳市华龙区运管局对事故的处理如下:一是企业停业整顿,整顿期间停办道路运输经营业务,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监管期限为三年。二是吊销驾驶员齐志宽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2、许昌“3·12”事故。安徽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已对豫K57915货运车辆进行查扣,两名驾驶员采取刑拘措施。

(三)省局采取的处理措施

1、对许昌万里集团公司和河南万里集团公司下达了“责令安全生产整顿的通知”,提出以下处理措施:一是责令两个集团公司及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整顿,整顿期一年;整顿期限内,暂停企业先进、荣誉的申报,暂停行业优惠、扶持政策执行,暂停项目资金拨付,暂停新增运力。二是责令两个集团公司成立整顿领导组织、统一动员部署、同步进行整顿,建立整顿台账和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三是责令全省各级运管机构将两个集团公司及所属道路运输企业纳入为期三年的重点监管对象,监督企业在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规范整顿成效。

2、对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理措施。一是省运管局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对相关地市运管局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责成郑州市运管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整治不到位不销案。

3、对郑州、许昌、濮阳、鹤壁市运管局分别下发了“责令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一是责令该市运管局成立工作组进驻事故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企业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据有关规定,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是责令运管机构启动内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对事故企业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三是责令运管部门将事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重点监管期三年;重点监管期内,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认真反思事故教训,抓好安全生产。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陈润儿省长关于安全“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各级运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全省开展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彻底排查隐患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各级运管机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对本辖区发生事故的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人员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经营许可或相应经营范围,对相关责任人员从严从重处理。

年5月17日

标签:通报 事故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