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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设立管委会批复范文(精选3篇)

批复2W

同意设立管委会批复范文 篇1

娄桥街道办事处:

同意设立管委会批复范文(精选3篇)

你们关于要求设立社区管委会的请示(瓯娄政〔20xx〕77号)收悉。为贯彻实施我区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城市化步伐,推进村改居工作,使村级组织设置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同意组建娄桥街道新城社区、白云社区、站前社区、秀屿社区、安居社区和东风社区。同时,设立新城社区、白云社区、站前社区、秀屿社区、安居社区和东风社区管理委员会。

一、新城社区由娄桥村、玕东村、娄桥居委会等3个村居组成,四至界限东至岩头、东风村界,西至玕西、玕南、社叶村界,南至东耕村界,北至新桥街道三浃、西湖村界;现有常住户数5968户,常住人口19124人,户籍户数2581户,户籍人口8198人;社区面积2.842平方公里,规划户数10000户,规划人口40000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娄桥街道振兴街3号。

二、白云社区由东耕村、安下村等2个村组成,四至界限东至前园村界,西至河庄、潘桥街道焦下村界,南至吹台山,北至娄桥村界;现有常住户数4850户,常住人口15211人,户籍户数979户,户籍人口3787人;社区面积1.121平方公里,规划户数10000户,规划人口40000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东耕村委会大楼。

三、站前社区由河庄村、古岸头村、社叶村、上汇村等4个村组成,四至界限东至娄桥、玕南村界,西至潘桥横屿头、林桥头、仙门村界,南至安下村界,北至下斜、玕西村界;现有常住户数9210户,常住人口31046人,户籍户数1960户,户籍人口7421人;社区面积2.921平方公里,规划户数15000户,规划人口60000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上汇村村委会大楼。

四、秀屿社区由玕南村、玕西村、吕家降村、下斜村等4个村组成,四至界限东至玕东村界,西至古岸头村界,南至娄桥、上汇村界,北至郭溪街道浦东村界;现有常住户数7152户,常住人口21681人,户籍户数1521户,户籍人口4570人;社区面积2.01平方公里,规划户数10000户,规划人口40000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娄桥街道党员服务中心一楼。

五、安居社区由前园村、岩头村等2个村组成,四至界限东至东风山,西至娄桥、东耕村界,南至吹台山,北至东风村界;现有常住户数4087户,常住人口12854人,户籍户数821户,户籍人口2565人;社区面积1.298平方公里,规划户数10000户,规划人口40000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娄桥街道岩头村原村委会办公大楼。

六、东风社区由东风村组成,四至界限东至东风山,西至娄桥、玕东村界,南至岩头村界,北至新桥街道高翔村界;现有常住户数2898户,常住人口10594人,户籍户数414户,户籍人口1547人;社区面积0.613平方公里,规划户数7500户,规划人口30000人。社区办公地点暂设在东风村原瓯海大道拆迁周转房。

望你们做好社区组建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调整和管理对接,理顺关系,尽快使社区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转入正常轨道。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同意设立管委会批复范文 篇2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成立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的请示》(苏水管〔20xx〕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省委会109次会议议定事项,完善湖泊管理与保护体制机制,同意成立江苏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

二、同意你厅提出的洪泽湖管委会组建方案。管委会主任由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环保、交通运输、渔业、林业等部门,淮安、宿迁市人民政府及所辖洪泽、盱眙、淮阴、宿城、泗洪、泗阳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组建方案由你厅按规定报省编办审核批准。

三、洪泽湖管委会成立后,要认真贯彻湖泊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加强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等规划,统筹协调洪泽湖管理、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等事务,切实强化湖泊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洪泽湖管理与保护水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6日

同意设立管委会批复范文 篇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xx年10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的通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xx]1103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进行了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xx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xx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