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行政公文 > 公告

管理制度公告

公告2.6W

为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政府或相关部门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管理制度的公告,提供给大家参阅。

管理制度公告

管理制度公告范文一

多点音乐学员管理制度公告

多点音乐亲爱的多点学员们:

为了能够使您在多点顺利的进行专业技能学习并完成所学课程,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质量,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吃饭、吃零食等,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每一项学习、练习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看老师示范,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出教室。

4、家长监护人,请保障和监护好学生在上课时间外的安全,若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多点前台。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应提前向任课老师请假,无故不到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三次则划掉一节课时。

2、凡有事需长期请假者需到前台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暂停课时,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奖罚机制

奖罚采取积分制:5积分兑换手提袋一个;10积分可兑换小文具一个;15积分可兑多点文化衫一件;25积分可兑换多点普通鼓棒一副;30积分可兑换毛绒玩具或乐高玩具一个或多点音乐优质鼓锤一副;50积分可兑换谱台一个;65积分可兑换多点哑鼓垫一个;80积分可兑换多点任意主教一节课。

另:1积分=1元,可用于购买店内商品,兑换礼品,但不可抵用学费以及提现

1、按规定时间(由于请假另调课不参与积分)上课每次积1分,每月全勤者可另加一分。

2、凡参加本机构组织的演出、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上课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旷课每次扣1分。

4、老带新每位老生奖励10个积分,另赠送课时(所带学生交年费者赠送老生四个课时,交半年费或三个月费用者赠送老生一个课时)

最终解释权归本部所有

文化宫路店前台:67613818 嵩山路店前台:56775505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0日正式实施

管理制度公告范文二

《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新规公布并开始施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贵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决定对《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修改,目前新规定已面向社会公布并施行。

该规定在20xx年1月24日第24号政府令公布,根据20xx年3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xx年1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xx年11月1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本次一共对旧版本的18处进行修改。例如,新增内容规定了不得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区域,并对消纳场的管理提出7条具体规定。

此外,新规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其中,入场的建筑垃圾未推平、碾压,建筑垃圾未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放,或者场内环境不整洁、尘土飞扬、污水流溢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杨皓钧)

新规点击

一、这些地方不得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保护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置的其他区域。

二、运建筑垃圾要守规矩

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倾倒;车身整洁,装载适量,密闭运输,不遗撒、不飞扬;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驶离现场时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管理制度公告范文三

关于加强珠海市文化馆场馆管理制度的公告

珠海市文化馆自20xx年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各功能室面向广大市民和各文化团队实行预约使用,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积极配合,为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针对目前预约团队多和场地数量少的实际情况,请预约团队严格按照相应场地(教室)规章制度预约和使用,遵守教室内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

请各团队根据人数预约使用场地(教室),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三次(含)以上人数未达到预约数量的,经核实该团队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预约资格,一年内不受理其预约申请。

本公告自20xx年10月01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市文化馆

20xx年09月30日

标签:管理制度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