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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遴选公告(通用5篇)

公告1.18W

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1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xx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务员遴选公告(通用5篇)

一、面试人员名单

我部20xx年拟遴选5名公务员。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5:1的比例确定首批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请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0月12日17:00前发送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

请于10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或发送传真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六)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职务,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部20xx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

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前我们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携带报名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xx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安排见附件2,考场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见附件3)。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之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四、其他事项

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联系电话:010-68552621

传 真:010-6855262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附件: 1. 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2. 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安排表

3. 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场示意图及行车路线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10月11日

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2

湛江市民政局是湛江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湛江市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一)选调职位局机关科员3名,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科员1名。(二)选调范围湛江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三)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要求;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1.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湛江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份(从附件下载),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持以上材料到湛江市赤坎区农林二路2号湛江市民政局四楼人事科。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至邮箱(参加初选、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中①、②原件进行复核,③、④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9-3221609、3221639。3.报名时间:20xx年3月4日至3月1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其中,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选调程序(一)初选和面试1.初选。湛江市民政局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2.面试。初选合格者,由湛江市民政局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3.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者,则进入组织考察、体检阶段,组织考察或体检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4.讨论决定。由湛江市民政局综合初选、面试、考察、体检等各阶段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并确定拟选调人选。(二)公示及选调选调人员的成绩将在湛江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湛江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

附件2:湛江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3

根据《广东省20xx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局直属单位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xx年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经我局资格复审,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如下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三、面试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六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有关事项时,我局将以有效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需在8:1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五楼会议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8:30后仍未入场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考试资格处理。对证件不齐的,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三)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广州市教育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11月19日

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4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即将组织实施20xx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市级机关和市法院系统、市检察院系统6月4日至6月5日;

区县机关和垂直管理机关6月18日至6月19日。

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或直接到所报考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19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

缴纳面试考务费时间为5月31日8:00至6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缴费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注:参加6月4日、5日和参加6月18日、19日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在上述时间缴费,逾期不能缴费。)已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低保、特困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面试考务费,可直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心理素质测评

招录机关如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报考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缴费方式由招录单位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未携带规定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阶段各项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结束7日后,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查询面试成绩(此功能在查询面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xx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5月10

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5

广州市财政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岗位,共计5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广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穗单位和省直在穗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0年12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0日。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xx〕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xx年12月16日9:00时起至20xx年12月30日12: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并上传个人照片(JPG格式)和《广州市财政局20xx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月3日9:00时至20xx年1月4日17:00时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如各选调职位的选调人数与该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5比例的,由选调单位研究是否减少选调职位数。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每一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5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每一个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客观题)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选调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广州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四)确定人选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选调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或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转任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我局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20-38923211、38923207

广州市财政局

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