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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传记读后感(通用19篇)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

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再次出现“马恩热”,其着作备受欢迎,其思想也重新受重视,其故居游人如织。作为一项作业,我怀着景仰的心情,通读了恩格斯传。恩格斯的非凡的经历、奇特的爱情和崇高的追求给了我强烈震撼。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通用19篇)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提起马克思,必定要提到恩格斯。他们通力合作一起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全世界受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这真的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从中我们发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等等。所有的经历混合调剂造就了如今显示在我们面前的恩格斯。

△格斯不仅在创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并且也在军事理论领域造诣很深。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以往军事理论遗产,提出了有关战争、军队、军事学术和军事史的学说,为无产阶级军事科学奠定了基础。恩格斯还就宗教、妇女、文学、美学、史学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见解,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

其实,读了恩格斯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并非他有多少的丰功伟绩,而是他对于朋友的那份帮助与无私的支持。马克思主义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恩格斯的帮助下才完成的,而却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他说如果没有恩格斯马克思主义还是会出现的,我可以做的马克思也可以做,但马克思一部分能做的,我却做不了。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对朋友的无私奉献。为了给马克思和战友提供经济支持,他不得不不情愿的去参与商业活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恩格斯是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可以说,没有恩格斯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而恩格斯却愿意将所有荣耀献给马克思,可见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最后用一句话总结我对恩格斯的理解—他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伟大的革命家;伟大的爱国者。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2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从中我看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的来往奔波。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书中说“当两个智慧的头脑碰到一起,消除了误解的樊篱,所产生的力量定能撼动乾坤”,我也从传记深入浅出的文字中深切地感受到恩格斯不及私利,以慷慨与满腔热忱投入革命事业,支持另一个思想的宽厚与广博。

选择这本书其实有一点我的“私心”。往往都说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奠基人,为人类社会的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恩格斯仅仅是最有力的支柱、最坚实的伙伴、最无私的第二提琴手,我心里暗暗有些不平之气。所以也更想知道是怎样伟大的灵魂才会如此伟岸又如此的谦逊。

纵读全书,首先吸引我的是恩格斯自身的人格魅力。伟人之所以伟大或许不单单是因为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而长久不衰,更是因为他们能有独特的气质以征服人于无形。恩格斯高大魁梧,英俊的外表更有着与之匹配的气度。阅读的丰富、涉猎的广泛让他谈吐自如,常常语出惊人,又不失风趣幽默。他的家中也有如“斯泰因小姐的家中”一般的星期天聚会,他广纳善言,善于聆听让有才之人纷纷汇聚到他的左右。别样的经历,丰富的人生体验也让他有着开放的视野与广博的胸襟,让他能从各个阶层中得到灵感和思索。他的人格魅力在举手投足之间,让我相信一个开放宽阔的内心定会聚集不可估量的力量。

不可不提的还有他在理论创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扬弃旧观念,提出了具有新鲜感,时代感的新论点,这些新论点就是在今天看来,仍是穿越了时空隧道,闪烁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火花!他告诉广大政治家,任何理论的出现都是时代的要求,历史发展,理论既要创新,也要扬弃,理论结合实际才能发展。他一生的时间似乎都在忙碌,都在奋斗,做编辑,参加城市活动,组织工人协会,参加武装起义,经商,探讨各个领域的学术。他涉猎的领域并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批判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第一次系统的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为政治经济奋斗而献身的,或许我们倾尽一生也只能参透他的一、二个重要理论思想,他却创造了如此多的伟大政治思想理论。在波澜壮阔的革命事业中他也是保持警惕,及时调整,不让固有思想束缚前进道路,不让过激言论推动急于求成。

他与马克思的友谊一直为后人称道。读完传记我才深刻的认识到,恩格斯给予马克思的不仅仅的辅助与支持,更是启发与推动。共产党宣言的诞生很难想象没有之前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这两稿的基础,马克思去世后资本论第二卷的出版也离不开恩格斯依据手稿字字斟酌、深入思考的辛勤付出。只有两个灵魂相通的人才能惺惺相惜,才能跨越时间与距离,谱写出振奋人心的结晶。而恩格斯甘愿做第二把手,又是他何等的谦逊与豁然。

△格斯死后没有墓地,他的骨灰散落在武玻河谷,与大地融合。而他的故居,有世界各地的人慕名而来,常年络绎不绝。一生有限,在有限中创造无限就成就了难以言喻的价值。凝视伟人的背影,沿着伟人的足迹,让思想一直饥渴,让灵魂一直警惕。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3

本来还没想好挑哪一本书来作为自己的读后感来写,看同学们很多都挑了时间简史于是我想挑一个应该被写的比较少的来谈谈自己的感想吧,所以我选了恩格斯传。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这本传记向我们全面揭秘了真实的恩格斯。从中我们发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等等。所有的经历混合调剂造就了如今显示在我们面前的恩格斯。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提起马克思,必定要提到恩格斯。他们通力合作一起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全世界受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这真的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

我对这本书的总体印象很棒,作者写的深入浅出,很有代入感。让人读了以后对于恩格斯这个伟大的革命导师的一生有了一个系统详细的了解。或许当中的一些东西由于我自身的阅历太浅或者生活经验不丰富不能很好的了解,但是我却真的能从上下文当中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述的东西。还有这本传记对于伏笔的处理,我虽然有些我不大看的懂,但是我却可以通过查资料以及网上的读者的观后感了解到作者真正的中心思想。真的恩格斯传是一部老少雅俗共赏的好书。

≡于整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恩格斯对于贫困的马克思的无私帮助。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但到底穷困到什么地步?估计也只有恩格斯才能深切体会到。曼彻斯特和伦敦之间不断的信件来往,倾听马克思的不断抱怨,和恩格斯时不时的周济,使得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老马也不忘在信中抱怨自己糟糕状况,当然在悲痛之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读到这个故事我的真的忍不住会心一笑。但是在笑完之后我不由的引起了深思,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更加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上恩格斯是并不喜欢经商赚钱的。但是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以及万万千千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他不得不去经商。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好啊……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从这句话可见恩格斯的心声同时更体现了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完了这本恩格斯传我真的很崇拜恩格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这一系列的伟大的称号并不能说清我心中的感慨,从某个角度来说,恩格斯是马克思真正的支柱,他是马克思更是那年万万千无产阶级的脊梁。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一切成果都有着恩格斯的功劳,但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唯一注释,他自己也是那个时代伟大的革命家,马克思的光芒不能遮盖他。我或许懂了一点为什么恩格斯总在马克思名字的后面,因为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分彼此就像是人的手和脚一样虽然人们总是手脚手脚这样的手在前脚在后的说。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4

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飞进了排水管里,塔克和亨利看见这只鸟突然飞进来,可吓坏了,可是这只鸟对塔克说:“请问你们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吗?”“哦,我是。”塔克和亨利一同说道“我是知更鸟约翰,是柴斯特让我来找你的!”“柴斯特,哦,你还认识蟋蟀柴斯特!”塔克几乎要惊叫起来“当然,我和多若西都认识它好几年了,哦,多若西是我太太,不过,现在大草原面临着被踏平的危险,柴斯特说你可能有办法,就让我来请你,我们走吧!”约翰说“哦不,我不走,我走了,我的这些宝物就会被对面的那些老鼠偷走,瞧,我的珍珠,我的纽扣,还有我一生的积蓄,都还会被那些黑心的老鼠偷走的,约翰!”可是亨利却把塔克所有的“胜利的果实”塞进了一个隐蔽的洞里。“不行不行,不安全!”塔克说“好了好了,我在附近弄上一些猫味,保证那些老鼠闻了就跑!”亨利说,塔克终于放心,它们出发了。

原来,约翰所说的踏平是人类要把柴斯特居住的草原铲平,盖上新的公寓,草原一旦被铲平,柴斯特等动物就会无家可归,所以柴斯特就把见过世面的塔克和亨利叫来保护草原了,在拯救草原的过程中,它们经历了许多事:遭遇到了洪水、亨利变成了家猫……但是它们没有放弃,最后,它们把大草原打扮成了约瑟夫·哈里(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父亲)的遗址,震惊了当地的市政府,同时也安全的保护住了大草原,塔克把柴斯特居住的大草原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因为是塔克想出办法来的,才拯救了草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假如柴斯特和亨利还有塔克,它们不坚持保护大草原,大草原早就成为了人们的公寓,就像我们人一样,不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一个读过《塔克的郊外》的亚马逊网站读者曾经评论过:塔克在这本书里成为了主角,我不能想象,这本书里要是缺了这聪明绝顶、能言善辩的塔克老鼠会怎样。怎么样?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5

说起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我的父母早就给我买下了1——3本,只是当时我没有去关注,关注了也没有看戏去,因为,老感觉字太多了,太密了,一看就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但现在不同了,开了一次家长会,老师提到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一愣,我想,幸亏我买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读了。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他有着名声很大的父母,却早早被神秘人——没人敢提的名字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失去父母的那一刻起,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20xx年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们的独生子——达力,诗歌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特别是对哈利,经常拳脚相加,看到这里,我真为哈利叹一口气,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呢!

读了一半,我合上了书,想到,哈利终于可以摆脱这痛苦的日子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并拥有了一个慈祥的校长。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家,要知道对于哈利波特来说,他不求吃的有多好,有多丰富,也不求睡得多么温暖,或是凉快,他只想能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能吃到,吃饱。他只想让自己有个像样的床,每晚都能睡一个好觉。而我呢,每天要父母做京酱肉丝、水果沙拉,或是嚷嚷着去肯德基、德克士饱餐一顿!哈利穿的都是达利剩下的,而自己都是穿的最好的最新的。

读了这本书的一半,便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奢求太好的,不能太任性,见到什么要什么。为什么,自己老是控制不住欲望,见到东西就急着让父母掏腰包。从今天开始,不知自己能不能再控制住无用的欲望,浪费的奢求,不管怎么样,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力量。

哈利波特带给人们的太多了,足够支持我继续读下去,品味下去。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的小童星》是讲关于小童星的变化以及发生的趣事。

这个小童星就是”可爱妹妹“王琚。以写了他们班的”可爱妹妹“王琚因为拍了一部电视剧而一举成名,而渐渐变得成熟、骄傲。而同学们也渐渐发现了王琚的变化,她已经不是原来的王琚。她的拍戏不仅使成绩下降还使同学们不再喜爱那个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爱乖巧的她。

而在一次表演《小飞侠》时,导演并没有选小童星王琚,而是选择了宁佳心。杨自热和班里的同学都为王琚打抱不平。而杨自热却在一次排练的机会中听到宁佳心妈妈语重心长的话: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就像书中的老爷爷所说:” 在我看来,每个孩子都是耀眼的太阳或闪亮的星星。“我对自己说”童年美好,不尝试各种酸甜苦辣和挫折,长大何成大器“ 我们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耀眼的。我们不用去羡慕那些小明星头顶的光环,因为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这本书的最后提到,永无岛只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孩子们的极乐世界。彼得。潘之所以不想长大,就是因为他不想离开永无岛。而娱乐圈完全是大人的世界,他们玩的都是成年人的游戏,它光怪陆离,但它肯定不是永无岛!它只能摧残孩子们本就短暂的童年,它可能会使我们立刻变成熟,也可以使我们立刻失去宝贵的纯真和友谊。

虽然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的梦。但这个梦可以用手摸得着、用眼看得见,实实在在的梦。若还没有想好自己的梦是什么,就应该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做小学生该做的事,把学业做好,增添一些知识,为梦增添一丝机会。娱乐圈里会让我们小孩变的骄傲,虚假,失去童真,失去发自内心的笑容。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童年、珍惜自我吧!让你的童年不再是缺少童真和快乐的吧!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7

《狗来了》的作者德国的尤塔。鲍尔, 本书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故事主要讲了狗的老伴去世多年了,所以狗决定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有没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先在一家饭馆里做了保安,他不忍心把像自己孩子一样调皮的狗和不像坏人的猪赶出去,就辞职不干了。第2天早上,狗和猪成了好朋友,一起去辽阔的世界去逛,狗默默的帮助猪,让猪认为自己交上了好运,有了信心。在一次喜剧演出中狗和猪表演的《王子寻求幸福记》圆满成功,也实现了猪做明星的梦想。结束后,狗离开了猪,自己往前走。

他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了来代课的老师,如果有像狗一样的老师多好,他一边游戏一边教孩子们学习,孩子们很喜欢他。其中一段,放学以后,狗忍着疼痛自己打扫孩子们吐的樱桃核,我觉得表示狗很善良很疼爱孩子们,但是狗如果可以和孩子们一起打扫卫生就更好了。因为孩子们不能只顾学习,也要有劳动的意识和责任。后来,狗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和熊一起逃生。

狗和熊开着汽车到了熊的朋友家,第2天狗生病住进了医院。他觉得医院里很安全,警察不会进医院抓人的,他想在医院里一直装病。可是,一只生病的公猫让他改变了主意,他又准备帮助公猫家里的那30只无人照看的小猫。于是,他不顾个人的危险跑出了医院,去照顾小猫了。一开始,小猫们很怕狗,狗给小猫们吃了自己买的罐头,小猫们才慢慢信任狗。狗带着小猫们离开了这幢危险得要倒蹋的房子,来到了熊的家,熊和熊的朋友也收留了小猫们。小猫在熊家生活,因为他们各自的生活习惯不一样,所以熊和狗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去教育小猫们。但是没有成功,小猫们就想回到自己父亲旁边,狗想到了一个办法,就用红笔在30只小猫身上都画上红点点假装小猫们都染上了麻疹,乔装打扮后,成功送到了医院。

他们继续往东飞奔,在酒店里,熊想当一位青云直上的女政治家,去改变当今世界。狗没有同意,因为办这件事很危险,会失败的。后来他们争吵着分手了,但是狗还是默默的关注着熊。并且帮助了好多人。一天,熊在演讲的时候,不幸被揭穿,在关键时刻狗把熊救了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他们一起返回了家乡。

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狗不仅善良、聪明、勇敢而且乐于助人。我很喜欢狗,也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学好知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8

工作之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书籍之中尤其偏爱的就是史书和古诗词。最近在看《史记》,这书很厚,都是文言文,读着挺费劲,但是读进去了也很有意思。读到《项羽本纪》时,里面最精彩的一节就是《鸿门宴》了。《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的分水岭,中国象棋也是由项羽和刘邦争霸所演变而来的。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让他招贤纳士,让他统帅三军,让他“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欣赏,但也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但他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由此可见,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9

昨天的问题,博友贝西贝西全部答对,答案见她的评论。

时尚最容易过时,可是 48 年过去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时尚代名词。奥黛丽 - 赫本在电影中的打扮:高耸发髻,穿纪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镜,小口咬着牛角面包,喝纸杯咖啡……仍然被小资美女们津津乐道。

艺术家们还花样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几天,英国伦敦公演同名话剧,肥皂剧明星、 33 岁的安娜 - 弗瑞尔大胆演绎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与时俱进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拜金与情色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绎,仍然引起不小争议。

人们之所以偏爱奥黛丽 - 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的形象,是因 为怀念那个年轻女孩霍莉的典雅、高贵和清丽脱俗,甚至包括村上春树说的“纯洁的放荡感”。那个经典镜头对影迷来说实在太熟悉了:清晨,纽约繁华的街道还很宁静,一身黑色礼服时尚打扮的霍莉咬着面包、喝着咖啡走到蒂凡尼珠宝店橱窗外,出神地凝视着其中的珠宝项链……

蒂凡尼珠宝店是美国纽约一家历史悠久的顶级店铺,深受美国上流社会的青睐。可是出身贫穷的霍莉面对珠光宝气,只有艳羡的份儿。为了追逐名利,她经常周旋于富商贵胄、政客名流甚至黑手党老大之间,每小时收费 50 美元。她经历了很多场面,由一个伴游女郎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交际花……某天,她住的楼下搬进来一位温文儒雅的男士,说是个作家,却是个由富婆包养的吃软饭的家伙,偏偏他们俩认识之后互生好感,但是感情的历程并不平静……

据说当年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导演曾经邀请玛丽莲-梦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绝了。奥黛丽-赫本是在拍摄罗马假日数年之后来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点,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罗马假日的公主。或许公主的角色太适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获得罗马假日的盛名之后,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对自己的挑战。而且,她果然相当出色地演绎了“纯洁的放荡感”。

虚荣、爱情、梦想、归属感,蒂凡尼的早餐试图探讨这些问题。生活在大都市里的女孩,被金钱吸引似乎很自然;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对未来梦想的期望值更高,可以说这是虚荣,也可以说这是人性的使然,谁能精确地分析其中的区别?关键是如何把握自己的尊严和幸福。电影抨击了“虚荣”和“金钱至上”,因为那不会带来爱情和幸福……

不妨说,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电影,它对今天的都市时尚女人来说也是有启发的,无论是命运、梦想,还是服饰搭配……难怪它被列为“女人必看电影”之一。

作为男性观众,俺渔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弹吉他吟唱月亮河,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就是从那时流传至今的。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0

曾经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写了一辈子,最终免不了回到过去,写了自己的童年“。童年如同一坛成年老酒,历时越久就越觉得醇香。

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不免为现在的孩子而惋惜啊!几乎在孩子刚出生甚至是未出生,父母就已为孩子铺好了道路。忙于挣钱的父母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送去幼儿园,托儿所。甚至可笑的是有传言说孩子没有幼儿园的毕业证书不让孩子上学。稍微大一点,有能力的家长就让孩子上特长班,学跳舞,学画画。小小的年纪就肩负起父母的使命,甚至许多孩子的记忆里只有学习而没有丰富的”玩“的记忆。最可怕的是高中,学生的生活单调又乏味,每天五点起床,凌晨睡觉,生活范围也仅是”教室,寝室,食堂“这样单调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有趣的是学生不敢在教室里大张旗鼓的看小说,杂志,就趁上厕所的室猛蹬一下,出来时一个个都一瘸一拐的。

不过我还甚是有幸,生活在九十年代的湘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那里现代化程度低,现代化的步伐也比其他地区慢半拍。我生活之地离边城不远,人们的生活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能找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风貌。腊月时,几家人相邀一起大粑粑。年轻有力的两人对站着用木锤使劲的锤石槽里的糯米,一群妇女手里擦满黄油吧糯米挤成圆团,摆在木板上,摆满了一声令下,所有孩子就跳上木板死劲的踩,直到压扁为止。

家中有个弟弟,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总免不了想起他。只是我那弟弟最终随波逐流,初中没毕业就成了无业游民。在我那家乡,如同弟弟经历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也打架,也泅水,也偷别人家的桃儿,梨儿,逃课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染上赌博的恶习也不少。又一次,我和母亲在田里种菜,由于是秋收不久,田里空荡荡的。几个初中生躲在稻草堆里赌博,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是上学的日子。当时母亲就取笑道 : ”他们那也是读书?万一输掉了这一星期该怎么过?“我只是笑,”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那是你儿子一学期在外面佘那么多账了吧!那也没什么,一代文人沈从文小时候也拿他家买菜的钱赌过博。“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且不觉,而沈从文却是先知而先觉。有时在想: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 ? 却不料养的人却是千差万别。

过着沈从文童年般的生活,而沈从文却走出了湘西,走进了中国文坛,并且成为中国文坛一颗耀眼之星。沈从文一路走过与别人不同之处在于他处处做个有心人。小小年纪就充满疑问!并且自己去寻找答解,清醒的意识到”我知道的太多!所以知道的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是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的土窖湘雨以后发出的气味!要我说出虽当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

对于喜欢逃课的学生来说莫过于两种:一种是成绩差的,一种就是成绩好的。如沈从文所说: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们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 , 柳树,果实全把树枝压的弯弯的!等到待我们为他们减除一份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埋。”偷东西本是一件可耻的事,而在沈从文的笔下却连偷东西都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沈从文的童年是许多人的童年,童年之后,却有着与众人不同的人生道路,生活总在舍弃与追求中渡过。他舍弃了令他一生回味的“美好”的童年而迈入新的生活,他舍弃了在军队中的职位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一路上,为了寻梦,在北大当旁听生?最终成就了自己。这也许就是他与别人最大的不同。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1

寒假中,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对此我感悟颇深。

《堂吉诃德》讲的是一个真名被遗忘、自称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很帅气人中年人,因为痴迷于骑士小说而骑着一匹封为“第一瘦马”的马匹,带上年轻气盛的侍从,三次离家出走,追寻自己成为骑士的梦想。

在旅行中,堂吉诃德当过国王和伯爵,当过乞丐和身无分文的穷人,但,他没有放弃,他一心追着自己的梦想。有人说,堂吉诃德太傻了。不,他不傻,他是一个执着的人,并且,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确的。他的事在当时传遍了许多地方,而他受到的更多是尊敬与鼓励,他没有错,只是比常人更勇于追求梦想、实现梦想。

这是在书中的事,可能它并不真实,但真实生活中,我们不也需要一些他的精神吗?就好像一场马拉松比赛,名次不一定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于梦想的实现与这其中的过程,名次只是一次冲线,而过程是汗水换来的。就像我画的一幅画,我费了好长时间才画好的,而同学来了却不顾不问,说实话,它不美丽,但,它是我对梦想执着的见证。因为我实现了这个小小的梦想。

我喜欢堂吉诃德对梦想的追求,并且我会发扬他,因为,我喜欢追求梦想。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2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3

读后心得: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4

本来是无缘读到此类励志性书籍了,因为在我潜意识中是对鸡汤类的文字从认同发展到不屑的过程,不过这次我随手翻了几页,认真读了下,倒很自然地被吸引了进去。

就作者本身而言,他是新疆的少数民族,想想近几年疆内的局势,他能够在北京这样的地段打拼闯出个一己之地真的是非常不容易,闲话说完,说说本书内容。

其实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基本上都有一套个人较为成熟的价值观取向,所以本书大部分道理也都浅显易懂,没那么玄妙困难,比较推荐学生群体和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来阅读,多少是可以收获一些的,重点看在自己的理解。本书最大的特色是艾力自创的34枚时间金币管理法,简单说就是每天做记录,每半小时做一次记录,记录你都干了什么,再把做的事分类总结,坚持每天记录,这样后期就可以看到自己都干了些什么,如果真能坚持下来,还是非常不错的时间记录。至于具体方法你可以去网上搜搜,或者你也可以掏35元买一本也不亏。

艾力本人是新东方的教师,我觉得你想更好地理解一本书,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作者本人的,他本人还是挺上进,不服输,又有些死要面子,对自己要求比较严的人,写的文章也都口语化,比较好阅读,没太多装逼的格调,阅读门槛不高。

我个人还是推荐阅读的,毕竟大部分人不会花太多时间看书的,你每年能翻他几页,也是极好的。

摘录几句比较像样的语句:

1.人是为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活。

2.爱好是人生的调味剂而不是主菜。

3.时间就是生命,一定要远离那些吃掉我妈生命的怪兽。

4.任何看似无意义,目的性没那么强的事在将来看都是有意思的。

5.此心安处是吾乡

6.成功=方向*方法*努力 方向要是选错了,那成功就是负的了!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5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6

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7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8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恩格斯传记读后感 篇19

按照老师的要求,我手捧《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认真地读起来。读完后,我发现这本书与众不同,全书是用书信和日记的格式呈现出来的,这些书信全是由一个普通小男孩鲍雷伊写给一位名叫汉修先生的。

读完整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从主人公鲍雷伊和汉修先生那里学到了提高写作能力的方法。那就是坚持多写、多听、多思考、写出自己的东西,坚持把自己的心里话写的字通句顺,写作水平自然就提高了。

鲍雷伊起初是个不喜欢写作的孩子,刚开始写得不具体,甚至有错别字,到后来能写得具体生动,这正是给我启发最大的地方。我平时最头疼的地方就是写作文,一写作文就抓耳挠腮、冥思苦想,想很长时间也憋不出几句话,最后总是草草了事,应付一页多纸。老师读了我的作文总是评价“内容空洞,语句不通顺”,我的语文成绩自然就落后了。所以,我必须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于是,我今年寒假下定决心像鲍雷伊一样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我是跟着姑姑写作文的。每写一篇,我们就面对面交流。姑姑启发我回忆平时发生的事情,确定一个要写的主题,然后让我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谈出我当时经历的心情和感受,鼓励我写出自己的心里话,而且要求我多运用所学的词语。我就静下心来一句一句的写,姑姑要求很严格,每一句都让我保证字通句顺,否则就反复修改。刚开始我很烦,但是,每当写好一篇,姑姑肯定了我的进步,我就有种成功感。再写的时候就自信了。这几天,妈妈表扬我写作水平高了。

今后,我要像鲍雷伊那样,每天坚持写日记,真实的记下自己的喜怒哀乐,练就一手好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