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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精选31篇)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好看得不得了,一买到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读的相当津津有味!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精选31篇)

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第一部分主要写了‘肚子疼’,他其实叫杜子腾,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秦大博和钱青毛组成了“狗仔三人组 ”。他们以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的绯闻也不放过。而且还敢偷看盛欣怡的日记,我想他就不怕她的好朋友凌杨波和吴童揍他们吗?

“狗仔三人组”的绯闻如同乱麻,而且很复杂,有的时候让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最终的事实让人哭笑不得。“狗仔三人组”最后决定成立一个新的组织,把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航天三人组”。

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部分写了江冰蟾,他这个人最讨厌“蛋壳组合”,最苦恼被男生的绯闻来惹火他。小时候她和凌杨波是很好的好朋友,可是,在快乐的童年时光过去后,她们迎来了学习上无情的竞争时代。他在学习上有一次失误了,被老师批评了,因为他的骄傲和轻敌使他失误。班主任和家长整天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好斗的凌扬波。他在得意之中发现自己没有一个朋友,友谊为什么会褪色?江冰蟾突然感到自己很孤独。他在想:因为分数,我失去了朋友。因为分数,我的友谊完全褪了色。

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书中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要好好珍惜“友谊”,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就好象时间一样用金钱卖不到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

今天上午,我向我们班的庄淇萱借了一本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们班的狗仔队》。当我读到“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一章节时,我感触颇深。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和凌扬波小时候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当快乐的童年过去之后,她们迎来学习上无情的竞争。班主任和家长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竞争的重要性,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这场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她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她开始为自己失去友谊这件宝贵的东西而难过……

江冰蟾是现在父母和老师所强调的“竞争比友谊重要”观念的受害者,她因为分数,丢失了朋友,她因为分数,她的友谊完全褪了色。然而,她在父母和老师的影响下居然还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朋友,这时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你高兴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当你忧伤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鼓励你。如果你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分数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没有朋友,你的内心世界是空虚的,孤独的!朋友是什么?他是你一生的知心伙伴!难道就像袁老师说的“当你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和你谈所谓的友谊;当你是个失败者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朋友。”吗?不,我认为不是的。人缘好不一定成绩好,成绩好不一定人缘好。真正的好朋友是不会在乎你成绩的好坏,而是在乎你与他的友谊,你对他的信任!难道二十一世纪的雏鹰就要这样被教育成一台台只会竞争的机器吗?

在学校里,我不仅有骄人的成绩,还有着美好的友谊。我和柯楠、海月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曾发生过很多矛盾,甚至都绝交过一两次。但后来,大家都意识到,友谊需要宽容和理解,更需要彼此的相互友爱!

友谊,是美好的,是宝贵的。不要让成绩驱赶了友谊,也不要让友谊渐渐地褪色。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友谊都将是我们美好的支柱!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3

这本书上讲的故事非常好玩,也很幽默,我非常愿意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杜子腾,我也喜欢他的外号“肚子疼”,非常好笑。

这本书一共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是我的有意褪了色。第一个故事讲了十小章,第一章讲的是,有一次,他们上自习课,因为数学老师夏刚请假了,数学改上自习课了,课上都玩镜子反光的游戏。他们班有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成了金童玉女,金童是:黄宇航,玉女是:江冰檐。第二章到第三章主要讲了建设我们班的狗仔队。狗仔队的成员有钱青毛、秦大博、杜子腾,女生和男生待遇不同。第四章讲了三个女生不喜欢夏刚。第五章到第十章主要讲了,除了学习,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单调的生活导致了某些男生们想象力的无限发达,为无聊而去注意一些绯闻之类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要去关注那些绯闻。最后的故事却让人哭笑不得,三人狗仔队也意识到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改正错误,成立新的组织——一个航天三人组。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个故事也讲了十大章,第一章讲了一次期中考试,江冰蟾考的不好。江冰蟾是个非常好强的同学,可是在这次却输给了凌扬波。第二章讲了江冰蟾表哥方乐天来了,他们一见面就开始打,于是这次江冰蟾想换种方法,于是他们俩就掐了起来。第三章讲了妈妈揭发我是“两面派”,方乐天给《小星星》杂志的星星姐姐写了封信。第四章到第九章主要讲了他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第十章讲了星期一的时候,江冰蟾被袁老师叫去办公室谈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江冰蟾和凌扬波是小时候的好朋友,可在学习上都非常争强好胜,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凌扬波,可是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友谊。友谊是如何褪色的?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友谊与竞争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同努力学习,互相帮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5

星期六,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我拿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它看了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扣人心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故事的内容久久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我想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这本书里面写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故事就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两个故事都很令我感动。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感人之处和自己的搞笑之处。下面,我就重点讲述一下《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个故事吧!它讲的是:在六年级五班里,由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这三个人是:杜子腾、秦大博还有钱青毛他们组成的狗仔队,是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他们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令很多同学还有老师都觉得他们很讨厌,但是,最后的结果令人出乎意料,狗仔三人组认识到了自己犯错误的严重性,于是,他们改了个称号,叫做——航天三人组。我觉得《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一个故事,一开始,我看到这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觉得令人咬牙切齿,我也觉得很讨厌,可是,看了最后的完美结局,又觉得我想为他们欢呼,因为他们不再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了,而且还要成为宇航员呢!我们班的狗仔队教育我们,当我们遇上了被别人编造绯闻着一种情况时,对他们要置之不理,这样,他们自然而然的就没有兴趣了,并且,还告诉我们,不要向书中说的那样,成立狗仔队,乱编别人的绯闻,这样,别人会换一种眼神来看待你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流言像把刀子,刺痛着人们的内心。而那些随便散播留言的人,令人讨厌,也渐渐令人疏远。在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坦诚相对,那么当你遇到困难时,大家都会热情地来帮助你,安慰你,让你感受集体的温暖。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7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8

《永不言败》,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总裁俞敏洪继《挺立在孤独、失败与屈辱的废墟上》之后的又一心血力作。这本书里的俞敏洪,不仅仅是一位站在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前沿的领军人物,也不仅仅是新东方团队的领导者和新东方神话的缔造者,他更是一位睿智的长者、一位辛勤的教师、一位慈祥的父亲、一位千百万学子心中可敬可爱的朋友。人生只有不断的挑战才会有进步,充满挑战的人生才有激情,生命才有意义。面对困难敢于挑战,从不言败。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多。

一、成功没有尽头

成败本是平常事,很多平凡人在失败后可以把失败藏在心中,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努力,但一些知名人士跌倒了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因为社会容不得英雄失败,而且爱之越深、责之越切,所以当公众人物需要勇气和责任,俞老师作为一个公众人,他的成功很多经验是值的我们学习。明知道路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只有当我们历经风雨后依然能保持彩虹般的心情时,只有当我们即使被化泥土依然能为鲜花提供一片肥沃的土壤时,只有当我们屡遭磨难依然坚信尘世就是我们今生的天堂时,只有当我们已经博大的胸襟。才会理解什么是成功,通过这段话我会了成功需要经历一些磨难和困难,成功的人要淡然的面多挫折和困难。积极从逆境从振作起来。成功没有尽头,生活没有尽头,生活中的艰难困苦对我们的考验没有尽头,在艰苦奋斗后我们得到的收获和喜悦也没有尽头。

二、执着

俞老师在书中说到:我们在执着于世界的任何事物或感情之前,比须首先学会放弃。我们要放弃并非像佛教所说的那样的置眼。而是要把它们放在一个恰好的位置上,使我们能够获得恰当的享受,而不是被它们所征服,让我们能够正确的看俞敏洪永不言败读后感1000字待财富而不是为她们所迷惑,以至于拼了性命也要去追求它们。看完这个以后我想我们应该去坚持对的东西,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

三、经验和教训

俞老师在书中说到;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给人带来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人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小时候学过一个故事;螃蟹好吃既是前人留下的间接经验,也是通过我们自己品尝所得出的间接经验。但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却是冒了极大的风险,吃了没事就得到螃蟹能吃的经验。经验可以间接的得到,但教训通常是通过切身体会才能得到的。和经验相比,得到教训的代价常常更加昂贵,因此也更加让人难忘。

当然,我从书中学到的远远不止这些,我还学到很多,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要一心一意做一件事,做到极致,要善于向朋友学习,要一鼓作气,才能创造属于你的感动!

读罢俞敏洪的《永不言败》,我真的受益匪浅,我想这就是他身上宝贵的新东方精神吧!追求卓越,挑战自我,永不言弃!

《永不言败》,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总裁俞敏洪继《挺立在孤独、失败与屈辱的废墟上》之后的又一心血力作。这本书里的俞敏洪,不仅仅是一位站在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前沿的领军人物,也不仅仅是新东方团队的领导者和新东方神话的缔造者,他更是一位睿智的长者、一位辛勤的教师、一位慈祥的父亲、一位千百万学子心中可敬可爱的朋友。人生只有不断的挑战才会有进步,充满挑战的人生才有激情,生命才有意义。面对困难敢于挑战,从不言败。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多。

一、成功没有尽头

成败本是平常事,很多平凡人在失败后可以把失败藏在心中,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努力,但一些知名人士跌倒了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因为社会容不得英雄失败,而且爱之越深、责之越切,所以当公众人物需要勇气和责任,俞老师作为一个公众人,他的成功很多经验是值的我们学习。明知道路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只有当我们历经风雨后依然能保持彩虹般的心情时,只有当我们即使被化泥土依然能为鲜花提供一片肥沃的土壤时,只有当我们屡遭磨难依然坚信尘世就是我们今生的天堂时,只有当我们已经博大的胸襟。才会理解什么是成功,通过这段话我会了成功需要经历一些磨难和困难,成功的人要淡然的面多挫折和困难。积极从逆境从振作起来。成功没有尽头,生活没有尽头,生活中的艰难困苦对我们的考验没有尽头,在艰苦奋斗后我们得到的收获和喜悦也没有尽头。

二、执着

俞老师在书中说到:我们在执着于世界的任何事物或感情之前,比须首先学会放弃。我们要放弃并非像佛教所说的那样的置眼。而是要把它们放在一个恰好的位置上,使我们能够获得恰当的享受,而不是被它们所征服,让我们能够正确的看俞敏洪永不言败读后感1000字待财富而不是为她们所迷惑,以至于拼了性命也要去追求它们。看完这个以后我想我们应该去坚持对的东西,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

三、经验和教训

俞老师在书中说到;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给人带来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人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小时候学过一个故事;螃蟹好吃既是前人留下的间接经验,也是通过我们自己品尝所得出的间接经验。但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却是冒了极大的风险,吃了没事就得到螃蟹能吃的经验。经验可以间接的得到,但教训通常是通过切身体会才能得到的。和经验相比,得到教训的代价常常更加昂贵,因此也更加让人难忘。

当然,我从书中学到的远远不止这些,我还学到很多,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要一心一意做一件事,做到极致,要善于向朋友学习,要一鼓作气,才能创造属于你的感动!

读罢俞敏洪的《永不言败》,我真的受益匪浅,我想这就是他身上宝贵的新东方精神吧!追求卓越,挑战自我,永不言弃!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9

在这个乐趣多多的暑假里,我不仅出门远游,也读了一些课外书,倘佯在这些书中,我十分快乐幸福。

我在书柜中找到一本妈妈给我买了许久的《封神演义》,这让我有点兴奋。很快我就沉迷在这本精彩的书中。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商朝末年,武王伐纣,神通广大、力大无穷的各路神怪斗法,光怪陆离、奇幻无比的法力争斗令人眼花缭乱!少年英雄的哪吒、神兵天将雷震子、智勇双全的二郞神杨戬、神机妙算的姜子牙、地行千里的土行孙,还有昏庸无能的商纣王、诡计多端的妲己、拍马屁的费仲、尤浑、恶毒的通天教主等这些经典的形象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些一幕幕惊心动魄、接连不断的故事情节,使人铭记在心。在这个色彩斑斓的奇妙世界里,我们不仅可以了解一些中国古代丰富有趣的宗教知识,还能从中体会到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想使国家强大富有,就要团结一心,君主一心为民。这样人民就有了信任,人民就有了依靠,最终江山才能得到稳定。

我在书海中取长补短,增长见识。我要多读书,提取书中的精华,搞懂意义所在,用学到的知识来报效祖国。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0

红旗,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有着深刻的意义,它历经几番波折,才能够像今天这样,自由自在地飘扬在这蔚蓝的天空中。

今天,我在学校里观看了一部与“红旗”的来历有关的电影红旗飘飘,在这部电影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英雄人物。其中,我最敬佩的是电影中的桂大妈。她只是一个山村老妇人,她没有读过书,什么也不懂。不过,她会不顾一切地保护自己的国家。在红旗飘飘的电影中,有一段剧情对我震撼很大:桂大妈和她的二女儿桂花接到了石亮的指示,并且拿到了红布。有一天,她们正坐在桌子上绣红旗,当她们绣好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声音,本来她们以为是石亮派人来取红旗了,可是当时没有暗号出现,于是,她们连忙把红旗叠起来,藏到了一个比较隐秘的地方,就在这个时候,当地的一个恶霸刘球带了一帮人闯了进来,他们个个凶神恶煞,手中都拿着一把枪。尽管如此,桂大妈并没有被他们所吓倒,她的心中依然充满了一股对抗恶势力的勇气不慌不忙。刘球开口就问她们有没有藏红纳红,桂大妈一口咬定没有。刘球问了好多遍,但她就是不肯承认。这时,刘球并未放弃,他在桂大妈的家中到处乱搜,眼看,红旗就快被他找到了,桂大妈心急如焚,担心红旗会被刘球搜到。过了几十秒的时间,红旗就被刘球找到了。桂大妈见情势不好,就连忙跑过去一手夺过了刘球手中的红旗,刘球一看,气急败坏,就开枪杀了桂大妈。桂大妈临死前,还紧拽着红旗,桂大妈的鲜血早已洒在了鲜艳的红旗上。后来,幸亏石亮带人及时感到,不然,恐怕桂花也要遭此毒手了。从这儿我看出了:桂大妈这种爱国的精神,即使她什么也不知道,不过,她却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那一面红旗,就像她的大女儿已经死在了敌人的手中,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就不让小女儿去参与了,反而,她自己也参与了这件事情。

如今,我们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快乐。而这一切,都是归功于像桂大妈那样为了革命而牺牲的伟大,是这些先驱,创造了如今这和谐的社会。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1

他用生命捍卫了中国的尊严,用血汗洗刷了中国的耻辱,他面对讥笑和藐视,毅然接受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面临重重困难,修筑了中国人自己的的第一条铁路,给那些外国人一个有力的回击。他就是德高望重的詹天佑。

《詹天佑》这篇文章表现了詹天佑的杰出才能和爱国的伟大情怀。他严谨的工作态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不怕艰险的勇气和为国争光的决心,让我非常的敬佩。

我最敬佩他的聪明,他想出了人字形线路和两种凿隧道的方法,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并得到了各国专家的认可和高度赞扬。这些巧妙的设计,是非常智慧和杰出才能的具体体现,也是世界修筑铁路工程的新创举。总之他大胆的想象,勇于挑战重担,敢于创新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通过认真的阅读这篇文章,詹天佑这个名字永远的烙在了我的心里。他的每一句豪言壮语都使我久久不能忘怀。他勉励工作人员的贴心话语,也让我铭记在心,让我知道做任何事一定不能马虎。在他遇到困难时说的那些话,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

詹天佑每一个举动,都体现了他以身作则艰苦奋斗的,是为国家贡献的顽强毅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还有卓越的才干和超于常人的智慧。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2

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黄河意味着华夏民族,意味着腾飞,意味着母亲。

我很不幸,因为在这十几年中,我未曾拜访过母亲——黄河,对于一个炎黄子孙来说,这是一种不孝。

人们都说母亲是宽宏的,母亲是无边的,虽然我未曾领略过母亲的魅力,但在梦中,在心中,母亲用她的惊涛骇浪浊流宛转,激励着我,关怀着我。

一声声浪声,让我的心飘进了母亲的怀里,她用她的气吞山河之势领着我奔腾,领着我感受她的豪迈。人们尽情地吮吸着黄河,吮吸着母亲的乳汁,他们渴望母亲的爱抚和滋润。

文人用精美绝伦的语句形容黄河,望着日夜奔腾的黄河,望着我心中的黄河,我太过心酸,千年不停地流动,母亲累吗?母亲微笑着告诉我,为了这个民族,为了爱她的华夏子孙,这是一种必须的付出,为了华夏子孙能够腾飞,为了华夏民族精神能够延续,她必须不停地流动,不停地提醒华夏子孙能够腾飞,必须滋养这个民族。

腾飞,子孙……我的眼睛湿润了,为了爱她的人们,她甘愿受尽风吹日晒,甘愿受到上天的折磨,只要民族能够腾飞,为了子孙能过得比她好,她甘愿承受这一切。

泪水情不自禁的在心中,在我的血液中流动,母亲啊!我伟大的母亲,我心爱的母亲,您让我敬佩,您让我感动,您让我明白什么叫责任。带着您的精神,您的祝福流向世界。我懂了,我深爱的母亲,我心中的黄河。檫干眼泪,将对心中的黄河作出一种永恒的爱,带着母亲给予我的责任,我该付出了。

别了,心中的母亲河——黄河,带着希望和祝福,开始奔腾,全华夏子孙开始了辉煌的征程!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3

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4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5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6

学校推荐我们在寒假里读《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故事。妈妈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给我买了这套书,我读过很多遍。假期里,我重新回味那些有趣的故事,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特别是从卡梅利多身上学到了很多。

卡梅利多是一只很可爱的粉红色小公鸡。他和他的妈妈卡梅拉一样与众不同,敢于幻想。他不像别的小鸡那样老老实实地吃饭睡觉,总是仰望着美丽的星空,幻想能拥有一颗星星。他把一只不太新鲜的海星当作坠落的流星,欢天喜地地抱给鸬鹚佩罗看,却被大家无情地嘲笑。这时候的卡梅利多是那样伤心,但他并没有放弃梦想。

他在好朋友小白羊贝里奥的帮助下找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先生,通过望远镜看到了许多星星,而且和一只绿色的长牙齿的外星小鸡塞勒斯特成了朋友,用海星和塞勒斯特交换了一块金星的碎片,卡梅利多终于梦想成真了。

除了羡慕,我也知道了要实现梦想,一定要坚持不懈去努力,相信自己可以做到。我现在的愿望是登上世界峰,因为我喜欢“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梦想的实现是很不容易的,我要和卡梅利多一样不怕困难和嘲笑,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最终我一定会摘下夜空中那颗最亮的“星星”。

我喜欢卡梅利多,还因为他非常爱自己的妹妹卡门。卡梅利多一开始想要个能够陪他一起玩的弟弟。善良聪明的佩罗把蛋藏在他的木桶里,每天晚上,卡梅利多都要悄悄离开鸡舍去看“小弟弟”,还亲手准备了一根非常漂亮的木棍送给“小弟弟”。

当刺猬偷走蛋时,卡梅利多愤怒地追了上去。虽然破壳而出的是一个小妹妹,可他仍很高兴。妹妹用木棍敲了他的脑袋,他没有生气地凶她;妹妹饿了,他就带妹妹去找好吃的;他发现偷妹妹的小偷,举起棍子就要打;他夸赞妹妹聪明、勇敢;他和妹妹形影不离,一起做好多游戏;他还给妹妹一遍一遍地唱歌……我要是卡梅利多的妹妹该多幸福呀!

我也有一个可爱的妹妹叫小苹果,我像卡梅利多爱自己的妹妹一样爱她。苹果出生的时候,我用攒下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个大大的洋娃娃。现在她一岁多了,十分可爱机灵。放学回家我总轻轻地走进门,生怕吵到妹妹睡觉,如果她醒着,我就跟她先玩一会儿再写作业。每天晚上,我都要陪妹妹玩,妹妹笑起来太可爱了,我忍不住要亲她。

妹妹渴了,我帮她倒点热水喂她喝。有好吃的,我总会分给她。妹妹哭了,我就使劲逗她笑,唱歌、弹琵琶给她听。我会给妹妹换尿不湿,喂奶粉,吃鱼肝油,做蓝莓酱。天气好的时候,我推她到小区里玩。现在妹妹有点会走了,我可以牵她的手去散步。

卡梅利多还是一只非常勇敢的小鸡。《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中,卡梅利多、卡门和贝里奥为了救大家,一起去对付可怕的鸡头蛇怪。当皮迪克、卡梅拉和卡门还有他的姨妈都被怪物变成冰雕的时候,卡梅利多没有害怕退缩,而是信心满满地拿出了外星小绿鸡送给他的眼睛,毫不慌张地站在台阶上等待怪兽出现。最后,鸡头蛇怪被这只勇敢的小鸡打败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卡梅利多成了英雄。我真佩服他,如果是我肯定吓得要命,更不会想怎么去对付怪兽了。平时,我比较胆小,数学课上不太敢举手,因为怕说错答案。有些事情明明心里觉得自己可以,但是就是缺乏尝试的勇气。我要向卡梅利多好好学习,在新学期里一定要有进步。

我喜欢《不一样的卡梅拉》,我爱卡梅利多。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7

其实之前我并不喜欢看书的,老觉得看电视比看书爽多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书中自有书中乐”,在书的海洋里,可以找到很多比较内化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我们从电视剧中所无法得到的;而且在学校四六级也已宣战成功,现在除了上课也没什么事,于是在同学和老师的推荐下我也加入了他们读书的行列。

过的名着不多,应该说很少,或许就象老师说的那样,我是个草根命,根本就无法吸收名着中的精华。读红楼梦,你猜我怎么读的,我是选着跳读过去的,只有黛玉和宝玉同时出场的章节我才会停下来读一下,虽然我也想仔细的去读,可就是看不进去,所以到现在为止,对红楼梦了解甚少,不过通过红楼梦大型选秀活动到是了解了不少东西。总的说来,电视也是可以传播知识的,所以有时候我很反对一些家长的观点——不让孩子看电视,什么东西也是怎么,只要你利用好,废品也会转化为资源的。话又说远了,还是回来继续说看书。

最近朋友推荐一本书第九个寡妇,它主要讲述一个背着巨大的、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寡妇,自幼在孙家做童养媳,土改时将被错划为恶霸地主的公爹从死刑场上背回,藏匿于红薯窖几十年。这段岁月正是中国农村发生了纷乱复杂的变化的历史阶段,几千年的小农经济模式被打碎,进而发生了乌托邦的大混乱。每一个人都经历了严峻的人性人伦考验,大多数人不得不多次蜕变以求苟活,而强悍朴拙、蒙昧无邪的女主人公王葡萄则始终恪守其最朴素最基本的人伦准则,她凭着自己的勤劳和聪慧,使自己和公爹度过了一次次饥馑、一次次政治运动带来的危机……

刚开始说实话,我真的接受不了葡萄的作为,但是后来却被她那人性之善之美之纯而感动,她的无知无畏和宽厚包容都是源自于一种蒙昧,但正是因为这种蒙昧让这个对时事不闻不问以及永远那种抱着“总有一天会躲过去的”生活态度的女人在这九个寡妇里脱颖而出,成为不断更新的每个历史时期的焦点。这本书不是历史却胜是历史,在人物命运塑造的同时,将时代背景巧妙的结合了进去,通过小人物命运的变化去讲述时代的变更,让我们对当时的时代有了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80后来说,从国共两党战争到文化大革命那段历史根本没有一点的记忆,再加上国家对某些来历史阶段思想和文化的控制,到现在为止,在市场上我从没找到一本介绍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书,可是从这本书里,从那些小人物的命运里我们看到了当时动乱的社会中生活在社会最低层人们的命运和在他们身上所显现的最本质的人性。孙少勇可以为了苟活,而将自己的亲爹至于死地而对其不闻不问,而与之相对立的葡萄,则出于对人性的拷问,很毅然的将“二大”从死人堆里将他背了回去,并匿藏在自家的红薯窖内,一藏就是二十年,其间,多少次的饥荒,多少次的政治危机,都在她对生命的无限向往中而淡然离去,生活还是生活,我们必须活下去,无论有多难。她就是靠着这种坚强的毅力帮着“二大”躲过了一次又次的危机,并最终等到“生命得以解放的那一天”。

≡于葡萄的生活,或糜烂或其他,我无法评价,从某个角度讲,那完全是由人的生理需求所决定,可是她身上却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魅力——一个女人竟然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而这正是我们现代人尤其是女性所缺乏的。就象某个朋友所说的那样,人要活下来其实很容易的,可是却有很多人还是选择了死亡,而且是那么的义无返顾。你我同样是人,在四、五十年代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不但葡萄生存了下来,而且是在自己背负着一个让整个时代无法置信的秘密的情况下很聪慧的生存了下来,而我们怎么可以因为意识的不顺利而放弃整个生命呢?人活着总是比死了好,无论有多难,苦总有个尽头,葡萄用自己的一辈子来证明这个道理,我们现代人在追求物质生活而为名利争夺的同时,也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我们的人生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8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读着文天祥的名句,我不由得想起了史铁生的名言:人生如梦。的确,与大自然相比,人生只是一场短暂的梦。但是怎样才以将这一场梦过得充实有意义,还只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找拼,去创造才行。

我学过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作者史铁生是一个双腿瘫痪,常年与病魔做斗争的人,可他却还在拼搏,用他的双手拼搏。在病床上,他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创作。他的努力也有了回报,他写出了大量的散文,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电影剧本等文学作品,并获得了“一级作家”称号、三十万东海文学巨奖金奖、优秀短篇小说奖等。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的双手将自己的人生画得如此辉煌。和他相比,身体不残缺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生活太艰难呢?

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没有用的人,只有没用的思想。他之所以如此坚强地活,一个是因为他的意志;另一个是因为他要完成他母亲的遗愿,要好好儿活下去。

我们也应该像史铁生一样活着,为了将自己的人生变得完善辉煌而活,而好好儿活着。我们也要像史铁生一样,不仅自己活得完善,也要别人活得好。这样,才不枉在这世界上好好儿活了一回。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19

我国的艺术大师老舍先生的中篇《月牙儿》,以高悬于空中的月牙儿为主旋律,通过主人公对它的不同感受,谱写了一曲天上人间哀怨的悲歌。其情之感人,艺术技巧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

月牙儿本是自然之物,然而在作家笔下它却成了主人公孤独寂寞时而又不可缺少的伴侣,成了主人公向黑暗社会控诉的代言人。总之,它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全文中月牙儿出现了达十几次之多,其中有三处是说没再看见月牙儿,而这又恰恰划清了主人公性格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

“那第一次带着寒气的月牙儿确是带着寒气”,“它那一点点微弱的浅金光儿照着我的泪”。小说中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这时她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是因为饥寒和丧父的巨大不幸正降临到这个只知道冷、饿和没人理是悲惨的事的女孩子身上。或许此时她还不懂得那装着爸爸的木匣被埋到城外的哪个地方是件多么值得悲哀的事,她只是因为冷、饿和没人理而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接下来作家又写了月牙儿的第二、三、四次出现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出现时带给小主人公的不同感受,进一步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悲惨命运。当“我”拿着妈仅剩得惟一不可当的东西——银簪,坐在那严严关闭着的大门前时,月牙儿在天空中歪歪着照着“我”的泪,当妈哼哧哼哧给人洗脏衣服时“我”更爱这个月牙儿,爱它给地上的那点小影子。由上可见,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孩子,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孤独、寂寞、可怜和不幸,她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还没有任何准备和认识,每当她孤独寂寞时,她便去看月牙,因为只有它还能给她些许的安慰。

“我”再一次看见月牙儿是在“妈坐了一乘红轿”,“被抬到城外去”,一个陌生的男人扯着“我”走时,此时的月牙儿“象个要闭上的一道大眼缝”。这时,妈为了不饿死“我”再嫁了,她不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此时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混沌,这个世界也是迷迷朦朦看不清楚的,这月牙儿的形象恰是“我”心灵的折射,至此作家已完成了对主人公童年形象的塑造。

接下来文中写道“我”在三四年里似乎没再看见月牙,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我没看见月牙”,此时她有了她的小屋,好久没去当当,有吃有喝甚至还上了学,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她已不再需要月牙的陪伴与安慰了,因而这次月牙的出现成了主人公性格发展过渡期的标志,从此作家便进入了对少年主人公心理的揭示。

“它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这是“我”在三四年后再一次见到的月牙。因此时“新爸爸忽然走了”,之后“妈”屋里常有男人来,尽管她还不大懂这些事,但已是“要在小学毕业”的她已猜到那不是好事,因此她不得不恨妈。可后来妈也走了,只剩下了她自己,在这种无倚无靠的情况下,她又看到了月牙,感觉到它是那样“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它“只能亮那么一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月牙儿的形象正是主人公心里的感受,此时的她孤苦无助,但她还是努力地同命运抗争着,没有丧失做人的尊严,她不愿象妈那样,虽然她也理解妈。然而将来对她来说是渺茫的。“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从此作家又开始了对主人公由挣扎到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的叙述。

毕业后她只能自己挣饭吃了,她怀着希望四处奔波,然而没有事情给她做。“我的心就好像在月光下的蝙蝠,虽然是在光的下面,可是自己是黑的”,她没有了任何希望,可是她要活着,终于她认识到“羞耻不是我造出来的”,残酷的现实已把她纯净的心灵无情地涂上了污点,竟致使她在黑暗中看到那“月牙是清亮而温柔的,它把一些软光轻轻送到柳枝上”,并感到“这个月牙是希望的开始”,于是善良、单纯和美好的希望使她陷入了爱的迷梦,她从“他的笑”“他的头发”上看到了那也在微笑的月牙,使她忘了自己、没了自己,而当月牙儿忽然被云遮住时,她也失去了自己,她的精神即将崩溃了,然而此时的她还善良,还有同情心,直到为了别人,她又没饭吃了。

“我早知道我没希望,一点云便能把月牙遮住,我的将来是黑暗”。果然,为了活着,她曾努力找事做,可最终残酷的现实使她彻底绝望了,尤其是她还得养活已完全失去了挣钱能力的妈。妈的失而又归无疑给她的心灵以更沉重的打击,她从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我至好不过将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是一些白头发和抽皱的黑皮”,是无情的现实使她“不愿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而堕落下去,就这样一个曾经纯洁善良、正直倔强的女性失去了自己,然而不幸的命运也使她对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有了清醒的认识,“我所做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过错”,这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更是对黑暗社会的无情揭露。

然而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文章的结尾,正当她打算嫁人不再继续堕落时却被送到了监狱里。此时在心灵经历了长期的摧残后,她深刻地认识到“狱里是个好地方,世界比这并强不了许多”,于是她甘愿在此了结一生,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她又看见了她的好朋友——月牙儿。

纵观全篇可知,女主人公有文化,有个性,善良正直,聪敏倔强,不遗余力地执着着飘渺的希望,她本该有着美好的一切,然而最终她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

总之,全文“我”与月牙儿形影相吊,构成了小说中的景与情,使作品具有诗一般的意境和低回婉转的抒情性。首先用月牙儿为题象征女主人公那只能亮那么一小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生命,而作品前半部分月牙的频繁出现暗示着主人公虽屡遭不幸的打击,但其生命还有希望存在,尽管那希望渺茫的象月牙的微光;而后半部分月牙的不再出现却暗示了主人公已被黑暗的社会吞没了。至此,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长廊中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便诞生了。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0

大千世界因为书而绚丽多姿,长辈给我的书充满了丰富的知识,每一本都象孜孜不倦的老师,陪伴着我成长,不知不觉中,我开阔了视野,懂得了道理。在我成长的路途中,书也让我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睿智!

我爱读书,特别爱读班主任毕老师推荐的书,因为每一本都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前一阵子她推荐读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可喜欢了,书中的故事和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故事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怪诞的梦游故事!主人翁爱丽丝天真善良、活泼可爱。我最佩服爱丽丝的勇敢了,她敢去任何陌生的地方,也不畏惧任何陌生的事物。

一天,爱丽丝在草地上读书,读着读着就睡着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梦中,爱丽丝开始了神奇的漫游……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爱丽丝在草地上追逐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突然掉进了一个洞里,于是就来到了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他喝一口水就可以变成个小不点,再吃点东西又能变成个巨人,最后变小时,竟然掉进了由自己眼泪汇聚成的池塘里,差点儿就淹死了。后来她遇到了总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老喊着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和一群扑克牌士兵,她又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由十二只动物担任陪审员的糊里糊涂的审判。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才猛然醒来,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长长的梦……

这本故事书带我进入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就像我自己也在童话中漫游一样。我希望自己也象爱丽丝那样聪明、善良和勇敢。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1

《智取威虎山》是脍炙人口的京剧之一。出自小说《林海雪原》近日忽然心中想起,情不自禁到图书馆借阅。

曲波的一些作品《山呼海啸》、《桥隆飚》小时候都看过,都是发人深省,感人至深,震撼人心的。直到现在还对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的影片非常热衷,百看不厌,可能是童年时代潜移默化的影响吧。

儿时的启蒙教育,大都是爱国主义教育、讲传统教育,每次听了都感人肺腑。往往是先从小画书中知晓内容大概,不久就风靡露天电影,或者是京剧等。我们每看一遍就热血沸腾。

儿时看的最多的是抗日战争的老电影、解放战争的老电影,虽然多数是黑白片,看一场也激动人心。八十年代初期,少年时代剿匪片及书籍的流行,我们望眼欲穿,是我们最崇拜的艺术形式。比较有名的有《林海雪原》、《乌龙山剿匪记》、《湘西剿匪记》,电视兴起时,为了看一集连续剧,早早做完作业。拿着板凳去大队的大屋里占地方,看完了一集,兴冲冲的盼望着下集,好几天还沉浸在剧情里。就是闲暇时,谈论一番也眉飞色舞的。少年时代都是在精神生活缺乏的间隙寻找可怜的一星半点的欢乐中度过的。

随着阅读能力的增强,青年以后,那些五六十年代的作品中所蕴藏的迷人的历史气息,诱人的探索吸引力,纯洁自然的向上精神, 使我对于这个时代的作品渐渐入了迷,《剑》、《吕梁英雄传》、《金光大道》、《林海雪原》等等就这样从图书馆的书架上走入了我的眼帘。

《林海雪原》中景物的描写细致到极点,如“奇峰险恶犹如乱石穿天,林涛汹涌恰似巨海狂啸。林密仰面不见天,草深俯首不见地。”许多俗语取自民间,如:“老爷岭,老爷岭,三千八百顷。小顶无人到,大顶没鸟鸣。”民谣如此描述:“奶头山,奶头山,坐落西北天。山腰一个洞,洞里住神仙,山顶有个泉,泉有九个眼。喝了泉里水,变老把童还。”又如描写九龙潭村的来历,描写的栩栩如生。“旱天涧无激流,潭中水平如镜,呈天蓝色,映出九龙山岭的倒影,活象九条巨龙盘距深潭。夜间,满天星斗映入潭中,恰似潭底又有天空。”

一部好书如一把晶莹剔透的钥匙,打开了我们眼前的智慧之门。那心中的英雄,那壮志凌云的气概深深感染了童年的我们。那一声“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的威武雄壮的气势,如丝丝甘泉流淌在我们的记忆里。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2

最近,我读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

《克雷洛夫寓言》是一朵世界文学的奇花,堪称是一部寓言作品的经典。是一部伟大的不朽之作;一部启迪心志、生发智慧的必读之书,有着永久的艺术魅力和实用价值。现在,我就说其中一个印象最深的故事——《水手与大海》吧!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水手刚出海就遇到大风暴,经过一段时间与暴风的搏斗,水手掉落到大海里,被风浪冲上了沙滩。风暴消失了,水手醒了,浑身巨痛。这时的大海风平浪静,跟昨天汹涌的大海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于是水手生气了,望了望大海,咒骂起大海来。海女神听不下去了,她浮出海面,向水手解释。原来是风神搞的鬼。水手相信了她的话,但水手又说:“如果没有风,我怎么航行呢?”

读了这篇寓言,让我明白了:评价一个人,应该既看到他的短处,又要看到她的长处。如果因为一个人有某种缺陷就否定其价值,而不去学习和利用长处,那么许多有利的条件就会失掉,使可能完成的事情变得复杂、困难起来。老师和同学们都说我聪明,学习起来不觉得困难,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写字、做事又很慢,经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作业和事情,这是我的短处。

以后我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事情,这样的我一定会更棒的!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3

说起马小跳——一个调皮、淘气、天真、浪漫的孩子,他有一个从小就听妹妹的天真妈妈和爱玩儿的贪玩老爸,此外,马小跳还有四个铁哥们儿。一天,马小跳在植物园里迷路了,被一个正在偷兰草的人抓住了,他说:“等我把兰草都搬完了,再把你放下来!”兰草已经被偷了一半了,于是,马小跳拼命地叫:“抓贼啊!抓贼啊!抓贼啊!”马小跳的铁哥们儿终于找到了他,张达和唐飞用石头砸偷兰草的人,毛超去叫保安,他们一起把兰草搬了回来。瞧!们几个铁哥们儿还真不错呢!

还有马小跳的同桌冤家,路漫漫,她是学校的中队长,最喜欢和马小跳吵架。一开始,马小跳总是吵不过路漫漫,到后来马小跳知道了吵架的诀窍,所以,每次都是马小跳占上风头。路漫漫最喜欢会背成语的丁文涛,一次,一年级放学的时候,路漫漫要和马小跳拉着手走的,可她撇开马小跳,去牵丁文涛的手。丁文涛不但会成语,学习也很好,他不论对谁说话,总是开口是我告诉你,内容是成语,闭口是你懂不懂。因此,和丁文涛同桌的夏林果最讨厌听丁文涛说成语了。

马小跳的班级是一个大家庭,他们一起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4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多。作者用一种很幽默的笔法将明朝厚重的历史从枯燥乏味的史书中提炼出来,带领我们透过重重历史迷雾,抛开后人的主观臆断,走进一个真正的大明王朝,去感受和琢磨那些历史舞台上的人和事。

猛人轶事传千古,王侯将相一场空。淘尽无数英雄梦,是非曲折谁可鉴。这就是我对《明朝那些事儿》最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位明朝皇帝,有许多都让人印象深刻。如:像凤凰一样历经苦难,经过千锤百炼,最后浴火重生,建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十五岁登上皇位,十七岁用过人天赋战胜权臣杨廷和,十八岁杖责百官确立自己权威的绝顶聪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躬行节俭,知人善任,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的传奇皇帝朱棣。

但最令我敬佩的皇帝却是崇祯帝朱由检。崇祯的一生不可谓不坎坷,上台以前,憋足了劲要干掉那个死人妖魏忠贤,死人妖干掉了,又出来党争,后金入侵,看准了袁崇焕,一顿折腾,后金没折腾回去,袁督师倒折腾没了,本想卧薪尝胆忍几年,搞好国内经济建设,再去收复大好河山,结果出了天灾,又出来若干人等搞内乱造反。调兵干掉某些人,又出来了某些更狠的人(如李自成),再调兵,把某些更狠的人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准备一鼓作气……

清军打进来了。好吧,把全部主力调到辽东打个一年半载的清军,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后院又起火了,投降的再反,逃跑的又跑回来。很巧,又是大灾荒,没法活,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简单地说,崇祯干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言官)吵架,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的也少,跟老婆睡觉也少,只睡五六个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他挨棍子的数量,估计比某些狗血剧里的悲催女主角要多得多,抗击打能力更强。

不幸的是,崇祯以上所有的悲惨经历与努力都无法换回一个幸福的结局,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这点。知道结局注定失败,他却依然全力以赴,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直到最后结局,直到兵临城下,依然没有放弃。在崇祯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比坚定的人生信念,即使命运对不起我,我却依旧不放弃,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崇祯,一个了不起的人。

还有一个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人称为“四家”: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这四个称谓他都当之无愧,他就是王守仁。文学自不用说,除了买官,混官场的哪个没点文采;所谓军事天才,就是不用上军校,拿一本盗版孙子兵法也能打仗的人,他不但会打仗,还打出了花样,用兵方法堪称诡异,生活中那个正直忠厚的老实人一到战场就会立马变得无比阴邪,让对手叫苦连天;在政治上,他更是让对手头疼,看见他的时候烦,看不见他更烦,担心他搞什么阴谋诡计,斗奸臣,玩手段,在政治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但王先生最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哲学知行合一: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四百年后,一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句话,将之奉为行为准则,并据此改名为陶行知。王守仁,一个不世出的奇才。

透过《明朝那些事儿》,我明白了刚正不阿的好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有时候好人却不一定能做成大事。拍马屁,搞关系,并不是坏人的专利,为了心中最终的正义而一时隐忍等待机会,甚至做一些会让自己背负恶名之事的人更让人萌生敬意与感动。包拯的权力来自明君支持,所以他能够明察秋毫,惩恶扬善。可惜这样的明君太少,所以才有一代将才岳飞的凄然惨死,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因此,到了奸臣辈出的明朝中后期,耿直善良的海瑞只能造福一城一县,而张居正、徐阶却能为天下万民造福。

在此,我想向作者致敬,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将内容庞杂,生涩拗口的史料转化成生动直白的小说,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九岁的人居然会有如此深刻的人生见解。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学。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5

《毛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时间的窃贼“灰先生”和小女孩“毛毛”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灰先生认为所有可有可无的事情用去的时间都是浪费,他们偷窃时间壮大自己的生命,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无味,没有感情的渗入,使人们变得越来越老、越来越老。

小女孩毛毛想保护时间,灰先生想破坏他们的友谊,从而得到更多的时间来壮大生命。不过毛毛是不会让他们的计划得逞的,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和她的宠物(一只能把自己想说的话显示在龟壳上的乌龟卡西欧佩亚)找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走进了时间的王国。她在时间的王国中找到了时间和人类的秘密——时间就是生命!当生命的花朵绽开时,也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诞生;当一个生命结束时,就会有一朵相同的生命之花再度绽放。知道了这个秘密以后,她回到现实世界中和灰先生不停地周旋,终于消灭了灰先生……

读到这里,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毛毛只是一个衣衫破烂、头发蓬松的贫穷女孩,她为何有如此强大的勇气和胆量,为了拯救人类,敢于冒着生命危险与灰先生殊死搏斗,就像人类的守护神一样。在细读之后,我终于揭晓了答案:那是因为作者米切尔·恩德清楚地知道:时间是很重要的,它就像生命一样宝贵;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而他把这种珍惜时间的精神力量给予了书中的毛毛,使毛毛的力量远远超过了灰先生金钱的诱惑,她爱着人类,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人类的时间。而灰先生呢?利用金钱诱惑人心,来骗取人们的时间,不用说,这种行为是罪不可恕的!

这本书告诫人们:现代人的欲望是十分冷酷的,它就像一把利剑,随时都能刺穿人的心。它提醒人们不要为了追求效率,而失去纯洁、美丽的心灵,遗忘了明媚而温暖的阳光、洁白无瑕的云朵,整天生活在自私、阴暗的世界里,互相残杀。毛毛的精神告诉我们,应该珍惜儿时的时光、美好的童年以及朋友间的友谊。

其实灰先生就藏在我们的身体里、血液里,他随时都有可能侵害我们,让我们“置于死地”。所以我们不能白白浪费时间,不能让灰先生剥夺我们的生命!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6

读了《祖父的园子》,让我深深的感到童年的多姿多彩,童年的美好与快乐。

祖父的园子是一幅色彩明丽,富有童话色彩的画。它给作者带来无穷的乐趣。不只是园子,还有慈爱的祖父,他给了作者心灵的自由,他的爱放飞了作者的天性。在作者心目中,祖父的园子是游戏的天堂,是自由的乐园。她把白菜种踢飞,她将谷穗当野草割掉,她丢下黄瓜去追蜻蜓,她把水扬上天空,喊道:“下雨了!下雨了!”她以天为幕,以地为席,悠然入睡……她在园子里“胡作非为",是那样坦然,那样舒畅,不用担心祖父的责骂,有的却是祖父的哈哈大笑。祖父的园子是作者童年时的乐园,它是那样美好,那样令人回味!你们还记得自己的童年的故事吗?那妈妈的口红画眉丶把一块破瓦片当古董,给小猫穿裙子,教小母鸡学游泳……童年的我们可以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想玩到什么时候就玩到什么时候就玩到什么时候;想睡觉就睡觉;想看电视就看电视,一切都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童年,是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是一个装着小秘密的五彩缤纷的宝盒;又是一条清澈透明的小河;是一个色彩斑斓,荡着欢笑的梦。人们都说,岁月就像无情的冷水,会把人的记忆冲刷的淡淡的。童年的往事,永远像小鸟一样扑闪着翅膀飞翔在我们记忆深处。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8

当我看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有点晕,那么厚!这是我小学读过的最厚一本书。但读时觉得像在看3D电影一样,那么真实。

这本书又像演话剧,有个“报幕员”。最好看的是唐泰斯住进伊夫狱堡遇一位神甫后与其商量逃跑的几章,我最看重的是唐泰斯不忘恩负义,他曾有许多机会,把神甫扔在那里不管,自已从秘密通道里逃走但他没有,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更棒的是,他在逃狱后实行的“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计划。

唐泰斯在逃狱后得到神甫的财产,他完全有理由自已隐姓埋名去过安逸的生活,但他选择与其截然相反的路,他先是报答了能帮助自已和父亲的莫雷尔先生,挽救了“法老号”的名誉,之后又去惩戒了那三个纯心害自已的孝忠复辟政权的无赖之徒。最后唐泰斯,不,基督山伯爵给人留下了让人受用不尽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29

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30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 篇31

昨晚拿牛奶的时候,路过一个书摊,很多书都在打折。因为没带钱,只是很随意地在书摊前停留了一下,一眼就看见了宁财神写的一本书,书名叫《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封面上的几句话,只看了一眼我就记住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天呐!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居然是最近的距离。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用长度来衡量的距离,而是感觉的距离,不是两个世界的距离,而是心与心的距离。心灵一旦产生距离,即便是就在眼前,也恍如隔世,比生与死的距离还要远。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灵的距离。就只隔着一层肚皮,居然就生离死别了。

心灵的沟通,心灵的感应,真的比生死都重要。

心如果有灵犀的话,不点也应该畅通的。

但愿,世界上所有相爱的人都没有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