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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精选3篇)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篇1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总之,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呢?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精选3篇)

【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观念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制度的一项根本性的变革。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从而使各种法律关系深入到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整个社会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仍然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因此,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党政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能否驾驭市场经济,能否代表人民群众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维护法律的尊严。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学*训、中心组学法,还要有重点的学习《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与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才能更有效地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要按照“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三】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关键,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面加强法纪教育和法律服务意识教育,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决纠正那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因此,加强行政执法就是要严字当头,从严治政,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坚持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于违法者,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以深化监督机制为突破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

一、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是党的xx大确定的战略任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将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一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逐步健全统一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界定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明确追究方式,追究程度。错案追究不到位的,特别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重就轻,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要努力拓展监督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行政执法之所以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阻力,之所以还有的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说到底还是因为执法公开性不强,透明度不高、群众不信任、社会不公认。因此,要把公示、公开作为公平、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和体会到行政执法是公正、公开、透明的。

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化,是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阻力,但我们相信,只要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就一定能够将依法行政向深入推进,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篇2

按照课程安排,我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要遵守,但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篇3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了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了永葆党员本色的意识,强化了“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党性观念和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意识,坚定了政治立场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我觉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忠于党的信念,以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为指南和准则,在一言一行上体现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时时、处处、事事从党的事业出发,谨言慎行;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思想、言行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各级党委及领导的权威;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积极参加组织活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接受组织安排,贯彻组织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要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以群众利益为重,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保持和群众的密切关系,维护群众利益,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矛盾。

努力的方向和打算

1.在政治上用“守纪律、讲规矩”明“方向”。守纪律、讲规矩,是对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一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安排、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要顾全大局。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自觉围绕大局依法履职。三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要坚持原则,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

2.在工作上用“守纪律、讲规矩”作“垂范”。在工作上要以身作则,带头讲党性、讲政治、讲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坚持党性原则,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二要坚持责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带头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善于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及时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党委的人事安排得到实现。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程序办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四要坚持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五要坚持求真务实,转变作风。要强化人大工作“一线”意识,求真务实,积极作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各项规定。

3.在作风上用“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领导干部来说,小节不小,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二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始终对身外之物“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忘得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慎始、慎微、慎独、慎行、慎权,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脚。三要树立廉政意识。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抓好班子及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的人,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四要树立敬畏意识。敬畏纪律和规矩。准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和定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把使命扛在肩上、把法纪悬在头上,做到敬畏群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舆论、敬畏历史,常怀敬畏之心,常握戒尺在手,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踩“底线”。

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是做好工作、干好事业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一块“试金石”。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为建设“五个咸安”、打造“鄂南首善之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