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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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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4篇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篇二】

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大地的行政官员中间,"为官不易"的声音渐渐多起来。其原因有二。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规范各级干部行为的多项禁令密集出台,立规矩、纠"四风",执纪监督空前严格。一些官员感到"为官不易";二是"为官不易"对一些官员来说,旧方式尚存依赖,立新更是不易,形势的快速发展也让其感到了本领恐慌和问责的压力。

其实当今官员感到"为官不易"是好事。世界上任何一种职业,如果做好都是不易的。做官也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高诱惑的职业。目前,绝大部分官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心理疲劳"及"压抑"心理。常怀"为官不易"之心,既是对中央三令五申的敬畏,也是既不循规蹈矩,又奋发有为、勇于创新的内心真实写照。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无论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还是民生改善,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重大。往深处推进改革势必对既定利益格局进行重新调整,会遇到较大阻力。改革的这些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都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巨大考验。一个敢于做事、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发出"为官不易"的感叹,是对当前发展大势的清醒与自觉。有所知,才会有所畏,才会如履薄冰,不易之感才会沛然心间。

为官诚然不易,"为官不易"可以不为官,但既然选择为官就不能不作为。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在反"四风"的背景下,也许会有官员认为约束多,越"不为"出错机会就会越少。在新的政绩观考核下,抓项目做决策,不但要看官员干了什么,而且还要看效果,决策失误,甚至还会被问责。"为官不易"不能成为"为官不为"的借口,正如xx所言,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

为官要为,而且要愿为、能为、善为。社会发展到了一个矛盾叠加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分配不公的问题以及就业难、住房难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矛盾重重叠叠。在各种矛盾之间,要游刃有余,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打破常规、敢于创新,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感到"为官不易",就要在不易处补课,加强修养,提高学识,不断把不能为的事情变成能为、愿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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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组部发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xx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把为官不严、为官不实、为官不为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集中治理。为此,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针对“为官不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等问题。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无疑切中时弊,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也应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应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着力于“严”和“实”,因此需要统筹结合、有序推进。

一是坚持专项整改与强化导向相结合。客观地讲,在当前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备、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严不实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既有自身作风的问题,也有导向不明的因素。因此,要在抓好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十分注重树立正面的导向。要处理怠政者,形成警示。通过专项整治,对存在“为官不为”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列出“负面清单”、亮起“警示红灯”,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明显的实施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形成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应。要重用有为者,树立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干部主持公道,对那些在工作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干成事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切实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的用人导向。要宽容失误者,鼓励创新。对待一些干部在改革过程中或先行先试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区别对待,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和保护勇于开拓创新的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改革精神和进取意识。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题中应有之义。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其直接目的在于严格管理,最终目的在于教育提醒干部。只有严格要求才能发现和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防微杜渐,使其少犯或不犯错误。这种严宽相济的原则应贯穿于“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首先,调查了解要实事求是。对反映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依有据和民主集中,严格把握条件,客观公正核定事实,该约谈的约谈,该澄清的澄清,为干部主持公道,还干部清白。组织约谈要及时深刻。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担责任,发现干部的缺点错误,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劝其改正,达到“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效果。组织处理要公正严明。即使是对违犯党纪党规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适度惩罚,也是为了防微杜渐,预防干部犯大错误、犯难以挽回的错误,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是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聚焦问题。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聚焦本地本单位在专题教育中查找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为官不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具体表现,确定整改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既整治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抓细抓长抓常,集中向“为官不为”问题开刀。要坚持舆论引导。敞开大门解决“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对“为官不为”现象的举报和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积极作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的人和事,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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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持之以恒,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情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篇二】

近日xx总理在基层调研时针对有些地方的‘为官不为’现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词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期网络上涌现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态度进行评论。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尽其责”,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这就是腐败。

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才刊发秦强的《以“三严三实”治庸官懒政》,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庸官懒政现象进行批评,竭力倡导通过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庸官懒政问题的良方。

纵观舆论对庸政懒政的批判,偶有愤世嫉俗、偏激过火的情绪发泄,但更多的是网民在质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以及对党的殷切期望。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回顾历史,先贤们为我们树立了执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格言,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这些震古烁今的铿锵之音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xx曾多次要求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同志学习,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是根治“为官不为”现象的思想保证。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在广大干部党员中营造担当可贵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实干干实的干部保驾护航,造就人人奋发有为、个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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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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