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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精选16篇)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

记得初中毕业的暑假,在同学家疯狂借书看:张爱玲、三毛、外国的小说……就在这时,看到了那本影响了我整个成长历程的书,伟大的癫狂的诱惑的书——百年孤独。我不知道在外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只觉得这个译名苍凉而深有玄机。翻开了,一个一个重复的名字,血统的迷宫,热带的奇异生活,在另一片大陆上的人们奇怪而又恰如其分的哲学。奇怪的人,难以形容的热情和绝望,没有目的,没有意志,命运在时间中兜兜转转,多少无谓的生命在世界上什么都留不下,记忆或是足迹。有个俄罗斯的读者,将这本书从头到尾抄写了一遍,她的原话是:我要看看究竟是作者疯了,还是我自己。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夏天的下午,坐在屋顶上,低头,一页一页地欲罢不能地读。一遍又一遍,始终不会厌倦,那些经典的句子,熟到可以背出,七代人每一个名字,迷宫般的血统都能以一张谱系表来区分。我一直惊异于作者想象力的无边无际,后来,看到一段话,说是每一个作者都只能描摹自己或者周围人的生活。我就在想,哥伦比亚,那个遥远的国度,究竟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会不会有人,拥有像奥雷良诺上校一样的孤独神情?在大雨后,那轮新鲜的、砖末一样的红日,真的在大地上升起过么?

真正的爱与了解,真的存在么?奥雷良诺上校在心底拼命搜寻,却找不到与母亲之间真正的情感纽带,终于还是在孤独的硬壳中高傲的`死去。他至死都披着毛毯,难以解脱的孤独和没有前途的高傲。高傲激起怒气,怒气让他去反抗,只是最终,他也没有学会,怎样去表达爱。

喜欢雷蓓卡,这个被乌苏拉称为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女人,在婚事被一再耽搁后,终于抛弃了虚荣,选择了踏实自在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欲望所指的生活。花边和玩具,只是爱情的幻想而已。少女时代的爱情,都是可以为心爱的人退化吃土的。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在地球的另一端,精美的漆皮靴踩在潮湿的石径上,每一步都踩在爱人的心上。一个悲剧,这个怯懦的男人的两次爱情,最后只能以死结束。

阿玛兰塔,家族历史上的最温柔最深沉的女人,却没有勇气去承受自己和另外任何人的命运;没有勇气去尝试接受爱的羞耻和绝望。一直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接受克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为什么她明明爱着,却不能迈出那一步?直到后来的后来,才了解爱情的羞耻与绝望。才明白,原来那种不明所以的恐惧和怯懦真的存在。终于明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伸出手去采摘的是什么。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2

这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明白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正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3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4

我最近在看《百年孤独》。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5

前几天在地摊上买到了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也算是个小小的意外之喜,毕竟以前跑了不少旧书店也没买到,而且由于版权问题这个译本不会再版了。花两天时间加班加点把新买到的这本旧书看完后,脑子已经被书里的一群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绕晕了。《百年孤独》也看过三四遍了,但我还没能完全捋清书里的人物关系。

这回读完《百年孤独》,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本小说《白鹿原》。以前没想过这两本书有什么关联,细细一琢磨,《白鹿原》在很多方面都和《百年孤独》颇有相似之处。本想就此写篇小文章,打开电脑一搜,已经有几个人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而且比我考虑的更为全面更为独到,陈忠实自己也说创作《白鹿原》受马尔克斯影响最大。小说作者都这么说了,只好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是愚者千虑之一得,不过独立思考所得虽非首创,读书能有点心得什么的也值得高兴,看书的乐趣也就在于此。

《白鹿原》的.朱先生曾意味深长地说,白鹿原成了一个鏊子,暗示历史在轮回重复中缓慢前进。《百年孤独》里也不断说出历史在不断重复。在不少书里看到过类似的看法,比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的后记中就说自己认为历史是一个螺旋形状,即前进中有重复,重复里有更新;周作人在民国时期写的社论里也曾略带揶揄地建议当时的时评作者快去翻《资治通鉴》,笑称未来的发展变化早在千年前就由司马光写好了。

这么一想,读史应该也是个挺有趣的事情。《资治通鉴》早就买回来了可还没细读过,以后有时间多翻翻,肯定很是有意思。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6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们孤独寂寞的心灵。

更让我感动的是《弃官寻母》。朱寿昌七岁时,生母被嫡母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朱寿昌做官后,行四方寻找母亲。找到线索之后,他便弃官寻母。历经千辛万苦,他终于在陕西和母亲相遇了。多么感人的孝子啊! 这时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停地问:“孙天乐,你呢?你是一个孝子吗?”“当然,可是有的时候……”有的时候我会因为一些小事,冲着妈妈发脾气,让妈妈很生气。那一次,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两包薯片,准备明天吃。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妈妈竟然正在吃我的薯片。

我很生气,对妈妈大吼道:“你为什么吃我的薯片,你赔我。”“儿子,薯片这种油炸食品,你不能多吃,我煮了又有营养又好吃的鸡蛋,你快起来吃吧。”“我不吃,我不吃,我就要你赔我的薯片。”就这样我闹得妈妈很头疼。现在想想真惭愧啊!妈妈为了我的身体发育,让我少吃不健康食品,我竟然冲她发脾气。就算是又有营养又好吃的东西,我也不能只想着自己啊!

我以后一定孝顺父母,一定不让父母操心,更不能让他们生气。

中华民族的美德是人们必须有的精神品质。而孝道是拥有美德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有人说“教”就是孝道的文化。曾经我们可能都犯过错,但我们只要好好学习孝道的文化,并践行于我们的日常行为中,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是好人,都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7

人间有三百六十种工作,每一种工作都能干出点绝活。刷子李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手艺人,说他普通,他却有十足的派头——一天只刷一间房,而且它还拥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干活时一身黑衣,刷完墙后身上绝不会沾上一个白点,如果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白刷不要钱。刷子李的徒弟曹小三第一天跟着师傅出去干活,在给师傅点烟、倒茶水时,总忍不住偷偷地望望一身黑衣的刷子李身上有没有白点。嘿!奇了,一天下来,师傅身上竟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白点都没有,曹小三呆在原地发怔发傻,最后一次竟然看见一个白点,原来是吸烟是烧开的窟窿。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靠什么生存?靠手艺,靠自己日积月累的过硬本领。他这本领从哪儿来?从千锤百炼中而来。像那百步穿杨的将军射箭,像那油能穿钱而过的卖东西一样,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蕴含着一个道理:“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掌握技术,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我们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勤学好问,只有千锤百炼,只有不厌其烦,才能让成绩逐步上升。就像我刚开始学约分时,做一道题象蜗牛一样慢,现在做得多了,像九十六分之二十四这样的题,我一口就可以答出来是四分之一。这难道不也是熟能生巧吗?”所以,不管干什么,我们都要有耐心,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坚持不懈,才会熟练,才会有好的结果,好的成绩,这就是熟能生巧。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8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9

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水手,年轻有为的他本可以在二十岁当上法老号的船长,和爱妻梅尔塞苔丝结婚,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可就因为他人的嫉妒,在结婚典礼进行到一半时,他被刑警捉了个正着,就此锒铛入狱,面对他的是伊夫堡阴森地牢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在此,耗费了他十四年的青春。如此的风云突变,作为读者的我们无不对他感到惋惜。

这样的晴天霹雳,任何人都将陷入绝望,爱德蒙却坚强地度过这煎熬的十四年。这时,小说的主旨逐渐体现出来。是谁让这个年轻人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好好地活下去呢?一是法里亚神甫,一位同样被命运捉弄的长老,他象慈父,更是爱德蒙最好的老师,不仅将其毕生所学传授给他,更重要的是他的越狱计划为爱德蒙带来了希望,使他能够坚持下去。二是他的仇人,是他们让爱德蒙心中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使他坚持活下去。

这狱中的十四年,看上去是被害者的青春年华被白白浪费,可实际上却又是值得的。它为唐泰斯带来了现实和精神上的双重财富:他拥有基督山岛上的千万宝藏,并且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变成了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兼通医学、政治、金融、法律等知识的全才。

唐泰斯33岁出狱,他得知父亲被活活饿死,爱妻也嫁作他人妇,复仇的火焰顿时燃烧得更旺盛了。他做好了周密的计划:他利用20__年来积累的丰富知识武装自己,为自己创造了布索尼神甫、威尔莫勋爵等多重身份,并凭借基督山岛上的巨额财富踏入巴黎上层社会,针对仇敌一一痛击。最终陷害他的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银行家破产,政治家自杀,检察官发疯。

在我看来,爱德蒙的复仇,也是有节制的。他在向银行家唐格拉尔,这个最该受惩罚的仇人复仇时,没有把他折磨到死,而是让他感受自己曾经有过的绝望,给他留下了五万法郎度过余生。我欣赏唐泰斯的人格魅力。

有仇要报,有恩必答。爱德蒙敢爱敢恨,爱憎分明。待自己有恩的东家莫雷一家关怀备至;待善良的维尔福小姐—虽然她的父亲是自己的仇敌,爱德蒙仍多次出手相助,助她获得幸福。

总结整本书,唐泰斯着实是一个值得学习、值得敬佩的人。他遭人陷害,徒然入狱,却能依靠心中的希望坚持度过20__年煎熬,终换来重见天日。狱中他并没有意志消沉,而是积极地学习,获取渊博的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未雨绸缪,不动声色地打击仇敌,获取成功。当下的我们,活在太平盛世,更应该拥有理想,心怀希望,努力学习,积累知识,提升能力,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0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搞笑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述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此刻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个性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就应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搞笑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1

堂吉诃德由于疯狂的迷恋上了骑士小说,便发誓成为一名骑士——这位时代的勇士的历险就开始了。

也许堂吉诃德的年代并不适合做一名骑士,但同样有许多人受到不公平、耻辱甚至伤害。所以堂吉诃德这位骑士变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他替人打抱不平、见义勇为。他为了世界的和平,他为了世界少一些黑暗面,把一生都献给了时代,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勇士!最后一章令我深受感动:堂吉诃德吃了一场败仗,这对一名武士,不,是一名优秀的武士来说,代表着什么?耻辱?因此他回到家乡时,垂头丧气,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其实那又如此呢?但这件让我们看起来不起眼的事,却使堂吉诃德这名优秀的骑士失去了机会——永远地失去了机会。他最终死于忧郁症。堂吉诃德的死令我惋惜又感慨。一位凡人中的明珠,他的生命之光却暗了下来,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光明永远战胜黑暗,一件事不代表永远!

当你挫败时,想一想美好的未来,当你愉快时,想一想更美好的未来!只要有信心就有许多成就。让我们一起期待胜利女神的微笑!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2

这是一个以往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可是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我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以往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完美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能够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完美。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终一点零星的期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唯一知晓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终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可是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主角。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一样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可是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主角,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仅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限时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3

最近,我读了一本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叫做《八十天环游地球》。刚看到书名时,我心想: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今虽然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在主人公所在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话!可是,等我读完这本书,想法就有所改变了。

故事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斐利亚·福克的英国绅士,他日常的'生活就像钟表一样精确,像机器一样精确,像机器一样死板。一天,他和几位老伙伴玩牌时,谈论到八十天能不能环游地球的问题,伙伴们都认为这件事不靠谱,除非地球变小(这是不可能的事)。福克先生不但坚信八十天能环游地球,还想亲自去实践并且赌注了两万英镑。在环游地球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遭人跟踪、置身荒村无路可走、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误了船、遇风浪海上搏击、与仆人“路路通”失散、勇斗劫匪、疑为窃贼海关被囚……但是,任何艰难险阻都未能动摇他的信心。

这是多么引人入胜的故事啊!合上书,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总是一次次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坚定果敢、锲而不舍的品质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4

我有一个好“兄弟”,我没事时就会把他们抱起来看一看。他经常和我弄出许多有趣的故事。猜猜它是谁?真聪明,我的这个孪生兄弟呀,正是:书。我的这个兄弟呀,当我看他的时候,他总会给我带来无穷的知识,就连那时还没有读幼儿园的我,都没有逃出他的吸引力。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5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科学幻想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作者是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尔·凡尔纳。这本书主要讲述了19世纪70年代,费雷亚斯·福格和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们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为了证明这一推算的准确性,福格带着仆人万事通,进行了一次不可思议的环球之旅。

在这次环球之旅中,几乎所有的意外和困难都被福格不幸的碰到了:遭人跟踪,被暗算误了轮船,与仆人失散,疑为盗贼海关被困?然而,所有的困难都没有难倒福格,他总能在危难关头找到解决的办法,一次次的化险为夷,摆脱困境,都让人惊叹不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幕就是福格与西乌人进行激烈的'斗争。西乌人偷袭火车,劫走了两名乘客,福格为了救回两名乘客,和万事通一起与西乌人进行生死决斗,最终他们同心协力打败了西乌人,救回了两名乘客。他身上那种舍己为人,勇敢的精神让人感动。福格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决不会见死不救,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遇到困难镇定自若,沉着冷静的面对,没有丝毫的胆怯和慌乱之态。

这是一位多么棒的绅士啊!他的镇定自若,慷慨大方,勇敢机智,舍己为人和善良细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他身上这些异乎寻常的优秀品质使他每次逢凶化吉,转危为安,最后胜利完成环球旅行。

福格身上的种种优秀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会以福格为榜样,做一个新时代的好少年。

有关百年孤独阅读心得体会 篇16

喃喃自语般平静的叙述将我领进了那接近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整个村子里面,到处都是萧杀,灰色的背景,灰色的人物,除了叙事者——那个家境还算富裕的小女孩——以及她的祖父,整个村落就像雨前的天空一样,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没有抬起头来的村民,他们笑也笑得那么拘谨,生的普普通通,死的平平淡淡,按部就班的日子,哪怕这是一种煎熬,也没有人打破。他们只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而死。那么多交替出现的人物,我甚至都来不及哪个是我应当同情的,哪个又是我该鄙夷的……一个又一个悲剧,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是被告和原告,每个人都是者和受害者。小团圆媳妇的死,我不能沉下心,像正文前那不知好歹的序文一般结到她的婆婆一家的愚昧、封建、狠心,诸如此类,我不敢想象,当我身处那婆婆的境地,那样的家庭,那样的时代,我能做些什么。他们家的小媳妇死了,来得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谁也没料到,会走得那样匆忙,让婆婆们心酸,他们使了多少钱,费了多大的力气,不过是想让这个媳妇“活”过来啊。那小团圆媳妇呢?她本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才14岁而已,却以为人妻,为人媳,她该是多么不愿意啊!在新家,又要受到夫家人的打骂,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是个孩子的人,怎么承受的了?然而,在那个时代,这一切都是司空见惯,也是无人能够的。试想一下,如果小团圆媳妇并没有成为文中的小团圆媳妇,那谁又能断定,她不会被另一个小团圆媳妇,或者依然了身为小团圆媳妇的悲剧呢?悲剧笼罩着他们,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大群人,一个村落的人,一个地方的人,乃至一个国家,一个世界的人。

小团圆媳妇一家的悲剧,和那些活了又死了的村民形象都静静的从高处看着我们,帝制到的转变,被侵略和被殖民的屈辱,他们都经历过了,80年之后的今天,他们都已经消失了吗?没有,他们还存在着,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骨血之中,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这些人,我们,他们,都是“中国的脊梁”。我们这些脊梁,总是那样的不争气,80年前的灰色或许少了一些,但那些低着头的匆匆步伐,怯懦的笑,和新的一种“封建”正用它们狡黠的眼睛张着。

只是,不要再那么无奈的活着,又无奈的死,来若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