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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语言心得体会

语文老师要有“语言洁癖”

语文老师语言心得体会

一位英语特级教师讲了这样一件事。一次,几个人在一起吃饭,在座的另一个英语教师为了活跃气氛,讲起了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

有些学生初学英文时喜欢用汉语标音,学到了“English”一词时:学生甲标以“阴沟里洗”,学生乙标以“应给利息”,学生丙标以“因果联系”,学生丁标以“硬改历史”。结果二十年后:甲成了卖菜小贩,乙成了银行职员,丙成了哲学教授,丁从了政。

这位英语老师听了这个笑话之后,一言不发。后来,竟然再也不愿和那位英语老师成为朋友。他说:一个看不起自己专业,拿自己专业来开玩笑的人,是缺乏基本的教师素养的,因此不愿与之交往。

我对这位英语特级教师精神操守非常敬佩。一个具有专业精神的教师,首先应该尊重的,就是自己的专业。而这种尊重,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爱护它。

听学生讲话,留意学生讲得是否通顺、完整、好听,从中掂量出其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进而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倘或有讲粗话、野话,就会下意识地去纠正。这几乎是语文老师身上的一种习惯,也是呵护专业自尊的一种表现。一位语文教育专家在讲座中提到一句话:语文老师要有语言洁癖。我甚为赞同。

前几年做班主任的时候,有个孩子,刚进初中时,开口就喜欢说“靠”“卧槽”甚至还会时不时冒出不登大雅的词汇,我只要有机会都会提醒他注意改正。初中毕业时,虽然只是考上了一个普通高中,但他言行举止,可谓文质彬彬了。他害羞地对我说,梁老师,以前那些说话习惯,现在想想都不好意思。比我高出一头的小伙子,腼腆起来。我对他说,看到你今天的变化,是我最开心的事情,为你高兴!窃以为,这是我做教育中最成功的案例之一,远比分数从50分“进步”到60分,更让我有成就感——只是这样的成就感,需要“守得云开见月明”,教育有时就在不经意间的耳濡目染,有时就是慢慢的守候。

有学生受网络语言、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消极影响,说话时常夹带一些不雅词汇,像“傻×”或者一些“国骂”“市骂”。学生在猎奇的心理作用下,把那些泥沙俱下的东西模仿迁移到自己的话语系统中,久而久之,讲起话来,粗俗的语言就会脱口而出,而且习焉不察。殊为可悲的是,缺乏是非观的孩子,还会自鸣得意,把低级趣味当引起别人关注的噱头,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依然会提醒他努力改正这种无聊的做法。我尤其不能容忍,学生在教室内说脏话、粗话、野话。我知道,揭开一个疮疤会很痛苦,但不提醒,会有罪恶感,是对语文老师职业的不自尊。除了语文老师,还有谁会傻傻地做这件事?我会告诉他们,不能把社会上的一些恶习陋习带到学校里来。我也不是标榜自己为圣人,也可能用一些粗鄙的语言来宣泄一下,但要注意场合分寸。至少说,学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古人都知道要“敬惜字纸”,你可以不学习不读书,但不可以亵渎。

《新京报书评周刊》20xx年7月13日,有宋晨希采访钱理群先生的一篇文章,其中谈到《鲁迅全集》第一卷中的《论他妈的》。文章说,“他妈的”是中国的“国骂”,每个人都会骂。鲁迅说他在农村观察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对父子在一起吃饭,那天的饭菜非常好吃,爸爸就对儿子说:“他妈的,你吃吧。”儿子则回答说:“他妈的,你吃吧。”这里的“他妈的”跟我们今天说“亲爱的”意思差不多。亲爱的,你吃吧。所以作为国骂,大家都非常习惯了。但这样的国骂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也从来没有人写文章谈“他妈的”。鲁迅论了什么,其实就是考证了“他妈的”作为国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骂人从来就有,中国古代就有,《诗经》时代就有骂人的,但那时候骂人不骂“他妈的”。骂“他妈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晋代,这是鲁迅考证的结果。为什么从晋代开始?晋代有门阀制度,讲究出身,你出身大家族,就一切都前途光明;你出身寒门,就什么都没有。在这种等级制度下,那些寒门出身的人当然对大家族非常不满,但又不好也不敢公开反抗。那怎么办?只好曲线反抗,说你为什么神气,不过是有个好妈妈,那我就骂你妈,并从这里得到快乐。但鲁迅说这是卑劣的反抗,他从“他妈的”这句国骂里发现了两个重要的东西:一个是体制中的等级制度,另一个就是国民性的弱点——卑劣的反抗,而不敢真正地、正面地去反抗,并因此得出结论:只要中国还有等级存在,中国就会不断地有国骂。(新京报书评周刊宋晨希20xx-07-13)

鲁迅先生指出,“国骂”是“国民性的弱点——卑劣的反抗,而不敢真正地、正面地去反抗”,读懂这句话,或许我们就能理解,出口成“脏”的往往是一些学习落后、行为习惯不招人待见的学生身上。虽然学生成长不仅仅是语文老师所能承担的责任,但至少不能等闲视之,袖手旁观。

以前在乡下教书,一位老教师给我讲过一个段子:乡镇上一些干部的文化水平不高,常闹出笑话。一副乡长识字不多,把“柬埔寨”读成“练捕寒”,后来,这位干部下乡检查工作,老百姓便戏说“练捕寒”来了。我不知故事的真假,但我常作为一个反面的教材,告诉农村孩子,读书识字是很重要的。孩子们在哈哈一笑之后,我想应该会若有所思的。

语文老师,看到有文字的地方,常常会有职业敏感,看到错别字、不通顺的句子、用错的标点,就自然涌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想去纠正的冲动。好多次,在监考的时候,百无聊赖,就欣赏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以及墙壁上粘贴的各种带有文字的图片等,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事后总要给这个班的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提个醒,要让每一个墙壁说话,更要“说正确的话”,以免以讹传讹,误导学生。

“语言洁癖”不仅仅是字面上的听到的和看到的“正确使用”,还涉及到弦外之音,这既是所谓的“语言品质”。

有一次,镇里组织教师开会。一位干部中午喝了点酒,微醺地走上讲台,开始给老师训话,提问一个语文老师:“这个会议很重要,你要不要好好学习?”语文老师不卑不亢地回答到:“我要学习,你也要学习。”台下掌声雷动。一句话,听者多盛赞这个回答堪称经典,很长时间在那个乡镇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生活中见语言粗鄙者,便往往敬而远之。乘出租车,有出租车司机却抱怨“排了这么长时间的队,还是一个短途的客人。”言语之中,牢骚不满,令坐车人也浑身不自在,似乎我影响了他的生意一般,全程无交流。发现一学生未交作业,询问,答曰:不是交给你了吗?老师听着,显然画风不对。后来,我以此为例对学生讲,生活中应少用反问句。

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作为语文老师不能熟视无睹。有人见语文老师喜欢咬文嚼字,喜欢较真,戏谑为迂腐,不无嘲讽之意。果真如此,我觉得语文老师不必惭愧,反而应该觉得自豪。我不赞成像孔乙己那样纠缠于“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但在我看来,作为语文老师,要有“我即语文”的意识,以及“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

本文作者:梁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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