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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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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水平,深化推进“大练兵”活动,10月8日下午,xx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度第6次事故现场勘查大练兵活动。此次演练由大队长xx主持,事故处理民警、协警参与了演练。

事故心得体会3篇

演练中,模拟现场设置了一起轿车车与自行车相撞,造成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演练内容包括警容风貌、接出警、现场处置、现场勘查、现场绘图、现场撤离等环节。当指挥员打电话报警时,参与演练民警携带必备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器材迅速出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次完成对整个模拟事故现场的现场警戒、绘制现场图、现场照相、现场调查取证、现场疏导交通和现场撤离等规定演练项目。

演练结束后,大队长xx组织召开了点评会议,考评组对参与演练民警制作的事故认定书、现场处置情况、现场安全防护、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痕迹等按照执法质量个案评判标准分别进行了详细的点评,指出了各组在演练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对于下一步工作,xx大队长要求:一是要规范接处警。接警要规范,处警要迅速,确保接处警“零失误”,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要规范执法。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程序办案,做到文明规范用语、执法程序规范、案卷文书填写规范,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融入到事故处理工作中去;三是要抓好调查取证。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对事故现场的遗留物、散落物、刹车痕迹必须进行细致认定,做好详细记录。

通过这次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实战演练培训,强化了民警对事故现场勘查处理相关知识的消化和吸收,达到每位处理事故民警都能独立、快速、准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进一步检验民警现场处理协调组织水平,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实战应变能力,促进民警事故处理业务技能基本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总结:交警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演练培训心得体会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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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学习频道友情放送: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

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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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了4年的安全事故,再次重提,是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是为了自己家庭的安康,为了企业的效益、整个公司的荣誉,我们必须正确果断的来预防安全隐患,才能让危险远离。只有规范操作、才能把安全随身携带,让幸福就在身边。

高压试验检修工作,是对设备存在的内部、外部缺陷进行提前的诊断,以实际的数据,依照行业标准来对设备定性,来科学评估设备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每次设备的安全事故都与我们不到位的工作有关。为此试验检修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显的尤为重要。

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从工作许可手续办理完,我们工作的范围就的受到约束,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工作内容,以免影响工作的注意力,防止对工作内容的私自扩大。

2. 试验工作性质带有高压危险性,我们随时要注意升压前的准备工作。对操作设备进行接线检查;对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对一次加压,要考虑到一次检修工作人员是否还在设备上;二次试验的电压、电流等模拟量是否也串入到相关设备上,造成数据不准确。这些因素可以避免发生的,我们必须提前想到。

3. 试验的项目必须做全、真实。全项目的综合参数,对整个设备可能存在的因素提供原始的记录,设备的依据,是判别的主要来源,漏项、缺相都会使试验结果不可信、不准确,或是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原始记录会引导我们发生南辕北辙的事情,耽误时间、造成送电损失、严重的可能导致事故扩大、设备损坏,为此做试验项目做全、真实最为关键。

4. 实测的数据要按规程标准去核对,并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较大但任然符合行业标准的设备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报告,同步进行跟踪复测来防止带病设备的恶性破坏,提高安全供电的可靠性。

安全不仅是人身的安全,同时也是仪器、设备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对待试验数据、是每个试验电工因具备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将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规章和流程、加强技术学习,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对人身安全、仪器安全、设备安全负责。

事故学习心得(2):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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