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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精选14篇)

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不老泉读后感(精选14篇)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和故事简介给吸引住了。哦!这是一本关于狗的书!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当翻开它的那一刻起,我就沉浸在了故事当中……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名叫“美丽的乔”的小狗一生的经历,从它刚刚出生时那个坏主人的心狠手辣,到后来新主人家的温暖和对它的爱护,乔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是它生命中最特别的。

通常被养在城市里的小狗,都会过着平凡而索然无味的一生,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但乔不同,可能世界上没有一只小狗和乔一样,有着丰富多彩的一生,有着温暖的家,有着爱它的主人,有着知心的伙伴。乔的一生真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但没有谁的一生是十全十美的,乔的耳朵和尾巴曾被原脾气暴虐的坏主人砍掉过。这就引起了我的思考,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在善待,保护我们的动物朋友?

现在,很多人的嘴里都谈论着要善待动物,保护动物,可是,到底有多少人做到了呢?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任意一个无害的小动物,因为我们一样共存在这个地球上,一样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有很多人猎杀动物,单纯是为了娱乐,剥下动物的皮,向朋友炫耀。这种滥杀无辜的人,一定不会有好报的!

动物,这种弱小的生命,在我们看来微不足道的生命,却能在我们最困难时给我们帮助,在我们伤心时给我们无声的安慰,在我们熬夜时陪伴在我们左右。哪怕是一只小小的仓鼠,一只小小的鹦鹉,都能成为我们最好的的伙伴。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对我们的崇敬,对我们的感情,超过了我们对世上的一切。所以,如果你有一个爱你的动物朋友,就请你也好好的爱护它,珍惜它吧!

一起来爱护身边的小生命吧,这样,一定会让你的人生更精彩的!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上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的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

她的遭遇很不幸三个月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得热病死了。四天以后她的爸爸也死了。虽然这样,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安妮11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

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害的好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的性格,造就了她以后人生的快乐!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玛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

我喜欢安妮,我也要乐观,努力,好好学习。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

读完《艾青诗选》,心灵就被略有点偏冷的灰色填满了。那一首首诗里所蕴含着的沧桑而厚重的忧郁,仍然久久萦绕在记忆中。

艾青的诗,总是让我想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他以悲悯的心,爱着天下每一个遭受不平等的人民。他的悲伤和痛苦,从来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谁也不愿意看到,古老的民族几千年来栖居着的土地,在敌军的铁骑下正奄奄一息。山河破碎,生灵涂炭。面对时事的艰辛,逃避现实显然是懦弱的,所以艾青没有选择逃避。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在人民的苦难目前,“小我”是微不足道的,而是需要有“大我”的情怀。所以,艾青勇敢地担负起了责任。朴实无华的文字里,流淌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诗中传达的,还有对光明热烈的渴求和讴歌:“一切的美都和光在一起”“在黑夜把希望寄托给黎明/在胜利的欢欣中歌唱太阳”。几千年来,从屈原写下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对人民无私的热爱,“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可以被认为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创作的永恒主题,是现实主义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艾青的诗里,没有“黄河在咆哮”那种尖锐的战斗意志,因为这种情感有时是略带盲目和幼稚的。艾青的诗传达出来的,是“北方是悲哀的”那样深刻的无力感,离劳苦大众的真实生活更近。读来仿佛棉花堵在胸口,有时候让人感到有些鼻酸。

在艾青的诗中,常常可以见到“黎明”“太阳”“火把”,不难看出,它们具有非常明显的象征意义。艾青对黑暗旧社会的痛恨,对光明的热烈向往和渴求,蕴含在这些意象中;而这些简单的意象,也使得他更容易将热爱和诗情献给所有人民,从而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抛弃掉一切无用的矫饰,艾青从古体诗繁琐的韵脚、字数、行数等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因此,他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更为深挚,直达读者的内心。

读一读《艾青诗选》吧,你将会领悟到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宽广的心灵,以及最伟大的情怀。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今天看完了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很感动,几次都不自觉地泪流满面,他的故事里有我的小时候,我的中学时代,我的大学生活,我工作的种种…他的故事里全是我的影子。

有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并不是因为书里的故事有多吸引人,而是书里有我的故事,有童年前后桌的模糊不清的所谓的“爱情”,有大学食堂免费的鸡蛋汤,有人类与动物之前纯洁的爱与依赖,有周杰伦的叶惠美,有阳光穿透树叶洒满一地的幸福碎片,有山间清爽的风,有古城温暖的阳光,有各自现在牛逼的岁月,有曾经一起傻逼的幸福,有我,有你,有她,有他,有它……有我肆无忌惮的青春。

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很多时候我喜欢把心思埋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我不愿意跟别人分享,我不喜欢换来别人同情的眼光,我也不屑于听别人的安慰,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只有自己能解决,我很累,很累,我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不开心,我迷茫,我希望找到希望的出口,但是我越是希望越是失望,越是前进越是迷茫…

我害怕,害怕在人生无数个十字路口前,错失一个又一个的所谓上帝赐予的机会。很偶然的机会看到这本书,虽然我还是很迷茫,但是从书中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故事中,我也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或许我现在不需要做出选择,在每个选择的路口跟随自己心也未必就是错的。现在的我需要去体会更多的人生,我渴望去更多的地方旅行,渴望享受更多美食带来的味觉刺激,渴望体验更多的只属于我的故事……突然觉得人生是一个迷幻城堡,只要往前走,你就会感受到不同的风景,而这些风景带给你的绝不仅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升华,你会变的更坚强,更有耐心,更愿意用一颗温暖的心去感受这世界赠与你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今天,何老师为我们讲了《登上地球之巅》这篇课文——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欣赏的人刘连满,因为他不仅有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他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极度缺氧的“死亡地带”,刘连满深知生存希望渺茫,但他渴望活下去,活着就是幸福,就是胜利,就是一切,可是,在这一时刻,他竟选择把氧气留给队友,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他的眼里,战友的安全胜于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可以不顾,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登上珠峰,但他的名字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活着,就是要做这样的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可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将国家与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国家该有多强盛,我们的民族该有多团结!

还记得,上学期的趣味运动会,我们班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努力,面对成功,我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面对失败,我们一起哭泣。拔河比赛时,大家一个个绷紧了脸,鼓足了劲,随着哨子声的响起,呐喊助威的声音也响起了,尽管我并没有参加拔河比赛,但是我的心与同学们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我盯着绳子,当绳子被对方拖走时,我有股想上场的冲动;当绳子被我们顺利拉过来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留下了激动的眼泪……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年级段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与我们同学之间团结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暑假南阳奥斯卡影城上映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器》的电影,有好多小朋友去看,非常的火!我一下子就迷上啦!我去姑姑家玩,正好又看到了哥哥有整套的哈利·波特,兴奋极了!上大学的哥哥肯定不要了,谁知哥哥说他也很喜欢哈利·波特,他要收藏这套书,目前只能借给我看,虽然有些小失望吧!但是看到哥哥跟我一样也是个波特迷,我还是很高兴的!今天我就给大家先讲一讲《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事吧。

一岁就失去父母的孩子哈利·波特,被送到了姨夫、姨母家,每年都没人给波特过生日,而且姨夫家的儿子达力,老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在他11岁的时候,一个叫鲁伯·海格的人给他过了生日,并带他去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到那里他看到了许许多多奇怪的现象和一些父母的事,原来他也是属于这里,而且他身上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可以对抗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伏地魔。这一切对哈利来说,太好奇啦!来到这里以后,波特认识了一些好朋友,跟他们在一起一边学习魔法,一边找机会替爸爸妈妈报仇。无意间,听说了魔法石的事,就一起跟朋友一块想法拿到了魔法石,去对抗伏地魔,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打败了伏地魔。

好崇拜波特呀!他好勇敢!面对困难,一点也不害怕。你看,波特从小就没了父母,还老受欺负,可是他还是很勇敢的生活着,没有被他的表哥打怕,最后有机会回到魔法学校,靠着自己和朋友的努力找到魔法石,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获得成功和名气!试想如果当初波特退缩害怕,哪还会战胜伏地魔,取得成功!就比如学游泳,如果因为当时不小心呛了一口水,就害怕,退缩,不敢继续,那我想,他以后就再也学不会游泳,只能看着别人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啦!勇气对我们很重要!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