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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精选17篇)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

常言道,“烂泥扶不上墙”,是指泥太稀了,抹到墙上糊不住。比喻由于能力差或水平低,成不了气候,或见不得世面。但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所以时至今日,对于曾经那些“不上墙”的“烂泥”也不应“一棍子打死”,要坚持问题导向、辩证分解对待。经层层细分如下:“烂泥”指某些能力水平差的人或物;“扶”指帮扶,是达成目的的方法;“不上”表状态,未达到;“墙”指意欲达成的目的或想要得到的结果。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精选17篇)

追溯根源,我认为“泥不上墙”的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泥与墙属性是否相同,是不是墙所急需的材料。就像是拿着土坯盖高楼,材质不对、属性不同,当然不能取得想要的结果,甚至会对整座“建筑”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相反,用土坯虽然盖不成高楼,但是却能得到一个冬暖夏凉的舒适“民居”;其次是否充分发挥了“泥”的主观能动性,根据不同需求,通过筛筛水分、补补原料,在改变“泥”的本质上下功夫;还有就是“扶”的过程和方式是否得当,用“泥”的人是否能够根据“墙”的不同要求提供不同种类、不同性状“泥”,是否能够通过精准教育培训的方法培育出合适的“泥”来适应大局的发展。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充分掌握好“把泥扶上墙”的用人艺术。其一,摸清相关岗位的人才需求,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选拔任用具备不同才能的领导人才,“因地施种”增强岗位“匹配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好干部的能力、性格、品行等各个方面,针对不同的“墙体”,选取不同质地的“泥”,充分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其二,善于激发“泥”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在谋求提升自身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科学发展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利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先行先试、敢试敢做,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干部主动求变、弥补不足,让“过稀”的泥筛水分、补原料,成为可造之材。其三,因材施教、辨证施治,增强“扶”的实效。针对干部理想信念、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培训,补齐短板、填补差距。其四,要从严管理,确保“上墙泥”不再落下墙。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两手抓,对“上墙泥”持续保持“常态震慑”,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培养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队伍,确保“上墙泥”不再变成“烂泥”落下墙。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2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制定了《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用机制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引导大家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目标上来。

容错机制的催生得益于当前党风政风的重塑契机,长期以来,我们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不履职尽责,“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抱着铁饭碗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与其相反,又有一部分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字都敢签,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完全没有行政用权时候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容错机制的催生,主要想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让想干事,能做事的“能人”走上前台,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在容错机制出台的时刻,我们还要一贯的保持慎重。容错机制用的好,则是提升我们党员干部创业的兴奋剂;用得不好,则会成为某些权力任性干部的“免死金牌”。容错机制的建立,在笔者看来,需要“三个重视”。

一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既要广泛的听取民意,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建立,体现制度的公平,又要体现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就需要科学的研判、细化哪一类为拍脑袋做的决策,哪一类是不可预判的意外。

二是要重视容错机制操作程序的公平。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他们的问题由谁来决定?这就必须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同时,坚持好民主集中,不能让由“一言堂”、“一支笔”简单的决定我们干部的优劣。

三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具有发展性。改革,必然出现许许多多新问题,也需要我们想方设法去应对新问题。唯有时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事实就是的态度去改良和优化我们的制度,让容错机制更加贴近改革实际,进而激发出制度应有的力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提醒我们制定的法律政策,必须考虑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人的因素去改变法律初衷,唯有如此,我们制定的政策才更具先进性和指导意义。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3

近年来,陇西县立足县情实际和干部队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容错纠错的政策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监督约束,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着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浓郁氛围。

一、提升干部“想为”的思想意识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前提

党的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了工作畏难、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活力减退等“为官不为”、“为官怕为”的现象。要着力解决干部“不想为”的思想问题,首先要强化思想引导,提升干部“想为”的觉悟。要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的宗旨等教育,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近年来,陇西县认真落实县委会、县委中心组、四大家联席会定期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全县理论学习“六个一”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四个带头”,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富民兴陇”讲座,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开展现场教学,扎实开展“合格党员我先行”集中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三讲四送五评”等活动,着力构建共同学习、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实践证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把思想自觉转化为工作自觉。其次要端正用人导向,树立干部“想为”的标杆,倡导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容许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主动作为中出现失误和错误,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创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的积极性,为其他干部干事创业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标杆”。陇西县委坚持在基层扶贫第一线,重大项目最前沿识别、培养和选拔干部,先后对488名精准扶贫一线成效突出、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提拔重用,切实把“想为”的思想意识最大限度凝聚起来,把“想为”的鲜明导向正确树立起来。实践证明,只有真正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才能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准干部配强班子,才能把各级干部心思、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工作上来。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4

近日,贵州铜仁市出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重点围绕“防错容错纠错”三个方面建章立制:一是防错于前。从强化日常思想教育、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等方面入手,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民主集中、科学研判,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我们每一位普通党员干部来说,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难免会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而“马失前蹄”。是明知故犯、贪污腐败,违反党纪国法的有心之过,还是一心为民、敢于担当,狠抓基层改革的无心之失,却不能简单粗暴的“盖棺定论、一棍子打死”。

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效应”:说经常洗碗的人难免偶尔失手将碗打破,自责之余,旁边不干活的人也不依不饶:“怎么这么不小心?”干半天活却因为小失误落埋怨、受责备,有人把它归结为“洗碗效应”。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洗碗效应”的例子并不鲜见。有的党员干部心系群众,一身干劲,敢闯敢干,夙夜在公,却因干事创业过程中的一些“无心之失”被贴上了“问题干部、带病干部”的标签,几年的功劳“一笔勾销”不说,从此再无晋升盼头。有的党员干部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没错”的“混日子”心态过上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平淡生活”,本职工作不管不顾,见人嘻嘻哈哈极尽客套反而平步青云。长此以往,难免会让部分干事创业的实干型干部心灰意冷,产生沉重的心理包袱。

古语有云:“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二卵弃干城之将”。 评价判断一个干部的好坏,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抓住一个缺点和一次过失就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全盘否定。此次贵州铜仁市出台的《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本着鼓励干事创业、区别对待过错的原则为勇立潮头干事创业的先行者戴上“护身符”,吃下了“定心丸”。《办法》明文规定,对在党纪国法范畴内,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可以申请容错免于问责。

《容错办法》让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办法》中明确的容错纠错条件和9种情形无疑是干事创业者们在改革创新实践探索中的“免死金牌”。对于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过失与偏差,有了《办法》的保驾护航,再也不是以往的匆忙下结论、扣帽子,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一心为民,积极作为又主动补救的给予容错甚至免责,彻底解除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能轻装上阵,毫无顾虑的全身心投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去。

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嬴病卧残阳。当前我们正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人民群众“主心骨”的党员干部,要彻底摒弃束缚自身干事创业手脚的个人得失,滋养夙夜在公、无私奉献的民族大义和家国情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胆的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才能助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日到来。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5

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等现象,如何把这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是一个难点问题。徐州市围绕干部能上能下良性机制的建立健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从建全问责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容错机制三方面入手,对干部能上能下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不断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扩展。

一、健全问责追责体系,让干部“下”有标尺。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首要是建立“标尺”,明晰“下”的标准。徐州市围绕责任落实、坚定信念、作风建设、担当有为等方面,细化各类追责情形,制定了《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对管党治党重视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及时诫勉谈话,对责任不落实、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出台《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对各级干部为民服务中梗阻、作风散漫无纪律等情况,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待岗、免职辞退等处理;实施《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查核工作流程》,明确了信访举报查核程序、方式办法,对举报内容查实的干部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及时免职。睢宁县出台《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细化28条追责情形,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把问题线索列入“12345”服务平台、“12380”举报平台受理范围,开辟专项调查和随机暗访等渠道,对违责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完善考核研判办法,让干部“下”得服气。《规定》中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是现在考核工作面临的一道难题。徐州市制定实施《市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办法》,在统筹绩效考评、年度考核、领导评价、日常考核基础上,区分班子和干部、正职与副职,对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定量计分,把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敢担当、不严不实的干部,坚决调离原领导岗位。沛县组织开展“成绩单+综合考评”,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实绩考核、单项督查等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和主观努力程度,对工作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慵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予以降免职、改非等处理。4名镇领导干部因工作精力不集中,工作实绩考核倒挂予以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下”不失志。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其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徐州市委专门下发《关于容错纠错鼓励创新先行的办法(试行)》,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的界限,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帮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确保不错“下”那些真心干事、敢于担当的干部。建立“下岗”干部再跟踪培养机制,有针对性的安排他们到基层帮扶、信访岗位锻炼,抽调他们参与阶段性应急工作,观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考察调整后的干部的思想认识、能力素质是否达到重新任职的要求,为重新任职提供依据。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6

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指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党的以来,多次强调,正确区分和对待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的性质,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这释放出一个鲜明的信号,那就是改革发展过程中要宽容“探索性失误”,为那些敢于改革、敢于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重点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容错纠错的原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不违反党纪国法的禁止性规定,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出于公心、善意履职、积极担当的作为等,应成为各地确定免责的一致原则。

二是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对干部容错免责,核心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要严格区分“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改革”与“无视规矩”的界限,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治生态。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为我们提升容错机制的科学性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是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坚持容错机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厘清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要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追责。通过权责清单明确什么该干,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干,对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追究责任,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一般不追究责任。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7

最近,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

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将“一往情深关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视同仁使用”

容什么错、谁来容错、结果如何运用,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胡金波认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要领会好落实好这方面要求。在标准条件上,要着重从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等方面进行研判,做到弄清情况、精准把握、认真酌定、厘清责任。在程序环节上,要坚持问责调查与容错认定同步,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应同步考虑有无容错情形、是否符合容错条件,增强容错的时效性。在结果运用上,对符合容错条件给予免责的干部,要一往情深关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视同仁使用。

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

容错纠错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意见》时应如何把握?胡金波认为应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正确对待探索创新是基本前提。要坚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长远,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不轻易下结论、贴标签,对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不求全责备、简单“扣帽子”,为改革创新留出足够空间。尤其要鼓励支持多做没有先例、但顺应大势支撑未来的事情,多做开局艰难甚至影响眼前指标、但能留下长远优势和持久利益的事情。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是核心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同时也要坚决防止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查清失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原因,并与干部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不得怕担责任不敢容错纠错,也不得避重就轻以容错纠错规避责任追究。

运用典型示范引路是重要方法。典型案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材,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及时总结容错纠错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强化领导责任落实是根本保证。要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把责任担起来,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流汗者不流泪、辛苦者心不苦、实干者得实惠,引导广大干部在“两聚一高” 新实践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8

容错纠错机制:

“为创新者容错,为担当者容错,为实干者容错,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为创新者容:允许失败、宽容失误,只要你敢闯敢干,为新问题、新情况提出全新思路和措施。

为担当者容:遇事主动化解、勇于担当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

为实干者容: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民生等工作中积极主动,从基层做起。

整体把握容错机制的基本内涵,需要明确如下几点:一是容错的基本前提是坚持依法秉公用权。这里的“错”不是一般性的违法乱纪,而是依法秉公用权中的“探索性偏差”和科学决策基础上的“探索性失误”。所谓依法,即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反之,则为违法或违纪。以此来准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的界限。所谓秉公,即不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反之,则为徇私或腐败。

以此来准确区分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也就是说,只有在“依法”和“秉公”范围内的“偏差失误”方可以得到合理包容,且不做负面定论或从轻减轻处理。二是“容错”是为了更好地“纠错”。容错不是出于偏袒或护短,而是让广大干部卸下精神包袱,直面矛盾和问题本身,根据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时调整实践方案和工作思路,努力实现预期改革和发展目标。容错是为了更好地化解改革发展中潜在问题和矛盾的缓冲机制,而不是无目的、无原则、无根据的包庇和纵容。三是坚持“他者容错”与“自我纠偏”的权责统一。容错的主体主要是权力组织部门及其法律制度依据,而不是当事人的自我解脱和责任推卸。纠偏的主体主要是行为当事人,而不是指向相关组织领导部门。

在一定意义上说,容错纠错机制是运用法治思维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微观制度设施,内在地统一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中。

一是对于什么样的“错”能“容”,不是某一领导说了算,而是要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改革发展领域的层次性和地域性,需要诸多中观和微观的子社会工程。针对不同类型、领域、层次的子项目,在着力推进省域经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完善地方性的法规机制及其评价指标,对偏差失误的程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是关于“错”究竟如何来“纠”,不能由当事人说了算,而是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法治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克服人治的随意性,保证制度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对偏差失误的具体评判要依据“法”,如何具体纠错改正也要遵循“法”。针对不同类型、领域、层次的具体项目,对于纠错改正的责任主体、基本依据、纠偏进度、过程考核、奖惩举措、保障机制等予以明确规定。

三是推进容错纠错机制的常态化,不能是短期个别之举,而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长期落实。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治理,需要在国家宏观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探索一些地方性的微观机制来落实中央的政策规定,解决地方性改革发展问题。因此,需要在全面建设“法治陕西”过程中长期落实,在落地生根中形成陕西地方治理法治化的标签。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9

最近,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如何理解《意见》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记者邀请权威人士进行了解读。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大举措

“《意见》是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金波告诉记者。他说,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是一贯的重要思想。多次强调要抓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意见》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江苏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意见》体现了省委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胡金波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更加注重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省委书记李强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干部担当负责创造良好条件,为担当作为、狠抓改革、善抓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制定《意见》是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实践,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为推进“两聚一高”凝聚强大正能量。

容错纠错以遵规守纪为前提

“《意见》回应了当前干部队伍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关切。”胡金波说,当前,全省各级党员干部总体精神状态是好的,勇挑重担、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是主流,但也确实存在缺乏动力不想为、缺乏担当不敢为、缺乏本领不会为的现象。《意见》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并重,明确给敢于创新者容错,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鼓劲撑腰,同时重申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严肃查处为官不为,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胡金波说,《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导向性强。《意见》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主基调,强调鼓励探索创新、奋勇创先争优,强调注重实绩、崇尚实干,导向十分鲜明。二是原则性强。《意见》坚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实行容错纠错,准确界定容错界限,划出容错边界底线,坚决防止保护变庇护、宽容变纵容。三是操作性强。《意见》明确了容错的5个条件和8种情形,规范了容错的认定程序和容错结果运用等,便于基层把握和落实。四是系统性强。《意见》把容错纠错放在干部队伍管理体系中来把握,注重教育、选拔、管理、监督的有机统一,注重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注重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将“一往情深关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视同仁使用”

容什么错、谁来容错、结果如何运用,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胡金波认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要领会好落实好这方面要求。在标准条件上,要着重从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等方面进行研判,做到弄清情况、精准把握、认真酌定、厘清责任。在程序环节上,要坚持问责调查与容错认定同步,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应同步考虑有无容错情形、是否符合容错条件,增强容错的时效性。在结果运用上,对符合容错条件给予免责的干部,要一往情深关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视同仁使用。

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

容错纠错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意见》时应如何把握?胡金波认为应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正确对待探索创新是基本前提。要坚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长远,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不轻易下结论、贴标签,对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不求全责备、简单“扣帽子”,为改革创新留出足够空间。尤其要鼓励支持多做没有先例、但顺应大势支撑未来的事情,多做开局艰难甚至影响眼前指标、但能留下长远优势和持久利益的事情。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是核心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同时也要坚决防止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查清失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原因,并与干部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不得怕担责任不敢容错纠错,也不得避重就轻以容错纠错规避责任追究。

运用典型示范引路是重要方法。典型案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材,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及时总结容错纠错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强化领导责任落实是根本保证。要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把责任担起来,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流汗者不流泪、辛苦者心不苦、实干者得实惠,引导广大干部在“两聚一高” 新实践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0

xx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会上强调,要做到“三个区分,”尽快扭转一些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笔者认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在顶层设计、申辩机制和组织优势上为干事创业者“松绑”。

在顶层设计上“松绑”。探索建立容错机制之所以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要在错与非错、大错与小错、主观与客观中找到合理的评定依据。基于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性、改革的复杂性和客观上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排斥在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中构建容错机制。首要解决的是认知问题。上级机关可根据实际从顶层以法律条文形式建立容错机制,将其纳入党内有关“规则、规定、法规、细则”中,并公开督促保障与其他法律法规一并运行,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这既可让各级执政司法者在具体操作中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也让基层干部在敢闯敢干中吃下“定心丸”。

就内容而言,容错免责要限定在权力清单、决策程序、监督机制构筑的堤坝内。换句话说,在顶层设计中提及某一领域的容错空间,地方则可通过具体情形拟定免责清单,超出清单范畴则不可适用容错机制。顶层设计并不只是强调免责范畴,在容错清单的背面,同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因而从顶层对容错机制进行科学设计,不但可以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更可有效地惩戒知法犯法的“有心之过”,正确包容改革探索的“无心之失”,真正为敢拼敢闯者戴上“护身符”,引领那些心怀胆怯的干部回归大胆干事创业的轨道上来。

在申辩机制上“松绑”。从一定程度上说,容错机制起到了为改革者松绑减压的作用,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卸下包袱。在问责决定前,如果是个人受到问责追责的,可以向单位党组(党委)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单位党组(党委)在小范围内讨论,认为是符合容错情形的,同意申请,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容错实施机构。如果是单位受到问责追责的,单位应组织干部职工讨论,对照免责清单进行自查,认为符合免责情形的,以党组(党委)向容错机构提出申请。容错机构在接到容错申请后,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具体调查当事干部或部门在犯错的主观动机、客观条件制约、结果危害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走访了解有关联的人员,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在调查结束后,应给出处理意见,不符合免责情形的,按相关党纪法规处理;符合免责情形的,进入申辩环节。在接到容错机构下达的符合容错情形的认定书后,当事干部或部门应提交申辩报告,陈述申辩理由,对免责行为、免责情形作出举证说明,对犯错的主客观因素作出合理解释。有关联的单位或个人可为其失误的性质、情节、影响作证和辩护。对于一些重大过错事项,还可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还应举行群众听证会。容错机构根据调查了解和申诉答辩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核实认定,并对照容错机制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相关机关作出免于问责、减轻处理或问责处理的决定。不管是问责还是免责,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组织优势上“松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经历容错过程的干部,难免会引起公众的猜疑,在工作和晋升方面处于不利。组织部门应为这类干部撑腰,并加大对被容错干部典型事迹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干部的行为,体谅干部的努力和付出,包容干部出现的失误和差错,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不让这类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对适用于容错机制但被轻微问责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消除顾虑重振信心。

干部出于公心大胆干事创业,但因方法不当被追责,情绪难免会受到影响,以后工作也可能畏手畏脚。组织部门要及时与其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个人思想情况,化解心理顾虑,分析工作失误原因和寻求对策建议,帮助其纠错纠偏,把对党的事业负责与对干部本人负责统一起来,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其把精力凝聚到党的事业上来。对不适用于容错机制而被严肃问责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疏通“下”的渠道。干部容错机制实施的前提必须是不违反组织纪律原则,不逾越党纪国法红线,并非干部犯错试错的“护身符”,干部也不能把组织提供的“容错权”当作“救命稻草”。要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被问责处理而影响到使用的干部,须分清情形,区别对待。涉及到违纪违法应当降级、免职的,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降级、免职;主观恶意、道德败坏、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坚决不予任用;能力平庸、执行力弱、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调整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真正划清“容”与“不容”的界限,让那些出于公心、大胆改革、主动干事、勇于担责的干部得到相应保护,而对那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为己的干部必须坚决进行问责、严肃惩处。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1

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创新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实好“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责任。宜君纪委为切实履行职责,自觉运用实践,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落得实见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不敢容”“不愿容”的问题。县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纪委精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采取集体研学、业务培训、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容错纠错机制的力度,认真讲解容错的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掌握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实质和本质内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顾虑。成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此项机制的督促落实、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汇总等工作,为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容错纠错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精准使用、规范使用、大胆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着力解决“谁来容”“对谁容”的问题。容错纠错机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使机制更易操作、更便执行。县纪委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形式,结合《市纪委关于落实〈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了《宜君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从统筹安排、政策界限、宣传引导、推进措施、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县级各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监管、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容错纠错机制在我县落实到位。在启动容错纠错后,必须坚持把容错的流程、对象、事件、原因、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容错纠错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让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2

在两会上强调,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既“容”又“纠”,内含辩证,需要正确认识。

“容错”是对探索失误的“兜底”。三十多年来的发展表明,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只有拥有敢于探索的胆识,才可能激活发展的“一池春水”。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留下的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更需要鼓励那些敢行敢试敢为人先的干部,“杀出一条血路”。改革就会有风险,创新就有可能失败。“容错”机制,无疑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容错是为了更好的少犯错误,而不是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挡箭牌。在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规不依、明知故犯、中饱私囊的现象。若让这些“李鬼”借“容错”之名蒙混过关,势必会侵蚀群众利益,危害党的事业。因此,要正确区分探索失误与故意犯错,建立常态化的研判纠错机制,对拿“容错机制”当挡箭牌,打自己的“小算盘”、谋自己的“小利益”,该追责的要追责。

一条腿只能原地站立,两条腿才能大步向前。“容错”和“纠错”要科学合理,两者不可偏废。无法度、无底线的“容错”,只会污染改革风气;“吹毛求疵”、“求全责备”,也只能徒增压力,于事业无益。如何发挥好纠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给不为者警醒,给投机者惩戒,还需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3

党的以来,多次强调,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提出,就是要消除领导干部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作为组织部门,必须让容错纠错机制落地生根,给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干部上好“意外险”。

建立容错机制,必须以遵守党纪国法为前提,以忠诚、干净、担当和“三严三实”要求为标准,以出于公心、善意履职为原则。容错内容的核心是容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中发生的探索性失误。容错免责的边界应划定为,容的是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容的是领导干部在制度不完善情况下形成的前瞻性决策,容的是领导干部坚定党性和人民性之下对被实践证明滞后制度与政策的突破。在容错免责的边界内,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权责清单明确什么该干,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在制度实施中要处理好容错与责任追究、与刚性约束、与过程监督、与是否过度之间的关系。

严格执行容错机制,还要解决好“试错者”如何申述,谁来评估、如何处理等问题,与之配套的申述、评估、处理机制必须要建立。在具体执行时,应该先由干部个人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同级部门备案,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清错误原因、不良影响,只有查明行为确属可免予追责的范畴才下定论。组织部门要对“试错”干部在心理疏导、责任研判和澄清保护等方面主动响应、及时保护,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要认真把握好建立容错机制的初衷,认定为“可容之错”的,可以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严加教育,深刻反思教训。

容错,更要纠错,这才是根本。纠错是对干部更大的考验和锻炼,能够及时认错并纠错的干部,才是敢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建立纠错机制,要正确处理好纠错与责任追究的关系,把向党的事业负责与向干部本人负责统一起来,既保护好干部的责任担当精神,又要通过教育提醒,督促干部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注重引导干部加强对决策规律的研究,决策前多开展调研,坚持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搞好科学论证,规避再犯类似错误。如果已发现决策失误,就应重新履行科学论证、征求民意等法定程序,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以真诚取得民众谅解。

执行容错纠错机制要在抓实抓细抓常上下功夫。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注重挖掘正反典型,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进一步营造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完善,勇于实践,切实把干部队伍的活力激发出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部门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把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制度落实。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4

近期陕西省委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是对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全面落实,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符合省情实际,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意愿,对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助推改革发展、打赢全面小康决胜战,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 现在有些干部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 “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要想在新一的国际轮竞争中走在前列,广大干部不仅要苦干更要实干,打造过硬作风。在想在改革发展及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取得更高的成绩,就必须要依靠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容错纠错机制中提出创造性开展工作中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能上能下机制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者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也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项机制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5

省委建立实施的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是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让他们轻装上阵,增添干事创业的活力,同时旗帜鲜明地营造出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为敢想、敢闯、敢试者吃下定心丸。

为创新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在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上,列举了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等方面的11种容错情形,严格区分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这些规定让勇于干事创业者明白,只要一心为群众办事,即使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了,也可以免予追责,从而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甩开膀子大干。

规范认定程序,健全纠错保护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立足我省现有的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抓早抓小、防范在先,以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特别是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和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方面,总结提炼了我省之前的一些探索、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有效的梳理整合,体现了政策的持续和提升。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为改革担当者消除顾虑,但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其实,容错纠错机制是与鼓励激励机制和能上能下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设立的,它们之间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容错绝不是无限度的宽容与放任,也不是可以任性乱来的借口,而是在容错的同时让干部认识到错误,进而找到改正的办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闯的精神、激活干的勇气,无疑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定他们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加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让他们以全新的活力,走出一条好路、干出一番新的事业。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6

党以来,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笔者认为,“三个区分开来”的提出即保护了那些敢作敢当、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又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然而建立容错机制虽能鼓励党员干部担大任,敢作为,勇创新并包容党员干部无意识的错误,却不能把容错机制当做“尚方宝剑”,容错机制不能包容所有的错误。

容错机制不容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错误。艰辛改革漫漫长路中,缤纷五彩生活中商人的邀请盛情难却;外来的“收入”难挡诱惑····党员干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对知法犯法,将党纪国法当做儿戏的人,包容机制不但要拒之门外,更要以从严治党为总抓手,用法律的手段严惩知法犯法的党员干部。

容错机制不容肆意乱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高压态势下,部分党员干部中规中矩,不敢寻求突破,明知就得思路和方法明显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浪潮,更有甚者为官不为,生怕出了岔子,担当不起责任,殊不知严守一亩三分地,裹足不前,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三个区分开来”给党员干部“松了绑”,却不是让党员干部恣意妄为。一切改革的前提是维护群众利益,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改革发展的深层含义,容错机制要让故意损伤群众利益的行为吃闭门羹。

容错机制不容以改革为旗号,以权谋私的错误。当前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经济社会瞬息万变,而借机中饱私囊、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者也会钻法律的空子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损害了群众利益,给党抹了黑,容错机制要对这种打着改革创新和为民服务的旗号的谋取私利行为坚决拒绝。

笔者认为,改革前进路上布满荆棘,对一些无意识的失误理应包容,才能使党员干部轻装上阵,但容错机制绝非“尚方宝剑”,要分得清失误与错误之间的鸿沟,以免知法犯法、肆意乱为,以权谋私。

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篇17

容错纠错机制是政治领域新生的话语体系,并在实践中为政治机构所悦纳并积极推行,而在法治国家的语境下对其进行法学解析则有着特殊的意义。

商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局纪检组长陈洁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了中心发言。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平向全局职工提出了三点学习要求。一是要提振精气神。要弘扬“三气”,做有骨气、有勇气、有志气的商务人,要敢于创新、敢于超越,同强的比、向高的攀、与勇的争、跟快的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二是要聚集正能量。强化创先争优理想信念教育,从精神激励层面来调动全体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全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三是要打造新氛围。营造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同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衡量标准,加大通报表彰和考核力度,使干事的人政治上有奔头,待遇上有提升。

会议形成三点贯彻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深刻开展反思讨论。局组织人事科要及时将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实施意见与纪检组长中心发言材料印发各科室,并挂网供全体职工学习。二要形成书面讨论成果。各科室负责人要抓紧召开科务会,认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针对责任担当充分讨论,逐一开展自我剖析,及时收集汇总问题、意见和建议,归纳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局党组书记。三要以此次学习讨论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整改创新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升商务服务群众满意度,促进行风政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