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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选20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选20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前几天,看到同事读这本书介绍说非常好,自己也找来认真读了一下,读完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爱孩子,这是千千万万父母都有的情感。但是,如果他们只知道爱我们,任何事都听我们的,如此的袒护,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好处,这反而是对我们有所不利呀!我们的父母应当懂得教育自己的子女。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我承认的确存在《后浪》中的那种年轻人——自由的、做自己热爱事情的年轻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能代表年轻人。自由、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追求梦想等等等等,不止在年轻人身上表现出来,还有很多年过半百的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情。那么,究竟什么是年轻人? 我认为,年轻,是一种即将消逝的财富。 这里的消逝是对个体而言。对每个年轻人而言,没有人会永远年轻,当年轻人接受了时间给他们

的另一种财富,他们也不再年轻。而这里的财富其实是对时代而言,评价一个时代的好坏、优劣,不如去看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时代的态度。他们是否接受这个时代?或者说,他们是否接受这个时代的全部?后浪有别与前浪的关键点就在于,大多数前浪已经接受了这个时代,而年轻人才刚刚开始探索这个时代。在探索的过程中,年轻人会留下自己的声音,而时代也总是在聆听他们的声音。所谓年轻人啊,其实

就是处于探索期的人们,或无知,或敏锐,或自由,或被束缚,或追求梦想,或与世俗为伍,或勇敢,或懦弱,一切的情感都适用于他们,这些都是年轻人的情感。在情感方面后浪和前浪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情感产生于年轻人对于时代的探索期,他们的情感表现,是对如何在时代中生活的尝试,能自由,就不拘束,能勇敢,何必懦弱,有梦能追,为何自甘妥协?没错,年轻人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做出各种对生活的尝试,因为年轻,所以尝试。 所以我个人认为,年轻人就是处于探索期的,正在尝试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是郁雨君所著,我非常喜欢。

本书主要写了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儿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在小院子天堂发生的一个个有趣的事情,女儿饭团是个脑瘫女孩,由于长得美丽,常被维C阿姨打扮;布丁发起脾气来像火山,是大家眼里可爱又可怕的大姐头;苏打天生尿频,每天都依赖着马桶;小晴歌不说话只吐口水,可在一个美妙的晴天,她突然唱出了一支奇妙的歌……布丁她们认定自己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爸爸教他们上奇妙的音乐课,马桶课,妖精课甚至墓碑课。天才爸爸的智慧与爱心,使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小晴歌亮出美丽的歌喉,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白她们太喜欢大肚子爸爸了。大肚子爸爸给四个小姑娘做了一个实验:把两个香饺子放进两个箱子里,一个让小姑娘们天天对着喊:“我爱你!”另一个让小姑娘喊:“我恨你!”一个星期之后,我爱你的箱子里,饺子变成了香香的蜜饯。我恨你的箱子里饺子发霉了。这个实验使小姑娘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然后让她们的父母在来找她们。她们一个个都乖乖地跟着她们的爸爸妈妈回家了。

大肚子爸爸用我们难以想象的耐心和乐观,让原本有着各种缺陷的孩子们有了乐观的生活态度,有了对生活的希望。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有这份耐心和自始至终的乐观,那没有什么困难是打不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呼兰河传》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的小城呼兰河。当我盖上这本书时,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小城中的人们的无知和封建迷信更引发了我对那个时代人们的思考。

《呼兰河传》这本书描绘了二十世纪小城呼兰河的种.种人事事:不断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呼兰河年中盛事:跳大神、放河灯、唱秧歌、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小团圆媳妇的惨死;性情古怪的有二伯以及冯歪嘴子一家的艰辛生活。

其中那不断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和小团圆媳妇令我印象最深。书中,那个大泥坑不断给人们带来灾难,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人也有,可是他们却没有想到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把坑填平。而那个可怜的小团圆媳妇生了病,人们又是给她跳大神,又是给她算命的,跳大神的时候甚至让她用滚烫的热水洗澡,她洗一次昏一次,昏了三次。最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活活弄死了。其实通过这两件事反映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无知与封建迷信。大泥坑不断地带来麻烦,却没人想去把它填平;小团圆媳妇生了病,人们想了各种办法,却没人去请医生给她看病。那个时代人们的无知和迷信既让人哭笑不得,又引发了我对她们的思考。

现在,随着时代在不断进步,人们慢慢地去掉了那些无知与封建迷信。但是那个黑色的社会却永久地留在了我的心中,因为它引发了我的思考,使我沉浸在了那个黑色的社会中。《呼兰河传》这本书形象生动,具有讽刺意味。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6

我看了一本书叫《我的妈妈是精灵》。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爱。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眼前的东西,同时也要爱生活,等你爱上你的生活,你的眼前会一片明朗,只要你爱世界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7

大象很聪明,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有着威武雄壮的身躯,性格多数情况下是温顺的,偶尔也会暴躁。原本对大象喜爱的我,在读过了《最后一头战象》之后,对大象有了新的认识,原来动物身上也具有和人类同样的情感。

这是一个悲壮又发人深省的动物故事。讲述的是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分悄悄地把自己掩埋。

读完这本书,我被嘎羧的精神所震撼,它不被英雄的光环笼罩,不为自己的战绩骄傲,信守忠诚和责任,珍视战友之间的友谊,放弃对功名的渴望,它心里执着地眷恋着那片战场,还有自己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们。那份浓浓的战友情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那股壮烈的气概涌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这是一头多么有灵性的象,它放弃了安逸的象冢,它无法忘记战争的残酷,无法割舍浴血奋战的战友。它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量来陪伴战友,并呼吁和平。

嘎羧是一头怀旧的象,拥有着高尚的情怀。它是大家心目中永远的英雄,它的所作所为谱成了一曲美妙的乐章,由衷地感叹战象的凝重与辉煌。我被这纯洁美好的情感感动着,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动物都能如此珍视友谊,信守忠诚,更何况是我们人呢?我们更要有信仰,更要珍惜朋友间的情谊。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没有激烈的战争,但却有残酷的杀戮,有的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残忍地杀害大象,贩卖象牙,看到一只只惨死的大象,我的心很痛很痛。我想对大家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请大家珍爱我们的大象“朋友”,给这位忠诚的朋友一个温暖的家!也请大家都来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的世界因为有了动物而更加精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8

我们都会对天才(神童)刮目相看,更会对他们的文章或作品产生兴趣。王勃,年少有为,初唐四杰之一,被举为神童,不到二十岁就出仕。在这里,不得不再一次用到“天妒英才”这个词了,在作《滕王阁序》的两月后,溺水而亡,英年早逝。惋惜之声,响彻苍穹。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道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出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阔一笔。在胜景面前,他们的心灵是无法平静的,富丽的词藻跃然纸上,广阔的胸襟得到了难得的满足与震撼。内心的怒吼终于可以渲泄出来,如倾泻而下的流水,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征服了当时的文才俊杰,也征服了现在的千百万人。

远离了古代,飞机、火车、汽车取代了那沉旧的马车,便不会有“俨骖騑于上路,伤风景于崇阿”的体验与感受。和自然隔了一层窗,即使看得见,也听不到;身处其中,却怎么也摸不到。飞快的行驶速度,眼前的一切是模糊的,没有了仔细的观察,切身清晰的感受,就不会道出“闾阁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你津,青雀黄龙之轴”。更不会有“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陈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的千古佳唱。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笔峰,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的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离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凌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而大胸怀。

文章的每句话都似乎是仔细斟酌的成果,又好象一气呵成,信手拈来,博古今通今,无泄可击。

又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多少文人志士都会有这样感受,心有余而力不足。他的年青气傲,他的傲视群芳,他的才华横越溢,他的思想与见解,潇洒与胸襟,终会为人所不容。“时运不济,命途多歼”这样总结一下,“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如此的事例数不胜数。而这又能怎么样呢?我会意志越发坚定,不放弃远大崇高的志向。“酌贪泉而觉,处涸辙以犹欢。”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要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上帝关上了门,但他会给你留一扇窗。如果王勃不英年早逝,他的名声会与李杜齐名。

在众名士之前,他也会自谦几句。表面的高兴隐藏着内心真正的伤痛。“胜地不常,盛筵难再”,当一切已为往事的时候,我将在何方?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9

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再次出现“马恩热”,其着作备受欢迎,其思想也重新受重视,其故居游人如织。作为一项作业,我怀着景仰的心情,通读了恩格斯传。恩格斯的非凡的经历、奇特的爱情和崇高的追求给了我强烈震撼。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提起马克思,必定要提到恩格斯。他们通力合作一起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全世界受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这真的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从中我们发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等等。所有的经历混合调剂造就了如今显示在我们面前的恩格斯。

△格斯不仅在创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并且也在军事理论领域造诣很深。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以往军事理论遗产,提出了有关战争、军队、军事学术和军事史的学说,为无产阶级军事科学奠定了基础。恩格斯还就宗教、妇女、文学、美学、史学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见解,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

其实,读了恩格斯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并非他有多少的丰功伟绩,而是他对于朋友的那份帮助与无私的支持。马克思主义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恩格斯的帮助下才完成的,而却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他说如果没有恩格斯马克思主义还是会出现的,我可以做的马克思也可以做,但马克思一部分能做的,我却做不了。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对朋友的无私奉献。为了给马克思和战友提供经济支持,他不得不不情愿的去参与商业活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恩格斯是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可以说,没有恩格斯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而恩格斯却愿意将所有荣耀献给马克思,可见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最后用一句话总结我对恩格斯的理解—他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伟大的革命家;伟大的爱国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0

《源氏物语》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流露出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被认为代表了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峰,给后世作家的创作带给了艺术典范。

《源氏物语》是日本中古长篇写实小说,由女作家紫式部创作于11世纪初。全书54回,近百万字。可分为两大部分:前44回写源氏极享荣华,伴随着感情纠葛的一生。这是作品的中心资料。后10回写源氏之子薰(实为三公主和柏木大将的私生子)与宇治山庄女子之间错综的感情故事。小说历经4代天皇、跨越70多个年头,登场人物数以百计,仅主要人物就有几十人之多。展示了平安王朝的宫廷豪华奢侈、腐朽淫乱的生活,反映了贵族阶级人与人之间争权夺势、互相倾轧的人际关系,暴露了贵族社会门第为重、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源氏物语》艺术上最大的成功之处是塑造了源氏及众多女性形象,并透过这些形象反映了物哀、幽情等审美意向。

源氏生为皇子却不得不降为庶民,空有济世之才却无心仕途,酷爱紫姬却不断拈花惹草,一世风流却落得剃度为僧的结局。他的一生伴随着许多的矛盾和烦恼,其中最折磨他的是与藤壶乱伦的罪孽感和背叛紫姬的深深自责。他的灵魂与肉欲始终在斗争中苦苦挣扎,结果又总是欲望压倒理智,从而陷入更深的心灵冲突之中。源氏最终弃家出走,面壁向佛,正是这种心灵冲突导致的结果。作者大写特写源氏生活中无法摆脱的矛盾造成的苦闷及精神上接连不断的碰撞造成的无奈,意在说明人生的苦痛和悲哀,显露了作者以哀动人、以悲感人的美学观。

“物哀”的审美意向除以源氏挣扎的一生反映出来外,还透过作品中所有与源氏命运连在一齐的女性的不幸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紫式部笔下,这些女子个个容貌姣好,聪明伶俐,性情可人,然而个个都是有命无运之人。《源氏物语》中的女性命运仅有3种选取,要么走入坟墓一了百了,要么落发为尼斩断尘缘,要么独守空闺虽生犹死。这些女性的多灾多难的命运和源氏一生经历一样,反映了紫式部感物而哀的审美特征。物哀的审美意向?主要来自“人生无常”、“四大皆空”等佛学观,在她看来人生可是是欲海横流,欲海也便是苦海,摆脱欲海的最佳途径,就是皈依佛门。《源氏物语》所创立的物哀等美学传统,一向被后世作家继承和发展,成为日本文学民族化的一大因素。

日本传统美学的特色就是物哀与幽情,幽情就是指在人的种.种感情中,仅有苦闷、忧愁、悲哀——也就是一切不如意的事,才是使人感受最深的。从八世纪的《万叶集》,到十一世纪的《源氏物语》,都充分体现了这种风格的追求。个性是《源氏物语》,对后世日本文化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川端康成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演说《美丽的日本,我》中讲到的:“这些作品构成了日本的美学传统,影响乃至支配之后八百年间的日本文学。尤其是《源氏物语》,从古至今,是日本小说的顶峰,即便到了现代,还没有一部作品及得上它。《源氏物语》问世几百年来,日本小说无不在憧憬,悉心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