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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花读后感(通用17篇)

养花读后感 篇1

今天,我阅读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养花>>,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通过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劳动的乐趣,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让自己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

养花读后感(通用17篇)

可是,与老舍先生比起来,我们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我们在家从未洗过衣服,做过饭,从未自己照顾自己,不让父母担心,操心,即使做过,那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吧!可正是这样一丁点儿事也不干的我们,心里还立着长大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宏伟抱负,嘴里还喊着”我们是21世纪的主力军!“真让人可笑,可悲。记得郑板桥临死之前让儿子蒸一笼馒头,待他的儿子蒸完馒头去见父亲时,父亲已经死了。枕前有一纸曰:”吃自己的饭,淌自己的汗,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郑板桥能如此教育孩子,可见他很有远见。

我们青少年正是祖国的接班人。不少学生与家长觉得学生主要的目的就是读书,因此,一些学生就只拼命地读书,却懒于劳动,什么都由父母待劳。记得有一则我国东汉时代的故事,少年陈蕃为了将来有所作为,终日苦读,却懒于打扫自己住的小屋。一个朋友见此情景,批评了他,哪料这位想”扫天下“的陈蕃却振振有词曰:‘大丈夫处事,安事一屋乎?”朋友反唇相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同学们,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社会立足,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有爱劳动又有知识的人,才能把事情做成功,并从中体会到乐趣!

养花读后感 篇2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养花读后感 篇3

《养花》这篇文章详细地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态度。读了这篇文章,我对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劳动中如果没有苦,哪会有乐?世间不劳而获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劳动成果,还要靠团队的力量,才会更香甜。老舍先生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是啊,老舍先生揭示了一个为人处事的真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造灯笼的情景:严冬,寒风刺骨,我的手冻得通红。笨拙的棉衣更是让人烦恼不堪。安装的过程十分繁琐,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第三次……虽是冬天,但我的掌心里却积满了汗水。终于,一盏精致的灯笼在我的手里诞生了。我想,虽然吃了些苦,但苦尽甘来,值得!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不过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不付出劳动怎么能行?又怎能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同时,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开卷有益。我们只有读更多好书,才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知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要学会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一定铭记老舍先生使我懂得的道理,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

养花读后感 篇4

《养花》主要写老舍先生在自家的院子里养花过程的真切感受,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的这句话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其实,我也经历过这种事情。那时候我正读三年级一个暑假的下午,我正在拼装着拼图,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人直叫,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是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的拼图,天气太热了,拼装起来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但是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拼图,使劲地按在手心下,毫不放松。一秒钟过了、两秒钟过了……一分钟过了、两分钟过了……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脸上还不停的滴着汗水,我还是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拼图的锐角划破了我的手也不在乎。终于,一幅美丽的拼图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也是值得的!

还有记的有一次,天气很寒冷。我家院子里的一棵树被一股寒冷的风吹的垂下了头。我赶紧把绳子把叶子绑在门上,让风吹不到树,我为了不这棵树被风吹到,我几乎把自己的手冻伤了。但是想了一下,虽然是吃了些苦,但是也值得的!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后,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 篇5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只会笑的猫,名字就叫笑猫。它是杜真子的宠物。一天,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在外面结识了老老鼠和马小跳,后来才知道马小跳是杜真子的表哥。有一次,他们看到了一个耍猴的,一看那个人就不是个好人。他一手牵猴,一手拿皮鞭,果然,当猴子发呆时,皮鞭就会抽到猴子身上。几天后,马小跳急了,趁那个人不注意时,把猴子给抢走了。笑猫问这只猴子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猴子说:“我要变成人,和人一样走路、说话,这样就不会挨打了!”最后,马小跳还是把它放回了大山。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马小跳纯真的心、爱护小动物的心感动了。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小男孩用碎玉米粒来诱捕喜鹊,喜鹊上当了。小男孩一下子抓住了喜鹊,并给它腿上绑上了红线,牵着它跑着玩。几天后,喜鹊被折磨死了,男孩把它烧了。后来,小男孩又掏鸟窝,掏出了两枚鸟蛋。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喝一声:“住手!”男孩不仅没有听我的,反而笑呵呵地把鸟蛋往地上一摔说:“我就摔,你管得着吗!”然后一溜烟蹿了。我非常气愤,是小鸟给人们带来了欢笑,是小鸟给大地带来了一片生机,鸟儿也有生命,是我们大家的朋友,怎能伤害它那弱小的生命呢?所以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当你在抓小动物的时候,请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被抓住了,你会怎么样想,还有自由吗?还会高兴吗?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有父母的,它们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你愿意拆散一对对亲人吗?请大家记住,当我们吃那些被保护的动物的时候,我们吃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我们要保护动物,更要热爱动物,它是我们的朋友、伙伴,是自然界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小动物,地球会怎么样呢?谁也不敢想象。

为了防止那一天的到来,伙伴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一起加入保护动物的行列中吧!

养花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养花读后感 篇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养花读后感 篇8

这些年,我自己越来越觉得,要读书就必须读一流的,翻阅十本平庸的书,不如用心读一本经典。正巧,在图书馆看到了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浮士德》,一翻,文笔还可以,那就先易后难吧。于是,在熟悉了基本内容后,再细细的拜读原著,效果不错。

谈几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魔鬼靡非斯特

本书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主要塑造了两个代表性的人物,一个是代表善的正面形象的浮士德,一个是代表恶的反面形象的魔鬼靡非斯特。浮士德是生活在中世纪的一个饱读诗书的博士,长年枯燥的书斋生活,使得他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但他的骨子里依然透着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魔鬼与上帝打赌:上帝认为,虽然人类会不断的犯错,但他们是积极进取、永远向上的。而魔鬼则相信,施展他的魔力,用、权势、财富、名誉……能引诱人类走上怠惰、堕落的道路。

于是,魔鬼与浮士德签约:浮士德活着时,魔鬼永远是他的仆人——满足浮士德的一切需求;但只要浮士德在表示满足的一瞬间,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永远做魔鬼的仆人。于是,人、恶魔、天使、幽灵、普通民众……在人间、天国与地狱间,演绎了一场跌宕起伏,诱惑与反诱惑的如梦似幻般的悲喜剧。

恶魔靡非斯特能说会道,还能声情并茂的唱歌。他语言诙谐、生动,满嘴尽是鲜活的俚语、俗话,油腔滑调的俏皮话迭出,冷嘲热讽,嬉笑怒骂,极尽能事。

他机智、聪明,善于应变,也许用狡猾一词来形容更为贴切——毕竟他是恶魔呀。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在底层老百姓生活的酒店里演唱的那首《跳蚤之歌》,他将深得皇帝宠爱的贪官污吏比作跳蚤,揭露了他们欺压百姓,胡作非为,以至于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的丑恶嘴脸;对德国封建专制的朝廷进行了尖锐、粗野的讽刺。

魔鬼常常正话反说,真亦假来假亦真,不禁令人捧腹。通过神气活现的魔鬼,《浮士德》对大学课程的僵化、学者的迂腐、教会的黑暗与教士的虚伪贪婪、官员们无官不贪、皇帝的昏庸无能、封建专制的荒.唐腐败……进行了无情的讥讽与批判。

魔鬼的戏弄嘲讽,将中世纪丑陋的社会现状和盘托出。让我们加深了对黑暗的中世纪的了解。言为心声:其实质是歌德借魔鬼的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他仿佛是作者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当然,他的本质还是恶的,常常表现得冷酷、疯狂。

对这位译者,充满了敬意

《浮士德》是诗剧——全篇都是由不同体裁的诗歌组成的。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诗剧。去年在阅读《世界五千年》时知道:在古希腊,看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无论贫富,几乎所有的公民都常常看戏。为了讨得观众的欢心,剧作家们总是苦心孤诣地揣摩剧中的每一句对话,细心构思每一个故事情节。

因此,每一个词句都那样优美,每一段对话都安排得非常巧妙。古希腊的剧本都是用通俗的诗体写出来的,那时培养了大批杰出的悲剧家和喜剧家;古希腊开创的戏剧,奠定了西方戏剧艺术的基础,并一直延续至今,可见西方戏剧的历史源远流长。

养花读后感 篇9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必须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

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

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境好时大家没事,心境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欢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

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可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

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着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

养花读后感 篇10

我们小学教师最容易见证的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可是有多少成人真正成长为心智成熟之人呢?在假期期间,我迟迟未动笔的原因来自于我整个假期期间读的这本书——《少有人走的路》。

在偶然上猫扑论坛,看到一个关乎自我成长的帖子,帖子中推荐了这本《少有人走的路》。上网搜索了下,这本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连续上榜近20年,盛名不衰,好奇心的驱动下我辗转买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心理学家M·斯科特·派克,本书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帮忙我们学习爱,也学习独立,归根结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书中对我们平时有感觉,但却神秘的情感做出了详尽深刻的剖析,不仅仅有说理还有案例,让人看了不禁反思自我的生活:为什么要自律?揭开爱的神秘性,如何做才是真正的爱?成长与宗教有什么关联?

我是一名女性,毫无疑问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爱的话题。在此书中关于爱有这样一段论述:“古往今来,关于爱,有过各种荒谬的认识。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男女恋爱,尤其是把坠入情网当成是爱,或者说,坠入情网起码是爱的体现。”看到这句话,我不禁疑惑:难道不是吗?难道我误解了20多年?我想可能很多人都和我有相同的认知。看了后我才明白:每个人从孩提时代最初发育开始就会衍生出“自我界限”,这种自我界限能让自我产生安全感,并且有利于自身心理发展。可是永远活在“自我界限”中,只会给人带来孤寂,不欢乐。但大部分人还是渴望摆脱寂寞,冲出自我界限的牢笼。坠入情网,似乎能够使之实现“逃亡”,摆脱孤独和寂寞;坠入情网,意味着自我界限的某一部分突然奔溃,是我们的“自我”与他人的“自我”合而为一。我们突然冲出自我界限,情感就像决堤的洪流,声势浩大地涌向所爱的人,于是寂寞消失了,代之以难以言喻的狂喜之感。

坠入情网,是情感和心灵的退化现象,是一种幻觉。与心爱的人结合在一齐,跟童年时与父母相伴的记忆彼此呼应,这种感觉就和一个两岁大的幼儿,自认为能称霸世界一样不可理喻。现实会击碎一切。

影片《泰坦尼克号》中,Rose和Jack因为阴差阳错相识,彼此吸引,Rose跟随Jack在下等舱尽情舞蹈,跨出甲板上在船头感受海风,并与之坠入爱河。Rose和Jack之所以互相吸引,是源于他们的不一样,生活背景、经历、环境,这些不一样让Rose看到了与众不一样的Jack,在她内心本身就隐含着冒险的因子,想要离经叛道,想要在她的那个生活圈子与众不一样。他们打破了自我界限,触角互相融合,被吸引,产生冲动,想把活力乃至生命献给对方。泰坦尼克号遭遇海难,这场海难让这份感情得到永恒。

试想一下,如果船没有遇到海难,他们的感情还能维持下去吗?可能彼此生活环境、成长背景、思考方式都会成为这段感情发展的桎梏,最终无疾而终。真正的爱,必须要痛苦地打破自我界限,让自我的触角不断延伸,延伸到必须程度就会归于消失,而我们的心智就会成熟。爱能不断释放,自我与世界的区别也越来越模糊,最终我们与外在世界融为一体。这种爱会更加稳定和持久,也使我们更为满足和惬意。

诚如对爱的认识,每一种人生体验都会在挫折、痛苦中得到升华,仅有承受这种.种生命之痛,心智才会得以成长,找到真正的自我。静下心来,细心体会才能真正感受生命的厚重。

养花读后感 篇11

没看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爱是人的一种本能,从无条件的母爱中知道付出与奉献,从父亲的严厉与宠爱中学到坚强与责任,这都是我们潜意识中爱的本质。在读完《爱的艺术》之后才知道原来爱也是一门学问也有理论也需要实践。虽然艾里希——弗洛姆生活的时代和背景已经跟我们大相径庭,但是他对爱的理解并没有随着时间的变迁而产生很大的分歧。书中引用了一些心理学的术语但是都不是很艰涩难懂,虽然不是完全赞同他的见解,但是他不同于一般人的对爱的诠释也使我感觉对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爱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知识和努力。弗洛姆认为造成“爱不用学习的态度”的原因是:大多数人把爱只是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所以他们使用各种途径赢得人心、具有吸引力;还有人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人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但是要得到一个合适的爱的对象则难的多;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在人类社会中几乎没有哪一种活动、哪一项事业像爱那样,开始时充满期待和希望,而结果又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因此,他主张爱也需要学习。在他论述的过程中我觉得有一段话说的特别好,至少我觉得很真实,“两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当他们突然拆掉使他们俩分隔的那堵高墙时,他们感觉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最后融为一体。但是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可能持久的,它只是昙花一现。这两个人渐渐熟悉,而亲密体验的奇妙光环却日渐消退,直到最后他们的冲突、失望及彼此之间的厌烦,把当初仅存的美好感觉完全破坏掉。然而,在一开始他们根本不会想到将是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他们并不懂什么是爱,他们只是把彼此之间如痴如醉的迷恋与疯狂当成了双方强烈爱情的表现,但其实,最初那种彼此之间的迷恋也许只说明了他们以前是多么的孤单。”确实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爱情就如昙花般稍纵即逝,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爱,而只知道自己很孤单。为了逃避这种孤单的感觉而选择暂时的麻痹。

爱的对象。“爱并不是某个具体人的一种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上的倾向。这种态度决定的是一个人与整个世界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决定与自己爱的对象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的对象,而对其它人漠不关心,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真正的爱,只不过是一种共生体的依恋,或者是一种更高的意义上的自私。然而,绝大多数的人相信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他们甚至认为只爱一个人不顾其他恰恰是自己强烈的爱的证明。其实这种想法十分荒谬。就像一个人想画画但又不想学习绘画这门艺术,他只关心能不能发现可以激发创作灵感的模特,自认为一旦找到就会画出美丽的作品来,这自然是荒谬可笑的。”其实我并不赞同他这种说法,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彼此眼中只有对方,这在我们看来在正常不过的了。他们只顾及到自己爱的人而忽略了其他人,是因为爱情本身就具有排它性。他们忽略其他人也并不能说明对其他人就没有爱,而是不同性质的爱。这在他看来是荒谬可笑的让我感觉十分不解。

不同形式的爱。弗洛姆在书中列举了一些不同形式的爱如:博爱、母亲的爱、性爱、自爱和上帝的爱,在这几种爱中我认为梅斯特——艾克哈特对自爱的一段论述很特别:“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在我看来现在的社会中爱自己可能就是一种很常见的自私的行为,但是弗洛姆认为自私和自爱不是一回事,而且是背道而驰的。他认为自私的人并不是太爱自己而是根本不爱自己。他对自己的利益过分的关注正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表现。缺乏自爱表明他缺少内在的创造性,使他感到沮丧、空虚和孤独。所以他会通过其它的满足来弥补自己是去的幸福。看上去他好像对自己非常关心,但实际上只是在掩饰自己在爱的能力方面的欠缺。他不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自私的人就是自恋的人,他们把对别人的爱投射到自己身上。”他认为自私的人的确不爱别人,但这不仅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去爱别人,而且因为他也没有能力去爱自己。我觉得这个观点很特别,确实能做到爱自己又爱别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做到这一点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下面我说一下我对爱的理解,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也像上了发条的时钟一刻都不敢怠慢。这就使得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无形的压力,爱可能是缓解这种压力最好的秘方,当然我说的爱不仅仅是爱情也包括友爱和亲情。暂且不说这爱到底用不用理论性的学习,先感觉一下自己有没有感觉到孤独,如果有的话不妨找自己的朋友、家人好好聊聊,虽然不会有很明显的改观,但至少会感觉身边还有人关心、关怀着自己。至于爱情我认为可遇而不可求,没有爱情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没有爱而去爱,与其有三两次的being in love 不如有一次的falling in love 。

养花读后感 篇12

“一切的文学艺术都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的杰作《安娜·卡列尼娜》对这句话作也了非常好的阐释。无法否认这是一幕悲剧,主人公的爱情命运是曲折的。福音书中提到,“你们当中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如此说来,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可见同情弥漫于每一个读者的心灵。直至合上书本,灵魂深处仍会受到强烈的震憾,仿佛从一个沉重的旋涡中挣扎出来,悲剧的色彩,作家神奇中颇见细腻的笔触扰如茶般回味无穷,任缕缕清香在空气中蔓延……

安娜·卡列尼娜这个人物的性格,是俄国人特有性格的体现,带有很强的民族色彩。这跟鲁迅笔下的阿q,孔乙己等悲剧人物是截然相反的。她虽然是外表柔弱的女子,但内心却是极其“叛逆”,或者说敢于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不违背自己的本质,在原则上做自己的主人,做主宰自己命运的神。这绝非是自我中心主义,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人性至上的体现。也许这在我们的国度是会被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所摒弃的,把她看成是一个不忠的妇女形象。然而在如今的时代,显然这种看法是不可取的,但绝非不可理解。作为中国人,我们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换句话说:我们被这种传统的枷锁牢牢禁锢,孔孟的“中庸之道”深深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充溢于大多数人的每一个大脑细胞。

如此看来她似乎是一个幸福的人,有过一段邂逅,在她看来曾经是完美的。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这个被压抑的生气勃勃的女人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这使她忘却了一切烦恼,恐惧,在幻想中只为了爱情而活。在这个既短暂又漫长的过程中,她也曾徘徊,犹豫,极度的矛盾使她忍受巨大的煎熬,难以适从。她想起了家庭与道德,但此中并没有是非之分,对错之分,只有理智与情感不懈的抗争。

爱情的力量曾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蕃篱,但自私、罪恶感很快会降临,将她团团包围。另一方面一种虚妄的狂热使伏伦斯基在一种征服感下迷失了自己。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卡列尼娜的爱情是肤浅的,同时他并非丧失责任与义务,他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无力反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最终将其带入痛苦的深渊。

俗话说“水满则溢,月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如同飞蛾扑向野火,决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对生活和理智彻底失望的安娜最终选择离开,这不是放弃,不是妥协;不是社会抛弃了她,是她抛弃了社会,是用她的方式找寻心灵的完全宁静……

养花读后感 篇13

前段时间和同学去北大外面吃饭,完了之后顺道去中关村图书大厦买了张爱玲全集。把整本“红玫瑰和白玫瑰”看完了才真的感觉有些看书的心态了。昨天晚上开始看“倾城之恋”,下午吃午饭的时候读完第一炉香,心里总觉得憋得慌。相比较前几天顺手拿了同学的裸婚时代两个晚上睡前把整本书看完的战绩,读经典确实有些心累。看裸婚可以很直爽地哭得稀里哗啦的,看倾城确是心里难受怎么也流不出一滴泪来。前者的人物心里很简单,目标明确意志坚定,不在乎名利啊金钱啊又抵得住诱惑啊什么的,可我总是觉得人的心不可能那么纯洁如初,尤其是在过了20岁以后;而后者又把人的优柔寡断和很多邪恶与善良交点处得矛盾彷徨表现出来,让人以为人性如此地污秽不堪。我想我更像后者,在邪恶和善良的边缘犹豫踟蹰,这样的状况下也许会更容易一陷就万劫不复了。

我想,对很多问题没有深加思考过的人,不论男人女人,都会如葛薇龙一样地最终过上自己喜欢却又不甘愿的生活。说到底,就是物质和欲望,最终战胜了精神。高中的时候我读张爱玲,读第一炉香,总以为是胡兰成辜负了张爱玲,是乔琪乔对不起葛薇龙,总以为她们这样活着拥有才气或者拥有美貌共同拥有细腻感情的人最终落得凄惨下臣是因为遇人不淑。也许,遇人不淑是一个原因,可是如果她们在道德在精神上有底线并且有坚定的底线在人格上有真正尊严的话,也许悲剧不会发生。葛薇龙是意气用事了,而张爱玲呢?我读小团圆,看着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话“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心里总是有愤恨的感觉。也许张对胡的感情不能自控,可是面对这样的男人,不说出口或者不去放纵感情是否就可以避免了悲剧?也许张爱玲心里并不对这段感情后悔,就像葛薇龙自己说的“怎么没有分别呢?她们是不得已的,我是自愿的!”也许一开始就预料到了结局,可还是要往前走,只不过虚假的人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看上去不得以的借口,而真实的或者厚颜的人会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自愿的!

归来归去还是要反思自己的生活,要有信仰,要律己。倘若心中没有敬畏的东西,想必过的也不是自由的生活。太随意了总是会带来精神上更大的束缚,真正的自由还是由心而生的。

我真心希望我自己在感情面前不要那么没骨气……

养花读后感 篇14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养花读后感 篇15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养花读后感 篇16

读一本好书,就像吃一套色香味俱全的大餐:看着它,你垂涎三尺;闻着它,你口水直流,咽下它,你回味无穷!这个周末里,我选择了梅子涵伯伯的名著《戴小乔全传》这套大餐。

这本书写了一群男孩子的故事:他们每一天都哇哇啦啦、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啦!他们每一天都有天才的灵感——踢足球派个特务;上课把小便小在裤子上;作文别的不写,只写裤子;小纸条粘在别人后背上的功夫,炉火纯青;中午吃饭抢汤喝,结果警察来抓了;下课回家,把别人的书包走了······

记得刚刚拿到书时我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刚刚看完第一章节《大香蕉大土豆》我就捂着肚子在房间里“咯咯”笑个不停。

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一章节里有三处超级搞笑的地方:

第一处:我叫戴小乔。可是你们最好不要叫我大香蕉,因为我们班级里的同学就是叫我大香蕉的。

第二处: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的爸爸叫大土豆。他的名字当然不是叫大土豆,而是叫戴豆豆。可是人家从小就叫他大土豆。

第三处:好几回,在马路上走,有人就哇啦哇啦地叫他大土豆,“这不是大土豆吗?你好!你好!”他们看见大土豆都特别高兴。

怎么样,你们觉得好笑么?

我建议你也读读这本书。读读,你的童年心情就怒放了;成年人读读,就欣赏童年了!

养花读后感 篇17

“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这首让人心酸的歌使我回想起王二小的故事。

我读第一遍《王二小》时,不由地想:王二小死了太可惜了,鬼子太可恨了,连小孩子都杀!我想着想着不由得泪流满面。王二小真的太厉害了!他镇定,不怕鬼子凶恶,走到山坡上引鬼子上钩;他机智,在鬼子拔刀时,装成害怕的样子,骗过鬼子;他勇敢,能将敌人引入埋伏圈,又把乡亲们带到长城脚下躲避,自已出来应付可恶的鬼子。而鬼子呢,太狰狞了!他们凶恶,在村子里烧杀抢掠,连小孩都杀,杀人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任凭鲜血直流;他们残忍,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屠杀后,弃尸山野;他们野蛮,会把人煮了吃,或直接掏心挖肺,然后把肠子挂在树枝上,让太阳把肠子晒干,再放入他们的肚子里……

王二小为了救老百姓,他出色地完成了自己赋予自己的使命,最后却英勇牺牲了。王二小,小小的孩子,在敌人的刺刀面前,那么从容,那么机智,那么勇敢。我们怎么不会油然而生敬意呢?对比他的英雄行为,想起自己离开妈妈去上学时,眼泪鼻涕,不停哭泣的情景,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很大的收获:做一个像王二小一样勇敢、机灵、遇事沉着的人,是我的目标。我还知道了做人要有责任感,要义无反顾地去完成肩负的任务, 同时我更领悟到做人要懂得奉献,这种奉献不一定是为了国家奉献生命,而是可以为建设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或者为此而奋斗!

“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 ”随着这首歌又一次响起,我的读后感落幕了,王二小感人的故事,我们要永远铭记!

点评:这篇读后感首尾都出现了思念王二小的歌曲,可谓构思巧妙,情感真挚,意味深长。习作第二段的对比描写非常出彩,对敌人的憎恨,二小的热爱之情溢于言表。之后,又通过自己和二小的行为对比来表达自己的羞愧之心。层层对比,层层递进,最终自然地化为自己丰富的阅读收获。这篇习作也告诉我们:王二小的事迹和精神将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