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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范文(通用29篇)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通用29篇)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3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4

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5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6

读此书不由感叹古代的三纲五常是如此的顽固与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对的,但在父为子纲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个年代,对于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过,文人“骚”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正社会风气。

对于爱情?或许沈复和芸是真爱,但芸爱的更深一点。文中闺房记乐,从年代上看写的都是新婚之乐,过了新婚之年,沈三白无了这份兴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对妻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让妻子过上好生活,没有和妻子一起分担生活重担;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父母,没有做到孝敬父母;对自己,没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骛远,浪荡散漫。而芸的一生,显示出古代女性伟大的'一生,为家和孩子操劳一生。

沈复一生过的很潇洒,游山玩水,一生过的很多彩,但身边的亲人过的就很苦了,他这种性格适合做现在所称的“独身主义者”。

短短的《浮生六记》是沈复一生的浓缩,不由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个角色的责任都要担负起来。人不可无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共勉!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7

今天看完了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很感动,几次都不自觉地泪流满面,他的故事里有我的小时候,我的中学时代,我的大学生活,我工作的种种…他的故事里全是我的影子。

有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并不是因为书里的故事有多吸引人,而是书里有我的故事,有童年前后桌的模糊不清的所谓的“爱情”,有大学食堂免费的鸡蛋汤,有人类与动物之前纯洁的爱与依赖,有周杰伦的叶惠美,有阳光穿透树叶洒满一地的幸福碎片,有山间清爽的风,有古城温暖的阳光,有各自现在牛逼的岁月,有曾经一起傻逼的幸福,有我,有你,有她,有他,有它……有我肆无忌惮的青春。

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很多时候我喜欢把心思埋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我不愿意跟别人分享,我不喜欢换来别人同情的眼光,我也不屑于听别人的安慰,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只有自己能解决,我很累,很累,我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不开心,我迷茫,我希望找到希望的出口,但是我越是希望越是失望,越是前进越是迷茫…

我害怕,害怕在人生无数个十字路口前,错失一个又一个的所谓上帝赐予的机会。很偶然的机会看到这本书,虽然我还是很迷茫,但是从书中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故事中,我也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或许我现在不需要做出选择,在每个选择的路口跟随自己心也未必就是错的。现在的我需要去体会更多的人生,我渴望去更多的地方旅行,渴望享受更多美食带来的味觉刺激,渴望体验更多的只属于我的故事……突然觉得人生是一个迷幻城堡,只要往前走,你就会感受到不同的风景,而这些风景带给你的绝不仅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升华,你会变的更坚强,更有耐心,更愿意用一颗温暖的心去感受这世界赠与你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8

寒假是一个充实自我的好机会,而阅读则是最有效的选择。所以,从推荐的阅读书目中我选择了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所写的《世界是平的》。花了3天读完此书,我感觉我对书中的很多观点是由衷的赞同和佩服的。可是老实说,有些地方确实是囫囵吞枣,有些地方干脆根本没看或是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我从这本书中获得许多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认识。我敢说,如果让我们去看一些经济全球化的理论书籍,不是看不懂,就是肯定看不下去。而这本书至少能够让我在阅读的乐趣中了解经济全球化。

不得不说,在读过这本书后,我确实的认识到,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很严谨的经济学类的书籍。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用几近煽情的手法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全球化,确实带给人们耳目一新的感觉,有点像在看电影,也有点像在读一篇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这也解释了为何这本书是如此的畅销海内外,通俗易懂的语言,众人皆知的事例,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正视的热点问题,促成了这本书的成功。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得不说《世界是平的》的的确确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所有人都拿起一读的好书。

当然,也并非是所有的观点或是资料都让我惊叹或是赞同。

时代是迅速发展的,人们的思想也随之迅速地改变着。假如我能够再早出生10年的话,也许我会像作者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同他一齐为这个世界开始变得平坦而惊讶万分,但当我开始认识这个世界时,internet和电脑的应用已经普及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之中,所以,对于书中所记述的“在我的睡梦中”的部分资料,我仅有些许的惊叹而以,惊叹于这个世界变平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毕竟我明白,这个世界已经因为网络的存在而变小。

从对internet的初步接触到运用自如,每一天我们都在与这个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接触,每一天我们都从世界的各个角落获得无数的信息,虽然我并没有准确的认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变平了,但我们至少不是被蒙住了眼睛。作为一个中国的学生,竞争是巨大的,这点毋庸置疑。而全球化能带给我们的――至少是中国学生的――只可是是更大的竞争而矣。就像书中“静悄悄的危机”中所谈到的,世界存在着教育的差距,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方法上。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必然,在学习的竞争上中国也是数一数二的。而作者在书中的观点仅仅是从他作为一个美国人的角度而已,并非是从全局的观点。我想这也是这本书的遗憾吧,但不可否认书中的观点是值得我们借鉴和警惕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托马斯弗里德曼以他独特的视角讲述了世界正在变平的过程,他在书中援引了很多热点话题,介绍了诸多令人瞩目的市场和炙手可热的行业。开发源代码、外包、离岸生产、供应联合搜索技术等被描述成为铲平世界的10大动力,而中国、印度等国家和一些站在全球顶尖位置的公司和机构,则被描述成为变平的世界中举足轻重的主角。他把所有的这一切编织在一齐的时候,却揭示了一个正在发生的深刻而又令人激动的变化――全球化的趋势。它正随着那些动力,在地球各处勇往直前、势不可挡,世界也所以从一个球体变得平坦。”――ibm在华董事长及首席执行总裁周炜?

弗里德曼认为,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3.0版,将我们带入这个新时期的动力既有地缘政治的因素,也有技术方面的提高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生产创新模式。在这个时代,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这就是“世界是平的”的含义。对作者的这些观点我读后除了赞叹和惊喜没有别的。试看今日之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能够不享受因为合作所带来的极大丰厚回报。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礼貌的进化和传播。能够说缺少了竞争就没有创新,同样缺少了合作是创新与发展的巨大障碍,为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共同提高和发展,为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强大和繁荣我们都应当加强竞争与合作的步伐。所以作者的观点是极其提高和新颖的,是世界人民的共同呼声。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9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0

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的寒风吹彻。

在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大雪与寒风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寒风的冻是冻进骨头里的冻,大学的冷是冷进心里的冷。寒冷无法躲避,总是如影随形。它禁锢了我的言语,我无法表述我的伤疼。它限制了我的思想,我只能沉溺在痛苦的过往之中。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用无力的双手环住自己冰冷的身躯,头靠着膝盖,静静地坐着与哀伤作伴。我的耳边,分明清晰地听到,绝望沙哑的嘶鸣混杂在呼呼作响的寒风中。我感到更加地寒冷,身边却找不到可以取暖的事物,抑或人。

无以取暖。是的,无以取暖。我在经历我生命的冬天,旁人无法给我什么以温暖我。他们会安慰我说,一切会过去的。他们说,你要相信,一切会好起来的。他们还说,当你经历过这些之后,你就会发觉,这并不算什么。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告诉“正在经历着”的我,应该如何度过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他们没法告诉我,因为他们听不到我耳边绝望在呼叫。绝望对我说,只有失去才是永恒。他们听不到,所以他们没法教我应对生命的冬天,他们安慰的言语也是那么苍白无力。就如刘程亮在文章写到的那个浑身结满冰霜的路人,作者给他的一杯热茶,让他坐到火炉旁边暖和过来,但是他却在第二天下午冻死在村的西边。作者说:“我的一小炉火,对于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巨大。”

没有人能帮助到他,因为他的寒冷巨大,因为他处于他自己生命的冬天。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生命的冬天,本身就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战争,与透彻的寒冷战争,与孤独的痛苦战争,与消极的自己战争。我们就这么站在寒冷的战场上与对手静静地对峙着,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肉横飞,只是静静地,静静地看谁先倒下来。若这场战争失败,我们的生命只能像那位路人一样,被心间的寒冷冻住,然后凝固。假若我们胜出,我们便会看到希望伴随着春风而来,然后默默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冬天。四季总是轮回的,人生也没法避免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冬天。

然而,我还是愿意在这个冬天坚持抵挡这彻骨彻心的寒冷,因为我还在眷恋着夏天的回忆,还在期待着下一个夏天的来临。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1

星期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觉得很有趣,便赶紧买回家读了起来。

书中主要讲述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中,其实“奶酪”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也或许是一种生活的意愿等等;“迷宫”代表着你花时间寻求着的东西所在的地方,它可以是你工作的机构,也可以是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清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无法实现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甚至成为它的附属;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它,或者它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每个人在必须为自己的事业、生活做出选择时,必须充分地热爱自己喜欢干的事,热爱才会努力去钻研,努力钻研必会有作为;选择自己有能力干的事,选择一经确定,就要锲而不舍地去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最小的事做起,努力做到最好,在这个过程中增长才干,树立信心。《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去追寻其他更新鲜的奶酪。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2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3

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妓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4

没看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爱是人的一种本能,从无条件的母爱中知道付出与奉献,从父亲的严厉与宠爱中学到坚强与责任,这都是我们潜意识中爱的本质。在读完《爱的艺术》之后才知道原来爱也是一门学问也有理论也需要实践。虽然艾里希——弗洛姆生活的时代和背景已经跟我们大相径庭,但是他对爱的理解并没有随着时间的变迁而产生很大的分歧。书中引用了一些心理学的术语但是都不是很艰涩难懂,虽然不是完全赞同他的见解,但是他不同于一般人的对爱的诠释也使我感觉对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爱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知识和努力。弗洛姆认为造成“爱不用学习的态度”的原因是:大多数人把爱只是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所以他们使用各种途径赢得人心、具有吸引力;还有人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人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但是要得到一个合适的爱的对象则难的多;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在人类社会中几乎没有哪一种活动、哪一项事业像爱那样,开始时充满期待和希望,而结果又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因此,他主张爱也需要学习。在他论述的过程中我觉得有一段话说的特别好,至少我觉得很真实,“两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当他们突然拆掉使他们俩分隔的那堵高墙时,他们感觉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最后融为一体。但是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可能持久的,它只是昙花一现。这两个人渐渐熟悉,而亲密体验的奇妙光环却日渐消退,直到最后他们的冲突、失望及彼此之间的厌烦,把当初仅存的美好感觉完全破坏掉。然而,在一开始他们根本不会想到将是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他们并不懂什么是爱,他们只是把彼此之间如痴如醉的迷恋与疯狂当成了双方强烈爱情的表现,但其实,最初那种彼此之间的迷恋也许只说明了他们以前是多么的孤单。”确实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爱情就如昙花般稍纵即逝,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爱,而只知道自己很孤单。为了逃避这种孤单的感觉而选择暂时的麻痹。

爱的对象。“爱并不是某个具体人的一种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上的倾向。这种态度决定的是一个人与整个世界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决定与自己爱的对象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的对象,而对其它人漠不关心,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真正的爱,只不过是一种共生体的依恋,或者是一种更高的意义上的自私。然而,绝大多数的人相信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他们甚至认为只爱一个人不顾其他恰恰是自己强烈的爱的证明。其实这种想法十分荒谬。就像一个人想画画但又不想学习绘画这门艺术,他只关心能不能发现可以激发创作灵感的模特,自认为一旦找到就会画出美丽的作品来,这自然是荒谬可笑的。”其实我并不赞同他这种说法,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彼此眼中只有对方,这在我们看来在正常不过的了。他们只顾及到自己爱的人而忽略了其他人,是因为爱情本身就具有排它性。他们忽略其他人也并不能说明对其他人就没有爱,而是不同性质的爱。这在他看来是荒谬可笑的让我感觉十分不解。

不同形式的爱。弗洛姆在书中列举了一些不同形式的爱如:博爱、母亲的爱、性爱、自爱和上帝的爱,在这几种爱中我认为梅斯特——艾克哈特对自爱的一段论述很特别:“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在我看来现在的社会中爱自己可能就是一种很常见的自私的行为,但是弗洛姆认为自私和自爱不是一回事,而且是背道而驰的。他认为自私的人并不是太爱自己而是根本不爱自己。他对自己的利益过分的关注正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表现。缺乏自爱表明他缺少内在的创造性,使他感到沮丧、空虚和孤独。所以他会通过其它的满足来弥补自己是去的幸福。看上去他好像对自己非常关心,但实际上只是在掩饰自己在爱的能力方面的欠缺。他不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自私的人就是自恋的人,他们把对别人的爱投射到自己身上。”他认为自私的人的确不爱别人,但这不仅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去爱别人,而且因为他也没有能力去爱自己。我觉得这个观点很特别,确实能做到爱自己又爱别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做到这一点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下面我说一下我对爱的理解,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也像上了发条的时钟一刻都不敢怠慢。这就使得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无形的压力,爱可能是缓解这种压力最好的秘方,当然我说的爱不仅仅是爱情也包括友爱和亲情。暂且不说这爱到底用不用理论性的学习,先感觉一下自己有没有感觉到孤独,如果有的话不妨找自己的朋友、家人好好聊聊,虽然不会有很明显的改观,但至少会感觉身边还有人关心、关怀着自己。至于爱情我认为可遇而不可求,没有爱情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没有爱而去爱,与其有三两次的being in love 不如有一次的falling in love 。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5

一、 认同的观点

凡事不执著己见,不主观自我,对于别人的见解、看法不能一味否决,遇事不妨先设身处地地替对方设想。不逆人意就是对人的尊重包容。

二、 联系实际  对我们的学生,我们就要尊重包容。尊重学生的想法、做法,处处从学生的特点出发,事事为学生的发展着想,研究他们,了解他们,并引导他们实现自我。当学生犯错时,我们需要教育和引导的学生,应当尊重孩子犯错误的权利,并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任何人都是在错误和失败中接受教育而逐渐成长起来的。作为班主任我们要尊重每一位学生,使他们健康发展。对我们的父母,儿女不逆父母之意,就是孝顺;学习 “ 不逆人意 ” ,才能和平处事。它不是盲目地投其所好,不是乡愿地曲意奉承;是应世的慈悲,是处众的智慧,是圆融人际的善巧,是广结善缘的方便。

三、 重构反思

尊重包容这四个字,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却有着深刻的内涵,在嘴边上说起来很简单,用到人的实际生活中却有一定的难度。男女之间相处,会有人说男的怕女的或是女的怕男的,其实都不尽然,这是互相尊重包容;有人说对父母有愚孝,其实这也是尊重包容;对朋友尽心尽力这也是尊重包容。它是一种美德,它可以使你的人格得到升华,让你的心灵得到净化!它是人修身养性的一本“真经”。它更是一种幸福,能够包容别人是一种幸福,让别人心存感激更是一种幸福 ! 人生一世,不能使自己在琐事困扰中作茧自缚,更不能在无尽痛苦中度过。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6

本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葛朗台太太是一个干瘦的女人,她的肤色蜡黄举止迟缓笨拙,像是生来就爱暴君压制似的。她为人极好,像天使那样温柔,像被孩子们捉弄的昆虫那样与世无争,她又极度虔诚,心境始终坦荡

如水激不起丝毫的波澜,她心地善良使得人人都可怜她、敬重她。葛朗台太太常年穿一条绿的泛白的连衣裙而且一穿就是一年,披一条棉料的白围巾,戴一顶草帽,胸前系一条黑色的围裙。她难得出门,因此鞋子也很省。总

之,她从不想为自己要点什么。当葛朗台有时良心发现,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总是说:“亲爱的以后再说吧。”当她知道女儿把金子送给别人是,吓得她从此得了重病,并一病不起,虽然欧也妮对母亲照顾的体贴入微,

但她还是很快的走向了死亡。

接下来我要介绍的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欧也妮·葛朗台。她是一个人善良、美丽的姑娘。当她的堂弟夏尔来到她家时,她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并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当她知道夏尔需要一笔钱时,就把自己收藏的金币全部

送给了夏尔,并为此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就这样欧也妮和夏尔都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夏尔走后,欧也妮痴心的等着夏尔,等他回来。她还总是觉得空荡荡。她把夏尔的房间保持原来的摸样。她总会坐在他们山盟海誓的

那个板凳上发呆,还在书店买了一幅世界地图,这样她就可以一路追随夏尔去印度,就可以成天置身于夏尔乘坐的船上。当葛朗台太太去世后,她伤心欲绝,正在这时葛朗台也得病了,整整五年欧也妮逐步学会了所有的理财

方法,当葛朗台去世后却传来了一个比父亲去世更难过的消息,夏尔发财归来却和一个侯爵的女儿结婚了,就这样,她的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恋爱,只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最后,欧也妮和一个庭长结婚了,她的心中却

只装着夏尔,婚后几年庭长就死去了,欧也妮三十三岁成了寡妇年收入高达八十万法郎,依然很有风韵。她的脸色洁白、悠闲、安详不过她也有着老处女的刻板和小气的习惯,她始终过这可怜的生活,她精打细算一年年的收

入,看起来还真像恶者所说的那种吝啬。不过,一个个虔诚的慈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一座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的建造,给了那些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耳光,她心灵的伟大使得她所受教育的卑微和早年习气的狭隘

都显得不足挂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为人处世不能只为自己想要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人要善良,不能把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为了钱能不惜一切代价,要多用钱干慈善的事。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本不错的书我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7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8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

它讲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作者的家乡,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作者的父亲家里很穷,他的奶奶见那个女子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做儿媳妇。这个女子生下作者之后,过了两年却被奶奶赶走了。这两年,村里的同伴都嘲笑作者有一个疯娘,但是作者却还是想要见见自己的母亲,终于有一天,作者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自从作者见到了母亲以后,便对她产生了反感。

几年后,作者已是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有一次,他的母亲来给他送饭,顺便给了他十几个野桃子,作者说很甜,很好吃。作者的母亲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又去那个山坡摘野桃子。第二天,他的婶婶找到他,问他的母亲昨天有没有送饭,作者说他的母亲送完饭就走了。婶婶告诉他,他的母亲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于是作者便和老师告假和婶婶去找他的母亲。当走到那个山坡时,作者看到了自己吃过的野桃子,便对婶婶说母亲给他送过野桃子。作者向前走去,看到了山下熟悉的身影,和婶婶着急的跑下山,等到了母亲的身边,看到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黑色,作者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他叫了一声以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叫出来的——娘。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作者搂着自己的母亲,哭着说道:“娘,都怪儿子不该说桃子好吃……”

高考后,作者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沉重的把自己的录取书放到母亲的坟墓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虽然作者的母亲是疯子,但她对作者的爱却是真实的。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19

如果说余华的小说以前只能是影响我,那么现在已经左右我了,不折不扣。

我是在逾近20岁才看了这本书,我发觉我竟然无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只能读读想想停停,以至于忘掉了主角是他还是我。

我终究是没有那样的时运,生活在那个年代,有那样的祖父,父亲和继父,母亲,哥哥和弟弟。生活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未尝不是一种劫难,我曾以为在细雨中呼喊的是个人,最后明白,呐喊的是时代,是生命,是贫穷,是魂灵。

所以我发觉我的生活和我想的事,我所写的东西,未免都太过狭隘了,如果是可以选择,我到希望我的童年也是贫穷、落魄、颠沛流离,其实除此之外,我委实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不同的,我一样的渴望友情,一样对一切美的事物充满着渴望,对一切丑的、沦落的东西失望透顶、唏嘘不已。然而正是因为贫穷和时代的滑稽,才能真正的让我们直面孤独,是的,就如同那个等待小伙子来爬床的寡妇一样的孤独。至少于我,和他有过同样的孤独,所以每每读到我也有的场景,我只能合上书,默默的回想着,甚至对余华虔诚的战栗着,现实尽是如此,丑陋不已,却毫无消极。

总是有那么样的一些丑陋,是相对于教条而言的。

其实,那并非正的丑陋,只能算作是不伟大而已,自然不必赞扬,但是更无须批判。

现在来看,我知道我是根本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我只能透过已有的感慨,念头,经历,和朦胧的臆断来揣测每个人的意图,我越来越觉得我是能理解父亲的,比如他爬寡妇的床,那般的对待祖父。而数年的教育使得我不能原谅他,或者自己不能让自己原谅他,他即便丑陋滑稽,也终究不是他本身的丑陋。

在细雨中呼喊,有人说是在将童年,但意义却早已超越了童年的范畴,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主角,我喜欢每个人物,我也向往那样的环境。

也只是想想而已,他们所有人都不肯离去,在细雨中呼喊,内容不一,表情各异,有的在诉说,在抱怨,在咆哮,在啜泣,尽管如此,主角也该是微笑的吧,再多的不幸、贫穷,可是,他确是有着完美的生活。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0

这本书买来一年多了,断断续续的看,至前几天次才看完主要部分。实在惭愧,既没有一气呵成的毅力,也没有成段自由的时间。可是,这本书给我还是很有收获,却不仅仅在于是对经济学理解。

朱光潜在《谈读书》里说,要学某门学问,这门学科的经典就不得不读,譬如学经济就得看斯密《国富论》,如今我看完这本书的主体部分,发现这真是不太恰当,关于《国富论》,我至少能够提出这么几点:

1。斯密的经济理论是基于一种几乎完全开放的自由经济体制,而当今世界完全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几乎没有,中国更是如此,大型国企占了重要领域的大部分。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相当之大。在此不谈论这两种体制孰优孰劣,可是斯密的理论与现实中国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社会体制。

2。社会形态不一样。斯密的时代大约是18世纪,当时欧洲以农为主,工业革命正在起步,制造业刚刚兴起,而各种科技产业几乎没有,当时社会阶层大约是地主阶级,工人农民(劳务)阶级,资产阶级,以及贵族官僚阶级(我感觉斯密属于这个阶级),而此刻地主阶级已经没有了,而工薪阶级却很多存在,社会形态已不一致了。

3。背景的不一样,导致理解较为费力。

斯密常常以英国地区,城市,还有英国古老的货币单位为例,由于缺乏对此的感性认识,往往难以理解深刻。4。由于本书成书较早,许多书中经过精细论述而提出的结论早已被之后的历史所证伪,有些而此刻已成为常识,比如关于货币性质,作者仍然很多论述,显得冗杂而烦乱。或许《国富论》在

世界经济历史上意义确实难有后者,可是本书作为两百多年后的之后者学习,显然已不太适合,以往经典未必此刻适宜。

当然经过本书还是了解到了许多的经济学知识,异常是经济学的那种推理,我想这应当是最有价值的一部分。比如论述劳动生产力提高的原因,比如论述劳动产物的阶级分配,比如资产的划分。

基本看完这本书,对于以后选什么样的书,对于经典,对于权威的推荐,我感觉更能理性的去选择了,经典未必适合,权威未必正确。或许一本书某人觉得读了醍醐灌顶,另一个人读了却毫无感觉,读什么书,为何而读?自我才是主体。别人的感受能够交流,却不能复制。

但我还是依然深信,书里包含了别人数十年的经验,或者包含了前人数十年的艰苦探索所得理论技术,如此方便易得,不拿岂不太可惜。所以我坚信着读书的力量,坚信努力的力量。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1

有一篇文章《顶碗少年》,在作者赵丽宏大师的笔下,顶碗少年的动作,神态……都展现的淋漓尽致,其中包含的道理也并非仅有一个……

初读课文,我就被那些好词好句吸引了进去——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顶碗少年,经历了两次失败,最终取得了成功。

在作者写的第3段中,“忽而卧倒”,“忽而跃起”这些词语中,我有一个深深的疑惑:在我的记忆中,顶碗不是十分困难吗?为什么从作者的笔里,我丝毫感觉不到困难呢?之后,我才慢慢的领悟:必须是这个这个少年训练了好几年,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个少年必须是训练了许多年。

我忍不住想起我自我,在一次公开课上,教师信任我,让我当着许多同学和教师的眼前表演快板。可惜我每一天放学仅仅抽出十分钟来背,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玩耍,在公开课上,我因为忘词而手足无措,全班同学质疑的目光,我忍不住小声哭了,此刻想想,仅仅每一天多背十分钟,我完全能够把快板的资料背的滚瓜烂熟……

我之后读,可是顶碗少年连着失败了两次,让我疑惑不已:难道顶碗少年第三次还要失败吗?难道他真的要下台了吗?可是我读到他不退缩,要表演第3次时,心中的大石头最终放了下来。在第三次表演者,顶碗少年成功了。他赢取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看到那里,我又忍不住想起我自我。在一次做一道较难数学题中,我连着用了几种方法,可都是梁山伯的军师——无用。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妈妈告诉我要耐心做了,可我不但不听,还埋怨妈妈不给我讲。妈妈听了我的话,生气的走了:“做题是为了你自我做的,不是为我做的。”可是没有了妈妈的帮忙,我只能干瞪着数学题。最终,我并没有像顶碗少年那样坚持,放弃了那道题。此刻看起来,那道题以我那时候的水平是完全能够做出了的。

经过这篇文章,我不仅仅记住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还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应对挫折,我们要勇于拼搏,不要轻易放弃。这些道理,我会永远记住的,让人生更加精彩!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2

23号放假回家,终于可以把工作的事情放到一边,繁忙的一个学期过去,给我最大的感受,除了累,就是匮乏。这种匮乏是指这半年没有怎么读书,没有学到一些能够让自己感到收获的东西。

尽管回到家也有一堆麻烦事,我还是给自己制订了六本书的读书计划,这里包括人文、专业理论、专业技术。第一本读完的是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到同学李备的博客里有这本书的读后感,感觉到有必要把这本自传好好读一下,况且开复老师一直是我很尊敬与崇拜的对象。

从20xx年就接触到了李开复写的一些文章,包括之前出版的三本书,从中获得了很多的体会与收获,对于李开复的人生履历有比较多的了解。读这本书之前其实很好奇他在书中还能写到哪些东西。

几天下来,果然没有让人失望,除了收获就是感慨。

儿时的李开复调皮,其实小孩调皮是难免的,大人往往可以用不同的心态来对待。对于李开复的调皮可以用聪明的调皮来形容,从他犯的错中,可以看到他聪明、可爱的一面。

最为家中最小的男儿,母亲对其关爱备至,但绝不是溺爱,对其生活细心照料,但是对于学业与品德要求甚高。其实这也是教育要把握的度。

初到美国一切都不适应,语言不通,又要生活自理。这里可以看到美国文化与教育的力量,也能看到李开复的那股任性。中小学的李开复受到了美式教育的影响,他花了很大笔墨在这个上面,可以看到美国教育的先进程度,如果他在中国台湾,也会是一个学习优秀的学生,但是在自由自主的美式教育影响下,不仅成绩优异,且具备国内教育很难培养的自主学习、领导能力、实践能力。

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大一一年的通识教育是他具备了无法想象的综合能力,学习音乐、哲学、文言文,也许这不会给他哪样技术,也不会对就业带了什么好处,但是这使他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备的综合素质。其中引用斯金纳的一句话:如果我们将学过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了。学会方法,学会思维,这是大学最应该学到的东西。李开复的座右铭,给世界增加影响力,让世界不同就是在哲学课上建立的。

博士阶段最让我感慨的就是他的导师的一句话,“我不同意你,但是我支持你”。这种胸怀是不容易建立也是我从他那里学到很重要的一句话。

从卡内基梅隆到苹果直到google,这样精彩的履历让人羡慕,但更让人感到钦佩的是他能够按照自己的座右铭,做事原则去完成每一次的选择。尤其是20xx年辞职创办创新工场,成为他追随我心最好的诠释。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做到像他那样的成就,但是我可以选择与做到的是按照自己的原则做事,并且持续下去。我想这是我从他身上学到了最大收获。

从一本自传中,每个人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与体验从书中不同的章节获得共鸣。我没有那么聪明、也没有接受最优秀教育的机会,身边也没有很多出色的人作为榜样。但是,不论如何,追随我心,找到一个目标,并持续下去是最应该做的。不要因为周围的影响而放弃,也不要因为短时间没有结果而气馁。每天一点的积累下去,相信自己能够随心所愿。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3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4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偷影子的人》中男主人公从小的玩伴、一生的朋友吕克是一位面包师的儿子,对他来说,从一出生便被剥夺了选择未来职业的权利,他不得不继承父亲的手艺,终生工作在自己家的面包店。而起初的男主人公也毫不怀疑这是吕克的梦想。可是,当突然有一天,他偷走了吕克的影子,发现了吕克心底的秘密。吕克的影子告诉他,其实吕克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并请求男主公帮助吕克成为他想成为的人。当天晚上,男主公便履行诺言找到了吕克的父亲。最终,吕克得到父亲的许可,来到了男主人公所在的医院学习医学。

当梦想还是梦想的时候,总会让人忍不住幻想,渴望。可一旦走在了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时,则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当吕克真正当上了医学院的学生,才发现这个梦想令他多么的不快乐,而他也终于意识到,什么是他想做的,什么是他不想做的。他希望的是看到别人的笑脸,清晨熟人之间亲切地招呼,而这些,只有做一名面包师才能够真正获得,而成为一名医生只是他想当然的一个愿望,并不真正的适合他。于是,吕克坚定的放弃在医学院的进修,转而回家踏踏实实的做起了一名面包师。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大自然的世界多姿多彩,只因它们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人类也应当如此,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你才能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5

寒假无聊,上次去书店看到韩寒这本《我所理解的生活》。高中一直太规矩,没有想去读韩寒的作品,只是知道他写过《三重门》、《他的国》,还退了学等。到大学发现他的博客很多人关注、阅读,点击量惊人,很奇怪,想看看韩寒到底厉害在哪里,遂买了这本书。

韩寒的生活,赛车、写作、家庭。赛车、写作都是他喜欢的行业,他说,赚的再少十倍我也愿意,真好。在书中,他好像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女儿,贤惠的妻子,令人羡慕。“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我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最让我关心的还是他对当下社会的批判与讽刺。特权、腐败、造谣,糟糕的政府,愚蠢的群众,不过这些。一个下午读下来,感觉没啥收获。但是仔细想想,问问自己,又觉得自己就这样也写不出来。

韩寒,好在哪里?我想以前可能好在他的特立独行,好在他的批判,好在他的观点。不过现在呢,观点,已经过时了。或者说,读者已经审美疲劳了。这些年,一直这些问题,韩寒苦口婆心的说着,我们听着听着,内心烦躁,怎么总是前篇一律啊。这不怪韩寒,怪这世道,怪这过度求稳的世道,怪这想改革却又畏首畏尾的世道。不过,我们要等,要耐心的等。

那韩寒除了观点之后,还有什么可取的嘛?为什么别人同样写就没他写的成功呢?针砭时弊,韩寒总是批判发在他身边的事,比如某某市长请他吃饭,某某领导请他写书,家乡的变化,微博网络上的喧闹等等,都是具体生动的例子。文字下的真实,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真实的问题,真实的社会。很多人写,或者写不真实的,或者描述不出真实……

我想,韩寒于我,就以上两点。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6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7

在离群的岁月中,一个纽约男孩磁石一样的被山林吸引,在山中度过了一段陶渊明所言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山居生活。

亲近自然,是人人常言而践者无多的一个理念。黄金周式的旅游,热热闹闹地去,热热闹闹地回,我不热衷。在我眼里,唯有热爱自然,感受自然——“像一条小小的沉默的鱼,潜身在潜身在碧绿的海底”而自得其乐,像山姆观池水漾波,听百鸟啁啾一样,才是亲近自然呵!

何谓充实?《山居岁月》中,山姆在山中抓贻贝、捕河虾、做果酱、制椒盐,其魅力引得我心随目动,向往如此美妙的山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淡泊而非无志,像梭罗一样,带着广博的使命,孤独、自由、简单,却乐此不疲。

现今的人每天都在奔波忙碌,追奢求华,工作节奏鼓点似的紧凑,那也是一种充实,但那种充实是机械的,是无趣的。虽然太白曾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但天天沉溺于斯,怎能不令人食之寡味,百无聊赖呢?可惜啊,他们已经忘却这个世界还有别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是难以体会到清净无求无争的那种山野之趣的。

为了图方便,我们时常依靠一些省事、省时、省力的代劳工具。而山姆呢?他在山中找回了“扒去城市外衣”的自己,当人们把祖先的生存技巧弃如鸡肋时,山姆却择而用之,“我进山时只有一把斧子、火刀火种、一捆线和四十美元。”显而易见,他以此为乐:挖草根、制鹿皮门、造树屋等等,不过度索取于自然,而学会适者生存,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奇迹。

走进《山居岁月》,走进山姆的山居生活,我才骤然惊觉我们与生养我们的大自然距离变得那么似近却远,我们在以为自己“得到”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在失去什么!

啊!山姆,在阅读《山居岁月》的同时,我深深佩服你那“奇异”的双手,向往着你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向往着葛博礼家族的那一片土地。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深山野岭中的奇迹,幻想着某一天,也会有一方土地属于我。若有此时,在耕耘的同时,我一定会想到: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一个男孩,他长于市,却居于野,沐于溪,憩于树,他是我一世的榜样!到那时候,我必将种树满山,让蓝天重归,让鸟兽繁衍,让我的足迹与大自然和谐融合!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8

今天,我阅读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养花>>,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通过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劳动的乐趣,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让自己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

可是,与老舍先生比起来,我们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我们在家从未洗过衣服,做过饭,从未自己照顾自己,不让父母担心,操心,即使做过,那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吧!可正是这样一丁点儿事也不干的我们,心里还立着长大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宏伟抱负,嘴里还喊着”我们是21世纪的主力军!“真让人可笑,可悲。记得郑板桥临死之前让儿子蒸一笼馒头,待他的儿子蒸完馒头去见父亲时,父亲已经死了。枕前有一纸曰:”吃自己的饭,淌自己的汗,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郑板桥能如此教育孩子,可见他很有远见。

我们青少年正是祖国的接班人。不少学生与家长觉得学生主要的目的就是读书,因此,一些学生就只拼命地读书,却懒于劳动,什么都由父母待劳。记得有一则我国东汉时代的故事,少年陈蕃为了将来有所作为,终日苦读,却懒于打扫自己住的小屋。一个朋友见此情景,批评了他,哪料这位想”扫天下“的陈蕃却振振有词曰:‘大丈夫处事,安事一屋乎?”朋友反唇相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同学们,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社会立足,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有爱劳动又有知识的人,才能把事情做成功,并从中体会到乐趣!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 篇29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