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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9篇)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很久以前朋友就跟我推荐过《何以笙箫默》,一直推脱没有时间,直至今日才抽出点时间一阅。其实哪里是没有时间,是没有耐性而已。可以说,入大学以来,几乎不读书了。经常是从图书馆抱回一大摞书,期限到了以后在原封不动的还回去。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9篇)

曾经是多么的向往大学,不只一位老师提到过,大学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闲时我阅读各种小说,言情小说尤其对大学有各种美好的描述,让人向往不已。刚来的两个月,我确实是这么觉得,这才是生活,这才是属于自己的自由。周末三五好友相邀而聚,社团活动中激扬文字,课后时间想怎么玩怎么玩。然而浮华的背后却是无尽的苍白,空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随后的一年,有些荒废,有些麻木,有些无奈。于是开始怀疑所谓的大学究竟是什么?我来这是要干什么?是为财富,是为权势,还是社会名望?

所幸,经过一年半的探索,在这个寒假之中找到了我的答案。答案来自于书中,也来自一次偶然的社会实践。实践本就是认识世界的唯一方法。(要知道马克思所谓的实践不只第一手实践。通过书籍、口耳相传等方式习得的他人经验也属于实践,这是二手实践而已。)于是重新拾起了看书的习惯,梁高祖说,“三日不读谢玄诗,即觉口臭。” 实际上惴惴不安的原因不正是对未来的缺乏信心吗?信心来自于书籍,来自于前人积累百世的思想经验。

这些天的思考使我终于明白,大学确实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是一个适宜于学习的地方,是一个让幼稚少年成长的地方,尽管这成长使人伤痕累累。但是,在别的地方就不用成长了吗?哪一代的青年人好过过?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的一本小书,寥寥十万余字。是一法学系才子和一原本活泼调皮女孩子的故事。文笔细腻质感,不着笔墨间勾画出那种旖旎浪漫,却又不失生活气息,显得质朴真实。这是与《烈火如歌》并称的两本当红网络小说。恰巧明晓溪的《烈火如歌》初中时曾经读过,还记得书籍背面读者评语里有句话——这是一本让人幸福的手心出汗的书。“幸福到手心出汗”当时我也是这种感觉。时逢少年,意气风发,以为世间之事无所谓郁郁不平,非黑即白,非对即错,如此而已。才子佳人,珠联璧合,承天之意,应时之和。

恰好与今日再《读何以笙箫默》做出强烈对比,顿生感慨,文笔情节好虽好,但不甚符实际。才子不多,为何让赵笙默撞到了何以琛?佳人不少,为何何以琛就选了赵笙默?简单的分析一下即知,此类小说面向群体大都是青春期少女至未成家女性,对爱情怀有美好浪漫的幻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种小说满足了女性对爱情浪漫美好的向往。

同样对于男性,有一种小说如今大行其道。称为玄幻小说,笔者恰好浸淫多年,是笔者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主角或是天赋异禀,或有机缘奇遇,或是带着先进思想穿越回古代。反正不论如何最后总能笑傲江湖,建立不世功名。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当然是每个男人所追求的愿望。这些小说迎合了男人虚荣的心理。现实惨淡,虚幻中寻求慰藉。除开有些作者文笔非凡、才思横溢,文章中尚带些诗词歌赋,人生哲思,可以说无甚作用。

文学艺术可以陶情冶性,社会哲学可以安邦定国。

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恰逢春分。春分者,昼夜平分之意,此时太阳直射赤道,春暖花开,莺飞草长。然而长春的天气似乎不遵从这些节令,午后的阳光明媚,穿透云层。路旁整个冬天未曾变化的积雪终于开始消融,土地变得湿润泥泞,屋檐下的融冰开始滴答作响,长春随处可见的松柏依旧是那副直挺遒劲的风采。窗前的温润的阳光照射到脸上,怅然感慨: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喜欢少游一句词,梅英疏淡,冰澌溶泄,东风暗换年华。

不经意间,东风已暗换几度年华。记得一个朋友高考完毕后在日志里怀念高中:我来的时候,小池里开满了莲花,要走的时候,树杈上长满了青桃。前者开在夏末,后者生在在夏初。而我的青春啊,就在这夏末与夏初之间,像是被轮回遗忘在一中的校园

记得我来的时候,是夏末,杨柳依依、芳草蔓蔓,喷泉上映着七彩的虹光;只是不知道我走那天会是一种怎样的光景。毕竟,大学,我曾经经历过。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舍本而逐末,是亦不可以己乎。

晚上修习中国哲学史,遇到一位老师,对我的思想很有启发,坚定了我的信念。尽心尽力而已,不求有功,但求无悔。文天祥在宋朝沦落以后坚持抗金而后被捕,元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竟不能使其投诚,文公著诗《过零丁洋》千古流传,然而再其临死之前还有一首《绝命词》令人扼腕叹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为其仁至,所以义尽。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矣。”

晚上跟父亲聊天,所幸父亲虽不理解,但是信任我。还提到一些我容易忽视的问题,初时欲出言反驳,但事后一想却是一针见血。有这样的支持我的父亲母亲我也足以自豪。

此时寝室内饮酒若干,气血翻涌,有些上头。尝慕于太白斗酒十千诗百篇,非有太白之才,但逐太白之意。拉杂这些了这么多,不知所谓,算是意识流吧。

最后在写一句话吧,这是父亲的教诲。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忌年少气盛,忌心高气傲。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能够大显自我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应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我的未来不报期望,从而破罐破摔。可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向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明白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仅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我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我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我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明白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我担起一片属于自我的晴空,我明白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我的追求、自我的梦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终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终;我深知仅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终……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星期二,我们学习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

当我读到“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的时候,我被激怒了。

圆明园素称“万园之园”,是一个美丽的、举世无双的皇家园林。它由圆明、长春、万春3园组成,用了150余年的时间才修建成。

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也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又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也有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乡村野。园中许多景物都是仿照各地名胜建造的,如,海宁的安澜园,苏州的狮子林,杭州西湖的平湖秋月、雷锋夕照;还有很多景物是根据古代诗人的诗情画意建造的,如,蓬莱瑶台,武陵春色。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有如漫游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流连其间,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

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上自先秦时代的青铜礼器,下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名人书画和各种奇珍异宝。所以,它又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

如此秀丽、华美的一座园林,就这样被英法联军蹂躏、摧毁,变成一片废墟。那帮可恶的、无恶不作的强盗军队,夺走了无以计数的珍奇异宝、名书古画,肆无忌禅的焚毁了“万园之园”。是谁给予了他们权利,让他们在中国的领土上为所欲为、横行霸道?他们烧毁、破坏了中华多少代人智慧的结晶啊!

再想想一个半世纪前,圆明园是多么豪华美丽。人们常说,希腊有巴特农,埃及有金字塔,罗马有竞技场,巴黎有圣母院,而中国有圆明园。而如今,圆明园只剩几根残柱。回想起来,英法联军当初获得的可真是“丰功伟绩”,收获丰硕!将那座举世无双的皇家园林抢掠一空,放火焚烧后,两个胜利者眉开眼笑,“光荣”地返回了欧洲。

难道他们就不感到羞愧?在欧洲列强眼中,我们中国就是野蛮人,可这就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所作所为吗?

在圆明园毁灭后的一个世纪里,英、法两国还在笑嘻嘻地议论、炫耀着各自从圆明园掠夺来的精美绝伦的宝贝。我真盼望有一天,他们能够洗心革面,将所有抢掠去的珍宝物归原主。但这可能吗?

读完这篇课文,气愤之余,我感到一丝悲哀。一个拥有上亿优秀儿女的民族,一个拥有上亿双有力的手的民族啊,却只能待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这座“万园之园”被抢掠一空后化为一片灰烬……

这就是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我深知,英法联军焚烧、毁掉的不仅是圆明园,更是一个民族的自尊。

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让今后的祖国日益强大,让圆明园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6

阅读了《绿山墙的安妮》,深深喜欢上了安妮,喜欢她的可爱,喜欢她的妙语连珠,喜欢她的坚忍不拔,喜欢的奋发上进,喜欢她的丰富想像力。当我再浏览第二遍时,发现安妮的这些特点主要通过她的语言表现出来。

在书中的第二章节中,我跟故事里的安妮见面了,马上被她的富于想像力的话语所打动。我开始觉得是否外国的孩子都这样能说会道,不怕陌生人,大胆又敢于表现呢。把故事看进去后,才发觉安妮的确是与众不同的。给“难以言喻的美丽之物”取名字,让我觉得有趣之极,她把“林荫大道”叫做“欢欣的白蒙路”;把一条美丽的小路,叫做“恋人小径”;还给窗前的樱花也取了了个童话般的名字“冰雪女王”。她还想像着森林里有魔鬼,以至于不敢独自行走,而这些都是在与玛丽娜的谈话中,我们可以获得的。安妮以尖锐的声音回应雷洁夫人,以决绝的语气对待吉鲁伯特,表现了她发自内心的对她进行攻击的反抗。她不会任人欺侮,她有绝对强烈的自尊。这种自尊与她的奋发上进息息相关。她在学习上努力认真,总是与同学争第一,并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皇后学院。

安妮的坚忍不拔,可以从她对待两次“灾难”的态度中看出。第一次,她从楼上掉到地上,折断了脚脖子的骨头,但她没有颓废。之后仍然爱冒险,在一次表演中,躺在船中当公主,结果小船漏水,被湍急的河流冲走,幸好安妮抱住了桥下的古老的树干,而幸免遇难。安妮还是能干的,她会照顾小孩,根据以前的生活经验救了发高烧的戴安娜的妹妹。她会把房间整理得整洁得当,会烤面包,会做一切大人能做的家务。她的能干在最后章节“放弃就读皇后学院”中得到了升华,不仅是能干得到升华,她的善良、知恩图报,她的人格都得到了升华,而使得安妮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安妮的表现,不得不使人喜爱上她。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书”,我们再也熟悉但是,课桌上的“餐具”,天上的“太阳”,生活中的“水”,我们的“心脏”。书是我们精神中的“钙铁锌锡维生素”,帮忙我们的精神“茁壮成长”。它比金子还宝贵,让我们慢慢的品味,细细的品尝······

每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个性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伟大的文学作家茨威格以前说过:“书籍是任何一种知识的的基础,是任何一门学科的基础的基础。”让我们仔细认真的每一本书,为我们的学习打好坚固的基础。

书是困难时的一双手,是干渴时的一股甘泉,是机器上的一台发动机。或是说,只有他才能使我们的血液流动,促进心脏的呼吸,只有他才能使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把冰心的言论铭记在心。

记得那时一次暑假,让我与书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在书店,我购买了一本《杨红樱科学童话全集》。在这本书里,以一个个小动物来叙说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神犬探长”、“青蛙博士”、“波卡”、“小洼人”、“米奇”、“鸵鸟巴巴”,以一个个特殊身份来叙说出地球上的每一个动物。不仅仅这些,还有密切关系着的食物链,每一个动物的生活习性,正是我们拥有一个可爱的地球母亲,才找来了许许多多的生灵。

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这样,所以我们更要保护我们这可独一无二、璀璨而又闪亮的明珠“地球”。在我们的身边,破坏地球母亲的实际随处可见,到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砍乱伐树木、工业污染,每当这些人一活动,我们的地球母亲便会受到一次严厉的打击。前一段时光,中国出现干旱,就是因为水循环被遭到严劣的遏制、严重的打击,使地球无法降雨,干旱面积越来越大。让我们发出内心的呐喊,让地球不再变得的乌烟瘴气、黑色渲染。只要我们每个人进一份力,十三亿中国人的心声将一同想起,一齐飞舞!让我们保护环境吧!让地球重还旧貌,但还要旧貌变新颜,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不只是你、他、她而是十三亿坚强不屈的中国人民!让我们再次站起,把我们大家庭———地球搞得干干净净,不再有任何的瑕癖,真正成为全中国、全世界的一颗闪闪的红星。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站起来!当国旗再次升起的时候、国歌在此再次响起的时候,那就是我们见证辉煌的一刻!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被垃圾熏倒,使我们再次占领高地!同学们,站起来,穿过这道障碍,这时,历史将由我们来焊接,历史的诗篇将由我们谱写,胜利的明天属于十三亿坚强不屈的中国人民!所以我们要倡导并支持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一个称职的教师,以带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健康的发展!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家园》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小品文了, 从中,能处处感觉到作者对家园的思念和留念,这种东西, 也许永远只能够浅浅的表述吧。

基于颜色描述家的印象和概念。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小时候的儿歌。

描述各种味道。

蝉,蜻蜓,土蜂,螳螂,故乡的鸟,园中的花。描述的绣球花,夹竹桃,含羞草,荷花,槐树,

葡萄的故事:

通过故事引入:“葡萄”和“爬山虎”,就从作者的文字中,看到他对葡萄蛮了解的。包括了各种葡萄的种类:玫瑰香,马奶,金铃,秋紫,黑罕,白拿破仑,马勒斯坦,虎眼,牛心,大粒白,柔丁香,白香蕉。 好吧,我承认,我只知道葡萄而已,它的种类,根本分不清。 可见,植物学的知识也需要懂一些的。

葡萄月令:   一月,葡萄在地窖,二月,葡萄种在土里,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8月:葡萄着色;之后下葡萄,装车,走了。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二月:葡萄入窖。作者这样写,葡萄的生活一下子鲜活起来了。

山东菏泽: 黄巢故里,还有菏泽的牡丹花,非常动人,看了《牡丹》,讲到了山东的牡丹花,运到了广州花市,进行交易。   喜欢的短文:《世说新语》,《梦溪笔谈》《容斋随笔》等。

《昆明的果品》: 宝珠梨。石榴, 石榴酒。桃, 杨梅,木瓜,地瓜,胡萝卜,核桃糖,糖炒栗子,这是作者生活在西南联大时的记忆,描述了饮食, 非常生动。 真的很喜欢。

最后的一个结尾,也是非常动人的。 描述了板栗树林,如入画境。

《昆明的花》: 张岱描述了“滇茶”,描述了云南的茶花。茶花;樱花;看了汪先生描述的樱花,自己开始慢慢写樱花了。 兰花:从作客入手 ,写作。兰花,君子兰, 这种花儿,也体现了主人的性情。

缅桂花: 昆明的缅桂花极多,类似于芙蓉花之于长沙一般,作者的描述,很是动人,也可以借用类似的手法 ,描述长沙的芙蓉花。粉团花:康乃馨: 夜来香;美人蕉,波斯菊,叶子花,报春花,这些描述真的很动人,感谢。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俄国的盲诗人爱罗先珂⑵君带了他那六弦琴到北京之后不久,便向我诉苦说:“寂寞呀,寂寞呀,在沙漠上似的寂寞呀!”

这应该是真实的,但在我却未曾感得;我住得久了,“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以为很是嚷嚷罢了。然而我之所谓嚷嚷,或者也就是他之所谓寂寞罢。

我可是觉得在北京仿佛没有春和秋。老于北京的人说,地气北转了,这里在先是没有这么和暖。只是我总以为没有春和秋;冬末和夏初衔接起来,夏才去,冬又开始了。

一日就是这冬末夏初的时候,而且是夜间,我偶而得了闲暇,去访问爱罗先珂君。他一向寓在仲密君的家里;这时一家的人都睡了觉了,天下很安静。他独自靠在自己的卧榻上,很高的眉棱在金黄色的长发之间微蹙了,是在想他旧游之地的缅甸,缅甸的夏夜。“这样的夜间,”他说,“在缅甸是遍地是音乐。房里,草间,树上,都有昆虫吟叫,各种声音,成为合奏,很神奇。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协……”他沉思了,似乎想要追想起那时的情景来。

我开不得口。这样奇妙的音乐,我在北京确乎未曾听到过,所以即使如何爱国,也辩护不得,因为他虽然目无所见,耳朵是没有聋的。

“北京却连蛙鸣也没有……”他又叹息说。

“蛙鸣是有的!”这叹息,却使我勇猛起来了,于是抗议说,“到夏天,大雨之后,你便能听到许多虾蟆叫,那是都在沟里面的,因为北京到处都有沟。”

“哦……”

过了几天,我的话居然证实了,因为爱罗先珂君已经买到了十几个科斗子。他买来便放在他窗外的院子中央的小池里。那池的长有三尺,宽有二尺,是仲密所掘,以种荷花的荷池。从这荷池里,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养出半朵荷花来,然而养虾蟆却实在是一个极合式的处所。科斗成群结队的在水里面游泳;爱罗先珂君也常常踱来访他们。有时候,孩子告诉他说,“爱罗先珂先生,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哦!”

然而养成池沼的音乐家却只是爱罗先珂君的一件事。他是向来主张自食其力的,常说女人可以畜牧,男人就应该种田。所以遇到很熟的友人,他便要劝诱他就在院子里种白菜;也屡次对仲密夫人劝告,劝伊养蜂,养鸡,养猪,养牛,养骆驼。后来仲密家果然有了许多小鸡,满院飞跑,啄完了铺地锦的嫩叶,大约也许就是这劝告的结果了。

从此卖小鸡的乡下人也时常来,来一回便买几只,因为小鸡是容易积食,发痧,很难得长寿的;而且有一匹还成了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所作唯一的小说《小鸡的悲剧》⑷里的主人公。有一天的上午,那乡下人竟意外的带了小鸭来了,咻咻的叫着;但是仲密夫人说不要。爱罗先珂君也跑出来,他们就放一个在他两手里,而小鸭便在他两手里咻咻的叫。他以为这也很可爱,于是又不能不买了,一共买了四个,每个八十文。

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的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大家都说好,明天去买泥鳅来喂他们罢。爱罗先珂君说,“这钱也可以归我出的。”

他于是教书去了;大家也走散。不一会,仲密夫人拿冷饭来喂他们时,,在远处已听得泼水的声音,跑到一看,原来那四个小鸭都在荷池里洗澡了,而且还翻筋斗,吃东西呢。等到拦他们上了岸,全池已经是浑水,过了半天,澄清了,只见泥里露出几条细藕来;而且再也寻不出一个已经生了脚的科斗了。

“伊和希珂先,没有了,虾蟆的儿子。”傍晚时候,孩子们一见他回来,最小的一个便赶紧说。

“唔,虾蟆?”

仲密夫人也出来了,报告了小鸭吃完科斗的故事。

“唉,唉!……”他说。

待到小鸭褪了黄毛,爱罗先珂君却忽而渴念着他的“俄罗斯母亲”⑸了,便匆匆的向赤塔去。

待到四处蛙鸣的时候,小鸭也已经长成,两个白的,两个花的,而且不复咻咻的叫,都是“鸭鸭”的叫了。荷花池也早已容不下他们盘桓了,幸而仲密的住家的地势是很低的,夏雨一降,院子里满积了水,他们便欣欣然,游水,钻水,拍翅子,“鸭鸭”的叫。

现在又从夏末交了冬初,而爱罗先珂君还是绝无消息,不知道究竟在那里了。

只有四个鸭,却还在沙漠上“鸭鸭”的叫。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这本书隐藏着若恍惚,若清楚;若简易,若深刻的道理。当人,甚至是骆驼,受到无微不至的关照的时候,他会自己放弃拥有自己自由的机会,宁可自己把自由权交到他人的手里,接受他人的溺爱,也不肯拥有本该属于他的自由。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今天,我在一次阅地饱含激情的阅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片段。虽然已不是第一次阅读了,但感触依然很犹新。

瞧,那一碗碗酒又下肚了,前前后后共喝了十五六碗啊,却丝毫没有醉意,真不愧为壮士。武松的酒量可真是大啊。正要走时,武松不听店家的劝告,还把他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里,我又发现了武松这人很犟。

果然,到了山里,武松遇见了大虫。看,那只大虫望上一扑,就窜降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武松一闪,闪在了大虫的背后。那只大虫腰跨一掀,武松又是一躲,躲在一旁。那只大虫见掀他不着,便大哄一声,后来,又是一剪。可武松又闪到了一边。从这里,我发现武松的身手很敏捷,非常聪敏,可谓是文武双全啊。

“哇,好帅啊!”只见武松左手揪住老虎的顶花皮,接着,抽出右手,使尽平生气力朝大虫打了五六十拳。只见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都迸出鲜血,在这里,我有感触到武松的胆大心细,遇事则不乱,步伐井井有条。在他遇大虫时,很冷静,非常勇敢,这正是我该学习的地方。

这就是武松,看来,在他身上,我真的要好好得学习一下了。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海蒂被姨妈送到了山上,和爷爷一起生活,她还爱上了大山和山上的羊。她每天吃的只是奶酪羊奶和面包,我不知道彼得跑到羊的身上喝羊奶。一个小孩和一位爷爷帮助克蕾拉恢复了健康。她一个小女孩还会当老师教彼得识字,真是想不到,一个小小年纪的女孩会教别人识字。最让我惊讶的是,海蒂用她的爱心溶解了爷爷的冷酷,真是不可思议呀。海蒂在阿鲁姆峰上认识了牧羊童彼得,在谢思大宅里认识了克蕾拉。海蒂教会了彼得识字,她和爷爷一起帮助克蕾拉恢复了健康。我想,这就竟是什么力量?居然有如此的强大!我心头怦然一震,是真善美的力量!

《海蒂》这本书,然我知道了真善美的力量,并知道了助人为乐的道理。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杨家将传》,里面讲述的是杨家为国拼杀的故事。书中的情节,时而惊险,时而刺激,让人回味无穷。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中性格各异、栩栩如生的人物。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任堂惠,他以国事为重,为朋友杨六郎能在以后保国安民,宁愿死在刀斧手的大刀下。我敬佩他这种为朋友两肋插刀,舍已救人的精神。

想想我们,刚交了一个朋友,就因为一点小事,反了脸,就算持久些,也会在某种利益的驱使下而背叛朋友,太不如任堂惠了!

虽说不能像任堂惠那样舍己救人,但也应该和朋友同舟共济,和睦相处。

书中,也有些奸臣,令人咬牙切齿,就说大奸臣潘仁美,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宁可卖国求荣,陷害杨家将,借刀杀人,害死了大郎、二郎、三郎。然后乱箭杀死了杨七郎,逼得金刀令公杨继业含冤撞在李陵碑前。不过恶有恶报,潘仁美还是死在了六郎的枪下。

这种贪生怕死的小人,让人骂名千载,我们绝不能做这种人。

杨家将中还有不服老的佘老太君、巾帼英雄穆桂英、机智勇敢的杨延昭、为国捐躯的大郎、二郎、三郎……总之,杨家忠烈的英雄壮举,爱国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在接受《时代》周刊采访时表示,他计划在入主白宫两年内,以负责任的方式关闭关塔那摩基地。他希望解决的其他几件大事还包括:重振美国经济,从伊拉克撤军,推动国际组织应对具有世界性威胁的问题,如气候变化等。

奥巴马如此关切古巴,是因为他对整个拉丁美洲都有很多的了解。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

奥巴马提到的博尔赫斯(1899-1986)是阿根廷著名作家,在阿根廷文坛享有很高的地位。他有英国血统,在日内瓦上中学,在剑桥读大学,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他的小说常带异国情调背景,荒诞离奇,充满幻想,构思奇特,有神秘色彩。科塔萨尔(1914-1984)少年时在瑞士和西班牙生活过,在阿根廷读完大学后便到乡村中学任教,是个大器晚成的作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1963年发表的《跳房子游戏》,被誉为“拉丁美洲的《尤利西斯》”。小说的主人公是位知识分子,为追求人生的真谛到了巴黎,却发现自己与其格格不入,失望之余不得不舍弃爱情与友谊,又回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媒体得知奥巴马读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还是很感兴奋:“很了解这两位作家的美国总统不多。”

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美国《纽约时报》去年11月3日曾有一篇报道说,奥巴马在读《幽灵战争:中央情报局、阿富汗和本·拉丹秘史》。这本书的作者是《华盛顿邮报》前总编史蒂夫·科尔(Steve Coll)。当时,有人猜测奥巴马可能对抓捕本·拉丹很关注,但这本书中的内容远不止这些。

读完《幽灵战争》之后,奥巴马又读了杰弗里·萨克斯的《共同财富》(Common Wealth)。杰弗里·萨克斯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早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成名,与劳伦斯·萨默斯和保罗·克鲁格曼并称美国经济学界“三才俊”。近年来,萨克斯一直致力于研究人口、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全球性问题。奥巴马可能是想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些启示,看看美国政府应该如何解决地球变暖和第三世界援助问题。

奥巴马自己也写了几本书,他的《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现在都是全球畅销书。他在书中也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因此,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自己说,他最爱读的书是《圣经》。第二喜欢的书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政治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

奥巴马不久前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读过美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史密斯(Jean Edward Smith)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他也读过新闻记者乔纳森·艾尔特(Jonathan Alter)的《决定性瞬间:罗斯福的一百天和希望的胜利》。在美国,有关罗斯福总统的书数以百计,这两本书据说是诸多罗斯福传记中较好的。据说,奥巴马还读过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拉里·巴特尔斯(Larry M. Bartels)的《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这本书阐述了为何民主党执政时期,美国经济会更繁荣些。奥巴马已经明确提出,他将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来应对危机,振兴美国经济。在这方面,他应当是从罗斯福总统那里得到了启示。

在外交问题领域,奥巴马阅读了美国时事周刊《新闻周刊》国际版总编法里德·扎卡里亚撰写的《后美国世界》(The Post-American World)。这本书论述了中国和俄罗斯等“其他地区”的崛起,强调美国应该发挥以“软实力”为中心的领导力。

据说布什原本不大爱读书,自出任总统以来,也读了不少书。但临卸职之前,还是给世人留下了一个好玩的“扔鞋游戏”。否极泰来,看来,美国真的需要一个“有文化的总统”了。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读书笔记.《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在元旦假期里,我趁着空闲读了沈石溪的《大鱼之道》。其中,有篇文章引起了我的思考。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善举白旗的鱼”,讲的是三条鱼在水塘中“争夺领地”,一条白尾巴鱼最先“投降”,其余两条“红鳃盖”、“黄嘴壳”频频争斗,最后相继死亡,而白尾巴,最终拥有了水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最先感叹白尾巴的聪明。它面对两个强大的敌手,并没有硬碰硬,而是先假意投降,等到对手互相残杀后,坐享渔翁之利。就算是人,也未必会想到,真是只“神鱼”。细想一下,又觉得平淡无奇。大自然本就十分神奇,这条鱼只是巧妙地适应了自然而且这也有规律可循:强悍虽然扬眉吐气,却很容易在频繁的争斗中受伤或死亡;怯懦者虽然窝囊憋气,却因避免了争斗而得以存活。若是搬到人类社会中来,这个规律也同样适用。的确,在社会中,太过强悍的人,总会被群起而攻之,落得两败俱伤。而在此前,示弱者往往能蓄精养锐,平安无事,从而在此时获得利益。一个人,只有“愿举白旗”、“善举白旗”,才能获得较大的利益。

读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读完《波丽安娜》,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波丽安娜,一个快乐的小女孩,任何事在她眼里都那么值得快乐。因为她,姨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因为她,“怪人”显得和蔼可亲;因为她,病人改变了坏脾气;因为她,全镇人改变了看待“生活”的方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波丽小姐--她的姨妈的。

波丽小姐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女士。波丽安娜才来到她家几天,就犯了她几乎所有的禁忌:拥抱问好的方式遭到拒绝;因为没有纱窗,她打开窗户通风带进了苍蝇受到谴责;她的教育程度也不能让姨妈满意„„但在和波丽安娜相处的时间长了,波丽小姐渐渐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快乐地“生活”。

让我们再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彭德莱登先生的。

彭德莱登先生本是小镇上有名的“怪人”,上街从不跟人打招呼,也没有人敢跟他打招呼。可波丽安娜每次碰到他不但不害怕,反而友好地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你好,先生。天气很好吧!”一句问候,展开话题。渐渐地,波丽安娜成了彭德莱登先生最好的朋友。彭德莱登先生变得热情开朗了。

波丽安娜还把快乐带给了病人。斯诺太太因为脚受了伤,要长时间躺在床上。她的脾气也因此暴躁起来。波丽安娜知道了,迫不及待地到了斯诺太太家,送她吃的东西,教她做快乐的游戏,帮她扎头发。做这些事,波丽安娜乐而不疲。斯诺太太因为好久没人陪她说话了,所以天天盼着波丽安娜过来。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游戏和它的玩家》。

当小镇上的人知道波丽安娜出车祸时,他们个个情不自禁的来到波丽小姐家,叫波丽小姐转告波丽安娜一些令人开心的事,希望波丽安娜能快乐起来。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_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_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_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_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_,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_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阅读这本书,不再是简单的查阅资料,补充知识,而是与作者的一种对话,与辛弃疾的一种交流。有种走进作者,走进人物,走进那个时代的感觉。

下面说说本书的主人公——辛弃疾。辛弃疾是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第一人。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刀和剑是在战场上向前拼杀的工具,势必会带着血雨腥风的记忆,是为杀气;与此同时,也会带着金戈铁马的奔腾,是为磅礴;别人写词用笔,力量也是只到纸背,辛弃疾写词也用笔,却是刀和剑的真实写照,在距离战争最近的地方,把感情深深地刻到生活和历史的记忆里面去。

以前读散文,总觉得有点太“散”,抓不住重心,但是我自从读了这篇散文后,我对散文有了别样的感受。我准备把辛弃疾通过这本书介绍给同学们,不是给他们介绍一本书,而是介绍一个爱国词人的多舛的命运,以及浓浓的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