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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读后感心得(通用12篇)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1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毛毛》,是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写的。这是一本诠释时间的书籍,老少皆宜,是一本感人至深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时间窃贼灰先生和小女孩毛毛的故事,灰先生认为所有可有可无的事情所用的时间都是在浪费,他们偷窃时间让自己的生命壮大,让人们感到生活无味,没有任何感情,越来越衰老,而毛毛和她的朋友想保护好时间,而灰先生想破坏他们的友谊,他们全力追捕毛毛,毛毛跟着乌龟卡西欧佩亚来到时间的发源地,看到了时间花,和灰先生们周旋,终于消灭了灰先生,把时间都还给了人们。

毛毛读后感心得(通用12篇)

这个故事十分富有哲理性,作者米切尔.恩德认为是件就是生命,生命的诞生也是生命的花朵盛开,当生命结束时一朵生命花就枯萎,但又会有一朵花再度开放,书中的毛毛精神的力量远远超过灰先生的诱惑,她爱着人类,不惜自己的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人类的时间。毛毛不是天生有拯救人类的能量,她只是一个穿着破烂,头发蓬松的小女孩,但米切尔.恩德把毛毛这个平凡不能再平凡的女孩描写得十分清晰,贫穷却见义勇为,为挽救人类,她与灰先生进行殊死搏斗,毛毛就像一位人类的守护天使。

这本书告诫人类现代人的欲望,冷酷,告诉人们不要再一味追求效率,而失去了纯美的心灵,遗忘了明媚的阳光,整天生活在自私、黑暗的世界里,互相残杀。毛毛的精神告诉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珍惜童年,珍惜美好的时光。《毛毛》的开头和结尾,反复说着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寄于人们心中,作者把它比作时间花,在文中,作者描写得细致生动。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2

《毛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时间的窃贼“灰先生”和小女孩“毛毛”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灰先生认为所有可有可无的事情用去的时间都是浪费,他们偷窃时间壮大自己的生命,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无味,没有感情的渗入,使人们变得越来越老、越来越老。

小女孩毛毛想保护时间,灰先生想破坏他们的友谊,从而得到更多的时间来壮大生命。不过毛毛是不会让他们的计划得逞的,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和她的宠物(一只能把自己想说的话显示在龟壳上的乌龟卡西欧佩亚)找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走进了时间的王国。她在时间的王国中找到了时间和人类的秘密——时间就是生命!当生命的花朵绽开时,也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诞生;当一个生命结束时,就会有一朵相同的生命之花再度绽放。知道了这个秘密以后,她回到现实世界中和灰先生不停地周旋,终于消灭了灰先生……

读到这里,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毛毛只是一个衣衫破烂、头发蓬松的贫穷女孩,她为何有如此强大的勇气和胆量,为了拯救人类,敢于冒着生命危险与灰先生殊死搏斗,就像人类的守护神一样。在细读之后,我终于揭晓了答案:那是因为作者米切尔·恩德清楚地知道:时间是很重要的,它就像生命一样宝贵;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而他把这种珍惜时间的精神力量给予了书中的毛毛,使毛毛的力量远远超过了灰先生金钱的诱惑,她爱着人类,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人类的时间。而灰先生呢?利用金钱诱惑人心,来骗取人们的时间,不用说,这种行为是罪不可恕的!

这本书告诫人们:现代人的欲望是十分冷酷的,它就像一把利剑,随时都能刺穿人的心。它提醒人们不要为了追求效率,而失去纯洁、美丽的心灵,遗忘了明媚而温暖的阳光、洁白无瑕的云朵,整天生活在自私、阴暗的世界里,互相残杀。毛毛的精神告诉我们,应该珍惜儿时的时光、美好的童年以及朋友间的友谊。

其实灰先生就藏在我们的身体里、血液里,他随时都有可能侵害我们,让我们“置于死地”。所以我们不能白白浪费时间,不能让灰先生剥夺我们的生命!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3

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4

《毛毛》这本书是德国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的作品,又名《时间之谜》,讲述了时间窃贼与小女孩毛毛不可思议的故事。

《毛毛》讲述了一个离奇古怪的故事:一个不知年龄,不明来历的小姑娘毛毛,拥有别人没有的灵敏听力,用“倾听”帮别人解决问题和纷争。她曾有许多好朋友,一起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时光。突然有一天,这份美好被打破了,一群名为灰先生的时间盗贼们出现了,他们盗取了大人们的时间,还让大人们都把孩子们送到了同一个地方去,这一切都是为了“节省时间”,毛毛很难过。有一天,毛毛遇到了时光老人候拉,知道了时间的秘密,同时,她也肩负重任打败灰先生。经历千辛万苦,毛毛成功把灰先生全部消灭,恢复了大家的时间!她还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即“时间就是生命”!

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不管饕餮的时间怎样吞噬一切,我们要在这一息尚存的时候,努力博取我们的声誉,使时间的镰刀不能伤害我们。”

我们生活中有许多诱惑,如电视、游戏、网络等,不管沉迷于哪一项,都会浪费无数宝贵的时间,影响我们的学业。我们要锻炼出自己的自制力,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不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我平时是个非常不懂得珍惜时间的人,早上起床磨磨蹭蹭的,足足有二十几分钟被我浪费掉的,天天慢吞吞地写作业、吃饭、洗澡。有时在课堂上不注意听讲,该学会的知识没学会,回到家还要再学,有时写作业粗心,写错了还要重写。这时,灰先生就轻易夺走了我的时间,我就没时间玩,没时间去练唱歌、练琴、看书。

以后,我要珍惜时间,让我成为时间的主人,与时间赛跑。认真地学习,快乐地玩耍,要合理的安排时间。希望大家有空去细细地品味一下这本关于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的故事的好书吧!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5

哦,这便是毛毛,一个蓬头垢面、又小又瘦、眼睛又打又好看的女孩。她还很善于倾听,这可帮了她不少忙。哦,这就是《毛毛》书中的主人公毛毛了。

《毛毛》这本书到底给我们讲了什么样的传奇经历呢?下面就让我们走进时光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中去吧!

《毛毛》这本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个自称毛毛的小女孩为了拯救自己的朋友与陷入困境的人类,靠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与霍拉大师和他的乌龟的帮助下,成功打败时间窃贼灰绅士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深深被毛毛的所作所为而深深震撼。书的启示简说就是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但细细品味书中字里行间的话语,你会被那清雅高尚的语句所折服。时间就是生命,节省“生命”,到最后什么也没有。时间走了,那还不如不去节省时间,用那些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生命才会开花结果,就想巴金爷爷一样,人的一生才会有意义。

当我读完灰绅士那章时,我就在想:如果现实中也有灰绅士,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那他们可能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因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需要考虑,不能让灰绅士窃走我们的时间。

书中我觉得最值得我去学习的是毛毛那善于倾听的本能,因为认真倾听真的很神奇,认真倾听对我们终生都有益。倾听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可以记住家长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至少考试时会想起平常老师给予我们的知识、晚上回家不会忘记老师布的作业。是的,我们需要学会倾听。

我爱《毛毛》这本书,它让我懂了生命的意义与时间的概念,给予了我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启发。哦,这便是《毛毛》!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6

我们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侦探小组在行动。

里面讲啦:一天老杜发来一条短信说下午五点在黄菊家见,马小跳接到短信就马上赶到黄菊家,可黄菊的妈妈在家,没见过这几个男孩,但黄菊妈妈听黄菊爸爸听说过。马小跳把事情告诉他们,黄菊爸爸妈妈不信。一会来读来把事情都告诉拉他们,老杜说:“我这次来就是去自首的。”

我的感受是如果你撞啦人就要去自首,这样可以从轻处置。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7

《史记》是一部史书经典,记载了我国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历史的变迁,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让我欣赏的,就是管仲和鲍叔牙之间让千古传诵的友谊。

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管仲比较穷,鲍叔牙比较富有。二人早年合伙做生意,管仲出很少的本钱,分红时却拿很多钱。鲍叔牙对此毫不计较,还问管仲:“这些钱够不够?”因为他知道管仲的家庭负担重。有好几次,管仲帮鲍叔牙出主意办事,结果把事情办砸了。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事情办不成,不是因为你的主意不好,而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你别介意。”管仲曾经三次做官,但三次被罢免,鲍叔牙不认为是管仲无能,而认为管仲没有遇到赏识他的人。管仲参军打仗,却临阵脱逃,鲍叔牙没有嘲笑管仲贪生怕死,认为管仲是牵挂家中年迈的母亲。

后来二人都从政了。管仲辅佐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公子纠在争夺王位中失败,别的大臣都自杀殉节,管仲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牙没有耻笑管仲没有气节,他知道管仲是为了图谋大业而舍弃一时的名声。最终鲍叔牙说服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自己却甘心做管仲的助手。管鲍齐心协力,成就了齐桓公的春秋霸业。“管鲍之交”也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

从管仲与鲍叔牙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含义。超越富贵贫贱,超越得意失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这样的友谊才能万古常青。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8

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9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10

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这就是《浮士德》触动了我的一句话,也是浮士德性格肯定善,否定恶的发展历程的概括。

《浮士德》被称为欧洲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诗剧,分上下两部,共一万二千余行。浮士德本是十六世纪德国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在传说中,浮士德是一个追求世俗享受而把灵魂卖给魔鬼的术士。歌德借用这一题材,把浮土德塑造成一个德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形象。作品写浮士德一生从书斋、市民社会小世界走向政治、历史大舞台的过程,其中经历了求知生活、感情生活、政治生活、艺术生活、改造大自然这五个阶段,从而总结了诗人自己一生的生活经验,也概括了文艺复兴以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探索的历史。

浮士德是一个虚构的象征性形象。但是他有鲜明的个性,那就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探索的精神。他的内心充满矛盾:一方面满足现状,享受现世幸福,另一方面不断追求更高的理想。他一生中有过迷惘,有过错误,但是由于他的自强不息,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最后能够找到人生真理的答案,要做一个每天争取上进和生存的人,并被天使接到天堂,见到了圣母。魔鬼在诗剧中作恶造孽,引诱浮士德堕落,但实际上却促进了浮士德的前进与成长。套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如果浮士德是一匹马,那么魔鬼被派遣到这个世上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它赶快前进。正是他帮助浮士德走出书斋,投身于实际生活,也是他促使浮士德在克服自身错误的同时摸索前进,魔鬼其实成为了浮士德在前进道路上不可分离的伴侣。

歌德的创作过程长达六十年。他从青年时代起即构思此诗,直到临死前不久才告完成。可以说,这本身即是一种追求,对文学的一种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正是这种追求,使歌德在晚年仍不断地学习新事物,探索新问题。而《浮士德》正是这种追求所带来结果的最好验证,可以说,是这种追求造就了《浮士德》几百年来的经久不衰。生命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使目己的人生高度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得到提升。每个人在人生追求中都会遇到各种无法逃避的问题,必须选择,而不断追求,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的性格,将使其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理想。

也许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浮士德,但每一个人都不能缺少浮士德顽强向上、热爱生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的品质。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11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

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

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

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

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

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

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

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

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

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

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毛毛读后感心得 篇12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寒冷的冬天从北方来到了狐狸母子居住的森林。天气很冷小狐狸玩雪把手冻僵了,狐狸妈妈非常心疼。晚上狐狸妈妈就带小狐狸到镇上去买手套。可是走了一会,狐狸妈妈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了,因为他觉得人是非常可怕的。没办法就只得让小狐狸自己去买手套,为了不让人类伤害小狐狸,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小孩的手。狐狸妈妈告诉小狐狸要伸人的手。可是小狐狸伸错了手。但是,善良的老板没有害小狐狸,而是照样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在回来的路上小狐狸看到了人类妈妈很慈祥,也很爱自己的宝宝。这让小狐狸觉得人类也并不是很可怕。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还感受到了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我觉得小狐狸是个勇敢的孩子,面对妈妈的考验没有退缩,靠自己的勇气去认识外面的世界,让它知道人类和小动物是可以友好相处的。我要向小狐狸学习,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好孩子。要关爱妈妈,老师和同学,还要爱护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