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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精选22篇)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

《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精选22篇)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2

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夏日绝句》

我只能说,造化弄人。项羽只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有超群的军事统帅才能,战场上豪气盖世,叱吒风云。他能够以自我为中心,出奇制胜,一生经历大战十余次。然而,他在军事上取得成功的优点恰恰是使他在政治上一败涂地的制约。

太史公在《史记·项羽本纪》并没有过多的否定项羽,但我们要了解项羽不能仅仅依靠《史记·项羽本纪》,在《史记·高祖本纪》、《史记·淮阴侯列传》等文章中都有对项羽的记叙。

项羽是一个有着坚定的信念的人,在他的手下数以万计的生命逝去,只要是阻碍他灭秦兴楚的复仇事业和雄霸天下的壮志的人,无论贵贱,无论强弱,无论老少,他都毫不心慈手软,彻底予以毁灭。但是这一点就恰恰说明了他为什么不能够成为一名政治家。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除了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以外还必须有超出常人的远见卓识。

项羽是不善于用人的,这一点是作为政治人物的一大忌讳。比如说韩信,项羽不能重用他,韩信就投靠到刘邦麾下来,后来成为刘邦开国的三大功臣之一。而且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项羽所重用的人,不是项家的人,就是他的亲戚、同乡,所以项羽的干部团队没有很杰出的人才。项羽还不重视听取别人的意见,也就是说,项羽的胸襟度量是不够宽大的。韩信曾批评项羽的缺点说:项羽遇到步将们打胜仗该封爵了,便刻了一个爵印,却舍不得把这印信交给步将。也就是说,项羽舍不得把这爵位封给有功的步将,项羽将爵印拿在手里一直把玩,最后把新刻印信的四个角尖都磨圆了,变成了旧印,才将这印信依依不舍地赐给立功的步将。这个步将拿到这爵印,等的时间已经太长,而且一看已经是个旧印了,也就不感激项羽,自然不会对项羽产生感恩之心,反而会有不满情绪,这就显示项羽的胸襟不够宽大。

孔子提倡行仁政,而项羽在这个方面也是十分欠缺的,项羽在这一方面的作为可以用“大仁小爱”来概括。大仁,是指对全国老百姓的一种挚爱;小爱,是对身边的人之一种关爱。作为一个政治领袖,需要大仁,也需要小爱。项羽对于身边的人,真是关爱倍至,韩信曾经叙述项羽的故事说:项羽对于身边的士兵非常的好,遇到士兵们受伤、生病,项羽会亲自去探望他们,甚至会在他们病床旁哭泣,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受伤生病的士兵吃。所以他对于身边这些士兵们非常关爱,但这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些只是小爱,至于项羽对于全国那些没有跟他关系的老百姓,则似乎没有爱心。我们可以看到项羽便曾坑杀20余万秦的降卒,他们是投降的秦兵,既然已经投降为自己降卒,也就算是自己的百姓,但是项羽却把他们都坑杀了,这手段实在是很残忍,表示项羽对那些不认识的降卒是没有爱心的。此外,项羽率军进入咸阳时,放火烧了咸阳的秦皇宫,传说大火连烧三个月不止,这当然也会波及到咸阳老百姓,因为这些火不可能一下扑灭,所以许多咸阳百姓也被烧得无家可归,这也是因为项羽不认识咸阳老百姓所以一点都不疼惜他们,可见项羽在大仁方面是欠缺的。

最后说,项羽最缺少的是还是谋略,项羽本身是位非常勇猛的武将,他自己说:「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这只是战场上每一次战役的胜利,实际当上一个大战争时,大方向的战略远比每场战役的战术来得重要,若只是在小的战役因为战术成功而胜利,但最后大的战略却失败,那最后仍是会失败。我们只要看看日本在二次大战时候,日本侵略中国在每场小战役上,几乎百分之九十几都是胜利的,很少在小战役会失败,而日本向东南亚与美国的攻击,这些战役都是成功的,但是他大方向的战略却是失败的,最后导致结果便是日本无条件投降。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的,项羽似乎没有战略,我们从史料中似乎看不出项羽有什么战略,他给人的印象是东打一拳,西踢一腿,他的出拳踢腿似乎都很有力量,可把一个敌人打倒,但最后项羽自己也会力竭而死,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政治领袖必须要知道的。所以政治领袖一个重要要做的事情,是要有一个成功的策略,这样才能造成最后的胜利。

以上就是我对项羽的一些初步的认识。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3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4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5

从太空中看地球,你会发现地球就像一个美丽的蓝色大水球。因为在表面积为5。1亿平方千米的地球上,海洋面积约占3。6亿平方千米。

生命离不开水,因此海洋成了生命的摇篮,一切的物种都来自于海洋,同时海洋又是一个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宝库。

(1)地球因海洋而存在,(2)地球因海洋而美丽,(3)地球因海洋而繁荣。

打开书本,我们便走向了海洋。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大地的裂变,地壳的运动与撞击,形成了地震与火山的爆发。由于大气层冷热不均,空气对流剧烈,地球上便开始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水如滔滔不绝的洪水一般冲了下来,由一块凝聚成一片,再由一片凝聚到一团,最后由无数个大水团聚集起一个巨大水体,海洋就形成了。

一个大家庭,是由多个家庭成员组成的,海也是如此。地球上的海可划分成四大洋,最大的是太平洋。大家应该知道麦哲伦吧!16世纪是由他带领船队首次完成全球航行。当他驶入一片未知的海域,这片海域风平浪静,美丽而太平。印度洋是一片热带性大洋,它的美应该是来自附属于它的一个岛国——马尔代夫吧!

为什么说海洋是生命的摇篮,生命的源头呢?

大约在38亿年前,地球上一片荒芜,海洋中孕育了第一个生命——原始细胞。经过岁月的流逝,这个细胞逐渐演变成了单细胞藻类。由于光合作用的缘故,便产生了第一批“海洋”水母,三叶虫,蛤类……又经过无数次的进化演变,才有了今天地球丰富多彩的生态。

海洋是一个宝库,它有着取之不尽的海洋矿产,用之不竭的能源,还有“牧场”带来的食物与财富,这些都是不可估量的……

《走向海洋》让我们充分的了解到了海洋,让我们亲近了海洋。在认识海洋的同时我们也学会了要保护环境,要珍惜这地球上的一抹蓝色。让我们走向海洋。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6

《不跪着教书》是吴非的一部教育随笔,由于是随笔,闲暇时读的很轻松,在轻松的文笔中,透着作者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作者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让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很大作用。

曾看到这样一个案例,让人匪夷所思。案例:小A是一个平时少言寡语的小女孩,打扮得却很像一位假小子,非常听话,上课从来不讲话,却也从不发言。可是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她竟然接连好几天没做作业,考虑到她性格内向,开始我让她回家补上就行了,老师不批评。可没想到平时那么听话的她竟然只补了一小部分。问她原因,她一句也不回答。我心想:“这孩子怎么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应该问问家长怎么回事?”于是让她请家长来一趟,结果等了三天都没来,而且每一天她都会撒一个在我们成人看来十分可笑的谎。事情更严重了,我于是亲自在放学时到校门口请其家长来谈谈。她妈妈到办公室后,我刚跟她妈妈说了一句:“小A这几天作业一直没有完成。”我话还没说完,她妈妈就冲上前,“啪”地使劲打了小A一巴掌,自己马上也红了眼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小A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呢。她犯了错误自然不敢跟妈妈承认,老师要请她妈妈来,她为了逃避,自然要撒谎,而为了圆之前的那个谎,她又不得不编出更多的谎,这无疑是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在对儿童实施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教育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然而家庭教育却起着关键作用,由于这种关系,二者必须有机结合达到合谐统一。做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是连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纽带。教师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反映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在家表现,针对情况制定措施。作为家长更应该主动到校了解学生在校表现,配合老师做好工作,限事态于萌芽状态,切实负起家长的职责。可一部分家长往往是临渴才掘井,发现自己的孩子落后很多了才来关心,表现为被动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长。让我们为共同的目的一道担负起对孩子的教育吧!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7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李鸿章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历史书中对他的简单概括:剿灭太平天国,洋务运动,签署不平等条约。镇压太平军,让我感到可气,签署不平等条约让我干都心痛,即使实操办洋务运动,但北洋水师的覆灭让我彻底的认为他是个无能卖国贼。

在一次去图书馆找关于曾国藩的图书时,我看到了梁启超先生写的《李鸿章传》。对于梁启超,在我们心中无疑是变法英雄,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史学家、文学家,并且他们在政治上还是敌人。我便想看一看,在梁公的笔下,李鸿章又是个怎样的人。

这本书给了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为自己的学识感到羞愧,对梁公的见解感到由衷的敬佩。并且让我们从新认识了这的备受指责的晚清重臣—李鸿章。 书中,梁公对这位饱受争议的人物评价颇高,开篇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 针对世人人对李鸿章的贬讽,梁公用客观的事实,理性地定位李鸿章,评价李鸿章一生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地位。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梁公写的一句评价:李鸿章是事势所造英雄,而非造势之英雄。

李鸿章是晚清统治阶层里为数不多的杰出人物之一。他的见识超出同侪,对当时中国现状深切忧虑,深知中国处于“三千年来一大变局”,于是他倡导洋务运动。他也是中国近现代化事业的主要开拓者,洋务运动时期他开办工厂,修建铁路,建设海军,办新式学堂,派留学生留洋,这些方面无不对中国近代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只可惜他学习洋务之皮毛、改良经济而不改良政治,最终没有把中国带向富强。再加上甲午海战的失败以及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他被当时四万万国人 咒骂着 及后世之人 痛斥着 ,而 他的功绩也在无形中被否认。

纵观其一生,可圈可点处众多。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李鸿章所居“乃数千年君权专制之国,而又当专制政体进化完满,达于极点之时代”另外他又是个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人,铸就了他人生的悲哀。

看完书之后,感慨颇多,心中也难以掩盖对李鸿章的同情和惋惜,生不逢时的他,承受了太多的国家和民族的责任,在灯枯油尽之际,还被迫与俄国公使签下密约,还仍放心不下国家…这一切也深深的打动了我。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简爱》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 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9

独自看完《甜酸》,留了一塌糊涂的泪,是感动,是激动,是愤怒,是同情,是心疼,是茫然,是悔恨。这些都无法完全表达我内心的感受,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有像饶雪漫那样敏锐的洞察力,她力求用夸张的手法表现超乎寻常的现实,但是却一点都不做作,它的感情比任何本色演出的感情都要真实,一点一滴,像慢性毒药一样灌进我心里,我却全然没有发觉。

看着《甜酸》,我像是压抑很久的小丑,在突然觉得找到共鸣的时候,全然不顾形象地爆发了。

淡淡的忧伤。

默默地流泪。

轻轻地抽泣。

大声哭。

到底还是分不清这泪水是同情的还是麻木的。

哭完,我没有去擦拭,而是任凭眼泪慢慢干去,我想就这样吧,留下点记忆,痛痛也好,让自己记住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因为我不愿再痛。

往日的不快慢慢浮现,再隐隐褪去,我不愿去想,不愿再伤心,不愿再低迷,尽管我现在只剩一副虚有快乐外表的皮囊。皮囊就皮囊吧,又有什么不可,现在的人不都是用面具在生活的么,想笑不敢笑,想哭又怕被嘲笑,把真实都隐藏自在最底层,随波逐流。

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开导,甚至不需要身边有什么伟大人物可以陪我一起走过。我对一切都嗤之以鼻,我骄傲,我自负,我本以为什么都影响不到我,但是恰恰就是什么都可以触动我那根已经很脆弱的神经;我敏感,我多虑,是什么让我想太多,我不知道,可能天生是个矛盾的个体吧。

现在的我不会像小时候,有点烦恼就处处拉着人讲个没完没了,我宁愿一个人承受,不想和任何人说起,我甚至没有把握能否自己过去。也许我要的是时间,时间一长什么都能退却;也许我要的是金钱,一旦有钱天涯海角躲哪里都行;也许我要的仅仅是适应,自然的规律,让我们不得不面对适者生存的道理,这才是生存之道。

也许也许很多年以后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那该有多可笑。或许我会记不清有多少人多少事,或许我根本就已经把他们统统从记忆里移除,来完整我所谓的完美的人生。

我到底想要什么,一直努力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却都没有结果。

我要的是像田丁丁一样纯净无污染但是却又愚蠢笨拙的性格么,或者我要的是像李珥那样倔强坚强却全身充满矛盾的个性,又或者我只是想做个优雅的女生,坐在那弹弹钢琴品品茶。《甜酸》带给我的是青春的甜酸,而《左耳》带给我的却是深深的震撼,我有时会想如果我能活得那样潇洒就好了。

这是我在博客里的第一篇文章,希望是个好的开头,虽然可能是语无伦次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但是我会努力地写下去,把自己的一点一滴都记录,好让以后回过头看看自己留下的脚步。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__年的iPod、20__年的iPhone和20__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1

红瓦写了“我”林冰在油麻地中学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等朋友的故事。最后我们宿舍中只有马水清和谢百三两人上了高中。

红瓦房为初中部,黑瓦房为高中部,这些年来一直如此。这地方的人总是对还在茅屋里读小学的孩子说:好好念书,先进红瓦房再进黑瓦房。在他们看来进红瓦房是一个理想,进黑瓦房则是一个更大的理想。红瓦房、黑瓦房是两个台阶——人生的两个台阶红瓦文学的灵魂其实就在油麻地大学,稻香渡、大麦田里。

淋冰和他的朋友在无边的田园里玩耍,在篮球场上竞争,在快乐中学习知识,这真是一种享受,也是我喜欢的学习方法。

坚持一种严肃的,对文学怀有一种敬畏之心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这是红瓦教给我的。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2

《简爱》一文是由英国小说家夏洛蒂所写,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有简·爱这样不屈不挠的人,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不公平的待遇,永不放弃。《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也像书中的女人公一样有着坎坷的命运道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仿佛就是她自己的影子。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3

近日来,读江斑推荐汪曾褀先生几本书,颇有心得。汪先生书看似写得平淡,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丝丝入扣,一环紧套一环。工笔画般的表达方式,便是对环境、风物、风俗、风情的细致描写。对于人物刻画,大都通过语言、动作,丰富表现了人物的性格。

再读其子汪郎介绍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方知汪先生原是杂家。先生爱读杂书,一是休闲消遣,二是长了许多见识,三是学习语言,四是从杂书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汪先生喜欢杂食,自称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以后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大都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内蒙,他生吃牛羊肉;在云南,他品尝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有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

汪先生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在家里也常做此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婆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平民的玩意儿。

由此可见汪先生的知识来源十分广泛,文章中处处闻见平民化的气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知识也丰富了。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4

读完整本书,波澜不惊的心仿佛也渐渐沉寂下来。

细细回味,既为简爱的自由倔强的性格所折服,又被她和罗切斯特先生那动人心弦的爱情所深深感动。

简爱,从小在舅妈那里就度过了一个并不幸福,甚至有些悲惨的童年,长期得不到快乐的她终于在受到一味的不公平待遇和欺辱之下决心离开盖茨赫德,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

一心希望有个新开始的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位是甘于承受命运的海伦,即使被他人批评责备,甚至是欺负也默默忍受,而这仿佛就是主人公简爱的对立面。相反的,简爱就是那样一个有着坚强个性,不逆来顺受,追求自由自主的女孩。尽管她为此付出了代价,但这是她的人生信条,不会也不可能屈于命运而轻易改变。而另外一位丹伯尔小姐,则是出生以来大概是第一位对她如此之好的陌生人。(即非亲属)她第一次以公平、客观和怜惜的态度去对待简爱,一次次帮助她。致使简爱逐渐喜欢上了这所慈善学校。作者在此的笔墨并不是很多,但是这段自然的过渡,丰富了简爱的个性与处事,向我们展示了每个孩子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养成待人处事和世界观价值观的过程,很是贴切现实生活。

而真正故事的开始,是从简爱成为特恩费德的家庭教师开始的。因为在那里,她认识了改变自己一生的人,罗切斯特先生,特恩费德的主人。

像所有爱情小说一样,男女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逢很有戏剧性,仿佛像上帝的安排。这次偶遇也给读者男主人公的第一印象(包括之后的相识),是个有些奇怪,但总体来说是威严的主人。就在我们一方面为他们怎样开展罗曼史的同时,作者运用了明暗线交错的手法,以一件蹊跷的事情(即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被火烧)来显示出男女主人公朦胧的爱恋和男主人公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又是和大多数爱情小说类似,“小三”出现了,也就是女主的情敌。但是作者在这里很巧妙地写出了一向主动而且倔强的简爱在爱情的问题上,在对待英格姆小姐的问题上,却又有些失落和自卑。面对英格姆小姐,尽管她看到了很多缺点,但是毕竟她不清楚罗切斯特先生对她深厚的爱。或者说,在爱情方面由于她地位的卑微,只能寄希望于主人对她的示爱,而如果自己主动的话,又没有那份勇气与自信。

可是作者峰回路转的情节设置的确很巧妙,且不说罗切斯特和英格姆小姐的订婚是他的“小计谋”,让简爱由此嫉妒生爱。而是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读者原本想象着幸福而又快乐的气氛,就被那个罗切斯特先生的秘密所撕破了一切的幻象,包括简爱对他的崇拜和痴情。

而至此,也掀起了全文的高潮,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挽留简爱的情节。面对如此抱歉,和深深爱着自己的他,不论怎样诉说爱的情话,用一颗挚爱的心去留住简爱,都难以改变简爱的决心。看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都会扼腕叹息,原本就要成婚的恋人就这样分道扬镳。其实,看似有些绝情的简爱内心的煎熬丝毫不亚于罗切斯特先生,她曾经犹豫过,但是内心深处的理智思想告诫她一定要离开,而事实证明离开是正确的(后来疯女人放火烧特恩费德),尽管分离是异常痛苦。

读到这里仿佛简爱曾经握紧的幸福就这样溜走了,再一次,简爱开始了新的旅程。

我始终认为,简爱在摩尔屋的经历就类似于在洛伍德学校一样属于过渡的部分,而恰恰这两部分少了一些悲情和痛苦,更多的是真情和温馨。

再一次经过上帝的安排,简爱巧遇了自己的三个表亲,这三个人都是实打实的好人,又加上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无疑是对刚经过爱情折磨的她一次爱的关怀。也让她重新振作起来。然而简爱内心真正挂念的还是远方的罗切斯特先生,所以当收获亲情的温暖后,当拥有了独立自主的能力后,当婉拒了李维斯先生崇高的请求之后,再一次地回到了特恩费得,一辈子不会忘的故里。

在这里,作者把之前的伏笔(即简爱的噩梦)给真实化了。特恩费德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然而这又不失为一次解脱,一次新的开始。

虽然没有了物质和表面上的富裕,罗切斯特先生也双眼失明,缺少了一只手,但两个人的爱情经过人生的起起伏伏,时间的千锤百炼,早已升华到更高的境界。也就是溶于生命的爱情。那时外表已经不重要,金钱和地位也不重要,而那颗持久爱着对方的真心,已经真正成为沟通彼此的纽带,坚不可摧。想必那种爱就叫做“永恒的爱”吧。

这种爱总是要经过人生的磨练,才会放射出永恒的光芒。或许会伤痕累累,但是只要曾经拥有过,又怎会害怕再一次失去?因为心中有爱,持久的爱。

笔尖落到这里,真心地为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而祝福、敬佩。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它却折射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彼此的爱恋永恒存于心底。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5

如果说余华的小说以前只能是影响我,那么现在已经左右我了,不折不扣。

我是在逾近20岁才看了这本书,我发觉我竟然无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只能读读想想停停,以至于忘掉了主角是他还是我。

我终究是没有那样的时运,生活在那个年代,有那样的祖父,父亲和继父,母亲,哥哥和弟弟。生活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未尝不是一种劫难,我曾以为在细雨中呼喊的是个人,最后明白,呐喊的是时代,是生命,是贫穷,是魂灵。

所以我发觉我的生活和我想的事,我所写的东西,未免都太过狭隘了,如果是可以选择,我到希望我的童年也是贫穷、落魄、颠沛流离,其实除此之外,我委实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不同的,我一样的渴望友情,一样对一切美的事物充满着渴望,对一切丑的、沦落的东西失望透顶、唏嘘不已。然而正是因为贫穷和时代的滑稽,才能真正的让我们直面孤独,是的,就如同那个等待小伙子来爬床的寡妇一样的孤独。至少于我,和他有过同样的孤独,所以每每读到我也有的场景,我只能合上书,默默的回想着,甚至对余华虔诚的战栗着,现实尽是如此,丑陋不已,却毫无消极。

总是有那么样的一些丑陋,是相对于教条而言的。

其实,那并非正的丑陋,只能算作是不伟大而已,自然不必赞扬,但是更无须批判。

现在来看,我知道我是根本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我只能透过已有的感慨,念头,经历,和朦胧的臆断来揣测每个人的意图,我越来越觉得我是能理解父亲的,比如他爬寡妇的床,那般的对待祖父。而数年的教育使得我不能原谅他,或者自己不能让自己原谅他,他即便丑陋滑稽,也终究不是他本身的丑陋。

在细雨中呼喊,有人说是在将童年,但意义却早已超越了童年的范畴,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主角,我喜欢每个人物,我也向往那样的环境。

也只是想想而已,他们所有人都不肯离去,在细雨中呼喊,内容不一,表情各异,有的在诉说,在抱怨,在咆哮,在啜泣,尽管如此,主角也该是微笑的吧,再多的不幸、贫穷,可是,他确是有着完美的生活。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6

一个星期前吧,闲来无事就借来了本韩寒的小说来看看——《他的国》。单纯从名字上看,的确没什么吸引人之处,书本的包装也是简简单单,但它却是韩寒至今为止对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也正是这本看似简单的书,却让我深思……

《他的国》围绕着左小龙和泥巴这一对小恋人从相识到相爱,然后因为种种原因,泥巴不得不离开,小龙最后带着他们最喜爱的龙猫去寻找泥巴这条长长的线索来慢慢描绘出一个小小的王国,记叙它的兴衰。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官僚主义、“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他的国》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

小说中的一个情节,韩寒真的把现实中人们的冷漠讽刺至极了,让我的内心至今仍不能平复。书中,左小龙想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却被交警没收了车辆,忧郁的他登上了全镇最高的楼楼顶只是想看看风景。无奈却惹来了一大群以为他要跳楼而前来围观的人,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呼啸般地穿越街道聚集在左小龙的脚底下,这是一个多么愚昧的现象啊!面对前来劝告的警察,小龙试着解释,却被愚昧的警察反驳到无话可说(这些可笑的对白在这里就不引用了)。令人发指的事终于发生了,当小龙准备从楼顶围栏下来时,脚底下却传来一阵阵骚动,一阵阵谩骂!!!“跳下来,赶紧跳啊,咱们都看了一个小时了。脖子都酸了,肚子都饿了。你玩我们呢。”然后一阵阵的骚动渐渐演变成一段又一段没人性的叫声:“跳下来、跳下来……”最后,左小龙逼于压力,面无表情地向空气迈出了一步……

这……这是多么熟悉的画面,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发生地太多了,听广播听到我耳朵都麻木了,看电视新闻看到我眼中都分不清哪些是彩色!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在社会主义逐渐发展起来的今天,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的良心何在?就在离我们三水那么近的佛山,那件轰动全国的小悦悦事件,你们还记得吗?一个两岁女童,多么美好的一朵花儿啊!被两辆车辗压过后,生命垂危之际,十几个经过的路人却视而不见。那些在小悦悦被车碾压后的整整7分多长时间内经过漠视的路人们,你们就是用这种态度来对待一条鲜活的生命吗?当越来越多的“彭宇案”发生,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又该怎么面对?这不仅仅只是见死不救,更多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

这仅仅是《他的国》折射出来的一种社会丑闻而已,这书中可以让我们深思,让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当然凡事不能只看到它丑的一面。这本“黄金书”中就有许多让人振奋的片段,男主人翁那种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坚持自己个性的性格就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那段序言:就算你在大雾里开车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我们都在寻找着生活的方向,纵然现实有多么不如意,纵然有多少惆怅多少迷惘,总有光明将我们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希望最后我们都能找到心中的太阳。

希望我们的社会能消除冷漠,让我们能一同找到心中的太阳!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7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8

最近,我看了法国儒勒.凡尔纳的《地心游记》,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

故事主要讲了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意外--了一封密码信,便决定和侄子阿克塞尔前往信中所说的地心。在进入地心之前,他们结识了向导汉斯。三个人进入火山口后,经历了重重困难,有迷路、缺水、暴风雨、怪兽袭击。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后,他们成功借助冲击力,飞出了火山口,逃出生天。

李登布洛克在许多困难面前临危不惧,并且有科学探索的精神。尽管许多时候前面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为了得到一点点有意思的东西,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获得一点点研究成果。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群像李登布洛克一样具有科学探索精神的人,李四光小时候,他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每次他都受藏在一块大石头的后面。这块巨石孤零零地立在草地上。一听到小伙伴的脚步声,他就悄悄围着大石头躲闪。大石头把他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的,小伙伴围着石头转来转去,也找不到他。时间长了,他对这块大石头发生了兴趣:这么大的一块石头,是从哪儿来的呢?

李四光跑去问老师,老师想了想,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李四光又跑去问爸爸,爸爸也说不清楚。这块突兀的大石头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它的四周都是平整的土地,没有一块石头呢?这个问题李四光想了许多年。直到他长大以后到英国学习了地质学,才明白冰川可以推动巨大的石头旅行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后来,李四光回到家乡,专门考察了这块大石头。他终于弄明白了,这块大石头是从遥远的秦岭被冰川带到这里来的。经过进一步的考察,他发现在长江流域有大量第四冰川活动的遗迹。他的这一研究成果,震惊了全世界。

所以,我们要学习李登布洛克这种人,在困难面前不言放弃,要有科学探索精神和严谨的态度!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19

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20

这篇《和时间赛跑》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时间的重要。

最疼爱“我”的外祖母去世了,“我”很伤心。爸爸妈妈看得出“我”的心情,却不知道怎样安慰,总是说;“外祖母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听了这些话,“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从那开始,“我每天和时间赛跑。比如;和西北风比快、和太阳赛跑、两三天写完暑假作业等等等等。从小养成和时间赛跑的习惯使”我“长大后受益无穷。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只要和时间赛跑,你就会成功。

这篇文章的标题”和时间赛跑“其实就是珍惜时间的意思。因为时间永远不会回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这句话说的很对。无论多少事,一天都能干完,因为我们挤出来时间了。别人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们可以不喝咖啡,去做一些其他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看书、研究一下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这样一来,别人在这个时间里就没有得到看书、研究的成果。时间,它本来就是要挤的。每人都有那么多时间,关键是看在他怎么分配时间。如果他珍惜每分每秒,那么他的人生将会过得十分得美好、充实。如果他不会分配时间,那么他只能被如今这个社会所淘汰。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就是不会分配时间的人,做事情总是拖拖拉拉,让时间无声无息地流走了。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无穷。它告诉了我怎样珍惜时间。我以后每天中午要抽出看电视的时间背单词,晚上抽出一小部分吃晚饭的时间看看书。我一定要把握住每分每秒,做自己时间的主人!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21

清明假期基本窝在家里了。一是儿子不巧在放假前一天生并烧了,老妈再三嘱咐要在家好好呆着,正好我可以心安理得窝在床上看我那本厚厚的二号首长2,看了一天半,500多页的一大本终于是看完了。很多地方并未真正理解,但依然不妨碍我评价它是一本非常好的小说。

这本书从开始看,非常钦佩,为我这样的完全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人,撕开一角,读第一本的感觉我就想个无知的小孩儿,偶然闯入一个之前感觉很神秘的地方,左顾右看,新奇兴奋。当然也伴随这很多浅浅的感悟。比如领导班子人事任免会议是怎么回事,下级官员的接待,错综的关系网络,已经这个官本位的社会钱又如何发挥作用。

×二号首长2的时候,因为有了之前二号首长1的铺垫,对所谓的规则有了了解,所以不那么大惊小怪了。但还是有地方是你意料之外的,比如多种花少栽刺,比如制衡,比如如何敲打一下有留有余地。回味一下能让你捉摸出味道来。

小说的主线很多,一是主人公作为省委书记秘书也就是2号首长的三年成长路,二是这个外调过来的省委书记通过三年时间如何建立自己政治势力及与就原有势力的抗争。三是与这两个相关联的穿插着的各种交错的关系。包括爱情,女人,婚姻,金钱。由于主人公是记者出身,所以,也让你了解了舆论,媒体,报道,新闻是如何形成又如何被各种人所利用。

这一切都只是个简单的启蒙,对于我这个之前非常厌恶政治,崇尚简单的人,随着年龄及环境的变化,对政治不那么抵触了。政治也是一种智慧,一种谋略。不会因为你的抵触而消失,很多时候,这就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甚至如规律一样,是客观存在的,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虽然我们不在官场,虽然很多东西离我们遥远,但这本小说给我们展示的是一个立体真实的环境,并非仅仅是丑恶,也并非绝对的光明磊落。有灰色的规则,也有彩色的梦想,有战战兢兢如履破冰的谨慎,也有旗开得胜,战绩辉煌的磅礴。政治人物是需要修炼的。决不能仅仅用胜负善恶来评价,更多的是制衡和谋略。

先说这么多吧。去吃饭了,俺也只是粗粗算是走马观花看过了。即便如何,看完第二本竟然让我有很累的厌倦感。看了天生不适合搞政治,太累心了。只是看看都累的够呛。何况身处其中呢?呵呵,推荐有志向的男士都该看看,至少可以知道男人该如何修炼自己的沉稳和心胸。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读了一诺千金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受到了启发。

这个故事讲的是秦朝末年,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这个人性格耿直,而且非常讲信用,只要他答应的事,就一定努力做到,因此他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和称赞。他曾多次率兵打败刘邦,所以当刘邦当上皇帝时,便下令捉拿季布,可是,大家都想保护他,起初他躲到朋友家,过了一段时间,捉拿他的风声更紧了,他的朋友就把他的头发剃光,化装成几个奴隶和几十个家丁一起卖给了鲁国的朱家当劳工。

朱家主人很欣赏季布,于是专程去洛阳请刘邦的好朋友汝阴侯滕公向刘邦说情,希望能撤销追杀季布的通缉令,后来刘邦真的赦免了季布,还给了他一个官职。有一个和季布同乡名叫曹邱生的人,他一向喜欢喝有权有势的朋友来往,于是托人写介绍信给季布,希望能和季布认识、来往。可是季布一见到他就反感,不想理会他。可是曹邱生面对季布讨厌的神色,像什么事也没发生的继续说:“你知道我们都是楚国人,人们常说‘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句话是我到处宣扬你的结果,可您为什么总拒绝见我呢?”季布听完曹邱生的话,非常高兴,改变了态度,将他当做上宾来招待。

一诺千金告诉我们两点道理,一点是我们为人处世,与人交往,要讲究诚信,即诚实守信。第二点是诚信待人往往可以使他人也成为讲诚信的人,这是更高境界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