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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精选19篇)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精选19篇)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童年时是那么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萧红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祖父的园子里度过的。和蔼可亲的祖父对她倾注了所有的爱心,使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萧红的一生很坎坷。幼年失去母亲,18岁失去了最爱她的爷爷,而在23岁被迫离家。可怜的她在32岁时与第三任丈夫前往香港时不幸与世长辞。

当读了这些,我再去回味《祖父的园子》时。我的心不再心潮澎湃,那么欢快了,而是一丝一丝的哀伤涌上了心头。童年时的她,是那么自由自在,是那么天真烂漫,是那么的顽皮可爱。在祖父的园子里瞎闹,将谷穗当成狗尾草割,将种在坑里的白菜种子踢飞……学祖父戴帽子,学祖父拔草,学祖父铲地。她是那么天真无邪,对一切事物都充满新鲜与好奇!

每每读上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收获,新的回忆。小时候我在乡下田园里追赶蝴蝶的趣事,七岁时被小狗追着跑跌倒的惨事,八岁时在补习班被小朋友欺负的怒事,都深深铬在了我的心中。我爱我的'童年,爱它的美好,爱它的真实,爱它留给我种.种深刻的印象。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每每读起这句诗时,往往总会勾起我童年的边边角角,这将永远是一幢最美的童年画,它呈现的有背景美吗?不,孩子的天真,幼稚才是打动人心的根本。真是“童年忙去不留声,点点滴滴心中觅”啊!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鲁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寻购《山海经》的事,并将自己渴求已久的绘画版《山海经》赠送给我,而且叙述得很详细,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此篇文章包含着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次回到淳朴的年代,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

《月牙儿》是老舍的一部以人物命运浮沉寄寓社会、人性和文化批判的杰作,读了它让人受益匪浅。

月牙儿,贯穿始终的意象,从文章主人公张小月小的时候到她被关进感化院时,一直高高悬挂在夜空,它见证了她艰难困苦的一生,也是她在苦难经历中的唯一寄托和倾诉对象,它是主人公心灵的象征,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象征,微弱惨淡,没有足以照亮寒夜的璀璨光芒,转瞬即逝。

主人公张小月,出生在贫民家庭,小时候面对重病的父亲,孱弱的她就要学着去当铺当掉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来换取几包救命的药,但是无论她怎么努力,父亲还是离开了她,离开了母亲。母亲靠给别人做仆人来维持生计,低贱的地位注定了她们只能过卑屈的生活。为了生存,母亲嫁给了好心的继父,给她们母女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父母把希望寄托在小月身上,希望知识能改变他们的命运。但是就在小月即将考上师范的时候,继父意外身亡,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又一次倒塌,学费的增长,生活的重担,对目不识丁的母亲而言无疑是没有出路的。为了生活,为了女儿的学费,母亲成为了娼妓,一个为小月所不齿的职业,当然,如果它能被称为是职业的话。同学的嘲笑鄙视,家长对学校的逼迫,使月儿把所有的耻辱都归咎到母亲身上。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又怎么是不谙世事的月儿所能够理解的呢?被迫辍学,这条改变命运的路就这样被堵死了。她的美丽,她的倔强,使她不幸地被牵扯进官场的黑暗斗争之中,命运的齿轮让她成为了别人的情妇,同时也走上了自己“以之为耻”的暗娼之路,她,重蹈了母亲的覆辙。年老色衰之后,惨遇抢劫和讹诈,被关进感化院,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狱中望着那一弯月牙儿,逐渐寂灭,回忆自己悲惨痛苦的一生。

其实张小月也曾有过许多美好的梦想,追求上进,希望通过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因家境贫穷而落空。她美丽的容貌,足可以傍上谭局长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因看不惯他的阴险狡诈而不愿与之为伍。出众的外表,出於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性,不但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招来了更多的祸事。她美好的初恋,对未来美好的憧憬,都因为生活被逼做了娼妓,让她无法再面对昔日的恋人„追求美好结局竟是要靠出卖肉体,而那些阴险狡诈、凶狠残忍、为非作歹的人却依旧过着锦衣玉食、风光体面的生活。这到底是为什么?因为这个堕落的社会,因为这个懦弱的民族,因为一群豺狼般的恶人。社会的黑暗注定了人世间会存在种.种不公和压迫,即使再冰清玉洁,也注定了她孤苦无依的结局,注定了她会被无尽的黑暗包围,注定了她会被重重阴霾吞噬,微弱的光亮难以抵挡黑云的催逼和压迫。在那无尽的黑暗中,没有光明与希望可言,无数和她同样地位的人过着同样悲惨的生活。张小月就是对这个男权社会的控诉的代表者,要改变她的命运,要改变和她同样命运的人的命运,就必须要推翻这个不公的社会,否则,只会有更多的人在命运的纠缠中走向灭亡。

现实会让人低头。最初在面对社会的不公与命运的捉弄时,或许她还会有那么一丝希望,可是悲惨的事情接踵而至,她已开始感到绝望,就好像一个落水的孩子,想要抓住一根浮木,抓住一丝生存的机会,却只能在水中不停地挣扎,最终,没入水底。小月就好像那个小孩,她已开始屈服,开始放弃。没有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交换生活,但是为了生存下去,人不得不做逼不得已的选择,小月是这样,她的母亲也是这样,很多和她同样命运的女子也是这样,试问,有谁不愿意和自己爱的人过简单幸福的生活呢?可是现实不允许,她们已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如果想要活下去,她能做的就是不计一切后果的赚取食物,赚取能让她生存下去的资本。现实让人失去了本性,失去了原本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幸福美好的东西。有时候人为了生存下去,可以做她们原本深恶痛绝的事情。于是,人成为了现实与社会的奴隶。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6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7

本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葛朗台太太是一个干瘦的女人,她的肤色蜡黄举止迟缓笨拙,像是生来就爱暴君压制似的。她为人极好,像天使那样温柔,像被孩子们捉弄的昆虫那样与世无争,她又极度虔诚,心境始终坦荡

如水激不起丝毫的波澜,她心地善良使得人人都可怜她、敬重她。葛朗台太太常年穿一条绿的泛白的连衣裙而且一穿就是一年,披一条棉料的白围巾,戴一顶草帽,胸前系一条黑色的围裙。她难得出门,因此鞋子也很省。总

之,她从不想为自己要点什么。当葛朗台有时良心发现,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总是说:“亲爱的以后再说吧。”当她知道女儿把金子送给别人是,吓得她从此得了重病,并一病不起,虽然欧也妮对母亲照顾的体贴入微,

但她还是很快的走向了死亡。

接下来我要介绍的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欧也妮·葛朗台。她是一个人善良、美丽的姑娘。当她的堂弟夏尔来到她家时,她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并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当她知道夏尔需要一笔钱时,就把自己收藏的金币全部

送给了夏尔,并为此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就这样欧也妮和夏尔都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夏尔走后,欧也妮痴心的等着夏尔,等他回来。她还总是觉得空荡荡。她把夏尔的房间保持原来的摸样。她总会坐在他们山盟海誓的

那个板凳上发呆,还在书店买了一幅世界地图,这样她就可以一路追随夏尔去印度,就可以成天置身于夏尔乘坐的船上。当葛朗台太太去世后,她伤心欲绝,正在这时葛朗台也得病了,整整五年欧也妮逐步学会了所有的理财

方法,当葛朗台去世后却传来了一个比父亲去世更难过的消息,夏尔发财归来却和一个侯爵的女儿结婚了,就这样,她的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恋爱,只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最后,欧也妮和一个庭长结婚了,她的心中却

只装着夏尔,婚后几年庭长就死去了,欧也妮三十三岁成了寡妇年收入高达八十万法郎,依然很有风韵。她的脸色洁白、悠闲、安详不过她也有着老处女的刻板和小气的习惯,她始终过这可怜的生活,她精打细算一年年的收

入,看起来还真像恶者所说的那种吝啬。不过,一个个虔诚的慈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一座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的建造,给了那些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耳光,她心灵的伟大使得她所受教育的卑微和早年习气的狭隘

都显得不足挂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为人处世不能只为自己想要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人要善良,不能把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为了钱能不惜一切代价,要多用钱干慈善的事。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本不错的书我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8

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9

文章主要讲了出生在英国北部一个穷牧师家里的夏洛蒂,童年的生活十分艰难,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她和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为了生活和求知,她承担起了一部分家务,经常和父亲在家里读书,后来,她把自己的写作成果寄给当时功成名就的大作家,希望得到他的提携,可遭来的却是一阵冷嘲热讽,坚强不屈的她从困难中昂起头来,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简爱》,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其中,最终,她们三姐妹的长篇小说震动了世界文坛。

读后,我深受启发,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只要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信念,就一定能成功。不要因为沉重的打击而低头叹息,要在困难中昂起头来,不管多么困难,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困难就一定会向你低头。要像文中的夏洛蒂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把“小草”浇灌成“大树”。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拼装玩具,由于零件过多,我一直拼不好,就放在原地不管了,现在已成为了一片“废墟”,现在想起来是多么地惭愧啊。夏洛蒂遭遇了如此大的困难都不放弃,而且坚持不懈,在逆境里成才,在困难中脱颖而出,相对我显得那么渺小。她的生命虽然艰辛,可又壮丽,她的意志不但顽强,而且坚毅。虽然夏洛蒂的处境那么悲惨,可她并没有丧失理智,而变得更加清醒,去在艰难中谋生,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向我们证明了:只要敢和困难斗争到底,最后的胜利都非你莫属,因为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做后盾,有孜孜不倦的行动做顶梁柱,就足以让困难低头叹息。夏洛蒂虽然已离开人世,可她的精神和力量却时刻让我铭记!我永远为你自豪!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0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1

画,一副残画……破碎的,凝结着浓浓的鲜血的趾爪;破碎的,被钢锯锯掉的牙齿......

虎,不是一直被人类人为是威武凶猛的动物吗?为何如此'破碎'呢?不,不是的.那只是它的外表.

一只看似懦弱无能的华南虎之所以身陷囹圄,这不就是人类的杰作吗?不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只华南虎虽然身陷囹圄,但骨子里蕴藏着涌动的尊严。它面对可笑而可怜的观众时,它背对着,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卧”?“安详”?它一定饱经风霜了!作为一只华南虎,它不是应该显示它的威风吗?为何如此“安详” 呢?不,它明明就是对观众乃至全人类的轻蔑。有人有石头砸它,冷漠粗暴;有人向它厉声呵斥,自大;有人还苦苦诱惑,庸俗无聊......可笑而可怜的观众!但,它都一概不理。

可笑而可怜的人类还以为自己征服了世界,征服了自然.人类的'力量'大自然早就领会了:使物种灭绝;禁锢动物们的自由;虐待动物们.....在刚刚开始的 21世纪里,物种灭绝的数量可能就增加10倍.到2100年地球上1/3到2/3的植物、动物以及其他有机生物将会消失。人类的“力量”太厉害了吧!

这只华南虎向往自由,追求独立然而却被可恶的铁笼不就是禁锢自由,邪恶的代表吗?我们人类应该明白,我们人类有尊严、思想。同样,动物们也有。华南虎代表的正是一个不屈的生命,执着的灵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它们就是我们的朋友。世界之所以这么美好,它们也是一个亮点。华南虎是一个不苟活的生命。在这个不羁的灵魂面前,人类是多么的庸俗,无知。人类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也要努力地获得动物们的尊重!

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巨大而破碎的滴血的趾爪,好一个不羁的灵魂!这个不屈的灵魂也一步一步倒向了趾爪下的血泊里。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2

《鸿门宴》这部小说是根据电影编写的。讲的自然是刘邦、项羽二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众所周知,两雄在鸿门的这一场宴会,是刘邦反败为胜的转折点。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转折点,刘邦才得以在后来统一天下,建立汉朝。

历史向来都是成王败寇,刘邦“胜了”,他成了一代明君,治国有道。我之所以要在“胜了”上面加引号,是因为刘邦只是表面上获得了楚汉相争的胜利,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一入鸿门宴,所有人都注定是失败者。

刘邦为何也是失败者?因为他变了。不管历如何,小说中的刘邦曾经是个重情重义的大哥大。他与萧何、樊哙等人南北征战,出生入死。他们经历过困难,经历过危险,共同有过胜利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狼狈。刘邦从来都没有摆出过架子,他信任所有的手下,绝不猜疑,他从不因失败去指责下属,把大家都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他和大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从不在意所谓的君臣之礼;他与张良在月光下畅谈,探讨兵法,不眠不休。他绝不抛下兄弟们一人逃生,坚信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可是后来呢?他变得多疑,杀害了以前与自己患难与共的兄弟们,变得面目狰狞,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改变,说到底还是为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位,还是为了巩固稳定自己家的江山。在皇权面前,无亲情可言,更不用说是这连亲情都比不上的兄弟情义。

在刘邦的眼里,江山,只能是刘家的江山,而不能是大家的江山。光彩夺目的龙椅让他变得自私,挖掘出了他丑恶的那一面。为了让后代坐稳这把龙椅,为了让自己不用为江山担忧,他挥起了屠刀,砍向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的龙椅,不仅是金色的,还是红色的,那上面沾满了血腥,沾满了欲望,沾满了无数贤臣良将的不甘与不解。刘邦已经失去了相信他人的能力,经历了鸿门宴上的猜度与算计,他早已无人可信,鸿门宴上的一幕幕场景,一点一点吞噬了他所有的信任,吞噬了他所有的善良。没错,他胜了,可这胜利却使他改变了,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改变了。

在他赴宴之前,虞姬曾问过他:“你知道这赴宴的代价吗?”他至死才明白,赴宴换来了无上的权力,而代价就是让他失去相信任何人的权力,陷入永远的梦魇之中,无法自拔。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亦非其他人想要的结局,但为何结局会是如此?

若想爬上的地方,就必须踩着兄弟、亲人的身体,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王者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3

《天大的小事》一书,其中一部分是“善不厌勤”。上面说:“西洋人有穷人,也有善人,如何让生活节奏与慈善同步,西洋派有些做法很值得我们用心揣摩——诸如在公共场所设置硕大无比的”衣物捐赠箱“,诸如在其附近放置规格统一的”捐物袋“,看上去,学起来,既简单易行,又事半功倍。”

上面说:“在我剑桥的家里,经常收到一个别具一格的邮件——两个折叠过的大塑料袋,附信写道:请把你不要的干净整洁的衣服放到这些塑料袋里,并于X 月X 日放到你的门口,我们届时会来领取,并捐给 机构转卖……慈善做得如些周到,让它真正成为举手之劳,正中我这种懒人的下怀。于是我把一批早早淘汰又不知道往哪里送的衣服装了满满一口袋,在指定的日期放到门口,晚上回来一看果然被拉走了。”

上面还说:“美国1902 年建立‘慈善超时’,慈善机构借助超市运作方式,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处理、销售市民们们捐赠的旧物,用销售这些物资得到的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新移民等兴办各种类型的福利工厂、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安置场所。在加拿大,每周二晚上,人们可以把旧衣物‘扔’到一个固定地方,有需要的人可以去捡。”

读了之后,我想,如果我居住的小区也设一个捐助箱该多好啊。我们的衣服,买的时候都花过成百上千元,穿了一年两年之后,或因为款式、颜色过时了,或因为体型变了穿着不合体了,放在衣橱里除了占地方之外别无他用。前些年,这些不穿的衣服都给了农村的亲戚,那时农村经济条件差,给了他们,他们一脸的感激:“你们穿过的跟新的一样,省了我们的钱了。”如今不同了,尽管他们的经济条件仍然不如我们,但商店里高中低档的服饰很多,打折的,特价的,30 元、50 元,300 元、200 元的衣服比比皆是,人家宁愿花低价穿新的,也不愿再穿我们穿过的“好面料”旧衣服了。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前些日子,我收拾衣橱,收拾出了好几摞各季的旧衣服,有些只穿过一次两次。我试着在农村的亲戚面前问了一下:“有些穿过的衣服,扔了吧,不舍的,给你们吧,怕你们嫌弃。”结果人家和以前不同了,没接话茬。

这次学习期间,我将对旧衣服的烦恼讲给青岛残联的孙理事长听,她说青岛有个叫“笑姐”的爱心助残志愿者团队,专门为残疾人网上募捐衣物,让我上网查一查。

我真是孤陋寡闻。 青岛市民宋桂华以其网名“笑姐”组建的爱心助残志愿者团队,20xx 年11 月就成立了。 救助对象以市残联提供的特困残疾人家庭为主,其他特困家庭助困救急为辅。救助方式为入村到户,直接将捐助物品送到残疾特困家庭手中。团队主要特色——量体选衣、打包装箱,将捐赠衣物根据受助家庭成员性别、年龄、身高、体重,逐件挑选搭配、分类整理、打包装箱,确保送到残疾朋友手中的每一件衣物都能穿,都能用。 目前已发展志愿者300 余人,成功组织了100 次爱心助残大活动,义工活动近500 次。

打开电脑,我找到了引导善意流向弱势群体的中间“人”,我的心突然亮堂了许多:我们可以作为志愿者为残疾人奉献爱心,从某种意义上讲,被捐助的残疾人也是志愿者,因为是他们让我们的心灵获得满足,思想得到升华。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4

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无论是它的书名,还是它的内容,都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中有一个叫蕾克的男生,这个名字好像就在预示着他将会有一窝的小姑娘。果不其然,他先先后后都得到了四个女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四个小姑娘都特别喜欢她们的爸爸。但是,爸爸有的时候固执起来,也像是一块大石头啊:他知道,这四个小姑娘并不是属于他的,于是,把她们一个一个地送走,连最后留下来的饭团,也因为生病,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大肚子爸爸。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许久。开始读时,我真的很羡慕那四个小姑娘,她们的大肚子爸爸多好玩啊!可是,看到后面,看到大肚子爸爸那严厉的一面,我恍然大悟:其实,大肚子爸爸和我的爸爸是一样的啊!他们的爱,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溺爱,是严厉的爱!一件事,如果我做对了,爸爸会奖励我,也会鼓励我;如果我做错了,爸爸会批评我,但不会惩罚我,而是告诉我怎样把这件事做对。这样的爱,虽然有的时候会让我不服气,甚至哭闹,可这样的确是正确的,不是吗?

想想看,如果自己的父母天天把自己视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反而好心办坏事:长大后,每个人都靠着自己坚强、不服输的性格走向成功之路;而那些从小被父母宠爱的人,只能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默默无闻,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

现在,听听父母的教诲,能使你一生受益的。记住,不管是对还是错,父母永远都是为我们好的,即使他们受到伤害,也会好好地保护你。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6

天才和疯子是个怎样的界定?什么是天才,什么是疯子?小时候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疯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改变了很多我对这两者的看法。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响我所表达的对这本书的喜爱,好久没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欢的书了。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作者轻松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展示了的一个自己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展示出来的独特视角。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疯子都是精神病院里,精神出了问题,神经错乱,举止怪异的人,简而言之,即是脑子有病。然而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后,我发现疯子不应该被这样子定义的,他们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页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学性的,就像书中的“四维虫子”和“时间的尽头”等节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维是很严密的,所讲到的量子力学也是有根有据的,讲述时思路清晰严谨,若是在大学课堂讲课,相信是很有资深教授的范儿的。但是这样的人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人们把他们当成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被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们能宽容地对待这样的思想,换个角度来看“疯子们”一些天马行空式的想法,或许他们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学家了。

天才和疯子有时只是时代的差别,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电脑,航天飞机什么的来说事,人们肯定也觉得他们是疯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对此有丝毫的质疑,它们都成为了现实。再如,尼采,梵高,爱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时候。尼采是西方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最早开始批判西方现代社会,然而他的学说在他的时代却没有引起人们重视,这位自称是太阳的哲学家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梵高也因自己的画风和当时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见,后来也进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理解万岁。我想在以后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疯子们”的世界,我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有时并不是别人的想法怪异,只是那是自己没法达到的高度。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7

窦娥冤是元代着名杂居家关汉卿的杂居代表作,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民众基础的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窦娥是这部剧中最悲苦的人物,她三岁丧母,七岁被典,十七岁守寡,不幸的生活让她只能守着其父教导的“三从四德”和婆婆孤苦过活。屋漏偏逢连日雨,赛芦医为了免债欲谋害蔡婆婆,被当地恶棍张驴儿所救的蔡婆婆从此又走上了不幸之路。逼婚不成的张驴儿误杀了自己的父亲,愤怒之下将罪名栽到窦娥身上。被告上公堂的窦娥对官府还是有一些信任的,哪知时局腐败,贪官横行,被张驴儿买通了的知府为了逼迫窦娥认罪,竟当着窦娥的面要拷打蔡婆婆。善良孝顺的窦娥不忍心看婆婆受罪,只好屈打成招,被定了死罪。刑场上的窦娥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她悲愤的咒骂天地:“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一句话道出心中的激愤、委屈、埋怨、指责……更道出官场的黑暗,穷人地位低下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为了表达自己的反抗决心,在临行时她提出三桩誓愿,第一桩誓愿——血飞白练,通过这种方式,她向世人显示她的清白无辜;第二桩誓愿——六月飞雪,通过这种违反常规的自然现象来证明社会的不公平;第三桩誓愿——亢旱三年,通过这种直接的方式反抗官府的昏庸,官吏的无心正法。这三桩誓愿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步步递升,表达了窦娥希望通过三桩誓愿直接惩戒残暴昏庸的官府,也希望有一天自己的冤屈能够沉冤昭雪。三桩誓愿也是窦娥反抗精神的上升,而三桩誓愿的实现更是窦娥反抗的最终结果。

窦娥就是那个时代造就的悲剧,可以说狭隘落后的封建思想毒害了女性的一生,女性们结婚生子操劳一生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的被当成繁殖劳动的工具,有的甚至像牲口一样被买来买去。究根结底是落后的封建道德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男人们觉得男尊女卑是自然规律,应该享有对女人的控制权;而很多妇女们欠缺自省意识,看不到自身的处境。窦娥虽具有独立的意识和强烈的反抗精神,但在时代大背景下,她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运被别人主宰。窦娥的故事只是千千万万个被压迫被迫害的妇女的缩影,在那个时代不知有多少女性步了窦娥的后尘。窦娥三桩誓愿的实现也说明自身反抗的无力,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使冤屈得以洗刷,只能寄希望于外物或虚无缥缈的天地。

生长在新时代的女性们在地位上比封建社会虽有所提高,且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对性别的要求也会越来越明显,但在很多工作岗位和地区对女性还是存在差别对待的,所以希望新时代的女性们时刻警醒,不要被表面现象蒙蔽了双眼,可能的话用一切手段维护自身的基本利益。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8

其实之前我并不喜欢看书的,老觉得看电视比看书爽多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书中自有书中乐”,在书的海洋里,可以找到很多比较内化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我们从电视剧中所无法得到的;而且在学校四六级也已宣战成功,现在除了上课也没什么事,于是在同学和老师的推荐下我也加入了他们读书的行列。

×过的名着不多,应该说很少,或许就象老师说的那样,我是个草根命,根本就无法吸收名着中的精华。读红楼梦,你猜我怎么读的,我是选着跳读过去的,只有黛玉和宝玉同时出场的章节我才会停下来读一下,虽然我也想仔细的去读,可就是看不进去,所以到现在为止,对红楼梦了解甚少,不过通过红楼梦大型选秀活动到是了解了不少东西。总的说来,电视也是可以传播知识的,所以有时候我很反对一些家长的观点——不让孩子看电视,什么东西也是怎么,只要你利用好,废品也会转化为资源的。话又说远了,还是回来继续说看书。

最近朋友推荐一本书第九个寡妇,它主要讲述一个背着巨大的、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寡妇,自幼在孙家做童养媳,土改时将被错划为恶霸地主的公爹从死刑场上背回,藏匿于红薯窖几十年。这段岁月正是中国农村发生了纷乱复杂的变化的历史阶段,几千年的小农经济模式被打碎,进而发生了乌托邦的大混乱。每一个人都经历了严峻的人性人伦考验,大多数人不得不多次蜕变以求苟活,而强悍朴拙、蒙昧无邪的女主人公王葡萄则始终恪守其最朴素最基本的人伦准则,她凭着自己的勤劳和聪慧,使自己和公爹度过了一次次饥馑、一次次政治运动带来的危机……

刚开始说实话,我真的接受不了葡萄的作为,但是后来却被她那人性之善之美之纯而感动,她的无知无畏和宽厚包容都是源自于一种蒙昧,但正是因为这种蒙昧让这个对时事不闻不问以及永远那种抱着“总有一天会躲过去的”生活态度的女人在这九个寡妇里脱颖而出,成为不断更新的每个历史时期的焦点。这本书不是历史却胜是历史,在人物命运塑造的同时,将时代背景巧妙的结合了进去,通过小人物命运的变化去讲述时代的变更,让我们对当时的时代有了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80后来说,从国共两党战争到文化大革命那段历史根本没有一点的记忆,再加上国家对某些来历史阶段思想和文化的控制,到现在为止,在市场上我从没找到一本介绍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书,可是从这本书里,从那些小人物的命运里我们看到了当时动乱的社会中生活在社会最低层人们的命运和在他们身上所显现的最本质的人性。孙少勇可以为了苟活,而将自己的亲爹至于死地而对其不闻不问,而与之相对立的葡萄,则出于对人性的拷问,很毅然的将“二大”从死人堆里将他背了回去,并匿藏在自家的红薯窖内,一藏就是二十年,其间,多少次的饥荒,多少次的政治危机,都在她对生命的无限向往中而淡然离去,生活还是生活,我们必须活下去,无论有多难。她就是靠着这种坚强的毅力帮着“二大”躲过了一次又次的危机,并最终等到“生命得以解放的那一天”。

≡于葡萄的生活,或糜烂或其他,我无法评价,从某个角度讲,那完全是由人的生理需求所决定,可是她身上却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魅力——一个女人竟然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而这正是我们现代人尤其是女性所缺乏的。就象某个朋友所说的那样,人要活下来其实很容易的,可是却有很多人还是选择了死亡,而且是那么的义无返顾。你我同样是人,在四、五十年代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不但葡萄生存了下来,而且是在自己背负着一个让整个时代无法置信的秘密的情况下很聪慧的生存了下来,而我们怎么可以因为意识的不顺利而放弃整个生命呢?人活着总是比死了好,无论有多难,苦总有个尽头,葡萄用自己的一辈子来证明这个道理,我们现代人在追求物质生活而为名利争夺的同时,也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我们的人生意义到底是什么?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9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岁的小婴儿哈利波特能从那个最险恶的黑巫师伏地魔手下逃生。是的,多少伟大的巫师都死在了伏地魔的手下,包括哈利的父母,可唯独哈利保全了性命,而且还 使 伏地魔魔力大失。

这个原因,邓布利多告诉了哈利,答案就是母爱。哈利的母亲在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哈利的生命,所以母亲强烈的爱,就在哈利身上留下了记忆。对,是记忆,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如果我们被一个人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爱的护身符。

正因为此,哈利被母亲的爱救了下来,成为在伏地魔想要杀害的人中逃生的第一个人。而且母亲的爱,使他在和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斗争中,也成为阻挡奇洛的有力武器:奇洛裸露的皮肤不能碰到哈利,不然就会痛苦不堪,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野心贪婪和仇恨,所以碰了一个身上胡幸存爱的烙印的人,就会感到痛苦的无法忍受。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这样的护身符呢?回答应该是:我能!爱,永远是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唯一的理由。对一个充满了爱、周身洋溢着爱的人来说,他看到的就是光明,就是美好;而一个充满了爱的人,也正在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光明,带来希望。

不要否认爱,我们的身上,其实也都有着爱的烙印。也许,有的烙印已在尘世的浮华中如同那块通灵宝玉一般蒙上了尘埃,但拭去灰尘,相信那爱的护身符仍然存在,仍然有着伏地魔们无法抵挡的魔力。失去了爱,才是我们人类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去爱吧,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爱这个世界,只是不要去爱我们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