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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27篇)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

《儒林外史》所写主要是作者所处清初至清中叶儒林的生活,其所传人物,大都实有其人,换言之,《儒林外史》首先是一部为儒林立品的正面文章,其次才是为世人矫俗的讽刺之书。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27篇)

作为为儒林立品的正面文章,《儒林外史》首重名流,中标明贤,末述四客,塑造了众多古代优秀读书人的形象。内文借写杜少卿、庄绍光、虞博士是辞征辟的,虽为征君而辞爵自乐和因贫而任的贤着典型,加以迟衡山、武书、虞华轩等一班正人,构成了《外史》所写儒林的中坚。这些人物形象都被寄托了作者的人格思想,那就是在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的恶浊风俗之下,为天下所难为,保持一种如王冕那样不为物役,不为俗累的嶔崎磊落的人格。

然而作者又深知自古及今,那一个是看得破的,特别是当世风如江河日下之际,那南京的名士都已渐渐消磨尽。落得只有市井中间,又出了几个奇人而这四奇人既不贪图人的富贵,又不伺候人的颜色,天不收,地不管,倒不快活。这大概也是作者晚年闭门种菜,偕佣保杂作时心境的写照,也是全书于世风日下无可奈何之际礼失而求野的象征,其中便有了悲慨的意味。

《儒林外史》以文行出处论人,却不以文和出处的形迹为重,而是以做人的根本行,也既是德行为首要标准。由此可见,《儒林外史》品评人物的标准并不是在是否科举,也不在要不要功名富贵,而是无论如何,总要讲求文行出处。尤其德行是要紧的。换而言之,文行出处尤其德行是全书正真关注的中心。前人所谓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和批评明朝举用八股文的制度&&是全书宗旨等看法,皆就其否定的方面立论,殊不知作者立意正大,恰是由一位匡太公道出,既道行是要紧的。

而这就容易使人误会其主旨在否定功名富贵,其实不然。《儒林外史》反对的,只是世人一见了功名富贵,便舍着性命去求他。所以《儒林外史》并无教人一定不科举,不征辟,不做官,不要功名富贵的意思。它只是把功名富贵与性命相对比,把科举做官等荣身之路于文行出处相对比。强调性命即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主张把讲求文行出处,尤其是德行,作为人生立命的根本,时行时止,而决不为功名富贵和科举、征辟等所奴化、异化,成为没品行的人。作者也深知这是社会心理养成即人的教育问题,责任首在朝廷;又以为求治之道,首在复兴礼乐。而无奈自己力薄无法改变,只好借写书聊表慰藉。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著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故事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讽刺鞭笞科举制度的乌烟瘴气和只为名利的读书人才是本书的主旋律。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次不中,在家中倍受冷眼,丈人胡屠户更是对他百般呵斥。范进去乡试,因没有盘费,与丈人商议,怎料被胡屠户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是“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还说他“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老婆是正经”,把范进骂得“摸门不着”。到出榜那天,家中正值无米,母亲让范进抱母鸡上集市卖了换米。这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市上被找了回来,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还是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了他,治好了疯病。转眼的工夫,范进时来运转,财源广进,连胡屠户也一反常态,称他为“文曲星”,称赞他“才学又高,品貌又好”。这个故事极力讽刺了范进对功名的极度渴望和胡屠户那趋炎附势、“变色龙”的性格特征。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

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4

我本是出于好奇,才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书——《儒林外史》。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嗅到一股诱人的书香味,不知道是书的年代太久,还是故事本身就有着非凡的价值……

书看了一半,我已是心潮澎湃。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竟使得吴敬梓——一个出生“科第仕官多显者”的家庭的子弟,去如此愤然地抨击与讽刺。这本书就像一份无言的控诉,一下接着一下,震人心魄啊!

再慢慢往后看,我有些懂了。旧社会缔造了一群可耻甚至可鄙的儒生,他们满口“之乎者也”,又无真才实学,醉心功名,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们期待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名扬天下,光宗耀祖,那一切的功名利禄就会唾手可得。由于这种极端的野蛮的疯狂的追求,导致了官场的黑暗龌龊,许多读书人的心灵被扭曲,甚至变态。这不得不令人可悲可叹。在读第三回的《范进中举》时,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可是若论错,归根究底却不在他们身上,他们的苦苦追求本身没有错,是黑暗的社会,是封建科举制度给了他们“信念”、“理想”,让他们到死都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腐朽、虚伪的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开创了八股文科举,这可让多少有志之士宁可“处江湖之远”亦不愿“居庙堂之高”。对于人才的摧残,确实令人扼腕叹息啊!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这本书,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5

自明朝建立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就颁布了科举录取的规则: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用《四书》、《五经》、八股文作为考试内容。当晚,天上就出现了“贯索犯文昌”的奇观。随后,一百多个小星星向东南方向坠去。

贯索象征牢狱,文昌象征文运,古人以天比人,“贯索犯文昌”,预示文人有灾,而后则是老天降下一伙星君维持文运。王冕不愧为奇才,纵观《儒林外史》,的确与之相符……

科举在明代的确危机四伏。文人为了参加科举、中进士及第,不择手段;而且文人只有写八股文这一条做官的途径,把其他的处世准则看轻了。于是,有些人不满于此规章制度,走出了这个名叫“科举”的怪圈,涌现出了一批可能当时被众人所误解的名士——

虞博士,淡泊名利,进士及第却丝毫不留恋官场;杜少卿,乐善好施,看重道义,对官人们嗤之以鼻;凤四老爹,为人行侠仗义……这样的人比比皆是。虽然如此,但有些人对他们并不理解,尤其是杜少卿,他曾被高大人批判为“杜家第一败家子”、“专和和尚、道士、工匠、叫花子这些下等人来往,没有一个正经朋友”甚至连杜少卿的父亲这样爱民如子的太守,也在他嘴里变了味儿:“呆子”、“不知道尊重上司,一心只想讨好百姓,‘敦孝悌,劝桑农’之类古文里假大空的客套话经常挂在嘴边上,惹得上司不高兴,官也丢了。”为什么杜少卿让高大人如此看不起?原因也是他亲口说的:“杜少卿若有真才实学,就应该中举当官,征辟算什么正道?”对,原因还是科举!中举,甚至进士及第,才能光宗耀祖,才能出人头地,这才是当时民众的普遍看法,书中就有证据:马先生告诫匡超人“要以举业为主”“人生在世,只有举业可以出头,没了举业,就一事无成”;鲁编修教育女儿“要是八股文不好,没有讲究,不管你做什么东西,再好也都是野狐禅、邪门歪道!”所以,随后该才女评价蘧公孙“误了我的终生”也不足为奇了。科举对当时的人真的很重要,“周进倒龙门”、“范进中举”就是很好的证明。

既然科举对当时的人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只要剖析一下科举,就能知道该时间段的历史潮流。科举对外在的危害开篇就提到了,那么科举自身有没有毛病呢?答案是肯定的。批范进试卷的周进在书中的一段话:“原来他的文字得看好几遍才能知道其中的妙处,可见世上的糊涂考官,不知屈了多少英才!”评价一针见血,充分地揭露了科举自身的黑暗面。中举可以出人头地,那么还有别的方法吗?书上有一段有趣的对话:景江兰说:“你们所说的考科举中进士,是为名,还是为利呢?”大家都说:“是为名。”景江兰说:“赵爷虽然没有中进士,但外面的诗选上刻着他的名字,行遍天下,只怕比进士的名声大得多呢!”众人都笑了。读到这儿,我也笑了。

不管从随到清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寿星——科举,对古人有多么深重的危害,那也都已经成为了历史。但是,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希望现在的素质教育能早些完成,这既能帮助学子们脱离学习的苦海,也能帮助国家培养时代的栋梁!

坐在书桌旁,打开清秀的《儒林外史》,任凭书香溢满整个院落。书香伴着我的思绪,,轻轻地、自由地飞翔,撷一朵知识的彩云,牢牢地贴在心间。《儒林外史》,真的给了我很多,很多……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6

近日正沉浸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一直以为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百读不厌的。今天读的这篇文章正是是先生一篇让大家耳熟能详的妙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其说《朝花夕拾》是一篇杂文册子,我倒是认同现在的这篇百草园是一篇极美的散文。当初在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有几段还是可以背诵的。文章写得童趣盎然,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自己家的后院是如此的喜爱。将其冠以“百草园”的名头,让大家读得此文的人都觉得这儿真是个好玩的所在,先生对于百草园的描写可谓用心。这是一个怎样有趣的所在呢?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这样的百草园怕是每个孩子儿时的梦想,有这样的一个百草园,儿时定是能度过一个很快活的时光了。

可惜的是,快活的童年终有尽头,接下来则是自己必须的读书识字路程。和天堂般的百草园作别后,边要开始上私塾,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先生在这私塾中也是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的,学生读书的姿态,先生读书时候的洒脱,包括先生在私塾中画的各种画儿,都构成了先生童年美好的记忆。

文中记叙的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代,而童年页终归要结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不过是从天堂的一个花园走到了另一个罢了!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7

今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书中的一节:本葆将军客店,里面的事情,让我慢慢讲给你听。

本葆将军客店坐落在英国海岸线上的黑上港旁。这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环境十分幽静,来这里饮酒的,住店的大多都是一些水手。一天早上,有个褐色的脸上有一道道把的老税收来到了客店门口,客店老板霍金斯看见了,忙上前叫道:欢迎!欢迎!霍金斯打量着来客,只见他身材高大,结实而笨拙,皮肤晒成栗壳色。她身穿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外套,肩膀上拖着油腻腻的发辫,一侧脸上有挨过弯刀留下的创疤,一双手疙疙瘩瘩,伤痕累累,一看便知是个饱经沧桑的老海员,他总是闲着没事,便扯起嗓子唱着一支古老的水手歌谣:“十五个人趴着死人箱。唷呵呵,郎娒酒一瓶。快来尝,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唷呵呵,朗模酒一瓶,快来尝!”

晚上,他总是坐在客厅一角的壁炉旁,低着头猛喝酒,别人好意的向他打招呼,他却不理睬,有时还会粗暴地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对方一眼,就想跟谁有愁似的。

老水手很可怜,不过他脾气很大,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改掉这个坏脾气,让大家都和我做好朋友,别人都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8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9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0

在25岁这样的年纪,仅是看了一遍就来抒发自我感受,不知是否妥当,总觉得时隔两年还会再看一遍。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觉得我像极了渡边。不渴求被他人理解,不是觉得好无所谓,而是无可奈何。理解这种事就跟要求别人感同身受一样困难,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并太想去向谁诉说。与其做一个表面合群的人,不如彻彻底底地尊重自己的内心。

“那是劳动,不是努力。努力指的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这句话就像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永泽的傲慢及不地道兴许使得大多人不太喜欢,我却深深的喜欢着这样的永泽,他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划分的也无比清晰,不可否认他是伤害了些许人,但是他又是如此坦荡,在我看来,不欺不瞒,坦荡视人的关系皆是合理的。初美也是出于本心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对等,皆是自我选择,我们都该有为自己所做选择而承担后果的能力。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渡边是在和初美的交往中,亦或是在和直子的会面后开始考虑爱与性应是一体的,至于他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我不太想用爱或责任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又有谁能通过只言片语去表达历经生死后的心境呢?他想与她共生,却又被另一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温度所吸引。同时爱两个人,有有何不可?

最后想说的是,在不能好好对待爱的时候,请好好爱自己。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1

转眼间,六年级辛苦的学习生活就这样过去了,迎来了美好的暑假。在这暑假中,我为了能增强我的阅读能力,我看了几本小说,但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是一半外国小说,书内有三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安妮,马修,马瑞拉。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安妮这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书里的安妮从小就是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她讨厌的是她满脸雀斑,和一头自己并不喜欢的黄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从而来到了绿山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这位夫人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她。但是安妮十分天真活泼,也十分爱幻想,她刚来到绿山墙时,被这儿的一切都给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和景色,取了许多有趣而又有个性的名字,比如说绿山墙旁边有一条小湖,安妮给她取了叫天使湖。也就是她这种爱幻想最后也让马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赢得了周围邻居们的喜爱。后来,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有名的学院:女王学院。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马瑞拉,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计划。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被安妮身上那种爱幻想,活泼吸引了,特别是她非常爱幻想,让我非常震撼。记得她刚来的时候,跟着马修骑着马车时,路旁的几棵开满花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嘴巴喋喋不休地想象着。但是当马瑞拉去世时,安妮居然毫无顾忌地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马瑞拉,一个瘦小,满脸雀斑的女孩,是那么得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得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得脆弱,自私。一旦碰到些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的情况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于高科技。而在感恩上,我们和书中的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那样,对学习有积级,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而在面对失败时怀着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充满温暖,国家也逐渐会变得富强,不怕被人欺负。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2

“你的奶酪是什么呢?”《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中的其中一句话令我陷入了沉思。

从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四个可爱的“人物”——小老鼠“嗅嗅”、“匆匆”和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奇妙的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在奶酪C站,发现了一大堆奶酪,便在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料,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哼哼和唧唧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声嘶力竭地叫骂,诅咒那个搬走奶酪的黑心贼;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后来,唧唧也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了久置不用的跑鞋,进入了迷宫的深处,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郁郁寡欢……

读了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之后,我有了许许多多的感触。这个普通的小故事竟蕴含着一个令人深思的“奶酪”哲理!人生就像一座诺大的迷宫。在这座迷宫里,也有许多黑暗的角落霍隐蔽的死胡同,同样有许许多多的奶酪,它们或者是事业、工作、金钱、地位、权利、美丽、健康……诸如此类。但你是否发现,你的奶酪在变化?事实上,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奶酪不是永恒不变的,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你就会察觉到他正在变质;再过一段时间,你再仔细瞧瞧,挥发现它还在不断地变小!

记得自己在以前的学校中,几乎是没有朋友的。学校,好比迷宫。朋友,好比奶酪。我必须去寻找我梦寐以求的“奶酪”。几乎没有朋友的我,要行动起来了。在比赛中,遇见的不认识的同学都打一声招呼,尽管我连名字也不知道。我迈出了跑向迷宫的另一处的第一步。然后,坚持在生活中也这样,我也就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了。我终于得到奶酪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曾经拥有的,不一定会天长地久。抱怨改变不了现状。与其手足无措、怨天尤人,不如及时调整心态,积极应对。朋友,享受变化吧!尝试冒险,你才会享受到奶酪的真正美味!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3

在网上购买龙应台《亲爱的安德烈》的时候,是因为看了她的《孩子你慢慢的来》被里面女性对孩子细腻的情感所吸引,想这本书应该是一本母亲与儿子沟通的或者如教育儿子的亲子书。

用了几个晚上,陆续的把这些书信读完,才感到这并不单纯是一个母子沟通的书信。里面更多的,也就是她更有意义的地方,是思考。无论是教授的母亲和十七八岁学生的儿子。他们能就很多课题,来互相交流彼此的看法。而且,很多问题。例如对于民主、对于贫富差距、对于政治思想、对品味或者生命等方面的对话和思考。我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不曾想象过的。我现在还记得,1997年-----去世的时候,我在高中,电视媒体上在报道这位伟人的功绩。学校将了半旗,并举行了追掉会。全校的同学们,初中的和高中的一起,排队到学校礼堂里,穿着深色(蓝或者黑)的衣服,带着统一配发的百花,表情凝重的去参加追掉会。

在参加的过程中,电视直播着--的讲话,并且在-讲话过程中流泪的时候,我也感到,我们失去了一个伟大的领导人,也不由自主的流泪。但看到周围的同学。很多都是茫然的再走形式,或者压根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政治,我们的课本虽然学了。但对他真正的理解确是非常的浅薄,学校这生活的周围,也没有人真正对这些关心过,或者给过你更好的分析。所以,觉得安德烈在这个年龄有这么多自己的看法,并那么幸运可以与他的母亲进行这类问题的探讨和沟通。

第二次是在1999年,南斯拉夫轰炸大使馆的时候,大学进行了聚会游行。我没有去参加。理由有两个,第一是开会第一课我们的教导主任给我们将过,89年的动乱,大学生被利用。要看清情况。学生运动的背后都会有政治势力,所以,学生在没有弄清真正形势的时候,不要去充当炮灰。这句话至今记忆深刻,理由二,我确实感觉自己对于政治有种天生的弱智和抵制。觉得是那好像是一个我无法进入的世界,我也无法那个领域去展现我的爱国激情。所以我才不会去参加。

我处于安德烈的时代与龙应台老师的时代中间。是个七十年代的人。我对于童年的记忆,平淡、资源的田野画面。我的童年在农村,父亲是普通的教师,母亲是有着高中学历的普通农家妇女。在八岁的时候,父亲将我和弟弟及母亲一家从农村带出来。到了镇上上,然后,在到县城里。在大学之前,虽然也搬过几次家。但并不是那么频繁,对我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八岁之前在农村,8岁那年从农村搬到镇里,第一次搬家,一住8年,中间换了几次房子,都是单位分的。但没有换单位,一直过了8年,8年后16到了县城,住了两年学校家属院,93年在县城买了文教局给老师的房子。但年花了3万元。一直到今天。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家里没有搬家或者频繁调动工作,是否也是出于对我和弟弟的考虑。我从镇到县城正好是要升高中。但弟弟那时在上小学。大概他体会了一下从落后的地方到现场后的感觉。

我的自我觉醒时在高中,比安德烈和菲利普都要晚的,他们15岁孩子的对话,独立的意识,思考的问题,很多是我到大学都没思考过的。当年我在16岁的时候,也是忽然间认识到自己的父母也是非常普通的人,不只是父母,也包括周围一起生活的老师,也是非常普通平庸的人。他们并不像以往心目中想象的那么高大。他们的思想也未必正确,甚至有些地方也没有见解。我很庆幸在那个时候获得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有了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些,才能够去思考。但思考问题的领域,仍是比较有限,更多停留在友情、爱、人生等上面。对于社会问题、文化问题、道德问题等的思考是茫然的,是自己溜进去了。但没有目的,也没有受到任何指引的溜达了一圈。懵懵懂懂的。所以说。母亲是能够深深影响孩子的。虽然不一定使他变得特别优秀或者和自已一样,但会引导他的思维方式。

我的孩子现在3岁7个月。未来的日子,也会成长成一个个性十足的英俊少年、成人。信里有些情况我感觉也是将来我和孩子相处会遇到的。里面有一个母亲深深的爱,说的非常好。母亲对儿子的爱,是背后的。看着他,离你越来越远。我儿子对我的独立宣言会在什么时候,有时我也会想,未来在我儿子的眼中。我又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母亲呢?或者会留下什么给我的儿子。会使他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更加明澈、快乐、坚强。

这是本值得保留的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话语,思维延展的过程,也有深厚的母爱,并告诉你,该如何去爱,去沟通。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4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理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可以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美好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美好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只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一定都是金子,但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该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爱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5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6

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学五年来,我感受到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爱上了读书。

最近老师让我们读了儒勒。凡尔纳的作品《80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内容生动形象、语言逼真有趣。书中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他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有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在这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的。可福格先生在八十天的畅游中,自己的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坐过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等,经过了许多奇妙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想要在80天环游一个国家就已经很难了,而要在80天环游世界,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到了。

万事只要用心就能成功。

一次我数学成绩考了个不及格,从那次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平时多下功夫,我决定要像福格学习,有信心,有毅力。终于成绩有了进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习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分秒必争,一定会有收获。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7

我看了一下萧红的生平,1911——1942,32年的人生历程,作者在《永久的憧憬和追求》一文中写道“从祖父那里,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而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环顾其一生,颠沛流离,逃婚、屡次的遇人不淑,婚姻不幸,身心分裂……“短命的小鱼死了!是谁把你摧残死的?”(见《同命运的小鱼》)这应是作者对自身命运的悲叹!她的写作风格,用尼采的一句话来形容是:“血写的文学”,杜鹃泣血,血尽了,32岁的生命画上了句号。萧红,用女性作家十分的难得的写作风格,写作视角,留给后人无数个问号、无数个叹号以及无尽的思索!

因风而生,因风而灭,缘生缘灭本非卿心,纵有千般不甘,奈何!——同为女子,惜萧红才情为其浩叹!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8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9

1820--年,法国和俄国之间关联恶化,战争一触即发。然而身处俄国上层社会的人们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茨,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在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莎,感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赴沙场,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自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那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向以来,我都很喜爱彼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但是略显轻浮了些,因此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下了对安德烈的感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彼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因此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以前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资料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难怪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说,如果要举出一部贴合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个定义的小说,我就要选取《战争与和平》。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0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让我们获取更多知识, 书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 书可以让我们提高文学水平,可以让我们变得更睿智。

这本书主要说了:鲁滨逊小时候就梦想航海当水手,年轻时多次离家远航,最后一次远航时船触角,乘客和水手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水冲上了孤岛。他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克服重重困难,自力更生。学会了自己制作许多生活用品,他也曾和野人多次作战,还帮助一个野人俘虏成功逃跑,而那个俘虏也成了鲁滨逊的一位忠实的仆人和伙伴。他们在岛上整整生活了20--年,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才有机会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正是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记得有一次,我去爬山。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已经是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大汗淋漓了。我有了放弃爬山的念头,想径直走向山下。可是,这点小困难我都克服不了,我还是个男子汉吗?我转念一想,继续坚持着,努力地爬到了山顶。虽然我气喘吁吁,但是看着山下的无限美景,我感到无比自豪。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毅力站在了成功的顶峰!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了自我,超越了自我。

“困难是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生活道路上的种.种挫折与坎坷,要乐观向上,正视它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战胜它们。这样一来,你就会获得成功。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1

本来在这学期的书单入面,没有《活着》,它是一个意外,一个美丽的意外。

我利用去办公室值班的三小时看完《活着》,很久没有那么专注地看书了!感觉很好。

看《活着》的时候,有好几个时候都想哭,有庆很天真的抢着去献血,结果荒谬地死去;富贵埋葬有庆的时候;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哭,我现在想,哭是不需要的理由的,为什么非要给自己一个借口。

我心痛有庆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甚至是春生的死,但书读到最后,我才顿然发现,其实最值得可怜的是富贵

他自己做错事,受罪的是身边最爱自己的人和自己最爱的人。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地离开自己,只有自己一人留在世上。最苦的不是挨穷,而是失去了要珍惜的一切。比起报应在自己身上更加残忍,这就是上帝的高明!

我想,这就是害怕犯错的原因吧!

如果错了可以不连累别人,活着可以轻松点。

然而,我们都有牵挂着的和要守护的人

但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是一路犯错,如余华所说:像富贵那样的老人,比比皆是。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2

一个人一生只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天死了,明天就不必等死。(《亨利四世》)

——题记

读《雷雨》,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应该说能够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感受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本就是一种非凡享受。而其中最玄妙,也是最出彩的地方,无疑是结局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死亡,它会让人们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平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定神浅思,也许“死亡”,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本就是一种痛定思痛的解脱。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我们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经历审判,得到救赎。

“死亡”一词,可以说贯穿了整部《雷雨》,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会发现它更像是一个引子,通络了一个家族的命运。

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神鬼,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的忏悔或执着,最终直指那些无知青年的咽喉,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或多或少弥漫着对死亡的叹息和恐惧。然而面对这一出悲剧,真正可怕的到底是死亡,还是爱情的盲目?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揣着小幸福蠢蠢欲动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是否会得到最终的幸福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携着爱人私奔海角,从此摆脱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从此过上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的诅咒,那低低的呜鸣声竟会如此四壁回荡。四凤的悲哀并不在命运玩人,而在于她本就选择了一个担不起责任的男人。

所以说周萍的死,在我看来到并不算意外。感情用事地讲,我很不欣赏这个男人。周萍的一生应该可以用极其卑微潦倒来形容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前世深陷在与继母的乱伦情事中,后世又投入了鲁四凤的爱恋纠结。此人活得实在不够坦荡,属于淡薄尊严,丢弃理想,泯灭自由,只把结余的生命留给“情”字,死不撒手。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女人的怜悯下,只有懦弱的男人。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3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觉得这一套书很好,这套书有数学分册、物理分册、化学分册、动物分册、人体科学分册、地球科学分册、宇宙科学分册、环境科学分册、信息科学分册、工程科学分册和索引资料分册。

肯定会有什么问题,应该多翻翻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为了认识已知世界所需要掌握的科学知识将越来越多。如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愚昧落后,缺少起码的知识,就可能被一些假科学、伪科学所愚弄,陷入盲目和迷信。

为此,我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用正确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来揭穿形形色色的伪科学的真面目。一辈子用得着,几代人忘不了!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4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6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现时发表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1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1个只看1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1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1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1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1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7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