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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8篇)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十岁那年》的作者赖清河出生在越南,随父母迁居到美国。看了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慨分享给大家。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8篇)

主人公河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家乡有她所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木瓜树和那些热情的朋友。但这一年,战争的硝烟使河的一家不得不离开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这一次意料之外的出行让她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然而,适应新的环境是那么困难,新的食物、新的邻居、新的同学,一个全新的城市。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困难,河的3个哥哥和母亲在美国找到了工作,河也继续上学。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感到极大的震撼和痛心。河和我年龄相仿,而我们一直在祖国的保护下和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而河和她哥哥们在战争的硝烟中和子弹的飞舞中成长。要知道,河的一家在船上逃难的过程中,食物是多么的紧缺。最好的时候,早餐、午餐和晚餐只有一个硬邦邦的饭团和一口水。对于逃难的人来说,有饭团吃已经是上帝给他们的恩惠。

记得,我小时候不喜欢吃饭。有一次不想吃饭,就偷偷去阳台把饭倒掉一半。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事觉得没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就感觉很惭愧。对比河他们的处境,我们现在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丰衣食足、无忧无虑。可想而知,战争几乎催毁了一切。孩子失去父亲,母亲每天担心受怕,年长的哥哥各有各的打算,最小的女孩心中充满了迷惑。而且,小女孩还要看别人脸色行事。像那个年龄不是应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玩耍吗?是的,但是战争破坏本应该美好的生活。

作者用自己童年的事迹告诉我们,战争带来的是痛苦,但在战火中的人们是坚强、乐观和善良的。我要向河学习,学习她乐观面对生活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我们要从小培养读书的好习惯,读书作为一种培养孩子性情的方式是很好的选择,读书能培养一个人的内在气质与外在修养,腹有诗书气自华就是这个道理,下面是一篇小学生《十岁那年》读后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希望大家有所体会。

我今年十二岁,我健康、我聪明,我无忧无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 妈非常爱我。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就叫作《十岁那年》,同学们你们看到这个书名肯定会有很多疑惑:十岁那年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然我也不例外,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开始阅读这本书。

《十岁那年》,它出自于美国的赖清河。《十岁那年》的特殊旅行,是一场美丽而坚强的成长蜕变。金河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和英俊、温柔却永远只在照片上的爸爸,坚强勇敢美丽的妈 妈,还有三个性格各异的哥哥住在一起,家乡有她所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热情的朋友,还有那些木瓜树。但是这一年,一场意料之外的战争却让她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

金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是那么难,新的语言、新的同学、新的老师,一个全新的城市……最终,金河会融入这个新的世界,重新变得聪明和自信。从生活在家乡的幸福日子,到适应美国社会的艰辛经历,金河依然没有放弃。最后终于在亲朋好友的帮助和鼓励下变得自强、聪明有自信。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浮想联翩。战争太残忍了,一场战争的发生会夺去无数鲜活的生命,会摧毁美丽的家园,更加会破坏幸福的生活。金河十岁这一年的经历,让我感到心酸。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经历了战乱、漂流、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新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和谐,那么美好。不同国度、不同种族、不同信仰,遭到邻居的排斥和攻击。语言不通,在学校受到同学的嘲笑和欺负,连吃饭都躲在厕所里。金河是懂事的,学校里经历的挫折,回家只字不提,不让家人为她伤心。金河是勇敢的,面对困难她没有退缩,她努力学习英语,对嘲笑她的同学做出了反击。金河是又可爱又阳光的,她的可爱使她得到华盛顿小姐无偿的帮助。她的阳光使她交到了新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面对困难的生活要乐观勇敢地去面对,让苦难变成人生中的祝福。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臧克家也曾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益友”。读书能明德,明智,明理。

午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书房的窗边,轻轻地翻开《十岁那年》,那一行行简短的诗歌,一幅幅精妙的插图深深地吸引着我,竟让我仿佛灵魂出窍般走进了那书里。

主人公“河”——一 一位年仅十岁和我一般年龄的小女孩。因战乱逃离漂流到了陌生的美国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苦难,可这位小小的女孩并没有放弃而是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而作者用简单的文字就把“河”的坚强、勇敢、乐观、执着、可爱描写得淋漓尽致。

放下书本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是幸运的,我是幸福的,十岁的我快乐无忧,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开心玩耍的小伙伴,有宽敞洁净的教室...... “河”本也可以像我一样简单快乐地和家人伙伴一起过着淳朴快乐的生活。但,是谁如此狠心打破了这份简单的美好,又是谁让这位年仅十岁的女孩在本该快乐无忧的年龄里却经历了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是战争,是的就是战争,战争就是罪魁祸首!是战争让“河”的国家四分五裂,让“河”家破人亡......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发动战争呢?发动战争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难道就不能像老师教育我们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那样和平地相处吗?难道让世界和平是一个渴望不可及的梦想吗?“救救孩子们,要和平不要战争!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让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让妻子不再失去丈夫,全世界应该一致行动起来,维护和平,制止战争!”这学期学习的《一个中国孩子的呼声》这篇文章的主人公“雷利”也因战争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他那强而有力的呼吁呐喊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回响。

即使在21世纪,这世界并不太平,依然有战争威胁着这娇嫩的“和平之花”。但我坚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维护和平,制止战争,相信总有一天和平之神会永驻人间。

《十岁那年》中的“河”的勇敢坚强、乐观执着让我敬佩,同时《十岁那年》也让我明白了战争给人类带了巨大的灾难。《十岁那年》洗涤了我的灵魂,涤荡了我的心灵,我愿终身与书为侣。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今天学习《三字经》对于我们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即学知识之前必先学道理。反映在今天的学习中,成绩固然重要,德育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意赅。

《三字经》也启发了我们,当今家庭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很多青少年社会问题的出现都是家庭教育不良或不严而造成的,《三字经》中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还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等都说明了为人父母为人师的责任和严格要求学生的重要性。另外,现在的独生子女有很多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三字经》教导人们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书中说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现在好多家长只看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如果我们能从小好好学习《三字经》,那么我们是否能更好地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

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进行中国经典文化的教育可以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觉得读《三字经》、习《三字经》,把《三字经》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课堂中是非常有意义的,它既是民族知识的传承、又是民族精神的发扬。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6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拿破仑的一生,是颠倒的一生,少年时急于成势,不守道义地在两个阵营反窜,就象一个小人,或许这也是在他危难之时,其部下反水的一个原因吧。由于急于功利,整天梦想着统一欧洲征服印度,却不去思考一些基本问题,所以在用人上出现了极大的问题。

一方面是滥用家人,滥用家人也就罢了,居然不去约束,施恩招怨,不但搞坏治政还失去战机,最后还搞得兄弟反目。另一方面不束妻子,不知择妻之不慎甚于择友。第一任妻子放荡淫邪,奢侈无度,却不知断义。第二任妻子纯粹是为了名声与政治目的而娶,在他流放圣赫勒拿岛后,无论他怎么写信,她都未有回复,却去跟一个军官公开同居。而在第二任妻子之前,有一位天使一样的情人,他却不去立后,而她在他两次流放,及滑铁卢大败时都去看他。不立后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出身不贵,他却忘了自己的出身也贵不到那里去,他很明白她的感情的纯真的情况下,不去立后却另娶连面都没见过的政治妻子,简直是倒行逆施。不说感情,就以他功利性的目的而言,一个好妻子可以增加他半倍的精力,而一个坏妻子可以浪费他4分之3的精力,出身顶个屁用。三是不远小人。他明明知道他的最得力的两大文臣——富勒与塔列朗里通外国,且曾阴谋政变,在他得到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居然一点事的都没有,原因是政务上离不开他们,却不知地球就是没有了他拿破仑也是照样会转的这个道理,没有了这两个人他的帝国就不转了?实在是一种可笑的处理方法。结果在俄国战争中,因为富勒的谍报,俄皇在准备投降的情况下,知道了他的部队的困难而改变主意,造成了俄国战争的彻底失败,也是他帝国下坡的开始,如果他赢得了这场战争,欧洲的历史将改变,而滑铁卢也不可能有什么战争。

在法兰西战争中,他的这两个宠臣与得力元帅拱手让出了巴黎,并逼他接受退位与流放。自己为自己掘出了一个好坟墓。由此可见他除了那征服欧洲的狂想与天赋的军事才能外,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简直是一个白痴。在他第一次失败,流放到厄尔巴岛后,他才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也大致思考明白了他失败的原因,从而从厄尔巴岛逃走并重新得到民众的支持而开始了百日王朝。在滑铁卢他因为失误而大败,巴黎又逼他下野,而这时他并非没有了战胜反法联盟的胜算,并且南方军队与近卫军都效忠于他,他此时如果再次实行独裁,思维与见解已经清明的他将对法国及法国人民作为与此前完全不同的贡献,然而他却以不愿让法国流血这一理由,答应再次退位,而说白了他已经失去了勇气。最后被英国所骗,流放到环境恶劣的圣赫勒巴岛结束了他的一生。终其一生,勇气与智慧从来没有同时结合到他的身上,流放前只有勇气没有智慧,流放后有了智慧却失了勇气,实在是可叹可悲。

不过,这也是历代所谓大英雄的共同轨迹,由于太在意于权势与所谓的宏图大业,虽然都是年纪轻轻便威权赫赫,但说白了都是一个草包,最大的英雄成吉思汗就是一个最大的草包。或许看过拿破仑传的会说拿破仓不是设科学院吗?不是很尊重学者吗?其实他的尊重至少一半是为了政治,如果他真尊重,就不会断然拒绝富特的蒸汽机。如果他接受富特的蒸汽机,那么他的舰队就将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他的死敌英国不说被灭,但至少可能会龟缩于英格兰岛,那又何来反法联盟?所以,他骨子里并不尊重知识,他是什么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执着是智慧的表现,而什么都不信就是愚蠢的表现,但在表象上,这两种人差不多。在过去,我对所谓的英雄确实还是非常钦佩的,但现在的我越来越讨厌这些英雄。这些英雄对人类所作的贡献廖廖无几,几乎只有杀戮的功勋。当然,我说他们是草包并不是说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懂,而只是在人类的基本问题上没有什么思考而已。如果真的什么都不懂,又何以建立那怕是只有杀戮的功勋?至少他得让人信服他,跟着他吧?

如果英国是拿破仑海上的敌人,那么俄国就是他陆上的敌人。在以后的几年里,英国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可是英国殖民地多,至少可以从别的地方得到需要的东西。但欧洲大陆国家却无法再从海上贸易中得到许多必需品,因而产生了严重的不满情绪满最大。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是个年轻人,血气方刚,对拿破仑骑在他头上十分怨恨。他阳奉阴违,私下允许俄国商人和英国发生贸易,目的是向拿破仑施加压力,表示自己的不满。拿破仑本人对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更是非常看不上,认为他目空一切,却毫无本事。

1820xx年,拿破仑提出娶沙皇的妹妹为妻,亚历山大一世对此反应冷淡,他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有尊贵血统的妹妹嫁给一个科西嘉暴发户。拿破仑对此还以颜色,还在和俄国宫廷协商过程中就宣布和一位奥地利公主订婚,极大地刺激了好面子的亚历山大一世,两国关系由此日渐冷淡。这些都为后来的征俄战争埋下了伏笔。

拿破仑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争就是征俄战争,但是这个战争是以拿破仑的惨败,或者至少是两败俱伤告终的。拿破仑的不少顾问看出了进攻俄国伏下的危险,向他进言,但拿破仑根本听不进去。拿破仑对此战可以说是费尽心机,孤注一掷了。

莫斯科大火是信仰的毁灭,一个民族可以放弃自己的首都,这场大火烧了很多东西,更重要的是烧掉了拿破仑雄霸欧洲的梦想。莫斯科这座俄国故都几乎化为了一片瓦砾。拿破仑得到了一座残破的莫斯科,却一点用也没有,不能消灭俄军主力,战争还是无法取胜。拿破仑占领莫斯科后,本以为沙皇会主动来求和,他也好乘机从这场战争中脱身。不料等了又等,沙皇竟无动于衷。这时,后方又传来坏消息,西班牙战场的法军出现了全面溃败,连马德里都丢了。法国国内情况也不稳定,保王党人蠢蠢欲动。而且法军的补给线也连遭俄军袭击,随时都有被切断的危险。

拿破仑再也等不下去了,他主动向沙皇提出了媾和,但亚历山大一世对此无动于衷,他已决心用战争的全胜来洗刷俄罗斯所遭受的耻辱。结果拿破仑在莫斯科白白呆了4周,徒劳无益的求和谈判,什么事也没干成。进入10月后,天气越来越冷,俄罗斯的冬天就要到来了。拿破仑意识到再耽误下去只有坐以待毙,他终于下决心撤退。征俄战争让法国或者说拿破仑元气大伤,开始时的50多万大军,最终回到法国的队伍只有不到3万人,日益衰落的法国将要面对的敌人是曾经被迫臣服的整个欧洲。 滑铁卢战役拿破仑一世的最后一战。1820xx年6月18日,滑铁卢战役爆发。上午11时,拿破仑率领法军主力720xx人向威灵顿麾下的英荷联军的发起攻击,以阻止普鲁士军与联军汇合。法军的进攻遭到威灵顿的顽强抵抗,打乱了拿破仑的作战计划。下午,普军开始到达战场,形势逐渐有利于联军。此后,法军又发起多次进攻但均遭到挫败,伤亡非常惨重。普鲁士援军不断抵达,联军数量达到了13万,大大超过了法军。进入傍晚,联军发起反攻,法军支持不住全线崩溃,拿破仑狼狈撤退。在滑铁卢会战中,法军损失了320xx人和全部火炮,联军损失23000人。拿破仑丢弃残军逃回巴黎,6月22日再度退位,后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上。

不可一世的拿破仑一世为何败于滑铁卢?对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的失败原因主要有这四种:一、军队素质差,指挥员缺乏;二、没有及时歼灭普军;三、兵力分散,调动不及;

四、法军将领的不称职。正是这些原因,拿破仑一世的政治生命、军事生涯就此终结。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张芝联主编的《法国通史》中提到过:“拿破仑体现了平等,称帝、侵略,不能推翻拿破仑资产阶级政权、法典和战争的反封建意义。”

拿破仑是法国资产阶级的代表,他用武力和独裁进一步摧毁了封建旧秩序,维护了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期间,他重视资本主义工商业,为保持资本主义的长久利益,他倡导用法律规范来资本主义秩序,他公布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典成为以后立法的典范。拿破仑作为军事家,经了了无数征战,其正义战争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其非正义战争虽然侵犯了欧洲许多国家的主权独立,却将大革命的思想和精神带到欧洲大陆,客观商动摇了欧洲封建统治。

纵观其一生,拿破仑功大于过。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经常去学校的图书馆看《一千零一夜》,黑色的封面,一个白色的小天使和一个巨大的魔鬼,朴素至极,却给我带来了无穷的遐想。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想象;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人生的向导,帮我们找到智慧的源泉;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架梯子,让我们登得更高,看得更远。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朋友,可以与它亲密交谈;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自己的家,能从中感受到温暖;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处故地,等待你随时去重游。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一进门就抓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了一本,再看一本,真是越看越入迷。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坐在那里,聚精会神的读着一本又一本书,好像什么也不存在。到了11点半,妈妈等急了,就对我说:“下次周末我再带你来书店看书,快回家吧!”我听了,可又想再看一会书,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我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类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做新世纪的优秀少年!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我把《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读了两遍了,还在上面标出值得我学习的好词语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鲍雷伊刚开始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小男孩,后来他读了汉修先生写的《狗儿快乐的秘诀》,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为了逗狗高兴,给它放女歌星的录音带,结果狗就像唱歌一样,不停地大叫,狗是听不懂录音带的,这一点很有趣。圣诞节的第一天鲍雷伊没有收到爸爸寄来的礼物他心想,说不定爸爸不寄了,而是爸爸太忙了,我和鲍雷伊一样伤心。去年,六一儿童节的时候,爸爸也没给我一件礼物,我特别伤心。最让我开心的是,鲍雷伊学会了给汉修先生写很长很长的日记,他现在是一个自信,开朗的小男孩了,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怕了,这点值得我学习。

以前我不爱读书,我读了《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多读书,才能写出好文章。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说来惭愧,《万历十五年》这本写于1978年、1982年即在大陆发行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书,我在93年、94年才知其名,95年才得于一观。

记得在《书屋》杂志上有一篇谢冕先生的文章,谈到自己喜爱的书,其中就有《万历十五年》,并且他还强烈推荐大家一读。当时年轻,读书甚为偏狭。虽然有先哲的教训说:“读史使人明智”,又有伟大领袖因为通读历史而明了人事国情进而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终掌国柄的故事,但我早有成见,以为历史不过是零碎事件的堆积,是用来寻找论据的故纸堆,以为研究历史不过就是乾嘉之学,加上中学大学学习《中国革命史》带来的后遗症,所以对历史书望而却步、敬谢不敏。

除了几本我党领袖发家史,为了猎奇;范文澜的几本《中国通史》随便翻翻;一本韦尔斯的《世界通史》,作为培养大局观而用;一本《史记》当作“无韵之离骚”的散文读;一本《东周列国志》还只能称为历史小说;几本新旧《唐书》是为了和《唐才子传》、《唐诗故事》两相参照。当时自己的感觉是:正史太凌乱琐碎,而历史小说又太浅显无意味;将来也许会读一些历史书,但那也是为了更好的寻找论据和利用论据;总之,历史书给我的阅读体验是很差的。既然看到谢冕先生的推崇,自然心中多了一分留意。恰恰自己所在的学校图书馆小,里面竟然找不到这本书,新华书店里也未见到。大半年过去,遍觅不得,好奇心渐渐淡去。

95年一次千里访友,途经一小镇,适逢大集,随眼一扫,竟然在一不起眼的旧书摊上发现此书,急忙买下,正是三联书店的正版书。如此巧遇,实是有缘。那一次的阅读体验是强烈的冲击:原来历史书可以这么写,原来历史可以是这个样子。这种震惊和耳目一新的感受相信很多人有过。此后这本书便留于枕边,时时闲翻,每每给人新的感触,但因为烦于冗务,对此未能深究。现在看来,感触只是感触,还是风吹即散的胡思乱想,真辜负了当时眼界为之一开的欣喜若狂的感觉。

一、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历史书对历史的看法。

历史是枯燥无味的,是只需要背一背的课程,相信这是很多人从中学时代得来的印象。

翻翻二十四史,卷帙浩繁,帝王将相,如果不是看看故事,寻些典故,学点立身处世的狡黠,谁还会将它看作历史专业书籍以外的读物呢?通过浅翻,我对历史的模糊印象一直是:历史不过是一些事实的简单堆积,是对历史史实的冰冷客观的描述,是陈腐的,无趣味的。

这种从受过的历史教育、从国内历史书籍中得出的印象,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看到一些外国的新鲜的东西,很难想象历史也可以写心态、写文化、写地理并且写得鲜活。

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需要历史教育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么历史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仅仅是为了让我们知识结构不致欠缺,掌握一些应知的历史史实?还是使我们明了老祖宗文明的博大精深,增强所谓的民族自豪感?

答案当不应如此,“读史以明智”(李世民)、“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列宁)、“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从历史中寻求历史之教训”(陈寅恪)、“不了解一国之历史则不配为一国之国民”(钱穆),我们当应从历史教育中锻炼我们的史识,明事理,切时用,而不是学些常识,记几个知识点。

目的决定手段,我们应该进行怎样的历史教育?研究政治史,满眼的帝王将相,充斥的是主要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意义是耳熟能详的陈词滥调。这种干瘪枯燥的历史教材又能够让我们提高多少洞察力呢?早在1920xx年美国历史学家J·H·鲁滨逊就提出:要冲破以政治史研究为中心的传统,扩大历史认识的视野,“大到可以描述各民族的兴亡,小到描写一个最平凡的人物的习惯与感情”;法国的年鉴学派更是极大地扩大了历史研究的领域。历史人类学、人口史、社会史、生态文化地理史、心态史以及计量史学、比较史学等,在年鉴学派的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详尽的探讨起文明由生到亡的发展历程;英国史学家G·巴勒克拉夫提出了“全球历史观”……

这些二十世纪初的史学革命在西方早已如火如荼,但似乎一点也没有反映到我们的历史教育上,依然岿然不动波澜不惊的是僵化的八股,干瘪的教条,使人望而生烦。这些丰富多彩的内容也许在历史专业里面不算什么,但是似乎对国内的普通读者却一直圈着高墙,没有几本普及读物涉及这片万紫千红勃勃生机的花园,似乎历史普及只限于“戏说”、“帝国”、“王朝”之类披着历史外衣的现代剧。

僵化的思想局限了人们的视野,这可以算作一个原因。高度的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消磨了历史学者的个性和勇气,是他们对历史学方法缺乏反思和创新精神,因而造成历史学著作的死气沉沉。而另一方面,故作高深的理论和生硬搬用的各种术语,又刻意给学术著作和论文垒起高墙。

学术著作似乎和自由活泼的文风势成水火,文字生动流畅受广大读者喜爱的就没有学术价值,而那些佶屈聱牙只能由少数人看懂得才是学术著作。这种刻意营造的泾渭分明的界限,似乎可以遍见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

同时,作茧自缚故作清高的虚荣和自由思想挥洒文字能力的欠缺,使历史学者们鄙视通俗写作,因而也造成了高质量通俗历史读物的缺乏。我们能够面对的要么是干瘪乏味,要么是胡编乱造,也就渐渐消淡了对历史的兴趣。让“普通大众”所接受与学者的学术志向就必然存在着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吗?历史学一定要与人们的现实生活严重脱节吗?历史学家可不可以具备一些在社会上传播历史真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呢?

同时我被《万历十五年》打动的还因为作者的鲜明的时代感和强烈的现实关怀。历史研究不仅仅是具体的史实考据,一个真正的历史学家是不会仅仅满足于钻在故纸堆里皓首穷经。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说:“一切真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每一个时代的历史学家,都注定会有其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对时代精神的理解。他必定会依据自己所认定的进步或腐朽的标准来看待历史,并且按照他自己心中的某种他认为对社会有利的图式来选择、安排和强调他研究的题材及其事实材料。

伟大的史家大都是基于现实关怀而思考,并研究和总结历史的。司马迁之所以能够成就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巨著《史记》,就在于他首先是极具思想性的社会人,对现实有着深切的体察和忧虑。司马迁之“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原始察终,见盛观衰”清楚地反映出其研究历史的志向所在。

修昔底德之所以能写出不朽名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也正在于他立志要“擎起历史的火炬,引导人类在摸索中的脚步”,决心通过正确总结历史,来创造正确预示未来的重要途径。通过其在著作中对民主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的公开颂扬,我们更能够体会到他对现实社会的深刻关怀,和建立在这种关怀基础上的思想的前瞻性。

通过《万历十五年》我们也同样可以看到这一点。作者截取一个断面,仔细析清当时社会脉络,深刻剖析其经济社会结构,所为的不过就是为了揭露以道德代替法制的模糊管理、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反而保护落后经济以维持王朝的安全……等种种体制上的弊端,其目的还在于通过“技术的角度”、“数目字管理”,为中国发展寻出路。且不论他所提倡的“中国革命的的目的,无非跟随着世界趋势,以商业组织的办法,代替昔日农业生产方式里以多数小自耕农为基干组织的办法,使整个国家能在数目字上管理……”是否绝对正确。为什么现代型的经济体制不能从传统社会的架构中脱胎出来?以现代商业组织代替传统的农业组织其具体过程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问题的剖析已经激发了我们的共同的思索。

《万历十五年》像一扇窗,打开了我的视野。通过《万历十五年》及随后读到的一些有关历史的书籍,我明白了研究历史有多种角度:不仅仅是那些帝王将相的历史,也可以涉及平凡人物的心态和性格;对历史事实,不仅仅是说明“是什么”,也能够通过分析和剔别,说出“为什么”;不仅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个别人物的历史,也可以是总体的社会的历史,“从底层向上看的历史”……我知道了历史的另外一种写法,可以写的生动流畅活泼有趣。只是可惜,这种类型的书太少了。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作家安易如的作品。只有在她的笔下,我才能感受到古典与现代之间的契合点。

古代诗人、词人的一生经历很少被人细细品味,但却像一壶醇香、沁人心脾的好茶,有天然之美。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在这本书中,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文章一开始就提到了这句话。这句话无疑是中国最经典的一句话。有人觉得这只是一句没有什么意义的话,但我却觉得它富含哲理。

这句话极其形象的描写了辛弃疾的一生。失而复得的惊喜,出现在那个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上元灯节。辛弃疾,也就是辛稼轩。刚开始,他还有“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雄心壮志,可是,后来却变了。辛稼轩用一阕《青玉案》证明了自己。

一个人,无论怎样,他也不可能一生都有好的运气。不把握好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最后蓦然回首时,也许已经空无一人。常常一个人在失去后,才懂得拥有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常常在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后来追悔莫及;常常在最后失去什么时,还是觉得是偶然,依旧懵懵懂懂。

我曾经看过一部微电影,《天堂午餐》。电影让人醒悟,不要在拥有时不去珍惜,而是后来失去时才履行承诺。影片的儿子,正是在母亲在世时说等他长大了再给母亲烧一顿饭最后母亲突然死亡,他才后悔,给母亲做了一次“天堂午餐”。

一个人,不要永远那么拖沓,该行动的时候就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机会,不然最后都已成空,灯火已黄昏。如果一个人不懂得把握,终究那壶令人回味的茶,会散尽香味,就连最令人享受的味道,也会消失不见,也许最糟糕的结果,就是连茶壶都被翻倒。或者,灯火已不阑珊,也不人海茫茫,最终只有自己站在黑暗中。所谓的火树银花,只是一种装饰。

最后,文章写道:人海茫茫,蓦然回首时,我们是不是还有运气看到那个等在灯火阑珊处的人呢?我们最常看见的结果是:终于明白要寻找的那个人是谁时,灯火阑珊处,已经空无一人。

对,运气只是运气,不能代表以后的一切。如果说一个人经过漫长的等待,是否还能履行自己的承诺,挽救差点失去的所有,逝去的那股香味。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很久没有如此畅快的看一本书,只花了两天的碎片时间,我读完了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其中收录了他的两部中篇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举止高雅的老妇人,她在四十岁的时候,出于一种高尚的感情,去挽救一个素昧平生的赌徒,却由于瞬间活力的驱使而失身于这个她连姓名也不明白的男人…”

两个故事中都以死亡告终的男女主角有一个共性,也是給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偏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陌生女人,偏执的爱一个总也认不出自我的男人,即便她曾为他付出了自我,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为他倾注了自我认识他之后的余生,直至他们的儿子和她自我皆以病亡悄无声息的消失于无形……《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赌徒,偏执的沉迷于赌博,作者对他在赌桌上形象的描述可谓淋漓尽致,他原本有显赫的家世与大好的前程,却在赌桌上输掉了自我的人生。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18日,马来西亚羽毛球名将李宗伟推出第一本中英文版自传《败者为王》,并举行李宗伟粉丝俱乐部的成立仪式。据悉,他还将在4月推出自己的漫画《羽王之路》。

李宗伟亲自为自传取名《败者为王》,只求与众不同。李宗伟说,主要内容是述说他如何从小镇成长到世界第一的经历,希望可以鼓舞现今的父母与小孩子,让他们投入羽毛球运动。在被问及何时再出版第2本著作时,李宗伟说应该会在自己挂拍之后,等退休后再考虑。

当被媒体问及“避忌”之一的婚姻问题时,笑不拢嘴的李宗伟立即以今年的目标是奥运会,奥运之后再谈为由大打太极。“今年来不及了啦,等奥运之后再说吧……先注重奥运是目前最重要的目标。”他说,距离奥运只剩半年的时间,所以接下来需要更多的休息和避免受伤。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玫瑰园的教训,重大投资之前,千万别只低头看项目,更要抬头看一眼风向,千万别跟趋势为敌。九几年做房地产的每个人都是举步维艰,艰难活下来的,在20xx年之后才迎来了大发展,但坚持不下来的就只能变成先烈。

但真的找到了风口却完全不知道正确的起飞姿势,结果充当了反面教材,后面的人看到他们被吹死的惨状后,才总结什么是不能做的,把不能做的反过来做也就成了应该做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瀛海威是悲催的,他在互联网的历史上就承担了这么一个提供负面典型的功能。当然瀛海威也不是个案,实际上在互联网的江湖里,抢跑的往往成了先烈,比如ICQ没做成,OICQ到做成了,ebay没在中国干下去,但阿里巴巴却成为了巨头,杨致远的雅虎虽然开启了互联网的时代,但却屡屡被后面的小兄弟碾压,败走中国市场,最后连美国也玩不下去了。论做机顶盒,陈天桥是鼻祖,但却被无情的干掉。从那以后,盛大诸事不顺。网易比腾讯早了好几年先搞出了微信,但却被三大运营商联合封杀,就连雷军的米聊也比微信要早个把月,但却在增长期残酷的被打败。所以跟随是一门技术,别老说人家抄袭,能把前浪拍死在沙滩上,这也是本事。

仰融千算万算都是防止别人从他手里把华晨和金杯抢走,但他却从来没算过,有人可能宁可砸坏他的金杯,也不让这棵摇钱树长到别人的院子里面去。他们的盘算是,长到别人院子里面,我就半毛钱拿不到,如果把它砸个稀烂,至少还能分点卖废品的钱。这个事情在中国的商业史上不止一次的出现,当年健力宝和三水县的股权之争,其实就是这个心态。他们不会把国家的利益以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前面,更别说什么民族工业了。在他们眼里所有的利益,只有一个归属那就必须是自己。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回想主人公唐戴斯这跌跌宕宕的一生,十九岁前清白澄澈,之后十四年暗无天日,向死而生后惨淡经营十年,最终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斜长单薄的背影,如同一只白色的鸟,振翅划过海面,飞向远处,无风无雨也无晴。

父亲饿死、爱人被夺、自由被锁,他一无所有,凭呼吸在那儿兀自维持着生命。

绝望啊,是因为再没有希望,有时候我们还活着,虽然也没有希望,但我们却还相信,等过一阵子,或许我们就有希望了。这样的等待,也使唐戴斯终于遇到了法里亚神父,这个诚恳正直,善良勇敢又聪明的男孩子,一下子就成为了男子汉,一条条复仇的计划编织成网,蒙在心上。把面具造成微笑和蔼的模样,手指捻着三个姓氏十多个人物的命脉,打着一副自定规则的牌。

他成功了,在人世这个无边的法庭里,在上帝这个无形的法官面前,他得到了支持。

复仇记我看得很爽,好多情景都印象深刻。比如出逃伊夫堡监狱的那一夜,唐戴斯死命从海水中逃脱,躲在大石后面,雷霆万钧,刚刚重见的天日就这样冷酷无情,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比如雷莫尔和瓦朗蒂娜隔着铁门在一片苷蓿地的掩映下私会,雷莫尔劝说瓦朗蒂娜跟他私奔,瓦朗蒂娜从顾虑到服从、两情相悦是多么青涩美好。

比如唐格拉尔的女儿离家出走,为躲开家人的眼睛,剪了长发,她不是一绺绺地剪,而是一刀就出结果,我甚至能从半开的窗户里看见她的潇洒。

比如尘埃落定,基督山伯爵的心中的网已被清理,可是阳光在哪儿呢?所有的爱恨都得到安放,命运的线该断都断要么就松手让它飘到远方,所以,阳光在哪儿呢?“是的!是的,我爱你!”她说,“我爱你,就像爱父亲,爱兄弟,爱丈夫那样地爱你!我爱你,就像爱生命、爱天主那样地爱你,你在我眼里是天下最美、最好、最崇高的人!”

眼前一束光心中一片亮堂。这段告白,我怕是再也忘不掉了。

……

现在,我想说说我最喜欢的人吧——阿尔贝——唐戴斯的情敌与未婚妻的儿子,看重名誉,尊重父亲,敬爱母亲……这些都不够,如果只有这些,那他无疑会成为他父亲的帮凶,继承母亲的姣好面容也只不过空有贵族的头衔而已。当他为了父亲的荣誉决定与基督山伯爵决斗后,在决斗的当天,在朋友的见证下,坦然地向伯爵道歉,承认自己的名字是个侮辱。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个会在游玩的时候花光所有的钱,被强盗劫持后需要靠借款才能赎身的公子哥,却能够开开心心地迈下强盗大门的楼梯;是个看到漂亮姑娘就想认识,却又除了自己的母亲看不上任何女人的小伙子;是个为了姓氏的荣誉,冲动地跟好朋友决斗的年轻人,现在,他又为了明天,离开自己的母亲勇赴战场。

希望之火不萎,有希望就等待它的实现,没有希望也等待它的出现。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阳刚男孩》。里面中的一篇文章,名叫“蓝色的舌头”,但这篇文章却使我终身难忘。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名叫苏迎的很有礼貌的好学生,因为觉得好玩,收下了那个一说话就满嘴脏话的可恶的“蓝舌头”,苏迎一安上它,就变成了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因为他一说话就出口伤人,无法管住自己的言行。那个造出蓝舌头的人非常可恶,如果让全世界的人都安上这种“蓝舌头”,那么将会有两种后果。第一种就是全世界人民不摘掉该死的“蓝舌头”,让“蓝舌头”遍布于世界各地,那么每个人一出口就满嘴脏话,而且嘴一不文明,身体也会不文明起来,到时候这个世界将永无文明落脚之地,人们也会越来越懒,懒得喝水都懒得喝,吃饭也懒得吃,脾气也越来越大,心态也越来越不平整。这样,就大大加速了人类的灭亡,真正的世界末日离这时也不远了!第二种后果是人们知道了“蓝舌头”的危害,远远地抛弃了“蓝舌头”,从此用手势来交流思想,这样说话的功能就会衰退,人与人交流思想就会非常的不方便,这样人们不会进化,只能退化。最后退化成了猿人,和世界末日来临有什么区别吗?于是,我一想到“蓝舌头”,就会非常的害怕。其实在现实中也有许多“蓝舌头”,比如你对别人的一声骂,你对别人的冷嘲热讽,还有你对别人的形形色色的出口伤人。每当这时候,“蓝舌头”就会突然从你嘴里“蹦”出来,出口伤人。

所以,要想管住“蓝舌头”,必须要用自制力和宽容心才能制伏它,这样,人与人之间说话才会更加文明。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今天,我们学了《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本文主要讲了作者与几位同伴观察太平洋小绿龟入海时,出于善意,救下龟群的“侦察兵”,却最终导致龟群惨遭食肉鸟捕食的悲剧故事。

有一次,我犯下了一个不可弥补的小错误。

那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张姐姐的爸爸栽了几盆花,我说:“叔叔,可不可以给一朵花我呀?”叔叔说:“好吧!”我随手接了一朵花。回家后,我把那朵花种在花盆里,马上浇了一盆水,连续浇了几天,它什么动静也没有,我把它拔了出来,一看,原来是茎断了,水份不足,最后凋谢了。

今天学了这篇课文让我们懂得了,如果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产生与我们的想法相反的结果。

《十岁那年》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周末,我再次阅读了伯罗蒙塞尔《自然之道》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受益匪浅。

《自然之道》这篇文章向我们讲述了"我"和同伴们到太平洋加拉巴哥岛的旅游途中,为救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遭受劫难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非常震惊。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变成食肉鸟的美餐。这难道是应该的吗?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付出了弱小的生命,离开了这美丽的世界,这难道不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吗?我们人类,虽然是万物中的的高等动物。但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好心办坏事。

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曾经学过一篇课文——《狼和鹿》。也是因人类不遵循生态而导致了悲剧。在美国一个名叫凯巴伯的美丽森林,生活着一群狼和鹿。狼经常捕食鹿,这导致凯巴伯附近的居民非常痛恨狼。终于有一天,居民们组成一只狩猎队,来到森林里捕杀狼。随着狼的消失,鹿开始大量繁殖。但因为没有狼限制鹿的数量,森林里所有能吃的绿色植物都被鹿吃光了。而病魔也随之在鹿群之中蔓延。仅仅两个冬天,鹿就死去了6万只。而剩下的8000只鹿,也是奄奄一息,后来居民们才发现,正是因为狼的存在。鹿的数量就可以被控制。老弱病残,则被狼吃掉,而剩下的鹿,都是最好、最强壮的鹿,当他们向政府请求放了几只狼后,森林又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可见生态平衡一样非常重要,当人做事的时候,又有没有想过所做的会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呢?

我就差点做这方面的傻事。我家里养的金鱼,相信大家都知道。但,其中有一条叫小黄金的金鱼,它每次都抢不到食。我担心它会饿死,就想把它捞出来单独喂几天。妈妈一见,就拦住我说:"你不能把它捞出来。弱肉强食的原则,在自然界是不能变的。它如果享受惯了,在与其他鱼相处时,还能生存下去吗?"我听了妈妈的话,便把手缩了回来。过了一段时间,它也学会了抢食。我也不用担心它会因抢不到食而饿死了。

在自然界中,生物规律是人类自身无法改变的。如果你去违背了,得先考虑后果。不要像加拉巴哥岛和凯巴伯森林一样,再一次酿造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