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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通用17篇)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通用17篇)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2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简·爱是一个可伶的女孩儿,父母早逝,只能寄养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是最低贱的,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政府的偏见,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一位牧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不别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难,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再加上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学校里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顽强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身体不舒服发高烧不能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坚强地完成了100米弯道跑测试。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我也希望大家也读一读了《简·爱》,一起分享读书的快乐。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3

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和故事简介给吸引住了。哦!这是一本关于狗的书!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当翻开它的那一刻起,我就沉浸在了故事当中……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名叫“美丽的乔”的小狗一生的经历,从它刚刚出生时那个坏主人的心狠手辣,到后来新主人家的温暖和对它的爱护,乔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是它生命中最特别的。

通常被养在城市里的小狗,都会过着平凡而索然无味的一生,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但乔不同,可能世界上没有一只小狗和乔一样,有着丰富多彩的一生,有着温暖的家,有着爱它的主人,有着知心的伙伴。乔的一生真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但没有谁的一生是十全十美的,乔的耳朵和尾巴曾被原脾气暴虐的坏主人砍掉过。这就引起了我的思考,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在善待,保护我们的动物朋友?

现在,很多人的嘴里都谈论着要善待动物,保护动物,可是,到底有多少人做到了呢?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任意一个无害的小动物,因为我们一样共存在这个地球上,一样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有很多人猎杀动物,单纯是为了娱乐,剥下动物的皮,向朋友炫耀。这种滥杀无辜的人,一定不会有好报的!

动物,这种弱小的生命,在我们看来微不足道的生命,却能在我们最困难时给我们帮助,在我们伤心时给我们无声的安慰,在我们熬夜时陪伴在我们左右。哪怕是一只小小的仓鼠,一只小小的鹦鹉,都能成为我们最好的的伙伴。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对我们的崇敬,对我们的感情,超过了我们对世上的一切。所以,如果你有一个爱你的动物朋友,就请你也好好的爱护它,珍惜它吧!

一起来爱护身边的小生命吧,这样,一定会让你的人生更精彩的!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4

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5

《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

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形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

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

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现在老了,懊恼自己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起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理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只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6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一本书,里面有好多姆咪,里面有一只姆咪叫姆咪特罗尔,他有好多好多的朋友,有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尔克小子,赫木伦等好多朋友呢。就这样,姆咪特罗尔和其他一些朋友组成了很奇怪的一篇故事。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所有小动物都苏醒了,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去爬山。到了山顶他们发现了一顶很奇怪的帽子,。放进去的东西都会变化。假如你放进一个鸡蛋壳,帽子里就会飞出五朵能坐人的云彩。我也想坐上去,可是我还没碰过呢!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克小子坐在彩云上面可开心了。可是过了一天彩云就没了。有一天,他们在玩捉迷藏时,姆咪特罗尔躲在了那顶帽子下面,出来时,就变成了一个大怪物。姆咪特罗尔的朋友们都不认识变异的姆咪特罗尔,自我介绍了一下,姆咪特罗尔还以为在玩一个游戏呢。后来他们才知道是哪顶帽子弄得鬼,在湖边把蚁狮拿来测验,没想到蚁狮变成了一个刺猬。他们看见了,害怕极了,把帽子扔到了小河里,但帽子却自己又回来了,那片湖变成了红色的果酱,姆咪特罗尔把帽子扔到了小吸吸的山洞里。

有一天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一个小岛上玩,把有着魔法的帽子给拿回来了,到了小岛上,碰到了又聋又哑还看不见的哈蒂法特纳人,赫木伦把他们的晴雨表给抢了过来。半夜里,哈蒂法特纳人在姆咪特罗尔他们的帐篷里拿走了晴雨表,他们身上都是电,把斯诺尔克小妞的头发都弄没了。新一天又开始了,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在小岛上准备捞废旧的东西,斯诺尔克小子还发现了一座金山呢!几天过后姆咪特罗尔他们回家了,姆咪妈妈把赫木伦收集的一个种子扔到了那个有魔法的帽子里,结果整个屋子都变成了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朋友都不认识自己的家了,后来他们从地道里爬到了家里,觉得这房子好不错有好多树的果实。

在晚上他们看见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总把话说得颠三倒四,他们手里提了一个手提箱,有一个叫格罗克的人想把手提箱里的东西拿回来,因为里面的东西是他的,但手提箱是某甲和某乙的,就这样,斯诺尔克小子还为他们打了一次官司呢。最后,把有魔法的那顶帽子和格罗克交换,某甲和某乙就在姆咪特罗尔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小嗅嗅离家出走了,姆咪特罗尔感到伤心,某甲和某乙就把他们手提箱里的东西给姆咪特罗尔看,原来是宝石之王啊,传说魔法师就骑着他的黑豹来找这颗和豹子头一样大的宝石,那就是宝石之王,突然,姆咪妈妈急匆匆的跑出来;“不好了,我的皮包不见了。”所有姆咪都知道,姆咪妈妈没有这皮包活不下去,于是她便说;“谁能把我的皮包找到,晚上给他编一个庆祝晚会”。原来是某甲和某乙把姆咪妈妈的皮包当成卧室了。当给某甲和某乙办庆祝会时,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给大家看时,被魔法师看见了,于是便去拿宝石之王。某甲和某乙不给,魔法师就给某甲和某乙一块宝石之后,并把姆咪谷的每一个成员实现一个愿望。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精选范文三

暑假的生活总是那么的悠闲自在。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非常有趣好玩的书,真是令我快乐极了!

其中有一本《魔法师的帽子》令我印象很深刻,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奇妙世界!

春天的一个早晨,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冬眠过后上在山顶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就像魔法师一样,会一种神奇的魔法:你把一样东西放进去,它就会变成另一样东西,你想都想不到它会变成什么东西!

木民们把这顶帽子当做纸篓,木民妈妈扔进一个蛋壳,蛋壳竟慢慢的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他们还把海水放进去变成了木莓浆,三条鱼游了进去,一只蟑螂跳了进去,结果都变成了金丝雀。

一个雷雨的夜晚,哈蒂特纳人竟把斯尔克小妞的头发给烧掉了,早上在大家的共同安慰下,这才忘掉了伤心……

木民妈妈把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扔进了魔法师的帽子里,那团粉红色的植物开始从帽子里慢慢的长出来,爬得满屋都是,结果,木民家变成了一座森林。小木民们在森林里玩得非常开心!

书里有一句话:让我们把尾巴缠在一起。这句话体现了木民们的友谊、团结互助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团结一致和助人为乐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20__年5月12日,当四川遭受突如其来的地震侵袭时,我们敬爱的温总理火速赶赴灾区看望受灾人民,全国上下纷纷捐钱捐物,为灾区人民送去了阵阵温暖。这就是我们团结一心、勇敢坚强的中国……

后来,木民家又迎来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拥有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月亮上的魔法师看见了这颗他寻找了几百年的宝石,于是他帮木民谷的每一个人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同时某甲和某乙也送给他另一块和箱子里一模一样的红宝石。大家非常开心地度过了一个难忘而快活的夜晚!

书中,各种小动物的可爱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我好象身临其境一般!木民爸爸沉静睿智,木民妈妈勤劳宽容,小木民矮子精机灵善良,某甲某乙助人为乐……

这一群可爱的小木民们让我的暑假增添了许多快乐!我想,我也应该具有木民们勇敢、自信的性格,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永远要用一颗积极、充满自信的心去勇敢地面对!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7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可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后来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后来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简·爱知道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在她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非常富有的人,还意外知道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别人说,这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简爱知道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8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给人一种刺骨的讽刺,像是局外者一般看透了人情变换,将手中的人物投入现实中久久不能自拔。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就是一个便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在张爱玲的手中翻覆。正因为张爱玲的生长的家庭环境才造成了她的独特性格,才造就了她非同一般的写作风格。

文中的薇龙起初是一个单纯的大学生,跟随家人在香港读书,有着自己的目标,有着自己的尊严。为了能够在香港继续能够读书,于是她放下自己的姿态请求姑母来援助自己。来到姑母家的时候着实是薇龙震撼了一下,“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字阑干,阑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仿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相信这时候的薇龙在心中也羡慕了一把。姑母是一个富翁的遗孀,交际手段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于薇龙的投靠并不是出于亲戚之间的慈悲,而是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将其作为吸引男人的诱饵,满足其虚荣、荒糜的生活。自己人老珠黄之后,总要找一个接班人。梁太太是自私的,也是世故的,正是这世间的无奈将薇龙一步步推进深渊。

单纯而爱美的大学生自然经受不住那样的诱惑,“她到底不脱孩子气,忍不住锁上房门,偷偷的一件一件试穿着”。但是此时的她还是没有陷入荒糜的困境,“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这跟长三堂子里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然而过了一会儿,“薇龙不由想起壁橱里那条紫色电光绸的长裙子,便细声对楼下的一切说到‘看看也好!’”也许这时的薇龙注定要融入原本憎恶的荒糜生活。

顺着梁太太的安排,薇龙周璇在各个交际场合,逐渐在交际界小有名气。薇龙知道在这些场合是很难找到正经的可托付终生的人,当她对爱情有点点憧憬的时候,梁太太却将那人收罗了去。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中经受的诱惑远远不止这些,直到乔琪的出现使薇龙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即使直到这场恋爱是以悲剧收场的。可是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即使知道自己是单方面的付出,也会幸福不已地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薇龙终是嫁给了花花公子乔琪,“从此以后,薇龙这个人就等于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整天忙着,不是替乔琪弄钱就是替梁太太弄人。”她没有天长地久的计划,只有在这眼前的琐碎的蝎西里,她的畏缩不安的心,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在最后,乔琪和薇龙在湾仔去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正在打价的乔琪,薇龙才想起未来是无边的荒凉与恐怖。

薇龙是彻底的将自己封在了对乔琪的爱情中,“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你明知道一句小小的谎言可以使我多么快乐”。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也不一定会开出花朵。张爱玲写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是人们都能猜想到,薇龙的结局是怎样的,年老色衰之后,失去了利用的价值,被无情的抛弃。现实中的我们身边也不乏缺少这样的女性,因为爱情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对于未来的追求,甚至于有的人以生命为代价来浇灌自己珍惜的爱情。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原型,为了眼前的浮华失去了最初的自我,迷失在繁华中,成为了无根的浮萍,随风漂流,没有了人生的目标。灯红酒绿的生活是奢靡的,是许多人向往的,但是同时也是有许多梦想的尸体堆积起来的。铿亢的音乐掩盖了最纯粹的人性的呼唤,对金钱的痴迷胜过了对梦想的追求,现实中的残酷是在于谁都不能预料未来。现在的清明并不能够指引到未来的明智。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目标,才能增强自己对于外来诱惑的抵制。

爱情,一度是多么神圣的词汇,但是人们却将其不平等化。爱情中人人平等,就像是双方投入了相同的心血浇灌而成。双方的平等对待是幸福爱情的前提,那种卑微到尘埃中的爱情注定是要有一方受伤。将自己放到广阔天地中,端正心态,收获最纯粹的爱情。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9

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0

《你一年的8760小时》这本书里艾力写道:”心灵鸡汤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咸,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会坏,步子会慢,脑子也会乱。有些时候,把鸡汤和道理放在一边,先迈出一步,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正。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那个懂的很多,会的却不多,最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在开头就给读者表明,这本书也讲道理,但是讲方法。教别人任何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本文是小编读《你一年的8760小时》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

上个月的某段时间,我明显感觉自己生活,工作力不从心。工作上虽然早出晚归,勤奋辛苦却总因为一些小事而犯错,向几家杂志社投稿,每天兴致勃勃的打开邮箱却每天都是空白的无人问津,找到新发行的某杂志的编辑,他却礼貌性的对我说,你的文章挺好的,但是不适合我们的杂志,感觉太官方了。

于是我沉默了,即便去读很多的书,即便有朋友安慰我,对我却没有任何的帮助。我那阵子就在消沉的情绪里,一天天的打发着时间。然后当我拿到了手中的这本书《你一年的8760小时》的时候,我开始以为这本书就是一本简单的时间管理类的书籍,然后看了一眼作者,艾力。说实话,对艾力的最初印象就是,《奇葩说》这个综艺节目一名辩方选手。我又自己很主观的理解为,这又是一类有点小名气就开始写书的人。

但是,当我认真看完整本书之后,它改变了我之前对这本书的偏见。我被他的努力和拼搏给折服了。俞敏洪给他的评论是:”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背景,靠着日复一日的坚持和努力,学会聚焦,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也能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艾力,他是有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羡慕的成绩。毕业于北大名校,新东方最年轻的演讲师,参加过全国无数次的演讲。单凭毕业名校这一点,我想他就已经可以找一份高薪又舒服的工作了。但是他没有,他在26岁的年纪里,从新东方两万老师里脱引而出,成为集团里最年轻的演讲师、培训师,网上制作“酷艾英语”的视频,教大家英语赢得了点击量5000万的成绩,他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这本书就是写下他这一路的经历和故事的。

我想很多人应该和我一样,一面在平淡的、无趣的生活里渴望鸡汤来给自己一剂清醒,但是另一方面又排斥这个满是鸡汤味的社会。我经常在想,鸡汤能给我们什么呢?今天因为拖延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然后找到一篇鸡汤文,读完后热血沸腾,但是有用吗?回到现实生活中后,该拖延的工作还是拖延,抱怨工作但是不能改变的状态还是在抱怨,觉得现实很骨干于是理想变得越来越远了。然后我静下心来认真审视这一切的时候,我觉得鸡汤并不是一无是处,鸡汤也不是灵丹妙药。它适合一种人:本身拥有执行力,拥有冲劲的人!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1

读《战争与和平》很舒服,不仅因为作者语言描写上的顺畅,更在于从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相契合的地方。从我自己看来,作品之所以有价值阅读,可能就在于作品能够给予显示以启示,无论这种启示是正面的借鉴还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尔和安德烈有过一场争吵,他觉得安德烈只是为自己活着实在难以理解,他在共济会的影响下,认为应该努力求得自身净化,为他人,爱邻人。从这里,隐约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养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书中关于战争的描写,也有很多和中国人体验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参战受伤之后,想到了家里的好,发出了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的疑问;安德烈也对自己参军作战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到底为谁作战?这样的一些思考在中国同样有过发展,中国人也有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的叹息,也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于书中多处可见的关于人民战争、游击战争十分纯洁和强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让人体会到了中华民族生死危机关头所发出的“救亡图存”的最强音。更有甚者,战争几近结束之时,面对军队大量的减员,书中竟然会有“剩下的全是菁华”的感叹,抑或是振奋人心,一扫颓气的激励,这种.种不能不让人想到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对于中国红军的种.种描述。

这本书太多的地方能激起人关于我们所熟悉的中国历史、文化的联想。50、60年代的翻译文学已经内化在中国现代传统之中,不知道中国的读者们是否从这些翻译的经典中看到了我们久远的传统和不久前这个国家有几许相似的经历;甚至于再往年推,革命战争年代的人们读这本小说是不是从中汲取了很多可供中国革命学习的地方;再往后,80年代的人们热衷于读这些经典,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其中是否也唤起了人们对历史的回忆,并引发了对理想生活的追求?

“中国现代传统,也即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和现在有什么关系?这其中是否还有一些可以作为精神传统滋养下一代?”从第一个问题看似很自然地过度到第二个问题,然而我不认为这样,甚至于如果把这两个问题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影响我们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如果这么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响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的种.种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讨论的范围也即那些文学经典,是否还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鉴学习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包含了很多经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广泛兴趣?当然可以我们可以说出很多诸如社会急速发展,诱惑越来越多之类的理由,但是对文化问题的反思可能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政治、经济问题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战争与和平》这些经典之中发现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能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对这些经典进行再解读,重新发现或者重新认识一些对于我们有启示的东西。由此联想到近年来颇热的“国学热”,无论这种国学热是炒作出来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学热,既然这股热潮能够出现,就说明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从我们的传统中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国学热是在西方知识结构框架中对国学的解读,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的国学。我觉得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我们不能摆脱全球资本主义化的趋势,我们同样能够重新发现我们自己的传统。推而广之,对于《战争与和平》这些曾经影响过我们或长久或短暂历史的作品,重新解读的意义也在此: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

再回到作品本身,从书中大段关于舞会的描写,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对于景物场景的描写,很明显的显示出托尔斯泰在这方面写作的得心应手。在读刺猬与狐狸之前,虽然觉得书中大段所谓传教式般的议论很是枯燥难读,但并不觉得这是此书的败笔,甚至觉得是自己素养不够,才导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档次的“精华部分”。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13日上课的早上还特地将第四册最后关于历史的探讨重新细读了一遍。由于水平的局限,并不能发现其被贬低的原因。单从表面来讲,托尔斯泰舍长就短,显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很明显与作者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这一点可能跟鲁迅等文人颇为相似。张承志在《鲁迅路口》的散文中,认为鲁迅不走“纯粹的文学道路”的愿意在于鲁迅的“良知”。张的观点有偏颇的地方,但是还是很清晰的表达了鲁迅以及鲁迅之后的一大段时期,社会需要思想,中国需要思想。

《战争与和平》在中国的流行,其中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毛时代的人人都可能成为哲学家,这时间的人当然需要思想,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从一些80年代的回忆文章特别是对于80年代大学生活的回忆文章里,很容易发现有过一段诗意的时间,结诗社、读尼采等等,对独立思想的追求,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90年代之后,人们不再需要诗了,好像独立思考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于是通俗的文学取代了经典,也就是课上所说的,突然发现现在的人不读“《战争与和平》”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类文学作品的重新解读,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或许还有对社会重新启蒙的意味。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2

在暑假里,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比如:《舒克贝塔》,《爱的教育》,《做人与做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爱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 ,我有数也数不清的感情想表达,我就在这给各位说说吧。

这个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草场,但是柴斯特很贪吃,结果跳进了野菜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它在哪里遇到了很多朋友,也闯下了许多大祸,但是它都以绝妙的音乐天赋,摆脱了困境,还成为了震撼纽约的小明星,就在这时,柴斯特开始渴望自由,最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友爱和温情,我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完,总感觉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热乎乎的。在故事中,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出了名,震撼了整个纽约,而此时它却要回到老家去享受无拘无束的快乐!为什么它敢于在事业的巅峰之时,提出要退隐?难道出名被大家喜欢,就不是快乐吗?我感觉我们人人都想当明星!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问题:自由!“快乐”和“出名”呢只是三明治外面薄薄的两层,中间那层最重要,是一个牛肉馅儿饼,可是调皮的柴斯特,嘴巴太小了,一口咬不了三层,它只能吃一层,它要选哪一层呢?正如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对呀,太对了!荣誉虽然是非常好的,但让柴斯特太累了,它在自己的故乡,觉得高兴就放怀大唱一下,就算很累,它也很高兴,因为它有心情;而在时代广场,它不管有没有心情都要一天唱两次,它失去了自由。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我明白了。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快乐,把很多动物关到了动物园里,让它们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忘记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我希望动物们能像柴斯特一样拥有自由的快乐!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3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4

读完憩园,留给我的是一种沉重的气息。是一种对人生的惋惜,对生命的惋惜。事物的发展看似平凡,却怎么也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憩园里的两家主人,在这里上演的是一曲命运的悲歌。

小说憩园以第一人称我进入憩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开,描述了憩园里前后两家主人的命运,看似不同,却也相同。被同一根命运的绳子所牵引,演绎一场人生的悲剧。是无法摆脱,还是根深蒂固?

杨三爷作为憩园中前主人,几乎已完全被封建社会自身的体制掏空了灵魂。他爱读书,还能作些诗词,但是,不劳而获、衣食无虞的腐朽生活使他失去了对自身命运的审视能力。他一步步地走向堕落的深渊,既无力自拨,也不想自拨。最后只得卖掉憩园,被亲人赶出家门。杨三爷是憩园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辈遗产过着安闲的日子,吃喝嫖赌,挥霍家产,使家里一日日走入困境。为了钱财,兄弟们商量着要把憩园卖掉,平分祖先遗留的最后家产。此刻的杨老三想要守护这份产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儿子留学回来,代替了他在卖公馆的合同上签字。几个月后,憩园便有了新主人。杨三爷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家里人的不满,大儿子恨他,并以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父亲,言语逼人,处处充满着恨意,最终把父亲赶出家门。妻子恨他,无法原谅他背叛自己,纵容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父亲。唯有小儿子,时刻想着父亲的好,时刻想着要照顾父亲,然而他还小,没有强大的力量去做成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结束。

实际上,《憩园》就是以杨三爷今天的命运隐喻着姚诵诗明天的结局。它让我们看到是,封建社会的剥削体制不仅仅给广大平民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样也给它自身的利益继承者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且,后来的灾难更为可怕,因为它直接消解了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意志,瓦解了人对自身命运的最基本的审度能力,对自我生命的最原始的体察能力,使人的精神和心灵真正地变成了荒漠。这里,巴金从人物命运入手,以一种互为印证的叙事手段,使我们看到被奢靡的物质外表所拥裹的精神深处的颓败情形,体现了作家对腐朽文化无法改变的悲悯。

憩园里上演了两家主人的不幸,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只是一次次悲惨的命运。贪图安乐,是以生命付出代价。憩园里笼罩着悲哀的气氛。纵使有美丽的庭院,纵使有安宁的环境,也不能让人走出悲哀的命运。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5

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四年(1134)秋,岳飞第一次北伐大获全胜。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发到鄂州(今武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了这首词。

看到岳飞的这首《满江红》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现岳飞骑着战马拿着长枪上阵英勇杀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场景……

在宋朝一个洪水滔滔的季节,诞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尽忠报国的岳飞。这是一个勇猛杀敌,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入侵的英雄;这是一位立志报国的热血男儿,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战场上他毫不退缩,而是英勇善战,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凯旋而归。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铁马,却被奸臣当道,处心积虑所迫害,最终在大年夜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宁是岳飞和他的将士们、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真的为这样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无比的痛心。

读了这本书,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桧,因你杀害忠臣,理应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弃,被遗臭万年。还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帮凶,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们将永远跪在岳飞面前赎罪。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6

卡夫卡在《变形记》里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结果他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并且格里高尔也因为这一奇怪的遭遇,经历了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的现实,虽然他的母亲和妹妹都试图用剩余的一丝对他的爱来照顾他,但是还是被他那可怕的样子所疏远,而他父亲更是对他深恶痛绝,屡次攻击他,伤害他,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我想,也许格里高尔的离去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否则,生活在这个被异化了的世界,留给他的也只会是无尽的寂寞与孤独,被社会压的喘不过气的他,在这个恐怖的社会只会承受更多的折磨。

也许你会说这个故事实在是太过荒诞,但是荒诞的背后是社会的现实,现在,人们都被物质世界冲昏了头脑,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地破坏我们的世界,沙尘暴的侵袭,荒漠化的逐渐扩大,滥砍滥伐,毁林开荒,人类正用自己的行动一次又一次的将这种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延续,这种感觉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反而愈加严重。

我们应该感谢卡夫卡,他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是这种对利益的追逐在这样扩张下去,或许故事真的有可能变成现实,这样,我们的家园会变成什么样子,醒悟吧,人们,让我们重新呼唤我们的精神世界,人与自然只有和谐相处,我们才能够可持续发展。希望卡夫卡的《变形记》可以呼唤起我们的心灵,唤起我们的良知……

描写简爱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17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