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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读书心得(精选22篇)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

近日备考之余,读了两本小说。其一是卡尔维诺的《命运交叉得城堡》,其二是博尔赫斯的《私人藏书》。为阅读得冲动、为文学得激情、为考研得填充、为论文得资料。兼而有之吧。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精选22篇)

喜欢卡尔维诺,源于王小波。他在一个广播节目《孤岛访谈录》中主持人黄集伟询问王小波,“你读了这么多如你所言现代经典式的小说,谁对你的影响大一些?”王小波回答,“我恐怕主要是以卡尔维诺得小说为摹本吧!他的一些小说跟历史没有关系,他喜欢自由发挥——他的一篇小说叫《我们的祖先》,就叫小说好了,他常常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自由发挥,写出来相当好看,更容易进入一种文学状态,不受现实的约束,和纪实文学也彻底划清了界限。”

在《命运交叉得城堡》里,通过塔罗牌叙述故事,小说中有图画已经不足为奇,比如:《好兵帅克》、《项迪传》等。但是如此多的、特别是每页基本上都空出一个区域摆放塔罗牌,这种形式完全让我眼前一亮。但读至四分之一,不知作者描写与主题有何关联,当读完《命》第一部分时,谜底全部揭开,一切都豁然开朗。这种感觉是我读卡氏作品最让我激情与欣喜得地方。(比如《寒冬夜行人》)

《命》里与其说是一些故事,不如说是一些寓言。此外,作者什么也没有告诉我们。或者,已经告诉了我们全部。

而认识博尔赫斯,源于卡尔维诺。《私》是个介绍其钟爱作家与作品的小册子。只是又让我多认识了几个作家。其中介绍斯威夫特时,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读了卡尔维诺的一些作品后,发觉卡氏的作品中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得。在《命》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卡氏太过于追求文学的试验和形式,而使文学性稍稍减弱。特别是《命》的后一部分,实在是有点太过‘交叉’。幸好作者及早收手,没有去写第三部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起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解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己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希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我们为自己的童年,自己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起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说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其中最富有童趣的要数《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温。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多勇敢啊!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2

初次读了《花季雨季》我只不过是个刚进初中的小姑娘,那时只因顺应“大众”潮流而读。如今再次回味此书,我已是个16岁的高一新生,读完的感受却大不相同,我的心灵似乎也被震撼了……

16岁,正值豆蔻年华,也是步入春光明媚的花季年龄。“自信、大胆、活力”是我们的共性;“叛逆、冲动、自主”是我们的特征。在这个更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充满朝气,用少年纯洁的心灵和青春的音符去谱写属于我们青春生命的律动。走进花季,让我们一起珍惜它,把握它。

《花季雨季》中,孤高气傲却兼备才气的陈明,勇于挑战而实力有佳的萧遥,帅气活泼而极受女生亲睐的王笑天,幽默搞笑而鬼点子特多的余发,独立大方的谢欣然,漂亮美丽的刘夏,多愁善感的林晓旭,呆头呆脑的柳清……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就是我们现实中生活的缩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因属花季少年特有的气质。走进花季,我们可以为着自己的追求所疯狂,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冬天吃冷饮引得路人差异的眼神;篮球架下总有男生们打篮球的身影,女生们则在一旁欢呼加油;男生一遇上不顺之事,总是借“球”发泄,潇潇洒洒地拼个你死我活,将烦心事忘的一干而净,这就是女生所羡慕之处。女生呢?则会与好友诉苦或是眼泪不止,这就是男生最怕之处。紧张的学习生活因为有男生女生的存在而变得愉快,有多少美好往事至今历历在目,我们在一起,哭过、闹过、笑过……我们的无知、对过去的遗忘、对现实的挑战、对未来的憧憬,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们正值花季。

此书中的事,我们也有所经历过,多少家长期盼有像陈明那样高才生的子女,一心只读圣闲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但家长们却忘记了一句古话:有得必有失。这样的学生并不是这时代所需的人才。多少花季少年更是羡慕王笑天与刘夏之间纯纯的恋情,视其为花季中最美好的回忆,但却被家长、老师是为“禁果”,青春期最大的障碍。现实使我们这些无知狂妄的叛逆少年终于尝到时代、社会竞争的滋味——残酷,使我们明白了生存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使我们渐渐失去这年龄因有的单纯与幻想。有多少学子在考试时像余发一样视作弊为考试的一种“对策”;有多少同学追求“名牌效应”互相攀比;有多少学子像刘夏一样成为忠诚的哈韩或哈日一族,整日做着“明星梦”……无疑暴露了一些青少年现象,处于这年龄段的孩子极其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因为从小都是养在暖房里的小草,躲在父母的避风港里,渐渐丧失了独立面对挫折的勇气,在失败的面前低头,甚至选择逃避现实。“叛逆”循规蹈矩,“冲动”不会静下心思考,“自我”自私自欲,这一切不得不让我们这些花季少年思索,我们是要珍惜青春,而不是虚度年华。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夏想在生日时在家中开PARTY与同学一起狂欢,但不愿母亲在场,便制开了她,那天正好是母亲节,老师调查同学们父母的生日,可班中知道的甚少,令刘夏感触,决定与母亲一起过16岁生日。看到这,我的脸突然变得滚烫,惭愧之情油然而升,“母亲何时生日?”我顿时发现自己好不孝,记得一个广告词这样说: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知道儿女的生日,但有多少儿女知道父母的生日呢?父母为了培养我们成材,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青春,操劳得头发里还夹杂着几缕银丝,看着孩子天天快乐成长,他们已无比欣慰了,孩子的优良成绩是给他们最大的回报,天下父母的一样希望自己儿女长大后有所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们呢?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还用“代沟”的理由回绝他们,其实我们真的不懂父母的心,比起他们我们无地自容。在这里,我最想对妈妈说:“对不起,请原谅女儿的任性。”

走进花季,去拥抱青春,把握现在就等于掌握未来;珍惜花季,去享受青春,记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3

借一双眼睛看世界,所以很喜欢央视主持人写的书,崔永元的《不过如此》、水均益的《益往无前》、柴静的《看见》……都在第一时间细细品读。最喜欢的主持人是白岩松,同样的新闻,经白岩松的嘴一说就非常走心,关键之处的反问总能引起观众的思考。因此,继《幸福了吗?》、《痛并快乐着》之后,《白说》一发行,就通过三味书店订购了。

《白说》共分为“岁月(活着不是非赢即输)”、“价值(得失不是非有即无)”、“沟通(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态度(进退不是非取即舍)”、“时代(真相不是非此即彼)”五个部分二十余章,通过记录他15年来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书中内容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域,每篇文章后都有一篇“自己的读后感”,增加了文章的丰富性;用与读者相同的身份,做进一步跨越时空的交流。

许中国梦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

对于中国时政和改革,白岩松直言不讳,他说“中国结束了挨打的时代、挨饿的时代,正在进入一个挨骂的时代。”“眼下这个时代的不够公平,是通往更高层次的公平的必经之途。”“中国人似乎在用望远镜看美国,美国所有的好,都被这个望远镜给放大了。美国人似乎也在用望远镜眺望中国,但我猜他们拿反了……”记得奥运前夕,小姑子在美国的老板来北京考察,到了北京世贸天阶,被鳞次栉比的写字楼包围,欣赏着长250米宽30米的天幕上展示的中国实力,惊讶至极:“原来中国是这个样子的,这和纽约有什么区别呢?”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物质快速增长创造了世界奇迹,GDP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直线上升,世界排名由第十名升至第二名,不止翻了两番,财税的增长速度更是远超GDP的增速。不可否认的是,在追求GDP增长的过程中也积累了相当多的问题,而且现在似乎成了问题的集中爆发期。但我们不能因此责怪政府、痛骂社会。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模式,欧洲走过,日本走过,有人说是“中等收入陷阱”,但哪个成长期没有困难、阵痛?白岩松结合自己的成长故事讲述中国梦,这也是普罗大众走过的历程和该有的梦。

许舆论环境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

针对当下社会的纷纷扰扰,白岩松则在书中表示:“理性,是目前中国舆论场上最缺乏的东西,有理性,常识就不会缺席,但现在,理性还是奢侈品。也因此,中国舆论场上总是在争斗、抢夺、站队并解气解闷不解决。”“资讯爆炸时,别被忽悠了。”这是一个移动互联的时代,人人一个屏幕,随时可以发表言论。看过电影《搜索》的人,一定不会忘记白领叶蓝秋就是在不明真相的群众推波助澜营造的网络暴力中香消玉殒的。

新兴媒体,假新闻太多,传统媒体,时常态度失真。钱的力量太大了,市场的力量也太大了,一时间,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层出不穷,一味地迎合、媚俗、八卦,人群中的对立和撕裂也愈演愈烈。身处这样一个快速变革的传媒时代,如何处理自己与传媒之间的关系,面对纷繁复杂的资讯,如何拥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变得越来越重要。既不能彻底隔绝,也不能沉浸于此。不仅要选择接收什么样的资讯,还要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它。当信息趋于对等,每个人又学会了理性思考,负责表达,这个社会的舆论环境该会改观。

许个人成长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

在关于生活和幸福的话题中,白岩松写了一个细节:“曾经在飞机上看过一篇康洪雷(电视剧《士兵突击》的导演)的专访,被一个细节戳中泪点。康洪雷是我的内蒙老乡,当初当助理导演的时候,每天都要面对乱七八糟各种事。早上起床,总会有一番挣扎,然后对自己说,你康洪雷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你打算怎么过?说完之后冲出屋子干活去。看到这儿我热泪盈眶,把杂志合上了……”有一段时间,因工作的纠缠和人事的纷扰,很有一种想一走了之的冲动,每天上班前都需要给自己鼓劲,几经挣扎才踩着点儿到办公室。读到这儿,一下释然,坚强锐利如他们,也会如此,于我更不足为怪。自此,一扫阴霾,一身阳光。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去找一找合适的书籍,静下心来阅读。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这样一本书能在你不知所措的时候给你安慰,让你冷静下来整理思绪再次前行。

一部《白说》,没有教条,极少理论。只像一个充满睿智的大哥哥与你促膝谈心,以其凌厉但却无比平实的“白氏”话风直面现实,读来亲切自然,时时处处体现着白岩松对人生的参悟,作为新闻人的敏感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说出一个更好点的未来”,就算“说了白说”,可是“不说,白不说”。《白说》是否真的白说,并不好说。但有责任感的媒体人和知识分子,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4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里亚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黛丝到喜欢热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的,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坦;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里亚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丽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的阿尔卡蒂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奥雷里亚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叔本华的哲学认为,人生注定是无聊的,如果实现了理想,那么就会觉得无趣,如果无法实现理想,又很挫折,总是就是很郁闷无聊。解决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在宗教中寻求解脱,另一个是通过欣赏高雅艺术。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高大,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5

《老人与海》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性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了的信念。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著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著《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7

这段时间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看完之后内心压抑了很久,老实说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对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总觉得该写些什么又不知道能写些什么,写活着的读后感势必涉及对活着的理解,而活着本身是个很深奥的话题。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又实在找不到其他可写的东西,拖延症的我在办公室艰难的码下这篇读书笔记,请各位书友指教。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坎坷的一生,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养尊处优,吃喝玩乐无所不占,在赌输家产后从少爷沦为贫农,从此历经苦难的一生。

人们常说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福贵也不例外。在福贵赌输家产后,徐父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要打死福贵这个“孽子”,而是心平气和的变卖了田地让福贵把债还了,徐母跟福贵说只要人活着,穷一点也没有关系,家珍也没有因为福贵落魄离他而去,这一切让福贵反省了自己以前的胡作非为,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从某种意义来说,福贵似乎真正开始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

然而命运似乎没打算放过福贵,搬到茅棚没多久徐父从粪罐上摔下离世,母亲病重去城里抓药,因多管闲事被抓了壮丁,回来时母亲已经去世,善良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无德医生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聋哑人,在后来的日子里受尽委屈,最终得遇良人二喜,一家人以为可以开始幸福的生活凤霞却因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为养活家人在搬运时被水泥板夹死,但命运觉得给富贵的痛苦还不够多。外孙苦根因饥饿吃豆子过多而撑死。他的父母,他的妻子,他的一双儿女,他的女婿,还有他的外孙。除了母亲,剩下的亲人,都是福贵送的葬,都是他亲手埋的,几十年来,福贵送完了白发人又送完了黑发人,一生经历过许多苦难与痛苦活到了最后,却不断眼见着,承受着亲人好友的死亡。这种悲惨的人生遭遇,读者都能感到凄然落泪,何况福贵本身?种种的不幸不禁让人发问,福贵活着的意义在哪?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种所说:“一个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对富贵而言,徐父离世后徐母、家珍及凤霞需要他,徐母离世后家珍、凤霞、有庆需要他……苦根死后“福贵”需要他,每次经历亲人离世都还有人是他活下去的希望,这些时候,他都不能死,他总是一次次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福贵的人生虽然充斥着悲剧,他也不是没有幸福过。福贵被抓走期间音讯全无,徐母不断的跟家珍说福贵没有去赌钱的时候,家珍在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拉着福贵的手说下辈子还要在一起的时候,当二喜带着大队人马风风光光迎娶凤霞的时候,当得知凤霞怀孕自己要当外公的时候……作者余华以旁观者的身份记录着福贵的一生,但从文字间还是不难感受福贵对这些幸福瞬间倍感珍惜。就整个故事而言,即使悲大于喜,在书里都我们看到的都是主人公不断的将幸福放大,对苦难默默承受的乐观精神。

刚开始《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疑惑是作者为什么会给这本书取名叫“活着”,明明书里到处都充斥着死亡,书中出现过的名字除了福贵到后面基本死完了,后来想想,作者是以死亡为读者讲述活着的意义吧。如作者在序言所写“活着,即是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人活着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8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9

手握《青春之歌》,我的心却不由的飞向我的“青春”,回忆起我的“青春”来,嘴角间也不由哼起这首越哼越让我感叹我逝水年华的“青春之歌”。青春叫人无限的追忆又叫人痛苦的无奈,青春应该倍加珍视却又被我们无情的挥霍,我们不自知的就已写下一行行所有的青春诗句,却在再次读到时潸然泪下。我们不自觉间肆意挥洒着自己的青春,是那么的“潇洒”、那么的“大度”。我们还有多少个青春、还有多少个年华去让我们“潇洒”、让我们“大度”?我不由痛苦的去思考问题,思考这个明了而又故意去糊涂的答案。暮然回首,青春只留给我们一串串伸向我们不能退却的脚印。此时的我们,站在这青春最后的尾巴上茫然四顾,是否更应该好好的活,更应有意义的过?只为这可爱又可惜的青春画一个完美的句点,让我们坚定前行。

林道静,我以一个大男子的角度去思考,她就是一个弱小的女子,弱小到放到只有她一个人的广场上,你也无法去想象她有什么特别之处。恰恰相反,林道静,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年轻的声音唱响的是一曲铿锵嘹亮的青春之歌,冲破黎明前可怕的黑暗,怀着坚强不屈的灵魂迎接初升的太阳。是那么的美,是那么的感人,那种青年特有的热情力量,那种为实现真理而不顾一切的勇气,那种为实现目标而不懈奋斗精神,无不展现她特有的美感。

就是这种力量、勇气和不屈的精神,锻铸了一个使人景仰的“女战士”。我们的女主角的人生又是波澜壮阔、历尽沧桑的,壮阔到让很多男子汉萌生再世为人的念头,沧桑到让世界都改变了颜色。如果说她代表了中国革命时期的热血青年,书中的青年们,如同一个个动人的音符,在中国大地上谱出一曲动人、激昂的青春乐曲,在20世纪上半世纪青春躁动的中国,他们将自己与国家命运联系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新中国的未来而奋斗。他们为他们那可爱又可惜的青春画了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们为他们无怨无悔的青春而坚定前行。

我们青年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书中那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可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却与我们相隔的太远。也许现在,尤其改革开放后,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理想丧失的年代,也许有个人理想,但更多的是从身边耳濡目染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我们失去了社会理想,只剩下生存的需要、金钱的追求、权利的追逐,我们不为此而感到悲哀么?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我们不去苛求能像林道静一样的伟大,但也让我们的精神看起来更像是一种“精神”。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多一点勤俭、少一点浪费,多一点美好、少一点丑恶。古语云:“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

对于我们现在已参加工作的青年来说,在学校,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而今作为煤矿人——新集煤矿的一份子,践行新集精神,把我们的矿上建设的更加美好,除了为理想而奋斗外,我们肩负着更多的是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不应该将目光拘于狭小的个人天地,这样的生活是苍白没有意义的,只有紧紧靠拢于企业的组织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鼓足干劲,为国家,为企业,为人民奉献个人的绵薄之力,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我们激情的青春。让我们青春担当得起“青春无悔”这四个字,当我们回首我们的青春,我们能够自豪而又骄傲的说“青春无悔”。

我们青年人是需要一点信仰的。林道静的成长与一年多的监狱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思想上更是有了一个质的飞跃,用书中的话说是:“*把我们抓来不是让我们蹲监狱,而是让我们上了马克思主义大学”。信仰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阴暗的牢房,更照亮了前方曲折坎坷的道路。30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富了,但是人们也发现社会变了,社会矛盾激化,价值观裂变,出现了道德的迷失和信仰的错位。作为新一代青年人,我们要树立起我们的信仰,保持“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践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式,由个人而家庭,由家庭而社会,由社会而国家,由国家而天下,把个人的追求与整体的核心价值统一起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如是观,作如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指引我们前进步伐。那青春之歌和着义勇军进行曲显得更加浑厚动听,那青春的热血映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更显耀眼夺目。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公平,一生只给予我们一次机会。转瞬即逝、弥足而珍贵。但是每个人却将这仅有的一次“青春”的机会演绎各不相同。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0

这是一个充满神奇与狂欢的故事,是现实世界及其困境、迷信的一面镜子;它也是一个充满虚构的世界,吸引每一位读者步入浮想联翩的幻境。这部作品采取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把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结合起来,加上《圣经》和印第安人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壁画”,但却再现了活生生的现实。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小说其实一直在交错两个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乌苏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神秘力量,一种历史的见证,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第三代阿卡迪奥为对称,他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徽记和生理本能的内驱力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冲动和论理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感情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牲畜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五代阿玛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作者的观点似乎是无可置疑的正确的。

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

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宗教,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译者的后记中写到,“这部小说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专横、反保守的作品。”作者把时间写的很混乱,让读者从一个个的片段里找寻故事的连接点。书的一开头就连用两个很多年,把读者拉到沉重的历史面前。让人看书的心情变得沉重。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毁灭的开始。作者在书中作了很多这样的描写。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多年以后……当……准会……”这就是马尔克斯向我们展示的时间魔法。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1

名著阅读能力的培养在中学教学中至关重要,它为中考名著阅读和现代文和作文作准备的,没有较高的阅读能力,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可见培养学生阅读能力是不容忽视的。那么如何培养小学生的阅读能力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探讨:

一、鼓励学生,让学生产生阅读兴趣。

兴趣是的老师,小学生的阅读兴趣直接影响着阅读能力的提高。如果学生有了阅读兴趣,才能从内心深处产生阅读的主动性。因此,教师要想方设法诱发、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是训练小学生阅读能力的第一要义。人总是喜欢听好话的,小学生也是如此。要多鼓励小学生阅读,及时肯定小学生在阅读中的点滴进步,让学生产生浓厚的阅读兴趣,让孩子快乐地阅读,快乐地接受自己想要学习的语文知识。

二、引导学生阅读的方法。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给学生学会灵活多变的、科学合理的阅读方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略读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学生学习或写作上需要,有选择性地阅读相关篇章或相关部分,以便学以致用。

2、精读法。精读法就是对文章上的某些重点文章集中精力,逐字逐句精思熟读的阅读方法。它是培养学生阅读能力最主要最基本的手段。对语言隽永,情节生动的文章,教师可以这些文章为依据指导学生精读,要求学生全身心投入,调动多种感官,做到口到、眼到、心到、手到,边读、边想、边批注,逐渐养成认真读书的好习惯。

3、默读法。默读法就是对所读的文章不发音地快速地读。这就要求学生在快速的浏览中,要集中注意力,作出快速的信息处理和消化。默读法能用最少的时间获取较多的信息。

4、摘抄评价法。这种阅读法就是在阅读过程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将美的词、优美的句和段摘录下来,或对阅读的重点、难点部分划记号,作注释,写评语。平时要求学生不拿笔不读书,不动笔不读书。还可以在报刊杂志上,将其中好的文章剪裁下来,粘贴到自己的读书笔记中。

三、为学生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

为了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教师要多做一些服务性工作,努力为学生创设课外阅读的条件,让学生在幽雅的环境中舒舒服服地进行课外阅读。

1、学校办好图书室。图书室是学生阅读的主要来源,有了图书室我们就可以组织学生上课外阅读指导课,这样让学生感受到图书室是一个学习的乐园,是遨游知识的的好场所。

2、班级办图书角。为了弥补学生书源的不足,教师可以动员学生把个人的图书暂时存放在班里,组织学生自己管理借阅。图书角设在教室一角,课间课余随时借还,十分方便。也可采用“流动图书箱”的办法,由各班干部轮流负责图书的保管、借阅工作。为了介绍图书,也可以组织学生举办图书展览,把被介绍的图书陈列出来,同时展出学生整理编写的宣传图书的资料。资料可包括图书内容提要,作者简介,时代背景等,这样就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阅读条件。

3、给学生充足的阅读时间。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及时推荐合适的读物或文章,同时减少书面练习,增加阅读作业,为学生课外阅读提供空间和时间。

四、学会灵活多变的、科学合理的阅读方法。

我要求学生根据学习或写作上需要,有选择性地阅读相关篇章或相关部分,以便学以致用。对文章上的某些重点文章集中精力,逐字逐句精思熟读。对语言隽永,情节生动的文章,我就指导学生精细地读,要求学生全身心投入,做到口到、眼到、心到、手到,边读、边想、边批注,慢慢地一大部分学生已经养成了认真读书的好习惯。

总之,名著阅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要持之以恒地阅读,坚持不懈地训练,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小学生的阅读能力。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一想到三国演义,脑海中就会情不自禁地浮现这经典的开篇词。好一个“是非成败转头空”,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诠释了多么深刻的一个道理啊。

三国演义以三绝为特色:智绝,_绝,义绝。

智绝毋庸置疑便是诸葛亮了,他是位足智多谋的天才军事家。“火烧博望坡”、“草船借箭”、“七擒孟获”和“空城计”等,充分显示出他的大智大勇。他知己知彼,用兵大胆果断,善于发现敌将的弱点,攻其不备。他根据自然现象,巧用大雾天,“草船借箭”是其成功的范例。他利用司马懿的多疑,巧施“空城计”,吓退了追赶蜀兵的魏军。试问三国中难道还有人的智慧可以超越他吗?

我们也应该去学习诸葛亮的智慧,但我们要学的并不是他的兵法,毕竟这在现代社会已经毫无用处了,我们要学习的是他的方法,要学习他去巧用天时地利人和。不管做什么事,人和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和信任,才有可能成功的实施一个方案。反之,要是人不和,不管你这个方案是多么完美无瑕,没有人愿意实施,一切也都白搭。

至于“_绝”是谁,不用我说,大家也肯定都已经心里有数了。没错,那就是曹操。曹操这个人生性多疑,“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是曹操的经典名言,也是曹操的处世之道,吕伯奢是曹操祖父曹嵩之结义兄弟,该算是曹操的叔父了。曹操行刺董卓未遂后出逃,一路被董卓追杀。后得到中牟县令陈宫的鼎力相助。行了三日,到了成皋地方,投宿在吕伯奢家。见故人之子来到,吕伯自然喜出望外,赶紧去买酒,并让家人杀猪招待曹操一行。而曹操在屋子里听到磨刀的嚯嚯生,以为吕家起了歹心,于是就杀死了吕伯奢全家,后来看见被缚住的猪才知道错杀好人,于是与陈宫仓皇出逃,在路上遇到外出打酒的吕伯奢,便将错就错的杀死了吕伯奢,陈宫大惊,责操“知而故杀,大不义也。”,曹操却说出了他的处世格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所以说曹操是_绝。

义绝是是我影响最深刻的一绝,义绝以关羽为代表。而最能体现关羽义绝的事件便是千里走单骑。关羽虽然投降曹操,但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当他得知自己大哥刘备的消息后,就不辞而别。由于关羽的离开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曹操的部下们一路上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关隘,斩曹操六员大将,东岭关杀孔秀;洛阳城杀韩福;汜水关杀卞喜;过荥阳时杀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在张飞占的古城外杀蔡阳。最终和刘备相会。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应该要像关羽一样重情义,不为利益所_,无论如何也不出卖自己的朋友,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得到别人的信任,才能够交到更多真心的朋友。

总而言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书中有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非常值得学习,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这个寒假重读《三国演义》,仍旧使我受益匪浅。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3

《飘》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4

记得初二时读过《简爱》。当时也只是粗浅的一看,只是觉得简是一个追求爱情自由的人,而如今真是常读常新。

简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

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见长大了。

于是作为一个家庭教师,他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她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不知真的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爱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还是别的原因。罗切斯特在简爱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爱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爱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jane you strang almost unearthly thing”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

这也怪不得简爱吧中,有一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5

《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

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

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6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终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么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7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老虎的头。武松把老虎的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身上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8

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_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但是他至少还能保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19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20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著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

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

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和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

600字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3

读《在人间》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21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知道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爱的教育》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爱,其实爱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这些孩子虽然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以及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 所以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感受《爱的教育》这本书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文学名著读书心得 篇22

你吃过巧克力吗?又甜又滑的巧克力让你浅浅的咬上一口,就让你回味无穷。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里主人公小查理也是超级爱吃巧克力糖!小查理在每年的生日里可以领到一块小小的巧克力糖。幸运的小查理在巧克力糖中得到了一张金奖卷!意味着他可以到旺卡先生的工厂里参观一天!并得到一辈子也吃不完的巧克力糖!约瑟夫爷爷带着小查理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起参观旺卡先生的工厂。

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简直就是一个色彩缤纷,奇形怪状的糖果世界。旺卡巧克力工厂让所有人大开眼界,旺卡先生带他们到了巧克力仙境,巧克力大瀑布,巧克力河流,糖果做的树木和草地,这些足以让任何孩子疯狂的画面。五个孩子中,贪吃的奥斯古斯伸手去舀巧克力河流里的巧克力,结果一头栽到河中,然后又被一根专门从河中运输巧克力的大管子吸走了。维奥莱特·博雷加德吃了魔力口香糖,肿成了蓝莓色的气球!麦克·索尔特想要旺卡先生剥果仁的松鼠,结果被一堆松鼠扔进了垃圾槽!在电视间,麦克·蒂维被传送进电视里,并且身体变小了!最后只剩下了乖巧的小查理。

故事里的巧克力世界把我深深吸引住了,仿佛我置身于一个奇妙而又不可思议的世界!这个世界令人都无比向往,无法想象,真是一个奇妙的童话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