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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通用30篇)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

昨天的问题,博友贝西贝西全部答对,答案见她的评论。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通用30篇)

时尚最容易过时,可是 48 年过去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时尚代名词。奥黛丽 - 赫本在电影中的打扮:高耸发髻,穿纪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镜,小口咬着牛角面包,喝纸杯咖啡……仍然被小资美女们津津乐道。

艺术家们还花样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几天,英国伦敦公演同名话剧,肥皂剧明星、 33 岁的安娜 - 弗瑞尔大胆演绎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与时俱进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拜金与情色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绎,仍然引起不小争议。

人们之所以偏爱奥黛丽 - 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的形象,是因 为怀念那个年轻女孩霍莉的典雅、高贵和清丽脱俗,甚至包括村上春树说的“纯洁的放荡感”。那个经典镜头对影迷来说实在太熟悉了:清晨,纽约繁华的街道还很宁静,一身黑色礼服时尚打扮的霍莉咬着面包、喝着咖啡走到蒂凡尼珠宝店橱窗外,出神地凝视着其中的珠宝项链……

蒂凡尼珠宝店是美国纽约一家历史悠久的顶级店铺,深受美国上流社会的青睐。可是出身贫穷的霍莉面对珠光宝气,只有艳羡的份儿。为了追逐名利,她经常周旋于富商贵胄、政客名流甚至黑手党老大之间,每小时收费 50 美元。她经历了很多场面,由一个伴游女郎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交际花……某天,她住的楼下搬进来一位温文儒雅的男士,说是个作家,却是个由富婆包养的吃软饭的家伙,偏偏他们俩认识之后互生好感,但是感情的历程并不平静……

据说当年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导演曾经邀请玛丽莲-梦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绝了。奥黛丽-赫本是在拍摄罗马假日数年之后来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点,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罗马假日的公主。或许公主的角色太适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获得罗马假日的盛名之后,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对自己的挑战。而且,她果然相当出色地演绎了“纯洁的放荡感”。

虚荣、爱情、梦想、归属感,蒂凡尼的早餐试图探讨这些问题。生活在大都市里的女孩,被金钱吸引似乎很自然;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对未来梦想的期望值更高,可以说这是虚荣,也可以说这是人性的使然,谁能精确地分析其中的区别?关键是如何把握自己的尊严和幸福。电影抨击了“虚荣”和“金钱至上”,因为那不会带来爱情和幸福……

不妨说,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电影,它对今天的都市时尚女人来说也是有启发的,无论是命运、梦想,还是服饰搭配……难怪它被列为“女人必看电影”之一。

作为男性观众,俺渔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弹吉他吟唱月亮河,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就是从那时流传至今的。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

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3

我在看书之前先读了大师村上春树和张悦然为这本书做的序,一开始我对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是他们做的序让我对这部小说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原来它是这么一部经典之作啊!所以对于这本书我不会写任何读后感的,我的这种感觉自己也描绘不清楚。讲一个村上春树说的故事,也许我的感受和他有那么一点相通之处吧。他在序中写到: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记得我深深地叹息“这么好的文章我如何也写不出来啊”。我在29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就是因为数次经历了这种体验。因此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写作才能。我在高中时代对于卡波特的文章的感受,即便在四十年后的今天,也几乎没有变化,只不过如今我的态度变为……

我恐惧写任何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的感觉,就和村上春树当年恐惧写文章的感觉一样。通过村上春树写的序,可以看到他对卡波特本人,对卡波特的作品,对卡波特所处的历史背景都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不管是读后感还是为书作序,都不可以随便写的,对作品一定要有很深厚的了解和积淀才行。既然我并不了解,我就只能通过村上春树和张悦然的眼睛向大家展示一下这部经典之作了。

村上春树说:在写蒂凡尼的早餐时,卡波特经历了长期的呻吟痛苦,因为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他经历了“战略”的转化,由青年时代的卡波特自然而然的编写自己的故事,转变为创造新小说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新文体。很显然他成功了。正像诺曼梅勒曾预言的那样,蒂凡尼的早餐成为了一部绝妙的古典,并广为流传。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本关于宽容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乔的小狗的故事。暑假里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与这只小狗认识,并知道了它的悲惨身世。我读了这本让人无法猜想接下来发生什么事的书,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世间的不平凡。

美丽的乔一开始没有名字,它住在它原来的主人——詹金斯家里。詹金斯简直就是个虐待狂,他在美丽的乔刚刚学会走路时把它的伙伴全部摔死,又让乔唯一的依靠——它的妈妈累死,故事是使我看的惊心动魄。最可怕的是,他还让美丽的乔失去了耳朵,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啊!还好,天下总是有好心人的,一名叫哈利的人把乔接走了并给他起了这么可爱动听的名字——美丽的乔(乔)。哈利一家人待乔很好,乔也不忘救命之恩,对他们一家人忠心耿耿、尽心尽力。它和哈利家其他的动物一起全心全意的保护这个大家庭:阻挡小偷、保护哈利的女儿——劳拉小姐、目睹了一场火灾,并从火灾中救出了一只能说会道的鹦鹉等等。它是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内心比名字还美丽!

合上这门关于狗与人之间故事的书,我很失望,也很欣慰。失望是因为动物的一生就这么短。狗的生命真的如此短暂吗?我有些舍不得。他们总是默默的来到这个世界,又静静的离开,不告知任何人。一只狗在自己的一生中如果当上了宠物,那他唯一的依靠一定是它的主人。我的奶奶家曾经养过一只狗,跟我很要好,每次我一回到奶奶家,我必定会和他玩一会,它也高兴地往我身上扑······今年劳动节放假,我与往常一样和爸爸妈妈来到奶奶家,却看不到狗狗了,我很疑惑,去问奶奶,奶奶说:“狗死了······”。我的眼泪“哗”地就下来了,脑海里想着以前和狗狗玩的场景,伤心地哭了。欣慰是因为乔的一生还是很充实的,跟着主人到处游玩。

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吧!人们都说:动物与人类是一家人。我们都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就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因为,善待动物,就是善待生命!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5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读好书,书读好,这是我读《你要好好爱自己》之后的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认识毕淑敏应该是在很小的时候,语文课本上有毕淑敏的散文,试卷上有毕淑敏的阅读理解题。对于一个偏爱文字的人来说,毕老师的影响是深远的。

很多人说毕淑敏的文章大多鸡汤,华而不实。我否定这种观点,就如同佛寺心经,并不全是一个故事说出一个道理,但是给人以超世的洗礼。我反而认为,现今在市面上热卖的流水账散文鸡汤居多。而毕淑敏的文章,通透这内涵和深刻的观点。就如同上学时老师所说的散文要点:形散而神不散。

就如同这本书,毕淑敏诠释了,爱自己,怎样才是真正的爱自己,怎样是虚荣或者满足私欲。爱自己是一种有质感的爱,是对自己生命以及周边人负责的一种爱。这种爱,内敛而隐忍,不虚无,不浮夸,甚至看起来是对自己的苛责。

你并不是一个对自己求全责备的人,你也未必要对自己求全责备。你只要记得:冷了要添衣,热了要洗脸。不要熬夜,不要一忙就忘了吃饭。要和大家伙儿搞好关系,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要早睡早起... ...因为这是父母让你爱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因为生活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所以见惯的是各种灯红酒绿。所以你以为,拼命赚钱是爱自己,垂涎美食是爱自己,极尽奢华是爱自己,坐拥芳华是爱自己。其实你是错了,这是害了自己。

真正的爱自己是爱自己的身体发肤,是物尽其用。脑是用来思考而非休闲,眼是用来鉴赏大美而非俗事,嘴是维持生命和吐露真言而非大鱼大肉和进尽谗言... ...

在年轻率性的时日,一定做过很多自以为痛快淋漓的事。和好朋友上过通宵网,和兄弟大醉一场,为了情义手持钢管打一场正义凛然的架,歇斯底里唱过一整夜的K,因为感情两小时抽完一包烟,睡过一天一夜的觉... ...其实这些并不算过分,放纵和率性在年轻人身上本不该磨灭。怕就怕在,你是经常彻夜不眠地玩游戏,你是三天两天醉得不省人事,你是日日持刀徘徊在肮脏的小巷口,你是日日两包香烟抽得一根不剩,你是天天中午十二点才睡眼惺忪的醒来。

但是你不能否认,很多人就是这样。他们自觉这样安逸,欢畅无比。自觉这样就是最大限度的爱自己。

那么,你爱错了。

毕淑敏说,爱惜灵魂,就是好好爱自己的最高阶段。

我觉得,灵魂是生活的点点滴滴所构成。你爱看的书,你爱看的电影,你喜欢的美食,以及你伸手帮人的素养,你看人温润的眼光,还有你包容宽大的心境等等。

多做一些温暖的事,多看一些温暖的书籍和电影,多帮助一些值得帮助的人,对自己克制而不吝啬,对别人宽容但不纵容。

你一定会成为更好的自己。

2.即便你未曾被人捧在手心,这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要对自己说:你要好好爱自己。

3.不要计较核实年轻,何时年老。爱不是年龄的产品,它是心灵的能力。

4.岁月给我苦难,也随赠我清醒与冷静。我如今对命运的看法,恰恰与少年时相反。

5.我们的地位可能很卑微,我们的身份可能很渺小,但这丝毫不意味着我们不重要。

6.变化使我们成熟,但它首先使我们痛苦,如果拒绝了变化,就拒绝了新的美丽和新的机遇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6

淡黄色的封面,封面中右处写着“撒哈拉的故事”,题目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三毛,左上角印着“三毛全集”的字样,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图案和文字。可就是这本看似平凡无奇的小书里深藏着撒哈拉的秘密,令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撒哈拉的秘密令人惊奇。

这里常年干旱,当地的居民浑身上下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味。直到一个名为“泉”的浴场出现,撒哈拉人洗澡的秘密才被作者挖掘:他们准备好冷水,在温度极高的房间用石片来回刮去身上的污泥再用冷水清洗。那浓稠的黑汁顺着皮肤滴落地板,形成一小块污块。更加无法想象的是他们用水管伸入体内来清洗身体内部。

这种特别的洗澡方式令我感到惊奇,我难以想象住在沙漠里的居民三到四年只是洗一次澡。这儿可是撒哈拉沙漠!阳光刺眼,黄沙漫天。试想下,在炎炎烈日下全身汗湿,黄沙飘到衣服里却不能洗澡,刺鼻汗臭味终年环绕全身。别说是三到四年,就连三到四天洗一次澡,都让人难以接受。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滴水是多么的珍贵,随随便便就把水浪费是多么可耻的一种行为。

撒哈拉的秘密丑陋无比。

这里的小女孩十岁就要结婚,父母像贩卖人口一样把女儿“嫁”出去。所谓的结婚初夜,仅仅是新郎通过暴力夺走小女孩的贞操,在女孩的心底划上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疤。

看到这里我感到心寒,闭塞落后的习俗下,每个人都是一副丑恶的嘴脸,就这样目睹着暴力的发生却没人阻止。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了这种事情的发生渐渐也就习以为常。这种行为已经和犯罪挂钩,但在撒哈拉,这种丑陋的习俗将继续延续下去。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我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国家,这里和平安定,小女孩的经历不会在我的身边发生。

撒哈拉的秘密有趣可爱。

当三毛装修好她和荷西的家时,来拜访的客人源源不断——荷西的同事,周边的邻居,周边商店打工的小伙子……他们给这个沙漠带来无限的生机活力,也给三毛带来困扰。同事在家里尝到独一无二的美味中国菜,邻居无赖的借走生活用品,不仅如此还放羊踏破了三毛家的屋顶……

书中最有趣的描写是,邻居借不到东西时会故意流露出可怜的表情,那小眼睛里发出乞求的目光。但一旦把东西借出,它就如泼出去的水一样一去难回,真是无可奈何却又有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撒哈拉居民的可爱,他们虽然有些无赖但却充满着当地的风情。

《撒哈拉的故事》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来寻找,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哈姆雷特一样。对我而言,它神秘,它悲伤,它有趣,它值得一读。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7

很偶然的,我在上网时看到一个大学同学的QQ签名上写着:不跪着教书,我很诧异,亦很迷惑,更百思不得其解,心想:这人,平时骄傲得很,怎么难道真的有学生给他难堪了?原来,丢脸丢大发了的一直是我,他说他指的是吴非老师撰写的教育随笔《不跪着教书》,亡羊补牢,我立马跑到图书馆买下了这本书。

我对这本书的感觉真的可以用“贪婪”来形容,可能是工作一年以来一直感觉自己很忙,根本就没时间好好的阅读,现在一定要好好恶补一番。正如吴非老师在“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也许一直以来教师这个职业的真谛很难捉摸:教师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好教师呢?

常常有人这样形容老师这份职业,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教师不应该是园丁,他自己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着学生;教师也不仅仅是春蚕,他的生命在每一个季节都在奉献的,都在实现自身价值;教师还不仅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冶炼,教师更不仅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

但是,一直以来,提倡的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然而,吴老师也在书中提到,现在的老师是对课本,对参考书是顶礼膜拜的,记得在我记忆中听过这么一句话:老师是神,放的屁都是香的,意思就是说老师的话都是真的,而老师的话大多来自于书本,今天这个话题有些沉重了。在课堂中,也不乏有一些照本宣科的,缺乏的是教师自己独立思考的精神。一个学生,只有成为一个思想者,他才有充实的内心,才有可能始终充满活力,才能称得上知识分子。现今课堂上最缺少的通用语是“我认为”,我们不能培养驯良的思想奴隶,要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一个优秀的教师如果自己都丧失了对思考的精神,能靠他去“立人”吗?作为教师,应当时常提醒学生学会识别皇帝的新衣,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且,吴老师的认为,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更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比喻非常生动形象,现实中,教师就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

其实,教师就是教师,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生命,是一对相互影响的伙伴,是一对共同成长的朋友;教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自己的油盐酱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但教师应该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头顶天,脚踏地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铭记在心并学习的人。而要做到这样,教师就绝不能跪着教书。

同时,吴非老师还认为,评价一个老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这话虽说简单,做好的还需花一定的功夫。

首先,让学生喜欢你的课。我觉得要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不然学生听了两三年也说不出对这个老师上课的印象。其次,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说实话,语文是最有灵性的学科,让学生喜欢很难,讨厌也很难,毕竟这是最为基础的学科。所以,让学生单纯的照着课本的知识点梳理,机械记忆,这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是要引学生“举一反三”的思维。这种思维,理科适用,学习语文同样也合用。从课本出发,学习阅读课外的名著,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吴非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想现在的学生家长,包括大部分老师也是持这样的观点的。关键学生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吗?如何做呢?老师要有表率作用——要让自己的学生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

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的第二辑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这是有一年由吴非老师出的一道作文题,我同样深有感触。现在所谓的美丽,都被外表的光环罩住了,真正的独立的思想者鲜有所闻。而吴非老师就是其中一个充当思想者的角色,他在本书中不仅仅“找出了中国教育的痼疾”,还“开出拯救痼疾的良药”。纵观全书,你就会发现,作者在书中谈到的教育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或者说痼疾,比如不让学生请假过生日、不让学生迟到、不让学生组织课外活动,教师接受学生礼物,以及怎样做一个出色的教师、做一名优秀的校长、做一位合格的父亲等等,这些除了在文章中可以找到答案以外,作者还为所有的阅读者开出了一副普遍适用的“良方”,那就是:读书。

不跪着教书,不做刻板思想的奴隶,“站直了”教书,才能教出“大写的人”。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给了我一次思想的洗礼。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8

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0

前段时间,《亮剑》在央视热播,吸引了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许多人不禁要问,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

《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剧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故事内容是讲述我军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将军为止。可以说,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观众。

李云龙的性格非常鲜明,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文革”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例如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文革”中吃忆苦饭。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央视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说,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皮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历史长河中,有那么一个将军,他就像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他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只是放开那可媲美夜莺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终点,但是,当他扑向那棘刺时,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不!他并没有死,涅槃后的那只荆棘鸟终修得正果,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火凤凰!”这是小说《亮剑》的内容简介,也是我们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的最大感触。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1

最近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字叫做《埋在雪下的小屋》。书中讲述了两个小故事。 我觉得第一个故事中的麻子爷爷十分冷漠,因为他很少和别人说话,经常好几天都不出门。村里的孩子们总是对麻子爷爷养的独角牛很感兴趣,都想骑一骑。但真的有孩子这么干了,却被他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孩子们都很害怕他。但当我看到很多孩子在洪水泛滥的季节落了水,而麻子爷爷却带着他的独角牛去救他们。后来麻子爷爷因为太累了而离开了人世。这让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冷漠是我们对他的误解和偏见。麻子爷爷一生救活了十一条小小的生命,他在为整个村庄做贡献,我觉得他很伟大。

在第二个故事中,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在山上玩耍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他们被迫躲进了一个小木屋,可小木屋也被厚厚的积雪压得严严实实。一开始,他们十分害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焦急地等待救援,都渐渐地绝望了。但从第二天起,大野开始一遍遍鼓励其他人:“我们一定能成功!加油!”雪丫开始念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来鼓励其他人,连生病的森森也坚持着去用手挖雪,最后靠着林娃的大拳头把雪给击碎了。我看到这里很激动,觉得绝望的他们到最后却没有放弃,积极地与冰雪搏斗。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该向他们学习,只有坚持了才会有希望。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省略号十分常见,看完书后我也学会了。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还教会了我使用省略号,真是本好书!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在这里我在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我们班的小童星。他是一部伍美珍的儿童文学 小说,大家都知道这周伍美珍刚刚来过我们学校做了个讲座, 所以大家肯定都特别熟悉的这本书。我呢也是特别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拿这本书来推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604班,有一个叫杨自热的孩子他有一个绰号叫冬瓜大总统。他还有一个好朋友叫李彦宽。冬瓜大总统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失落不已。他悄悄的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闪亮的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出了很多笑话。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小飞侠彼得·潘》。杨自热终于找到了一个饰演独眼海盗铁钩船长的机会。他演的很卖力,同时也明白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但是是我感受最深的还是最后一个片段。排练我们的演话剧的崔导见到了宁佳心的妈妈,宁佳心是一个501班的女孩子她演的是《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温迪。可是王琚这个已经是小童星的孩子却没有演女一号,而演的是温迪的B号。结果呢,王琚的爸爸就跟导演来吵架,说他的女儿已经是一个著名的童星了。他推辞了许许多多导演的请求,而来演这个话剧。但是这里却让我女儿演B角。他十分生气,结果呢王琚被爸爸从排练教室硬拉出来回家。

而宁佳心的妈妈自己虽然是一个演员,但是呢,他不想让孩子过早的进入娱乐圈,不想让孩子离开”永无岛“(这里的永无岛指的是《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永无岛相信看过《小飞侠彼得·潘》的人都知道。)崔导说”永无岛“是一个象征,他就是孩子的极乐世界。但是呢,如果孩子进入了娱乐圈就等于走出了”永无岛“,不再童真闪亮。他希望所有孩子都留在”永无岛“。还有一个老爷爷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闪亮的。你们呀,不要去羡慕那些影视明星们头顶的光环,那都是世俗的虚幻,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虽然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也明白一点点。我们不要在童年中进入娱乐圈,娱乐圈对我们的杀伤力十分的强。会让我们失去童真失去活泼失去天真,会让我们在娱乐圈中受苦。如果你进入了,你以后一定会明白的。

这本书十分好看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如果十分喜欢的话就赶紧去图书馆买吧。我还要再去看一遍呢,拜拜!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3

《遭遇麻辣女孩》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是滕婧。她是儿童文学作家、儿童阅读推广人、家庭教育专家、童立方亲子绘本馆创办人。这本书是以欧皮皮为主人公来写的,这一类的书还有:七天的爱心奇迹、偷时间的贼、友情怪味豆、不敢想的大问题……

要放暑假了,大家都在计划暑假里要干什么,有的回老家摸鱼,有的在家减肥,而皮皮爸给皮皮报了一个夏令营。放假的第三天,也就是夏令营开始的那天,欧皮皮背着背包从家跑到了集合地点,刚开始就成了最后一个,他觉得非常不吉利,就唠叨着去安老师那里登记了名单,然后就上了车。可是,在车上也不幸运,遇到了一个叫金格格的‘麻辣女孩’,一路上都在与欧皮皮碰撞、擦火花。当到了‘胡萝卜儿草原’时,他们两个又被分到了一组,从那时开始,皮皮与格格的战争正式开始了,辅导员安老师在他们的战争中劝战,不但没有劝下来,反倒让他们的战争更激烈了,看来他们的战争硝烟是不容易被扑灭的,不过,在某天,安老师终于做了和事佬,但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他们之间还是经常擦起火星。

怎样才是真正的有礼貌呢?见了老师、长辈要问好,见了老人要让路,见了有困难的人要帮忙,这就是礼貌。然而,面对不讲礼貌的人该怎么办呢?不用理他继续你的事。礼貌与人,就像人是鱼,礼貌是水,鱼儿始终离不开水。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4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我个人在觉得堂?吉诃德在滑稽之余,上文所体的追求梦想的精神,也的确是蕴涵在他的内心当中。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5

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处空地时,那座悬崖就耸立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次是移动这一小布才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才使作者战胜了困难,也为作者以后战胜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最后战胜它。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6

詹天佑——一个爱国工程师,我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佩服。

课文所提及到的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一项连外国工程师都不敢轻易尝试的艰巨任务——建一条搭在高山深涧上的京张铁路。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智慧了一道道难关,出色地完成任务,为中国争了一口气。

是什么力量驱使詹天佑不怕困难,出色的完成了这条铁路呢?我想,应该是那颗热切的爱国心吧。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不可能不怕困难,接受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可能会面对帝国主义者的讥讽中低下了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爱国,这条铁路不可能这么出色地完成,直至用到现在,甚至以后……

这一切成功的因素,全因为他的一颗爱国之心,一颗赤诚的中国心。爱国,每个人也许会说,也会懂。可是,有人会认为,我们还小,爱国要长大后才是我们的事。可我却认为,爱国,也可以从小事做起——捡起一张纸,为我们周围的环境添一份洁净;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秩序安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资源,节省资源;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多学知识、本领。

我们从小就要爱自己,爱集体,爱社会,爱城市,其实都是爱我们自己的国家。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7

大象很聪明,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有着威武雄壮的身躯,性格多数情况下是温顺的,偶尔也会暴躁。原本对大象喜爱的我,在读过了《最后一头战象》之后,对大象有了新的认识,原来动物身上也具有和人类同样的情感。

这是一个悲壮又发人深省的动物故事。讲述的是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分悄悄地把自己掩埋。

读完这本书,我被嘎羧的精神所震撼,它不被英雄的光环笼罩,不为自己的战绩骄傲,信守忠诚和责任,珍视战友之间的友谊,放弃对功名的渴望,它心里执着地眷恋着那片战场,还有自己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们。那份浓浓的战友情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那股壮烈的气概涌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这是一头多么有灵性的象,它放弃了安逸的象冢,它无法忘记战争的残酷,无法割舍浴血奋战的战友。它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量来陪伴战友,并呼吁和平。

嘎羧是一头怀旧的象,拥有着高尚的情怀。它是大家心目中永远的英雄,它的所作所为谱成了一曲美妙的乐章,由衷地感叹战象的凝重与辉煌。我被这纯洁美好的情感感动着,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动物都能如此珍视友谊,信守忠诚,更何况是我们人呢?我们更要有信仰,更要珍惜朋友间的情谊。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没有激烈的战争,但却有残酷的杀戮,有的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残忍地杀害大象,贩卖象牙,看到一只只惨死的大象,我的心很痛很痛。我想对大家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请大家珍爱我们的大象“朋友”,给这位忠诚的朋友一个温暖的家!也请大家都来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的世界因为有了动物而更加精彩!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8

众所周知史蒂夫·保罗·乔布斯是苹果神话的,20__年他被《财富》杂志评为年度最伟大商人。最近,多家出版社纷纷引进了乔布斯的多本传记,最近我读到的是中信出版社推出的《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读到他很多传奇的故事,他的人生理念及智慧,对自己今后在社会上成长也是大有帮助的。正如书中所说,“史蒂夫有着商人对待自己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激情,有着狂热分子为实现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史蒂夫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是无法模仿的。然而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首先,他有着对电子行业的单纯的热情。这使得所有工作都变成渴望。

第二,他是一个实干家。对于自己有着热情愿意为之奋斗的目标,他总是立刻开始着手执行,而不是仅仅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之中。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乔布斯和他的创业伙伴沃兹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正是这种探索的勇气和激情,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也正是这种勇气,使得乔布斯和沃兹最终创立了苹果公司。

第四,他有着认定了目标就一定坚持到底的韧劲。第五,他擅长鼓舞周围的人,让同一个团队的伙伴被他的工作热情所感染,从而和他分享一样的目标,一起为之奋斗。对此,巴德?特里布尔回忆说,“他的这种能力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里面既有能够迅速转变不良状态的能力,也有善于鼓动干劲的能力,偶尔还加上他头脑里的创见能力,他的这些能力足够让你失去正常的判断力。”这也许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19

在自己家庭里出现了一个精灵,可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名叫陈淼淼的女孩家庭中,刚得知事实时,她害怕,担心,自己和爸爸也会像妈妈似的是精灵,可对妈妈的爱扫除了这种害怕,然而爸爸却要与妈妈离婚,陈淼淼想尽一切办法,才使得家庭恢复正常。可没想到的是妈妈居然靠喝青蛙血来维持人形,她也像爸爸一样无法触碰妈妈,最终,妈妈还是带着遗憾回到精灵世界。

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一旦粘上便很难分开了。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生活变成原来的样子了,爸爸现在整天都在看vcd,可是有一天晚上陈淼淼起来上厕所,闻见一股血味,血的味是从储藏室发出来的。陈淼淼凑过去看看,看见妈妈蹲在里面,手里拿了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另外一直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小生物,那是青蛙,它的血正在往下滴,一滴一滴,地在蓝色的碗里。妈妈把青蛙的血喝了,变成原来的形象,妈妈把小青蛙放到一个画得很好看的盒子里。

读后,我感觉到了,陈淼淼的妈妈也不是故意要把青蛙杀死,也希望陈淼淼原谅妈妈。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0

培根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在我们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有一种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培根随笔》是教怎么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随笔》是一本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培根随笔》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结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可谓应有尽有——政治、经济、爱情、友谊、艺术、教育……大到国家问题,小到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问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们体会到培根独到的`见解。全书共五十八篇,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本蕴含丰富哲理的书。

从《论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术一般的嫉妒需要我们严加防范,因为它会不断诋毁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从《论厄运》中,我明白了当幸运来临时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当厄运降临时要顽强抵抗,即使慢如蜗牛也不能停。从《论友谊》中,我懂得了友谊能平和我们的心态,增强我们的理智,给予我们帮助。因此,我们要交好的朋友,让他们来帮助自己。

《培根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趣味隽永、说理透彻、警句迭出,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会、感悟人生。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1

一棵樱桃树,一只鹅,一个外公,一个孩子,写出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这里充满了爱……

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他天真爱玩。他非常喜欢外公外婆,外婆去世后,他把阿凤那只鹅看做外婆的化身。托尼诺到外公家住了几个月,他在那儿吃到了可口美味的“查巴欧”,和外公一起爬“菲丽丝”,听“菲丽丝”在呼吸,还有一次外公带他去河里捉鱼,被人家误以为是淹到水里了,人家喊了救援人员,救援人员对他们喊:“我们来帮忙了!”外公还以为是帮他捉鱼,就说:“不用了!谢谢!”他边说,边把鱼举到头顶上,旁边人看到都笑了。不久外公去世了,他把樱桃树当做外公的化身,还常常会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最后,政府要把樱桃树给砍掉,因为政府要修路,这时,托尼诺奋不顾身,爬到了樱桃树的最顶端,等了差不多一天,非常的饥饿,他要捍卫这棵樱桃树,因为他觉得樱桃树是外公的化身,它有一种象征,也因为他非常喜欢“菲丽丝”。市长来了,只好安慰他,让大家全都走了,托尼诺才下来,他成了保护樱桃树的小英雄。

爱,其实很简单。没有人能陪判你一生,有些人,有些事却值得我们一生去守护。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2

前几天,妈妈为我买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让我深有感触的,是这本《蜻蜓眼》。

这本书从有四分之一法国血统的小女孩阿梅开头,围绕阿梅写出了中国跨洋丝绸商之子杜梅溪与法国女子奥莎妮相识、相恋的故事。由于战争,杜梅溪带着奥莎妮回到上海,继承家产。从此以后,他们在上海结婚生子,有了孙女阿梅。再通过阿梅,从侧面写出了蓝屋的艰辛。但在生活最艰苦时,奶奶奥莎妮仍然用微笑撑着蓝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从马赛来到上海,却再也未能回去的奶奶奥莎妮。她在去世的时候,左手一直紧紧地握着,当阿梅掰开她的手时,手心里的那四个字震撼人心:我要回家!

蜻蜓眼是两颗像蜻蜓眼睛的珠子,那是太爷爷送给奶奶的,而奶奶在临终前把它们送给了阿梅。蜻蜓眼是爷爷与奶奶爱情的象征。阿梅外公的一句话说得好:你爷爷是个放风筝的老头,你奶奶是风筝,蜻蜓眼就是风筝线,风筝线断了,风筝便会掉下来。爷爷因为乱世,多次受伤,最终带着遗憾离开了人间。爷爷离世,蜻蜓眼被抢走,这些对奶奶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可即使这样,奶奶依然保持着微笑,坦然面对生活。

这本书从头到尾有快乐,有悲伤,字里行间,句句透出真情。无论是阿梅还是爷爷奶奶,个个有血有肉,令人感动。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即使在阴云密布的日子里,也要永远保持微笑。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4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5

早早看完了《人间失格》。做为读者,被开了上帝视角,对于主人公叶藏,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怒其不争。

出生好、惹人喜欢、聪明,你看,这些都是人人想要的,他出生就拥有,怎么就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这样了?他的童年,都在看着别人眼色过的,在心里计较在着怎样才能惹人喜欢,怎样才能看着乖巧。后来,他不管不顾,随着自己的想法过了一生。要说他这一生过的好嘛?不好,或者说,这一生过得很丑吧。把人性里的丑都表现出来了,可是,这不正是活出了他自己吗?我们总是活的很假装,努力想变成人们所向往的模样,可是向往的模样是真的我们吗?好像并不是,我们总是宣扬自己的善良,自己的无私,自己的伟大,可是阴暗的呢?我们并不愿意承认,承认我们嫉妒、我们自私、我们懒散、我们贪心。

太宰治在书里写到“我对人们的恐惧,在心底与日俱增蠢蠢欲动着,但在现实里,演技却日渐成长。”这是他的成长,也是每一个人的成长。由孩童时的无忧无虑,到成年后的左右顾虑,好像生活少了点真实,我们总能笑,却不是因为快乐,因为演技,我们需要演戏,我们不敢展现恐惧,总是要在惶惶不安中扮演着冷静,可又多少人曾躲在自己的天地里悄无声息地哭泣。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戴上面具,开始学会演戏,终究逃不了变成这世俗中的一员。我不愿意变成太宰治,一步步看穿自己,一步步走向地狱。我宁愿戴着面具,扮演着自己,终究是一场莫名的荒.唐。

《人间失格》里叶藏很荒.唐,他荒.唐在颓废、在贪婪、在懒惰、在贪心,这些都太丑了,尽管他落得这般田地,我也不会可怜他。他不懂得挣扎,一味看向深处,一直盯着深渊的人,深渊也在盯着你,他便是被深渊所吞噬的一员。人的强大在于,有自控力,即在诱惑面前,懂得舍取,一味看向人性,却忽略了人的自控力,最终只是放纵自己掉入这深渊。在书里看到自己,却又害怕是自己,我知道人的本质从来都带有灰暗色彩的,却又害怕自己被这灰暗吞噬。要说生活,多去触碰阳光吧。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太宰治

人,是不会自我教授妙谛真言的。我们所能看到的,不过是在岁月的增长中慢慢浮现在眼前的东西罢了。那么多的真知灼见,也不过是在生命的尽头才能拥有的领悟,这是太宰治的遗作,书的成功大概也是于生命尽头所留下的伤感,才真正能准确的表达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悲悯吧。

太宰治是什么样的人,只有书能表达,可悲又可怜的是,他跌跌撞撞的这些年里,终究没有一个能让他真正倾诉的人。到头来回忆人生,也就留下一本书便匆匆离去了。这世间究竟可以消极到什么地步,我们并不知道。《人间失格》是个偷窥镜,让我们看看消极的人生里,自己这个角色究竟在想什么?

晃眼而来,我自己的生活也不过是平静,天大的悲伤,突然的狂喜,也不只不过是我自己世界的跳动。持续的消极,才是最大跌宕。有什么要消极的呢,你不是一直很努力吗?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6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7

这学期我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杨歌的爸爸,他原来是一米八的大男人,然后他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杨哥的妈妈就整天骂杨歌的爸爸,最后变成了拇指小人,但杨哥的爸爸,并没有为自己变成小人伤心,他后来成发明家。但每次发明都被“猴子”偷走,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不惜一切代价来拯救世界。

比如:一次他们发明了“变大药水1号”,为了试一试怎么样?然后就用妈妈刚买来的芦花鸡做试验品,结果无限放大,最后被送到太空。但他们并不放弃研究,又研究出了“变大药水2号”,但最大没有无限变大,是每隔一段时间变大一点儿……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父子那种坚韧顽强的精神所深深的打动了。不管生活给予什么样的困难,他们都能乘风破浪,最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他们父子一样有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半天也做不出来。那时夜已经很深了,我的眼睛朦胧,便放过了这道题,心想反正明天老师会评讲的,到时候把老师说的抄下来不就得了,神不知鬼不觉,轻松又省事。

当时我就为自己聪明沾沾自喜起来,但没想到这样是把自己推进了一个大坑,一个一旦掉进去,就爬不上来的大坑。就这样,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找借口,一次又一次的原谅自己。直到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这个平时每门儿都是95分以上的尖子生,竟然平均分不足80分,这都是因为自己的知难而退。如果,我当初想他们父子俩一样坚强,积极地克服困难,我也不会加入到差生的行列。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往直前,坚强面对。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8

梦想是路上指明的灯光。没有梦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坚定的方向,就没有了生存的价值。

--题记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这可是件难事。于是就有了福克斯与他的五位老牌友的这场事关两万英镑巨款的大赌局,也有了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惊无险的旅程。

—斐利亚.福克斯是一个心怀梦想,沉着冷静并且生活有着超常规律性的人。他和他的仆人—聪明能干而又正直诚实的法国人路路通一起因为这场大赌局而踏上了这整整八十天的艰难旅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错把福克斯当成贼的警官费克斯,还差点被费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后自命不凡的费克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和福克斯主仆作对。福克斯也排除了一个又一个险情,惊险地赢得了这场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写得扣人心弦,使我感觉像走进了书中的场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环游世界,一起实现他的梦想。看到紧张处,常常让我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读着这本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地理知识,风物人情,还有做人的道理。

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得得的钱全部给了路边向他乞讨的可怜人;他还善良又疾恶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将要被烧死殉葬的艾俄达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福克斯先生身上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这也是他最后取得成功的原因。如果我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样遇事前先充分估计;遇事时沉着冷静,遇事后不轻言放弃,那现在常常困扰我的很多情况都会迎刃而解。

这本书,这个故事教会我要有梦想,心怀梦想,执着追究.梦想是路上指明的灯光。没有梦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坚定的方向,就没有了生存的价值;有了梦想,才会有奋斗的动力!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29

读完《夸父追日》以后,我认为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夸父曾经想过,每天夜里,太阳跑到哪里去了呢?他不喜欢黑暗,喜欢光明。所以夸父他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

为了实现他的梦想,夸父拿起手杖去追赶太阳,追啊,追啊,跨过了黄河、渭河,并且口渴得还把河里的水都喝光了,但是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跑啊跑,一直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还没到虞渊,就轰然倒下了。他虽然没有成功地实现他的梦想,但是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就不能坚持地学习书法,那是我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学习书法的,有的是楷体,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日都去学习书法,直到现在。

夸父的那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以后我们干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样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千万不要半途而废呀!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 篇30

《十万个为什么》里有许多深奥的秘密,也有许多常识性的知识,《十万个为什么》主要讲的是生活中的疑问,它还给我们介绍了许多过去的事例,比如:星星为什么会发光、人为什么会打呼噜、人为什么会做梦,打蛇为什么要打七寸,鳄鱼的眼泪是怎么回事,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地球上的生物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有月食等等,这些都是平时生活中我们会想到的难题,十万个为什么让我了解了生活中的许多知识,这本书不但增长了我的知识还开阔了我的眼界。这是一本科普知识大全,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的好书。这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提高学习兴趣。

以前,我并不了解月亮,总以为月亮上有宫殿、嫦娥和玉兔。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月亮是一颗冷冷清清的,没有空气的星球,并不像我想象的哪像美丽,相反,他还有一点令人厌恶。

《十万个为什么》中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海水为什么发蓝?为什么会有地震?四季是怎样形成的?从这些问题中我明白了许多常理,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团。

《十万个为什么》中介绍了一些小常识:为什么地震前狗会不停地叫唤?原来狗比人类听觉高,自然也就听的远,听的声音小,也能听见。为什么雨后会有彩虹?为什么“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让我知道了许多“为什么”。

“大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中告诉我们,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部位,如果蛇的心脏被打碎,蛇自然就没命了。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让我知道世界的许多奥秘,宇宙的庞大;让我知道了科学的无穷力量,知识的无穷无尽,丰富多彩。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很棒的书,建议大家读一读,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