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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通用31篇)

《疯娘》读后感 篇1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疯娘》读后感(通用31篇)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疯娘》读后感 篇2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

它讲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作者的家乡,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作者的父亲家里很穷,他的奶奶见那个女子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做儿媳妇。这个女子生下作者之后,过了两年却被奶奶赶走了。这两年,村里的同伴都嘲笑作者有一个疯娘,但是作者却还是想要见见自己的母亲,终于有一天,作者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自从作者见到了母亲以后,便对她产生了反感。

几年后,作者已是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有一次,他的母亲来给他送饭,顺便给了他十几个野桃子,作者说很甜,很好吃。作者的母亲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又去那个山坡摘野桃子。第二天,他的婶婶找到他,问他的母亲昨天有没有送饭,作者说他的母亲送完饭就走了。婶婶告诉他,他的母亲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于是作者便和老师告假和婶婶去找他的母亲。当走到那个山坡时,作者看到了自己吃过的野桃子,便对婶婶说母亲给他送过野桃子。作者向前走去,看到了山下熟悉的身影,和婶婶着急的跑下山,等到了母亲的身边,看到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黑色,作者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他叫了一声以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叫出来的——娘。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作者搂着自己的母亲,哭着说道:“娘,都怪儿子不该说桃子好吃……”

高考后,作者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沉重的把自己的录取书放到母亲的坟墓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虽然作者的母亲是疯子,但她对作者的爱却是真实的。

《疯娘》读后感 篇3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疯娘》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从文章里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单纯的内心世界。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疯娘》讲的是一个年轻疯女子悲惨的一生,和她如何疼爱自己的孩子。作者的妈妈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但是,把作者生下来以后,她就不再是个疯子,她更是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在被奶奶赶出家门之后的 5 年里,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出生后只抱过三分钟的孩子,更是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闯了大祸。

虽然她是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为让作者喊她一声娘,付出了许多代价。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给儿子送饭, 20 公里的羊肠山路她竟然牢牢记住了,她必竟是一个疯子!尤其是最后一段,我忍不住哭了,只因为儿子说桃子甜,她就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悬崖上摘桃,死后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黑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心里想着的只有她的孩子,她是多么爱她的孩子,没有怨言地爱着。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我惹过妈妈无数次,跟她顶嘴,让妈妈生气,伤心,但妈妈还是每天陪伴着我,照顾我,分担我的快乐,忧伤,无怨无悔。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妈妈,我爱你,我懂得了你的爱,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无知。”

母爱是伟大的!伟大的让我有些无法形容,它是每一位母亲从内心深处流淌的,最纯洁的,最无私,最真挚的爱!世界上没有贫穷的母亲,没有丑陋的母亲,没有老迈的母亲,只有一个愿意用生命呵护你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疯娘》读后感 篇7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的确,母爱如那既温柔,又如连绵不断的水一般,保护着我们。

文中作者有一个让他感到难堪的疯娘,他厌恶疯娘讨厌疯娘,可他的疯娘,却从未改变对儿子的爱。

这篇文章,让我最受感动的莫过于疯娘为作者摘野桃后带给作者,作者说好吃,疯娘便在回家的路上又去摘,可为了一个桃儿,失足落下悬崖,等作者他们找到疯娘时,疯娘躺在崖下,身边散落了一地的桃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不肯松手……这是怎样的母爱啊,这位疯娘,因为对儿子的爱,硬记住了从家到儿子学校的路,坚持每天为儿子送饭,在儿子面前,她从来不像个疯子而像一位真正的母亲;在儿子被欺负时,为儿子撑起一片天,在儿子说桃甜时,疯娘就一下子记住了儿子爱吃,还要摘来给儿子吃……

读这篇文章时,我眼睛一直湿湿地,感动作者不再嫌弃疯娘,也感动于那疯娘对儿子深沉地、如平静的大海一半的母爱!

一首诗歌中说过“无论我们走地有多远,却总也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这句话多能衬托出疯娘在几年中能忘记无数人,却忘记不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心心念着的儿子!哪怕自己的儿子那么嫌弃自己,也在儿子受欺负时,帮助儿子!

母爱值高大我们无法测量,母爱之浩瀚我们无法衡量。

我们在母爱面前,人人都那么渺小,一位母亲可从在孩子遇到危险时爆发出强烈的母爱,就是为了孩子能平安,能快乐;所以,让我们去尊敬每一位母亲,每一位伟大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8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疯娘》读后感 篇9

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上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的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

她的遭遇很不幸三个月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得热病死了。四天以后她的爸爸也死了。虽然这样,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安妮11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

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害的好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的性格,造就了她以后人生的快乐!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玛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

我喜欢安妮,我也要乐观,努力,好好学习。

《疯娘》读后感 篇10

在当今社会中,一个商人如果想要赚到钱,就必须努力工作,但是在几百年前的威尼斯,有一位商人叫夏洛克,他不是靠努力工作发财的,而是专门靠放高利贷发财。这个人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这个故事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写的,它的名字叫《威尼斯商人》,是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_的喜剧。大约作于1596-1597年。剧本的主题是歌颂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高利贷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法律和宗教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友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给别人钱不要利息,影响了他的生意,又侮辱过他,所以借机报复,在借约上戏言三个月期满还不上钱,就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后来巴萨尼奥的求婚成功了,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所以不能如期还钱,夏洛克就提起公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从身上切下一磅肉。

开庭审判的那一天,鲍蒂霞假扮安东尼的律师,替安东尼辩护。她用聪明的办法,救了安东尼的性_命,也惩罚了夏洛克:法庭判决只许割肉,不准流血,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即使是一丝一毫,也要诉讼者抵命。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回原诉,但鲍西娅依据法律,剥夺夏洛克全部财产,将其一半充公,将另一半判归受害一方,夏洛克彻底败诉。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最喜欢作者塑造的安东尼奥这个人物,他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商人的代表,作者对他是有所美化的。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陰-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具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

在我的脑海中想象着安东尼奥的样子:头戴一顶别着羽毛的帽子,穿着一套具有威尼斯地方特色_的外衣,潇洒英俊,正直热情……

这个故事真实地告诉我们:钱财固然重要,一个人可以追求财富,但绝对不能做守财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更珍贵的东西,也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感情和一颗正直仁爱的心灵。

《疯娘》读后感 篇11

《堂吉诃德》是西方最受欢迎的古典小说之一,与《哈姆雷特》《浮士德》并称为世界三大名著,它讲述了一个沉迷于骑士小说的穷乡绅杰哈特异想天开,要重振骑士精神,带着仆人桑丘班萨云游四方,闹出了无数笑话的故事,这本书原本是为了反对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而写,正如塞万提斯本人所说:“这本书是用来攻击骑士小说的”。

沉迷于骑士小说的杰哈特一天决定踏上自己的骑士冒险旅程,还带上自己的“随从”桑丘班萨,碎玉早对骑士小说烂熟于心的堂吉诃德而言,眼中哪还有正常的书屋,全部都是巨人或被魔法师施法所致,唯有心中曾暗恋的一个农场主女儿,现在的达西尼娅小姐让她一支挂念在心,他一路上被质疑,被嘲笑,被打,可也战胜了许多“敌人”,唯有最终一战与月亮骑士战败让他饱受挫折,履行战斗前的诺言,堂吉诃德返回自己的家乡,回到家里他才醒了他的骑士梦,但心里仍有无法排解的挫败与思念,三天后堂吉诃德离开了人世。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救济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时代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在我看来,堂吉诃德是一个梦想的追逐者,堂吉诃德被骡夫打到,他依旧坚持自己的理想,做一位骑士,只是头脑过于简单,但他仍愿意为了理想付出自己的行动,而桑丘班萨则完全是出于利益的驱使而出来冒险,但凡一听到要当上一座岛的总督,他就会兴奋无比,两个人的脑袋却都有些一根筋,被公爵夫妇骗到木马上还以为在空中飞翔,他们两个人成为了公众的笑点,却也成为了公众的焦点。

或许,他们对于梦想的追逐这一股傻劲是我们所需要的,对梦想不舍不弃,遇到挫折时也不气馁,仍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样一种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么?

或许,《堂吉诃德》在五百年前它是一部批判的小说,但在五百年后,它是一部给人民前进动力的励志作品,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要找寻到属于自己的方向并不断为之付出努力,开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疯娘》读后感 篇12

《最后一头战象》讲的是一队象兵打败了日寇,日方枸杞子了七十多人,我方的战象也只剩一头伤势严重的战象。人们把其它牺牲的八十多头战象埋在一个地方,并取名为“百象冢”。那时是一九四三年。

作者一九六九年到曼广弄寨子时,战象嗄羧五十多岁。作者和养象老人波农丁十分要好。

过了三年,嗄羧开始不吃不喝,生命之光马上就要熄灭,波农丁和作者决定跟着它找到神秘的象冢,把其它野象象牙拔下来大赚一笔!谁知,嗄羧没走向祖先留给它的神秘象冢,而是来到“百象冢”和自己的战友、象鞍葬在一起。出于良心,波农丁和作者都空手而归。

我找到的精彩句子是:它突然变了一头象似的,身体像吹了气似的膨胀起来,四条象腿皮肤紧绷绷的老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叫越悲壮!

嗄羧的行为都有着连某些人类都没有的高尚精神——它知道感恩,它重情谊,它舍不得与它并肩作战的好队友们。虽然它是兽类,不是人,但它感恩救它一命的象形石,它感恩战友为它挡子弹,它感恩波农丁对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它感恩曼广弄寨子里的所有人!它的行为让我思考了好一阵子。

现在的人们就是缺感恩这一善。孩子应该感谢父母,却没有感恩。更有些人长大后当了官,就更六亲不认了,对父母就干脆说:“我不认识你!”为你成功而做垫脚石的人,不但不感恩,还恨他们。俗话说的好: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而现在的人们呢?别人的救命之恩却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小事,当别人落难时,他(她)却坐守旁观。这真是可恶!所以我决定,我要把嗄羧这感恩传下去,让所有人都学会感恩!

《疯娘》读后感 篇13

这是一篇感人的故事,讲述了一位贫穷的母亲为了不让别的孩子嘲笑自我的女儿,而每一天在纯净水的瓶子里装凉白开的故事。

文中小女孩那所谓的纯净水,无非是虚荣的表现。在应对同学们的嘲笑时,她恼怒,她气愤,可错真的在她母亲身上吗?是啊,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穷。凉白开,纯净水,无非是代表着两种人生,凉白开是自我,自信;而纯净水则是虚荣,注定无法拥有自我的勇气。只能活在别人的阴影下。无论是谁,都必须有自我,否则就会像文中的小女孩一样,无法应对自我的缺点。令人欣慰的是,她拥有一位伟大的母亲,帮忙她战胜了困难,在她迷茫的时候,给予了正确的指引。

这使我联想到了一件事情。我认识的一个同学则是这样,她的成绩中上,性格天真,按理说,应当有很多朋友。可是,她的虚荣,让人厌恶,以至于她一个朋友都没有,大家都对她近而远之。她总是在别人面前炫耀,她的衣服有多贵,文具有多好,这使得大家都不喜欢和她玩。

从而,我体会到穷没什么,它不是一种光荣,也绝不是一种屈辱。富也没什么,并不能代表比别人高人一等。我觉得在生活中,不必如此在意别人的看法,要像文中的小女孩一样,拥有自我。

《疯娘》读后感 篇14

今年暑假,我读了《遭遇麻辣女孩》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可爱、淘气的欧皮皮和“麻辣女孩”——金格格还有很多背后有着不同故事的孩子们的一次最有意义的夏令营。通过一段夏令营生活的朝夕相处,脾气爆燥的金格格,孤儿吴小菲、网络迷王禺凡,他们最后都成为了最要好的“营友”!

先来讲述一下王禺凡背后的故事吧!他小时候聪明、可爱,是个好孩子,爸爸妈妈对他的期望很高,可到小学四年级,受其他坏孩子的影响,他变了,跟妈妈讲去网吧查学习资料,其实是去玩网络游戏,而且越陷越深。为了买一套游戏装备,居然把一年的早饭的钱都搭上了。有时两三天都不回家,他妈妈伤透了心,并且心疼他,而他一点也不为妈妈着想,依然判逆着。

再来看一看吴小菲吧!她是一个孤儿,爸爸妈妈出车祸,输血时感染上了可怕的艾滋病,第二年就去世了,爷爷奶奶也抛弃了她,就这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从这以后,她变得很内向,很少跟别人说话,也很少笑,这次夏令营的费用是孤儿院资助她的。她是个多么可怜的小女孩呀!

可就是通过这一次夏令营,让他们都变了,在安老师的精心安排下,金格格、王禺凡和吴小菲三个人在营队活动中互相帮助,关心彼此,不光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结识了好朋友,还成了营队中的标兵人物,心灵变得健康而且充满阳光。

这本书,我一连读了四五遍,让我认识到:每个人的背后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们面对不同的人都要注意自己和他(她)们的沟通方式,特别是在集体生活中,要懂得互相谦让,尊重别人,这样你才会是一个受欢迎的人,才会结识更多的朋友。

《疯娘》读后感 篇15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发现现在的,用好它,珍惜好现在的,之后是未来,不是一般的未来,美好的未来,美好的现在。

也许不能用完美来形容美好,不管现在的,是顺还是不顺,是瑕疵的还是残缺的,都是现在所有的,都是所经历的,那就是美好的。

心灵捕手,也许吧,在别人的帮助下,终于捕捉回了自己的心灵,原来过去的种种镇压着心灵的乌云,散了吧。在帮别人捕捉回心灵的时候,不经意间,也重新捕捉回了自己的心灵。

也许,心灵就是这不经意被捕捉,就像刚刚看完《心灵捕手》,有所收获,也是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了自己的心灵。

也许,会常常迷失自己的心灵,做些错的、荒唐事,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或者有的时候,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也是善莫大焉,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也许包括时光、经历等等吧。

有时候,还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涂鸦的一句话“昨夜的风逝了,何必为昨夜的忧愁伤心”,我的涂鸦还经常被好朋友拿来开玩笑,想来,那个时候,忽然间,心灵也被捕捉了吧,只是后来,常常迷失了自己,然后,常常找回了自己。

现在才知道,曾经年少的疯狂,或者曾经的某种经历,往往比想象的对人的影响更大,只是在于,有没有在人生的经历中,不管怎么样,有没有捕捉回自己的心灵,找回自己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和经历。

还是那句话,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找回自己。(不敢是不是你的错,或者压根就不是你的错。)(不敢以前是在模仿中还是别人的视线中做人,重要的是做自己。)

就让主人公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擅长的,就像贝多芬,他一看到钢琴,他就会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在那方面得心应手。发现我们自己。其实,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真的找到了自己的才能吗?我在哪方面得心应手呢?我不敢说,还没找到,我也不敢说,已经找到了,我更不敢说,我没发现自己在哪方面的得心应手。

也许,不必执着于这些,像影片《心灵捕手》中,找回自己,就足够了。没必要执着于这些,这样不是丢失了自己吗?

还是那句话,过去的就让过去吧,然后,找回自己,然后呢,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的过。

不管怎么说,一切都是经历,都是人生,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生。自己的人生。

《疯娘》读后感 篇16

《岁月如歌》是一本自传体散文,作者于漪。在参加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时,曾经听于漪老师讲过课。于漪老师已经年过半百,两鬓斑白,但依然神采奕奕。两个小时的时间,她用温润流畅的语言,智慧而坦诚地解读了为师者的真谛,赢得了全场的阵阵掌声。她五十余载的教育生涯,走出了一条改革和创新之路,硕果累累,被冠以“教师的楷模”,甚至成了当代教育的坐标。

在《岁月如歌》这本书中,于老师用她最质朴的语言向我们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毕生从事语文教育的思想轨迹,写于老师的悲欢和酸甜,写于老师的成败与得失,教我们怎么立志立德,教老师怎样为人师表,教年轻人如何忠诚敬业,从中可以看到当代教育大师不懈学习、深入思考、勇于实践、诲人不倦,“一片爱心在玉壶”的风采。岁月谱写了与漪老师无私奉献的颂歌,唱出了一首首激扬飞越的欢歌。“和学生的心弦对准音调”、“把握驾驭课堂的主宰”、“用语言‘粘’住学生”、“教师身上要有时代的年轮”、“一辈子学做教师”……书中一篇篇细腻而生动的文字,一个个难忘而感人的故事,让我读了获益非浅,感受颇多。

读完于老师的《门在哪儿》这篇文章时,我感触很深。作为一名教师,我真的入门了吗?没工作以前以为当教师,只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只要把知识讲清楚,把题目讲明白,学生有问题问不倒就可以,可如今看来,仅仅如此已经远远不够了。我们要给学生的不仅是一桶水,一缸水,而且是一泓流动的清泉。因此,只有大学里学的知识,远远还不能胜任教育工作。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提升自己。这既包括学科知识的补充,也包括教育思想的提升。原来教师一言堂的局面已经不适应如今的教育形势,合作学习,学生为主体才是教学的符合教育实际的。于老师还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是为“学”服务的,“教”不是通知统治“学”,也不是代替学生“学”,教师的教是启发学生“学”,引导学生“学”。教师组织课堂教学不应从“教”出发,而必须从学生的“学”出发。因此于老师的教学还形成“老师教学生、学生教老师、学生教学生、学生间互学”的立体化有序教学结构,使得于老师的课堂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

其次,作为教师不单单只是教给学生知识,培养学生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爱心。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是可怕的,危险的。教师的任务是塑造学生的灵魂,必须坚持“目中有学生”的唯人是教的原则。教学、教学,“教”要在“学生”身上起作用,培育“人”才是教育、教学的大目标,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服从于这个大目标,为实现这个大目标服务。教师在课堂上的地位犹如导演一般。导演的胸中时时有观众,目的在于引导观众进入剧情,调动自己的感情,展开联想和想象,从而受到熏陶感染。“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但是离开了严格要求,迁就和纵容学生的爱,绝对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真爱”。“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学生是活泼的生命体,每个人的成长都是独一无二的。要培育他们成长、成人、成才,首先得尊重他们,从思想上、感情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个性。教师要练就一副敏锐的目光,善于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长处与潜力,善于‘长善救失’,把隐藏的种.种潜力变为发展的现实。”教书必须教心,教心必先知心。知心不仅仅是了解学生而且是要让学生了解自己,只有学生信任了你,才会对你袒露出自己的内心世界。

学无止境,只有坚持不懈的充实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才能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疯娘》读后感 篇17

斯宾塞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故事讲述了四个主人公的奶酪分享光后,两只老鼠迅速采取行动,而两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过了很长时间后才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唧唧决定到迷宫中寻找奶酪,哼哼却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寻找中,唧唧把明白的道理一一写在墙上。经历了千辛万苦,唧唧找到了奶酪,却决定只带上一点继续寻找。

虽然现实中的我在遇到困难时敢于寻找出路,但我会因为风平浪静的生活而知足,也不愿意去追求更高的境界,可我发现,这样只会使人日渐消沉,你的生活也会因此缺乏乐趣。

在文中我更倾向于唧唧,因为他能克制自己不受恐惧、贪婪的诱惑,不会因失败而心灰意冷,这正是我梦想中的那个自己。

所以,我要不断地调整自己,去迎接新的未来。

《疯娘》读后感 篇18

《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伶,西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留下的诗篇流传了千古,为人生性放达任情,与阮籍关系颇密,是为挚友。身为刘伶挚友的阮籍作为竹林七贤之一,想必拥有着世人都知晓的高尚品行和节操。但恰恰相反,他有着与刘伶相近的性格,阮籍作为西汉时期豪放不羁的代表人物,与他一同出现的往往是不行于礼,品行不端。这种性格除了表现在了阮籍的日常生活之中,更是表现在了他的为人处事中。

按照古人的习俗,亲近之人去世之后是需要进行服丧,以表达自己作为子女的孝心和悲伤,通常服丧期是三年,且在此期间不可以喝酒吃肉,否则便是不敬。但阮籍的母亲去世后,阮籍并没有按照这个规矩进行,仍然参加宴席,并喝酒吃肉。

有一次在晋文王宴请众宾客时,阮籍一如往常的参与,何曾觉得这样不得体,是不孝,并告知晋文王让其罢免阮籍的官职。晋文王没有这么做,反而维护了阮籍。

阮籍是真的不怀念母亲吗,并不是,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没有把自己的悲伤表现出来,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写阮籍知道母亲去时候的表现,“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哀嚎一声,并因此吐血,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这种悲伤并不假,是当时大多数人都无法比及的,那种流于形式的孝子行为,真的要大力推崇吗?那种悲伤可能就不会是悲伤了,只是向世人证明的一种形式,形式上的悲伤远比实际的悲伤更为不耻。

阮籍的内心是悲伤的,却也是庆幸的,他可以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尽孝,而不需要再母亲去世的时候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悲伤,他无疑是豪放的,更是洒脱的。只是他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可,只能在后世被我们称赞,着实可悲可叹!

《疯娘》读后感 篇19

童年,像一条弯弯的小河;时间,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来回的穿梭。当我打开课本,看了这篇《和时间赛跑》课文时,对我有了很大启发和感受。

课文是这样讲的:一个小男孩的祖母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为了排除自己的忧伤,他一圈圈的跑,以至到后来和太阳赛跑。也因此受益无穷,让他认识到:人虽跑不过时间,但却可以比原来跑快好几步。

有句格言说的好: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格言告诉我们,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浪费了时间,后悔也来不及了。你如果虚度了光阴,少年时光就永远失去了。花儿却有重新开放的那一天。

所以我们要充份利用好时间,和理安排时间。比如可以趁等别人的时候算算题、看看书。你可以在妈妈帮你抄题时写其它的作业,也可利用这段时间预习下一课,或背会儿课文、

时光老人给我们一生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之所以喜欢这篇《和时间赛跑》是因为它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向我们传递着一个真谛:时间就是生命,要珍惜时间。

这篇文章结束了,但收获却很大,我常常一个人在感觉时间的流逝,每天睡觉前,都要问自己,你今天干什么了?你有没有珍惜时间?就这样我坚持了下去。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我又长大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珍惜时间,就像珍惜自己,只有这样,你才会成功。

《疯娘》读后感 篇20

读《战争与和平》很舒服,不仅因为作者语言描写上的顺畅,更在于从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相契合的地方。从我自己看来,作品之所以有价值阅读,可能就在于作品能够给予显示以启示,无论这种启示是正面的借鉴还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尔和安德烈有过一场争吵,他觉得安德烈只是为自己活着实在难以理解,他在共济会的影响下,认为应该努力求得自身净化,为他人,爱邻人。从这里,隐约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养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书中关于战争的描写,也有很多和中国人体验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参战受伤之后,想到了家里的好,发出了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的疑问;安德烈也对自己参军作战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到底为谁作战?这样的一些思考在中国同样有过发展,中国人也有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的叹息,也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于书中多处可见的关于人民战争、游击战争十分纯洁和强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让人体会到了中华民族生死危机关头所发出的“救亡图存”的最强音。更有甚者,战争几近结束之时,面对军队大量的减员,书中竟然会有“剩下的全是菁华”的感叹,抑或是振奋人心,一扫颓气的激励,这种.种不能不让人想到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对于中国红军的种.种描述。

这本书太多的地方能激起人关于我们所熟悉的中国历史、文化的联想。50、60年代的翻译文学已经内化在中国现代传统之中,不知道中国的读者们是否从这些翻译的经典中看到了我们久远的传统和不久前这个国家有几许相似的经历;甚至于再往年推,革命战争年代的人们读这本小说是不是从中汲取了很多可供中国革命学习的地方;再往后,80年代的人们热衷于读这些经典,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其中是否也唤起了人们对历史的回忆,并引发了对理想生活的追求?

“中国现代传统,也即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和现在有什么关系?这其中是否还有一些可以作为精神传统滋养下一代?”从第一个问题看似很自然地过度到第二个问题,然而我不认为这样,甚至于如果把这两个问题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影响我们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如果这么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响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的种.种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讨论的范围也即那些文学经典,是否还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鉴学习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包含了很多经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广泛兴趣?当然可以我们可以说出很多诸如社会急速发展,诱惑越来越多之类的理由,但是对文化问题的反思可能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政治、经济问题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战争与和平》这些经典之中发现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能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对这些经典进行再解读,重新发现或者重新认识一些对于我们有启示的东西。由此联想到近年来颇热的“国学热”,无论这种国学热是炒作出来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学热,既然这股热潮能够出现,就说明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从我们的传统中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国学热是在西方知识结构框架中对国学的解读,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的国学。我觉得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我们不能摆脱全球资本主义化的趋势,我们同样能够重新发现我们自己的传统。推而广之,对于《战争与和平》这些曾经影响过我们或长久或短暂历史的作品,重新解读的意义也在此: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

再回到作品本身,从书中大段关于舞会的描写,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对于景物场景的描写,很明显的显示出托尔斯泰在这方面写作的得心应手。在读刺猬与狐狸之前,虽然觉得书中大段所谓传教式般的议论很是枯燥难读,但并不觉得这是此书的败笔,甚至觉得是自己素养不够,才导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档次的“精华部分”。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13日上课的早上还特地将第四册最后关于历史的探讨重新细读了一遍。由于水平的局限,并不能发现其被贬低的原因。单从表面来讲,托尔斯泰舍长就短,显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很明显与作者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这一点可能跟鲁迅等文人颇为相似。张承志在《鲁迅路口》的散文中,认为鲁迅不走“纯粹的文学道路”的愿意在于鲁迅的“良知”。张的观点有偏颇的地方,但是还是很清晰的表达了鲁迅以及鲁迅之后的一大段时期,社会需要思想,中国需要思想。

《战争与和平》在中国的流行,其中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毛时代的人人都可能成为哲学家,这时间的人当然需要思想,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从一些80年代的回忆文章特别是对于80年代大学生活的回忆文章里,很容易发现有过一段诗意的时间,结诗社、读尼采等等,对独立思想的追求,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90年代之后,人们不再需要诗了,好像独立思考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于是通俗的文学取代了经典,也就是课上所说的,突然发现现在的人不读“《战争与和平》”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类文学作品的重新解读,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或许还有对社会重新启蒙的意味。

《疯娘》读后感 篇21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疯娘》读后感 篇22

《时代广场的蟋蟀》,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感到很有趣和不可思议,因为和我以前读的关于动物的书不一样,书名上怎么还有地点呢?时代广场在哪里?和我们的人民广场一样吗?蟋蟀那么小,样子还让我感到恶心和不喜欢,它能有多么神奇呢?难道它还会像狮子、老虎一样厉害,像狐狸、猴子一样聪明,或者像夏洛一样善良?

带着很多疑惑我开始看这本书,渐渐地我被故事吸引住了,连去参加军训夏令营都舍不得把它留在家。它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一个让我一会儿笑,一会儿担心,一会儿伤心的故事,一个关于一只可爱、迷糊、贪吃、善良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故事。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故事的主人公柴斯特一直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无忧无虑地生活,可有一天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的回家历险记就从这里开始了。它先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回了家。然后,它和老鼠塔克还有“善良的没得说”的亨利猫做了朋友,它还拥有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家——小男孩玛利欧为它买的小笼子。塔克竟然还是一只在纽约最有钱、最不愁吃喝的老鼠,它喜欢在特殊的日子里举行晚宴。后来,在和朋友的交往中,柴斯特渐渐被朋友们发现了它神奇的才能——唱歌,会唱让听众陶醉的歌。它出名了,帮助玛利欧一家挣了很多钱,但是它却不喜欢每天不断的练习和被许多人摸来摸去,它越来越不快乐,想念自己农场的家,越来越想离开。最终,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和大家说再见,真的回到了它的老家。

这只小蟋蟀的故事,让我感到了朋友间友谊的重要,就像书里面写的: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还体会到了自由的重要,和家的重要。我想如果我是它,我也要回到自己的家,和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姥姥爷爷永远待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疯娘》读后感 篇23

读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受学业的影响,总会找些散文之类的来读,像朱自清,贾平凸之类的,那些都是为任务而读,三毛则是众多书籍中用来放松那一类的了。

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读的是哪一册了,想必是撒哈拉的故事,只记得当时三毛书籍读起来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却被其中异域的风土人情所吸引。那时候我眼中的三毛是一个导游,用她的文字带领我去异国他乡,去感受侠客般的自由。后来买了三毛的作品集,不过看得很少了。那时候初中毕业,我还很幼稚。

后来高中,大学是很少看得了。直到前几个月,回到家恰巧那本书被翻出来。时隔8年彼时的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也是工作正不如意之际,再看那本书忽然觉得,三毛,你的命怎么那么苦!看荷西离世的那一段,本想与你执手天涯,相伴一生,可是却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死神的逼近。本来爱人死后需要的安慰,接之而来的却是公婆对于财产的觊觎。在我眼中,三毛是带着面具的,带上面具的她,豪放,洒脱,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三毛小时候是受过严重精神伤害的,面具下的她始终是一个孤独,脆弱迷失在黑暗中的小女孩。三毛的受的伤害太多,以至于我觉得就算和荷西在一起的日子,荷西也并没有治愈她,只是让她暂时把那个黑暗中的女孩锁了起来。三毛的字里行间里,总给我一种笑着哭的感觉,尤其荷西死后,三毛已然锁不住那黑暗中的女孩了,甚至那已经变成了恶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她,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自我了结,或许比她更早。

内心痛苦的人总是需要麻痹的,身体上的行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疯娘》读后感 篇24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疯娘》读后感 篇25

《哈利。波特》里写的是11岁的哈利。波特,从小无父无母,备受亲戚欺凌。但就在他11岁的生日里,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狩猎场管理员鲁伯。海格来到了他的屋前,告诉哈利。波特真正的身世。就在那天晚上,哈利。波特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一位魔法师,而他爸爸妈妈也是被一位叫伏地魔的黑魔法师所杀。后来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朋友,他们在学校一起成长,都成为了厉害的魔法师,并杀死了黑魔法师伏地魔。

在这套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我非常欣赏他的勇气。

《疯娘》读后感 篇26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 ,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

《疯娘》读后感 篇27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疯娘》读后感 篇28

《论语心得》主要讲述的,就是于丹对于孔子的《论语》的感悟。内容分别有: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孔子一生最看重的,就是“恕”、“仁”与“智”。然而,快乐也悄悄地隐藏在这三个字中。

“恕”,宽恕他人的错误行为,机能体现出自己博大的胸怀,又能感受到在宽恕了别人之后,心中的那份愉悦和清爽。孔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对夫妇的儿子因车祸而身亡,但是,肇事司机撞人后立刻驾车逃跑了,抓不到他。夫妇俩悲痛欲绝,有人问:“你们恨那个撞死你们儿子的司机吗?”夫妇俩说:“不恨。相信他也不是故意的,要恨,只能恨儿子命不好。”这一信息传到了司机的耳中,司机倍感羞愧,便到公安局自首了。由此可见,宽恕的力量多么强大!

“仁”,爱一个人能够使那个人的心中充满。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人之方也已。”能够从小事做起,推己及人,这就是实践仁义的方法。关爱别人,就是仁,所以,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一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智”,了解别人叫做“智”。我们应该做一个充分了解他人的人,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虽然这句话是关于道德修养的,但是也让我们知道,了解他人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认识了他人,且能够知道他(她)需要的是什么,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感受到快乐。

“恕”、“仁”和“智”,三个字集中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美好的人了。“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予比获取更能使我们的心中充满幸福和快乐。人人都希望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幸福快乐知识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同内心相连。

其实,快乐就生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心觉得快乐,那么我们就快乐;心不觉得快乐,那么我们就不快乐。快乐是一种信念,我们要相信快乐一直在我们身边,让快乐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疯娘》读后感 篇29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出自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笔下的一部伟大作品。《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融合着柯艾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在一位智者和梦的引导下开始了寻宝之旅。圣地亚哥在途中曾想放弃,但他在想放弃时都会有原因阻止,所以他还是选择了坚持,用坚持面对风风雨雨、严寒酷暑。他终于来到了藏宝地金字塔,奇迹般地得到了“财宝”,可财宝就在出发地。

这个故事发人深省,它告诉了我们: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但我们却要通过九死一生的寻找,才会有所悟。

读了这本书,同时让我懂得了钱的秘密:金钱只是对人们探索的一些物质奖励,真正的财富是像炼金师一样在探索中发现人生的秘密。

这本书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坚持的力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在我国春秋时代就有一个关于坚持的故事:《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勾践被吴国打败了,回到越国,为了报仇雪恨,他卧薪尝胆,与农民同甘共苦、发愤图强,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终于灭了吴国报了仇。勾践灭吴是因为他坚持卧薪尝胆。

这些故事也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学游泳的过程:开始我害怕呛水,就想放弃学游泳。但是放弃又有什么用?不会的仍然不会,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后来在我的坚持和爸爸的教导下,我终于学会了游泳。

这三个事例让我懂得了达到目标并不难,但却需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疯娘》读后感 篇30

第一印象以为这部小说不好,一直没有读,平台的任务是读书,而且又有这本书,我就决定认真读完它。

读完之后,我不由得为之一震。多年来循规蹈矩的求学生活,早已使自己变得麻木,渐渐认同社会虚假的一面,也开始潜意识地使自己融入到其中,成为当中的一份子。

书中的主人公,十六岁的霍尔顿,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正事这样的家庭,他不爱读书,甚至厌恶学校,对学校的一切充满了烦腻感,以致多次被学校开除。最后一次被开除,因为没有到放假回家的日子,还不想让父母知道,所以,他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霍尔顿再次目睹早已看穿的成人世界形形色色的面具、阴暗、荒诞,感到极度的厌恶——在他的视线所及,对人性被扭曲的厌恶,人性被多多少少地异化成一种滑稽而令人失望的表演。

小说的背景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而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这样,“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也是其中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在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现在纵观我们生活的国家,生活的这个时代,不也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吗?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许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像霍尔顿那样,“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他希望把每个纯真的孩子都从虚伪中拉出来,希望他们纯洁的心不要受到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污染,他想像猎人一样捍卫着他所认为的净土。这是霍尔顿的理想。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做好了,才有能力去做大事。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像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让我们守望着自己的麦田,做自己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而明天会更美好!

《疯娘》读后感 篇31

《不跪着教书》是一本不错的而书籍。我有空时就翻翻,感觉不像一般的教育专著那么枯燥乏味。作者吴非本身是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这本书是他的教育随笔的结集。作者在这本书里的很多观点,跟我们日常工作是比较接近也是我们所向往的。如作者提倡的人性教育、生命教育,以及善良,爱,感恩、独立等等的教育理想,无疑都涉及到生命本质的教育,也就是作者对教育本质的阐释。《在听郭橐tuó驼说种树》一文中提到的“大量的个案表明,对子女学习过分关心,每周都跑到学校找老师通气的家长,子女学习能力都不算高,处世能力也比较差。”在《在和孩子一同成长》一文中提到(“一个合格的学生,他的成长不仅注入了老师的智慧,更倾注着父母的心血。如果老师都能成为合格的教师,家长都能成为合格的父母,中国的教育还会有那么多的困难吗?”《诫徒》一文中提到“教师是人不是神。应当让学生知道我们爱什么,恨什么。不要听信“一碗水端得平”,学生的教养不一样,品德不在一个层次上,怎么可能“平”?还有很多很多的观点是我们工作中比较熟识的或者说是我们正在实践着的。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故事是作者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比如遇到家长的无理要求、无理取闹,遇到世故圆滑的学生,遇到上级领导的无理干涉,减负的问题……他从这些教育教学问题入手,分析现象,展现了他对中小学教育问题的真知灼见。书中说了很多我们想说又不敢说的话,教了我们许多遇到的一些教育问题的处理方法,有些问题也有作者的无奈。

在这本书的封面有两行字:“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两句话在这本书的序里也提到,并且在文章中不止一次的出现。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所崇尚和实践着的教育理想。可我们的日常工作经常会受到很我多因素的干扰,我们常常在做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我们的老师也常无耐地感叹:“什么时候还学校一片净土啊?”可是各级部门的领导下,有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要做的,并且要努力去做的。作者在书中谈到:“现在教育界的一大苦处,就是该管的事无人问,不该管的事,被死缠不放。具体到教育学生,更是无事生非,我们中国,什么人都认为自己有关心下一代的责任,但是没有人考虑到自己是否具备关心下一代的资格和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的孩子是不幸的。”有的不幸不是我们老师造成的,我们的老师也是弱势群体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想社会赋予我们老师多么崇高的职责啊。可实际上谁都可以对我们的教育指手划脚,唯独我们一线的教师没有说话的权利。当然,这是个别现象,可这个别现象却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面对社会的功利和浮躁,面对这些压力,我们教师更应该学会独立思考,多做对学生有益的事情。那么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读了这本书我有这样的体会:首先,教师要学会读书,在阅读中学会独立思考。作者在《做最出色的教师》一文中提到:“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多读书,自觉地读书(这一点,我也要努力加油)。作者提倡教师要多读书,但不跪着教书,也就是要在阅读中学会独立思考。特别是如今经济澎湃,物欲横流的时代,教育专家满天飞,随便哪个专家都著作一大堆,他们是否站在我们一线老师的角度来想问题,解决问题呢,那就难说了。所以说我们在读书时要学会独立思考,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自己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大写的人一样顶天立地地的站着……其次,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师的教学风格延续着一个老师的教学生命,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我们要接受专家的指导,但不迷信专家,有自己的思想。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面对家长的无理要求,我们更应该多想想我们的学生,如果我们所做的事情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就应该坚持。第三,教师要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对学生要有爱心、同情心,用正直善良、高度负责的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同行、家长和学生的尊重。

我不得不承认,作者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谁能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