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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的心路》读后感(精选5篇)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篇1

我觉得能遇到一本好书是一种缘分,并能在读书的过程中有所感悟,与书本做一次灵魂的交流,这比看无数的书却味同嚼蜡都来得有意义,这也是我所理解的读书的要义之所在。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精选5篇)

朝圣的心路,人之至性通往至圣之路。走在朝圣的路上,独自守望各自的灵魂。朝圣的路途中,孤独是必不可少的,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孤独的乐趣,就像书中所说的,因为在孤独中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孤独中有大快乐。有灵魂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的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唯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重消费重娱乐,人们往往静不下心来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没时间与好友谈心,做深沉的交流,一切你光掠影,都流于表面,流于浅薄。人难得有真正孤独的时候,而许都人却害怕,害怕他们在孤独中真切地面对自己,面对现实,于是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虚假的热闹,周旋于各种应酬,渐渐地,迷失了自我。独处需要一种勇气,敢于直面自我的勇气自傲与自己灵魂对话的过程中,或许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学会独处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真正的孤独并非只有空虚,而是内心丰盈不需要太多外部世界的干扰。

执着是内心的一种执念,因为对心中的某个目标或理想的世界念念不忘而孜孜以求。在执着的过程中,人们用勇气证明了自己的信仰。在面对众多未知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路,一心一意的走下去,个中滋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过执着。不要说佛门中人就没有执着,同样也有,从古至今,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的又有多少呢?有人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得不到,你永远都会自己沉浸在当自己拥有的幻想中。同时执着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因为执着,所以追求,所以永不言弃。他之于人生是一种无形的推动力。但如果执着的程度超越了人的最大能力的限度时,就会变成一种可怕的东西。因为费尽心思都得不到,就会心生怨念,埋怨一切可以埋怨的,并以此作为借口,不择手段地去争夺,从而使自己陷入了泥潭之中。执着也需要一个尺度,一个丈量人生的尺度。只有把握好这个尺度,才能保证自己在“平衡木”上挥洒自如。

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无论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把自己喜欢做的做的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去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的机会。失去也是人生的正常的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来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

对于人生,对于生活,我们总会有很多感悟与感受,并能在这一次次风感悟中使自己渐入佳境,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的心路历程,也是我们朝圣的心路。我们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但我们必须有值得我们信仰的信仰,并为之付出努力,守护好我们的信仰与灵魂。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篇2

年前,当我徜徉在孩提时代的时候,我还依稀记得:草长莺飞的清明时节,我的父亲,总要带我踏着布满荆棘的山路,祭奠我的祖先。那种感觉,在那时的我看来,总是说不清道不明,但心中怀揣那种心情却让人难以释怀。

这让我相信世界上有那么一股力量,它无形却暗藏能量,它让我们披荆斩棘,勇往直前。而这种我现在知道被称作“信仰”的力量,之前还被我当做是宗教或者类似神明的产物。周国平先生的哲学散文集《朝圣的心路》,字字珠玑,醍醐灌顶,让我如若新生的婴儿,方才感觉到无尽的光芒。

关于信仰,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只有形如“守望”或者“追求”的字眼才能与之相匹配,守望自由、追求光明……总是严肃而神圣的。我不知对错与否,我很难否定这样的想法,这让我直到今日,依然坚信这个想法具有存在的价值。

任凭思绪车马星空,我总是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个主人公,他是被学校开除的中学生,玩世不恭,甚至有些愤世嫉俗,他厌恶这尘世平庸的一切。但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一无是处的“不良青年”,却有着伟大的理想:他想象悬崖边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玩,而他就站在悬崖做一个守望者,专门守护着孩子防止他们掉下悬崖。主人公的理想,更是一种信仰,今日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的麦田里玩,麦田的有童趣和纯真,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怎么能够守护人类的未来。

帕斯卡尔说:人是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去王位而悲哀了。周国平先生在《朝圣的心路》里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人的高贵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而这种精神生活,在我看来,便是我们的信仰。

有人质疑信仰存在的必要,但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根据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传统,每个人的存在都由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动物性和神性。一个怀疑信仰的人,对自身就是一个怀疑。

信仰无疑使人高尚。一个有信仰的人,首先便是有所敬畏。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爱情……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但却不能不相信神圣。在有信仰的人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人格与尊严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不论他们身在怎样的物欲横流中,他们始终明白,心中的神圣是不容侵犯的。

信仰还让人感知爱和信任。周国平先生在其《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一文中与思想家史怀泽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的确,我们都走在不同的人生轨迹,而正是这种信仰,让我们感知到相互追求光明的努力,使我们相互鼓励,相互给予爱与信任,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信仰更让我们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之后,信仰何以立足?这始终是困扰灵魂的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在《存在的勇气》一书中谈道:有精神追求的勇气便证明了信仰的存在。这似乎可以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得到证实:片中男主角安迪在经过20xx年的冤狱之后,终于靠着自己的力量,获得自由。人生是不断救赎自己的过程。唯用笔、用心记录人本生存状态,或好或坏,或悲或喜。周国平先生在书中也写道:真正的信仰不在于相信佛、上帝、真主或别的什么神,而在于相信人生应该有崇高的追求,有超出世俗的理想目标。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篇3

我,一个农民的女儿。总褪不去泥土的气息。小说,我情有独钟,喜欢看农村题材的。我喜欢他的土,喜欢他的庸,喜欢他的俗。余华的小说《活着》便是我较喜欢的一篇。

小说《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在别人看来是苦熬的一生,而他自己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小说《活着》能让自己清醒,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平静,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净化。福贵的一生是动荡和苦难的一生;福贵的一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想来,活着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感受周围环境给予你的一切,各种滋味。今天的我们也有太多的福贵。记得我一位高中同学她父亲是盲人,母亲是聋哑人,全家唯一的劳动力是比她大了五岁的姐姐。小时候她穿得最破,都是姐姐退下的。吃的最差,别的同学除了饭,还有咸菜。她常常除了饭,只有盐。但她却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一位。除了天生丽质以外,她总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别人看来她总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快活。而找不到半点苦涩的迹象。二十多年后我们同学相聚,她来了,她带着笑容,带着热情来了;她已是我们村里的小学老师。可这些年里她相继失去了父母,早几年她的姐姐、姐夫在一次干完农活乘坐拖拉机返家的途中翻车,坠落溪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留下一个小侄女。不幸,坎坷;她没有被生活压弯腰,岁月的艰难,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沧桑。哦,我的同学,一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同学,是一位挑战命运的强者,是一位战胜命运的智者。因为永不放弃,路在她的脚下越走越宽。现在侄女已工作,女儿已上高中。

人活着,就应该这样。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将发生什么。但只要勇敢而坚强地活着,无论下一秒发生什么,你都能够从容地面对。所以,在很多人的眼中重要的是目前。而今。眼下。

今天。是个多么现实的定义啊。看得见今天,抓得住今天,经历着今天。热情奔放的为今天而活着。将小说《活着》主人公福贵的思想灵魂下载一段,粘贴到自己的潜意识“文件”中。需要时调用潜意识“文件”,会使自己净化一次,明白一次。高兴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为什么我们不高高兴兴过每一天呢?用色彩来装扮自己的人生,使自己的人生艳丽多姿,光彩照人。

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人的一生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措折;也总会降临称心如意的;人的一生,就是这样轮回。需实实在在面对,遇上困难,不要抱怨,不言放弃,跨过了这道嵌便是一马平川。多多地去体会幸福感受。有人说:“苦中寻乐”;有人还说:“一家不知一家事”;还有人说:“好死不如赖活”。是啊,活着本身就是一份了不起的财富。好好地拥有。守好,管好自己的宝贵财富。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篇4

这篇寓言的主要内容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吹竽,有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给他演奏。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 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吹嘘自己吹竽多么动听,齐宣王不加考察,很痛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先生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就这样不劳而获地和大家一样拿优厚的薪水和丰厚的赏赐,南郭先生心里得意极了。后来,齐宜王死了,齐泯王继承了王位。齐泯王也爱听吹竽,可是他觉得独奏听起来才悠扬逍遥。于是齐泯王命令让300人一个个地吹竽给他欣赏。那个南郭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我原以为滥竽充数这事离我很远。其实他就在我身边,比如,在课堂上背课文的时候,有的人不会背,嘴型对不上,声音不敢出,糊里糊涂的乱背一气,到头来还是自欺欺人,自己害自己。

以前,我爸爸总是让我把学过的英语单词通通背下来要求提写会。我呢?总是不想背,每次爸爸问的时候我总是滥竽充数,说我会。可每次提写,我都不会。当我读过这篇文章时,悟出了一个道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就是不知道,要实事求是。向孔子说的那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乃为之也。

同学们,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篇5

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