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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精选20篇)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精选20篇)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2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3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dreamer。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身患马蜂并,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4

被俗事缠身,被纷扰侵害,生来就开始忙碌,忙着长大,忙着工作,忙着交友,忙着遇见爱人……到死才会开始安宁。为名为利,为世俗的眼光,却很少为了自己那份热爱。总是会说有遗憾,总是不满意自己现有的生活,总是会抱怨身边人身边事,但很多人还是选择随波逐流,极少人会冲破束缚追逐那份想要。 之后,那些少数人成了疯子。在那些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笨蛋,为了不可实现的假想放弃原本安逸的生活,他们是怪人,走了一条没有光亮的路。但为了一番热爱变成疯子又有何不可?敢于追求自己的想要有什么错?并没有后悔过,所以才能在死神降临时是带着圆满的心情而闭目。

有些人生来就与常人不同,他们肩负着神秘使命,他们可以超脱世间一切束缚,有个小火苗一直在指引他们。其实那是真实的活着。我们该有所包容,因为这条路对他们来说很艰难,但又知足。反而我羡慕这些人。这才是真实的活着。

六便士满地都会有,可月亮只有那一个。那是我的心上月,独一无二不被人拿走的东西。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5

灵感源自哪里

大部分人都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就是灵感源自潜意识,而潜意识来源于人经历的积累,所以这也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说法,每个人都且只从现实取材。艺术家将零零碎碎的概念重新排列组合,用特定的形式表达情感。那么形式又来源于哪里呢?也许它是现实中就有的,也许它是根据一定的顺序一个一个实验、对比出来的。

艺术是什么

最有概括性的说法是,艺术是带有观念的形式,按照这个说法,纯粹写实的绘画、随意的照片似乎都算不上艺术,而文字到可以算是艺术了。

理想从哪里来

这个似乎更难回答,可以看看克里斯特兰德,他的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他在四十多岁,上了半年夜校之后就突然迷上了绘画,并且对其它任何事物都极其冷漠,后来去了塔西提岛,再次结婚生子,十分享受那里的生活,并且创作出了很多不朽的名作。所以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但是仔细回味小说,我发现另一个可能性,克里斯特兰德的理想来源于他的特质,他不怎么喜欢说话,不怎么喜欢证券公司的工作,他本身也显得特别无趣,然而突然有一天,他打破了现在的生活......可以发现,他以前的生活并不如意,并不符合自己,在到了岛上之后,他感到十分满意,所以他适合塔西提岛,适合绘画。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之后,在很多人的评论中,很鄙视追名逐利的人,向往平静的生活和崇高的理想,然而在我看来,这是曲解了小说的本意,正如前面所说,理想来源于一个人的特质,追求理想的前提是认识自己,正如高更的画作《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何地》,在去何地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我是谁,而克里斯特兰德在这个问题上花了四十年。所以不是要你去追逐月亮,而是让你去认识自己,然后再选择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如果选择月亮,又是什么样的月亮。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6

前几天,我们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叫做——《论语》。

第一篇叫做“学而”,学了“学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子说的那句话:“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了以后经常复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和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开心吗?别人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别人,不也是一个君子吗?这句话给我记忆深刻,是啊,学习过了的知识再复习非常愉快,和你有一样志向从远方来的朋友是很令人开心的。从中我学到了学习过的知识再复习,是非常愉快的,要多温习学习过的知识,不憎恨,不怨恨别人,也算是一个君子。

让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篇,是有子说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一个为人是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没有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了。我的感受是要孝顺父母,顺从兄长,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人。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7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8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一直想看。首先,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在科技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竟能只用八十天就游遍全球!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克,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起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旅程。一路上,主仆俩历经磨难,勇往直前,终于打赢了这个几乎无法实现的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于我们21世纪的人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100多年前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只能靠船等一些低级的交通工具,想八十天就环游地球简直是天方夜谈的事!但福克先生却成功了!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让福克先生成功打赢这场赌局的,不是别的,正是福克先生坚强不懈的意志,和珍惜每分每秒,准确把握时间的能力。如果没有如此坚定的意志,当他面临着困难的时候,便会退缩、会躲避、会放弃;如果不珍惜时间,只需短暂的一秒,就可以让福克先生输掉他那赌上了全部家产的打赌的东西,使他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他实在令人敬佩,竟完成了那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任务;他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他的正义、善良、智慧、勇敢,还让我们感受到他坚定的意志。

我想,作者一定是希望我们读后有所感悟: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也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些优点,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困难不服输,知难而进,好好把握时间,这样,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9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个性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个性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个性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0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1

今天我看完史记的刺客列传,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理解十分迷惑,那就是——荆轲刺秦,图穷匕现。

先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一个名叫荆轲的卫国人,喜欢读书和剑术。这一期间,秦国正在攻打赵国,把赵国拿下后,秦军将打向燕国。燕太子丹心急如焚,想找一个技艺高超的刺客去刺杀秦始皇。后来,他认识了荆轲,荆轲说可以帮他刺杀秦始皇,但他需要一个助手,太子丹帮他找了一个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荆轲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本人手持着一个装有燕国将军樊於的脑袋,因为他是秦王的仇人。秦舞阳跟在他身后,手持燕国地图,在地图里藏着匕首,借着拜见秦王的机会伺机刺杀。荆轲按照计划执行了,然而因为秦王的狡诈,最后荆轲刺秦失败了,他也悲惨的被秦王刺死了。

我迷惑的是,荆轲和燕太子丹他们为什么想出的办法这么愚蠢?!真的是愚笨,没有好好地准备,不看天时地利人和,也不管成功的系数大不大,就冒然行动,结果肯定是失败的,还白白送了燕国将军的一条命,真是太不划算了。而且,刺杀的失败让秦王更加速了对消灭燕国的脚步,我真的想不通,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吗?说不定有樊於将军在,再和别的国家联手,还能避免燕国的灭亡呢。当然,他们的勇气我是很佩服的,但仅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智谋啊。

所以啊,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千万不要行事,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能见机行事,要不然下场会很惨的。而且,决定做一件事之前,要想清楚成功的胜算有没有把握,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2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神州大地,最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我们应该懂得理解长辈的心,懂得感恩、懂得孝敬长辈。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高尚的人。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3

短篇小说《边城》,是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j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j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和无限的牵挂期盼。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4

我与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大家老舍写的最为的一部书——《四世同堂》

命中注定让我们擦肩而过,美丽与遗憾并存(甚好)。缘分让我们相遇,缘分也让我有幸一睹她的芳容——那跨越将近半个世纪多的民族屈辱与不幸。

端坐在书桌前,细细春风早已吹过我的耳畔;历史的温度又让我再一次遐想。穿越时空的隧道,我仿佛又置身于发生在那一个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在北平城中小胡同里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愁的瑞宣、热血青年瑞全、中国式任劳任怨的韵梅、耿直忠诚的常二爷、善良热心的李四爷四大妈、由弱不禁风的隐士诗人蜕变成钢铁般革命战士的钱默吟先生、极端卑鄙并且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民族的败类)、阴狠毒辣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狡猾但正直的的白巡长、并伴随着家庭风气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尤桐芳、在钱默吟先生的帮助下并最终成为革命战士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富善先生……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又在眼前跳动,如黑夜般漫长的八年中伴随着中国人的惶惑、苟且偷生、生不如死的饥荒一幕幕的在小羊圈的胡同里得以演绎……这段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的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屈辱、不幸、死亡与反抗斗争让我更深切的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段所不为人所知的历史;那段上映着中华民族人性的历史,那段反映着北平人民身上思想斗争的历史及中华儿女为寻求救亡图存而所做出的斗争、牺牲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所获取的比较抽象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有了灵魂,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和自信心;这部书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读完老舍先生的这本著作,让人感到既可恨又可笑:可恨之处在于在国家民族危亡之际仍有那么几个被文化筛下的土与渣滓,而剩下的是几块真金(引自《四世同堂》老舍著);可笑之处又在于文中字里行间处处显示老舍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诙谐的语言,幽默的比喻,恰当的嘲弄、讽刺;无不使人有一种如沐浴春风之感觉,很自在,很洒脱。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滑稽人物也许是定格在那个时代的特有产物,可是我发现直到现在我们的身上仍有那个时代的残留;在老舍先生的文章中总会看到活生生的自己和自己周围的同伴,怎能不让人掩卷深思呢?

轻轻地掩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纵观整本书,心中不禁慨叹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的一种人性承受如此之多的磨练后,竟然展现的如此真实。在一个区区北平西城的一个胡同小羊圈里,老舍先生用形形色色的人物刻画了当时代表中国当时许多人们的心态,已成为半个世界前整个中国的历史的一个缩影罢啦。令我更为惊叹的是老舍先生在面对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人民的时候,没有用十分激烈的言辞批判日本人及汉奸们;相反的是他用一种时有时无,蜻蜓点水般地去描写,而在一种幽默、诙谐的语言背后掩盖着先生的愤怒与哀伤,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先生蔑视的眼神和淡淡的冷笑;但在这蔑视和淡淡的冷笑背后无不让人深思?

当我今天重新审视全书时发现《四世同堂》这本书的书皮上有一个典型的四合院式的门,这个门很奇特:门紧闭,没有一丝缝隙;并且给人一种很庄重、肃穆的感觉(由看所得),这或许也是封面设计丁聪所选的一个特意的景物(寓意)很能说明深层次的问题吧。据我理解这个门里面是一个家,而这个家的门是紧闭的——家是一个中国封建礼教的堡垒(北平人的谦虚与有礼貌大概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而在这个堡垒里面容纳了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一个接受中国新式教育的人,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并且四世同堂的链锁把四代的爱恨与他们的命运紧紧地串在了一起,直到在外来侵略者的践踏与蹂躏下,这个门被打开啦;四世同堂的链锁也在一步一步的脱落。同时这个门里面的家甚至可以扩至到一个国家、民族。这个门里面也见证着历史的进程。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5

刚放暑假,在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前,我和好朋友去北京的孔庙参观,在众多的展品中,我不知为何一眼看见了墙角极小,连字都看不清的二十四孝图,而且一眼看见了其中的“郭巨埋儿”。正如鲁迅所说,图的确很清楚,可我还是不愿意承认我理解的意思。图上还有批注,字非常小,我又一眼看清了,而且后来发现也只能看清其中的一列字,“子可再有,母不复得”,不过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埋儿。直到八月,看了《朝花夕拾》,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家穷,实在养不起那么多人,只好先养活老人,把儿子活埋。

这二十四孝图太恐怖了,为了一个“孝”字,竟要那么多讲究,甚至把自己、子女等全部抛弃。更何况,有时还是为了孝顺并未养育过自己的后母!难怪过去人见父母都是跪下说“不孝儿来见爹娘,求爹娘„„”就这二十四孝图,我与小时侯的鲁迅先生真是有同感,自己不要做孝子,并且希望父母也不要做孝子!画中的那个孩子还在她母亲的怀抱中笑着玩呢,旁边的他父亲却要。那小孩的母亲似乎有些不舍呢,我记不清了,若是,这婆媳关系将来好不了,若不是,那这个小孩也是孝子了!一点也不反抗他父母!

旧社会真是万恶,人们说的没错。而且我想,郭巨的母亲会不会是故意的?她不会想不到郭巨会埋儿吧。因为郭巨一定一直很孝顺。

后来,我与我的朋友一同去首都博物馆玩儿,,又看到了二十四孝图,这次的图很大,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她也深感恐怖。看来鲁迅先生认为的不错,小孩子们都是可爱的,且心意相通的。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6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7

一条渐渐流动的白江,一段静静哀痛的往事……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8

父亲的卜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19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个人感想 篇20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_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