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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精选26篇)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精选26篇)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关注生活,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是一种恍然的顿悟。

《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讲述了当年一个8岁的小男孩莫顿。亨特与伙伴们冒险爬悬崖,然后遇险到脱险的经过。读了着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

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要是把这种事情放到现在的父母身上,可能大多数的家长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亲自上去抱。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不过,他们的这种方法并不错,因为不管是选择哪种方法,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孩子的爱。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的两中方式在爱孩子。我之所以喜欢这1篇文章,不仅仅只是他的事件,还有一点就是文章的写作方法。本文中就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

1、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

2、描写美。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值得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

3、照应美。文中多处用了这一写作方法。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你们呢?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3

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讲述了自己身处险境时,在爸爸的引导下,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最终脱离危险。这一经历让作者受益终生。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亨特父亲的做法,他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并没有畏难止步,而是冷静分析,化解困难,一步一步引导着濒临崩溃的亨特走出了困境。是的,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再大的困难也能解决。

读了这篇课文,我脑海里浮现了一个词:面对。当我们面对困难、困境的时候,要勇敢去面对,不要担心下一步有多危险,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一步一步才能战胜困难,一步一步才能够迎接新的挑战。文中作者身处险境时,父亲并没有去帮他,而是鼓励他,指点他走好脚下的每一小步,让作者战胜自己的恐惧之心,通过自己作文一小步一小步来拯救自己,从而成就一生。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之前遇到困难时总是很无奈,总想去逃避,总不愿面对它,现在我明白了,只有勇敢去面对,把困难分解,逐个突破,才能抵达你想到达的高度。面对即将来临的中学生活,总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困难,《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和化解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要一味等待他人的帮助,也不要一味躲避和怀疑自己:我能克服吗?我克服不了怎么办?不经历一场场风风雨雨怎能长成参天大树?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磨练后才变得坚强、勇敢、无畏,遇事无难易,逐个去击破,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才是成功的根本。

新学期新生活即将到来,让我们抖擞精神,过好每一天,击破每一个困难,终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4

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处空地时,那座悬崖就耸立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次是移动这一小布才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才使作者战胜了困难,也为作者以后战胜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最后战胜它。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5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使我感悟非常多,从而我悟到了一个启示:生活中要善于发现和感悟,要善于从事件中悟到道理。

读完其内容,顿时让人醒悟了许多,文中叙述的是:作者和其他孩子去爬山,爬上去以后,其他孩子就不管他了,他没法下来,其中一个孩子帮他把他爸爸叫来了,最后,他爸爸就鼓励他下来了。

这件事激励了我,遇到困但时,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这样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莫顿。亨特就是一位勇敢、有信心的人。

同时这为父亲给我的感触也很大:这位父亲在心理上给孩子以支持,鼓励孩子大胆尝试,教给孩子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得到体验和成功的快乐,使孩子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增强了勇气和信心。这是一个合格而伟大的父亲。

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怎样的困难,只要将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一个个认真的去解决,终将战胜大困难,取得胜利。在成长的过程中,面对困难,勇敢些!"走一步",把困难踩在脚下;"再走一步",继续战胜困难,终将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困难和危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牢记从眼前,从脚下做起,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将被踩在脚下!!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6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灰色的大宅子里,住着一群活跃的、可爱的小老鼠,每到晚上,他们就从各自的洞里爬出来,在每个房间里玩耍、打闹,在厨房里吃美味的香肠。这样美好的日子没过几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封为大首领。不幸的日子开始了,它严格的规定,每天让老鼠们练习跑步、做操,还不能在斜放着的书上溜滑梯,不能在地球仪上做环游世界之旅…

老鼠天生就害怕猫,它们之间又流传着一个可怕的传闻,就是有一只可怕的大花猫,它曾经吃了许多只老鼠,这群老鼠很害怕,他们想尽各种办法来提防这只可怕的大花猫,比如:他们在地上散豌豆,如果猫来了,踩到豌豆上,豌豆就会骨碌乱转发出声音,这样老鼠们就会知道猫来了,它们还把窗帘拉上,以防大花猫看见他们…

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我想:书里的这些老鼠,在作者笔下变得栩栩如生。书里的老鼠们真是太能干了,它们有着人类的思维与智慧,战胜了大花猫和厨娘。它们还非常团结:它们虽小,但它们会齐心协力,想办法克服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小小的老鼠都知道“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的含义,真让人佩服。

在这群老鼠的生活中,有着人类的影子,它们有喜怒哀乐,它们也会争权夺势,它们之间既有善良的老鼠,又有狡猾的老鼠,这群老鼠可真是不简单啊!

我有时也很羡慕老鼠们,活得自由自在、欢乐无比!但是又想,它们每天战战兢兢的躲着猫,不劳而获偷别人的劳动成果也很不应该。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7

假期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到现在还让我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本书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关于亲情、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的故事。

书中的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利亚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他们做点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独特的个性让马修兄妹俩越来越爱她。安妮既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但是为了照顾老弱的玛利亚,挽救绿山墙农舍,她最终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觉得安妮是个乐观的女孩。她的个性可不像其他的孤儿,可怜兮兮的,又总有些胆怯,见到生人就会躲躲闪闪的。她一看到马修就主动跟他打招呼,还兴致勃勃地表达起了她的大思想。但从她的身世的讲述中,我们发现她小小年纪却经历了那么多悲苦,可她的表现总是那么乐观。

安妮还是个爱分享的大方女孩。马修偶然给她买了一小包她一直渴望得到的巧克力糖。这让安妮的喜悦简直要溢出来了。但她却要把一半的巧克力糖分给她的知心朋友戴安娜。这样,她就觉得:剩下的那些她会得到几倍的甜。

我也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爱幻想的个性女孩。她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幻想之中。在她的幻想王国里:樱花是美丽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善良的红衣姑娘……无论身处何种逆境,美好的幻想总让安妮的日子充满阳光。

我觉得我的童年比安妮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照顾,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可在很多时候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体贴,抱怨作业这么多,抱怨同学不够理解,却从不反省自己。和安妮比起来,我是多么惭愧啊!

我们应该像安妮一样用一颗乐观感恩的心去对待所有的人和事!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8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9

在自己家庭里出现了一个精灵,可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名叫陈淼淼的女孩家庭中,刚得知事实时,她害怕,担心,自己和爸爸也会像妈妈似的是精灵,可对妈妈的爱扫除了这种害怕,然而爸爸却要与妈妈离婚,陈淼淼想尽一切办法,才使得家庭恢复正常。可没想到的是妈妈居然靠喝青蛙血来维持人形,她也像爸爸一样无法触碰妈妈,最终,妈妈还是带着遗憾回到精灵世界。

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一旦粘上便很难分开了。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生活变成原来的样子了,爸爸现在整天都在看vcd,可是有一天晚上陈淼淼起来上厕所,闻见一股血味,血的味是从储藏室发出来的。陈淼淼凑过去看看,看见妈妈蹲在里面,手里拿了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另外一直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小生物,那是青蛙,它的血正在往下滴,一滴一滴,地在蓝色的碗里。妈妈把青蛙的血喝了,变成原来的形象,妈妈把小青蛙放到一个画得很好看的盒子里。

读后,我感觉到了,陈淼淼的妈妈也不是故意要把青蛙杀死,也希望陈淼淼原谅妈妈。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0

放暑假了,我在假期里读了《简爱》一书,颇有感想!

书里主要写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是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里。由于她没有财产、没有地位,自幼就受到虐待和歧视。也因此,简。爱从小就养成了反抗不合理社会习俗的坚强个性。之后,她进入了罗沃德学校学习。毕业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她的自尊、自爱和自信赢得了人们的敬重。在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两人都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完此书,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那丰富、明确、坚定的追求女性在社会上的独立和尊严的个性所震撼,我也为海伦的智慧、爱心、真诚所感动。是的,虽然她在人世间的生命是短暂的,可她的一生却绽放出流星般的光芒。我还为罗切斯特先生的热情奔放、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有同情心而感到敬佩。我憎恨里德太太,她对穷人的痛恨是简·爱以及读者都难以忘记的,她作为简·爱的舅母,狠心地将年仅十岁的简·爱送进孤儿所,并一心盼望她在瘟疫中死掉!

《简爱》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的奋斗史,简·爱坚强地面对困难,挫折,她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教会了我们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她也同样教会了我们要平等对待生活中的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们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

是的,我有时侯还不能够平等待人;还不能够面对各种挫折;还不能够在学习、生活上完全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题目做不出来,我也没有认真地思考一下,就让爸爸帮忙,但爸爸说他没有空,叫我自己思考去解决问题。可我却偷懒,吵着让父亲教我。爸爸就让我反复看书上的例题,让我真正看懂了,再让我做作业题,我一下子全懂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有信心、要敢于面对困难、学会自力更生。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也流了好多的眼泪,是同情、感动的眼泪,也树立了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念。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鼓励我不断前进。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1

寒假的一天,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卧室,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讲的是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孩饭团,布丁,苏打,还有小晴歌住在奇妙的小院子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跟他们玩。在大肚子爸爸的眼里饭团是个睡不醒娃娃,布丁是个卓别林娃娃,苏打是个爱马桶娃娃,小晴歌是个口水娃娃。她们认为她们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在爸爸的矫正下小情歌亮出美妙歌喉,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连饭团也在爸爸做的超级椅子里舒服的生活着,在布丁十岁生日时,小院子就要不在了,爸爸宣布要送她们到他们的亲生爸妈那里,只留下一个饭团小姑娘陪她度过一生。

在我的眼里,大肚子爸爸的大肚子里装满了奇妙的童心,玩心,和爱心;维C阿姨是个热爱芭比娃娃,觉得自己是个像芭比一样的不老少女;饭团是个整天做着思考问题的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布丁发火像个火山,发完就像个SWEET;苏打是个整天坐在马桶上消化开心和不开心的小姑娘;而小晴歌是个不说话只吐口水的小姑娘。这本书不真实但很奇妙,快乐又不忧伤,天真又不无曲折的笔调呈现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人与自然和谐之爱,不同凡响的神奇父爱故事,让我在长大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是事,我们要体谅。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2

因为众说纷纭我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是谁,最初是在网上看到它时,那一刻带给我的感触无法言语,时至今日,我的诉说也不能将我心之感受诉及一二。

我无法体味作者在写它的时候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伤抑或是怎样的一份执著的无奈。

的确,在这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时间上的分离,也并非生离死别空间上的离别,而是,我在你面前,你无法感觉到我对你的仰慕与爱,那是我心里最坚定的情怀,那是我心灵最脆弱的伫地。那其中有着说不出的无奈看不见的伤痛,那种触之不到看之不见的距离横在你我之间。若是要问那距离到底有多远?我实在无法用尺度将它来丈量。

而当爱到极至的两个人,却因了世上客观存在的种种因素而不能在一起,那种明明深爱却还要用冷漠作装饰,嗅着彼此熟悉的气息捧着两颗跳动不已的心,嘴上却还在说着不爱你,情是热的、心是沸腾的,而说出的话语却是冰彻肌骨,那又是怎样的一种背后泪落的距离?

当孤独的你和我,于风雨飘摇中需要用彼此的体温来唤醒生命之时,却只可遥望不可相依,那种瞬间便逝的幸福成为此生永恒的记忆。飞鸟与鱼儿,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的无助,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无奈,便成了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看得见他(她),伸出的双手却拉不着他(她)。这有多远?

拉着了他(她),却转瞬即失无法相依。爱人就在这里,却有如隔纱。这又有多远?

两颗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一米之距成了永远不能逾越的距离。

爱的进口在哪里?灵魂的出口在又在哪里?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3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5

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6

这是一部由中国台湾作者的作品集成的集子,大约刊登于20xx年左右,大多刊登在中国台湾各大纸媒。因为其距今时间短,连出版也就两年的时间,所以是当下了解中国台湾风士人情的一个窗口;因为有一些大家,如龙应台、蒋勋,也有一些文坛小将,或成熟或清新的文笔,是我们认识中国台湾文坛的一个契机,认真书写的态度让人不得不赞叹中国台湾作者的专注。

这本集子里大多写的都是小事,一些细枝末节的感触,却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作者平日对生活的观察和体悟。看这些文章时,我有时会想,如果我来写会是怎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肯定不会写得这么饱满,感情这么丰沛。经验是其一,但更多的是缺少一双观察的眼睛,生活处处皆有学问。有一篇叫《热臀记》,看后掩卷笑了许久,佩服作者那些细密如发的心思。我天天坐公车,经常会遇到热臀的情况。尤其到了冬天,冰冷的板凳经过上一个人捂热,坐下后倒也舒适;但是到了夏天,就有些有口难言,有时上一个人印出的汗渍会清晰地留在座板上,犹豫良久,也不愿坐下,仿佛会粘了上一个人的体味。这篇文的作者应该也经常坐公交车,他遇到的我也遇过,他想的我也想过,只不过,他写成了一篇美文,而我把这些感触一挥而散。或许,这就是差别。

整部作品虽然由不同的人写就,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文字没有激进和愤懑,通篇散发出的是宁静和平和。虽然也写了苦难,虽然也有痛苦,但也只是一种淡淡的苦和痛。想起蒋方舟前不久写过一篇文章,她去拜访中国台湾一位出版社的社长,社长介绍他的儿子念了哈佛等名校圆满毕业后,最终却选择做了一名西餐师,社长介绍这件事时引以为豪,因为他认为儿子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西餐师同样可以是一个名校毕业生的梦想。在中国台湾人看来,那些小,小事情、小感悟、小情绪、甚至梦想都可以小到微小,每一个小都让人尊敬。因此,这部集子几乎没有大,多是一些普通人的小感悟和小生活。中国台湾作者赖钰婷写过一部作品《小地方》同样是记述了一些名不经传的小地方,没有因其小而忽略了它的美。

这部作品有一个突出的特色,每一篇文章的结尾都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犹如喝了茶,前面一直平平淡淡的,到最后却味道醇厚起来。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7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8

《祖父的园子》是一篇让人想一读再读的文章。我特别喜欢作者毫无顾忌的表达和字里行间流露出天真烂漫的想象那种自由自在的心境让我流连不已,每一句话都有着无尽的乐趣。我爱这字里行间的洒脱任性。

学完这篇课文,我意犹未尽,迫不及待的打开网页搜索,像一只闻到油味的小老鼠想找到油坛子一般,这种渴望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小心脏。没看过瘾,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呼兰河传》。《祖父的园子》就是从中间选的`。我花了四天时间把它看完,现在可以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这篇文章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疯丫头,而《呼兰河传》写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里的故事。其中《祖父的园子》是极具代表性的篇章。书中描写的风土,民俗和居民生活状态都让我觉得和我们“大农村”一样充满乡村情趣和泥土芬芳。这里有明亮的天空,美丽的后花园,慈祥可爱的老祖父和自由自在的童年,“凡是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关于《呼兰河传》的独特魅力。我还似懂非懂,但我对《祖父的园子》口语化的诗一般的语言是非常迷恋的。读过留痕,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股纯真无邪,又透着狡黠的灵气。

因为爱上了这篇课文,我第一次那么快乐地去读一本书,因为爱上了这篇文章,我第一次爱上了乡下的生活。现在记忆中的每一株小植物你都在我的心底发芽,悄悄地生长;每一只小动物都在我心里蹦跳,四处乱窜。此时,连我的梦里的都有了“呵呵”的笑声……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9

没有人会记住一个与自己生活毫无交集的人,也没有资本会看重一个不会为自己带来金钱收益的人,请留意下您身边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出现的频率,看看(NASDAQ)AAPL的股价走势,你就会了解史蒂夫·乔布斯为什么会被广泛怀念,推崇至此。从结果反推的话,我们知道一个引领时代潮流的人必然是提早看到未来的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自由的感知这个世界的同时恰当的把美的事物与科技推动时代的脚步如此精致的结合起来,这恐怕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人生哲学最高明之处了。

2月24日出生的人愿意牺牲小我去成就大我,这样的牺牲有可能是出于自愿,当然也可能出自于他们无可救药的责任感。若是因为前者,则一定是为了他们所认同的价值而牺牲,那时别人的快乐就会是他们最大的欣慰。纵观史蒂夫·乔布斯一生的事业起伏,他总是在美感与实用性的十字路口毫不犹豫的面向前者,在他的意识里,权力和金钱是可以失去的,而对美的呈现是不能减损的,这也许在他看来是他优秀的一种证明,因为几乎不会有人考虑到一个电脑产品的购买者在打开产品包装的那一刻面对躺在盒子里的电脑时的场景和感受的来源,而这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拿手好戏,他不会编程,但是的的确确对营造美感有一种近乎自虐般付出的偏执,这可能是所有苹果使用者几十年来信徒般膜拜他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我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类似救世主一样的存在,但我知道,他一直站在我们这边。凡是看过皮克斯动画片的人都会找到一种与自己切合的高贵品格,付出、勇敢、责任、勇气、牺牲、爱情等等词汇把我们和他的动画人物紧密的联系起来,他的冥想习惯和素食主义成为我们思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的一种尝试,他试图带我们走进他的世界,一个属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竞争和残酷的现实都会被梦境中的美好所渲染,评判一切的标准即是美的层次,他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同时又具有奉献的精神动力,把他感受到的美、可以聚合重现的美、从一切事物中吸取到的美全部拿到他所建立的世界中,只要你进入到他那里,都会获得美的享受、填补心灵的空洞、治愈疲惫和史蒂夫乔布斯读后感1000字负面的情绪、建立起乐观向上的自信。我也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叛逆者,但我知道,他所对抗的正是类似于“微软帝国”统治般无处不在的一种秩序,他用他感知这个世界的全部能量试图为我们建造了一艘科技洪流中的诺亚方舟,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可能,去多一种选择,去拥有一扇面向自由的窗口,这是我们需要理解并记住的,这样一个喜爱苹果,有独特魅力的家伙。

读过《乔传》的人都会认识到一个你心目当中的史蒂夫·乔布斯,毕竟作为一个成功者他身上的光环太多了,而光环背后俨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管是嬉皮士乔、工程师乔、发明家乔、禅修者乔、冷漠者乔、企业家乔、富翁乔还是靠拾瓶瓶罐罐维持三餐的乔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人,产生于我们的时代,由内自外的了解了自己,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果断的出击,坚持自己的原则,最后,借用用希腊人的人生观:这才是真实的人,一个有思想、有意志、又活泼又敏感的身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在呱呱而啼的童年与静寂的坟墓之间的六七十年的寿命。我们要使这个身体尽量矫捷、强壮、健全、美丽,要在一切坚强的行动中发展这个头脑这个意志,要用精细的器官,敏捷的才智,豪迈活跃的心灵所能创造和欣赏的一切的美,点缀这个人生。我想,乔的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的人生中的一种吧。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0

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1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2

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即使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开朗,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开朗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3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

“副军长也在这里!”

“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

“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

“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4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5

《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看历史题材小说,作者大仲马的作品总是开门见山,不像巴尔扎克等众多作家,会用大量的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换。

在此书中,达德尼昂仿佛总是身负正义的使命。他一次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挽救了众多无辜的人,甚至因此失去了自己的爱人。但是,在作者文中,并没有达德尼昂刻意的刻画成英明神武、文武全才的大英雄形象,而红衣教主也不是一个只会耍阴谋诡计的小人。相反,红衣教主是一个生活作风严谨的人,同时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而达德尼昂总是爱闯祸。作者这样有自己的寓意,是想告诉我们:不要被事务的表面所迷惑,要学会看透事物的本质。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虽然生活没有瑕疵,但是一个十足的人 。

《三个火枪手》告诉我们,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时刻挂在嘴边,他们并不会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6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