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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精选20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著的,讲得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与一只猫和一个三口之家的故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精选20篇)

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入了一个野餐篮,它没想到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上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使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蟋蟀柴斯特在自己功成名就后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康涅狄格州的自由自在和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故乡的树桩家。

先看看我,再看看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它不为荣誉而动摇,它也不忘故乡的旧友之情,它虽已是纽约一带十分有名之人,但它对它的故乡里的小溪、树桩、柳树、草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依旧像过去一样热情,这是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塔克,它幽默、聪明,虽然有一些市桧,但有时也并非如此吝啬,就说那次柴斯特由于梦游时吃了“柳叶”造成2美元的损失,这2美元最后都是由塔克交付的,这说明塔克内心绝对大方。亨利,它忠诚、憨厚,它十分通情达理,每一次在塔克与柴斯特为难时,它都能解开它们的苦恼。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悟到:做人要踏实,不被荣誉所动,做事要大气些,不能小气、吝啬,做决定要通情达理,不要自私,顾我不顾他。“做人就做好人,做事就做好事”,这是我的目标!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2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略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成功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味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温暖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朋友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高超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起家乡自由宁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乡。

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煞费苦心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容易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倦,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容易吗?成名固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别疲倦,以致失去了快乐。“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矛盾里,返璞归真固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固然好,可是自由,快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入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快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

盖上书那一刻,这段心灵之旅随着地铁站的广播一同结束了,柴斯特嘹亮而韵味的鸣叫萦绕在我耳边,我仿佛停留在了1961年的温暖回忆里,聆听着自然的乐音,享受着远离喧嚣社会的自由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3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4

《岛上书店》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书店老板的故事,讲他这一生是怎么度过的,在 他身上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在他的人生陷入绝境之时,上帝给他开了一扇窗,然后故事得以继续,他的生活得以继续,从而看到爱和希望。

如果每次都把书里的内容讲完,我怀疑还有人会去看这本书吗?如果说这本感动到我的地方,可能是那些爱情。那些在经历过伤害之后,还相信爱情,还能遇到爱情,这样是令我感动的。也许没有那么多代入感,但有一点感动到自己就好。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总要遇到困难,总要解决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也许意外来得那么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可我们心里都清楚,必须要自己跨出哪一步,接下来的路才会越来越顺。

读这本书不是鸡汤,是用一个故事告诉你,爱与被爱不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我们可以奉献自己的爱,同时可以得到他人的爱。只要你愿意跨出第一步,那之后你会发现变化不是一

般大。

难熬的日子不是只有书店老板会遇到,我们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遇到,那个时候心里绝望是正常的。可如果这样就放弃对生活的热爱,那可能真的是失去爱与被爱的能力,失去再次拥抱这个世界的能力,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如果看一本书就改变了自己的三观,那证明自己看的书少,那可能自己是没有三观的。我并不能说看完这本书,就一定会有多大的收获,就能让你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如果有那么一句话打动你,或者某个情节打动你,这样就挺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5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6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 丽 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 丽 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作者以牛虻的身份抒发了对当时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对当时世态炎凉的慨叹。这就是《牛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7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8

《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做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本书主要歌颂了家庭的伦理观念,邻里间的助人为乐。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四姐妹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学习生活。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其中,马奇太太在回答大女儿梅格是否有“盘算”时的话让我深有感触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希望我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有一桩理想的婚姻,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对女人来说,最美满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好男人的爱和选择。钱是个有用的和稀罕的东西,用得恰当,也是个高贵的东西。但我绝不希望你们认为,它才是最当紧的或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以上也是我想对女儿说的话。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孩子们想放任自己不按规矩办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这次马奇太太并没有干涉她们而是给她们一个星期的试验期,让孩子们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结果四姐妹过得很狼狈,过得手忙脚乱,主动要求提前结束试验期。这时马奇太太才对孩子们说:“我希望你们明白,每个人的舒适其实都离不开他人,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帮助令人快乐,每天做了该做的事,闲暇才是美好的。”这种教育方法让我很受启发。它很适合孩子的接受能力,让她们在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而不是家长简单的说教,使孩子们心服口服。

《小妇人》是值得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的一本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9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题记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莉迪亚是家中的老二,是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作为中国人父亲的黑头发和美国人母亲的蓝眼睛,这对夫妻对她寄予厚望,将所有注意力倾注在她身上,在她的尸体被发现后,家里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终于被打破,最终一家人开始了新的生活,而莉迪亚自杀的真相,将会永远埋藏在小妹妹汉娜的心底。

故事的背景是70年代的美国,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没有世界名著那样的波澜壮阔,但它是如此的扣人心弦,这本书的感情是如此的力透纸背,就好像在一个明媚的秋天的下午,你刚睡醒午觉,带着再好不过的心情,你拉开了房间的窗帘,然后你发现——阳光洒满了房间。

也许我们这辈子不会遇到与种族有关的敏感问题,但就如书的封面上的那句话一样——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们,有找寻过真正的自己吗?

沉浸在题海里,因为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参加各种补习班,一步一步走向父母给自己设定好的未来,沉迷网络,试图在虚幻的世界中寻找真实,在所谓的爱情里纠缠不清,因为自已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或者是认为自己再也无法面对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像懦夫那样逝去。

我们到底忘记了什么?

忙忙碌碌地过着每一天,自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伟大的理想并且要去实践它,结果却在现实中不断迷失自己,辨不清方向,看不清前途,感受不到亲情的温度,体味不到四季的轮回……

我们被虚妄的希望拖下水,然后溺亡在希望的深渊。

站起来吧,扪心自省,找到真正的自己,找到心灵的皈依。

我轻轻的合上散发书香的《无声告白》,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满眼的透着生命气息的绿色,感受初秋的凉意,卸下一身的燥热,此时,清风拂面,鸣虫静默。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0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1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 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2

在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3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4

他短小臃肿。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它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候才大张起来。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牙床结实得厉害。左边的下巴有一个深陷的小窝,使他的脸古怪地不对称。

贝多芬一生苦难不断,痛苦不堪。

一开始,人生于他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想开拓他的音乐天分,把他当作神童一般炫耀。四岁时,他就被整天地钉在洋琴面前,或是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他的童年尽管如是悲惨,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个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更大的痛苦就已在叩门,耳聋已开始它的酷刑。耳朵日夜作响;他内脏也受剧烈的痛苦磨折。听觉越来越衰退。这一切对贝多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折磨。要知道,一个音乐大师,如何能够进入无声的世界!

莫扎特,除了拥有童年美好的回忆,一生也是贫困潦倒,郁郁而终。米开朗基罗,一生被人嫉妒,常常中了暗箭,并且病魔缠身,令他苦不堪言,还有懒惰恶劣的一家人,像是一个无底洞,把米开朗基罗辛苦赚来的钱花得一分不剩。

我们的生命要的不是一味的风平浪静,我们要的是与风暴搏斗,与礁石较劲的惊心动魄。只有在经历了惊涛骇浪后,我们的生命才能真正绽放,被铭记。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5

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感到又激动又快乐。

安妮是一个满脸雀斑,长得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从小失去母亲的她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绿山墙农舍,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起初马瑞拉并不喜欢安妮,也不想让她留下,但安妮善解人意、天真活泼的性格打动了马瑞拉,所以她决定收留安妮,甚至深深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安妮没有美好的童年,但她对生活充满美丽的幻想,对大自然的热爱,朝气勃勃的生命力在安妮身上绽放光芒。

安妮的生活丰富多彩,她自强自立,对朋友非常忠诚,天生聪明智慧,因为自己的努力,学习上一直保持着骄人的成绩,最重考上了女王学院,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梦想。他对大自然、亲人、朋友、师长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赢得了千万读者的喜爱。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的和喜爱的儿童形象。”作者蒙可马利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把生动的语言都赋予安妮。而且,小说多处运用了环境描写,把人物所处环境描绘得如花似锦、如歌如画。恬静安谧的绿山墙农舍,绿山墙周围的`“紫罗兰故”、“闪光之湖”等变化万千的大自然都令人无比向往。

用一颗乐观的心看待世界,你便会发现,原来每天是这么丰富多彩,美丽多姿。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6

看过了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小海蒂》后,在图书馆里我又借到了这本关于《海蒂》的书,我迫不及地地读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的姨妈照看了她4年之后,有了新的工作,就把海蒂交给她暴躁的爷爷来照看。海蒂跟爷爷一起住在山上。一天从早到晚都在跟羊倌彼得和他的山羊们一起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时,彼得要去上学,雪也下得很大,所以海蒂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无聊极了。

不过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转眼间,海蒂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牧师多次来问问爷爷让不让海蒂上学,但爷爷还是没有同意。不久,海蒂的姨妈来了,说要让海蒂到法兰克福去照看一个小女孩,做她的同伴,就这样,海蒂走了。

海蒂到了法兰克福,发现了她要陪伴的是一个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移动的女孩,名叫克拉拉。海蒂一来,这家子就出了很多卵子,从家里养了猫咪到家里闹鬼了,不过对于克拉拉来说,这些事都蛮新鲜的,好玩得很。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不过,后来海蒂想回家了,克拉拉不舍得她离开,克拉拉的爸爸就答应克拉拉以后可以到海蒂住的地方去看望她。

海蒂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收集的白面包给了奶奶,接着又去看望了爷爷,爷爷看见和海蒂又重逢了,心里可开心了。她真是个善良孝顺的小女孩。之后,她又去看望了好朋友彼得。看见海蒂回来,大家都非常开心。

不久,克拉拉也来看望了海蒂,她看到了海蒂居住的小乡村,感觉美极了,吃的食物也很美味可口,感觉太美妙了。

我觉得海蒂是个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可爱体现在她做的每件事情上,她的善良体现在帮助别人上。她给大家都带来了欢乐!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7

这个岁月是没有未来的,实质般的荒凉,冷漠得让人颤心惊,行走在古市,像看透了那些没有热情,让人胆寒的灵魂,草芥上是比它更加廉价和丑陋而可怜的白骨,野兽衔食的惨白齿痕透着沧桑,最终肉体随着堕落的灵魂坠入地狱……

她死时确实没有了念想,她被这世压榨了所有的信念,最后落得个灵魂都枯败的地步,亦步亦趋地走向死亡。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是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一缕孤魂,封建礼教的牺牲品,时代培养的一群贪婪的恶魔,蚕食着人的情感,渐渐冰冷的心刺痛着懦弱的灵魂,一次又一次地用冷言嘲讽来消磨她的生机,活着竟成了最后的追求。所谓的面善人慈竟是如此冷酷,宣扬着生无所恋,死无所安。以麻木,冷漠磨砺的一把剑来切割那最后柔软的血淋淋的心脏,将那最后的颤抖都消磨殆尽。

生活的信念,不!这不再是生活了,它只是具被百般折磨的肉体了,应该叫作:活下去的信念。也在当作安慰的无聊的麻木看客中被毁灭了,未老而衰朽,未死而如尸,形惨惨而心无动。若心中有哀,脸上无悲,那是恋生使然;脸上无悲,心如枯泉,则对生已无留恋,内心已无哀,她就陷入绝望的境地,也只等风月中吹散她已如尘埃般的肉体与早已颓落的灵魂一并迈入地狱,这样绝望的灵魂定然没有办法在死后得到解脱,再去地下继续过着懦弱的生活,等待着哪一天的救赎……

究竟怎么了,连泪水都被封建礼教给标上了惺惺作态,沦为麻木的看客的装饰。

究竟怎么了,就连"仁慈"也为道士冠上了丑恶的虚伪,变作残忍的看客的嘲讽。

她是不死也得死了,这样一个冷漠得世界,没有了精神支持,她还怎么"活下去",倒不如一死了事,还能得到个”清白“的身躯来看看形形色色人的丑态,恶俗以及步入死亡……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8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19

难道猫也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题目,自言自语道。相信你们也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一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很多种笑。在它高兴的时候,大笑;愤怒的时候,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苦笑;发威的时候,狞笑;看不顺眼的时候,嘲笑……

笑猫它人缘可真好,有许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笑猫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宠物。有一次,大雾天气,侦探笑猫和地包天去翠湖公园玩。碰到了保姆狗老头儿,地包天问:“怎么不见帅仔?”老头儿紧张地说:“雾…。雾太大了,帅仔丢……丢了。”大家脸上显出急切的样子。找了好久,大家找到了帅仔,可保姆狗老头儿却不见了。笑猫问帅仔:“是谁把你关在这的?”帅仔说:“我和保姆狗老头儿玩捉迷藏,它让我在山洞里数一百秒,然后找它。可我进来了,就出不去了!”哦,怪不得老头儿溜了,这又是它的阴谋,要不是笑猫碰见它,老头儿的阴谋,又要得逞了!在《保姆狗的阴谋》中,笑猫把保姆狗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揭穿,真是个名不虚传的侦探;在《塔顶上的猫》中,笑猫又感情用事……

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和《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等。所以,我建议大家也看一看《笑猫日记》。

看完这几本书,我懂得一个道理:善良的心灵,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感想700字 篇20

暑假里我变成了一条吃不饱的小鱼,沐浴在书的海洋之中。近期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它是由杨红缨阿姨编写的。我认为这本书是一本很有趣的书,里面的人物也很善良,他们时时刻刻在我脑袋里跳跃着,展开一段段的奇妙之旅。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又幸福又快乐的母鸭子,她的名字叫麻花儿,它也许并不算漂亮,但它心地善良。虽然它的嗓子并不好,却天生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喜欢也敢于歌唱,它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所以它的歌声富有感染力;它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个人……

它就住在张达外婆村子里河塘中央的一个小岛上。麻花儿每天都要去张达外婆的村子里,村子里的村民们个个都把茉莉花环套在麻花儿的脖上,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村民们个个儿都喜欢麻花儿,他们相信如果把花环套在了麻花儿的脖子上,就会给他们带来好运气!麻花经常会把村民们给的茉莉花环给张达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外公,让外公把茉莉花环抛出去,麻花接住了外公就会笑一笑。

还有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他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特异功能,他经常一路闻着马小跳他们的孩子味儿找到笑猫的。对乌龟来说,这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而且,他还有穿墙而过、穿山而过的本领,这样,他就不用走那弯弯曲曲的山路了。他和麻花儿一样,经常乐于助人,我好崇拜他,真想拜他为师,来学一学本领呢!

其实只要我们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并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就会和书中的人物一样发现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就能感受到幸福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