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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3篇)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1

这两天正在读《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稍微有一点感想。都说葛朗台是吝啬鬼,可是我想从另外一方面来谈一谈他。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3篇)

葛朗台是一个从做箍桶生意发家的生意人,他经历了法国的拿破仑时期,形成了节省的习惯。不过,他的节省过了头。一方面,他不断压榨他所在城市其他人的利润,一方面,又对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习惯严格控制。吃的、穿的、用的、住的无不计算到了极点,一丝一毫也不放松。所以,即使他这么富有,他的妻女仍然像女佣人一样,整天呆在那个黑暗的住所。她们的生活毫无乐趣。

但其实,我觉得这样挺好。尽管索漠是一个小城市,但这里人的勾心斗角依然很厉害。欧也妮就是他们所虎视眈眈的一个对象,因为他的父亲很厉害,或者直接说他很有钱吧。涉世不深的欧也妮很可能就会被欺骗,这也许是葛朗台对女儿的保护。

但是我想的重点不在这里,说句实话,我也喜欢钱,试问,谁会与钱有仇?但是葛朗台这种彻头彻尾的一切以前为中心的态度,我想,现在应该不会有人这样了。但是我认为,葛朗台的这种态度很好。这种“态度”不是我们平时说的态度,我的意思是他一心一意的扑在钱上,为了钱,他可以不管外界的一切事物。我只是说他“一心一意”很好,并不是想提倡他的一些行为。

比如说,在他的亲弟弟自杀后,他没有好好的照顾他的侄子,不,他根本就没有要照顾他的意思。他甚至认为父亲死了都没有关系,钱没了才是世界上的不幸。真的令人感到毛骨悚然!有这样做哥哥的吗?还有,他在妻子生病后,为了省钱,执意不请医生,眼睁睁的看着妻子离开自己。若不是害怕女儿要求分遗产,他会一直把女儿关在自己的房间软禁。真令人难以想象。

《欧也妮葛朗台》几乎把法国一时期的历史都囊括进去了,是一部法国资产阶级的真实写照。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今年假期,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书中的葛朗台非常吝啬”妈妈这么告诉我。于是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有多么吝啬?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

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

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美丽温娴、天真单纯、善良多情。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去见过别的世面,成天在家缝缝补补。后来暗地与堂弟夏尔·葛朗台相爱,但夏尔又抛弃了她。因为伤心,欧也妮嫁给了他不喜欢的德·彭封庭长。欧也妮可谓一个孝子,父亲曾经只让她吃清水面包,与她母亲的死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更是父亲提供很大的条件使夏尔变心,她却依然待父亲那么好。

父亲死后,她虽在生活上继承了父亲的吝啬,但她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心地善良的她还替背叛他的夏尔还上了他夏尔父亲两百多万法郎的巨债,当夏尔知道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家产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吃惊与懊悔!欧也妮是伟大的!她的那颗高尚的心,只为最温良的感情而跳动!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这个机假期,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似乎对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感悟和理解。

在理财方面,葛朗台先生犹如一只猛虎,一条巨蟒,他懂得如何躺着蹲着,把猎物瞪上半天再扑上去,张开钱袋的大口,吞进成堆的金币,接着就安安静静的躺下,就像吃饱了的蛇一样,不动声色地、冷静地慢条斯理地消化着肚子里的食物。多么令人不寒而栗!

简单的说,如果让吝啬鬼阿巴公与老葛朗台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也许,巴尔扎克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能在极平常的生活悲剧中,揭示金钱对人性的扭曲,从而包含了深刻而又丰富的时代内容和社会意义吧。

法国动荡时期,索漠城老吝啬鬼葛朗台运用各种手段积累财富,他利用女儿做鱼饵,勾引追求者为他办事。当女儿将成堆金币给了夏尔时逼死贤淑的妻子,还与家人决裂。而善良的女儿欧也妮,等来的却是发了小财回来的负心汉。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悲剧!总令我疑惑的是,书名为《欧也妮·葛朗台》,但作者竭尽全力想刻画的,既不是悲剧中的负心汉,也不是痴情女,而是悲剧制造者老葛朗台。

有时候会想,葛朗台的形象就像夏洛克、阿巴公,成为吝啬鬼的典型形象,但巴尔扎克着重刻画出来的是吝啬鬼的狡黠。从老葛朗台的金典语录中“这个年轻人真是没出息,把死人看的比钱还重。”“把一切都照管好,到那边来向我交账。”这是老葛朗台的遗言,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心里放不下的不是家人,而是钱。但老葛朗台又不像夏洛克和阿巴公。夏洛克的特点是狠毒,阿巴公的特点是守财,而老葛朗台不仅守财还看中发财,阿巴公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吝啬鬼的迂腐。

读完这篇小说,顿时想到,巴尔扎克酝酿已久的人间喜剧中的《欧也妮·葛朗台》所揭露的,只是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金钱对于人性的扭曲和摧残。所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与金钱相比,在人们看来一文不值。这是不是应该引起我们对于当今社会中的拜金主义的警醒呢?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彼得·潘》主人公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穿着用树叶和树浆做成的衣服,一张嘴的里面有珍珠般的小乳牙。——彼得。潘!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凶恶的海盗、漂亮的美人鱼。但是,达林太太很伤心,到最后,温迪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彼得潘出生7天就讨厌长大而出逃,他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肯德辛公园是他们常玩的地方。但是,彼得却飞到了一个远离本土的岛上,带领着一帮遗失的孩子,住在地下的家里,与最坏的海盗詹姆斗争,与人鱼说笑,但是他们缺少一位母亲,所以彼得把达林太太的3个孩子诱惑到永无乡来,大女儿温迪成了小母亲,二儿子约翰与小儿子迈克尔也成了队伍的一员。数日后,3个孩子因为想家请求彼得送他们回家,其他的孩子也想跟着回到温迪的家,除了彼得。以后每年,温迪都会到永无乡去打扫游玩一星期,几年后,温迪长大了,她的孩子一代一代地被彼得接到永无乡,可彼得却还是那个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一点也没变。

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彼得·潘,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也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这天我读了《鞋匠的儿子》这篇文章,被林肯不自卑、不轻视自己的精神所感动。

林肯年轻有才华,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那一刻,整个参议院的议员们都感到很尴尬,因为林肯的父亲是个鞋匠。

当他首次在参议院演说时,就有参议员来羞辱他,让他时刻记住他的父亲是一个鞋匠。那些名门望族出身的参议员们,为自己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够羞辱他而开心不已。但是林肯却说:“我会记住我的父亲,我虽然跟父亲学到了做鞋的技术,但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做鞋匠那样做的那么好。我无法像他那样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他的话把在座的人给震撼了。

傲慢的参议员们一片静默,被林肯敬仰、崇敬他父亲的精神感动了,虽然他的父亲卑微,可他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他一向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我以前也有这种困窘。因为家里不富裕,别的孩子有新玩具而我没有,别的孩子有很多零花钱而我也没有,因此放学回家我不喜欢到楼底下和小朋友玩,宁愿自己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看了这篇文章后,我豁然开朗,自卑?轻视自己?从此我要对它们说“NO”这些都是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都是失败的根源!

我们必须要记住“批评、讪笑、歧视、诽谤、羞辱,有时正是通向胜利、成功、自信、自由的台阶。”

所以,林肯的这一种精神被我感动了!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7

辅导员给我们发了一本《榜样在我身边,榜样在我心中》,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了三遍。书中的“励志篇”中的几个小故事,给我留下刀刻的印象。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身残志坚枫桥镇小陈芾就是最好的例证。他从小身患脑滩,不能行走,但他跌到了再爬起来,用“男子汉,坚强点”的话鼓励自己。还有一个只有八岁身患白血病街亭镇小陈沛东,他既要吃药,又要化疗,但他顽强与病魔作斗争。挫折对弱者来说是块绊脚石,对强者来说是块垫脚石。正是这种意志磨练了他,使他更加酷爱学习。有一次,他发高烧去医院就诊,挂瓶2天,妈妈叫他休息,而他却悄悄来到学校上学。终于在上第二节课时,他突然趴在桌子上昏到了。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但病稍一稳定,他又去上学了,平时他学习专心刻苦,成绩步步高升。这种生命不息,学习不止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爱迪生曾经说过:“如果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当心为兄弟,以希望为哨兵。” “轮椅上的小强者”,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庆同小学的“玻璃女孩”梁萧丹得到了验证。她多次骨折,手和脚都成了畸形,使不上劲。为了写好每一个字,要付出同龄人许多倍的努力,别人用半小时,她就要花一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完成。到了刺骨寒冷的冬天,由于长时间坐在轮椅上,血脉不流动,手和脚冰冷冰冷,馒头般的小手使不上劲;到了炎热的夏天,背上、屁股上都长满了痱子。口渴了,也竭力忍着,因为多喝水,就得多上厕所;渴的实在忍不住了,就嘬一口,润一下嘴辰。感冒了,家长和老师劝她不要做作业了,但她还是咬牙坚持下来。她常常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名言来鼓励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年年被评为“学习小标兵”。 梁萧丹等三人的这种充满上进性、自信心的身残志坚精神,在我看来,简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自己的污点。

我一个身体强健、四肢发达的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把我们当作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自己碰到学习上的一点小困难,常常偷懒回避,也曾经超过人家的答案,家庭作业也偷工减料,做自欺欺人的蠢事。想想自己身边的陈芾、陈沛东、梁萧丹,想想苏联的保尔,我内心无比惭愧,脸红得像斗败的公鸡。今后我一定要一以铁棒磨成针的意志,水滴石穿的毅力,百折不回的信心,立下寓公移山志,攻克文化理论山,不断攀登学习上的高峰。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不禁佩服起老舍的伟大,十分朴实的语言,却有一种十分好的代入感。寥寥数笔之间,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一位位人物,实在是让人惊叹不已。

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北平里面的一个小村庄;小羊圈里,主要讲述了在小羊圈里几户人家的悲欢离合。描述地理的句子虽然不多,感觉能够使人在脑子里就想象出小羊圈的模样,看着书,脑子里好像在播放一幕幕无声的电影似的,体会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着实令人回味无穷。

让我惊讶的,不仅仅是老舍的写作功底与朴素的语句,还有老舍对待战争的客观。这本书里,从刚开始就提到了住一号门的日本老婆婆,她从刚开始就一点也不赞成日本侵略中国,异常是在抗战胜利之后,当住三号门的日本家庭把门给封上之时,她却把门大大的打开,想用自我的一点点力量,来向中国道歉,向在战争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甚至是失去生命的中国人道歉。老舍并没有大幅度的赞扬日本人,更没有盲目爱国;,大幅度的贬低日本人,而是站在一个中立的,客观的角度,站在人性的角度,解读了一位日本老奶奶的心声。

《四世同堂》这本书,围绕这一个小村庄里边的几户人家展开故事,时而令人叹气,时而令人愤慨,时而令人兴奋,时而令人自豪。当全部看完之时,感觉好像五味陈杂都集于一心,如果你再看一遍,想法肯定就跟你第一遍看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它是一本值得令人翻来覆去看一遍又一遍的好书,并且语言不难懂,小学生也能够看。此刻,就再让我看一遍吧,可能,写出来读后感跟这一篇也完全不一样呢。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东汉末年有三国……“这是一首歌曲开头的一句歌词,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对三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国演义》书中描写了很多大英雄,其中军师诸葛亮是我最佩服的人物。他足智多谋,天天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赤壁之战”、“空城计”、“火烧军营”等等都是在他的英明布阵下打下来的大胜仗。我印象最深的是“空城计”这一战。诸葛亮在只有一班文官和老弱病残的士兵的情况下,让人大开城门,自己在城门之上焚香弹琴,引司马懿上钩,以为有埋伏传令军队士兵前军变后军,后军变前军掉头撤离,不费一兵一卒为蜀国解了围。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事情要多动动脑筋,那样你离成功的机会会很近的。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今年寒假,我在家中翻出了一本《杨家将》,便津津有味的翻阅了起来。

这本书从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驾崩后开始说起。当时,二帝赵光义喜好酒色,是非不分。朝中奸臣当道,以西宫国丈潘洪为首。他仗着自己女儿是西宫娘娘,在朝中上欺天子,下压群臣,无恶不作。还勾结北辽,准备卖国求荣。

这时,老令公杨业站了出来。他的八个儿子个个武艺超群,人称“七郎八虎”。父子九人一口金刀八杆长枪在边疆大开杀戒。却无奈潘洪这个老贼奸诈狡猾,先是在金沙滩设双龙宴害死了大郎、二郎、三郎,四郎、八郎被北辽活捉;五郎被逼出家;只有六郎、七郎和老令公逃进了两狼山。结果,七郎出去搬救兵被潘洪乱箭射死,老令公撞在李陵碑下。自此,杨家父子只剩下六郎一人。他与颜道长击掌为盟:倘若六郎能在百日之内攻破天门阵,则北辽甘愿归顺;如若不然,则北宋献出半壁江山。六郎与众女将一起,大破天门阵。降服了北辽,保卫了祖国,也为父亲报了仇。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深深地敬佩六郎。他在北宋昏君害死了他全家后,不仅没有倒卖祖国,反而拿起长枪,再次保卫祖国。反观潘洪,为了一点钱财就卖国求荣,遭人唾弃,让人厌恶。

让我们向杨家将致敬!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三本书,其中一本叫《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詹姆斯·巴里/著。它那浪漫的故事情节,生动的刻画,无不吸引我。彼得是一个很调皮的小精灵,它还会发光呢!彼得很勇敢、法力无穷,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之心。

自从彼得认识了温迪、约翰和麦克尔之后,它就变得有些狡猾。“右边第二条路,一直往前走,走到天亮为止”。彼得对温迪说过,那是去永无岛的路,原来他们三个都不会飞,彼得在他们身上撒了一些精灵粉,他们就不知不觉的飞了起来。飞过高山,田野,教堂,溪流和森林。到了永无岛,他们听见各种野兽和人类的声音。“我们”到“地下世界”去玩了一会儿,为了不被敌人发现,上面盖了一个大蘑菇。彼得要向海盗挑战,最终彼得打败了敌人。

彼得以勇气和智慧打败了敌人。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小飞侠彼得·潘》这部经典的儿童作品,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这本书还有很多知识,让我新奇的去阅读。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这天,我预习了第7课《彩色的翅膀》,课文中那些驻扎在海岛上的战士们对祖国浓浓的热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边文章主要写了战士小高从遥远的黑龙江探亲回来,提了一纸箱小昆虫带到宝石岛,经过岛上的尝瓜会,作者才明白这个西瓜不平凡的来历,而小高带来的那些小昆虫,就是为了给西瓜花授粉,使祖国海岛充满生机,更加完美。

读了课文,小高千里迢迢把昆虫带到海岛的做法令我十分感动。战士回家探亲,谁会不带些家乡土特产,分给战友;谁会不带些相片,在远离故土的时间里感受暖暖亲情;谁会不带些棉衣棉被,在凄冷的寒夜里增添些温暖。这些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边防战士来说是多么重要啊!但在小高晕船最难受时,他却把这些扔在一边,怀里只抱着一箱昆虫。小高为什么这样做呢?难道昆虫比亲人的关心还重要吗?对于我们来说,昆虫太普通,太常见了,但对小高,对一名海岛战士而言可不一样,这不是一般的昆虫,这是宝石岛的期望,有了它们,宝石岛上才会生长更多的植物,战士们在岛上就能吃到自己种植的新鲜瓜果蔬菜了,他们热爱海岛的精神令我感动。

啊!海岛的战士们,你们热爱海岛、扎根海岛、建设海岛的精神令我感动!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