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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4篇)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4篇)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文化大革命”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文化大革命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又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又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又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3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4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能够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能够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终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靠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我的至亲和朋友们吧!十分感激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十分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景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异常是一个父亲的职责。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可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5

初次读《人间失格》是在我上高三的时候,那时候觉得学习压力有一些大,然后就自己从网上买了人间失格来读,再然后我就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我和作者太宰治有相通之处,甚觉奇妙。

书中所说的:“我对人类的行为至今仍无法理解,我的幸福观与世人几乎大相径庭。为此,我深感不安,夜夜辗转反侧,呻吟不止,甚至精神发狂。我究竟能否称得上是个幸福的人呢?自幼时起就常有人说我幸福,我却总觉得自己犹如身陷炼狱,那些说我幸福的人,在我看来反而比我幸福许多,他们安乐的生活远非我所能比拟。”看到这儿的时候颇有共鸣,从小到大,周围人总是会说我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生活在这个和平的地方,没有战火纷飞的号角声,也没有流离失所的人们,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一切却并不是那样美好。我们的血渐渐的褪去了温度,变得像个冷血动物一般,只关心自己的事,只在乎自己的生活。在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蜕变成了这么自私的动物,这么冷血的人?

书中所说的:“思绪渐感困惑之时,我越发惶恐不安,仿佛自己是这世上的异类。我与旁人几乎无法交谈。因我既不知该谈些什么,也不知该从何谈起。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就是用滑稽的言行讨好他人。那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我极度恐惧人类的同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人类死心,于是我靠着滑稽这根细线,维系着与人类的联系。表面上我总是笑脸迎人,可心里头,却是拼死拼活,在凶多吉少,千钧一发的高难度下,汗流浃背地为人类提供最周详的服务。”读到这段话的时候,觉得很像是在描写我周围的一些人。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该怎样与人相处,所以就像作者所说的一样,用滑稽的言行去讨好他人。因为他们想要与人相处,但是他们的性格可能比较古板,然后就拼命的想尽办法去交朋友,去融入集体。对他们而言,最简单也是最快捷的方法就是用滑稽去获得他人的关注,让他人慢慢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然后他们就会愿意和自己做朋友。想到这莫名觉得有些可悲:个人是无法脱离集体而生活的。现在的我似乎也懵懵懂懂的明白了何谓世人。世人就是人与人的争斗,而且人活着仅仅是为了在争斗中取胜,人们互不屈服,即使是奴隶,也有其卑微的报复。所以除了当场取胜,人们没有其他的生存方式。他们冠冕堂皇,以个人为斗争目标,战胜一人再去迎战下一人。如此世人的困惑便是个人的困惑。

在这里附上《鲁拜集》部分节选,出自自自波斯古典诗人欧玛尔·海亚姆的诗集:别再做徒劳的祈祷,抛却那引人落泪之物。干杯吧,只想那美好之物,忘却多余的忧愁。以不安和恐惧威胁他人之徒,终将畏怯自己的滔天罪行,日日防备死者的复仇,机关算尽,不得安卧。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今朝,酒冷香落,徒留荒凉。怪哉,仅一夜之隔,我心竟判若两人!希望学生们如书中所说的那样,牢记记自己的特权,为自己的特权而骄傲。毕竟从学校毕业后,地上的瓜分之事自会找上门来,纵使厌恶也必须接受。也许有些人会成为商人,成为编辑,成为官员。但在神的宝座上与神并肩而坐这种事,走过学生时代,便不会再有,错过后便不会再来。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6

一位身材纤弱的小姑娘,身穿红格裙子,两条粗粗的、淡黄色的辫子垂在身后,头戴一顶草帽,草帽下是一张天真的,长满雀斑的小脸。她—就是波丽安娜。这个暑假,我走进了她的生活,读了这本非常有意义的小说《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个不幸的孩子,她经历了父母早早离开的悲惨遭遇,经历了唯一的亲人不近人情的百般责难,后来又经历了突如其来的车祸的无情打击,然而这个小女孩却能始终保持乐观,用父亲身前教她的“快乐游戏“来忘却烦恼,把痛苦化为快乐――那就是无论遇到任何事,都要找出能让你高兴的理由。当波丽安娜再也无法用双腿行走时,她对姨妈说:“我找到可以让自己高兴的事了,我应该为自己曾经有腿而高兴,不然我帮助不了那么多人。”她的话语让我感到有一股暖流从心灵深处不断涌出,要想在巨大的困难和痛苦面前保持乐观真不是容易的事,可波丽安娜做到了,她用乐观这个魔力词改变了自己,改变了南希,改变了波丽姨妈,改变了小镇上许许多多的人。她就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带给那些卑观的不幸的人以温暖,她就像快乐的精灵带给你我快乐。

想想自己每次遇到困难或不顺的时候,只会抱怨连连,从不乐观对待。记得有一次,我专心致志,花费了好长时间终于完成了美术作业,我满意地欣赏着这幅画,心里美滋滋地想:太棒了,这幅画一定能得优秀的!“呀”我一时得意忘形,根本没注意到我淘气的膀子不小心碰翻了颜料板,里面残留的颜料全洒在了我心爱的作业上,“唉”我难过地看着花猫脸一样的作业,心情瞬间跌落谷底,一切又得从头来了,我唉声叹气了好半天,接下来的几天一想到这件事就闷闷不乐的。读了《波丽安娜》的故事,我恍然大悟,这点小困难就把自己打倒了吗?比起波丽安娜的困难不知要好了多少倍呢!我应该乐观地告诉自己:“我已经画得这么好了,重画一幅一定会比这幅更棒的。”

乐观,虽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它的背后却并不普通。它能改变痛苦,能让人坚持,能让人快乐,它还能让身边的人也变得快乐坚强。我希望大家都能有乐观精神,在人生的道路上自信前进。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7

在那夏天的夜晚,忽然几个亮点一闪儿过,没错,这就是星星般的萤火虫。在我们心中,萤火虫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亮虫,其实,它是一个“食肉的猎人”,手段十分恶毒,即使狮子吃鹿,也没这么阴险,那过程,简直让你目瞪口呆。它悄无声息地飞到蜗牛身边,用随身携带的、小得看不见的、细得象根发丝的、十分锋利的两片钩状的颚,对着蜗牛扭着,毒液不知不觉进了蜗牛体内,那只象樱桃大小的蜗牛,便成了萤火虫的美餐。

萤火虫不仅是因为“食肉猎人”而得名,还因为它身上点着一盏明亮的灯。它那小小的肚子里,有着许多复杂的结构,它是一种非常细腻的黏性物质,有点象我们画画所用的白色涂料。毫无疑问,这就是发光物质。

萤火虫,让我立刻想到了好多与它差不多的生命。比如一些小商贩。当我们去买东西时就象对待亲人一样和蔼可亲,当你不做他生意时就对你评头论足。再比如蚂蚁,虽然它十分弱小,但它有我们做不到的合作精神,来完成一项巨大的任务……尽管它们的生命都很卑微,轻轻一碰,轻轻一踩,它的生命就到了尽头,难道,你没感受到她的哀鸣吗?世界上生命和自身的大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雪豹悲歌》,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

此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雌雪豹。书中的许多情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真情实感。雪妖是一只不幸的雪豹,半岁时不小心掉入猎人设下的陷阱,从而被人类抱养,从小丧失了母亲的关爱与培养。等到它一岁半时,作者把它放归山林,却意外地碰到了雪妖的生身母亲北斗母豹。母亲虽然还有另外三只嗷嗷待哺的弟妹需要抚养,但还是尽量抽出时间与雪妖在一起,每天准时来到它的洞穴,精心照料它的生活,悉心教给它捕猎的技巧,以补偿过去一年对女儿的损失。

雪妖对妈妈的依恋日渐加深,它渴望每时每刻跟妈妈在一起,可是妈妈却只能给予它一半的爱了。弟妹尚还年幼,需要母亲的照料。在母亲陪伴它几个小时后匆匆返回自己的栖身之所时,它感到了不解。终有一天,得知真相的雪妖妒火中烧,趁母亲不在时将弟妹残忍杀害,以为能让母亲的内心没有牵挂,把所有的心思投在自己身上,坐享其成。然而它错了,妈妈发现了之后,悲痛欲绝,心碎地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女儿。

再一次被母亲抛弃,也失去了人类的保护,凭着它三流的狩猎技巧,在野外根本生存不下去。在迫不得已之下,雪妖像以前那样,放下高贵的身段——以半强盗半乞丐的方式向豺群索要食物。直至一天,它的行为引起了豺群的公愤,最终惨死在它们肮脏的爪下,成为它们的食物。

书上说,雪妖与其是被豺群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自私和贪婪害死的。虽然我认同雪妖杀害弟妹而想要独享全部的母爱是错误的,但是导致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假设当初人类不下陷阱的话,雪妖就不会掉下去,从此不见母亲一年,而是跟随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健康地成长。自从人类收留了它,它的天性就遭到了抹灭。不是人类不喜爱它,而是人兽不同,人类永远不可能采用母豹的方式去养育它。因此它的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扭曲。直至被放归山林意外遇见母亲,也不去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去杀害弟妹,导致众叛亲离,最终酿造了惨死豺群爪下的苦果。

人类是万物之灵,有责任去维护自然。其实应该不要太多地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而是要以正确眼光去看待自然及自然生物。弱肉强食、以大欺小通常是动物界的生存守则,虽然不叫人类去这样做,但看见动物这样也不要去干涉。竞争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和平。顺其自然,自然界的生物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9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 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0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唯一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1

张恨水先生是我们安徽著名的高产作家,比之《八十一梦》的诙谐、《啼笑因缘》的颠倒、《北燕南飞》的悲情,《金粉世家》更多地表达了时代变革中的无奈与警醒,而这一点也是我国当代社会可以借鉴的。

陽光明媚的春天,繁花似锦的皇城,跑马的浊世翩翩佳公子与游园的香风袅袅女学生在途中不期而遇,正如王菲的歌词“只因为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燕西迷恋上了清秋,而一段缠绵 于泪水交 错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如果只读出来这些,那么恭喜张恨水老爷子,你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的手段奏效了。肤浅如我,也只能略略谈一谈那文字背后一点点的心得,前提是你读的真的是《金粉世家》这套书,而不是看的央视糟改的那套电视剧。

爱情是突然的,但追寻爱情的路途却是必然的。

燕西看上了清秋,这没什么——他可以看上任何一个他愿意看上的人——但追求清秋的过程却耐人寻味。安排下人在北京大大小小的胡 同乱窜,终于得到线索,之后再亲自出马,乃至于做出勘察地形的举动,看上去的确是个痴情种子。借着起诗社的名义,租赁了隔壁的屋子,在内墙开了洞修了门,倒也不用“逾墙而搂处子”了。

注意到时代背景,那是五四之后与抗日之前,旧礼教与新思潮并行。具体到追女孩子,其方法也是新旧交 参。旧法子是借着搬家送了点心酒水拉拢冷太太,借着写诗起社接近了清秋的舅舅,有几个目标的亲人站在自己这边,那么成功率自然高了不少。此外如生日上的祝寿尺牍,四骈六俪也很像那么回事,对精通国学的清秋来说自然是留了个好印象。新法子则更多了,送礼物送的可谓煞费苦心:要送鞋子,先买了写票,还巴巴的注上坤鞋让舅老爷转手送上;打听到生日花了大价钱买那珍珠项链;送衣服不如送成匹的缎子,挑颜色挑得可谓赏心悦目……

燕西追求清秋的手段令人眼花缭乱,乍读之下让人感动,但一对照前后文,只好说一句“性使然也”。对之前的小怜,之后的白莲花,前后皆有的白秀珠,燕西的追求手段如出一辙。不能说燕西对清秋的感情是虚伪的,但至少是不长久的。

反过来,清秋的爱情是少女的懵懂,对燕西的金钱攻势她没有如其母冷太太那样隐隐觉得不妥。燕西送来的礼物往往都是清秋喜欢和需要的时候,如参加同学婚礼的衣服与鞋子,生日时华丽的项链,都送的恰到好处。一次次收下,一次次回礼,一来二去便也情根深种了,这才有了留宿西山等事,至此,清秋的命运也就注定了。燕西送的礼物多是衣服首饰,清秋回的却是抄经刺绣,一个花的是钱,一个用的是心。钱与心的交换,结果可想而知。

书中给读者留了几个对比,其中一个就是小怜,小怜出身更低,是个丫鬟,而且是个被大公子凤举垂涎的丫鬟。小怜在陪主人看戏时巧遇春江,于是迅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下人中的偶像。这就不得不说同名电视剧中的败笔,小怜作为清秋的对照,其婚姻生活是美满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悲惨结局。其他的如:八小姐梅丽与傧相谢玉树,富家女吴蔼芳与学生卫璧安等等,都是贫富差距较大而走到一起的例子。这些姻缘在书中没有做最后交 待,却留下了足够读者遐想的空间。

婚姻未必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是爱情的考验。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为燕西与清秋的结合太快,长的太快的草大多是空心且一年生的,它们抵御不了秋天的萧杀就此枯萎。与时下年轻人中经常出现的闪婚相比,书中的婚姻还是温 和了许多。显然,燕西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并没有谋生的手段,而清秋更是一个孩子。两个没有独立经济基础的年轻人匆匆结合,面临的问题自然多多,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当无老可啃的时候,其结合必然动荡乃至崩溃。

燕西在婚后和婚前没有变化,变化来自怀孕生子的清秋。当清秋需要一个稳定的小家庭时,燕西继续扮演他的七少爷,不同理念的冲击必然葬送了他们的婚姻。是以燕西可以在婚变后追求白秀珠,清秋只能黯然携子出走。

作为对比而存在的是金老爷子一家,无论是金铨与金太太,还是燕西的三个兄长的家庭,都在书中经历了争吵与波动。凤举作为老大被浓描重墨,其包养 外宅的举动一如现在的某些富人。在书中极为平淡的鹤荪夫妻,也服从于作者的这一暗线而发生了争吵。但和燕西的家庭不同,其兄长都有自立的能力,而其妻子亦都出于富家。书开头的楔子中,暗暗点出了老三一家的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在大家族分崩离析之后,大部分小家庭存活了。回顾时代背景,正是五四思潮的推动,加速了大家族的覆灭,同时西式的小家庭观念被社会逐渐接受并推广开来。

另一个对比来自于燕西的三个姐姐,其中可能更有深意。我们注意到,四姐道之留学和居住日本,五姐六姐显然一体代表了欧洲思潮。自清末变法维新,学习 的途径无非东洋与西洋,张恨水先生在这里的态度并不清楚,但反映在文中则显然是东西都没有明确选择。东与西,似乎都是可以去学习 的。大家庭的人际关系是复杂的,三个姐姐与三个媳妇明确的对立了起来。

西山与推倒重来的那一把火。

在全书中西山反复出现,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景点,更多是西山这个名字背后的寓意。燕西与清秋的定情在一上西山,他们的婚事则是在二上西山埋下伏笔,文末金太太在西山修行,燕西三上西山辞母西方游。

燕西去了欧洲,回国之后却做了演员,我恳请大家注意时代背景,20世纪20年代,新旧思潮并行,电影 演员并不是今天的巨星。恰恰相反,在多数人包括张恨水先生这样的旧文人眼中,电影 演员属于戏子,贱业的一种。这个结果说的是西方没有现成的经书可念,从清末到改革开放,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真经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真正获得成功,近三十我国的成绩已经完美的为这个困扰了国人近百年的问题划上了句号,遗憾的是很多如张恨水先生这样的困惑者没有看到这一天。

不得不说张恨水先生依旧是一个旧文人,章回体的目录与文中出现的格律诗以及骈文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除此之外,五行之说也若隐若现的在小说中漏出面目。

燕西姓的是金,金在五行中取萧杀之意,注定了其家族的败亡。而金所处的方位在西,也就是西山与西方的反复出现最好之理由。清秋姓的是冷,冷莫过于冰。按照中国传统的五行之说,金能生水,于是清秋一家因为金家而地位上升,清秋的舅舅谋得了好差,和总理成为了亲家带来许多好处。同时火能克金,于是文末点了一把大火烧了金家。清秋最悲惨的就是那卧病时静听雨声,而燕西则是在那场火灾中。这些是不是张恨水先生的恶趣味,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

不过那把火大家都会觉得眼熟,《金》之前有《红楼梦》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贾府,于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金》之后有《家春秋》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高家。不能说曹雪芹、张恨水、巴金三者是否存在模仿,我更相信那是时代的呼唤,与之印证的是叶挺将军的《囚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关于囚歌的不同版本,在此不赘述)”

总是到了社会思变的时候,那些有前瞻力的人在苦闷的现实中四处碰壁后,他们渴望一把火烧掉陈腐,再塑新世界。今天的我们自然知道,六十年前这把火已经烧得干净了;可是今天的我们也要知道,如果不能以史为鉴吸取教训,自然会有新的火出现。

谨以杜牧的《阿房宫赋》的警句来结束此文:“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2

书,这个简单的字眼儿,它是智慧的来源,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我记得弥尔顿曾经讲过这一句话:“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是的,正如弥尔顿所说的,只有书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只有保留下来才能让人类的生活进一步发展。它是珍贵的;是独一无二的;它是人一生所要追求的……

书,它是人们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了吧!书,仅仅一个字就蕴涵了人的品格、行为举止……是的,它就是这样,如果想要让自己能够成功的话,你应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伟大的书啊!你就是人类的灵魂,牵制着人们;你就是人类的营养品,提供所需的“食品”;你就是人类的房子,在困难时出手帮助;你就是人类的家,给予温馨……书是人类的动力,有了书,就能挖掘出自己本身的潜能。书,那么诱人,让人忍不住去了解你,接近你。你是那么的高尚,那么的可敬,那么的……

书的世界,是无限的,只有一直地探索;就是老人也还是去发现书籍的奥妙;书没有边缘,但你只要努力的去探索,你的层次就比别人的要高。在古代,一般读书的人都穷,但志不穷,他们就比满嘴粗话的人层次高了好多好多……别看原来在有钱人家出身的人身穿华丽的长袍,很有气质;但看他的人品以及才学了吗?现在很多公司招人都招有品格的,就算出身世家或者拥有博学,没有品格的人都不招。品格也可以从书中悟出,从书中懂得。

如果没有了书,世界就是黑白的,而不是现在这样;没有了书,世界是颠倒的,而不是现在这样;没有了书,世界上将充斥着不文明,而不是现在这样;没有了书,世界将是没有发展的,而不是现在这样。为什么这样说呢?拥有这些需要智慧,智慧又是从书中得到的,就算你的IQ很高,很有天赋,但是你没有读过书,天赋也是白白浪费!如果没有了书,人之间就没有了交流,就没有了现在的21世纪……

是啊!有了书籍你的生活就增添了不少色彩,使生活更有活力!爱上读书吧,它将让你去探寻另一个世界!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3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4

弗兰茨·卡夫卡是奥地利的小说家,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变形记》是卡夫卡中篇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主要从主人公的视角出发,描写了家庭与社会的压迫下的人的异化现象。《变形记》并不是只关系到格里高尔·萨姆莎,作品还涉及到一种既包含着他同时又超越着他的变形。

一、格里高尔的异化

格里高尔是一家公司的推销员,一天早上醒来,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长着许多细腿的大甲虫,从此厄运便降临。当格里高尔变成甲虫之后,他首先关心的并非是自己的身体,而却是工作,他担心自己迟到了老板会如何对待他或者是请病假了老板会怀疑是他的慵懒,他甚至下决心七点一刻之前一定得下床。格里高尔仿佛成了一个只会工作的机器,他在乎的只是自己能否正常的工作,他甚至等待着一切恢复真实和自然的正常状态进而可以像往常一样去工作。

在全权代理与格里高尔沟通时,格里高尔哀求道:“一个人可能暂时失去工作能力,但这时也是想着他以前做出的成绩的时候,还可以考虑到,当他排除障碍之后,他会比先前更加勤劳更加尽力的工作的。”格里高尔希望的是这家公司能够在自己恢复正常后继续让他工作,并且还保证自己能比以前工作的更加勤劳尽力。格里高尔对全权代理说的那些话都是在恳求公司不要解雇自己,甚至表示出自己愿意立刻动身上路去工作的心情。他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生理上的变化,而是在意工作的得失。

格里高尔的异化并非是从他变成甲虫开始的,而在他投身于工作之时就已经开始了。格里高尔在家庭生意的失败后就热情的投入工作,从小伙计成为推销员,逐渐格里高尔负担了全家的开销,家人也习惯了由他来养家。从此格里高尔便不再是格里高尔,而是一个挣钱养家的机器。他之后对工作上的回忆也无非就是老板和代理,伙计们和学徒工,最甜蜜的回忆也仅仅只是向一个帽店的女取款员求婚被拒。可见格里高尔完全丧失了自我,他只是一味的麻木的工作,他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是让自己老老实实的五年从没有请过病假的投身与工作中。

二、家人的异化

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他家人对此十分吃惊,但很快恢复常态。母亲怕他,一见他就吓得晕死过去,得知格里高尔死去后,不由得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父亲甚至用苹果砸他,致使他身心备受摧残;就连一直关心照顾他的妹妹最终也厌弃了他,将他视为“我们一切不幸的根源”。这体现出在当时的社会中,人一旦失去了谋生能力和手段,失去了和他人交往的经济联系,人就无异于虫。当格里高尔变成甲虫不能工作后,他便无法再像之前那样为家庭提供经济来源,格里高尔失去了他的价值,因而被家人残忍的抛弃,最终陷入绝望,在孤独寂寞中凄然死去。

格里高尔的父亲是最先抛弃他的,当他发现格里高尔变成了甲虫时,便充满敌意的握紧拳头想把格里高尔推回房间。父亲对格里高尔的遭遇没有丝毫的同情,而是对他越来越嫌恶,父亲跺着脚、挥动手杖和报纸、发出“嘘嘘”声来将格里高尔赶回房间,完全把格里高尔当成了真正的大甲虫。“从他新生活的第一天起,父亲就认为只有以最严厉的方法对待他是合适的”,父亲对格里高尔的每一次举动都给格里高尔的身心造成了创伤。父亲朝着格里高尔扔苹果,导致他背后嵌入一个苹果、视力消失,这些伤害对格里高尔是致命的。格里高尔被父亲认为是甲虫、是敌人,他希望的是家人不要抛弃他,像以前那样对待他,可是毫无价值的格里高尔是不可能回到从前的那种生活。

格里高尔的妹妹和妈妈之前对格里高尔抱有幻想,她们希望格里高尔能够正常起来,重新变回人类,像从前那样工作挣钱。在妹妹准备搬走格里高尔房间里的家具让格里高尔有更舒适的生存环境时,母亲则说道:“搬走家具好像借此向他表明我们放弃了他会好转的希望,毫不在乎地让他自生自灭?我想,最好还是让房间维持原状。这样,格里高尔回到我们中间来的时候,就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变,可以比较容易忘记其间发生的一切。”她们都希望哪一天格里高尔能够好起来,可是格里高尔却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于是妹妹和母亲也失去了耐心,对格里高尔产生了厌恶。直至最后妹妹说道:“我们一定得设法弄走它,我们已尽我们的所能去照顾它容忍它了,没有人可以对我们有丝毫的指责。”家人都想摆脱掉格里高尔,认为他只是一个让人厌恶的负担。在这里,没有了亲情的温暖,有的只是利益的得失,失去利用价值的格里高尔的结局就是被抛弃。在格里高尔凄凉的死去后,他的家人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悲伤,而是如释重负,他们还“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计划着今后美好的生活。

当然,在变成大甲虫后,格里高尔也力图让家人理解他,他体恤家人的想法。他认识到自己必须镇定从事,要有耐心,要极端体恤家人,使他们比较容易忍受他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得已给他们造成的烦恼、难堪。他也为自己无力再供给家庭的花销而羞愧和伤心。但他却背负着甲虫壳,他的一片心永远无法被人理解和接受。正是他的那层甲虫壳,不仅阻碍了他和他的家人进行交流,也沉重地宣告了一切交流和沟通企图的失败;也正是他心底不断增强的希翼赢得他人理解的渴望,导致了他彻底被抛弃乃至形体收到了毁灭,酿成了一曲震撼人心的悲剧。

三、社会的异化

格里高尔变成甲虫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作者想表明的是在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和现代化社会大工业生产中,存在着许多和格里高尔一样的人们,忘我的投身于工作,成为挣钱的机器。人异化成物的奴隶,当人因为种种原因丧失了工作能力时,就不再为社会和家人承认,人就无异于物和工作。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卡夫卡便是借着格里高尔这一人物形象反映出西方社会人性的异化、人无法掌握自身命运、生活在恐惧与孤独中的生活本质。

卡夫卡所运用的语言是客观冷漠的,仿佛在给我们讲述一个很平常很常见的故事。“一天清晨,格里高尔·萨姆莎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一只硕大的虫子”,语言平实普通,没有修饰,暗示着人变成虫是一个普遍存在于社会的让人能够瞬间接纳的事实。卡夫卡只是讲述,而不对所述的人和事进行评论;他让人物按客观逻辑来行动,在自己的行动中显示出个性和品格,让读者直接进入人物意识,通过作者提供的客观描写和人物的活动方式来得出自己的结论。小说中多用简短的句子,质朴自然,语调超然、平淡,并不设置悬念和冲突。如此叙事方式,让我们相信在社会中人的异化是一个普遍现象,让我们关注自己是否也发生了异化。

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是个荒诞的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但卡夫卡在对主人公心理的描写、身边人物的反应都显得十分的逼真。他将荒诞与现实巧妙的结合在一起,让荒诞中透露出现实,而现实中又是虚幻的,这也便是“卡夫卡式”创作的艺术特色。

这就是卡夫卡,他关注的是陌生孤独、忧郁痛苦以及个性消失、人性异化的感受。卡夫卡是荒谬的,但是他的荒谬更多地体现出失败的痛楚而不是滑稽;卡夫卡的作品是一个个寓言,它们大都寓指了我们无法回避的生存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