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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精选18篇)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精选18篇)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2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3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4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孔乙己》这篇小说是鲁迅的一篇短篇小说。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6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7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8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9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人性。

弘扬人性,歌颂人性,不管是过去的人,还是现在的人都需要人性的关怀。在当今社会,人们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精神却徘徊不定。因此可贵的人性,更为我们所重视关注。书中“聂”一次又一次战胜人性的弱点,唤醒起精神的人,就是在让人性复活。而所谓精神之人就是有良知、有此文来源于本站、有正义感的有人性的人。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坐得直”,有自己的主见与谦虚的心和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如果我们每个人在行事之前都扪心自问自己的良心,那世上许多错误和不幸都不会发生了。

善与恶往往只在人的一念之间。此书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它让我感受到了失去本性的可怕与人性的光辉、美好。希望更多人能找回自己的本性,发扬自己的善心,多做善事,使自己变得更加人性化,让整个世界充满此文来源于本站!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0

《安妮的日记》这本书是犹太人安妮十三岁到十六岁的日记,它记载了安妮一家等八在秘密小屋里提心吊胆的生活:

安妮十三岁生日的那天得到了一本日记本,于是从那时候她就开始写日记。安妮原本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可是因为遭到法西斯的迫害,就与家人制造出逃离的假象,躲在了秘密小屋里。在秘密小屋里,安妮不能上学,不能与朋友在一起玩,不能读书、学习,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生活条件也很差。她没有知心的朋友,只有向“绮帝”(安妮的日记本)倾吐心事。她是个善于锻炼自己的坦率的女孩,她还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她把当天发生的事情,对身边每一个人的评价,对每一件事情的看法,发自心里的渴望、愤恨和想法都写在日记本上面。可在她十六岁的那一年,躲在秘密小屋里的八个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躲在秘密小屋的八个人除了法兰克(安妮的父亲)幸存以外,其他人都没能活下。

安妮曾经在日记上写到,她所在的秘密小屋对于其他遭到迫害的犹太人来说这已经是人间天堂,而对与法西斯却是地狱。我可以体会到她对法西斯的愤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安妮实在是太可怜了。为什么希特勒这么残忍呢?为什么她不能放过小小的安妮呢?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祈祷在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种族歧视,各民族永远和平友好相处。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1

《解忧杂货店》,作者东野圭吾,这似乎是一本不看会遗憾的书。微博微信在说它好,豆瓣人人也在说它好,好在哪里,为什么好。人总是怀有好奇心的,我也不免落俗的买来看了。

读完第一章的时候,感觉故事很一般,不就是一个穿越时空对话的小说吗,根本没有什么亮点。可能由于是译本的原因,也少了很多中国文学独有的遣词造句的魅力。不过大家既然都在好评和力推,我也就勉强继续看下去。第一章讲述了一个女运动员的抉择。当她正在为奥运会艰苦训练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男朋友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继续训练还是照顾爱的人?她把自己的困惑写在信里,投向了杂货店。读罢第一章,很有欲望继续看下去,毕竟是小说,情节的悬念多少还是会吸引读者的。可是,当我兴致勃勃的翻看第二章,想要知道那个写信的女人后来怎么了,却发现第二章是一个全新的故事,想要的结局就这样戛然而止了。“这明明就是一本被赞誉过度的小说而已,真不知道好看在那里。”带着这样的想法,我继续看下去。

第二章讲述了一个少年的音乐梦想,是坚持唱自己写的歌还是继承父母鱼店生意?第三章是杂货店主人的故事,是认真的回复每一封信,还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建议为别人指引了错误的方向而选择放弃?第四章的故事有点凄惨,男孩在和父母逃亡的路上选择了离开,最后却发现为了让自己安心生活下去,父母纷纷自杀了。最后一章的女主角听从了陌生来信的建议,选择了相信,放弃了做陪酒小姐,开启了新的生活。当整本书读完的时候,我开始明白:哦,原来是这样!这不是由多个穿越故事组成的集合,而是整个时空都被连接起来的因果带!文中每一个细节都做好了后期铺垫,每一条时间轴都缜密到找不到破绽。哦,东野奎吾是日本推理小说天王,看来是我的智商秀逗了。

除去那些让我惊叹不已的写作手法,《解忧杂货店》这本书带给我的还有对选择的思考。面对人生的大小抉择,我们该如何是好?从作者的文字里,我看到了这样的建议——遵从内心,并作出努力;相信爱,并认真对待。

其实,文中每一个给杂货店写信的人最后的决定都来自于自己的内心,而那些穿越时空的来信只是让他们看到了内心的真实想法。比如第一章里面的运动女,不论回信如何劝阻她放弃比赛,她也因为害怕失败而左右摇摆过,但最后她依然选择了坚持训练,因为她认为这是她爱的人想要看到的结果,这也是积极应对困境不逃避的最好方式。是啊,我们明明是知道自己的内心的,只是有时候会被恐惧和懦弱遮挡而假装信誓旦旦的说,不是我不努力啊,只是那不是我要的东西。相比于遵从内心,作者似乎认为做出努力其实是更重要的一步。故事里的每一个人最终都得到了救赎,就算是那位没有遵从杂货店主人的建议离开父母的逃亡者,也最终在不断的努力中得到释怀。

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的内心被太多的东西占满了,比如恐惧、担心和害怕,因此始终看不到它的样子。没关系,当你没有能力看到内心的时候就相信爱吧。相信人与人之间爱的力量,它终会带领你走向正确的方向。在《解忧杂货店》的结尾,店主人浪矢爷爷在生命的最后为一张空白的信认真的寄来了回信,他说:“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的描绘地图,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可能的。”你看,浪矢爷爷对一张空白的来信都那么认真对待,并将自己对他人的爱倾注其中,他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明媚起来。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2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党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

从《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政府贪污的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污到那么厉害的程度。

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我:“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

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

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这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王利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

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茶馆”不但是好的文学教材,《茶馆》也帮助了我了解中国的历史,我家的历史和我自己的理想。并且,《茶馆》给我们机会发挥我们的演戏才能。我上了三年的中文课,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学生们对教材有那么大的兴趣。我唯一遗憾的是别的同学不全听懂我们的表演,《茶馆》真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

老舍先生是人民公认的人民艺术家,他塑造的很多任务也早已经深入人心。老舍先生早年留学英国,而他也正是在那时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而《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津津乐道。

读过《茶馆》的人都知道,这个剧本是通过对一个小茶馆,名曰裕泰茶馆的地方所发生的故事进行描写,从而表现出中国从清末到民国的变迁。《茶馆》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各阶层人民的生存状况,不论是他们的挣扎,抑或是他们的无奈,都被拉入故事中进行生动的展示。这部戏剧仿佛是一幅万生相,将我们完全带入了那个年代。在这部戏剧中并没有绝对的主人公,各个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交织成一张人物网,共同推进着这个故事前进。老舍先生好似一个可亲的老者,脸上带着浅浅的忧伤,向我们讲述着那个时代的悲与喜。我想他生活在那个年代,他了解那个年代。

在小时候,我初次阅读《茶馆》时,并不能理解这其中蕴含着的深刻的哀伤。但当我长大后,再次阅读这部戏剧的时候,却生动地感受到了老舍先生在创作《茶馆》时,心中既愤怒而又无奈的悲伤。

在整部戏剧中,有两个场景是我始终都不能释怀的。我不能理解,我不能释怀,我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中国人。

其一就是庞太监在买媳妇的时候,中间人克扣了人家卖女儿的银子却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丝一毫的羞愧。最终老人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养育多年的女儿。我不知道十两银子够不够养活一家人,但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这到底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还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被卖的姑娘昏了过去,庞太监却依旧在旁边大声叫嚣着,“我要活的。”在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庞太监大笑着说:“她又活了。”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姑娘,到底是人还是个玩物?既是这样的玩物,那姑娘以后过什么样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想在那个年代,下层人民的生活大概皆是如此吧。贫苦人家的孩子还不如富贵人家里的一只狗。就像是杜甫曾经说过的,“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人活着,竟然不如一只狗。我又不禁要问,难道只有富贵人家的孩子是孩子,贫苦人家的孩子就不是人?试问谁家的孩子不是十月怀胎呢?谁家的孩子又不是含辛茹苦养大的呢?

其二便是小花与爷爷告别的那一幕,我读到了老掌柜的无奈,也读到了老掌柜的不舍。可他为了让孙女活下去,却也只能与她告别。这一幕与前一段写老人卖女儿的那一幕又异曲同工之处,离别皆是为了过活。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眼眶湿润,但正当这时小唐铁嘴便出现了,恰如其分的搞笑将气氛重新调动起来。我想这一定是老舍先生的精心安排。但在笑过之后,心中又不免有些淡淡的苦涩。不知道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正是因为这样见风使舵的人太多,也正是因为这样欺软怕硬的人太多,才使得中国久久不能振兴,甚至险些亡国。想到这些,在看到这个本应搞笑的人物,又怎能笑得起来?

当然,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同样还有剧中充满京味的语言,每次读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我都忍不住嘴角牵动。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些早已沉睡多年的北京土话又变得活灵活现起来。儿化音加的恰到好处,老北京人的幽默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总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慈祥老者的形象,将听过的故事用口语化到极点的北京土话一一娓娓道来。

在《茶馆》中,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老舍先生作为一位地道的京城作家,作为一位血统纯正的旗人作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最地道、最纯正的北京。

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抗议,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3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同学推荐《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感触的背后,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4

乔热情,叛逆,情绪化,才华横溢。她拒绝了劳里的爱情,只因为我想我以后不会结婚的。我这样很幸福,我太爱自由了,不会匆忙地为任何一个凡人放弃它。可是几年后,或许是由于美好时光的流逝,或许是由于曾经直面死亡,我们乔居然说出假如特迪求婚的话,也许我会回答愿意,不是因为我比以前更爱他,而是因为我比他离开时更在乎被人爱。这种孤独感使她顺理成章的嫁

给了巴尔教授,成为好妻子,好母亲和一个合格的小妇人。可是,从一个性格如火的年轻女子到一个温驯的主妇,这其中的变化是不是有太大的跨度?为什么乔注定不能实现自己成为知名作家,卖文为生,和父母一起环游世界的梦想?为什么在己经有梅格和艾美两个幸福完满的家庭之后,作者不能够赋予我们可爱的乔一点特别的东西呢?难道只因为这是道德家世小说?

从前,男人巡浚属于自己的文学地盘,不许女人靠近半步。在似乎没有禁忌的现代社会,暴力和专制只能引发好奇和冒险,开始褒奖耕作于其间的女人。

所以直到今天,每每看到女作家的文章,总是在自己的生活半径中浮游,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自己的琐碎,虽然空虚倒也很满足。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5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首小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了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我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说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

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很多人物都为我们的国家奉献了一份力,他们都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人物。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中国台湾的郑成功;虎门硝烟的林则徐······数不胜数。他们不都是中国的“牛虻”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会有今天吗?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新的中国牛虻,为我们中华历史写下新的篇章。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6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7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 篇18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