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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虽然《圣经》是20xx多年前写成的,但是它仍然影响着今天的人们。我一直对《圣经》充满好奇,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而且这方面东西一直是我以前不曾涉及的。我发现了房龙写的《圣经故事》,这本书通俗易懂,启发颇多。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知道宗教是以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神灵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世界观。读完《圣经故事》给我的又一感受就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违背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 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在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所以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相信上帝。

读完《圣经故事》我看到我们教师和学生都缺少的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的眼里他又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此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一个充满善良,正直,纯朴,勇敢,智慧的拿撒勒的伟大木匠.现在的教育是缺少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学生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他们不爱父母,老师,更爱变形金刚和明星偶像,他(她)们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他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时,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年组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法呢。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怨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母亲,爱家庭,爱朋友.村子里的活动,他没有不参加的.他自己不是隐士,也不赞成别人靠逃避生活拯救自己的灵魂.可是这个世界却似乎到处都是荒凉,暴力和混乱.耶稣以他那纯朴而伟大的胸怀贡献出一剂医治这些创伤的良药.他把这剂良药称作爱.有这个字眼就是他所教导的核心内容.这就是我在这本书里涉取的最大的精华。

读完《圣经故事》,参照国际形式,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美国这样支持以色列国。大家知道美国经常因偏袒以色列而备受批评。在国际政治专家眼里,以色列是美国的代理人,是美国的工具,是美国中东战略的一枚棋子,美国单单是为了战略利益和石油而支持以色列?这样理解,自然不错。然而,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除了政治因素外,还有着深刻的宗教、文化、制度背景吧。美国是个信奉宗教的国度,不理解宗教的作用就无法理解美国。《圣经故事》里经常提到,上帝与以色列人站在一起,那么美国自然也要站在上帝的一方。宗教、制度、心理上的原因结合起来,导致了美国政治家、老百姓对以色列的支持,这自然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美国的500万犹太人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美国曾有一句流传已久的话说:“美国人的智慧掌握在华人脑袋里,美国人的钱袋掌握在犹太人腰包里。”前者未必正确,但后者绝对没错。

读完《圣经故事》才发现犹太人真聪明。他们不仅发明了控制人精神的上帝,而且当今的犹太人还非常会赚钱,如果说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是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中国人都很自豪。那么,无论从整个历史还是现在的世界形式来看,不得不承认犹太民族的确也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造就了历史上如:亚伯拉罕,摩西.大卫,所罗门和耶稣这样一些伟大的先知和君主;马克思可以说是对现代中国影响最大的犹太人;其次是作为科学楷模与象征的爱因斯坦;又在经历了百般困苦和不公的待遇之后成为当今控制世界经济的强族。《圣经》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部最璀璨的杰作之一。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只有犹太教、基督教及伊斯兰教是“经典宗教”,因 为这三种宗教都有一部被称为“神圣经典”的圣经。

《圣经》被称为“惟一的书”,又通常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圣经》已被译成20xx种语言,《圣经》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多。

其实关于《圣经》这本书,从小就开始接触了,但也只是听大人说说而已,说得最多的是关于人们信奉耶稣的事情,在信徒的心中耶稣是神圣又慈爱的,他就救苦难的人们于各种灾难之中。总是觉得他是一种跟宗教信仰有关的很神秘的东西,觉得和自己没多大的关系,也只是喜欢听一些故事而已。随着在高中历史课上对历史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对西方历史文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且历史课上老师多次解读《圣经》,他特别喜欢《圣经》,受老师的影响,因此对它充满了好奇,于是现在就找了机会看了。

我知道《圣经》是一本很厚的书,字密密麻麻的很小,如果不喜欢的话是很难坚持读完的。所以我先看了关于圣经的一些故事,然后才读的《圣经》。一些故事是我小时候就知道的,例如最常听到的就是“亚当与夏娃”,还有“诺亚方舟”的故事,那时听起来感觉是十分之有趣的。其实大部分是关于斗争的故事,虽然不是很感兴趣,但还是坚持读了。《圣经》故事的篇章真的多到令人不可思异,在这之中我也慢慢的去了解到,西方的文化,以及他们的经典书目《圣经》,去了解到西方的重要文化资产的书目。

通过读《圣经》的过程,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读书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否则会受益很浅,学不到多少东西。还有就是要有兴趣,尤其像《圣经》这样深奥复杂的经典读本必须静下心来读。一开始读时还必须弄清它的基本框架。这样读起来会轻松一些。

《圣经》一般包括《旧约全书》、《新约全书》和《圣经后典》。《旧约》又包括律法书、历史书、智慧书和先知书四个部分;《新约》分为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启示录四大部分;而《后典》则反映了《旧约》与《新约》过渡时期巴勒斯坦的情况。

通过读《圣经》,也让我对圣经对基督教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旧约》的主线是耶和华拯救其子民以色列人的历史。我们可以先从圣经的故事目录中,了解到架构是从一开始的创世、犹太人遇到一些问题以致必须不断迁移,最后述说耶稣的诞生、早年生活以及最后如何的死亡,也因为有这一连串的事件发生。后来经由后人的统整之后,才会出现《圣经的故事》这本书。由七天创造世界来作为一开始的开端,这为之神话般的创世就此因而展开,接着开始出现了我们熟之的亚当与夏娃,偷尝禁果之后,进而开始衍伸了后代,也因为人们的生成,开始出现了,我们是如何来的,为什么是这样来的,后来慢慢的,衍生成了,上帝创造了世界,这种说法,有点带着神秘的色彩,而一开始就对于“神”之存在的,正是犹太人。而故事也因此开始慢慢的开始架构出来的。这就是《圣经》的大体框架,弄清了读起来也就容易了。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在人间》。真本书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一本自传体说,这本小说记述了高尔基在人间时的悲惨经历。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病故,随后,外祖父也破产了,高尔基无法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被迫走向社会,独立谋生。在这期间,高尔基曾经在鞋店里当过伙计,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人,还在别人家里当过小佣人……在人间的时候,高尔基受尽屈辱、饱尝辛酸。但未经风雨,怎见彩虹!高尔基最终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幼年丧父,11岁丧母。这对于我们来说,将会留下巨大的心灵创伤,但是高尔基却用他那刚强的精神征服了悲惨的命运!11岁,这个年龄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个美好的年龄,但是,高尔基却已经开始自食其力,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幸福、美好、快乐的生活。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5

看了奥巴马的“演讲集”和《无畏的希望》,我有些汗颜、有些惭愧。奥巴马律师出身,他在思考着什么?在做着什么?他在忧国(美国)忧民,他在为民请愿,他在愤世嫉俗,他在试图推倒政府的官僚习气,他在革命,在努力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在争取让美国每个公民有均等的权利。同样作为律师,我们国家的律师在想什么?在做什么?是不是更多的人在想着如何赚钱,如何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所谓的专业学习是不是纯粹以逐利为目的?虽然这和国家的体制有关系,我国的律师不可能在政治舞台占主导地位,那么我们每个个体就应该妄自菲薄,随波逐流吗?不,既然选了这行就要活得精彩,就要用法律多为他人、社会做些事情。我们需要独立的思考,西方法学界说“像律师一样思考”,那是独立的思考,我们作为律师有吗?奥巴马现在很郁闷,很难受,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交际圈子在缩小,整天和银行家、政治家、企业家、律所合伙人打交道,接触普通民众的机会太少了,他不愿意!很多其他律师呢?他们在抱怨为何他们不能有那么好的关系,削尖了脑袋想融入那些高层关系!在这里,我不是指所有的律师,我想大部分是这样的吧。有真才实学、真正钻研某一法学领域、具有良好的修养与社会道德标准,这样的律师是我欣赏的,我估计也是社会欣赏的。以下为我抄录的有感触的句子:

像所有第一次参加竞选的人一样,我不放弃任何一次谈话的机会。我去过街区俱乐部的集会,参加教会活动,还去过美容院和理发店。如果见到街头拐角有两位交谈的人,我便会走过马路,递给他们竞选宣传册。1

我一直坚持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书,我喜欢这个工作,常常会有人邀请我做巡回演讲我保持了独立、奠定了声誉、稳固了婚姻,可这一切在我踏进首府华盛顿时——至少从统计上看——都面临着风险。我每天给民主党主要捐赠人打四五个小时的电话,试图得到他们的回复。我召开过记者招待会,却没有一个观众。

然而,大多数时候我都是独自驾车游说的,首先从芝加哥的一个个选举区,再到各县各镇,最后跑遍了整个州。

我只能靠朋友和熟人关系去敲开每一扇陌生的大门,或把拜访安排在教堂、工会大厅、桥牌小组或Rotary Club这些地方。有时赶了几个小时路程后,发现只有两三个人围坐在餐桌旁等我。

连月以来的谈话让我有所感悟。如果要说,那就是我发现原来人们的希望竟是如此朴实。一致的信念是没有种族、地区、宗教和阶级之分的。他们大多数认为,只要一个人想工作,就应该可以找到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人们不应该因为生病就必须去申报破产;每个孩子都应该得到真正的教育——这不应该只停留在嘴上;穷人的孩子也应该能上大学。他们想要远离犯罪和恐怖分子的安全感,想要清新的空气和纯净的水,想要有更多陪孩子的时间。他们想在年老时能够体面地退休并受人尊敬。

我认为城市中心的苦恼大部分来自于文化上的衰落,这是无法单纯用金钱治愈的,价值观和精神生活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国内生产总值。

就在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审议机构里面,没有一个人在倾听。

在我的理解中,政治就是一项身体对抗激烈的体育运动,即使是横眉瞪眼和偶尔脚下使绊儿也不会被判犯规。

我们真正的麻烦是横亘于我们的崇高使命和渺小政治之间的鸿沟——长期以来我们容易陷入一些细微琐事之中,往往不能再紧要关头做出重要决策,无法达成一致来解决所有的重大问题。

我们认为信仰是一切幸福和理解之源,然而我们却发现,在信仰的表达和理解上出现了分歧。

当然,还有千百万日夜辛勤工作的美国人要告诉我们另一个故事。他们在工作着或正在寻找工作,开始创业,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穷于应对疯涨的油价和不足的医疗保险,以及由于破产法庭而无法领取应得的退休抚恤金。他们时而对未来充满希望,时而又跌入绝望的谷底。他们的生活充满了矛盾和含混。

无论何时,只要有机会,她(作者母亲)就会给年幼的我灌输她心中的价值观:宽容,平等,帮助弱势群体。

他谦和的态度变得救世主般坚定。看着多数共和党参议员同僚全神贯注地倾听他的每一句话,此时我注意到权力所能带来的这种危险的隔离感,领会到先辈们设计权力制衡体系的英明。

直到他(小布什)离开大厅,我才意识到谈话的时候我的手一直搭在他肩上-----一个我下意识的习惯,但是我想,这个习惯为我交了一大帮朋友,更不用说大厅里特勤局的人员了,真是不容易。

需要强调的是,全伊利诺伊州、全美国正在不断地发生一场彼此互相影响、相互渗透的交流,一系列人与人、文化与文化之间的碰撞,虽不全然有序,但基本平和。不同的身份正在混作一起,然后以新的方式取得一致。信仰不断地摆脱断言的羁绊。肤浅的预期和简单的解释正不断地被颠覆。

《独立宣言》隐含的基本思想——我们生来自有,所有的人;我们每个人生来具有许多权利,若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人、任何国家不能剥夺;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我们可以也一定能过上我们想要的生活——每个美国人都知道。这个思想日复一日地给我们指引方向,确定路线。

多数肯尼亚人具有一种恐怖感:他们的命运不在自己手中。我同辈的亲戚告诉她,如果不行贿,找份工作或者自己做生意将十分困难。活动家告诉我们,由于表达对政府政策的反对他们被关进大牢。

但是我们也从正面理解我们的自由权,这体现在机会的理念和有助于实现机会的附属价值观中——所有那些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穷理查的历书》(Poor Richard/s Almanack)中第一次普及,一辈子持续激励我们忠诚的朴素美德;自力更生、自我修养和承担风险的价值观;奋发图强、严于律己、自我克制和努力工作的价值观;节俭和承担责任的价值观。

这些价值观植根于一种对生活的基本乐观态度和对自由意志的信念——一种这样的信心:通过勇气、汗水和智慧,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命运的限制。但是这些价值观同样表达了一种更宽广的信心:只要每个男人和女人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整个社会就会欣欣向荣。我们的民主政治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的繁荣取决于国内占大多数的拥护这些价值观的美国人。

如果我们美国人本质上是自由主义的,如果我们天生不满部族忠诚、传统、习俗和种姓制度的历史,那么认为这就是我们的全部将是个错误。我们的个人主义始终和一套共有的价值观粘在一起,这种粘合剂每个健康的社会都需要。

我们珍重爱国主义和国民责任,一种为国家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我们珍视超乎我们自己的信仰,不管它是以正式宗教还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也珍视我们表达互相关注的一些行为表现:诚实、公正、谦虚、和善、礼貌和同情。

没有什么比遇上一位以工作为荣或者乐于付出的人——会计师、管道工、三星上将、电话那头看来真的为你解决问题的人——能让我感到高兴。但后来这样的相遇似乎十分少见;我似乎花更多的时间在商店里寻找人帮我,或者等待送货员出现。

我和许多保守人士一样,相信文化力量在个人成功和社会团结中的决定作用,相信我们若忽视文化因素就会自食其果。

保罗品质的最后一个方面——同情心——是一种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欣赏的品质。它是我道德准则的核心,是我所遵循的“为人准则“(Golden Rule)——不仅仅是呼唤同情或呼唤慈善,而是一种更高的要求,一种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和从他人的角度来认识事情的本质。

然后我想到林肯,与前辈和继任者不同,他既清楚我们的民主协商有何作用,也明白这种协商有何局限性。

他(林肯)一直在内心中努力对两种对立的观点一视同仁——我们必须对话并达成共识,正因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都不能确定上帝是否支持我们的行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也必须采取行动,好像我们确信上天会保证我们不犯错误。

我想,对每个参议员来说,这多多少少是实情:担任参议员的时间越长,你交际的范围就越窄。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据说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仲尼晚年酷爱阅读《周易》,他爱不释手,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使穿连《周易》竹筒的皮条断了好几次。可以见得,孔子读书多么勤奋,多么深入,并不是囫囵吞枣。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孔子大概就是在对书的精品细思中得到了启迪,然后创建了伟大的儒家学派,被后人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吧。凿壁偷光的匡衡应是家喻户晓的了。在那种艰苦的年代,匡衡都能有如此兴趣和志向,那在现代美好的生活里,何不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用知识来武装头脑呢?作为一位伟大的军事家,毛泽东有着雄心壮志,却不失豪迈洒脱,也不忘体恤民情。如此周密的心思、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难能可贵的高尚品质是怎样养成的呢?毛泽东在转战全国期间,虽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书来读上几篇,体味人生百态,学习军事方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在吃饭的时候,毛泽东也会一边吃着干粮一边看书,通常夜晚在煤油灯下要读到深夜。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 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总是给我沉甸甸的感受,小说中这些百年来轮回反复的故事,更像是人类历史发展中所经过的轮回反复的路,一切如圣经所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类从原点出发,最终走回原点,然而,时光飞逝,圆亦非圆。‘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清晨,一缕清风吹来,带着花香和露水的气息,把数翻的沙沙作响。阳光温柔的照射进来,金色阳关洒在桌上的书本上,淡淡的墨香缠绕于指尖。我又在书香中迷失了。

大地因生命而精彩,人生因丰悦而甜美,心灵则因书籍而清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智慧的源泉“读一本好书,距如何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书是兴趣的源泉“书中自有藏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才华的表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有华美的句子,绚丽的文字,动人的情感。怎样才能把书中的灵魂转换为自己的东西呢?读书如品咖啡,只有细细品味,才能悟出其中的真理。

古人读书,如混鹿奔泉,又如六月饮雪。我读书,可以流连忘返,却做不到废寝忘食。古人云:“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我的语文叶老师说:“读书万万不可囫囵吞枣,要善于做笔记,所谓:不动笔墨,不读书,把书中的内容,圈、点、画,还要写读后感和读书心得。只有这样才能有好的学习效果。洗尽铅华。”没错,读书确实要有好的学习方法才能有好的效果。此后,我按照叶老师所说的,做好笔记,句句斟酌。在书海中,我感受到了“三国”中波澜壮阔,英雄豪气,欣赏到了唐诗宋词,豪迈婉约,雄心壮志,领悟到了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然闲逸。

书,有无数个成长的轨迹。记得,有句俗话说过:“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书如春风;习惯,则如春雨。它们一起把成功与希望播撒。芸芸众生,忽明忽暗;四季轮回,花开花落;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自以乐从书来,亮以人生。

风气帆正悬,书开墨迹香。读书习惯见其乐,趣味华以亮人生。读书如品咖啡,只其苦而涩,知其香而乐。细品其韵味,步入乐之境。

静静聆听着四季,沙沙的翻书声,轻轻触动着我的心弦。我想,世上最动听的声音,莫过于此了。我依旧沉浸在那红袖添香,青梅煮酒的雅趣之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书,习惯,如春天的绵绵细雨,伴随着我成长,读书之乐何处寻?书读百遍,其乐自见。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次特别的考试》,故事是这样的。

课堂上,正在进行一次数学考试,试卷上有200道口算题,小杰米拿到卷子,看见卷子的最上面有一行字:“请把卷子看完再作答。”他一看,很简单,30分钟就能做完,从文具盒里拿出钢笔,飞快地写好名字,动笔算了起来。

小杰米看见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已经交了卷,笑道:“又是三个交白卷的家伙。”教室里的人少了许多。只有小杰米和剩下的9人在算,忽然,小杰米看见199题下面有一行字:“本次考试不用解答,直接把名字和学号写了就行,不论你做的题是还是对,都扣一分。”

小杰米想举手问数学老师,可是其他的9个学生也东张西望,不知道怎么办。

小杰米想起试卷顶上的那句话,后悔极了。

从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世界在变,一切都在变,也许这样的考试只不过是一个游戏,但在现在,类似这样的事比比皆是。如果因循守旧按老一套的经验处世,而不接受新的游戏规则的话,往往很难行得通。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寒假其间,我阅读了曹文轩撰写的长篇小说《大王书》。

这套书共有四部,因为只出了前两部,后两部还没有出版,所以我只看了《大王书》的第一部和第二部—— 《黄琉璃》和《红纱灯》。书中讲的是一个叫茫的放羊娃被无法忍受逃出地狱的熄压迫的民众所拥立成为王,书中讲述了这位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我看完这两本书后,觉得不但非常有趣,而且还很特别。比如说曹文轩给书中人物起的名字。书中人物的名字都只有一个字,而且都是有规律的:女孩们的名字都是以”王“字做部首,如瑶、琼、璇;茫军将领的名字都是以”木“字做部首,如柯、枷、檀、栖、榴、梅、杼;熄军将领的名字都是以”犬“ 字做部首,如猇、狄、猺、狷、狲;在熄的琉璃宫北面树林深处巫屋中的巫师们的名字都是以”虫“字做部首,如蚯、虻、蚁、螂、蚪、虱、萤、蜗、螨、蝙、蜴、蠓;与茫一起看日升日落、草荣草枯、云涨云消的白羊,它们的名字都是以”土“ 字做部首,如坡、垛、埂、埃、墟、壤、柯、坂、垣、坛、坦。

书中人物的名字很有趣,不过我又在书中发现了一处更有意思的地方,还有些让我不得其解:在茫的羊群中有一只小羊,它的名字叫”柯“。在第一部《黄琉璃》中,曹文轩把它长大后的样子写成了一头威武雄壮的大公羊,而在第二部《红纱灯》中,它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美丽的成年母羊。我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也许是他忘了在《黄琉璃》中已经把坷写成了一头公羊,所以才会在《红纱灯》中将坷又写成了一只母羊。也许是无意间的,但却给了我一个思考的空间。

我看完这两本书后,觉得很不过瘾,于是便又读了一遍。它们带领我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幻想世界,使我感受到光明与黑暗旷日持久的对峙,我看到了无数线或、美丽的生命,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将黑暗永远封进地狱,把光明传播到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自然之道》,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大自然有许许多多的动植物,它们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一旦破坏就会违背自然之道,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我和七个同伴及一个生物学家向导,来到南太平洋加拉八哥岛旅游。我们的目的,就是想实地观察一下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可我们却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把侦察龟抱入大海,使幼龟得到错误信息,鱼贯而出,成为食肉鸟的美食。我还知道了一个自然规律:在龟群们爬向大海之前,总会有一只幼龟当龟群的侦察兵,它总是第一个爬出去,如果有危险,便会返回龟巢,如果没有危险,它就会带领别的幼龟爬向大海。

“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当我读到这里时,便想起我上幼儿园时发生的事,那时,我养了两条小金鱼,总是希望它们长得胖胖的,有天,我在喂食的时候想到了一个办法:对了,可以多喂给它们一点食物嘛。于是我就放了许多鱼食在里面,晚上还梦见两条小金鱼长得胖胖的样子,可第二天一早,我就发现,两条小金鱼出乎意料的死了,我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在一旁的妈妈告诉我:“金鱼一天只吃一点点食物,你喂给它们这么多,它们就没头没脑的把全部吃掉了,所以它们都撑死了。”听了妈妈说得这些话,我若有所思,似懂非懂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的确如此,各个东西都有它的自然之道,一但违背了,后果不堪设想。

圣经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细细品读《瓦尔登湖》,我看见梭罗扛着斧头从他破烂的小木屋走出来,步伐轻盈;我看见他的眼睛如湖水般清澈,他的内心如平静的湖面,波澜不惊。闭上眼睛,我看见老庄在湖边论道,是那样的轻声细语,仿佛怕吵醒湖里的游鱼,还有那岸上的鸟兽。湖边青葱的树木,因为有了湖水的滋养而充满灵性,它们为各种飞鸟鸣虫提供了安定的家,一切都显得美好祥和。我看见子陵在钓鱼,我还看见季鹰在采摘莼菜。

1845年7月,梭罗抛弃了物质与财富,远离了世俗和尘嚣,只身一人来到瓦尔登湖畔的次生林里过起了简单的隐居生活。一切都是那么简陋,一切又是那么自然。粗衣麻布,陋室破灶,粗茶淡饭,没有浮华,仿佛也就没有了世俗的羁绊。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道,有人在社会上刚正不阿,艰难的维持自己的原则;有人在世故的环境中圆滑处世混得个“自我感觉良好”,取得自认为的功成名就;有人“大隐”隐于世俗之中,做一个旁观者,隔岸观火;而梭罗是如陶渊明一般隐于山林,道法自然,身心融于山水之间。退隐山林,享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然而梭罗是比五柳先生少了一份无奈,也就是多了一份愉悦。梭罗是本着体验和尝试的心态而隐居,陶潜则是官场失利而隐居。但又有谁能说他们的快乐是不一样的呢?他们殊途同归,在大自然的面前,他们都是孩子,大自然的孩子。大自然滋养着他们,洗涤他们的灵魂。《瓦尔登湖》让我懂得人与自然的微妙关系,我们不需挣扎,只需在她面前虔诚地生活,拥抱她,亲吻她。

最初读《瓦尔登湖》,便觉得梭罗的自然伦理观跟老庄的“道法自然”有点相似。没有屋子,一把斧头向山林,不必有其他的东西;没有食物,“种豆南山下”,一杆简陋的鱼竿变足以拥有一顿美味;粗衣麻布,何须奢华,但求能给予一点点的温暖。要过河,有人费尽心思造桥,花了许多功夫,最终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过河;有人看下一棵树,疱削琢磨,做出一只精美的小船,放到水里却害怕经不起风浪,遂退而沉思,自己是否真的有必要过河,是否真的值得以损失一只精美小船为代价。太多的羁绊,让我们失去自由,远离了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