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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13篇)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对题材的熟悉的作者感受的深切,使这部作品获得强烈的感染力量。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13篇)

在对青年进行反封建的启蒙教育方面,《激流三部曲》,尤其是其中的《家》,曾起了很大的作用。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的悒郁致死,瑞珏的惨痛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然而这个家里的新旧矛盾,毕竟已发生在“五四”时代。“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基于“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在《春》与《秋》中,从淑英、淑华等人的成长过程,可以看到觉慧的行动对这个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一性格的确是给读者带来了鼓舞、带来了“新鲜空气”的。觉慧到上海是为了向往那里的“未知的新的活动”,“还有那广大的群众和新文化运动”;作品并没有正面地具体描写觉慧离开家庭以后所走的道路,但对封建家庭的叛逆,常常是知识分子走上民主革命的起点。根据觉慧性格的逻辑发展,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他是有可能经过较长时期的摸索而找到人民革命的主流和领导力量的。虽然环境气氛和时代精神在《激流三部曲》中表现得不够充分,使人不能十分真切地感受到那个家庭与当时各种社会关系的联系,但作品写到了“五四”革命浪潮的影响,写到了四川军阀混战对人民的骚扰,也写到学生们向督军署请愿和罢课的斗争,以及地主派人下乡收租等情况。这一切都表示这是一个人民革命力量正在观苦斗争和不断壮大的时代,而这种背景就给觉慧这些青年人的叛逆性格和出路提供了现实的根据。 觉新和觉民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物,特别是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通过觉慧,曾多次批判他的怯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春》和《秋》中,他已站在斗争的前缘,不妥协地和那些长辈们当面争辩,并卫护着淑英、淑华的成长。在给觉慧的信中,他说:“我现是在‘过激派’了。在我们家里你是第一个‘过激派’,我便是第二个。我要做许多使他们讨厌的事情,我要制造第三个‘过激派’。”这第三个就是淑英,淑英的成长和出走,是贯串在《春》里面的主线,而觉民的活动就为这件事的开展准备了条件。 在青年女性中,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牺牲者外,作者在《家》里还写了琴和许倩如,这是正面力量的萌芽,虽然许倩如只是一个影子,而琴还正在觉醒的过程中。到《春》里,这种正面力量就有了成长,不仅琴的性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出现了淑英。她从觉慧的出走引起了心灵的波动,从蕙的遭遇又深切地感到摆在自己面前的危机,于是在觉民、琴等人的鼓舞下,逐渐变得坚强起来,终于走上了觉慧的道路,理解了“春天是我们的”这话的意义。

《春》和《秋》中所展开的是比《家》中更加深化了矛盾。在长辈们的虚伪与堕落的衬托下,《春》里面主要描写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年男女的活动,为淑英性格的成长和觉醒提供了条件。情节的开展比《家》来得迂缓,而精神仍是一贯的。淑华的活动主要在《秋》里,这是一个性格单纯开朗的少女,她的爽直快乐的声音常常调剂了某些场面中的忧郁情调,给作品带来了一些明朗的气氛。她最后也逐渐成长起来,有了“战斗的欲望”,而且与旧势力进行了面对面的争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4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5

张恨水先生是我们安徽著名的高产作家,比之《八十一梦》的诙谐、《啼笑因缘》的颠倒、《北燕南飞》的悲情,《金粉世家》更多地表达了时代变革中的无奈与警醒,而这一点也是我国当代社会可以借鉴的。

陽光明媚的春天,繁花似锦的皇城,跑马的浊世翩翩佳公子与游园的香风袅袅女学生在途中不期而遇,正如王菲的歌词“只因为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燕西迷恋上了清秋,而一段缠绵 于泪水交 错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如果只读出来这些,那么恭喜张恨水老爷子,你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的手段奏效了。肤浅如我,也只能略略谈一谈那文字背后一点点的心得,前提是你读的真的是《金粉世家》这套书,而不是看的央视糟改的那套电视剧。

爱情是突然的,但追寻爱情的路途却是必然的。

燕西看上了清秋,这没什么——他可以看上任何一个他愿意看上的人——但追求清秋的过程却耐人寻味。安排下人在北京大大小小的胡 同乱窜,终于得到线索,之后再亲自出马,乃至于做出勘察地形的举动,看上去的确是个痴情种子。借着起诗社的名义,租赁了隔壁的屋子,在内墙开了洞修了门,倒也不用“逾墙而搂处子”了。

注意到时代背景,那是五四之后与抗日之前,旧礼教与新思潮并行。具体到追女孩子,其方法也是新旧交 参。旧法子是借着搬家送了点心酒水拉拢冷太太,借着写诗起社接近了清秋的舅舅,有几个目标的亲人站在自己这边,那么成功率自然高了不少。此外如生日上的祝寿尺牍,四骈六俪也很像那么回事,对精通国学的清秋来说自然是留了个好印象。新法子则更多了,送礼物送的可谓煞费苦心:要送鞋子,先买了写票,还巴巴的注上坤鞋让舅老爷转手送上;打听到生日花了大价钱买那珍珠项链;送衣服不如送成匹的缎子,挑颜色挑得可谓赏心悦目……

燕西追求清秋的手段令人眼花缭乱,乍读之下让人感动,但一对照前后文,只好说一句“性使然也”。对之前的小怜,之后的白莲花,前后皆有的白秀珠,燕西的追求手段如出一辙。不能说燕西对清秋的感情是虚伪的,但至少是不长久的。

反过来,清秋的爱情是少女的懵懂,对燕西的金钱攻势她没有如其母冷太太那样隐隐觉得不妥。燕西送来的礼物往往都是清秋喜欢和需要的时候,如参加同学婚礼的衣服与鞋子,生日时华丽的项链,都送的恰到好处。一次次收下,一次次回礼,一来二去便也情根深种了,这才有了留宿西山等事,至此,清秋的命运也就注定了。燕西送的礼物多是衣服首饰,清秋回的却是抄经刺绣,一个花的是钱,一个用的是心。钱与心的交换,结果可想而知。

书中给读者留了几个对比,其中一个就是小怜,小怜出身更低,是个丫鬟,而且是个被大公子凤举垂涎的丫鬟。小怜在陪主人看戏时巧遇春江,于是迅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下人中的偶像。这就不得不说同名电视剧中的败笔,小怜作为清秋的对照,其婚姻生活是美满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悲惨结局。其他的如:八小姐梅丽与傧相谢玉树,富家女吴蔼芳与学生卫璧安等等,都是贫富差距较大而走到一起的例子。这些姻缘在书中没有做最后交 待,却留下了足够读者遐想的空间。

婚姻未必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是爱情的考验。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为燕西与清秋的结合太快,长的太快的草大多是空心且一年生的,它们抵御不了秋天的萧杀就此枯萎。与时下年轻人中经常出现的闪婚相比,书中的婚姻还是温 和了许多。显然,燕西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并没有谋生的手段,而清秋更是一个孩子。两个没有独立经济基础的年轻人匆匆结合,面临的问题自然多多,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当无老可啃的时候,其结合必然动荡乃至崩溃。

燕西在婚后和婚前没有变化,变化来自怀孕生子的清秋。当清秋需要一个稳定的小家庭时,燕西继续扮演他的七少爷,不同理念的冲击必然葬送了他们的婚姻。是以燕西可以在婚变后追求白秀珠,清秋只能黯然携子出走。

作为对比而存在的是金老爷子一家,无论是金铨与金太太,还是燕西的三个兄长的家庭,都在书中经历了争吵与波动。凤举作为老大被浓描重墨,其包养 外宅的举动一如现在的某些富人。在书中极为平淡的鹤荪夫妻,也服从于作者的这一暗线而发生了争吵。但和燕西的家庭不同,其兄长都有自立的能力,而其妻子亦都出于富家。书开头的楔子中,暗暗点出了老三一家的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在大家族分崩离析之后,大部分小家庭存活了。回顾时代背景,正是五四思潮的推动,加速了大家族的覆灭,同时西式的小家庭观念被社会逐渐接受并推广开来。

另一个对比来自于燕西的三个姐姐,其中可能更有深意。我们注意到,四姐道之留学和居住日本,五姐六姐显然一体代表了欧洲思潮。自清末变法维新,学习 的途径无非东洋与西洋,张恨水先生在这里的态度并不清楚,但反映在文中则显然是东西都没有明确选择。东与西,似乎都是可以去学习 的。大家庭的人际关系是复杂的,三个姐姐与三个媳妇明确的对立了起来。

西山与推倒重来的那一把火。

在全书中西山反复出现,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景点,更多是西山这个名字背后的寓意。燕西与清秋的定情在一上西山,他们的婚事则是在二上西山埋下伏笔,文末金太太在西山修行,燕西三上西山辞母西方游。

燕西去了欧洲,回国之后却做了演员,我恳请大家注意时代背景,20世纪20年代,新旧思潮并行,电影 演员并不是今天的巨星。恰恰相反,在多数人包括张恨水先生这样的旧文人眼中,电影 演员属于戏子,贱业的一种。这个结果说的是西方没有现成的经书可念,从清末到改革开放,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真经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真正获得成功,近三十我国的成绩已经完美的为这个困扰了国人近百年的问题划上了句号,遗憾的是很多如张恨水先生这样的困惑者没有看到这一天。

不得不说张恨水先生依旧是一个旧文人,章回体的目录与文中出现的格律诗以及骈文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除此之外,五行之说也若隐若现的在小说中漏出面目。

燕西姓的是金,金在五行中取萧杀之意,注定了其家族的败亡。而金所处的方位在西,也就是西山与西方的反复出现最好之理由。清秋姓的是冷,冷莫过于冰。按照中国传统的五行之说,金能生水,于是清秋一家因为金家而地位上升,清秋的舅舅谋得了好差,和总理成为了亲家带来许多好处。同时火能克金,于是文末点了一把大火烧了金家。清秋最悲惨的就是那卧病时静听雨声,而燕西则是在那场火灾中。这些是不是张恨水先生的恶趣味,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

不过那把火大家都会觉得眼熟,《金》之前有《红楼梦》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贾府,于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金》之后有《家春秋》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高家。不能说曹雪芹、张恨水、巴金三者是否存在模仿,我更相信那是时代的呼唤,与之印证的是叶挺将军的《囚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关于囚歌的不同版本,在此不赘述)”

总是到了社会思变的时候,那些有前瞻力的人在苦闷的现实中四处碰壁后,他们渴望一把火烧掉陈腐,再塑新世界。今天的我们自然知道,六十年前这把火已经烧得干净了;可是今天的我们也要知道,如果不能以史为鉴吸取教训,自然会有新的火出现。

谨以杜牧的《阿房宫赋》的警句来结束此文:“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6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阅读中蕴含着重要的内涵。阅读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思接千载、出入六朝,与大家巨擘攀谈、泰斗耆宿交流、巨人英雄对话、向导领袖请教。他们高屋建瓴的奇妙哲思,波澜壮阔的人生轨迹,气势恢宏的豪迈事业,感染你、引导你站在高山之巅,开阔你包容万物的胸襟,培养你崇高人格的大度、大气。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藉是人类知识的结晶,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生活盛宴,是强盛民族、进步社会、健康人生须臾不 可或缺的巨大支撑。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中全无一点尘。”书藉记录着人类的真善美和假恶丑,让你在美丑的世界中行走,使你从正面和反面教材中受到启迪。如浴清纯之水中,自觉洗掉各种心理灰尘,培育真善美的情操。

书藉是人类的知识宝藏。它存储着政治理论、历史、哲学、文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儒学、道学等包罗万象的人类智慧。时代的飞速发展,使我们每个人面临着“本领恐慌”的危机,只有涉猎书藉宝藏,才能在各种难题和挑战面前获得解难题和取胜的锦囊妙计,从而使我们产生办每件事、思考每一个问题,都有大师在前面引路的感觉,创新思维脱颖而出。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鉴天读书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作用力和感召力,采用正确的读书方法,则是能否发挥以上“三力”作用的十分重要的前提。

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我在读书中就有许多的体会和收获。

收获开心快乐。一是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修身养性,怡悦身心,几乎是众多读书人对读书作用的一致性的评价。许多人把读书弄墨说成是附庸风雅,这句含有贬义的话却道出了一个事实,读书对一个人的修养,气质有很大的塑造力,这种塑造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但又是实实在在,明显改观的,古代不就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典故吗。总之,腑有诗书气自华,经常读书的人总会给给人们一种感觉,那是从举止言谈中流露出来的。

开阔视野。书籍是向上的台阶和平台,是望远镜也是显微镜。因为书籍我们能够摆脱地域的限制,视野的狭隘,从而站的更高看的更广,看的更远,看的更深。要达到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科技的目的,读书无疑是最为便捷,最为经济,最为高效的方法。

我们多读书,书就会和我们成为好朋友,让我们用脑想,用心记,在书中遨游吧!让我们在书里快乐享受书的幸福和快乐吧!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7

原苏联教育家赞科夫有说过:“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儿童。”这一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围绕着热爱学生,很好地为学生服务,但不能笼统地把所有的“爱生”都选为师德崇高,必须看教师对学生爱的动机和爱法是否正确,特别还要看教师爱的效果如何,正如敬爱的周所说的那样,要“爱生教好”,教不好学生的教师何谈爱生?谈何师德?为此,相互信任就时下几种被人们说是“爱生”的表现,略谈一下我自己心里的认识:

一、教师对学生的爱不应该是“恨铁不成钢”的爱,某些教师抱着对学生“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的态度,对学习和品德行为不够好的学生,一味批评训斥,甚至采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教育效果适得其反。因为,青少年的叛逆性很强,教师这样教育学生,只会让学生加大恨老师,使其品德行为就更为放荡,日益失掉争取进步的信心。记得我曾教过这样一个学生,他有厌学的情绪,上课常走神或做小动作,作业糊涂至极,甚至干脆不做。我屡次直接严厉地批评了他,没想到他不但不思悔改,情绪反而更加低落,一副无精打采、毫不在乎的样子,我差点为之气昏。过后,我头脑冷静下来,回想自己的言行,才吃惊地感觉到对他的态度过于偏激并且简单草率。后来,我重新从另一个角度支观察揣摩他,抓住他爱表扬的特点,尽量找出他们的闪光点,当他老毛病再犯时,不是再一味批评他,而是避开这事,表扬他爱动脑,声音响亮,这样一来,他可来神了,身子坐得挺直,集精会神,那节课的提问,他回答得正确而且声音十分响亮,课后的作业也做得不错。所以,经验教训让我深深觉得,做老师的不要动辄就批评学生,或用单调的罚抄、罚背、体罚等来对付学生,因为这种表面看似乎“爱之深”,但实际表现出来的却是“恨之切”的行为,常常给学生带来身心的摧残,学生也是一个有独立人格尊严,拥有为人权利的人,当老师兵贵神速或践踏了他们为人尊严和权利时,学生就会产生越批评、越惩罚、越偏跟教师对着干的逆反心理,因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对学生不尊重的态度和行为,都是应当予以遗责的。

二、教师对学生的爱不应该是“让学生一口吃成胖子”的爱。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考试是教育结果检测的手段,考试是为教育服务的,但由于社会总是用考试来检查、评价教育的结果,并以此为依据来区分各个学校教育效果的好坏,决定学生的升学率。由此,大部分教师为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大幅度采用题海战术,大量的作业让学生简直喘不过气来,教师却不为之所动,仍不知疲倦地搜集资料,绞尽脑汁不停的出题,让学生不分昼夜地做!做!做!学生考试成绩好,教师就高兴;学生考试成绩差,教师就不高兴,甚至大发脾气,责怪、漫骂、歧视、课业惩罚、肉体惩罚等相继出现。这样的教育只会造成学生对学习恐惧的心理,日益把学习当作苦差事。试想一下,成年人工作一天下来,尚可会觉得疲累不堪,一下班回家还可以停歇下来休息,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而学生一整天除了上课时间外,课后还有大量的作业在等着他们,甚至连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休息日都不例外:背书、作业一大堆,学生真是比大人还忙累!长期下来,学生吃得消吗?知识掌握得了吗?这样的教育适应现当今的素质教育吗?答案是显而易见。

三、教师对学生的爱不应该是“只重优差生而忽略中间生的爱”。一个班中有几十个学生,先天条件、心理素质、文化素养、学习成绩不可能完全一样,总有强弱优差之分,当然,也就有夹在优差的两头的中间生。有些教师重视的大都是冒尖的“两头”,由于应试教育的泛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不少教师总是比较喜爱品学兼优的学生,少数开学有望“尖子”平时对他们总是给予更多的注意和关心,甚至常开“小灶”而“转化后进生”已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因此,“厚爱”后进生,关注后进生,促进后进生转化是教师必须坚持不懈的工作,而处在“中间层次”的学生,学习平平,能力一般,平淡无奇,没有出众的表现,但也不会带给老师麻烦,不少老师常常任其自然,对他们的长处熟视无睹,对其缺点了心不在焉,使“中间生”处在“受冷落的尴尬之境地,”这样“中间生”就容易因被冷落而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他们中一大部分人就会对周围的事物反应冷淡,学习的劲头也不高,参加集体勉勉强强的,他们心里认为“没人注意我的存在,干好干坏一样。”

其实,这些学生最渴望的是得到老师的重视和关心,哪怕是一句简单的表扬,一个关节的眼神,一声亲切的问候,都会带给他们很大的影响,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本学期,我新接手一个班,班上有一个女生,学习默默无闻,相貌一般,毫不引人注目,并且有个最大的弱点,就是特别胆小,连课堂上站起来回答问题都会脸红。对此,好也很苦恼,我发现了她的这个弱点以后,特意选她为语文科代表,早读要她创造出头露面的机会,女孩的心里感动极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她变了,变得活泼开朗,胆子也大了许多,对班级的工作热情参与,对各类活动,比赛都积极投入,学习成绩也有惊人的进步,一位教育家说得好:“教师应当把爱心分给每一个学生,在自己的心中应当有每个学生的欢乐和苦恼”那些平平常常的,不声不响的学生也是需要关心、重视的一群,他们身上的“亮色”也需要老师去挖掘,他们同样渴望着老师鼓励的目光和赞许的点头,还有善意的批评。教师对学生的“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结果呢?我想这里存在着一个“爱”的方式方法的问题,以及如何表现教师的“爱”的问题。有不少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强制的爱、盲目的爱、粗暴的爱、变味的爱。

教师如何爱学生?我想教师应该正确把握好“爱”的艺术,用好自己神圣的爱。第一,爱应该是公正的,要做到不偏不袒的爱。教师不仅要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更要爱学习成绩及表现差的学生,对于成绩及表现差的学生,教师应该多发现其优点,找出爱的理由,用真心去爱他们,用热情去感化他们。第二,爱应该是细腻的,要做到无微不至的爱。学生是人,是一个多样化的人,他们的生活、学习、情感是多样的,这就要求教师用真心去发现学生的需求,用爱心去化解学生的矛盾与痛苦,让他们体会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去爱他们。第三,爱应该是严峻的,要做到刚柔相济的爱。教师爱学生并不是无要求的爱,并不是爷爷奶奶式的爱,并不是无限的爱。爱中有要求,爱中有希望,爱中有原则。

显然,教师对学生爱的正确动机,是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师爱,是来源于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责任感。教师要力求做到爱得得体、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理,这样,才能把正确的爱生动机和真正教好学生效果统一起来,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这样努力去做的教师,才堪称师德高尚的教师!才能做一个真正有爱的教师!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8

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在接受《时代》周刊采访时表示,他计划在入主白宫两年内,以负责任的方式关闭关塔那摩基地。他希望解决的其他几件大事还包括:重振美国经济,从伊拉克撤军,推动国际组织应对具有世界性威胁的问题,如气候变化等。

奥巴马如此关切古巴,是因为他对整个拉丁美洲都有很多的了解。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

奥巴马提到的博尔赫斯(1899-1986)是阿根廷著名作家,在阿根廷文坛享有很高的地位。他有英国血统,在日内瓦上中学,在剑桥读大学,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他的小说常带异国情调背景,荒诞离奇,充满幻想,构思奇特,有神秘色彩。科塔萨尔(1914-1984)少年时在瑞士和西班牙生活过,在阿根廷读完大学后便到乡村中学任教,是个大器晚成的作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1963年发表的《跳房子游戏》,被誉为“拉丁美洲的《尤利西斯》”。小说的主人公是位知识分子,为追求人生的真谛到了巴黎,却发现自己与其格格不入,失望之余不得不舍弃爱情与友谊,又回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媒体得知奥巴马读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还是很感兴奋:“很了解这两位作家的美国总统不多。”

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美国《纽约时报》去年11月3日曾有一篇报道说,奥巴马在读《幽灵战争:中央情报局、阿富汗和本·拉丹秘史》。这本书的作者是《华盛顿邮报》前总编史蒂夫·科尔(Steve Coll)。当时,有人猜测奥巴马可能对抓捕本·拉丹很关注,但这本书中的内容远不止这些。

读完《幽灵战争》之后,奥巴马又读了杰弗里·萨克斯的《共同财富》(Common Wealth)。杰弗里·萨克斯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早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成名,与劳伦斯·萨默斯和保罗·克鲁格曼并称美国经济学界“三才俊”。近年来,萨克斯一直致力于研究人口、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全球性问题。奥巴马可能是想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些启示,看看美国政府应该如何解决地球变暖和第三世界援助问题。

奥巴马自己也写了几本书,他的《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现在都是全球畅销书。他在书中也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因此,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自己说,他最爱读的书是《圣经》。第二喜欢的书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政治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

奥巴马不久前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读过美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史密斯(Jean Edward Smith)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他也读过新闻记者乔纳森·艾尔特(Jonathan Alter)的《决定性瞬间:罗斯福的一百天和希望的胜利》。在美国,有关罗斯福总统的书数以百计,这两本书据说是诸多罗斯福传记中较好的。据说,奥巴马还读过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拉里·巴特尔斯(Larry M. Bartels)的《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这本书阐述了为何民主党执政时期,美国经济会更繁荣些。奥巴马已经明确提出,他将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来应对危机,振兴美国经济。在这方面,他应当是从罗斯福总统那里得到了启示。

在外交问题领域,奥巴马阅读了美国时事周刊《新闻周刊》国际版总编法里德·扎卡里亚撰写的《后美国世界》(The Post-American World)。这本书论述了中国和俄罗斯等“其他地区”的崛起,强调美国应该发挥以“软实力”为中心的领导力。

据说布什原本不大爱读书,自出任总统以来,也读了不少书。但临卸职之前,还是给世人留下了一个好玩的“扔鞋游戏”。否极泰来,看来,美国真的需要一个“有文化的总统”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9

拿破仑的一生,是颠倒的一生,少年时急于成势,不守道义地在两个阵营反窜,就象一个小人,或许这也是在他危难之时,其部下反水的一个原因吧。由于急于功利,整天梦想着统一欧洲征服印度,却不去思考一些基本问题,所以在用人上出现了极大的问题。

一方面是滥用家人,滥用家人也就罢了,居然不去约束,施恩招怨,不但搞坏治政还失去战机,最后还搞得兄弟反目。另一方面不束妻子,不知择妻之不慎甚于择友。第一任妻子放荡淫邪,奢侈无度,却不知断义。第二任妻子纯粹是为了名声与政治目的而娶,在他流放圣赫勒拿岛后,无论他怎么写信,她都未有回复,却去跟一个军官公开同居。而在第二任妻子之前,有一位天使一样的情人,他却不去立后,而她在他两次流放,及滑铁卢大败时都去看他。不立后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出身不贵,他却忘了自己的出身也贵不到那里去,他很明白她的感情的纯真的情况下,不去立后却另娶连面都没见过的政治妻子,简直是倒行逆施。不说感情,就以他功利性的目的而言,一个好妻子可以增加他半倍的精力,而一个坏妻子可以浪费他4分之3的精力,出身顶个屁用。三是不远小人。他明明知道他的最得力的两大文臣——富勒与塔列朗里通外国,且曾阴谋政变,在他得到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居然一点事的都没有,原因是政务上离不开他们,却不知地球就是没有了他拿破仑也是照样会转的这个道理,没有了这两个人他的帝国就不转了?实在是一种可笑的处理方法。结果在俄国战争中,因为富勒的谍报,俄皇在准备投降的情况下,知道了他的部队的困难而改变主意,造成了俄国战争的彻底失败,也是他帝国下坡的开始,如果他赢得了这场战争,欧洲的历史将改变,而滑铁卢也不可能有什么战争。

在法兰西战争中,他的这两个宠臣与得力元帅拱手让出了巴黎,并逼他接受退位与流放。自己为自己掘出了一个好坟墓。由此可见他除了那征服欧洲的狂想与天赋的军事才能外,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简直是一个白痴。在他第一次失败,流放到厄尔巴岛后,他才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也大致思考明白了他失败的原因,从而从厄尔巴岛逃走并重新得到民众的支持而开始了百日王朝。在滑铁卢他因为失误而大败,巴黎又逼他下野,而这时他并非没有了战胜反法联盟的胜算,并且南方军队与近卫军都效忠于他,他此时如果再次实行独裁,思维与见解已经清明的他将对法国及法国人民作为与此前完全不同的贡献,然而他却以不愿让法国流血这一理由,答应再次退位,而说白了他已经失去了勇气。最后被英国所骗,流放到环境恶劣的圣赫勒巴岛结束了他的一生。终其一生,勇气与智慧从来没有同时结合到他的身上,流放前只有勇气没有智慧,流放后有了智慧却失了勇气,实在是可叹可悲。

不过,这也是历代所谓大英雄的共同轨迹,由于太在意于权势与所谓的宏图大业,虽然都是年纪轻轻便威权赫赫,但说白了都是一个草包,最大的英雄成吉思汗就是一个最大的草包。或许看过拿破仑传的会说拿破仓不是设科学院吗?不是很尊重学者吗?其实他的尊重至少一半是为了政治,如果他真尊重,就不会断然拒绝富特的蒸汽机。如果他接受富特的蒸汽机,那么他的舰队就将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他的死敌英国不说被灭,但至少可能会龟缩于英格兰岛,那又何来反法联盟?所以,他骨子里并不尊重知识,他是什么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执着是智慧的表现,而什么都不信就是愚蠢的表现,但在表象上,这两种人差不多。在过去,我对所谓的英雄确实还是非常钦佩的,但现在的我越来越讨厌这些英雄。这些英雄对人类所作的贡献廖廖无几,几乎只有杀戮的功勋。当然,我说他们是草包并不是说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懂,而只是在人类的基本问题上没有什么思考而已。如果真的什么都不懂,又何以建立那怕是只有杀戮的功勋?至少他得让人信服他,跟着他吧?

如果英国是拿破仑海上的敌人,那么俄国就是他陆上的敌人。在以后的几年里,英国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可是英国殖民地多,至少可以从别的地方得到需要的东西。但欧洲大陆国家却无法再从海上贸易中得到许多必需品,因而产生了严重的不满情绪满最大。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是个年轻人,血气方刚,对拿破仑骑在他头上十分怨恨。他阳奉阴违,私下允许俄国商人和英国发生贸易,目的是向拿破仑施加压力,表示自己的不满。拿破仑本人对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更是非常看不上,认为他目空一切,却毫无本事。

1820xx年,拿破仑提出娶沙皇的妹妹为妻,亚历山大一世对此反应冷淡,他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有尊贵血统的妹妹嫁给一个科西嘉暴发户。拿破仑对此还以颜色,还在和俄国宫廷协商过程中就宣布和一位奥地利公主订婚,极大地刺激了好面子的亚历山大一世,两国关系由此日渐冷淡。这些都为后来的征俄战争埋下了伏笔。

拿破仑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争就是征俄战争,但是这个战争是以拿破仑的惨败,或者至少是两败俱伤告终的。拿破仑的不少顾问看出了进攻俄国伏下的危险,向他进言,但拿破仑根本听不进去。拿破仑对此战可以说是费尽心机,孤注一掷了。

莫斯科大火是信仰的毁灭,一个民族可以放弃自己的首都,这场大火烧了很多东西,更重要的是烧掉了拿破仑雄霸欧洲的梦想。莫斯科这座俄国故都几乎化为了一片瓦砾。拿破仑得到了一座残破的莫斯科,却一点用也没有,不能消灭俄军主力,战争还是无法取胜。拿破仑占领莫斯科后,本以为沙皇会主动来求和,他也好乘机从这场战争中脱身。不料等了又等,沙皇竟无动于衷。这时,后方又传来坏消息,西班牙战场的法军出现了全面溃败,连马德里都丢了。法国国内情况也不稳定,保王党人蠢蠢欲动。而且法军的补给线也连遭俄军袭击,随时都有被切断的危险。

拿破仑再也等不下去了,他主动向沙皇提出了媾和,但亚历山大一世对此无动于衷,他已决心用战争的全胜来洗刷俄罗斯所遭受的耻辱。结果拿破仑在莫斯科白白呆了4周,徒劳无益的求和谈判,什么事也没干成。进入10月后,天气越来越冷,俄罗斯的冬天就要到来了。拿破仑意识到再耽误下去只有坐以待毙,他终于下决心撤退。征俄战争让法国或者说拿破仑元气大伤,开始时的50多万大军,最终回到法国的队伍只有不到3万人,日益衰落的法国将要面对的敌人是曾经被迫臣服的整个欧洲。 滑铁卢战役拿破仑一世的最后一战。1820xx年6月18日,滑铁卢战役爆发。上午11时,拿破仑率领法军主力720xx人向威灵顿麾下的英荷联军的发起攻击,以阻止普鲁士军与联军汇合。法军的进攻遭到威灵顿的顽强抵抗,打乱了拿破仑的作战计划。下午,普军开始到达战场,形势逐渐有利于联军。此后,法军又发起多次进攻但均遭到挫败,伤亡非常惨重。普鲁士援军不断抵达,联军数量达到了13万,大大超过了法军。进入傍晚,联军发起反攻,法军支持不住全线崩溃,拿破仑狼狈撤退。在滑铁卢会战中,法军损失了320xx人和全部火炮,联军损失23000人。拿破仑丢弃残军逃回巴黎,6月22日再度退位,后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上。

不可一世的拿破仑一世为何败于滑铁卢?对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的失败原因主要有这四种:一、军队素质差,指挥员缺乏;二、没有及时歼灭普军;三、兵力分散,调动不及;

四、法军将领的不称职。正是这些原因,拿破仑一世的政治生命、军事生涯就此终结。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张芝联主编的《法国通史》中提到过:“拿破仑体现了平等,称帝、侵略,不能推翻拿破仑资产阶级政权、法典和战争的反封建意义。”

拿破仑是法国资产阶级的代表,他用武力和独裁进一步摧毁了封建旧秩序,维护了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期间,他重视资本主义工商业,为保持资本主义的长久利益,他倡导用法律规范来资本主义秩序,他公布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典成为以后立法的典范。拿破仑作为军事家,经了了无数征战,其正义战争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其非正义战争虽然侵犯了欧洲许多国家的主权独立,却将大革命的思想和精神带到欧洲大陆,客观商动摇了欧洲封建统治。

纵观其一生,拿破仑功大于过。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0

小说的一开头看起来十分简单:“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作者没有交待任何原因,格里高尔清早一起来就变成一只甲虫,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虚幻的怪事了,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奇怪的是,并没学什么法术的格里高尔,对自己的变形似乎早有准备,几乎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异和惶恐。就象他只是患了头痛脑热一样。整个过程中,他只说了一句“我出了什么事啦?”尔后,他又象正常人似的想他的差事,想着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当家里人因叫不开门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当他的声音里“有另一种可怕的叽叽喳喳的尖叫声同时发出来”的时候,他似乎没事儿似的,认为“仅仅是重感冒的征兆,是”旅行推销员的职业病“。看到这里,我很好奇,究竟为什么格里高尔会变形?变形以后的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这些都吸引着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

看完后,我不禁掩卷沉思,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直到格里高尔变为大甲虫成为亲人的负担后,格里高尔还要自觉地以自己的死来使亲人获得解脱。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堂堂正正的而且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失去了公司里的职务,因而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至于那些邻人,比如那三家房客,更象躲瘟疫一样避开了他。这就等于,他从人的世界里被踢了出来,变成“非人”,他的处境无异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何至于冷漠如斯!当格里高尔在孤独中悄然死去,他的家里人却如释重负,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作者在此并没有发表议论,他只是用平稳的语调,象新闻报道一样冷静客观,不动声色地说明情况和记叙过程,并且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周围环境,如:格里高尔变形后,环境却毫无变化,还是那个“安静地躺在四堵熟悉的墙壁当中”的房间;衣料样品照旧摊放在桌子上;他最近从画报上剪下来的那幅画象仍然挂在墙上。本来, 人异化成甲虫是很荒诞的一件事,但卡夫卡笔下的不变的环境,又使人觉得异化是必然的、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作者几乎一直是用这样的笔调,用这样的态度来叙述格里高尔变形后发生的一切,使小说中梦幻的梦境,难以置信的幻象跟日常生活场面,街头即景等具有了相同的意义,也使我有了更深切的感受。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作为小人物,面对神秘的外在世界,不可否认,我们永远是渺小的、无助的、孤独的、无能为力的。想想,每一天,你不是在扭曲着自己以适应外在世界的现实规则吗?你不是常常讲着言不由衷的话以应付那必要的人际应酬吗?你不是常常在做着你并不愿意做的事以支撑那必要的生存吗?其实,你在无形之中已经一点一点地远离你本身,而这又是在不知不觉、在点点滴滴中所不可抗拒的。于是,一觉醒来,你发现你已不是你自己了,或许会变成一只大甲虫或者别的什么。虽然本书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1

打开《背包十年》,16张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但下头的文字却深深打动了我,正好印证了作者在后面所写的“视角独特才是成为顶尖旅行者的那张底牌”。一张是吴哥窟里佛祖的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头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头写着“羡慕他们能够一齐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这种境界作者磨练了十年才学会放开,旅行时对父母的思念如影随形,选取旅行而让家人牵挂担心的那种内疚感让他时常警惕自我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世界上最幸运的莫过于能完成自我想做的事情,过上自我喜欢的生活,只要让父母明白你是爱他们的,孩子的成就也就是父母的光荣和自豪。作者的父母为了让他实现梦想给予他充分的自由,而作者不负家人的众望勇敢大步往前走,这不就是互爱的表现吗

看完《背包十年》,合起书本,努力回忆书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萨露宿街头,与斜塔共度一夜;在印度机场被脱光检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和奶茶先生;在西藏遇到严重的高原反应,差点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桥上走了九遍,发现景色都不一样;在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到加尔各答和四川做义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丽星空……每想到一个,画面就在脑海里播放着。

书中的资料是写了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我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

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当我一次过把全书看完之后,才明白作者和修改把书设计成没有图片的选取是明智的,因为多姿多彩的图片会掩盖作者文字的魅力。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很多观点我都很认同的。

去旅行,很多人都概叹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但那里似乎还忽略了很关键的东西——健康和欲望。貌似健康的我们,其实都暗藏着一个定时炸弹,不明白什么时候会爆发,有的人一辈子都没事,但又有谁能预知明天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

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作为生活在那种固定模式中的当事人,这究竟是他们的主动选取还是被动理解如果是前者,他们是适应了妥协了吗如果是后者,他们会不会背叛离开”每个人都有固定的生活轨迹,工作,生活,吃饭,睡觉,然后又是工作,生活,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旅游就是从自我活腻的地方走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去。”有点消极但很实在。

让我想起一部电影,两位生活在不一样城市的女主角上网寻找愿意交换房子的人,她们相互交换了房子,过上了对方的生活。其实偶然让自我抽离一下千篇一律的麻木生活,逃离那喘可是气的工作压力,换换风景转转情绪,接触新鲜事物,也许是一件好事。我们是正常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这叫妥协吗偶尔去旅行这叫背叛离开吗世事没有绝对仅有相对,喜欢的事情想做就去做,想太多只会死脑细胞。

“所谓生活的艺术,是指用心去研究生活中的点滴趣味。所谓艺术的生活,则是那种享受点滴趣味的情绪。”很喜欢“用心”二字,生活就是要用心经营。周末了,看一部想看很久的电影,能够写一篇观后感,看一本有价值的书,也能够写一篇读后感,打扫一下房间,抹抹桌子擦擦地,整理一下旅行的照片,尽管一切看起来有点无聊,但日子久了,回头看看,总有意外的惊喜,看看以前的文字照片和感受,发现积累变成了收获。

“在旅游圈里流行一句话,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照片,什么都带不走。可这就足够吗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付出了笑容,他们得到了什么”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大学时有位教师,上课时跟我们讲,她说真正的旅行,不要带相机,把眼睛带上就好啦,把一切记在脑海里,永不磨灭。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就应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忙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期望你们持续纯真,不要奢望会得到什么,因为我们可能给不到你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付出过的笑容。

“所谓坚强,不是在灾难前面不哭,而是要笑着应对以后。”我以前经历过一次痛苦,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人生无常,做自我想做的事情,请从此刻开始。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2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如下: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

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以下书中摘录的一些话:

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笑,并且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海滩上的克蕾儿)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苏菲的伤)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被唤回的记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3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

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

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

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