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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精选20篇)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精选20篇)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3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可以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沉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4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 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 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5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6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7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8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9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0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1

风雨里它高昂着头,大雪飞沙里它毫不畏惧,松软般的瀚海里印下它踏实正直的特性。每当狂风吼过天际,它,总是不屑!用它的耐力艰劳叩响起我们心中的佩服。它是人类最出色,永远印证坚强的伴侣—骆驼。扒开时间的隙缝,望见那本《骆驼》,它照耀起我心中的彼岸。《骆驼》是一部以雪域高原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书中每位主人公的结尾都是在断崖下结束的:大柴旦为了使大驼队免受强盗的抢劫伤害,在断崖,亲手用枪打死了母驼乌图美仁,随后,大柴旦也随母驼去了;格尔穆带着小柴旦寻到了断崖,嗅出了充满伤感的气团,察觉出乌图美仁已死,它又一次选择了追寻乌图美仁,小柴旦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选择了和哥哥大柴旦,还有母驼乌图美仁与美驼格尔穆在一起;两天后,库尔雷克和娜陵格勒赶到断崖边,库尔雷对娜陵格勒说:“你有察汗乌苏,好好活着吧。”

库尔雷特说完就到断崖下,去看看他的俩个儿子,和他的骆驼了。娜陵格勒以泪洗面,用歌声告诉自己,爱情与生命的关头,她选择了爱情;不多久,一个禀性怯弱的骆驼客来到断崖处,他不断地说:“连骆驼都能,我就不能?我是人啊!”他用事实证明,一个软弱怯懦的人,也会拥有以命相许的爱和勇敢,他就是克尔雷克的兄弟,娜陵格勒的丈夫。这个故事,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揭示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每当狂风破坏午后的静谧,撕碎了漂浮的云朵,揭净了沙漠的脚印,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植物,吹掀了风沙,撞断了一个个“沙丘岭”;可是,骆驼在那里看着;它们刚从风里出来,它们仍旧迈着稳重的步伐前进,但风并没能把它们怎样!这就是“塞沙茫茫出关道,骆驼夜吼黄云老”的豪情与志向。

任何时候,在它心中永远把握住自己的信念,它不断的追求辉煌,它不会让他人将自己打败,因为它们倔强的性格流露“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品质。它们每一次的竞争,爱情给予它们力量,它们拥有自己的爱情,时刻坚持不放弃,为自己的爱情去努力、去拼搏。它们的爱能敷衍最绝望的黑暗,能排解最孤寂的迷茫。它们为爱情付出自己的一切,付出自己内心滚烫的爱!

走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一串串艰涩而沉重的脚印,留下它们内心的真挚“无论前方有多远,无论脚下路的多么苦累,我都会与你一同风雨兼程”。它对于主人不离不弃,永远用生命的价值拼凑起我们心中对他们的辉煌。它把自己的所有给予他人,付出它们的真诚,都会芬芳每一个飘零的角落,都会演奏出最美的乐章,都会散落世界,唱响世界。

树高千尺,是因为它无数次的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洗礼;船行万里,是因为它无数次经历了惊涛骇浪的撞击;

然而骆驼,能拥有无数人的敬仰爱慕,完全是因为它能够战胜风沙中那个懦弱的自己。它曾经奔跑于风沙跌了无数个跟头,吃尽了苦头后,终会翱翔蓝天,终会从自我心灵中获得慰藉。源于它的——不放弃。

诗人刘禹锡在诗中写道“千涛万浪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从中透露出骆驼的一种无畏、一种坚韧、一种踏实、一种气概。如今我们纤弱的手很难为自己撑起一片晴空,稚嫩的双肩很难承受太多的沉重,但是我绝不会倒下,即使在逆境中,骨子里也会发出一种真切而又热烈的呼喊“决不放弃”!我们应当运用骆驼的气概与精神,最终凭着那份骨子里的呐喊,走向绿洲,走向希望!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2

工作之余,一个人能静下来读读书是一件其乐无穷的事。在学校工作期间,总是忙于一些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为教学而教,为管理而忙,久而久之,有了不读书的借口—我很忙。自己很难以静下心来品味书香,浮躁和虚无总是纠结于内心。

如今在教育局挂职期间,让我感觉到环境变了,视野开了,学习的东西多了,也就能够静下来去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就像久旱的田地对甘霖的一种渴望,更是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

一个人静坐下来,轻轻的翻阅书本,一阵阵清香沁人心脾,一句句精髓启迪心灵。此时,思想放浪于形骸之外,澈明于心性之内。感悟于书,与作者零距离交流,内心的那种豁然与开朗让自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静心读书,内心享受一片宁静,于是有了许多的感悟。

读书,不是一种装饰,需要我们从心底真真的认可和理解读书的意义。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瑞士作家凯勒也说:“书就像一艘轮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书记载着人类告别蛮荒的历史,开启了悠远绵长的文明之旅。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仁人义士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阅读,就是汲取精华的学习方式,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通道。阅读使人明智,阅读使人聪慧,阅读使人高尚,阅读使人文明,阅读使人明理,阅读使人善辩。

读书需心静。宋代大哲学家朱晦庵在谈论自己的教育理念时说,“穷理”重在读书,读书时在定其心,使之如止水明镜。《弟子规》中又是这样谈论读书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心静,方能纳物;心静,方能更随笔者的描绘“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

读书需要常思考。就像王国维先生所说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又如:“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读书,要一边理解揣摩书中的意思,但也要自己的观点,既能钻入书中领会他的意思,又要跳出书外、不拘于它的框架理论,在书的基础上升华形成自己的感受。

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本质,思考真、善、美。这是我们读书的终极目的。在这些不懈的思考中,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我们生活的幸福航向便了然如掌。康德在真善美的思考与构建中,得到了一份心灵的恬静与淡然。马克思在对社会的洞若观火中增强了人类对自由平等的渴望,等等不一而足。思考是另一种创作与建构,让我们激起思想的火花,畅想美好的生活。

久违的读书,终于再次与你牵手,内心不安已渐行渐远。我再次拥有了学习的快乐,立身处世便不再虚无。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3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这本书写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让人喜欢和不喜欢的一面。有了书店老板,才有了岛上书店,才会给小岛带来更多的生机。有了伊斯梅的那本书,最后支付了书店老板的手术费用,有了可以继续生活的希望。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人的一生,都是要经历一些人和一些事的。总有一些人悄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总有一些选择很快改变了我们的轨迹。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海蒂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我写这篇作文时,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爱的伟大力量。同时,描绘了阿尔卑斯山山脚的美丽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个出生贫寒的孤儿,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围的人,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饱经磨难的爷爷,在她的感动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变得乐观对人,不在冷漠。

体弱多病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帮助下变的健康,活泼。

在黑暗和贫困的艰难度日的贝塔奶奶在她的关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托比斯,海蒂的妈妈是阿尔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时候被砸死了,阿尔菲特由于过度悲伤,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变成了孤儿,她和姨妈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照顾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爷爷阿尔姆家,从此,海蒂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帮助下,爷爷阿尔姆从没有朋友到能交上许多朋友,真是一个进步;海蒂教会了羊倌里的彼得识字,还延长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个残疾女孩,因为很喜欢海蒂,便跟随海蒂到了阿尔卑斯山,与海蒂和阿尔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独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作者通过优美的笔法,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就像一个天使,在她的周围,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丝微笑,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希望,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在什么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怀着一金子般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坚强善良的海蒂。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里面有个大坏蛋,就是克拉拉的妈妈。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5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6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7

走进自己的房间,那一阵阵浓浓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自豪感油然而生,书架下,拿起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细细品味……

这是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本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丰富而广阔的知识,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构成这本科幻小说的灵魂,翻开它带给人全新的体验与情感 ,我从来没有为一本书激动,为一本书伤心流泪,为一本书可以吃饭睡觉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沉稳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老水手们,他们都乘坐着“邓肯”号,走向了营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一路上的经历充满着荆棘与危险,一个个困难,一道道阻碍,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每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况中,我的心心总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让人提心吊胆,但这群勇敢地人总能化险为夷,不畏不惧,与困难正面交锋,就像是长跑,当你跑到精疲力尽时,你有点失望地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多漫长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缩而不是先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此时,在你后面的人却同样带着疲倦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经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是得知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合上书本,再次回忆着那一幕幕的惊险与刺激,也让我学会在艰难中勇敢坚强,为了目标不屈不挠。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8

沈从文的《边城》中所描绘的茶峒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胜收。在这样一个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朴,生活淳朴,风俗淳朴,以至于连爱情也很淳朴。茶峒边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摆渡老人,老人的孙女翠翠和一只黄狗。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祖父走散了,却碰巧得到了船总的二老傩送的帮助,回了家,那一刻,他俩情窦初开了。谁知大老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后成全了傩送自己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二老也因此离开了翠翠,而老船夫也因担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个雷雨天溘然离去。一切都没了,但那段凄美的爱情却在读者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边城》虽是一个悲剧,但是二老为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却是无比美好。没错,走车路看似平坦,但是怎么能和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个故事,妙就妙在这条弯弯曲曲的马路,是最淳朴的爱了,而真正牵动翠翠的心的,也正是这种淳朴浪漫的爱情了。这段故事,也正诠释了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

但是,在整个爱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导作用,翠翠喜欢二老,这点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欢翠翠,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却太过羞涩了,甚至连一句“愿意”也不肯说,这么一个悲剧,也可以说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涩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在面对这种事时有时真应该果断一点,因为在面对朴实而单纯的人时,过分的羞涩也许比什么都可怕。

不过,在小说最后,也不乏有希望存在,正如书中所写“也许‘明天’会来”。“明天”是多久呢,虽然无法知晓,但翠翠的路还很长,也许真能“等”到了也说不定。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9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0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夏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传说,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生活就像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我们都要走进去,因此我们才不可避免的对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就像初美说的:“不迷茫和痛苦的人哪里找得到!”

《挪威的森林》里的很多人在挪威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木月首先死了――17岁――死在一个成长的年龄。他以死来作为回避成熟的方式。而对于直子来说,本来她可以握着他的手,小心但是坚定地走过成长的道路,可是,木月的死带给她的是,要自己去对待未知。就像直子自己说的那样:“在他(木月)死了以后,我就不知道应该怎样同别人交往了,甚至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爱上一个人。”对成长的恐惧最后也把直子推入了死亡的深渊。即使有疗养基地可以让直子身心放松,即使渡边作为直子“同外部世界相连的链条”,也无法把直子从迷茫和痛苦中解救出来。不只是直子和木月,初美,直子的姐姐,直子父亲的弟弟,不都是在这个成熟的年龄段,在对成熟的恐惧,迷茫和痛苦中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吗?玲子,也是作为其中的一员,仅仅是没有失去生命罢了。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都会像主人公渡边一样在迷茫和痛苦中完成这些转变,即使我们自己并不了解为何迷茫,即使这种转变是被环境所逼迫的,而像永泽,看上去是能勇敢且完全的适应这些转变,但是,永泽的内心也痛苦,他自己也不想完成这种转变,只不过,他用自己的“奋斗”成功逼自己完成转变,而不是等社会来逼他转变。这也是大人物与普通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