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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精选26篇)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

卡夫卡生前未得到认可,写作并不是为了发表,死前要求朋友把他未发表的作品全部付之一炬。卡夫卡的艺术创作完全是一种自我的需要,试图走出自己内心黑暗的需要。卡夫卡在日记中称“写作是他祈祷的形式”,卡夫卡常常连续十几个小时写作,这种超乎寻常方式和激情除了来自于内心,不可能来自别的任何地方。“事实上,作家总要比社会上的普通人小得多,弱得多。因此,他对人世间生活的艰辛比其他人感受得更深切、更强烈。”此话多少反映出卡夫卡内心的困境。旁观别人其实也是反观自己,以往我们看《变形记》总是把这个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当作是作者对外部世界的评价与反应,其实我们更应该看到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安与恐惧是来自于作者心灵深处的积淀。文学家有时看似是在写别人,写现实,写社会,其实真正的能量来自他们自我解脱的需要,去弥补他们支离破碎的过去,逃离那个深陷其中的精神黑洞。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精选26篇)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如果不是名利的需求,那肯定就是命运那只看不见的手推着他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他们在有意识的写作中,无意识地挣扎于自己的精神黑洞,想在过去与现实的交织中找到自己。但是这些并不妨碍他们作品的伟大,他们不能自拔的真诚态度犹如圣徒虔诚的祷告,说出了被大多数常人忽略与遗忘的真相。他们是孤独的,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往往都联系着伟大的孤独,似乎谁都无法改变。卡夫卡曾经说过“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其实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对于自己的了解其实比他人还要困难和陌生,否则就不会有卡夫卡这样的大师了,而或这个所谓大师只是一只他自诩的,不断呻吟自己内心痛苦的可怜虫。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择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天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可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待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面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知道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择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提高自己的承受能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择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3

还记得那场穆赫兰道式的噩梦。几乎是惊叫着爬起来的。爬起来后在床上不停喘气。然而梦境的别致以及我那颗不怕死的心又让我很快再次在有意识状态下回忆梦境。伴随着头皮发麻。把自己内心读得彻彻底底不是件温暖的事情。但我因此得到了两点福利;一是由此对心理学有了更崇敬的态度,在期末考卷上和老师大谈梦的神秘与意义,并因此获得了满绩;二是我终于决定做出一些改变,一些需要销毁并重建的工程,或许也并非是那个梦促使我改变,只是在过往我无从下手。

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卡夫卡如此的表现主义风格,在我读他的文字的时候,我脑海不停盘旋的就是那个噩梦。

他的文字就像噩梦一样让人喘不过气。他的人物是脆弱的。以致分裂的,病态的,他的意象是可以说话的。

他给我们讲有个人在工作强压下变成了甲虫,而后又如何被昔日依靠他的家人“抛弃”。

他给我们讲有只猴子模仿人类,进而赢得了人类的尊重,并发表了如下结论“相比出路,自由是一种更大的错觉,但能够肯定的是,人类对这种错觉的笃信是一种伟大的感情。但它想要的不过是一条出路,所以它模仿人类,逃离笼子”。

其实每个人都是病态的,脆弱的。

卡夫卡的意思是:剥去你的面具,给你一面镜子,你猜猜你能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你说,当年贾瑞在风月宝鉴里所看到的那张把他吓丢魂的脸,是鬼还是他自己。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谅解的,因为许多时候,犯错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我们总是太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有多么不同,生活多么充满奇迹,人类的意志又有多么强大。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4

《变形记》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很多文人都喜欢这样做),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5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

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

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6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除了主人公外,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7

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大多都十分晦涩难懂,需要读者阅读时认真的跟随作者的思路进行思考,并且这些作品的基调是悲观的,基于以上的两个原因,所以阅读现代主义文学是有些难度的。我这次选择了一篇理解起来非常容易的小说来看,这就是《变形记》。这篇小说早在上中专的时候就曾经学过,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相隔多年,再次回首,又有了新的感受。

对于人变甲虫的创意,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促织》的故事都是知道的,男孩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而化身为“促织”来拯救家人于水火之间。故事在这样的结局下结束:“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男孩的父母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男孩也从昏迷中苏醒,向父母讲述自己“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而格里高尔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从故事的开始,他就陷入了麻烦——因为自己变成了甲虫连身都翻不了,而家人因为不知为什么格里高尔就是紧闭自己的房门,而且从里面传出了“动物的声音”。

让每个读者都为格里高尔担心,也同时也关心故事究竟会如何发展,这样的安排让读者对故事的结尾产生了巨大的悬念。事情的发展让我们可怜的主人公的境遇愈加的悲惨,直到最后的死亡。但是格里高尔的死亡,却让我们有那么一种欣慰,他终于不用受苦了。他不用在曾经自己的房间,现在是家里放废物,破家具的地方苟延残喘。相信每个读者也会感觉到变成硕大甲虫的格里高尔,他此时此刻也是家里的废物,他从家里的顶梁柱变成了给家人带来不快的东西;他不用在吃自己已经无法下咽的食物。他变成甲虫后,一些生活上的习惯也越来越“动物化”,离人类的行为习惯渐行渐远,从探索外界是不再向人类那样依靠自己的视力,而是使用自己的触角,并且认为触角十分的管用。

他终于能从家人的敌意中解脱出来,我们能从家人对他冷漠的言行和通过他心理的回应中,体会到那种痛彻心底的感觉。虽然时间,地点并不相同,但是《促织》和《变形记》所表现出在社会中,底层人物在现实的重压之下,异化为“非人”的悲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蒲松龄在之后的评论里加入了自己的评论,但是也只是点到为止,只是讲了“一人成仙,鸡犬升天。”暗讽统治阶级的昏庸。而卡夫卡却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所创造的物,如金钱,机器等作为奴隶人,并使之异化的力量进行描写,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这样细致的描写让《变形记》与众不同。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8

变形记中,格里高尔负担着整个家庭的债务和美好生活,每天疲于奔命,却有一天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家人一开始是惊恐,到淡漠,最后是遗弃,大甲虫格里高尔最终死去。卡夫卡的叙述冷静得让人毛骨悚然。除去两个故事中家人的部分,我想这两个主人公的生活相似度可达95%。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一百年前大文学家的故事竟然赤裸裸地发生了,而大部分人,根本就没留意到。我不知道现实世界中还有多少人是过着这样没有自我,逐渐变形的生活,但我想,在中国,这个过于赞扬奉献精神的过度,数量是肯定不少的吧。

格里高尔是怎么让自己爱到变形的呢?让我们回到小说中看看。

变形的起因是格里高尔的父母欠了老板一大笔债,格里高尔为了替父母还债,忍声吞气在老板公司做旅游推销员,即使早就想要辞职了,但一想到还得五六年才能还完父母欠的债,他就忍了。别的推销员生活得像贵妇人一样,唯有他,把家庭的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压得气喘吁吁。然而从后面的文章我们都能知道,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是有劳动能力,就算没有他也可以自力更生,然而正是因为他的心甘情愿地付出,他们便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不再付出劳动。很明显,这样理所当然的责任转让,是格里高尔变形的最大推力。

格里高尔的父亲自从破产后就一直待在家里,不再出门劳动,把所欠下的债都推给儿子来还,而且在儿子变成甲虫后没有半点怜悯,只是嫌弃,由此可见,这是个极其自私之人。

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他的家人不曾想过叫一个医生,或者寻找什么解决的方法,又或者寻找这是什么原因。可见,这一家人已经是格里高尔宠坏的一家人,在坐享其成中已经丧失了反省能力、解决问题和感恩的能力。抱怨,自怜,是他们唯一的应对。

从性格上看,格里高尔是个过度的奉献着,他享受于对家人过度的奉献中,并以此为自豪。纵使要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他所操心的还是他的家人,“他消灭自己的决心比妹妹还强烈呢,只要这件事情真的能办得到。”他最终还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为家人换取了他们想要的平静。在家人陷入破产困境时,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为家人换来安逸的生活,即使自己内心其实想离开。在自己变形失去经济能力没法带给家人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依然站在家人的角度消灭自己这个麻烦。这是多么感人的牺牲啊!这样的故事放在以孝为先,以奉献为自豪的中国,定能好好被歌颂一番。

格里高尔爱着所有的家人,却没有爱过自己。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9

在一个寒冷的下午,终于看完了这篇小说,对于人性的淡漠和绝望,我并没有更加多的体会,这本来就是生活的本质。令我思考的是,真正定义一个人的,是什么?

格里高尔算不上一个有志青年,由着生活随波逐流,但至少能扛起重担,为一家人的幸福而努力。有自己的小埋怨,有自己的小理想,想到能供妹妹上音乐学院,兴奋又有些被自己感动——一个活生生的人,鲜活地就像我们每一个。

上天不公,起床发现变成了屎克郎君,从此身体每况愈下,家里缺少了顶梁柱,舅舅不爱姥姥不疼的。全文因为完全是站在格里高尔角度描述的,照理说,会多多少少与主角同仇敌忾,但结尾终于咽气之后,连我都舒了一口气。我突然想起早先看的一部电影,叫《芋虫》,只剩躯干的战争英雄被送回家乡,保有旺盛的食欲与性欲,妻子忍着恶心满足军神蓬勃的欲望。同样是异化,军神如果不受到良心的谴责,可能过得要比格利高里好很多。

人就是他所穿的东西,也是他所吃的东西。格里高尔作为一个正常人所拥有的价值就是养家糊口,为家人起早贪黑,劳累奔波苦。当从他身上抽离了这些之后,他就不再是那个格里高尔了,但卡夫卡更加狠,这些他所珍视的东西除外,他还要剥夺他人的外形。

那么让我们试想一下:一、格里高尔生了大病,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但是依然以一个人类的模样生存,结局当然不会相同,但也许就是时间问题,久病床前无孝子,家人们可能顾及他人类的外表,不至于如此撕破脸。

二、格里高尔变成了屎壳郎,但每天都会拉金子出来。这种情况下,家人可能还是将他锁在房间里,但是,会好生伺候着吧,妹妹也不会希望赶走它。如果这时候出现了可以治愈他的药水,我还是相信,家人们还是会讲格里高尔变回人形的吧,但是是立马吗?

三、格里高尔变成了可爱的小兔子,而不是屎壳郎。

可能性有无数种,我想说的是,内心的格里高尔,永远是那个格里高尔,但是外形的变化,能力的变化,却分分钟改变了大家的态度。

人生在世,怎么想没有多少人在乎,怎么做无论被动主动,做什么才是定义一个人的标准,细想其实也有些无奈吧。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与过去的生活完全颠覆,生活的不协调,内心巨大的恐惧,家里人的惊恐,格里高尔开始了自己短暂的变形人生。

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家人的态度从惊恐-悲伤-厌恶憎恨的一系列变化。本来是家庭经济支柱的格里高尔,在变甲虫后为家里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家人不得不谋求出路,开始为生活而奔波,家人逐渐发现,格里高尔这一甲虫使他们的生活无比沉重、无比厌烦,原本家人间的亲情逐渐褪去。当对格里高尔的不满出现在最高点以致家人决定对他扫地出门、抛弃他,陷入绝望的格里高尔亦在无边的哀伤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变形人生,一切都戛然而止,家人发现,他们又可以过上了满足殷实的生活。

卡夫卡笔下的变形虫,当他的出现为周边的人带来极为不协调、负担,即使身边是至亲的人,在受到现实生活的长期侵蚀打击下,还是会对曾经的至亲选择放弃。“生活比地狱更地狱”,残酷的生活、无止境的痛苦终将会对维系人与人关系的情感纽带给吞食干净......

另一方面,作为变形虫,好比存在于社会现实中的底层群体,面对的只有无尽的煎熬,永无出头天日的沉沦,直至消失......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0

许多评论都觉得家人对男主角是冷酷的。

在小说中,如果变成甲壳虫的是妹妹,保持人形的哥哥会不会与书中的妹妹做法相同呢?如果变成甲壳虫的是爸爸妈妈,是你身边所爱呢?

扪心自问:在我们身边始终被我们所爱的人,如果变成了无法沟通的异类,我们还会爱他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一定还活在他未变形之前的记忆里,必须不停地翻出他以前如何如何的记忆,说服我们应当承担这份责任,继续照料下去。

但无论如何必须得承认,照料这一只虫子确实是一种负担,时间久了,变成一种忍受。

一个人是无法真实地理解另一个人的痛苦的,这使人与人之间隔离开来,陷入永世的孤独。因此,说再多也是言不由衷。

换一个角度想,如果自己变的无益于社会,难道社会会包容你吗?如果在家庭中一无是处,你在这个家不会被边缘化吗?尊重人类还是尊重人类的价值,对普通人来说答案是明确的。失去价值的人类,与动物有异吗?利益至上的社会不仅仅存留在那个时代,存留在当今,是否存在于时空的每个角落?

仅仅通过血缘可以维系亲情吗?比方说如果你的亲人变成了现在所谓“三观不正”之人,颇受人厌恶,并具有攻击性,你会记得他之前的好,努力改变他吗?

在知乎里“如何对待三观不正的人”的所有答案都是,不要理他,不要试图去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因为你怎么知道你的三观就是正确的呢?

最后:如果自己保护不好自己,也没必要指望别人;可是有时候自己也是无能为力的——书中是男主莫名其妙变成甲壳虫,现实中我们个个都带着原生家庭和时代的我们无法选择的种.种缺陷。那么在这种情况中,我们还能做一些反抗命运的挣扎吗?

书中这样的结局无疑是最好、也是最真实的。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1

卡夫卡的叙述是你看了之后觉得就那样,但你即使要模仿也模仿不出来,形式上可以做到类似,内涵上就差远了,带着先入的模仿心态创作,余华的很多早期作品就是这样。

格里高利是庄子所说的“外忘形骸,内德充实”的其中一个,虽然他没那么高的内德,但他出于为家人考虑的初衷实在是太纯良了,即便在一个人与人之间气氛非常冷漠的环境里。这小说虐就虐在即使受到无论怎样不公的待遇,也出自纯真善良地为别人考虑这个主题。其实同样一个主题,到了雨果那儿是浪漫主义,到了卡夫卡这儿就被人忽略了。异化怎么能是这小说的主题呢?明明是一种被疏离的孤独感,在人与人之间弥漫,即使是最亲近的人。虐就虐在,共同生活的亲人竟然那么在乎你的形骸,竟然无法从最根本上理解你,竟然没法再体会你善意的初衷。格里高利有三次无法忍受,最后一次升级到被父亲拿一个苹果砸伤,他终于放弃任何自己还是家庭成员的一个的期望,最后一次用死亡让家人摆脱耻辱和负担。

“他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必须离开这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

母亲是很善良的,相对来说是最爱格里高利的;父亲的角色同卡夫卡自己父亲角色有重叠,父子之间从来就无法交流和沟通,在格变形之后父亲一直用暴力对付他,暗示了卡夫卡父子之间矛盾;妹妹是格里高利寄托希望的存在,却也是伤害哥哥最深,妹妹年纪小凡事只从自己出发,几乎没有体谅过哥哥,最后也是她让格里高利彻底放弃继续生存的希望。这一家人索格里高利于形骸之外,而格里高利与之游于形骸之内,显然他几乎并不对自己的外形有多注意,他的目标明确而清楚。

如果一切都只是晨起之前的一个梦呢?卡夫卡也未尝没有这种意图在里面。从一开始的变形就是一笔荒诞,接下来秘书主任的亲自到访,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大可能实现。格里高利醒来之后按时赶上火车去上班,他会想起这个梦吗?他纵然也许知道家人对他变形之后的反映,下班回家之后也依旧要笑脸相迎,为了暂时的幸福和成就感。

人们观察事物有了徼相和轨辙之后,也随物所转,与物俱沉俱浮。要打破这种把握事物的方式,庄子提出了“齐物”,事物的长短、高矮都是相对而言,要“齐物”以打破这种特定的观察视角。难得的就是七窍未开的混沌。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2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3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4

作者开头用到了排比的手法,触景生情。后面几句话出现许多问号,实际是在告诉人们时间一去不复返。作者和鲁迅一样,一生都在激励人们要振作,不要害怕黑暗,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这八千多日子不充实,再想想我们,四千多日子不就等于是浪费了吗?时间走得很快,没有任何踪迹,睡觉、叹息,愣神等等,时间都在流逝,而时间去了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是对时间的无奈和惋惜,他希望大家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充实,叹息一次,就浪费了一秒钟,虽然一秒钟实在太小,可是时间都是由这么一点点组成的。时间过得太快了,如果一辈子都过得不充实、或去做坏事,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去努力上进,这之间,会有许多挫折、苦与累,但是,这样才会活得很充实。就算不能做好事,也绝对不能去做坏事,我感觉到,作者很爱惜时间,他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浪费时间。因为,老后再后悔就晚了。

说了这么多,再想想我们自己,我们何尝珍惜过时间呢?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没有作者那么累,把学习学好就可以。可是,我们却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了玩上,甚至,连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我觉得,不好好学习真的是虚度光阴,长大以后有不少学习差的当了小偷,那么,这种人就不应该来到这世界上,母亲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她也希望我们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平时多助人为乐,上课听讲,下课好好完成作业。其实,学习真的有那么难吗?只是动一动脑筋而已。不像过去打仗的人,很苦,而且一不小心便会丢掉生命。如今,我们穿得好,吃的也好,坐在温暖的教室,多幸福啊!学习好,以后一辈子都很享福,而且现在得和朋友处好关系,这样,大家都好。如果做坏事,不好好学习,你对的自己的父母吗?还有脸见他们吗?好好努力吧!要上进,不能停留再原地不动!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让我们去珍惜它们吧!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5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的喜剧,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同经历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困因此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己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

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但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马上还钱。但安东尼奥现在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

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现在已经抵达港口了。

我被莎士比亚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所感动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间的道理。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诚、友好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足了朋友的需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可牺牲自己。

鲍西娅既聪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头就充满了厌恶:他心胸狭窄、贪婪、凶狠世界上难道还有这么狠毒的人吗?

我觉得读书可以让我懂得好多人世间的道理分清善恶指引我的未来——做一个善良聪明有爱心的人。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6

《安妮日记》的封面上有一行字吸引了我的注意:这是一位女孩写的。这让我更好奇了,便继续看了下去。

这本日记记叙了在种族迫害下的八个犹太人躲进了“秘密小屋”。开始了他们28个月的藏匿生活。这28可月有数不清的意外事故,食物和生活用品的稀缺……但即使是在最痛苦恐惧的时候,安妮也仍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一切。她在日记中写道“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就是这种乐观的心态支撑着安妮面对一切困难,让她从孤独、恐惧中慢慢走出。安妮还热爱写作,梦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她总是认真地检讨每件事情,找出原因。这些品质都值得我去学习。

有一次,我正在做一道比较难的思考题。刚看完一遍题目,我完全蒙了!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有任何头绪。我有些没耐心了:下一次再不会,我就不想了!我有马马虎虎地扫了几眼题目。哼!又不会!我不写了!可刚要放下笔的我转念一想:安妮生活在艰辛困难的环境中,她还仍然不忘写作,不玩学习,不忘读书。我怎么能不好好上学呢?我拿起笔,仔仔细细地看了即便题,认认真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哦!我知道了!原来只有像安妮那样专心致志地思考,才能成功!

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认真思考。也让我明白了学会善于思考的重要性。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7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8

《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是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听的,可是它却让我难以忘记。尊老爱幼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做的,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很久以前,有个小孩叫孔融。每个人都夸他很聪明。有一天,孔融的母亲买了几个梨回家,当梨端上桌子时,妈妈把最大的梨给了最小的孔融,可是孔融却不要,将这个最大的梨让给了哥哥。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也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在生活中的种.种。孔融他愿意也毫不犹豫地将最大的梨让给了哥哥,而我呢?我不仅仅没有这样做,还总是与弟弟抢东西。我身为姐姐,却比当弟弟的孔融还要差得多。每次吃水果,我总是第一个冲上去挑,东挑西挑,必须要把最大,看起来最美味的拿来吃,坚决不留给父母或弟弟。我不禁感到一丝丝的内疚与后悔,并且,不仅仅如此,吃饭时,总会有一些很美味的东西吃,只要饭菜一端上来,我就会毫不犹豫、急匆匆地去把好吃的东西全部夹在碗里。妈妈每次都教育我要学习“孔融让梨”的精神,可是我总将她说的当耳边风。

有时候在坐车时,有些比我小的小朋友和老奶奶站在我旁边,可是我却看了她们一眼,就坐在那里了。有时,这些小朋友会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我,就算我的心再怎样虚,为了我个人的利益,我的心还是控制住了双脚。

此刻想起,不禁后悔莫及及自责。我以前太自私了,只为自我着想,从来没想过别人。我连那么小的孔融都不如。尊老爱幼应当是每个人都要做的事,做什么事都要为别人着想,不要满脑子都是自我的利益。

孔融,是我们每个人的榜样,在生活中,我们能够做的还有很多——让位置给老少;将好吃的留给别人等等。

让我发扬孔融的精神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吧!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19

幼儿园时,老师就和我们讲过小英雄雨来的故事。我一直深深地敬佩着雨来。现在爸爸给我买回来了这本书,我如获至宝!捧着这本红色皮子的书,我页页地翻阅着,细细地品读着。

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北部有一个小村庄叫芦花村,雨来就生活在这个村庄里,雨来不仅喜欢游泳,而且他的游泳本领在芦花村中也算是名列前茅。之后雨来上了夜校,在老师的教导下他知道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句朴实的话语。

在这个小英雄身上发生过许多意想不到的趣事。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天,雨来趴在炕上念《识字课本》,不料,鬼子再次开始扫荡,忽然,听到街上有人大声喊叫,雨来急忙把书放在怀里想出去看看,他刚想迈出门槛,却挤来一个人.他抬头一看,是李大叔,随后听见鬼子呜哩哇啦地叫着。

李大叔忙把缸搬开,跑进洞里,雨来帮忙把缸搬回原处,雨来刚到堂屋,鬼子就闯了进来,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被敌人抓住了。他在敌人严行拷打之下,还是不向敌人屈服,雨来把敌人气的怒火中烧,嗷嗷地喊叫:“拉出去枪毙。”子弹飞出了蛋壳,之后传来的就是一阵刺耳的枪声。敌人走后,乡亲们来到河边寻找雨来,雨来的朋友铁头等几人都哭得泣不成声,老人们都说:“有志不在年高。”铁头说,我们沿着河沿往下找雨来的尸体吧!就在这时,水面上露出了一个小脑袋,小声问道:“鬼子走了吗?”大家高兴的叫起来“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从河底游到了远处。

这个故事很感人,小英雄雨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保护李大叔,而且,他用自己的勇敢机智将敌人骗去。

雨来仅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出生在那样动乱的时代,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然而他却能面对最强暴的敌人,勇敢地说:“不”。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有老师长辈耐心的教导,我们生活在一个爱的港湾里,不用害怕有什么风雨来袭击。然而我们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挑食,总是埋怨玩得不够,电视看得还不过瘾,电脑游戏还不够刺激……我们无休止地向父母要这要那,从没想过为家庭、为社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同雨来相比,我显得多么渺小和缺少责任心!

雨来还是个爱国的小英雄,不会因为受到敌人的诱惑而去出卖中国人。

学习他的爱国行为,也希望会有更多的人像雨来一样!在生活中,父母处处关心我们,不仅交钱供我们上学,还很宠爱我们。我们的学校又明亮、又宽敞,可有些同学们却不好好学习,辜负了父母的一番苦心。跟那些同学相比之下雨来的学习环境极其恶劣,雨来学习却很认真。雨来的故事让我深刻地感到:要好好学习,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小雨来热爱祖国,勇敢机智的好品质也激励了我。想起自己原来生病打针都怕得要命,摔着、碰着流点血我就吓得哭叫,现在与小英雄雨来比一比真是感到脸红。我要以小英雄雨来为榜样,做一个勇敢的强者。只有这样,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才会挺身而出。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0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1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20--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2

花袜子造灯塔

好词

幸亏糊涂嘀咕惊叫麻烦关键磨蹭

回头碰巧训斥支开糟糕约定辩解

急匆匆盘算着掩饰道热心地惊讶地

吹牛道美妙的闹哄哄怯生生气恼地

威胁道懒洋洋凶巴巴呱呱叫嘟哝着

五颜六色气喘吁吁劲头十足满头大汗

不慌不忙又推又拽瓮声瓮气小心翼翼

兴高采烈臭名昭著自言自语一本正经

不紧不慢嬉皮笑脸

好句

1、可是,艾迪熊的姿势为什么那么奇怪?他使劲弯着腰,鼻子都快贴到地上了。

2、他又推又拽,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这块积木一动也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似的。

3、反正提灯也保不住了,花袜子干脆找了个借口,把提灯还给他的朋友。

4、花袜子给八音盒拧紧发条,想来点儿美妙的音乐。可是八音盒还没唱,树下却传来很吵的叫声。

5、花袜子叹了口气,把它抱到木马上。

6、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小鸭子从木马上摔了下来。木马那条松动的腿,禁不住摇晃,忽然断开了。

7、一切重新安静下业,花袜子总算松了口气。可是似乎有点太安静了,花袜子心里犯起了嘀咕。

8、花袜子把窝翻了个底朝天。

9、花袜子磨蹭起来就忘了着急。他一边吃饼干一边找袜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10、他一眼就看见宝贝袜子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下,好像已经躺了很长时间。

11、花袜子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因为朋友们真的都在等他。如果下次反过来,朋友们让他等得太久——比如说让他等十分钟以上,或者让他两次数到五——他已经想出无数捉弄大家的办法了。

我的感悟

读了《花袜子造灯塔》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淘气可爱的花袜子小乌鸦。他撒谎说没捡到好朋友艾迪熊的提灯,但最后还是友好的还给艾迪熊了。知道做错就改还是好乌鸦。

读了《花袜子当保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花袜子小乌鸦是个热情的小动物。我也知道被别人关心时会感到心里很舒服,也知道了关心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知道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关心,自己首先要想着去关心别人。

读了《花袜子爱迟到》这个故事,明白了和别人约好的时间一定要准时到达,要不会受到朋友的捉弄。

在现实生活中,如里不守时,常常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读了这个故事,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好学生。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3

我总是看见一个老人,牵着那头老牛缓慢的走着。有时候,他们在耕地;有时候,老人坐在草地上,老牛在水里安静地洗澡;有时候,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没有多余的言语,他们只是相互依偎着走过余下的时光。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想,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欲绝,却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活着》告诉我们,从来就没有过不了的命运,只要能活着,我们就该好好的活着。人生的沧桑不过如青石板上的刻痕,岁月流转,水珠滴过而又了无痕迹。曾经的挣扎不过是过眼云烟,而事到如今,我们才明白,我们要的从来都不是美丽的人生,我们要的,是一步一步走过的故事。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4

你一定可以想像,我们经常满怀绝望地问:战争有什么不能和平相处?这一切破坏到底是为了什么?会问这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为止没有人拿得出满意的答案。为什么英国人的飞机愈造愈大,愈造愈精,同时又一直弄出一大堆要重建的新房子?为什么每天花几百万打仗,却拿不出一分钱给医学研究,艺术家或穷人?为什么有些人挨饿,世界其他地方却有堆积如山的食物在腐烂?哦!人为什么这么疯?

——《安妮日记》

散发着单纯和安静气息的文字,安妮用最朴实的方式在我们面前解剖了战争,没有所谓的正义,没有所谓的利益,没有所谓的分歧,只有人性中深深的疯狂……让文字,图片,录象带我们回到寂静中。

荒风从沙漠跃起,伴随着装甲履带的轰鸣声,是一阵阵妇女儿童的哭泣,是一次次士兵冷漠的脸,一颗颗难名破碎的心。从非洲的热带雨林到中东贫瘠的沙漠之地,从极北荒地的苔原到哥伦比亚荒芜的山地,战火不熄,烽烟难灭。

从遥远的时代,人们就不断的发动战争。但人们为什么而战?膨胀的权力欲?极端的霸权?还是为了追求财富和土地?为什么?要以他人生命为代价?

为什么要破坏别国幸福的家园,为什么让男人叹息,让女人哭泣…

--年西班牙一次知名的摄影展上,一张照片吸引了人们的目光。照片是一个女孩,十二三岁,身上穿着补丁的衣服,戴着翠绿的头巾,手中捧着一只和平鸽,可眼神却一片迷茫,一片彷徨,那是对生命的无奈,还是对和平的渴望?

照片下有标题:摄于巴基斯坦加沙地区。

这幅照片我端详了一遍又一遍,我忽然感到自己的心仿佛纠结起来。她同安妮一样,无辜地被卷入战火,惊惧每天折磨着他们脆弱的神经,而世界上,仍有许多人,在承受着战火的煎熬,而我们却无能为力。

--年,烽火在巴比伦上空燃烧,敢于挑战美国权威的伊拉克很快被击败。但战争的灾难并非只青睐战败--x的反抗与袭击,依然迫使美国驻军于此,时至今日,有多少美国大兵血撒异域!三年战争,两个输家!

死去的士兵们,他们之前可能是跳街物的嘻哈男孩,有的有了心爱的女孩,有的已经结婚,他们本该在家乡的酒吧与朋友喝着啤酒聊天,牵着爱人的手漫步于林荫小道。可是,命运却被定格在了瞬间,僵硬的身躯,彷徨的眼神,迷离的泪水,冲突的双方,血与泪的过扬,你既无怨,我亦无悔,当伊拉克人用生命捍卫尊严时,美国士兵也在用生命捍卫着大国的霸权。

何时,何地,你我的眼中能没有仇恨,手执橄榄枝屹立夕阳下,让夕阳将彼此身影拉长,让微风拂乱彼此的头发…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5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题记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是什么?让共产党员有这样的意志。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是否会想起几十年前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勇敢地与敌人作斗争的烈士们?是他们让我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是他们使我们的祖国强大了起来!这种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党,为一代代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时代的骄傲!

变形记读书笔记700字 篇26

草房子

好词:

摩挲 挥霍 流火 迷离 恍惚 韧性 纯净 古朴 鼓舞

火辣辣 轰隆隆 红艳艳 绿晶晶 汗淋淋 水淋淋 齐刷刷

结结实实 昏昏欲睡 大模大样 乌溜溜 金泽闪闪 莫名其妙

如痴如狂 龇牙咧嘴 秋风乍起 朝夕相伴 忽明忽暗 绘声绘色

自作多情 隐隐约约 无恶不作 波光粼粼 如梦如幻

好句好段:

白雀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好像清瘦了一些。她一出现在桑桑的视野里,桑桑就觉得天地间忽然地亮了许多。白雀走着,依然还是那样轻盈的步伐。她用双手轻轻抓着被放到了胸前的那根又黑又长的辫子,一方头巾被村巷里的风吹得飞扬了起来。

当时,那纯洁的白色将孩子们全都镇住了。加上秃鹤一副自信的样子,孩子们别无心思,只是一味默默地注视着。但在仅仅过了两天之后,他们就不再愿意恭敬地看秃鹤了,心里老有将那顶帽子摘下来看一看和摘下那顶帽子再看一看秃鹤的脑袋的欲望。几天看不见秃鹤的脑袋,他们还有点不习惯,觉得那是他们日子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点。

冬天过去,细马已基本上能听得懂油麻地人没过多少天,谏树苗就怯生生地探出头来,在还带着凉意的风中,欢欢喜喜地摇摆。这个形象使秦大奶奶想起了当年也是在这个季节里也是同样欢欢喜喜摇摆着的麦苗。她就很想用她的拐棍去鞭打这些长在她地上的辣树苗—她觉得那些树苗在挤眉弄眼地嘲弄她。

那是一九六一年八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

那天下大雨,秃鹤没打雨伞就上学来了。天虽下雨,但天色并不暗,因此,在银色的雨幕里,秃鹤的头,就分外的亮。同打一把红油纸伞的纸月与香椿,就闪在了道旁,让秃鹤走过去。秃鹤感觉到了,这两个女孩的眼睛在那把红油纸伞下正注视着他的头,他从她们身边走了过去。当他转过身来看她们时,他所见到的情景是两个女孩正用手捂住嘴,遮掩着笑。秃鹤低着头往学校走去,但他没有走进教室,而是走到了河边那片竹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