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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8篇)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8篇)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6

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程工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就是他成功修筑的,这就是京张铁路。

从课文中,我知道当时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遭受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欺辱。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依然接受了任务。最后修筑成功从而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我为詹天佑的杰出爱国精神而自豪。当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所说,所做,所想,心头不仅微微一阵。詹天佑对工作严肃的态度,和那不怕艰难,认真,不怕吃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还有遇到困难,他总是为自己为别人鼓舞的爱国之心,与我们相比是如此伟大。我们平时遇到一丁点儿困难和压力就不想吃苦,没有勇气,做事马马虎虎,说别人的坏话,揭别人的短处。学习了《詹天佑》一课,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了?

詹天佑的杰出在于实践。他能根据不同的山势采用不同的开凿方法。居庸关隧道采用从两端同时凿进的办法;八达岭采用中部凿井法,使工期缩短了一半。为了解决火车爬坡问题,他又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

看到这里,我羞愧万分。平时的数学作业老是一种模式,按老师教的方法去做,如果遇到难题,用这种方法又不行,我就只会死脑筋解题。詹天佑叔叔为了国家的荣誉,创新设计了铁路路线。今后我要向詹天佑叔叔那样具有创新精神。

詹天佑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好儿子,京张铁路工地上永远开放着詹天佑这朵奉献之花,他将永远开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之中。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了......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近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 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9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吸引我。这本书主要写有个男孩名叫马良,他喜欢画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只能用树枝在泥土画画。一天晚上,马良干完活回家休息,突然一位老爷爷出现在马良前面,老爷爷递给马良一只神笔,让马良给穷人画画。马良以为是梦,醒来后手里真的拿着老爷爷给他的笔。马良每天给穷人画画,人们都很喜欢他。

不久,大官知道马良有只神笔,就把马良抓过来叫马良画摇钱树,马良不肯。于是他画了一片大海,在海里画了一座金山。大官说:“画一艘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一艘船,大官上了船,船慢慢地向金山开去。大官嫌太慢,大官对马良说:“画点风。”马良加几笔粗大的风,船被吹得东倒西歪。船翻了,大官被淹死了。马良仍然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乐于助人。

我们应该像马良一样善良、一样勇敢、正直,有乐于助人的精神,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车的穷人画车,让他们不会走路太累。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小朋友,画很多学习用品让他们好好学习。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村里的小朋友画很多电视机,让他们看电视。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马良是我们学习的指路灯。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题记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莉迪亚是家中的老二,是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作为中国人父亲的黑头发和美国人母亲的蓝眼睛,这对夫妻对她寄予厚望,将所有注意力倾注在她身上,在她的尸体被发现后,家里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终于被打破,最终一家人开始了新的生活,而莉迪亚自杀的真相,将会永远埋藏在小妹妹汉娜的心底。

故事的背景是70年代的美国,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没有世界名著那样的波澜壮阔,但它是如此的扣人心弦,这本书的感情是如此的力透纸背,就好像在一个明媚的秋天的下午,你刚睡醒午觉,带着再好不过的心情,你拉开了房间的窗帘,然后你发现——阳光洒满了房间。

也许我们这辈子不会遇到与种族有关的敏感问题,但就如书的封面上的那句话一样——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们,有找寻过真正的自己吗?

沉浸在题海里,因为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参加各种补习班,一步一步走向父母给自己设定好的未来,沉迷网络,试图在虚幻的世界中寻找真实,在所谓的爱情里纠缠不清,因为自已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或者是认为自己再也无法面对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像懦夫那样逝去。

我们到底忘记了什么?

忙忙碌碌地过着每一天,自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伟大的理想并且要去实践它,结果却在现实中不断迷失自己,辨不清方向,看不清前途,感受不到亲情的温度,体味不到四季的轮回……

我们被虚妄的希望拖下水,然后溺亡在希望的深渊。

站起来吧,扪心自省,找到真正的自己,找到心灵的皈依。

我轻轻的合上散发书香的《无声告白》,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满眼的透着生命气息的绿色,感受初秋的凉意,卸下一身的燥热,此时,清风拂面,鸣虫静默。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读-往事-莫里斯.葛雷兹曼 尽管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我还是和它产生了共鸣。主人公是位十岁的波兰犹太孩子,名叫菲利克斯,全书几乎都是菲利克斯在讲述故事,他用一双单纯的眼睛记录了硝烟战火中逃亡的全部过程;他拥有儿童纯真的心灵和思维方式,却承受着二战时代悲惨和恐慌的命运。菲利克斯和塞尔达之间的爱与友谊,他们的乐观精神和想象力,还有他们的守护者巴尼,它的勇敢和善良都是我们人类最珍贵的品质。而在黑暗的年代的威胁下,这些品质尤显得更珍贵。

故事来到二战的欧洲,全文几乎是主角-小男孩菲利克斯的喃喃自语,他用一双纯真的眼睛在炮火中分崩离析的世界,他的情绪在几亿人类面前显得如此的渺小,然而,作者却妙笔生花,在方寸之间展开了一个舞台世界,我在他的大时代悲惨的命运中漂浮不定,每遇险境都让人屏息,每一次脱险又不经让人为之振臂高呼。一边在菲利克斯看上去充满无比希望的世界里一起冒险,但却能深深感受到现实的残酷无情,有一双叫做命运的大手,分分钟能把这个小男孩给撕成碎片。然而在这种非常危险的环境下,菲利克斯面对这个黑暗而又血腥的世界,却是充满了最美好的期盼。我不由得惊叹,作者莫里斯·葛雷兹曼充分掌握了描写故事的精髓,让悲痛与笑声不再分离,每一段文字,都读起来太美好

了,仿佛一枚让人都不敢用力抚摩的水晶羽毛,每得让人动容,让人流泪。

从小被父母送到孤儿院,在某一天,一个好心人给他送去了一整根的萝卜,这可够那时候六十几个孩子,十一位修女,还有一位神父分的一杯羮。而这却让菲利克斯以为是自己的父母来接自己回家的福利,从此故事开始了,菲利克斯在等待很久之后,父母都没来接自己,于是他自己一个人踏上了寻找父母的旅程。他一个人穿过清凉舒爽的绿色森林,只带了一本笔记本出门,但是他是幸运的,途中找到了吃的,穿的,而这一路支撑着他不断去寻找希望的支柱是他对父母期望,他非常想找到自己的父母,和他们相聚。而这时候,不幸的是德国的领导人,和追随他的纳粹军队,正试图毁灭全欧洲的犹太人。这一路,他就了一个父母被纳粹杀害的女孩塞尔达,两个人从此开始了一段艰苦了路途,在遇到决定生死的困难时,遇到了好心人巴尼,到最后选择从驶往危险境地的火车上与两个同伴跳下火车,幸运的活了下来,而另一段艰苦的旅程也即将开始。 菲利克斯他那轰轰烈烈、充满传奇的人生和惨烈、黑暗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但他心中充满最美好的期待,我们应该铭记那些在危难时期对菲利克斯伸出援手的好心人,甚至是那些曾经照顾她的修女,隐隐的,我感觉到菲利克斯的坚定和拯救受难人类的愿望站在了一起。菲利克斯在恐惧和快乐中生存,他饱受绝望和

悲哀之苦,但他没有失去希望和未来,就像巴顿说的:“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

菲利克斯怀着梦想,怀着希望,也满怀期待,用自己写的故事、行动和信念帮助了与他同样遭受杀戮和苦难的犹太儿童。其实,菲利克斯的勇毅和责任感,连同上帝、耶稣、圣母玛利亚一起,在为我们做着庄重的、生命关怀的悲悯洗礼。这世上还有无数像菲利克斯一样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他们并非是历史上的英雄或者伟人,但他们对我们来说却同样重要。平凡普通的菲利克斯不再是默默无闻的犹太孩子。

是啊,我们都应该从中学到菲利克斯那种对生活充满希望,对袭来的磨难想尽一切办法去应对;想尽一切可能办法去逃生,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乐观的面对自己所遇到了一切,即使现实是多么的残酷……里面有一句话: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是啊,尽管我们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的不快乐,但每一次的快乐带给我们的都是最珍贵,最难得的。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八十天环游世界》,书中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名绅士,他没有亲戚来往,很安静,生活一板一眼的活像台机器,他同时也是一位令人捉摸不透的人物。就比如有一次,福克先生因为他的仆人送给他用来刮胡子的水和平时的相比低了2华氏度,他就辞掉了这位仆人。

他一直如此平淡且严谨的生活,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只是因为他在俱乐部打牌时的突发奇想,他打了一个赌,完成一个壮举——环游世界。与其同时,本地银行正巧发生了一起盗窃案,福克先生被误认为是盗贼,因为他的一些行为他被警探盯上了。这一系列的事情,正好坚定了福克先生环游世界的想法。

在环游期间,福克先生和同行的人又是赶火车又是赶轮船,有时误了时间,他们就乘着大象、雪橇还有小艇一类能为他们所用的交通工具赶路。

在途中,他体现了平时的没有展现的一面,他正义、英勇,一路上见义勇为,但为了自己的目的,也有些执着,险些把警探费克斯吓得半死。有一次,他们遇上了印第安强盗打劫火车,胆子大的乘客和那些强盗打斗起来,虽然赶走了所有的强盗,但还是有两名乘客被劫持走了。福克先生就在这时展现了自己的勇敢,他不顾生命危险,闯进那伙印第安强盗的老窝,拼死救出了落入那些坏人魔爪中的普通人。

旅行的途中,惊险刺激又充满美好的人和事,还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这一切让福克先生流连忘返,但旅程到了尽头,他不得不回到伦敦,但在伦敦等待着他的却是另一个冒险。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宣布被捕,但在福克先生机智的周旋下,银行盗窃案被查清了,警探抓错了人,福克先生被无罪释放,在最后他带着一身骄傲回到了俱乐部,最终赢得了赌注。

从书中我感觉到,人都有缺点,就如同福克先生,但他面对一切事情的沉着和冷静,为人正直,坚持自己,所以他能造就属于他的成功。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因为它的情节。

全书以主人公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叙述为主线。福贵曾是个富家子弟,年少时只顾贪玩享乐,嗜赌成性,败光了所有家产,父亲也因此而死。剩下福贵,妻子家珍还有母亲及一双儿女:凤霞与有庆,过上了潦倒艰苦的生活。为给母亲治病,富贵到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这一离家便是近两年,回家时,母亲已告别人世,凤霞成了哑巴。原以为从此可以平淡生活,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有庆在体育方面刚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却为救县长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凤霞刚与二喜成婚,幸福美满,因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二喜、外孙苦根一个个都弃他先去。年老的福贵与一头取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无忧无虑、无依无靠。

寒假大红大紫的《哪吒》,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读完《活着》,我却觉得在命运面前,人类是如此渺小又可悲。

凤霞的生病、有庆的死亡、二喜的离去……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范围之内。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许是福贵仍身为富家子弟时的所为——也可以这么说,福贵的一生都在为年少时的挥霍付出代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他的伤口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勇于对他人讲述自己坎坷的一生。而福贵对自己一生平淡的叙述,更是一种对过去的释怀,只有真正地放下,才会勇敢地面对从前。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对他开了玩笑,他的神经在这一次次的过程中早就麻木,而这一次放下,何尝不是一次涅槃重生,一次自我救赎?在福贵的一生之中,他没有理想与追求,甚至没有像祥子买下一辆车那样小小的梦想。仅是为生存而生存,为活着而活着。最后只剩他一人之时,他依旧没有产生轻生的念头——就当是不负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幸运。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情节所吸引,更被它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活着》虽是一本小说,可社会变革也是其中的一条暗线。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后“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分给了以前的佃户。”几年后,“人民公社成立了,我家五亩地全划到了人民公社名下,开始吃食堂了。”接着,“大跃进”时代开始,“队长让两个年轻人去买煮钢铁的锅”,炼钢的热潮掀起了。后来,“_”开始又结束,实行包产到户了。

这一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史,更是新中国的成长史。_来,我们经历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人民公社化的失误、“_”的动荡……_后的今天,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港珠澳大桥的通车,5G技术的发展,我们用了_的时间,实现了从刚建立时的一穷二白到一个大国的伟大飞跃!

_来,有多少建设者与科学家们齐心奋进,中华才得以复兴?“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祖国”,钱学森毅然放弃优越的国外生活条件,回国助以新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袁隆平苦心研究,只为种植出造福全中国的“杂交水稻”;南仁东几乎耗尽一生建设中国“天眼”,只为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助上一臂之力。他们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不,他们不仅为理想而活,更是为心中的报国之志而活!

时光流逝,岁月流转。_的时间已在历史的车轮中消逝,_后的今天,这盛世如你我所愿。我愿可以不负使命,在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祖国的发展推波助澜。这或许是新时代的青年们,活着的崇高使命与意义。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力克?胡哲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的讲述,给人以热情、勇气、信念、坚持的力量。你不禁会为这位天生没手没脚的家伙而深深折服,他从一无所有、畏缩自卑,迸发出无穷的自身能量,活出了自己的价值,创造出了一个不受限制的精彩人生。

这本书的作者力克?胡哲天生患有海豹肢症,除了躯干外,的工具就是只有两个脚趾的小左脚。可以想象,生活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啊!出生时,力克的父母都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的妈妈甚至拒绝抱抱自己的孩子。这对任何人都是极大的打击和难以愈合的伤口。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放弃,慢慢开始接受和面对现实

童年时期的力克可以说无忧无虑,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面对无数的挑战,而他都努力地克服了。长到了上学的年纪,力克陷入了困境,他一度因身体的缺陷和对生活的绝望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是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愚蠢而不负责任的想法。他想到了给他安慰和帮助的父母,鼓励和支持他的家人,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他们。于是力克决定好好活下去。他开始在自己身上寻找值得引以为傲的东西来提高信心。他试着交一些朋友,试着融入周围。虽然常常被同学排斥、嘲弄、或被称为“外星人”,但他主动并真诚地和同学交谈,同学们逐渐了解了他,都和他成为了朋友。他从朋友那里也得到了很多的肯定和动力。最终力克战胜了困难成为了不起的人。如今力克·胡哲不断拜访各地的学校、教会、贫民窟和监狱甚至垃圾城,与那里的人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散播希望与爱。告诉人们他的经验,提醒大家信念和行动的重要,鼓励他们要有信心。至今已有六亿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他的充满勇气的人生。他的事迹已经深入心地激励了很多人。

力克?胡哲的成功,就在于他对于人生的“不设限”,正常人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体验。因为他们有健全的身体,无后顾之忧,所以人们就只把自己的目光,停留在哪些失去的东西或曾经的伤上,而没有真正的目标。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正常人就平凡地过了一生。他们错就错在了对人生的“设限”上。力克·胡哲并没有因为残疾而被打垮,他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一次特别的考验和计划,他与那些“受限”的人生不同,他认为:“只要有梦想,什么都能做得到。”

力克最打动我的是他的乐观和信心。人在逆境中很容易被击垮而随之放弃了目标。而力克正是相反。古人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力克就一直是一艘满载着幸福和乐观的小舟,前进于逆流之中。力克告诉人们: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四肢,而是没有生存希望及目标!是啊,没有目标怎么付出行动?力克自己就是一盏为人们照亮目标的灯。让千千万万的人,重拾梦想走向成功。

这本书不仅传递给我们的是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坚持成功的信念,也给我们的心灵注入了强大的力量。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力克是怎么战胜身体的残障的;想放弃的时候,想想力克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才取得的成功;悲观失落的时候,想想力克脸上灿烂的笑容和他的乐观精神;发现自己又在抱怨世界不公平的时候,就像力克一样去感恩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其实,我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误区中迷失了自己,这本书,就是指点你走出迷雾的导航灯。归根结底,力克想要告诉你的是:做的自己,我能行!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列夫·托尔斯泰是公认的最伟大的俄罗斯文学家,他的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是托尔斯泰文学艺术上的三个里程碑。《战争与和平》这部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无疑是我们最该读的那几本书之一。高尔基曾言:“不认识托尔斯泰者,不可能认识俄罗斯。”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四大贵族在战争中仍然享受着和平和宁静的生活,他们希望在战争中寻找机会建立自己的战功,获得荣耀,而底层的俄罗斯人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光是俄罗斯,即便是发动了战争的法国,受害的也是底层老百姓,托尔斯泰用战争与和平的不同生活状态来表达在战争中遭受苦难的人民的深切同情,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平的生活!

拿破仑他有卓越的政治才华和军事才能,但他发动的战争也对人类带来了灾难,总之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身上,会体现出才华与罪恶。1805年,拿破仑发动了战争,俄罗斯也引燃了战火,当战争来临时,俄罗斯的贵族与底层人民都奋起反抗,只不过大多数贵族是为了荣誉和战功,老百姓则是为了保家卫国。战后不管胜负如何,上层人士仍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跳着快乐的舞步。但是在这场卫国战争中,俄罗斯贵族的青年们也有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他们接触了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思想正在发生改变。

在战争与和平的历史背景中,俄罗斯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当西方文明的资本主义渗透进来时,他们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一个大国仍然要被强大的小国冲击和压迫,当然这也给俄罗斯的社会进步带来了契机。

全书通读完毕,如内心中火星迸起而燃烧整片心灵,不光小说的流畅性与场景性充满魅力,对于真善美的描写,关于爱的波澜,关于人们的爱国之情等等,生活、战争中的种种场景无不渗透每一篇节,其对历史观的表达,历史中人类的作用与历史推力之间的关系蕴含着多层次的哲理。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