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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通用18篇)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

《浮士德》是歌德根据流传于民间的有关浮士德的故事而写成的一部悲剧,这个民间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神性与人性、因循与追求的各种冲突。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通用18篇)

歌德笔下的浮士德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巨人的形象,他厌恶宗教和传统加于他身上的束缚,渴求生活,不断进取,为实现人的价值、生活的真谛而不停地追求。在浮士德身上有着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这种活力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进行锲而不舍的探求,就是在不断克服错误和过失中去追求真理,最后走上正途。就在对“最高存在”的意义的探索中,他要把全人类的苦乐集于一身,要在个人的内心中领略人类的全部感情。他冲破了知识的牢笼,摆脱了官能的享受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的羁绊,走出了“小世界”,而进入了“大世界”。在这个“大世界”中,他曾为帝王服务,曾同古代的美结合,但这给他留下的是一片空虚和一场幻景。最后他在为人类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伟斗争中,感到了最大的满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

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无疑是积极的,但有着空想的性质。离开改造社会单纯地改造自然,到头来也只能是一个幻想。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当作是他的人民与大海搏斗的壮丽景象,为这种幻想提供了一个例证。这也正是浮士德悲剧意义之所在。

我特别欣赏书中浮士德所说的一句话:“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奔波,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车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男儿的事业原本要昼夜不停。”虽然浮士德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面对人生的积极态度和积极的进取、追求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2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正是这种对比令我唏嘘。同为悲剧,却给读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时甚至在想,《红楼》就这样截然而止,也是种很好的结局了。连“二木头”都还活着,虽然很苦。钗黛还在等着宝哥哥,湘云还在梦着嫁入卫家。所有的美梦还没醒,尽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经写着诔词。如果真要把一切结局都赤裸裸地摊开,等到钗在奁内待时飞,等到质本洁来还洁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红颜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那一份悲凉又是怎样让人难过。还不如就这样吧,把最后的悲剧留白,给人心一点温慰的遐想空间。

就像有的时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结束,这样哈利和赫敏还能有着一点点小小的暧昧。此时相望不相闻。而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剧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归正题,《浮士德》也是悲剧啊。个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坏了。大世界更是悲剧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伦终也是海伦已随那清风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终如精卫,被忧愁吹瞎了双眼,在错觉中死去。可为何读着却是能让嘴角挂上微笑呢?特别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有一种令人情不自禁读出来的力量。仿佛“给我更多的灯吧!”,全不似《红楼梦》中那种眼睁睁看着韶华远逝的无力与虚无。

圈子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刚刚咆哮过的屁话上。十八世纪末的清朝,是所谓“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迈的贾家已经负担不起过往的荣耀,庚吃卯粮,糊裱匠勉强修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是拿破仑的时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尔泰墓前的讲话:“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社会如此,文坛亦如此。

读到了,去翻看历史,那个时代真得令人振奋。歌德,席勒,拜伦,雪莱,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仑……一片星空闪耀,不由神往啊。有点理解“青藤门下牛马走”的感觉了。

于是也真得难怪魏玛古典时代会走向希腊,难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寻找海伦而梅菲斯特却随河而下,难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确实有一团火烧在那个时代欧洲人的心中啊!从少年的维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衷心信仰着“凡人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济度”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过往的一切易于盖棺定论,如今呢?狂飙过了头,怀疑否定一切之后,当下的时代是什么?物理学的大发现过去了,互联网的普及过去了。下一个科技的突破点在哪里?生物学,还是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国家组成了,世界大战打过了,全球化和恐怖主义出现了,下一个世界趋势是什么?是进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还是在各种壁垒阻碍下分开?欧洲的哲学与诗歌,美国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种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吗?还是这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

再看《浮士德》时,大三的我,这个时代的我,并不很激动。感受着热情的同时,我在怀疑着热情的破坏力。可若当下怀疑太多的我去学习去拾取这样一份激情呢?也许会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谓“浮士德难题”,在阅读中反而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恶本就共生嘛。是说因为看过《庄子》的原因?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3

《浮世德》它让我看到了这个现实社会下存在的矛盾、无奈、悲惨……

书中讲述了5个都市少年,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秘密,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爱与恨的印记。池海翔这个总被人家称作是怪物的男孩,没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他只能独自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他带来的一切惨痛。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站立于万人之上了。纪澜一个矛盾的女生,不愿与最好的朋友滕夕分开,却背地里把滕夕的书桌推翻在地,让书本掉在地上。然而,她又赶忙捡起书本,用双手擦干净。滕夕的突然昏倒,让纪澜紧张不已。她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的原型,因为,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会嫉妒对方比自己优越的条件,从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虽然,她是矛盾的。但,她还是选择那宝贵的友情,纵然滕夕已离她而去,已不在人世,她始终还是爱着滕夕的。而滕夕,有着出众的外貌、乖乖女的性格、殷实的家境,这一切都使人羡慕。这样美好的女生,却爱上了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男生。这些都不能说明什么,因为爱情是没有界限的。直到最后,滕夕的离去,她的心里仍然只有他的存在。那个叫烟焰的男孩。烟焰,其实本质是好的。可由于,父亲被车撞后,肇事司机逃跑,家里就开始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抢劫,都是为了他的家,为了滕夕。然而,当他知道那个肇事司机是滕夕的父亲后,他茫然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滕夕,他想对滕夕说:别走,等我出来。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直到她的离开。烟焰只能算是个知途迷返的孩子。最后一个少年——季岸,他是最悲惨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被姨夫姨妈收养。但是,他讨厌姨妈那异样的眼神。于是,觉得自力更生。可他所谓的自力更生,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当男妓。他被那些肥肉横生的老男人包养着,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后悔,只有能靠自己生存下去就满足了。而,当他爱上了自己的老师,他决心退出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已经不行了。那个世界不允许他的离开,除非他在人间消失了。纵使这样,他的爱情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不被世俗承认的东西,是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就是他们的爱情一样,心爱的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地继续做着令人作呕的事情。

看完书后,我很庆幸不是这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我有着爱我和我爱的人,有着一个温馨的家,有着那宝贵的友情。我可以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着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4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5

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曾经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现在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非常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直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内容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很幼稚,一页书看看不过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子,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激情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己怎么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己的书本。到后来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而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己对于内容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现在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内容,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况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内容,也不用再回过来看讨厌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天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天心情相当沉重”的。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6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杀人,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最大的财富。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7

在世界的文学史,有这么一本书不得不提到,那就是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金银岛》。这是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书,也是作者最畅销的书之一。

史蒂文森的一生写了许多书,代表作有《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和《卡特丽娜》以及本书等,书籍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纵观他的所有著作,我个人为这本书是最成功的。《金银岛》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入我的内心。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吉姆非常喜欢听比尔船长讲故事,那些听起来挺吓人的经历,像是罪犯被处以绞刑、海盗双手被绑而且蒙眼走跳板、突如其来的海上大风暴、遍地骨骸的西班牙海盗巢穴等,每次都让吉姆又爱又怕,也让宁静的小镇增添了不少新鲜刺激的话题。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於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心怀不轨的海盗们乔装成一般的水手,当中还包括阴森诡谲的独脚水手西尔弗。大伙儿假装跟着吉姆和利弗希医生一起去寻宝,航海的过程中,充满了千辛万苦和千奇百怪的事。不仅发生了足以让人丧命的疟疾病乱,还曾经发生海盗们群体叛乱的恐怖事件。而至于结果在惊涛骇浪中,到底吉姆一行人最后有没有找到传闻中那座遍地满是黄金宝藏的金银岛呢?他们又是否能平安地带着宝物归来呢?而独脚水手西尔弗又会在紧要关头使出什麽阴谋诡计呢?这一切的一切我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去搜寻,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金银岛》的乐趣。

《金银岛》又译为《宝岛》,既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的中心情节是一个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海盗的故事,作者无意向读者指出两帮人围绕宝藏而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究竟有什么教训,他要做的是通过脉络清晰、波澜迭起的惊险故事,自始至终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教人非一口气读完为止。针对这部成功的惊险小说,史蒂文森后来回忆道:这是一个给男孩们读的故事,不需要十分讲究心理描写或优美的文体。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之辞,实际上整部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例如两面三刀、心狠手辣,但又狡猾多端、见风使舵的约翰·西尔弗,又如霍金斯太太的固执与坦率,她数死去的海盗留下的钱币时,不同意在收回欠她的账之外多拿一个铜板,又顽固地不肯少拿一个子儿。

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但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吉姆他面对危机时的那份勇敢与机智,他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在故事的一开始,吉姆的父亲就死去了,吉姆与母亲一同经营着旅馆。当船刚起航时吉姆也同样展现出了他机智的一面。当他在箱子里无意间听到西尔弗的阴谋时并没有感到惊慌,而是冷静的呆在箱子里听完整个对话。这使得整个船队及时转危为安。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而另一个另我难以忘怀的则是利维塞大夫,他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作者出生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位小说家、诗人与旅游作家,也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早年他到处游历,为其创作积累了资源。到了20世纪中期,评论家对其作品进行了新的评价,开始审视史蒂文森而且将他的作品放入西方经典中,并将他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如果说中国的孩子是读着《西游记》长大的,那么外国的孩子们则是读着这本《金银岛》长大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情都会脱离人们的视线,但我相信这本书永远会站在文学之峰的顶端,永不褪色。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8

“《瓦尔登湖》是一本静静的书,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它只适合在“寂寞和恬静”时阅读,静静地读,静静地思考”合上《瓦尔登湖》蓝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

从这个书上来说,梭罗写了人们的贫穷不是别人不施舍或政府不救济,更不是自己在本来的工作上不努力,而是没有换一个角度思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伟大的人用简单而富裕的方式生活着,并给自己留下闲暇时间,以用来做伟大的事和培养自己伟大的品格。“我没有看到过更使人振奋的事实了,人类无疑是有能力来使自己有意识地提高他自己的生命的”。作者用自己在瓦尔登湖边的生活证明了人类可以生活得富裕而有闲暇,人类可以和自然、和动物和平相处,可以生活得简单却同样快乐。

当梭罗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相信在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瓦尔登湖的爱,对于小屋的爱,对于山林的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爱,以及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爱,然而我更看到了梭罗心中孤寂,一种超越了浮躁,超越了个人荣辱,超越了一切物质的孤寂,其实与其说是孤寂,我到更倾向与说是安静.在安静中梭罗看穿了生死,明白了自己需要的,然后静静的写下他的思想,静静的在瓦尔登湖旁度过了三年.所以每次我看到他的文字时,我都能产生一种震撼,然后静静的思考,思考我的人生,我的理想,我的未来.然后一步一步的实现,在那时我才感觉活得真诚,没有了矫揉和造作。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9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0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1

早就听过老舍先生写的《月牙儿》了,以前总是听别人评论的。今天正好读了读原著。

小说以月亮为线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儿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见到的月牙儿都不同,带着种.种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记忆中的第一次是父亲死时的,那月牙儿,有一丝寒气。第二次是在给父亲上坟时,四周漆黑,没有声音,只有月牙儿放出一道冷光,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天上迷迷糊糊有个月牙儿。再后来就是她到当铺当东西的时候了,还有妈妈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事业各个时段看到的月牙儿,同一个月牙儿,不同的感情。最后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儿,该是种什么感情?大概也应该是跟第一次一样的,带有寒意吧。

月牙儿一次次在她记忆中的碧云上斜挂着,唤醒了她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儿》,看到的大多是同情,为她们母女两代感到惋惜,当然,这个,我也不否认的,但我似乎又有点不赞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亲带着她,只靠给人洗衣服是养活不了她,母亲选择这条路还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什么拖带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个时代,品群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还是没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日子是苦点,可是人家的钱挣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过几年学怎么了?既是上过学就更应该懂得廉耻,别人可以卖力气挣钱,她为何就不可以?想有钱,过阔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气,就出卖色相了,自以为会过的很好,结果呢?幸福吗?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欢这种人的。不能说当时的社会没有错,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赏好多人可以贫苦的活着,但我却很鄙视像这样的人那样过着阔日子却不知羞耻的活着。

看了这篇小说,我又不禁想到了当今许多女大学生,好多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甘愿被别人包养。我是很痛恨这种现象的!自己好好的,干嘛不凭自己的本事去赚钱,就仅仅为了虚荣而去出卖色相?想想自己的处境,你只不过是别人取乐的玩偶,腻了就该被抛弃了。最后什么都是一场空。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2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讲了灰姑娘在小动物们和女巫的帮助下,参加了国王举办的的和舞会并结识了王子,在12点离开时把左脚上的水晶鞋弄丢了,被王子捡到,于是下令谁能穿上这只水晶鞋,谁就能嫁给王子,最后灰姑娘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穿了水晶鞋了,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了下去……

文中这些人物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因为她善良有爱心,人见人爱。她和小动物们交朋友,友好相处,在她需要帮助时,小动物们和女巫都很乐意,如果说灰姑娘没有它们的帮忙,她就没有衣服和鞋子,就参加不了舞会,结识不成王子,更不会嫁给王了。

灰姑娘还是守信用的人,在去参加舞会时,女巫告诉她在晚上12点之前一定要离开,灰姑娘做到了。如果灰姑娘没有在12前离开,那么她就会失去一切,变成原来的样子,就不定还会被抓。

灰姑娘还很聪明和坚持。如果不是这些的话,在继母的阻挠下她就没有机会去试那只水晶鞋。

读完了这本童话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爱心,善良,讲信用,并能坚持才能成功!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3

在鲁迅先生的描述中,我才真正地了解到了一个真实的范爱农先生,他的外表虽然十分冷淡,但是在他的外表下充满了他当时对整个黑暗社会的焦虑、担忧和痛恶,他对社会上的那些肮脏、龌龊的反动势力投以“白眼”……他借酒消愁,对社会进行冷嘲热讽,最后溺水身亡。读完全篇文章,才可以体会到鲁迅先生对范爱农先生的无比钦佩之心、无比怀念之情。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范爱农先生和徐锡麟先生都是值得我们敬仰的先辈。他们同情广大劳动人民,胸怀着一颗不与反动势力妥协,并坚决与之抗争到底的决心。

鲁迅先生独特的写作手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他在《范爱农》一文中,先从表面言行去描写范先生的如何可恶、如何可恨,再渐渐地引领着读者走近、深入范先生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4

“这里不仅销售杂货,还提供各种烦恼咨询。无论你挣扎犹豫,还是绝望痛苦,欢迎来信!”精致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吸引了我的目光。就这样,我和《解忧杂货店》不期然相遇了。

翻开第一页,一眼成痴,意外的惊喜,使我几乎是一口气把构成全书的既独立又丝丝相扣的六个故事看完,读完的那一刻,我内心无限感慨,回味无穷,还想再细细品味每个细节。

这本书打到我心里,让我怀念所有被感动的时光。比起书画,被书打动更让我幸福。那种只是自己感受到的触动和寂寞,没有渲染,没有音效,没有那些潜移默化添上的东西,只是留白给你,那封回复给白纸的信,自己填满的天马行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肆意想象,真好。

人们也许会不知道,过去或者未来的自己,会与他人的命运紧密相连,在《解忧杂货店》中认真回答的每一个人,其实都在向自己发问。最后的最后,当这个夜晚停滞于杂货店中岁月的光芒消失,人们将会迈出这个屋子,去书写虽然不一定美好,但是也正是因为未知而充满精彩的人生。我感悟出:无论是怎样短暂的一个瞬间,只要有活着的感觉,就有未来。只要心中有未来,人就能幸福起来。

在最后的信中,浪矢爷爷这样写道:“很多人都是迷途的羔羊,手中仅有一张白纸地图。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不仅是这本书最后的回答,也是作者对于我们的回答。作者东野圭吾就是这样,温柔地告诉我们人生的滋味。

合上书,嘴角上扬,想起自己以前因一点小挫折而任性的幼稚往事,又似乎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未来的我来到了这座神秘的杂货店,跑去后门的牛奶箱旁投了一封信,写给三年前的自己:

“努力吧,拼搏吧,追逐梦想吧,我在大学等你!”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5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6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7

我翻开书,看见自己色彩斑驳的青春。

谁没有过迷惘的青春?怀疑朋友的友情,无视父母的亲情,对存在的意义和世界的真相提出质疑。混混噩噩不知前路在何处,只得相信自己,一个人蜷缩得更紧。

人活于世,无非迷惘于未来,纠缠于情感,徘徊于成败,超脱于生死,这些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来的。而在现在这个社会,十八九岁这个年纪,我们已接触到了全部,并深深陷入其中。

在旁人看来,我们只是自说自话的无病呻吟。“哪有如此多的苦痛落在你们身上,等到你们长大了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比这个残酷的事物还多着呢!”诚然,在他人眼里,这些莫名的伤感都是无用且乏味的。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被种.种迷惘纠结所缠绕不胜其烦,其苦痛怎轻于他人?

我苦于这些事情无人诉说,形单影只地走在成长的道路上,邂逅了《挪威的森林》。

从书中我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跨越时间的真理。

初读时,我看见了一种在世人眼中称之为颓废的生活和思想。主角渡边无所谓明天如何,对大多数人漠不关心,按照自己的步调行走人生,平时去大学上课,周末呆在宿舍洗衣服和晾衣服,到了晚上去打工,如此反复。这种人生无所谓好不好,谁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只是我想,在一味追求成功与荣耀的现在,能不受周围环境与世俗理念影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与信念,实在难能可贵。这点给我感触颇深。

我还看见了凄苦的爱恨纠缠。渡边的情感被往事和现实所缠绕不得解脱。代表过去的直子,渡边对她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有少时便存在的憧憬,还有因自觉认为被友人所托付而产生的责任感等等,真正称为爱的部分占的比例并不高。在直子住院后,渡边遇见了代表现实的绿子,与直子不同,绿子身上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生活洋溢着热情,是个人见人爱的角色。渡边同样深深地为她着迷并且感到为难,无法从示爱的两人中选择,体现了他优柔寡断的一面。

再读时,我看见了自己。与渡边相似,我对生活也没有十分的热情,提倡顺其自然,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导致朋友寥寥无几。但就是这样的自己,也平稳地走过了十八年,并且将继续淡然地生活下去。读完《挪威的森林》,带给我的并不只有故事完结的悲戚惆怅,同样还有对未来无限的希望。

到第三遍,我不再局限于从故事具体情节和人物情态中发现什么了。从整本书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我悟到了,书中反复提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的确,怎样才算人的出生和终结?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真的消失于这个世界了么?亲友的记忆,遗留下的物品,都彰示着这个人的生命的痕迹。只是形体的消亡,真的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么?

我还悟到,所谓青春,是横贯古今中外共同的命题。青春的迷惘、无奈、惆怅无论是村上写下《挪威的森林》的八十年代日本,还是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都未曾变过。这一命题还将继续困扰数以百万的年轻人,并且谱写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生命之歌。

我合上书,侧头看见湛蓝的天空,和远在天际的未来。

后记:于昨晚我真正意义上读完了《挪威的森林》,暑假也即将结束。虽然现在我把书暂且搁置一旁了,但我的思绪并没有完全从中剥离。写的这篇读后感,权当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2022浮士德阅读感想 篇18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