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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精选16篇)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

上一星期,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非常有趣,我现在有六本,其中最喜欢的就是《颠倒沙漏》。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精选16篇)

小主人翁叫杨歌,他有一个爸爸,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可是他的爸爸非常聪明。为他发明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早上刚起床,小主人翁杨歌发现自己飘到了天花板上,其他的物品也飘到了空中。他迅速地去找他的爸爸,刚把爸爸放进口袋里,“当!当!”全部东西都掉了下来,他也摔了一下。他知道又是他的“淘气”的爸爸捣的鬼。

在妈妈的催促下,他刚想吃早饭,却发现客厅里一切乱了套。鸟在水中游,鱼在天上飞……过了几分钟全部东西都掉了下来,摔坏了!

原来这就是他爸爸发明的“颠倒沙漏”,只要在颠倒沙漏下面的小屏幕上写上要颠倒的东西,把它反过来,就颠倒了。

小杨歌拿着沙漏上了学校,他想让同学们见识一下这个奇迹的发生。数学小测验课上,他考了零分,老师正准备批评他,他赶紧在沙漏上写上了“数学老师”。马上,数学老师就开始表扬他,反倒批评了考满分的同学……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他一个人偷偷地乐。

突然有一天,沙漏被科学狂人猴子抢走了。世界开始颠倒了,恐龙复活了,老人变成了婴儿,夏天下雪了……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整个世界被颠倒了。于是,“闯祸的”爸爸又发明了一个沙漏,与猴子大战,最终降服了猴子,把沙漏夺回了。于是世界又恢复了平静。

这本书,看起来又惊又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一口气就看了一百页,如果不是爸爸催着我睡觉,我想把它看完。第二天一放学,顾不上吃饭就开始看。

虽然“颠倒沙漏”很有趣,很好玩,但是他却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我想,我们不能只为了自己好玩,而破坏世界的和平。我们都要好好的保护这个地球,爱护和平。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2

今天,我看完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我一边看一边哈哈大笑,简直太精彩了!我真佩服作家杨鹏叔叔野马般的想象力!

主人公杨歌的爸爸居然有预测未来的本事!也许,你们不相信——他是个拇指大的小人!杨歌的爸爸原来是个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可只要被杨歌的妈妈骂一次,就缩小一点。结果,骂了一百八十遍,就只有一寸高了,所以就只能装在杨歌的口袋里,成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当然也成了杨歌的学习监督员了。

我最喜欢的两篇是《预测考试题》和《妈妈的第一桶金》。

《预测考试题》讲的是星期一“冷面杀手”(数学老师)要小测,杨歌很害怕。他说:“爸爸,你真的什么都能预测吗?”杨歌爸飞快地点头:“那当然,不信你试试!”杨歌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嗯,预言什么好呢?对了爸爸,明天数学要小测,老师要出十道题,预测考试题这种事情你行吗?”杨歌爸拍拍胸脯:“肯定行!”杨歌爸刷刷刷地在杨歌的本子上不停地写,杨歌一直乐。杨歌爸突然把笔一推说:“考试不能作弊呀!”杨歌说:“爸爸,你放心,我不会因为你预测不出来就说你不是好爸爸!”“谁说我预测不出来?”“哎呀,差点中了激将法!”我觉得杨歌爸早就中了杨歌的激将法,对杨歌来说八道题也就够了。

杨歌参考了很多书,花了三个多小时才把题目都做出来。考试时,杨歌很快就完成了八道题,最后两道题就简单地做了几步。结果,杨歌竟然考了80分(一道题10分)!

回到家,杨歌高兴地把杨歌爸捧在手心,杨歌爸也乐得手舞足蹈,共同庆祝。我多么希望我的爸爸也能预测未来呀!我也会请他帮我预测考试题,让我每次考试都得满分。可是,据我所知,我爸肯定是不同意的,我这叫痴心妄想!

《妈妈的第一桶金》讲的是杨歌的妈妈花__元买了股票。爸爸劝她不要投资股票,说后天股票就要全面跌价。他妈妈瞪了他爸一眼,说:“你懂什么?”可他爸爸的预言果真灵,妈妈的第一桶金不但没挖到,反而__元全亏了,伤心地流泪。爸爸安慰她说:“现在,股票跌到地板价了!可大家没想到的是地板下还有地窖,地窖下面还有地狱,大家更没想到的是,地狱还有十八层!”哈哈,杨歌爸还真幽默!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大家有没有动心了?你是不是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神仙爸爸呢?你是想让他替你预测彩票呢,还是替你预测股票,或者预测考试题呢……那就来读一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异想天开,快乐无穷!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3

这学期我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杨歌的爸爸,他原来是一米八的大男人,然后他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杨哥的妈妈就整天骂杨歌的爸爸,最后变成了拇指小人,但杨哥的爸爸,并没有为自己变成小人伤心,他后来成发明家。但每次发明都被“猴子”偷走,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不惜一切代价来拯救世界。

比如:一次他们发明了“变大药水1号”,为了试一试怎么样?然后就用妈妈刚买来的芦花鸡做试验品,结果无限放大,最后被送到太空。但他们并不放弃研究,又研究出了“变大药水2号”,但最大没有无限变大,是每隔一段时间变大一点儿……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父子那种坚韧顽强的精神所深深的打动了。不管生活给予什么样的困难,他们都能乘风破浪,最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他们父子一样有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半天也做不出来。那时夜已经很深了,我的眼睛朦胧,便放过了这道题,心想反正明天老师会评讲的,到时候把老师说的抄下来不就得了,神不知鬼不觉,轻松又省事。

当时我就为自己聪明沾沾自喜起来,但没想到这样是把自己推进了一个大坑,一个一旦掉进去,就爬不上来的大坑。就这样,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找借口,一次又一次的原谅自己。直到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这个平时每门儿都是95分以上的尖子生,竟然平均分不足80分,这都是因为自己的知难而退。如果,我当初想他们父子俩一样坚强,积极地克服困难,我也不会加入到差生的行列。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往直前,坚强面对。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4

今天写完作业,看着天还有点早,就急忙跑到学校门口的图书馆借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实在是搞笑极了。

文中的主人公名叫杨歌,他的爸爸原来是一位普通职工,杨歌班里有个同学叫陈雪虎,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家境富裕,他的爸爸是__公司的总经理。杨歌的妈妈总是抱怨杨歌的爸爸没本事,总羡慕陈雪虎的爸爸,所以经常在家里批评杨他的爸爸,不知怎么回事儿,爸爸变得越来越小,开始妈妈没在意,后来爸爸变成了拇指宽度的大小,只有1。8厘米那么高。后来爸爸成了杨歌的“监督员”,每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与他形影不离。

一次,杨歌考试得了100分,他正在洋洋得意,爸爸却说:“你别得意,你写的题很多都是错的,有很多题都是我帮你改正的。”爸爸拿笔给杨歌该题的时候像是举重运动员举起了一块大木头一样费力。

杨歌的爸爸很勤快,家里来电话时,他马上跑去接,拿起电话就像举起了一辆汽车,更搞笑的是他接电话时要在听话筒和送话筒之间来回跑,像是在跑几千米的马拉松。

爸爸身材小还有很多好处呢?比如,坐公交车从来不用拿钱,都是躺在杨歌的口袋里。妈妈给他作西装只用巴掌大的一块儿布料就行了。更好玩的是爸爸的鞋子,杨歌吃QQ糖的时候,留下一点碴儿,用笔尖扎个洞,爸爸就可以做鞋子。爸爸洗澡从来不用浴盆,都是在家里的烟灰缸里,还可以在里面游泳呢!

一次,装在钱包里的爸爸被小偷偷走了。趁小偷睡觉的时候,爸爸偷偷地看了看小偷偷了多少值钱的东西,还偷看了他的银行账号,并冒充上帝给小偷打电话,开始小偷不知道,以为是谁在与他开玩笑,于是爸爸就报出了他的银行账号,小偷才信以为真。爸爸让小偷把自己偷的东西物归原主,小偷就照爸爸的说法去做了。小偷把偷盗的东西还给主人时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后来还做了十件好事,别人都很高兴,对他露出了笑脸,小偷看到别人的笑脸,从此改邪归正了。

这本书真搞笑,当你学习累的时候,不妨拿起这本书“休息”一下大脑,它会使你笑破肚皮的!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5

一天中午,我把作业写完了。百无聊赖地我随手打开了妈妈的手机,发现手机上多了一个软件——喜马拉雅FM。出于好奇,我打开了它。

经过一番研究,我了解到这是一个听书软件。里面推荐的一本书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本书的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好奇怪呀!是小朋友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口袋,还是有一个袖珍小巧爸爸?我立刻点开它听起来,听了一段后,了解到这是个童话故事。

故事主要讲的是,小男孩杨歌的妈妈经常骂爸爸,于是杨歌的爸爸慢慢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能装在杨歌的口袋里。但是爸爸的头脑却变成了天才,于是,之后便发生了一系列天方夜谭般的故事。

杨歌的爸爸很聪明,经常有各种神奇的发明。杨歌的爸爸发明了摇钱树。这棵摇钱树会认人,贪心的人摇下的钱会变成炸弹、眼镜蛇、吸血蝙蝠等可怕的东西,只有需要钱的帮助的人,才能得到摇钱树上的钱。

此外,杨歌的爸爸还发明了颠倒沙漏,不仅能够让人的性格相貌等完全改变,也能将饭菜的味道改变,使得白菜豆腐吃出鸡腿鱼肉的味道,这样,坏人能变成好人,白菜豆腐变成美味佳肴……这样的故事,真是让人脑洞大开,简直让人赞叹不已。

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这本书,每天都要见缝插针地抽时间听一听。一次我正听得入迷,爸爸插了一句话:“这种做白日梦的故事好听吗?”

我白了他一眼,儿童的世界你真的懂吗?爸爸看到的是天马行空,是黄粱美梦,在我看来,却是妙趣横生,想象奇特的童话。

我非常喜欢这个坚强、乐观、善良、勇敢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还会继续听这本书,它给我平淡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它也让我学到了很多道理。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6

:源氏物语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首先《源氏物语》成书于1000年前,那个时候世界上各个国家几无交流,文学发展各自成体。当时的西方正在普遍建立封建制度,宗教运动,也是中世纪的黑暗年代,当时的西方人人自危,疲于求存,几乎没有什么具备影响力的文学作品留下。但是《源氏物语》出现了,紫式部即是开拓者,又到达了一定的高度,填补了公元1000年左右文学史的空白。其次,紫式部写《源氏》的时候正好身处大唐影响后的日本,平安时代女性地位不高,写作用汉字是男性的特权,女性一般多用假名,于是导致我们今天看来即便翻原著也觉得文字晦涩难懂,并且假名文风柔美细腻,语言环境愈发神秘,日本艺术审美趣味中的“物哀”与“幽玄”被书写得淋漓尽致又如隔着重重雾纱见而不得心向往之。据说作为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也是在看过英译本的《源氏物语》后才喜欢上这部作品的,他觉得原著生涩难懂读起来艰难,而英译本却让他感动得要落泪。东瀛民族善于以小见大,世界之大都不过是春之曙夏之夜秋之昏冬之晨,花草鱼虫皆有禅意。而中国深受儒家教义,胸怀世界,民族大义,宇宙苍穹皆为我忧,所以《源氏物语》只源氏公子一人的情仇爱恨便已成巨著,而《红楼梦》则与乱世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余下皆是野狐禅。

第三,紫式部书写《源氏物语》当年,日本妇女并没有权利拥有名字,众人只知作者本姓藤原,“紫”是因书内女主人公紫姬而得名,“式部”是后来以父兄官衔为名以显其身份,才被人称为紫式部,可见当年女性地位之低。但是如同林黛玉一般,紫式部有幸出生于书香家庭,自幼便随父学习汉诗与和歌,熟读中国古代典籍,对白居易的诗有很深的了解与体会。在那样的一个大背景环境下,紫式部以细腻独特的女性视角写下了男权社会上层贵族一夫多妻制下女性悲歌也就可以理解她的无奈与喟叹了。说是女性悲歌,其实主角光源氏也是个可怜人,一生也轮回在无常里,找不到归宿。其母亲虽然深得皇上宠爱但是因为出身低下处处遭人算计,于是在源氏三岁时便不堪凌辱折磨含恨而去。

幼年成长中母亲的缺席导致了源氏一生都在各种女人身上追随母亲的影子。《源氏物语》这本书被很多不了解的人诟病为“大叔推倒萝莉”“萝莉养成计划”“百人斩”其实是与之有很大关系的。用佛洛依德的话来解释就是俄狄浦斯情结,这种情结伴随了源氏一生,儿时的恋母情节没有得到良好的疏导最后才演变的如此花心,也害了所有女子。他追寻了一辈子的真爱,懂得欣赏每个女人的美,不论对方美丑贫富,他都可以为了每一段感情付出所有,痴于女子千娇百媚,醉于女子风情万种,敬于女子博学多思,但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猛一回头,发现紫姬才是自己的真爱,可惜那时紫姬已经香消玉殒。这样的男人放现代不能容忍,但是放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来看,的确没有什么恶感。每一部经典作品都不应被因为一些狭隘的思想而被批判。读源氏物语,能读出日本文化中许多东西——知道世事无常,却又深陷在世间看似繁花似锦的荣华富贵之中,不能自拔,很矛盾纠结的心理。萝莉养成之类的,是情节。看客们看到了源氏养育紫上,最后娶她为妻的圆满剧情。而这个故事最终是个悲剧:源氏年过四十,内心却依然不满足,而迎娶了朱雀帝的三公主之后,紫上发现多年以来自己认为很牢靠幸福的人生,居然什么也不是,自己人生的三观都是源氏教导出来的:女性要美丽温婉有才华,重要的是,要顺从,要能够忍受男权社会给予的一切重压。但是,在三公主的问题上,紫上的世界观完全崩溃。三公主是个呆板的13岁少女缺乏女性风韵,源氏对她不过尔尔。紫上一点也不嫉妒她,但就是这个毫无魅力的少女,居然毫不费力夺走了她拥有的一切。万事,转头空。紫上因此而死。书中,能够“顺从,能够承受男权社会给予女性的一切重压”的女性,才有良好结局,比如用自己的一生去韬光养晦的明石之上,还有玉鬘这样理智的不选择爱情而选择面包的女人。紫上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不顺从,就送掉了性命。胧月夜、六条等等这些反抗了女人都是悲剧。另一方面,书中描写的日本民俗文化、上层贵族丝竹雅乐、平安时代风雅清丽、大唐影响下审美情趣甚至是借用的白居易唐诗造词都能让人感觉到作品的美感。顺便说一句,《源氏物语》因进入西方世界较早,全球翻译语言众多,光是在中国形成影响力的几个译本便有钱稻孙译本、林文月译本和丰子恺译本。个人偏爱更具女性气质的林文月译本,辞藻优美,和歌翻译古风悠然,意境凄清。举个小栗子 源氏欲见空蝉而不得的时候泣不成声写的和歌: 环露痴心仍重逢,岂料啼多袖已朽。 蝉翼单衫缘何弃,寒冬来时哭声哀。 秋去冬来凄心苦,泪眼茫茫生死别。空蝉死后: 蝉衣一袭余香在,睹物怀人亦可怜。 蝉衣凝露重,树密少人知。 似我衫常湿,愁思可告谁? 桐壶更衣的绝命诗: 面临大限悲长别,留恋残生叹命穷。冷露凄风夜,深宫泪满襟。遥怜荒诸上,小草太孤零。 纵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7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8

原以为这本书就算不会很长,但也不会很短,没想到他真的很短,有点出乎我原来的预料。

很快就看完了,半个小时多没用到。感觉则是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感觉,当然,并不是说这不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这是一本平易近人的书,每一句话都像是在聊天,很轻松,不深刻,但真实。

语言这种东西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我一直这样认为。

而从小到大,摆在我们面前的有各色各样的东西,吸引着我们,引诱着我们。就我目前的生命历程来看,最能吸引我的是人。

人是多么神奇的一种东西啊!可惜,生性害羞的缘故,我很少说话,尤其是和陌生人说话。近年来,这种情况有了点改善,但不能使我满意。学习与人打交道,是一辈子的课题。所以,在一堆书目里,我第一本看的书就是这本,果然,这本书没有让我失望。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异,我对于书中的一些对话方式有点不习惯,一点点的距离感,但这并不能掩盖作者的真诚。是的,真诚。就想是一个好朋友的劝告,不是在教导你,而是一种仿佛一个对你有的地方头疼的朋友,真心的帮你想办法提意见。

说了这么多对书的感受,还没有说到我真正学到了什么。

现在仔细回想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说话要真诚,真诚的和别人说话。想对方的说的话,自己说的话,不是心理学上的试探,更多的是一种了解、沟通。

还有,我觉得就书中举得哪几个小例子很实用,平时稍微注意一点就可以发现和避免。其实说话是要日常生活的仔细观察,并有一颗认真真诚的心,这样才能真正的说话。

希望,我以后能学会说话。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9

苏东坡是宋代文化孕育出来的旷世奇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苏东坡传》8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最早喜欢苏东坡是因为他的诗文,看了林语堂著的《苏东坡传》后,为东坡完美的人格所倾倒,肃然起敬的同时又生爱慕之心,胸中涌动着一种激情,似奔腾汹涌的长江之水,继而化作一股向前的力量,启迪我的心灵,激励我奋发向上,这就是东坡千古不变的精神魅力吧!

苏东坡伟大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他完美的人格正源于他豁达乐观的积极人生态度。

他有一颗仁爱的赤子之心,对妻子东坡柔情似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缠绵凄婉,至死不渝的真情,让人动容,“惟有泪千行”。他和子由更是手足情深,两人在宦海中互相扶持,共同高歌,一曲《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道出了对弟弟的无尽思念,令所有写月的诗篇顿时黯然。

不仅对家人,东坡对朋友对百姓也是至真至诚,仁爱有加,甚至对他的政敌都能以直抱怨。正如他自己所言“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这是何等的胸襟和大度!所以他的朋友遍天下,快乐一直陪伴他。

东坡一生沉浮宦海,饱经忧患的拂逆,却仍保持天真淳朴,终生不渝。因为他生性倔强,又过于心直口快,加之才华过人,就得罪了许多奸佞小人,小人的龌龊就是见不得美好,诽谤诬陷永远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于是东坡屡遭贬谪、流放,甚至逮捕入,狱险些丧命。面对所有磨难,他仍不忧不惧,泰然处之。因为他身上具有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所以无所畏惧。

在黄州,在岭南,在海南岛,不管环境多么艰苦,他都能苦中作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东坡种稻、植桑、种菜、养蚕,自给自足,劳苦之中亦自有其乐。“空疱煮寒菜,破灶烧湿苇”却也怡然自得。“酒足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清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如此悠哉游哉,比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与洒脱,有过之而无不及。眼前皆美景,只因心中有艳阳!因此他得以实现从现实人生到艺术人生的转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满艺术审美情趣的人生,诗意的生活体现在他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这就是苏东坡,官身不由己,却能随遇而安,不怨天不由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好一个东坡,是真英雄自洒脱,是真名士自风流!

东坡的潇洒源于他心灵识见中儒释道混合的人生观。奉儒而不迂执,好道而不厌世,参禅而不虚妄,他入世而超世,超世而入世,乐天知命,执着人生。他高举儒家的大旗积极入世,实践着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美好愿望。不管在朝廷在地方还是被流放,他始终忧国忧民,心系百姓。疏浚盐道、修建西湖、稳定谷价、救济饥馑、建立医院等等,“虽千万人吾往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以他深得百姓爱戴。

身处乱世,他是无畏的勇者,犹如政坛风暴中的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他挺身而斗,谴责卑劣的政治手法,主张广开言路,废止青苗贷款法,他单枪匹马向朝廷之腐败无能进军,无情抨击官官相护的虐政,这是何等的胆识与气魄!东坡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他的谋国之忠,他的至刚大勇怎能不让人敬佩!

捧读《苏东坡传》,心中涌动着万顷波涛,无法释怀,为东坡的情,也为他的才,这也正是林语堂想告诉我们的。

苏东坡是宋代文化孕育出来的旷世奇才,上天为什么会如此眷顾他,赋予他那么多的才情,好生让人艳羡。他是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天才,他的文章如行云流水,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他的诗如天地奇观,于境无所不收,于情无所不畅;他的词如天风海雨逼人,指出向上一路。他挥动如椽之笔,如同儿戏,“春鸟秋虫之声”,信手拈来皆入诗文,都是真情的自然流露,所以读来给人快乐,难怪宋神宗看他的文章举箸不食,赞叹不已。

跨越千年,苏东坡的诗文依旧熠熠生辉,历久弥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大气磅礴;“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飘渺深远;“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富于哲理;“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气势恢弘;“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清秀飘逸;“一蓑烟雨任平生”豪放豁达······他的诗文精彩绝伦,千变万化,绝不雷同,万般风情他都能驾驭自如。读他的诗文或热血沸腾,或黯然神伤,或忍俊不禁,永远都是一种艺术的享受。苏东坡的胸中仿佛蕴藏着浩荡不绝的波涛,层峦叠嶂的峰岩,就如他自己所言“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

苏东坡的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他的精神岂止影响千年。于我而言,他是谈笑风生的长者,他是学识渊博的老师,他是爱开玩笑的朋友,他是一个大写的人,永远顶天立地!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0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幸福,同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我想过埋怨别人,想过叛逆,可最终的结果如何,没有人会为我的过失买单,我只能自己摸索着前进。

寒假无聊,就想着读几本书,上网搜了很多适合女孩子读的书,最后决定先看《撒哈拉的故事》,不仅仅因为豆瓣对它的评分是9.3,还因为推荐的书里面我仅有《撒哈拉的故事》。

实际上这本书我上初中的时候就看过,当时印象最深的是哑奴,看的时候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现在看这本书,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现在的我读《撒哈拉的故事》,看的是三毛的生活和她对生活的热爱,在物质缺乏的沙漠里,三毛利用妈妈航空从中国寄过来的部分特产做着各种美味,把粉丝换作“雨”,开着吸引同事的“中国饭店”;沙漠的生活,不同与正常的生活,对三毛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考验,但三毛终究把生活过得美好起来。三毛和荷西的家是在坟场区的一大片垃圾场附近,起初三毛称之为“房子”,这个房子里有两个大小不一的房间、有一个四张报纸平铺起来大小的厨房、有一个带白浴缸的浴室和一个公用天台。

三毛在《白手起家》中是这样说道“这个房子其实不必走路,站在大洞洞下看看就一目了然了。”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是自己的。三毛解决了民生问题后,开始着手于对“房子”的布置,沙漠的东西贵的让三毛灰心,购买了基础生活起居用品后,不敢再买下去,虽购置了一些东西,但不太大的家看得见的东西也只是地上铺满的席子。这样的家,三毛是不喜欢的`,只是结婚的事被公告后,那个家,便成了一个离不开的地方。沙漠现实生活的枯燥和艰苦,都需要三毛独自去面对,忙于生计的荷西只能到了周末才回到那个家来陪伴她。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中期的作品,即是三毛与荷西结婚后,居住在撒哈拉沙漠的期间,这本书记叙的是三毛和荷西生活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所经所感;每一篇文章,每一个细节,都在叙说着他们在撒哈拉的点点滴滴。《撒哈拉的故事》收录了《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等17篇文章和附录:《回乡小笺》、《尘缘》,以及三毛与家人的书信。

《观浴记》看着让人恶心到呕,沙漠上的澡堂,用很少的水,冲一遍,然后用石头刮(而不是搓),一直刮到黑浆一样的污水从颈部头部流到,怀里的孩子还在污水中吸着奶水!

《哑奴》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记录了她眼中的一名撒哈拉奴隶。由于出身的关系,奴隶只能终生为奴,世代为奴。他们自己改变不了身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而三毛对这一切无法熟视无睹,努力为他抗争和呼告,可是连她自己也知道,她不可能改变这一制度。

她写到:“哑奴呆呆地望了一会天,比比自己的肤色,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他又笑了,对我们指指他的心,再指指天上的小鸟,又做了一个飞翔的动作。我知道,他是在说,我的身体虽不自由,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

越长大越孤单,不管怎样,随心所欲是不可能的;只能且行且珍惜,慢慢走,慢慢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1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2

好的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滋润人的心田,让人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夏洛蒂。勃朗特写得《简爱》。这是一本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佳作。

至今为止,只有《简爱》这一本书让我有非常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许是简爱悲惨的命运;也许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的故事;又也许是桑菲尔德里面的古怪事……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简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又被狠心的舅妈送进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校——劳乌德,继续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毕业后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生活。她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欢,最后决定结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个已经疯了的妻子后不辞而别,在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后才回到他身边,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后我心情很好,开始回想书中那个自尊,坚强,善良的简爱,我记得她说过:“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坚强。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坚强,特别是我们学生。一名高中生高考时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个要强的人,以前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但这次考试没达到他的目标,考后又得知家里积蓄因给母亲治病而快花光了,家里也供不起他读大学,就这样,他离家出走了,最后还跳河自杀了。可见他多不够坚强,一场考试就把他打败了。如果我们祖国的花朵都像简爱一样坚强,那祖国的未来将风光无限。

去看《简爱》吧,去学习简爱的高尚的品质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3

最近读了曹文轩的《野风车》,其中有一篇名叫《阿雏》的短篇小说,读后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小说讲的是一位名叫阿雏的小孩,六岁的时候失去了父母,成为一名孤儿,由于缺乏管教,从小养成了逃学、打架、偷东西等恶习,小学没有毕业就被开除了,从此在村里到处流浪的故事。这篇小说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人的成长,在少儿阶段非常重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会影响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

现在,我们正处于小学毕业班,是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关键时期。在学习上,要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学习要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合理安排时间,增强自己的阅读能力,做到“多读书、读好书”。光做到多读书可不行,还要拿起笔把读到的知识写(泻)出来,看到书上有精彩的语句一定要“帮”它们找到一个栖息的“家”(嘻嘻,其实就是一个抄写本)。做数学题,如果出现不会的题,一定要及时问,千万不要往后拖,越拖越没有时间问。老师批改完后,要赶紧翻一翻昨晚的作业,看看有没有错题,如果有错题,一定要及时改过来,再把这些容易错的、难度较大的题抄写在一个专用的本子上(一定要记得,千万不要和刚刚说的那个抄写本混在一起呦!另找一个本子,这个本子里可容纳英语、语文和数学的错题)。英语的重点词句均可再找一个本子抄写下来。身体第一,学习第二!在生活上,也要养成好习惯。每天中午坚持午睡,使下午精神饱满。晚上早早地吃完晚饭,然后就下去玩,晚上要早点睡觉,明天就可以早起。合理安排时间,身体健健康康,才能学好习!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小孩从小就要做到“为人正直”、不撒谎、养成良好的习惯,只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影响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国女王》,这是一本很精彩的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为了整个狼群的安危,被迫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的故事。狼群的命运由此改写。在被狼群围攻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厮杀,关键时刻,却给对手一条生路。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紫葡萄凭着出众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的感受很深,尤其是紫葡萄的仁慈、胆识、宽容和魄力这些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些品质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我不由得在心底里问自己:你有这些美好的品质吗?答案是没有。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从小事做起,逐步培养自己良好的品质,还要有一颗善良、真诚、宽容和仁慈的心。拥有了这些品质,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紫葡萄这只宽宏大量、坚韧执着的女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5

读此书不由感叹古代的三纲五常是如此的顽固与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对的,但在父为子纲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个年代,对于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过,文人“骚”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正社会风气。

对于爱情?或许沈复和芸是真爱,但芸爱的更深一点。文中闺房记乐,从年代上看写的都是新婚之乐,过了新婚之年,沈三白无了这份兴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对妻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让妻子过上好生活,没有和妻子一起分担生活重担;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父母,没有做到孝敬父母;对自己,没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骛远,浪荡散漫。而芸的一生,显示出古代女性伟大的'一生,为家和孩子操劳一生。

沈复一生过的很潇洒,游山玩水,一生过的很多彩,但身边的亲人过的就很苦了,他这种性格适合做现在所称的“独身主义者”。

短短的《浮生六记》是沈复一生的浓缩,不由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个角色的责任都要担负起来。人不可无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共勉!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心得 篇16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