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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精选28篇)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伍子胥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精选28篇)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所以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并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我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此刻仅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应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欢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以往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可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3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4

伤逝是我看过的鲁迅作品里,最平缓和娓娓道来的一部唯美的小说,如果不是注名是鲁迅所著,我甚至看不出是他老人家的作品,没了愤慨,没了讥讽,只有平静而舒缓地给你讲述一个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故事,真的很不象他老人家的风格,他又在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子君,一个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期待的女子,在生活的烦琐下,终于成为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女人。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每个结婚的女人身上哪个能没有子君的影子,谁还会整日地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我们是不用再为生活的艰难去豢养几只鸡,也不必和邻居的无知女人比这比那。但是我们仍然延续着子君的好多做法,我们自结婚后,是不是从追求精神的愉悦,到更多的追求物质上的丰盈,一旦,老公无力满足我们的奢求时,也会不停的抱怨。

子君和涓生爱情是唯美的,如果谁想要把这唯美的爱情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婚姻里,则是缺乏理性的,而子君就是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女人。哪个丈夫能允许自己每天单腿下跪地对自己泪水盈盈地求爱?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的埋怨涓生,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一定要吸取子君的好些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把爱情和婚姻分割开来,不要对婚姻的日子期望过高,平平淡淡才是真,刻意制造出的那些浪漫也不是真的浪漫,婚姻的双方是彼此信赖而又互相尊重,这些就足够了,谁也别试图以爱的名义改造对方,如果你仍痴迷不悟,那你离着伤逝也就不远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5

我安静的坐在阳台上读完朱自清的这篇散文《背影》,有颇多的感受,一时间涌上了对我父亲的思念,我已经有许久不曾跟爸爸当面见面了,每次都只能隔着手机的屏幕看着渐老的父亲的面容,心中有一些难受。

作者在文中描述父亲送他去火车站,又要去给他去买橘子,那担着的“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躯穿过艰难的月台去给他买来橘子,然后就是火车开离看见的他的父亲的背影,让他泪光晶莹,这场景让我深受感动和难受,作者在文中开头也说了“最不能忘记的就是他的背影。”从他的话语中,我能深深感受到对父亲的怀念和那种不能在父亲身边照料的心情。

我也为此想到了我的父亲,想起了作为学生时代的我,每次开学都是父亲送我去上学,每次办理完我的开学要做的事情,他是一刻都不能停留的回家,转过身上车就走,看着他的背影离开,即使已经上车都还要嘱咐我照顾好自己,看着远离我的背影,我的眼里泪光闪烁。作为儿女的我们,其实在现代的社会日益快速发展中,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陪伴他们了,有的就是无数次他们送我们远离家乡,然后挺着落寞的背影回家,即使有太多的思念也不能诉说,。只能每次都叮嘱我们在外照顾好自己。这是大多的父母的心情。

而我在这篇文章中想起了这些,心情也是很沉重的,我也从作者父亲的背影中感受到其中的很多无奈。现代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匆匆忙忙的,好像一刻都不能停歇下来,不然就很容易被这个社会落后。所以很多人分别都是看着他们亲人、朋友的背影,不论是送我们远去,亦或是送他们回家,都会有一个背影印在眼里、脑海里,久久不忘,每当回想起来也都是心酸颇多。

这篇文章真的是勾起了我很多对于父亲的回忆,也大概是众多人感受来自自己父亲的爱吧。人生它长也罢,短也罢,对家人的爱理应从当下珍惜,不要总是看着父母的背影,也要正面的去进行交流。虽然难免分离,但是有时间就多回家看看,不要永远都以背影相送。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

《背影》真的很能勾起很多人的一个回忆,因为大部分人都有这样一个体会。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6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7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8

“我们还有爸爸妈妈,我们还有彼此。”这句话是《小妇人》里面贝丝说的,是的,不管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有亲人的陪伴。贝丝和他的姐妹们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们的父亲去为国家而战,家中只靠他们那慈祥的母亲支撑着,家庭从曾经的富有变成现在的朴素而贫穷,四姐妹从小公主般的生活变成应该自己劳动的少女。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只是不断的在鼓励她们,给她们温暖的怀抱与无比的关爱,还有那谆谆的教导,马奇太太以母亲的身份来关爱她们,又以父亲的身份来严厉的要求她们。然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当我们降临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放开喉咙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的母亲还在产房中任由医生的缝合,但她无怨无悔。当我们开始长小牙齿的时候,母亲被我们咬伤了多少次,但她还是充满喜悦,因为我们进入了成长的阶段……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唠叨个不停,总是怕我受到任何伤害,总是对我牵肠挂肚的。每次送我上学,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看我进校园的大门才肯扭头回去;每次我们受到一些小伤害或者是受伤,母亲总是会“小题大做”的责备我,可我却不知当时母亲比我们还疼,每次我犯错误,打我骂我的都是母亲,我对母亲是埋怨的,却不知其实她更心疼……

记得我刚开始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约几个小伙伴到处游玩,妈妈总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唠叨个不停。每当晚饭后,我们的爸爸妈妈和邻居坐在门外的小桥上闲聊,我在一旁骑着自行车,刚学会不久的我只能用速度来保持平衡,一旦到拐弯的地方我总是操控不好,车身总是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就像要到了一般,妈妈见了立马喊我要小心点,可我一下没把持住,人和车在一声响声后啪的摔在了地上,妈妈马上跑过来把我扶起,一遍埋怨着爸爸给我买自行车,一边责骂我,还不停的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爸爸把自行车扶在一旁,默默的说声:“还好有护栏,不然就要破像了。”妈妈一边扶我坐下,一边说着要把自行车扔了,我一听要把自行车扔了,哭的更加响亮了,妈妈急忙问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舍不得自行车。但我那时并没有说出,妈妈着急的看着我,等我不哭时,我已经睡在床上了。我马上就跑到楼下看我的自行车还在吗,我见到自行车时很欣喜,但它被牢牢的锁住了,我被“泼了冷水”,我开始责怪妈妈,一天都没有和她讲一句话,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后来姐姐告诉我那天晚上妈妈把我身上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我受伤。亲爱的妈妈,我讲你对我的好都忽略了,只留下了你对我的责备和唠叨,我总是嫌你对我不够好,可你去用尽了全力来爱我。

妈妈,我爱你!是你让我有快乐而美好的回忆,是你让我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是世上的好妈妈!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9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描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平定董卓之乱后割据三国,最终,在司马懿和司马昭的率领下,统一全国,天下归晋。

其中,涌现了各路英雄豪杰,赴汤蹈火,单骑救阿斗的赵云;疑心重重,大战官渡的曹操;有勇有谋的老将黄盖……但我却更喜欢美髯公——关羽。

关羽,之所以被称为美髯公,是因为他长相不凡:一双单凤眼,一对卧蚕眉,身高九尺,使一,骑一匹赤兔马,但是,我更赞赏的是关羽的赤胆忠心,自从“桃园三结义”过后,关羽与张飞,刘备结为异姓兄弟,他一心辅佐刘备,为刘备打下无数江山,深得刘备宠爱,起初,关羽因打战,与刘备走火,被困小山上,愿与曹军决一死战,曹操见此人勇猛无比,势不可挡,便招来自家军营,给予最奢华繁荣的生活,希望关羽从此留在大魏。虽然关羽身在曹营,但仍不忘旧主,只把此地当作短暂的歇息之处,处处打探刘备的消息,可见一字一—忠。在一天他得知刘备还活着,不带走任何一样东西,飞马离去,可见对旧主的忠心耿耿。不但如此,关羽在华容道心释曹操再现他的“忠义”。

在中国复兴时期,出了不少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的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来到美国,学习了各种原子理论,使他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科学家。他在美国可以受到非常优良的待遇,但他再回头一看,当时的祖国,没有科技,也没有设备,受各国嘲笑与欺辱。钱学森不忘“旧主”,冒着生命危险,假扮成逛街,谁知他带了一家,趁机逃跑,来到中国,为中国原子弹打下坚固的基石,这就是钱学森“忠”的表现。

“忠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精神,这是一种君子的表现,代表了一个人品格之高尚。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0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1

生命中不能忽视的是什么?这是一个严肃而又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我一直思索而未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答案。直到看了《绿山墙的安妮》,我才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生命中不能忽视的是蓬勃的生命力。

安妮,是一个11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都在幻想,不断闯些小祸。假如允许你收养一个孩子,你会选择她吗?我想你们大概都不愿意收留她吧。书中的马修和马瑞拉是一对上了年纪的独身兄妹,他们也不想收留安妮,收留她纯属是因为一个误会,收养成了令人遗憾的事实。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安妮住进了美丽僻静村庄中一个叫做绿山墙的农舍。她的一言一行都将经受老处女马瑞拉的刻板挑剔的眼光以及村民的保守务实的眼光的检验,形势对她十分的不利。

但是,安妮用自己的生命热情融化了一切敌意的坚冰。这就像我们经常说的:“你对他人好,他人对你好!”这又使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

那时,我的一个好朋友生病了,我主动过去关心帮助她,不久她的病好了,我们都很高兴。那一刻我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后来,我也开始发烧,浑身不舒服,这时好朋友的她她及时出现在我身边,关心帮助我,让我倍感温暖。原来温暖是可以传递的!

在安妮身上,最令人喜爱的是那种朝气蓬勃的生命活力。她的生命力是如此健康蓬勃,到处绽放爱和梦想的花朵,几乎到了奢侈的地步。安妮拥有两种及其宝贵的财富,仪式对生活的惊奇感,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对于她来说,每一天都有新的盼望,新的惊喜。她不怕盼望落空,因为她已经从盼望中享受了一般的喜悦。她生活在用想象力创造的美丽世界中,看见五月花,她觉得自己身在天堂,看见了去年枯萎的花朵的灵魂。请你们不要说安妮虚无缥缈,她的梦想之花确确实实结出了果实,使她周围的人在和从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品尝到了从前未曾发现的甜美滋味。

我又想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安妮的那两种宝贵的财富是绝大多数人都缺失的。比如说,在电视,报纸上经常会看到一些人,因为一些生活的困难变故而自暴自弃、一蹶不振甚至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他们所缺乏的是对生命的热诚,缺少对生活向上乐观的态度。如果你碰到了挫折,不必气馁,你要有乐观的精神,相信生活会带给你惊喜。相信自己的坚持,继续努力你一定可以克服重重难关,光明就在不久的将来!生命是有张力的,你对它笑,它也会报之以微笑。人生之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每一次的挫折和困难都是对人生的历练,都是积蓄力量重新出发的新动力。

我们要像安妮那样绽放生命的活力,用热诚、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从容应对人生之路上种.种,这就是一种成长。让我们想安妮一样始终保持对世界的惊奇和想象力,带着蓬勃的生命力走过每一天,不管别人怎么看你,你始终坚持你所坚持的!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2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3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新的课外书,《雪人》,是一本汤素兰着的童话书,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一个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带给我道理,我十分的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

《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讲的是:蓝天下有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蒲公英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树的旁边有一个小木屋,而小木屋里住着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有一天,它在在山坡下发现了一个鸟蛋,它就看着这颗蛋等等它的主人,可是,天黑了,它的主人没有来,于是,它就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放在了窗台上,一早,它便飞了出来,小兔很高兴,翠鸟每天会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晚上回来再告诉小兔,可是,有一天,翠鸟说白色怪物要来了,大雁都纷纷飞走了,蒲公英也随风而去,只剩下了小兔,翠鸟和银杏树,银杏树的根太深走不了,小兔跑得太慢又不会飞,翠鸟可以走,可是它却没有走,而是留下来和小兔在一起。一夜过去了,小兔出了门,(⊙o⊙ )哇!原来是下雪了!!它们说,原来白色怪物一点也不可怕,反而十分的美丽!

看完了这个故事,它让我认识了一个重情义的小鸟,是小兔子让翠鸟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来,小翠鸟十分的感激小兔,虽然这个白色怪物其实并不可怕,可是,在它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可怕,但是翠鸟却没有离开小兔,可见他是一只知恩图报且善良的小翠鸟,在危险和友谊之间,它选择了友谊,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渡过难关,它们真是勇敢。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给我启发,给我开心,给我感动的故事,我喜欢《雪人》这本书!!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4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5

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文中的人都淡化了钱,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一个封建时期女性的代表,”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6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得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三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著作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课文中截取的是书里的高潮部分,即从翠翠和傩送的相识直到故事的结局。几年前的自己还是略带幼稚和懵懂的,只是觉得翠翠的命运可悲,她和傩送相爱却无法相守,但是今天再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中,我感受到了更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边城》这本书描写了在位于偏远湘西,但却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边远小城里,住着以摆渡为生的翠翠和外公。外公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身体还是很健朗,孙女翠翠已到了花样年华的十五岁。他们热情友善、真诚淳朴。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与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相遇,内心产生了爱情的火苗,然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了单纯可人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的幸福,独自离开外出闯滩,途中遇难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内疚地离开了翠翠,外出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待着傩送回来。

《边城》虽然以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抒写了男女之间的单纯爱恋,但是也描写了边城人民的淳朴生活及邻里间的友善,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亲情,翠翠和外公的血肉亲情,通过这些赞颂了人性之美。边城就如同陶渊明笔下描写的世外桃源一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同样描绘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不仅和当时动荡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如今浮华的社会也形成鲜明的比照。我去过凤凰两次,第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行程匆匆,光顾着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二次去凤凰是今年的十一长假期间,那时候街道上人很多,天空中夹杂着雨水,白天很是热闹,当地的居民在沱江边上清洗着衣物,能听到木棒敲打衣物的声音,沱江依然静静的躺在那,只是流水早已经流淌轮回过千百回了,街道的两旁有很多小摊,卖的是当地人亲手制作的一些精致的手镯、手袋和其他一些小饰品,他们享受于这样的生活,并不是靠那些手工艺品为生,只是喜欢这样,在一天中的闲暇时光里,做些闲适的事情。夜晚,整个凤凰城被五光十色的灯光所包裹着,此时她是妩媚而神秘的,一整热闹喧嚣过后,剩下的是静谧、平和,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青石板的街道在古铜色的灯光下,飘散着历史的味道,沱江静静地倒映着两岸的零星灯光,夜空是那样的深邃,让人深深沉醉在这样的夜晚,这时候凤凰城才有点沈从文笔下边城的韵味,我明白了,确实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孕育出边城中那样淳朴善良的人们。

再谈及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离经叛道的骇世之举,没有那些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郭敬明笔下那些上流社会中充斥的铜臭味,他们只是极其普通的单纯少女和少年,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中遇到了对的人,他们的感情就像春天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羞涩而又纯洁,在他们的感情里只有一个色彩,就是对互相的爱慕,没有现代爱情里附带着的复杂因素,物质、金钱与权利,有太多的牵扯、太多的顾虑。翠翠和傩送爱情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亲情的介入,他们爱情的悲剧也反映出了人性的美好,即傩送与天保之间的手足亲情,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不忍,所以有了天保的黯自离开,不料途中遇难身亡,傩送才会因为天保的死耿耿于怀,以至于即使他对翠翠的爱慕再强烈,也始终迈不过心中那到“道德”之槛。

正是因为《边城》不圆满的结局,让这份爱情更显得凄凉。故事最后一句提及傩送的话,“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看似悲剧其实也不尽然,他们的故事应该留给每一个读者来延续。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四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五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7

很早以前读过《边城》,最近再读,有了一些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总觉得自己是个不懂爱的人,可还是想写写这个关于爱情、感动和美丽的话题。

一、来路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

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

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

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二、梦境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

作者构筑了诗画般的边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这景中,景物便处处蕴含着纯朴的人情味,弥漫着“桃源”般神秘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胧而朦胧,因人物的忧愁而忧愁,也因故事凄凉的结局而定格在一片凄凉之中,却因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定格的美景又在无穷无尽的等候中慢慢地绽放,任人思绪飘飞到更广阔的空间。

可我又总觉得,能够理解梦境,能够书写梦的人,必定是一个真实的人。可能因为梦总是太美又太虚幻,只有经历过真实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时候是确确实实的真,什么时候却只是梦而已。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给读者构造的一个美丽而诱人的梦,也只有沈从文这样经历过生活的真实的人,才能书写出如此让人信服而神往的梦。他有过自由自在探索世界的梦幻童年,他“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以后又有了不平凡的随展转的军旅生活,对于社会这部大书又有了更为真实而深刻地了解。所以他笔下的边城虽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但“这梦既非虚幻,也不拘泥于现实,而是追求一种真实,艺术的真实。”所以小说描写边城美丽景色的同时,又透出一份无奈和愁苦,主人公感情虽真挚却敌不过现实的种种不幸。梦境有了真实的影像,梦境才更能唤起人们的同感。

三、忧愁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天保和傩送也都是好男人,两人同时爱上了翠翠,却因为兄弟之情而相约采用了美丽浪漫的“走马路”的为爱人唱情歌“竞争”方式,做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无论如何也不肯先开腔唱歌,一定得让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对手之后就主动离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为了心中美丽而死,还是因为心中的忧愁而死。

傩送二老爱着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因为一连串的误会,最终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中,却又难以割舍,最终只能带着深深的自责,选择远行,把遥远的期望留给了翠翠。傩送几年前与翠翠的偶遇是美丽的,心中萌生的爱意也是美丽的,却因为彼此的误会交织着家庭的压力,而最终酿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剧。

故事里的人和事都生活在一个美丽的背景之下,看似平淡,爱情纠葛也看似波澜不惊,最终却都在忧愁遗憾中收场。就连留给翠翠对美好生活的最后一丝期望:“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也是那么令人心生凄凉。守望幸福是美丽的,却也让人心痛。

有人说,那是“善良者的不幸、不凑巧”,不如说,那是作者自己内心的一种无奈和感伤,边城诗情画意的恬淡生活是作者心中的向往,然而现实生活总是充满着忧愁,于是作者把这种体验写进了作品里,拿来与读者共享。

四、彼岸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

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

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

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不仅对爱情如此,对待别的事情都有这样可笑的想法,只有即时的眼前的双手抓得住的利益才能让现代人付出,任何遥远的美丽都被看作可笑的不现实的人才回去守候的东西,如果翠翠生活在现在,生活在我们身边,那她一定被看作是一个奇怪的人。也许不是身边已经不存在美丽,只是我们有意无意的在扼杀美。

也许当我们还年轻,当我们还不知道生活的压力的时候,还会为翠翠而感动,还会为心中的美丽而守候。可是当生活给我们的压力越来越大,把我们变得越来越现实的时候,这种美丽的守候就变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倒不是不再有感动之心了,只是感动了就感动吧,很少有人还去为一个单纯的梦想而守候。身边现实的人越来越多了,有多少人还能保留一颗执着之心呢?

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塑造的一个理想式的翠翠才是难能可贵的,其实他自己也是一个孤单的人,他在谈自己的散文时,说自己的作品带着一分淡淡的孤独悲哀;朱光潜先生给他的评价是“喜欢朋友的热情人,可是在深心里,却是一个孤独者”。

所以,孤独也许正是源于沈先生骨子里那一份追求至善至美之心,源于他对所爱所追求事物的执着之心吧。他写下翠翠这样一个为幸福而凝望而守候的人。

我为翠翠而感动,也为沈先生而感动,为所有能为爱而守候的人而感动。也许幸福的彼岸还是可望而不可即,《边城》至少给了我们一份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于幸福的信仰,有这样一份希望在心底,便是收获便是力量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8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长妈妈,是一个带领着鲁迅的女工,也就是他的保姆。鲁迅先介绍了长妈妈的称呼的由来和她外貌,以及她的一些不太好的习惯。如:长妈妈她喜欢切切察察、十分喜欢告状、睡觉的时候爱摆成八字型,让我只能睡在边上。还有,长妈妈又有许多让我耳朵都听出茧子的,听得很不耐烦的规矩,比如说:元旦除夕的早晨要说恭喜恭喜还要吃福橘,不然一年都会有霉运的,人死了不可以说死掉了而要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掉到地上必须捡起来,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

长妈妈对小时候的鲁迅非常好,她听到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就到处去寻购《山海经》然后去送给鲁迅,让鲁迅充满了对长妈妈的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这篇文章既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也包含了作者对长妈妈的爱心与同情。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9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0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1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2

我们久久生活在世俗的繁乱之中,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厌倦感,可是生活在大自然中就不一样,大自然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就是一个鄙弃功名,讨厌上流社会,追求自然的人。因此他独自在瓦尔登湖待了5年,开始了神仙般的生活。

他在这里固然贫穷,可他每天耕种很快乐。虽然没有人与他交谈,但是它有许多的动物伙伴。他虽然要拼命地种庄稼,但他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他可以在上午种田,在下午看书或去勘测山川与河流,还可以采摘山中的野果,与小动物亲密接触。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没有上流社会的腐臭味,这儿的空气都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我们仅仅在匆匆的生活着,为了什么?为了钱?可在森林中根本不需要钱。我们有时甚至忽视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可我们却将它贱卖了,它们变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我发现作者梭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活得很真实,不畏强权,他会在任何场合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实感受。遇到那些攀附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回绝他们,令他们难堪。

其实,我倒是十分欣赏他的性格,那么的桀骜不驯,那样的真实。恐怕现在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了。

他热爱自然,热爱故乡的一草一木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美丽的自然,我们只有真正远离喧嚣,才能走近她,感受她的气息与活力。不过,现在或许我们永远都感受不到了。难道还有哪一片森林是完整的吗?由于人类的介入,她变得残缺不全甚至是狼藉斑斑。我们,是我们,都是人类毁坏了她的容颜,使她变得“喜怒无常”。是了,我们永远也无法贴近她了,是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3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罗斯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罗斯、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罗斯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4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5

今天,我朗读的这本书是笑猫日记,我看的这本书是说一只会小的猫:笑猫,在寻找它?心爱的猫:虎皮猫的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老鼠今天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马上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知道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好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可是现在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见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好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好似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才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非常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因为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因为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寻找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但是虎皮猫一定要和笑猫一起去,所以,它们就一起走了。

终于,在一天早晨,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原来。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起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怎么也不答应,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能够好起来!!

我也很希望虎皮猫能够好起来,让我们一起祝愿虎皮猫吧!!

读完这片文章,我以控制不了情绪,眼泪花花。躺在床上,联想到了中国朝廷之争。自古以来,有多少朝代的大臣因嫉妒,谋篡皇位,使自己的国家起内讧,让别国抓住尾巴。大家记得隋炀帝么?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被他手下的心腹--宇文化及所杀害。

嫉妒好比是一团火红的烈焰,而爱是一团充满无私奉献暖暖的火苗。所以我们不能有嫉妒之心,因让爱的火苗撒遍世界!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6

前几日整理书架时,在擦去书本上积落的尘土后,无意间发现一本未被读完却遗忘了很久的著作——《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作者马尔克斯用绝望的宿命论,将布恩迪亚家族乃至整个马孔多小镇笼罩在巨大的悲哀中,从故事的一开始就已暗示了结局,无论是庇拉尔·特尔内拉用来算命的纸牌,还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甚至是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都毫无希望地预示着悲剧的到来。一个家族七代人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以致最终回到终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着相同的轨迹,直至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正如羊皮卷上所载“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是作者对人生、对社会的绝望?还是作者想用这种绝望的呐喊,唤醒麻木无知的民众?如果不是查阅了拉丁美洲那个时代的背景,我不会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带有如此强烈的悲剧色彩。

从1830年到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书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发动过32次武装起义,无一成功。他躲过了14次暗杀、73次埋伏、1次行刑队的枪决,最终当上了革命军的总司令,率领南征北战,成为最令政府惧怕的人物。”他反对政府的和独裁,领导自由派和保守党抗争,但最终因内心思想动摇没能取得胜利,这些都是当时社会背景的影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目和愚昧等等,都在书中人物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个家族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无法找到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终均以失败告终。乌尔苏拉对生活环境的修缮和美化,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但最终抵不过冷漠和孤独……理解到这里,我对作者苦心谋篇的情节设计,有了一点肤浅的认识,也终于明白重复使用相同名字的用意,这样再来理一遍故事情节,便对人物命运和人物性格有了清晰的归类。

这样的孤独,作者真的没有一丝希望了吗?第三次翻开书页,在字里行间捕捉那一丝一毫如萤火虫般细微的希望之光:“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我想,只有将牢笼般陈旧的社会彻底打烂,才能滋养出新的希望。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是否这两位著名的文学家都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仅仅是对作者用意的一点不成熟的揣测,书中涉及的历史环境及典故,我不可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肤浅的理解仅停留在表层,已让我内心充满无尽的佩服。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7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8

国学,其意有二,原意指古代国最高学府,即国子监或太学。现在国学指中国学术,是相对西方学术而言的一个笼统概念。

国学作为学术名词而存在源于20世纪初,也就是“西学东渐”之风盛行之时,早期的国学研究者(如梁启超、章太炎)等为相对与西学而称我国古典学术为国学,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国学之中,其主流为儒家学说,内容包罗万象,中国古代历史、思想、地理、数算、医学等均在其范围内。国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中国传统文化划等号,但又不完全是。在更大范围上讲,国学不仅是汉学,还包括中国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但也正因为其包罗万象,所以内容就有精华与糟粕之分,和对待传统文化一样,对待国学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近年来,国学大热,整个国内刮起一股学国学之风,一些所谓的“国学大师”也就“应运而生”。试想,连季羡林老先生都坚辞“国学大师”的名号,其他小辈又安敢造次。在教育方面,一些学校已经把三字经、弟子规等列入课本,甚至要求学生全文背诵。

在我看来,国学大热是好事,说明国人增强了对文化的归属感。但对于这股热潮却不能盲目跟风。国学内容广博,就其中经典来看,也卷帙浩繁。我们该读什么?怎样去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在21世纪这个世界高速发展、我国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迈进的时代,国学之中已经有很多内容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比如“二十四孝图”宣扬孝道,但内容多为愚孝,是不应该借鉴的。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国学教育应从小抓起。为什么我国近几十年没有大师级人物?为什么没有产生世界级著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底子太薄。中国古人的发明(如祖冲之推算的圆周率、毕升的活字印刷、郭守敬的《授时历》、张衡的地动仪等)都在当时世界上遥遥领先,可见古人之智慧,如能多加学习国学之中经典之作,那么我们后世儿孙为什么不能重塑中华之辉煌?

我国在现今施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课本就是孩子们接触国学的最佳平台。但现在的学生,从小开始就背负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如果在课本之中增加国学经典名段恐怕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负担。在我个人的小学、中学生涯中,我记得中小学生除语文课本外,还有一本读本,其中不乏中外名著与国学经典,如能用国学经典替换其中一些篇目,应该是可行的。但从目前情况以及我亲身经历来看,学校学生都未对读本引起重视,以至于编者的心血付之东流。

那么如何从学生抓起,我认为在除读本在一途径外,还应该减少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用以学国学。我国现行的英语教育不得不说很是失败,学生只是一味地背单词、学语法,而日常口语却不能流利说出,英语学习仅仅停留在书面上。为什么现在出现了很多的英语培训机构,那正是因为学校教育的失败,学生才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与金钱去那些英语培训机构学习。众所周知,孔子学院近年来在海外盛行,孔子学院正是向外国人讲授以儒家为中心的国学经典。看着越来越多的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能背诵唐诗宋词,而有的中国人尚且不能达到,我不禁为之感叹。而中国的孩子,却深陷英语学习的迷茫之中。文化开放不是一味地学习外来文化,学习外来文化的基础是先巩固民族文化之基石。近来韩国人大肆叫嚣“端午节”、“清明节”是韩国人的传统节日,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国人闻之为其愤怒,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中国人对文化的保护意识不够,韩国才会有机可乘。

那么,我们应该读什么国学经典?怎么读?我认为对于成人而言,经史子集之中篇目,皆可读来,开卷有益。而对于孩子来说,应择优入取,这也需要教育家费点脑子,从国学中选取适合孩子们学习的经典之作。

关于怎么读。目前在百家讲坛栏目盛行之后,一些专家、学着纷纷著书立说,大谈自己对一些名著的心得体会,于丹就发表了《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等,但是我并不建议人们抛弃原著,直接去读这类书籍。在初读之时,仍应忠于原著。人们常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可以有一千个孔子、一千个庄子,一千个孙悟空、一千个林黛玉。由于先入为主的思想,人们在看了别人对名作的心得体会之后,自己也觉得有同感,这样就少了争辩、少了交流、少了百花齐放、少了百家争鸣。因此,读经典要先读原著,如有不懂之处,可查阅字典等工具,或者相互讨论,再或者请教老师,最后,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理解之下,去一些关于别人心得体会的书。这样,经典才更会耐人寻味,就像璞玉,只有经过打磨才会更具光泽。

国学之中有许多精华之所在,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其中之智慧,以扬我中华之文化,让中华民族于世界之林永存。

赋诗一首歌中华文明:盘古一分天地开,三皇五帝分至来。殷商铭文青铜刻,文王占卜兽甲传。春秋孔孟儒经作,战国孙氏兵法成。秦王一统经典逝,万卷经典皆作尘。西汉文章两司马,东汉歌赋父子曹。陶潜归隐晋桃源,郦元游历三峡岸。唐时明月太白诗,宋时江水东坡词。元代尚有小曲在,清代唯有容若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