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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精选27篇)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

今年寒假,我读了《隋唐演义》这本书。你一定没读过吧!那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精选27篇)

《隋唐演义》是一部流传广泛且影响深远的历史传奇小说。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小说家褚人获,这本书最大的亮点是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特别是一些绿林好汉。有醇厚而自恃清高的单雄信;勇敢而气盛的罗成;还有爱将如命的李世民……,在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秦琼秦叔宝了,他有许多事迹值得我学习。如潞州落难时,他忍气吞声,虽然受了店小二百般刁难,受不少委屈可他仍然咬牙坚持,保全了自己“英雄”的面子;还有《当锏卖马》故事给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下面我向大家简单的复述一下故事的内容。话说秦琼救了李渊回到客店,一住就是十几天,好吃好喝的供应,快把这小店给吃穷了,于是店小二找机会向秦琼要饭钱,秦琼的本身带的钱就不多,大部分钱都被樊虎带走了,再加上每天好吃好喝的供应,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于是不得不把自己的双锏当了来换取银两,但这锏也值不了几个钱,很快就花完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秦琼不得不卖马了。当秦琼把马牵到集市上时,人们都嘲笑他,堂堂大英雄咋到了卖马度日的光景,幸好他遇到了一位老人,老人告诉他二贤庄有位英雄好汉叫单雄信,他很喜欢马,可以到哪去试试,也许能换取更多的钱。于是,秦琼就来到了二贤庄卖马,才结识了单雄信等众多的英雄好汉,才有了后面的精彩故事。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故事中的人物事迹所感动。如秦琼在潞州二贤庄养病之时,心里时刻挂念自己的老母亲,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孝心;王伯当虽然跟错了主人,但是他对主人李密是忠心耿耿,毫无二心,他这忠于职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还有力大如牛的熊阔海力托千斤闸,让十八路反王安全撤离,从中让我体会到了他为了他人安危,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令人感动。

《隋唐演义》这部小说中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如果你也兴趣,不妨一看。保你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

我很喜欢《隋唐演义》,你如果读了这本书,就会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在隋朝末年,隋炀帝昏庸无道迫害忠良,强抢民女,致使当时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很多人无家可归,被活活饿死了。

后来瓦岗寨英雄好汉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开始了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并帮助唐太宗李世民_隋朝建立唐代王朝,唐太宗登基后,评定战乱,使得百姓们安居乐业。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回到了这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故事情节生动精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我好像身临其境,令我流连忘返。

其中程咬金义劫官银,让我感受到程咬金勇猛,好爽;罗成打破一字长蛇阵,让我觉得罗成这么聪慧的人,连其他人都不会破的大阵,罗成都会破;尉迟恭日抢三关,让我知道他的英勇无敌;李元霸勇遭雷轰,让我十分可怜他;中奸计罗成惨死,让我体会到苏定方和刘黑闼的阴险狡诈。我觉得李元霸的武功最厉害,他是隋唐第一勇士,手举双锤,名唤紫金锤,共重800斤。他还可以把双锤舞得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可是太过于自大,竟敢举锤骂天,结果被锤砸中,当场身亡。太可惜了,哎!

我还觉得徐茂公也很厉害。就好像是三国里的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处处都做得周周到到的。他掐指一算,就知道未来天子是李家的李世民。真是牛,我都想回到过去,学一学这招呢!

在这本书中,程咬金、秦琼、李世民、李靖、单雄信、王伯当、尉迟恭等英雄好汉都很厉害。

你只要认真阅读此书,就会让你身临其境,流连忘返。所以希望你一定要去阅读。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3

《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4

《隋唐演义》这本书记录了南北朝末年到唐朝初年的历史,讲述了隋朝的兴亡和唐朝扫除各路反王的精彩故事。书中的人物鲜明,一读下去就会让人们爱不释手。里边有丰富的人物形象,如混世魔王程咬金,行侠仗义的秦琼等等。

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罗成的死。一天,罗成去探望李世民,唐高宗请他去收复紫金关,他就随李建成和李元吉到紫金关陷入重重包围之中,罗成出战和敌军战了很多回合也已筋疲力尽,谁知李建成和李元吉却不开城门援助。可怜的罗成在紫金关被万箭射死了。真是让人既同情罗成的死,更气愤李建成和李元吉做出的傻事。

不仅是罗成的死使人感动,还有很多故事让人深深感动:瓦岗寨众兄弟为了_当时的封建社会,创造一个民主的世界而招兵买马,与另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众兄弟这种为人民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在《秦王钻鞭得尉迟》里,秦王李世民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便杀了尉迟恭的主子,然后尉迟恭让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去了,而尉迟恭本可以打死李世民的,但他却没有,因为他被李世民的行为深深感动了!

《隋唐演义》这本书既增长了我的知识面,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推荐大家多读几遍,去了解里面的一些深刻的道理。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5

我是一个爱读历史书籍的孩子,我最爱读《隋唐演义》。

它讲的是:在杀父弑兄,荒淫无道的隋炀帝杨广的统治下,各地义军纷纷揭竿起义,其中以瓦岗寨最为厉害。顿时狼烟四起,兵荒马乱。最终以秦王李世民降服瓦岗寨众将,打败刘黑闼等叛军及谋反的殷齐二王,登上皇位。

这本书讲述了从隋末到唐初的兴旺衰败。李世民成功的原因是:以仁义治国安邦。隋朝的灭亡是因为杨广不以仁义治国安邦,闹得民不聊生,真是“君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呀!

在生活往往也是这样的。一个人想得到朋友的信任,应以博大的胸怀去谅解朋友的过错失误,应以自己的真诚去对待朋友,应以朋友的身份去安慰朋友那受伤的心灵。

书中的秦王李世民无疑是个仁义之君,他谅解了混世魔王程咬金月下追杀自己的过错,他,难道不是一位英明神武的明君吗?

书中的秦琼行侠仗义,救了李渊一家的性命,他,武艺高强,屡建奇功,他,办事一丝不苟,他不愧为一代名将。

书中的程咬金虽然他粗心大意,在夜探白璧关时,差点害了秦王的性命,在取高唐草时,差点误了李靖的计划,可是,他敢作敢当,劝说罗成归唐,三取粮草,他不失为混世魔王。

罗成,一路艰辛坎坷,大喜大悲,虽然认了秦琼为表哥,可是父亲罗艺却遭仇人暗杀惨死,他自己中殷齐二王奸计,随后被刘黑闼万箭齐发,惨死于淤泥河。罗成不愧为一代忠将。

我爱读书,还爱历史书,更爱读《隋唐演义》。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6

隋唐演义的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后又被董佳贝改写,此书主要围绕着在隋朝末年,昏君杨广他会昏庸无道,惹怒了他下之豪杰,众豪杰纷纷起义,最后天下归唐的故事。

在隋唐演义这部书里,它着重描写的一方起义军,那就是:瓦岗寨。瓦岗寨刚开始是从甲柳楼46友结义开始,然后四十六友反山东,再然后就是走金提,取瓦岗,大展神威。最后因为混世魔王程咬金他让位给了李密,所以把瓦岗寨给瓦解兵消。所有将领四处投奔,大多数都归了大唐,所以大唐朝就雄起了,最后瓦岗弟兄助李唐扫平了天下,让各国人都尊重大唐。在隋唐演义里最著名的就是瓦岗寨的四十六友了,他们分别是:大哥魏征,二哥秦琼,三哥徐茂公,四个程咬金......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就是因为杨广昏庸无道,他手下的奸臣宇文化及妒忌才能,把这些好汉都拒之门外。就像那老六白衣神箭王伯当曾考上了武状元,就是因为奸臣当道,才挂冠悬印离开朝廷。在想那二哥秦琼秦叔宝,他有带兵打仗的帅才和奋勇拼杀的将才,但是只做了个捕快;再说说那个混世魔王程咬金,他就是为了养家活口,都受人限制,所以被迫走上黑道。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看了《隋唐演义》这本书。

《隋唐演义》这本书我最爱看的是第七章——长安城豪杰除恶,主要意思是:秦琼、齐国远、李如珪、王伯当和柴绍五人到长安街上玩,却看见一位妇人在地上哭,他们一问,原来是她的女儿被兵部尚书宇文述的四公子宇文惠及抢走,五人一听,一块儿闯进宇文惠及的家里,把宇文惠及给杀了,一杀完,秦琼等人骑马冲出城门外,逃走了,宇文惠及的手下追也追不上,便把他们五人的头像画下来,让各地的官府抓住他们。

我把这本《隋唐演义》推荐给大家看。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8

《隋唐演义》这本本主要讲的是隋朝时的故事。隋朝的第一个皇帝杨坚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杨勇,二儿子叫杨坚,杨勇是太子,杨坚则是晋王。

太子杨勇过着简朴的生活,杨广则天天过着奢侈的生活,荒淫无度,而当时的皇帝杨坚则提倡节俭的传统美德。一天,杨坚去看望他的二儿子杨广,杨广的内探把消息告诉了杨广,皇帝到杨广家里,家中十分清贫,处处是书,杨广还告诉皇帝天天十分惦念父皇母后,杨坚心中渐渐觉得二儿子杨广比太子杨勇更要优秀。杨广对太子之位虎视眈眈,一心要取代哥哥当上太子将来好做皇上,为此他不择手段,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

杨广当上太子后,沉迷女色,贪奢无度,并且顺利的当上了隋朝的皇帝。他挥霍无度,残暴百姓,为去扬州看琼花,建立了历第一条人工河,即现大的大运河,百姓们则过着民不潦生的生活。所以,反隋的人就有了。百姓们建立了十八大反王,个个武艺高强,对杨广和朝庭恨之入骨,其中有李渊带领的李唐一族尤为突出,杨广把兵权都交给了宇文家族,十八反王势力渐渐强大,宇文家族也对皇位虎视眈眈,最终,杨广死于宇文家族手中,取而代之的则是李渊。

李渊当上皇帝后,建立了历的唐朝,他成了大唐盛的第一个皇帝,他爱民如子,强兵护国,全心全力的治理国家,天下太平,百姓们无不拥戴。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想到后果。杨广的行为必然会导致隋朝的灭亡,唐朝国强民富正是因为有一个爱民如子的朝庭,百姓们安居乐业。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这本书把我带入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历史回顾中,受益非浅!珍惜当下的幸福生活!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9

一天中午,我把作业写完了。百无聊赖地我随手打开了妈妈的手机,发现手机上多了一个软件——喜马拉雅FM。出于好奇,我打开了它。

经过一番研究,我了解到这是一个听书软件。里面推荐的一本书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本书的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好奇怪呀!是小朋友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口袋,还是有一个袖珍小巧爸爸?我立刻点开它听起来,听了一段后,了解到这是个童话故事。

故事主要讲的是,小男孩杨歌的妈妈经常骂爸爸,于是杨歌的爸爸慢慢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能装在杨歌的口袋里。但是爸爸的头脑却变成了天才,于是,之后便发生了一系列天方夜谭般的故事。

杨歌的爸爸很聪明,经常有各种神奇的发明。杨歌的爸爸发明了摇钱树。这棵摇钱树会认人,贪心的人摇下的钱会变成炸弹、眼镜蛇、吸血蝙蝠等可怕的东西,只有需要钱的帮助的人,才能得到摇钱树上的钱。

此外,杨歌的爸爸还发明了颠倒沙漏,不仅能够让人的性格相貌等完全改变,也能将饭菜的味道改变,使得白菜豆腐吃出鸡腿鱼肉的味道,这样,坏人能变成好人,白菜豆腐变成美味佳肴……这样的故事,真是让人脑洞大开,简直让人赞叹不已。

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这本书,每天都要见缝插针地抽时间听一听。一次我正听得入迷,爸爸插了一句话:“这种做白日梦的故事好听吗?”

我白了他一眼,儿童的世界你真的懂吗?爸爸看到的是天马行空,是黄粱美梦,在我看来,却是妙趣横生,想象奇特的童话。

我非常喜欢这个坚强、乐观、善良、勇敢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还会继续听这本书,它给我平淡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它也让我学到了很多道理。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0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其中一本红瓦黑瓦,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感触很深。这本小说是以麻油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整本书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红瓦黑瓦这本书主要内容讲了:在麻油地小镇后面的一片田野上,有着三幢红瓦房和三幢黑瓦房,红瓦房为初中部,黑瓦房为高中部。主人公林冰被父亲送进了麻油地中学,从此在红瓦房的生活开始了。林冰、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几个少男,陶卉、丁玫、夏莲香几个少女在红瓦房的坎坷生活开始了。

在一个宿舍里,几个少男遇到了同一个敌人——乔桉。因为床铺,他们成为了敌人,乔桉换了一个宿舍。但在日后的日子里,几个少男被乔桉受尽折磨,因为乔桉是班主任昭其平指定了的本班负责人,乔桉想当班长,可在竞选班长失败后,乔桉更仇恨马水清和林冰了。在学校的秋忙假里,林冰和马水清一起回到马水清的家,马水清家的院子里有两棵柿子树,那是马水清的母亲种下的。回校那天,马水清的爷爷在河边望着他们俩远去。过了一段日子,由邵其平带队有十几个人,开始了大串联。在大串联中,林冰和陶卉和队伍走散了。林冰一直喜欢着陶卉,所以林冰和陶卉说话时总会脸红。过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队伍,走进队伍,林冰发现丁玫不见了,原来她是跟着王维一去北京了,马水清喜欢丁玫,所以马水清不吭声,过了半个月,大串联结束了。夏莲香喜欢蓝花,她还喜欢杨文富,这一点让人不太想得通。刘汉林喜欢夏莲香,所以他很在意夏莲香与杨文富的关系。可经过乔桉一批判杨文富的日记后的一大串事情,夏莲香就开始慢慢讨厌杨文富了。后来,林冰当了文艺宣传队的乐队队长,文艺宣传队中也有陶卉。但在这时候,赵一亮深深地映进林冰的记忆墙上。林冰再一次来到吴庄,那时,柿子树正挂着一树青果。舒敏,一位小学教师,搬到了马水清家的西厢房。离走出红瓦房的时间不多了,是否能上黑瓦房,这还是一个谜。很快,他们毕业了。在过了一个月后,录取名单已张榜在麻油地中学办公室外面的大墙上。在红榜上没有找到林冰的名字,也没有刘汉林的名字,他们俩垂头丧气的。后来,有人通知林冰去上高中,那人说:“杜长明下台了,汤庄的那个汤文哺夺了权,将录取的名单重新审核了一遍,刷下去几个,又补上来几个。”邵其平去教初中部,新来了个艾雯。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林冰和乔桉展开了坟场血战之后,林冰对陶卉似乎变得不太注意了。红瓦黑瓦这本书快结束了。最后就是:马水清的爷爷奶奶都过世了,马水清决定去当兵。

这一本红瓦黑瓦给我的启示是: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坎坷的地方,有感情、友谊、亲情都伴随着我们人生的成长历程,我应该克服坎坷的地方,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旅程。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1

《战风车》讲述了堂吉诃德将风车认作巨人,并与它们战斗,最后被刮倒在地的故事。塑造出它集合的脱离现实、沉迷与幻想、敢于冒险的可悲、可叹、可笑又可敬的形象。

从堂吉诃德的话语中,表现了他有多么可笑“你们这些没胆量的下流东西!不要跑!来跟你们厮杀的只是单枪匹马的战士!”

现在,很多人沉迷于网络,他们用自己的零花钱在网吧上网,玩打打杀杀的游戏,不但浪费了时间,还让学习退步。

近似荒诞的堂吉诃德的形象告诉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中,不能沉迷于幻想,脱离实际,而要从实际出发,才不至于贻笑大方。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2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让我体会到了鲁迅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对于幼年的鲁迅来说,除了逢年过节,也就数迎神赛会才能给他带来快乐与期盼。

在文中,鲁迅先生用了很多笔墨来描述赛会,让我体会到了五猖会等诸如此类的节目对鲁迅非同寻常的意义,以及鲁迅当时兴奋与渴望看五猖会的心情。让我与你相最深刻的是鲁迅父亲的一句“给我背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的话。让我感受到了鲁迅被留下背书的无可奈何以及失落与不甘。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鲁迅父亲对鲁迅教育态度的强硬,缺乏人性化,说明了当时封建教育的死板压抑。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3

读完《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所感染了。

这本书把人物描绘的淋漓尽致。如:杨子荣,高波。杨子荣同志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大智大勇都是靠自己的顽强的拼搏精神努力得来的,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生活中,人人做事都要有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我坐在下面看着人家在上面表演都很勇敢,不害怕无论是怎么样的做动作,都没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轮到我了,我站在台上给自己加油打气心想不要害怕,要勇敢的面对,要知道胜利是属于勇敢的人的。

我站在台上绘声绘色的讲着,看到老师非常的高兴,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讲完了主持人说的我的得分结果:9·443是第六名。老师对我说:“我自爱下面为你紧张。可你去表现的非常的棒。我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林海雪原》这一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仅要有勇气,还要灵活的使用头脑。不能一定的硬斗,也许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被弄得复杂起来。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4

知道她,读她,了解她,就是因为一首诗 《你是人间四月天》。我这才有幸知晓一个旷世美丽、才华绝代,又可称为“先生”的女人,林徽因。她的自尊与自强也时时令我震撼。

耶鲁、宾夕法尼亚大学,这些现今想都不敢想的梦想之地,却是那时她的乐园。说她自强便是因为她作为一个女人,依然选择前往这些最高学府求学。那是多么强烈的求知欲啊,读来令人感叹:由于宾大建筑系不收女生,于是她进入了美术系。在对北京亲友的“狂念”与“渴想”中,她完成了“对线与形有个性的把握”。说这令人震撼,就是因为她在学习美术中又对建筑有了深刻研究,自己的梦想是自己的,她从没放弃过她梦想的事业,这就是她的自强。而这她这一段的生活,叫做“宾大的钟声”。钟声掩映着梦想,缓缓前行。

后来,她进入了“生命的夏季”,可此时的中国已是遍地烽火。林徽因与梁思成正在探寻中国古建筑的奥秘。最令人难忘的是山西的佛光寺的探索,林徽因研究建筑的热情令人震撼。“在那崎岖不平的小道上行走,一边是绝壁,一边是深崖。”连毛驴都不敢走的路,他们都敢走,到了那佛光寺,“矗立在高坡上的光影”令他们兴奋得直叫“我佛慈悲”。那坚固而简洁的顶部,令他们有如获至宝的惊喜,而也令我有一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的感悟。

且不说后来她流亡岁月中表现出的自强,她在写诗中独特而寂静的美,单是她在病中的时光,就令人唏嘘不已。

她病了,每个早上都要咳一大阵子才能见人,但是,当她的学生来了,她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咳嗽的。她是那么有自尊心,连珠炮似的一段话说下来,似乎浑然不知自己的咳喘。她仿佛在透支自己残余的生命,在人前那么充满生命与活力,像没事人一样。她用生命,构建自己的自尊,于是,在人们心中,她永远是最有风度,最美的女人。

她就像那万古人间四月天,为我们留下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一段段佳话。还留下了,她的 自尊与自强对多年后的我,深刻的震撼。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5

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6

书是教会我们做人的良师益友,是给予我们知识的无形老师,是陶冶我们性情的神奇之药,是引领我们走向知识殿堂的金色钥匙。《东周列国志》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东周列国志》记述了从西周宣王时期,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五百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烽火岁月,刀光剑影,群雄纷争,充满着危机四伏的味道。书中一个个小故事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如《千金买笑》《退避三舍》《完璧归赵》《纸上谈兵》等。孙膑围魏救赵,告诉我们要有时不能硬拼,而要攻其要害;越王勾践杀文种告诉我们"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退避三舍告诉我们要一言九鼎,一诺千金;楚王断带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凡事要宽容大度。

春秋五霸、战国七雄。齐桓公以管仲为相,不计前嫌,知人善任;宋襄公仁义待人,一言九鼎;晋文公恪守承诺,终成霸王;秦穆公胸怀宽广,以礼待人;楚庄公改过自新,问鼎中原;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这些君主们个性鲜明。可以说,正是靠着他们的优点才称了霸。要当一个成功的人,就必须具备仁义、宽容、自省、任用贤能的智慧。

任贤图志,可以兴国安邦;而疏贤失政,则可以亡国亡身。卫懿公因好鹤而亡国;吴王夫差,虽然早期发奋图强,但后来宠信佞臣伯嚭,赐死贤臣伍子胥,以致国灭。既要在王者身上看到他们的优点,也要在败者身上看到缺点,吸取教训,这样才能使自己扬长避短。

《东周列国志》真不愧为一本华夏经典!它教会了我应以史为鉴,从前人身上看到教训,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也教会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8

从长假前开始,尽量与每天读一遍《金刚经》,我把这个事情分享给一些家人和朋友,认同的感觉现在开始注重自我修养提高,不认同的觉得开始有些迷信了。然而从本心来说,我每天读金刚经只是为了能够达到一种大的心量的境界,也就是不因为一些小的事情,而烦心。工作生活的很多事情,事情发生的时候可能会觉得很大,但是等到真的回过头了想想,却发觉其实有些太过于执迷这些细节的东西。

譬如一件事情没做好,常会去寻找原因而怪罪,然而其实从长期来看,这样的方法并没有带来什么好的结果,往往打击了参与者的积极性,或者让这个人越来越与你产生距离。当然我觉得也不是说就让很多事情敷衍过去。很多事情,就是如此的难解释,仿佛非A即B,但是我相信真正睿智的人,是能明白其中的无限可能性。而我感觉学习佛教的东西,可能让我超越这种非A即B的狭隘思维,找寻到更大的可能性。

佛经真的是一些及其玄妙的经典,对我来说它的玄妙在于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理解,而且无穷尽也。所以我突然想在每日读诵经典后,写一些小感。以记录自己的领悟,与人分享讨论,或许也有很多不太对的地方,以欢迎见者指出。

今日领悟:看待人事,从自己的心出发

我们常常向外去寻求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希望改变某人,或者希望事情按照你想的方式发生。然而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或者是无法改变和控制的。所以最终我们选择了怪罪,生气,沮丧等等情绪。把这些化为一种负能量,让周围围着一圈低气压的磁场,让各种人、事控制在自己认为的一个安全范围内,然而最终发觉圈住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甚至是自己的前途,命运。

所以时常从内心出发来,净化自己的心灵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大家常说“心有多大,事业也就能有多大”,这以为这其中不仅是指要有远大的抱负,更重要的是一份无量的包容心。而这种包容心能够让你排除万难,成就你的事业和理想。

然而这份内心的大扫除怎么做?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像佛教很多法师说佛教终究是要教大家“看得破,放得下”。然而真正能做到“看得破,放得下”的能有几人。然而这些看得破放得下,依靠外部的力量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每天要花时间做内心的大扫除,去看破和放下。那是要看破放下什么呢?是所有的念头做到心无挂碍。保持这样的状态,生活才是真正的美好与快乐。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19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是可笑的,滑稽的,有趣的;它是一个薄薄的书,展现的是一个漫长而又奇幻的下午,有一个小女孩掉进了一个神奇的洞穴,进入了一个天马行空的奇异事界;这也是一本童话书似乎即使在最普通的书,在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是能说,有自己的思想,而任何一个童话故事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和有趣。那里的人们说不出话来,爱丽丝吃或喝的水可以变成小的小蛋糕和大蘑菇。纸,幻想,冒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给我们带来了幻想,冒险,这使我们一起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与爱丽丝。

爱丽丝的仙境是一个女孩的成长。成长的过程值得我们学习。爱丽丝充满了好奇,为了自己的“噩梦”的梦象,兔子坚定追求冒险的开始;爱丽丝强,掉进洞里,她没有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如此绝望的哭泣,而是积极寻找出路;爱丽丝是慷慨的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的人和事奇怪和不胆小谨慎;爱丽丝是机智的,为了拯救疯狂的疯帽子先生,潜入红皇后的宫殿和红皇后凶猛的骑士斗智斗勇;爱丽丝是正义,为地下世界的和平,加入白皇后阵营;爱丽丝是勇敢的,在红皇后的邪恶怪兽龙,她没有选择逃避面对,而是勇敢的面对;爱丽丝自信面对强大的敌人和困难,相信自己,激发自己的潜能,战胜怪兽龙。

刘易斯的小女儿爱丽丝总是笑得像阳光一样灿烂。每个人都从她的微笑诠释不同的灵魂,正如作者所说,对孩子,甚至对成年人来说,一段神奇的旅程是宝贵的。

爱丽丝的故事结束了,她终于醒了。她仍在树下,立即去喝茶。虽然爱丽丝从梦境里醒了,这个充满着奇异的世界里清醒过来了。但我在清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睡着了。我希望我能以爱丽丝的脚步来到仙境,哦不,不一定是仙境,只要它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人只能适应只有孩子才能做的地方。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我收集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礼物,属于一个孩子的纯真。

我不能说我和爱丽丝一样无所畏惧,但我会尽力去做,然后回到小女孩身边。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0

我看过一本书,名字叫《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里的故事夸张而充满想象,不得不使你折服。

不信?那你听我讲一个书中的故事吧!“在俄罗斯大森林里,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些野兽,往往被他们的油亮发光的毛皮所诱惑,我曾遇到过一只玄狐,它雪白油亮的毛茸茸的长毛,简直让人眼晕!我不忍举起手中的猎枪,可是,在漂亮的毛皮上大个洞,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就把钉子代替子弹。我迅速把钉子装进枪膛,小心地接近玄狐,‘砰’,把玄狐的尾巴钉在了树上,玄狐竟从皮里窜了出来,光溜溜地落荒而逃。就这样,我凭着智慧得到了一只完整无缺的玄狐皮。”

这个故事好听吗?,风趣吗?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好听的故事,如《头尾分家的马》,《被冻在号角里的声音》,《里子翻在外的狼》……

《吹牛大王历险记》里的故事大多离奇和荒诞,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但这种夸张的故事中却体现出一种对智慧、勇敢的崇尚,在所有故事中,主人公正是凭接他的聪明才智、勇敢和冷静,或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的收获,或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的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奇功。如在一次打猎过程中,他巧妙地把野猪钉在树上;一次凭借自己眼中擦出的火星点燃猎枪收获许多鸭子;一次为了取回自己的斧头,顺着藤条爬上了月亮。

主人公通过讲述自己这些夸张离奇的故事,似乎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避免不了遇到各种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善于运用我们的大脑,发挥我们的智慧,勇敢、机智而冷静地来处理事情,一切艰险和困难也就变的容易了许多。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无论是它的书名,还是它的内容,都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中有一个叫蕾克的男生,这个名字好像就在预示着他将会有一窝的小姑娘。果不其然,他先先后后都得到了四个女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四个小姑娘都特别喜欢她们的爸爸。但是,爸爸有的时候固执起来,也像是一块大石头啊:他知道,这四个小姑娘并不是属于他的,于是,把她们一个一个地送走,连最后留下来的饭团,也因为生病,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大肚子爸爸。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许久。开始读时,我真的很羡慕那四个小姑娘,她们的大肚子爸爸多好玩啊!可是,看到后面,看到大肚子爸爸那严厉的一面,我恍然大悟:其实,大肚子爸爸和我的爸爸是一样的啊!他们的爱,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溺爱,是严厉的爱!一件事,如果我做对了,爸爸会奖励我,也会鼓励我;如果我做错了,爸爸会批评我,但不会惩罚我,而是告诉我怎样把这件事做对。这样的爱,虽然有的时候会让我不服气,甚至哭闹,可这样的确是正确的,不是吗?

想想看,如果自己的父母天天把自己视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反而好心办坏事:长大后,每个人都靠着自己坚强、不服输的性格走向成功之路;而那些从小被父母宠爱的人,只能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默默无闻,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

现在,听听父母的教诲,能使你一生受益的。记住,不管是对还是错,父母永远都是为我们好的,即使他们受到伤害,也会好好地保护你。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2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3

今天,何老师为我们讲了《登上地球之巅》这篇课文——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欣赏的人刘连满,因为他不仅有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他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极度缺氧的“死亡地带”,刘连满深知生存希望渺茫,但他渴望活下去,活着就是幸福,就是胜利,就是一切,可是,在这一时刻,他竟选择把氧气留给队友,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他的眼里,战友的安全胜于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可以不顾,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登上珠峰,但他的名字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活着,就是要做这样的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可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将国家与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国家该有多强盛,我们的民族该有多团结!

还记得,上学期的趣味运动会,我们班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努力,面对成功,我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面对失败,我们一起哭泣。拔河比赛时,大家一个个绷紧了脸,鼓足了劲,随着哨子声的响起,呐喊助威的声音也响起了,尽管我并没有参加拔河比赛,但是我的心与同学们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我盯着绳子,当绳子被对方拖走时,我有股想上场的冲动;当绳子被我们顺利拉过来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留下了激动的眼泪……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年级段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与我们同学之间团结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4

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飞进了排水管里,塔克和亨利看见这只鸟突然飞进来,可吓坏了,可是这只鸟对塔克说:“请问你们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吗?”“哦,我是。”塔克和亨利一同说道“我是知更鸟约翰,是柴斯特让我来找你的!”“柴斯特,哦,你还认识蟋蟀柴斯特!”塔克几乎要惊叫起来“当然,我和多若西都认识它好几年了,哦,多若西是我太太,不过,现在大草原面临着被踏平的危险,柴斯特说你可能有办法,就让我来请你,我们走吧!”约翰说“哦不,我不走,我走了,我的这些宝物就会被对面的那些老鼠偷走,瞧,我的珍珠,我的纽扣,还有我一生的积蓄,都还会被那些黑心的老鼠偷走的,约翰!”可是亨利却把塔克所有的“胜利的果实”塞进了一个隐蔽的洞里。“不行不行,不安全!”塔克说“好了好了,我在附近弄上一些猫味,保证那些老鼠闻了就跑!”亨利说,塔克终于放心,它们出发了。

原来,约翰所说的踏平是人类要把柴斯特居住的草原铲平,盖上新的公寓,草原一旦被铲平,柴斯特等动物就会无家可归,所以柴斯特就把见过世面的塔克和亨利叫来保护草原了,在拯救草原的过程中,它们经历了许多事:遭遇到了洪水、亨利变成了家猫……但是它们没有放弃,最后,它们把大草原打扮成了约瑟夫·哈里(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父亲)的遗址,震惊了当地的市政府,同时也安全的保护住了大草原,塔克把柴斯特居住的大草原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因为是塔克想出办法来的,才拯救了草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假如柴斯特和亨利还有塔克,它们不坚持保护大草原,大草原早就成为了人们的公寓,就像我们人一样,不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一个读过《塔克的郊外》的亚马逊网站读者曾经评论过:塔克在这本书里成为了主角,我不能想象,这本书里要是缺了这聪明绝顶、能言善辩的塔克老鼠会怎样。怎么样?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5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读。

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善良、极具同情心的可爱小姑娘,她强烈的好奇心使她开始了奇幻之旅:她掉进兔子洞后就被兔子当成了奴仆,兔子叫她拿东西,她拿完东西看见一瓶药水,就往嘴里倒,结果她变大了;兔子看见房子里有怪东西,就往房里投石子,爱丽丝看见石子变成小蛋糕了,就吃了一块,她变小了就冲出屋子逃跑了;她又来到王后的槌球场,王后请她玩球,她们打球的方式可真怪:棒子是红鹤,球是刺猬,爱丽丝的红鹤跑了,她去追红鹤,红鹤追回来了,可刺猬又跑了!就这样球场乱了套,王后气得每隔一分钟就喊:“砍掉她的头!砍掉他的头!”结果球场上所有当门洞的士兵都跑去砍人头啦,王后就没有办法玩槌球了,最后当许多纸牌飘在她身上,她醒了,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非常喜欢爱丽丝,因为她很勇敢,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会命令自己不许哭,在孤独的时候会安慰自己。我也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写故事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的丰富,真令人惊叹!我也想插上想象的翅膀,在童话世界里尽情地遨游!我希望我们的现实生活能有一些这样的奇遇就好了,那会让我们的童年更加多彩,生活也变得更加有意义啦!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6

偷影子的人是我一直想读的书,我看过一些人对它的评价。我当时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它是治愈全美国的心灵小说。的确,当我读完这本书,温暖却不乏深刻,你会慢慢回忆,回想里面的情节,久久不能忘怀。

在书中我以一个21岁年轻人的思考,感触有领悟到这些。我觉得像经典的书目,不同的年龄段品读起来势必有不同的感受。毕竟我现在的生活阅历和对这个世界的观点都有待提高,到时候必定有更深的感悟,但现在的青春我依旧珍惜、依旧依恋。在青春的这段日子里,我要让自己更加努力,更加勇敢去接触更多的事情。

下面谈谈我在书里面感受到的东西。

第一,就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父母的离异、父母的为人处事、对孩子的关心程度都深深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书里面的主人公我因为爸爸出轨,离开我和妈妈,让我一度觉得我是不是不够优秀所以爸爸不喜欢我,不仅仅我有这种感受,同样倍受爸爸关注、被爸爸期冀了太大希望的苏菲也如此。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我妈妈和我说的那番心里话,这是一位单亲妈妈内心的独白。“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原谅他,也许太久了。这让我当初脱口而出了一些让我后悔的话,但那都是因为我还爱着他。我从未停止爱你爸爸。当爱恨交织时,人会做出可怕...

偷影子的人是我一直想读的书,我看过一些人对它的评价。我当时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它是治愈全美国的心灵小说。的确,当我读完这本书,温暖却不乏深刻,你会慢慢回忆,回想里面的情节,久久不能忘怀。

在书中我以一个21岁年轻人的思考,感触有领悟到这些。我觉得像经典的书目,不同的年龄段品读起来势必有不同的感受。毕竟我现在的生活阅历和对这个世界的观点都有待提高,到时候必定有更深的感悟,但现在的青春我依旧珍惜、依旧依恋。在青春的这段日子里,我要让自己更加努力,更加勇敢去接触更多的事情。

下面谈谈我在书里面感受到的东西。

第一,就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父母的离异、父母的为人处事、对孩子的关心程度都深深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书里面的主人公我因为爸爸出轨,离开我和妈妈,让我一度觉得我是不是不够优秀所以爸爸不喜欢我,不仅仅我有这种感受,同样倍受爸爸关注、被爸爸期冀了太大希望的苏菲也如此。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我妈妈和我说的那番心里话,这是一位单亲妈妈内心的独白。“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原谅他,也许太久了。这让我当初脱口而出了一些让我后悔的话,但那都是因为我还爱着他。我从未停止爱你爸爸。当爱恨交织时,人会做出可怕的事情,一些过后会悔恨不已的事情。我最不能忍受的不是他离开了我,我最终接受我得为此负上部分责任。但让我最绝望的,是想到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会过的幸福。我如此憎恨你爸爸,是因为我爱他如此之深。如果我现在再遇到他,我会谢谢他送给我世上最宝贵的礼物,那就是你。”感动中...

妈妈的从医生涯里,给我很多建议以及对我工作的理解,包括里面妈妈对我无微不至默默无闻的爱。这种时间最伟大的爱不仅表现在妈妈身上,吕克的爸爸身上也有体现。吕克爸爸知道吕克的梦想的时候,在权衡之后决定宁可关掉面包店也要让吕克出去。有些父爱无言却表现的如此激烈,在书中吕克爸爸严厉的话语中浓浓的父爱让人感到无尽的温暖。“在发动车子前,他向我宣告:“你要是发现你当医生跟当面包师傅一样蹩脚,那就回家来...”

第二,也就是克蕾儿与我的感情,我和克蕾儿在海边相识,他们两个赤诚相见,我和克蕾儿分享了我能看透影子的秘密。我们约定好以后每年夏天都会来这里,之后我14年没有去过那个海滩,14年的时光并未冲淡这份纯粹的感情。当我重回这个海滩,我的思绪很快被带回了那段时光,用尽一切方法找回那段回忆,不管是克蕾儿留给我的文字,还是那只风筝和她那温暖的微笑。我后来不顾一切的会海边寻找克蕾儿的消息,克蕾儿现在的情况让我又惊又喜,但我在剧院看到她和另一个男孩的时候心都碎了,但结果很温暖。

第三,说说苏菲吧,她的那句“我只是你生活中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爱一个不爱你的人的确很痛苦。但是,不爱就是不爱,我对于自己的做法后来有做过反思,就是啊,既然不爱,那就不要耍暧昧,伤人伤己。人要学会对自己负责,不是吗?还好就像有人说过:幸福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苏菲后来和吕克在一起了。充分验证了这一句话。

第四,我还想谈谈伊凡,我的大朋友。对于他和我,我理解到的是朋友没有年龄之分。

以下是我对书中一些话语的摘抄,以及我的反馈

1. 你不能这样干涉别人的人生,就算是为了对方好。这是他的人生,而只有他一个人能决定他的人生。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你没有必要医治好在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

2. 一段美丽的邂逅,有时是时间的问题,两个人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方。

3. 能看穿对方跟你说违心话,这才是朋友,不是吗?

4. 爸爸说,人要学会克服恐惧、面对现实,才会成长,我正试着这么做。

5. 你要是想赢,就要改变心态。胜负尚未分明,想有胜算,就要有胜利者的意志。

6. 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

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篇27

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书之后,我发现我充满了自信心。

书中的那个主人公高小瑜,她当一日班长的时侯丑态百出,为此,她的妈妈送她去了勇气训练营。在勇气训练营中,小瑜结识了好多朋友,还在礼仪这个训练项目中获得了老师的表扬,她还很乐于助人。高小瑜从开始害怕训练营,到最后喜欢上了训练营……

看着看着,我发现书中的高小瑜和我很相似。上次暑假,学记团组织了一次夏令营,我报了一个上海夏令营,后来我问了一下其他同学,发现没有人跟我同一批参加上海夏令营。于是,我开始担心了起来,没有朋友陪伴是不是会很孤单?坐在大巴上没人聊天会不会很无聊?后来参加了夏令营,我的担心马上转为了放心,因为我又认识了10多个朋友,我们都聊得很开心。

文中的高小瑜自信心从刚开始的8信心,最后变成了98信心。她的坚强很让我敬佩:被同学骂不哭,而是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大山中迷路了,小伙伴珍珍的脚也瘸了,但她仍是不放齐地扶着珍珍寻找生命的希望……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失败了要学会给自己鼓励,不能在没尝试的情况下就说放齐。

自信心是一天一天积累起来的,也许别人的一句话就会让你的自信心变少了许多,但是这时你就要对自己说,我很棒,我能行!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有些时侯,也许当你对自己没抱有太大希望去做一件事的时侯会很失败。

我喜欢《原来我这么棒》!自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