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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9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9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这是一个与历史的残酷性进行较量的故事,较量究竟是谁的生命更长久的故事。这更是一个写爱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从葡萄以童养媳身份掩护公爹尽孝与作为寡妇以强烈情欲与不同男人偷欢之间的落差展开,写出了人性的灿烂,体现了民间大地的真正能量和本原。

这是四O——八O年代流传在中原农村的一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时间的流逝是通过门缝外的腿体现出来的。在那个天灾人祸的年代,葡萄常常是跪在地上,眼睛挤住门缝,透过门缝看世界。看到了什么呢?门缝外满是人腿,全打着布绑腿。也有穿马靴的。枪声也时而发生,一拔人把另一拔人打跑了,再过两天,又一拔人打回来,成了占领军。葡萄从门缝看出去,都是同样的人腿,不过是布绑腿不一样罢了。有时是灰色,有时是黄色,有时不灰不黄,和这里的泥土一个色。

而在这“捉迷藏”的几十年里,葡萄仿佛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个社会的。她最常说的就是:“真正愁人的事是没有的。躲一步是一步,这里什么事都发生过:兵荒、粮荒、虫荒、人荒,躲一躲就躲过去了。这就是葡萄,一个好赖都能活着的女人。

书中两个地方很让我感动。一处是葡萄把二大送下红薯窖的第一天:那天他两个直打虚的脚踩在窖子壁上掏出的脚蹬上觉得一阵子万念俱灰,他抬起头,见葡萄脸通红,两手紧抓住系在他腰上的绳子,绷紧嘴唇说:”爹,脚可踩实!“他不忍心说什么了。下到窖底,他喘一阵说:”让我利索走了不挺美?“他听见她在地窖上边愣住了。他从那愣怔中听出她的伤心来,爹这么不领情。

另一处是葡萄怀了二伯的孩子,可因为是他请求枪毙咱爹的,葡萄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可二大看出了葡萄的身孕。有几次,他吃着饭,听葡萄扯麻线扯得气息长了,深了,马上要睡着了,他想说:孩子,你就和我闰女一样,啥事不能让你爹给你分担分担呢?不然你啥也不懂,活着老难呀!你连身孕闹瞌睡也不知道哩。

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无非只有一个字”爱“。在这片饱受折腾的土地上,在这段沉重的历史中,他们爱的深沉。在那样难熬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美好的事物,人是撑不过来的。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一部外国名著《飘》,想起另一个美好的人儿,郝思嘉,同样经历着战火与乱世,同样是男人眼里的尤物,不同的是《飘》里面还有一个能撑起一片天空的男人—白瑞德,而我们的葡萄绝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坚忍的活着。而她们的爱是相同的,爱她们的土地,爱她们的家,爱她们的家人,虽然有时候为了保卫自己所认定的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会不择手段,但那些在爱的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葡萄,强大而嚣张,坚忍而娇媚,浑然不分的仁爱与包容一切的宽厚使其超越了人世间一切利害之争。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合上了散发着悲伤的气息与泪水的《包法利夫人》。美丽、多情的少妇爱玛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在不甘平庸的享乐中,在无比的绝望中,在万般的悔恨中,痛苦地挣扎着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耶和华的天堂里,又多了一只温顺的羔羊。

在入春以来的阅读、写作中,我之所以从痴迷的诗歌意象、意境中走出,步入充满爱恨情仇和生命传奇故事、情节、人物中,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要放下无边的虚无和幻想,重新捡拾起生活的真实,体验日子里的美好及快乐。因为我相信谢有顺那句话,小说就是对生活场景的还原和复制。因为我所崇拜的王小波说,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听故事讲故事的小老头。

当每一个生命,每一个饮食男女,从呱呱坠地来到尘世那一刻,两只光亮,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对人间充满了好奇和惊讶,力图把空无一物的肚皮,填饱塞满;力图在一张白纸似的脑袋上,描绘出最为精彩的图画;人生不过百年,欲望却无边,人们总是企图赶走内心的无知、浅薄、直白,让自己变得强大、渊博、威猛起来。美丽多情、衣食无忧的包法利夫人爱玛也不过是凡人一个,享乐主义在她的身上显露无遗,她的堕落她的死亡与她那不安于现状的心密不可分。她是一朵鲜艳、诱惑的虞美人,悲哀的命运在前方等待着。

爱玛出生在富裕的庄园,自由受到修道院的教育,幽闭的生活一旦被打开,浪漫的情调就会像塞纳河水奔腾不止。

分析包法利夫人堕落的原因,我这个行政管理系毕业的学生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验证一下。试想我们每一个人在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有用人的漫长过程中,不外乎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等等这些基本生理需求的追求,与此同时,在满足基本的生理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读书、学习、交流等等。加之人是能够思考高级动物,在加上出身、血型、性格、生长环境、教育程度的存在,角色体现、角色互动,为自身的社会化丰富了许多,譬如是在当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地球村,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遍地是低头蚁族,扣扣聊、微信聊、公众号、头条玩、抖音玩、火山小视频等手机娱乐至死的时代,传统的纸质媒体、读物交流、学习,已经退居到幽暗偏僻的角落,自己却如一位民国社会的蓝袍先生,独坐斗室,耐得住万般的寂寞与孤独,嚼菜根、啃“砖头”,苦辣酸甜、悲欢咸淡,自我感知。宋朝皇帝说: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入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回过头来再谈谈包法利夫人,这位可悲的美少妇的命运。爱玛生长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贝尔托,父亲鲁俄老爹是位庄园的主人,殷实的家庭为天真浪漫、美丽多情的女儿提供了衣食无忧、富于幻想的童年少年生活。

一次鲁俄庄主病了,于是身着飘逸蓝袍的爱玛姑娘有幸被年轻的乡医包法利邂逅。爱玛姑娘纤细的指甲,明亮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瀑布般的头发,红扑扑的脸蛋儿,给已婚的包法利留下了惊鸿一瞥。好事成巧,又过了没多久,包法利的第一位老婆,二手女人,四十多岁的寡妇爱洛伊丝在家被公婆气死了。年轻、漂亮、单纯的爱玛姑娘便在父亲鲁俄老爹的的极力撮合下(鲁俄老爹对包法利医生能够治好自己的病,非常感谢,对年轻的乡医十分看好、器重),成为了真正的包法利夫人(这是一桩标准包办的婚姻)。

婚后的爱玛应该是幸福,美满的,怎奈丈夫包法利是个老实本分、沉默寡言、不会哄自己女人的男人,他早出晚归不断出诊给患者治病,时间长了便冷落了家中的小美人。爱情需要不断保鲜,二婚男人包法利的欠缺让心比天高、爱慕虚荣、不甘平庸的妻子爱玛感到生活的孤独、乏味,整日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叫人见了十分心痛。为了满足妻子向往美好生活的欲望,包法利医生便离开居住的道斯特搬到了较为热闹繁华、热闹的永维镇。

以上这些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福楼拜进入了故事的发展、高潮部分的叙述。

包法利夫人在永维镇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先后认识了药店老板奥梅、布商件高利贷商勒乐、见习生莱昂、有钱的主儿罗多尔夫,就是这几位小镇上的头面人物彻底改变了爱玛的生活,莱昂是大学生风流倜傥、罗多尔夫是情场老手、猎艳专家,没有多久爱玛就背丈夫包法利先后与他们在自己的家庭后院频频幽会,几番外出私奔,爱玛风流成性、夜不归宿、淫欲、挥霍无度,商人勒乐有机可乘,主动上门送衣服、布料、胭脂、梳妆台、沙发、帷帐等等一切生活用品。最后爱玛手头亏空甚至卖了自己家的土地,勒乐的自私、奸诈、多谋,唯利是图,步步为爱玛设圈套,甚至让她把整个房产做了抵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罗多尔夫是个裙钗堆里的老抢手老司机,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家伙,最后摈弃了爱玛,莱昂是个外边斯文,内心虚伪懦弱的家伙,迫于自己的名声迫于家庭的阻扰,断然离开了爱玛,包法利夫人最终被他俩推上了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地步。

故事的高潮和结尾,爱玛面对上门的公证人,无奈之余只好重新求救于莱昂和罗多尔夫,一个避而不见,一个冷酷无情、见死不救,绝望之余的爱玛、包法利夫人跑到药店老板奥梅的储藏间,吞食了白色的粉末砒霜后,回到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悔恨之余,只有等待死亡。

尤其在对服毒后的包法利夫人爱玛最后死亡过程的描写中,作者细腻、真实的文笔深深触痛了阅读的神经,死亡是多么的可怕,多么地恐惧。譬如,书在第三百零一页写道:

她的胸脯立即开始急剧起伏,舌头完全伸到嘴外,眼珠子乱转。像两盏玻璃灯,渐渐变暗,最终熄灭。

朗朗晴天吆暖洋洋,

小妞儿相思心痒痒。

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

镰刀割麦哟忙又忙,

麦穗穗散落田垄上。

我的小兰哟弯下腰,

拾麦穗一个不漏掉。

“瞎子”爱玛叫道。

她笑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她似乎看见乞丐那张丑陋的脸,像一个吓人的怪物,扬起在永恒的黑暗中。

这天起哟起了大风,

她的短裙没了踪影!

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大家围拢过来,她已经咽了气。

这就是包法利夫人的死亡。一丝惋惜、哀伤袭上心头。我不得不佩服一代文学大师的绝妙文笔,场景、人物、民谣相互衬托,象征、寓意不言自明。

最为让人惋惜而感到惊讶的是作者福楼拜在处理故事的结尾时,让包法利医生遇到了自己的情敌、杀死自己可爱妻子的罗多尔夫,尴尬之余,懦弱的乡村医生没有与之搏命,为妻子复仇,而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不怨恨你!

错在命运!

一篇举世瞩目的文学作品就这样结束了,读者在看到爱玛堕落、死亡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位法国男人迟钝懦弱、委曲求全的性格。

读罢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我佩服居斯塔夫细腻的叙事语言天才,文笔流畅、简洁凝练、意境唯美富有诗意,环境烘托、故事情节、人物心理的描写刻画逼真到位,富有个性、人性,在纯自然纯客观主义基础上,福楼拜通过自己独特的叙述角度、叙事方法,伏笔、衔接等艺术技巧,无情地揭露了十九世纪的法国社会现状,批判了贵族、教会的冷漠、无情,是对法国社会真实生活的很好复制与再现,让读者在阅读中认知、辨明了爱情的本质、家庭的内涵,检验了善良与虚伪的人性,其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道德价值,历史、读者将会作出公正的评判。

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一门综合性的高超手艺,是一项十分艰辛、费神的脑力劳作,它涉及、检验着作者的学识、修养、生活积累和思想、艺术价值观,而福楼拜的这部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开启了新小说创作的先河,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司汤达(心理分析小说《红与黑》的作者)、乔伊斯(《尤利西斯》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的文学创作风格,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个人认为是至今为止写的最好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书是教会我们做人的良师益友,是给予我们知识的无形老师,是陶冶我们性情的神奇之药,是引领我们走向知识殿堂的金色钥匙。《东周列国志》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东周列国志》记述了从西周宣王时期,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五百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烽火岁月,刀光剑影,群雄纷争,充满着危机四伏的味道。书中一个个小故事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如《千金买笑》《退避三舍》《完璧归赵》《纸上谈兵》等。孙膑围魏救赵,告诉我们要有时不能硬拼,而要攻其要害;越王勾践杀文种告诉我们"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退避三舍告诉我们要一言九鼎,一诺千金;楚王断带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凡事要宽容大度。

春秋五霸、战国七雄。齐桓公以管仲为相,不计前嫌,知人善任;宋襄公仁义待人,一言九鼎;晋文公恪守承诺,终成霸王;秦穆公胸怀宽广,以礼待人;楚庄公改过自新,问鼎中原;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这些君主们个性鲜明。可以说,正是靠着他们的优点才称了霸。要当一个成功的人,就必须具备仁义、宽容、自省、任用贤能的智慧。

任贤图志,可以兴国安邦;而疏贤失政,则可以亡国亡身。卫懿公因好鹤而亡国;吴王夫差,虽然早期发奋图强,但后来宠信佞臣伯嚭,赐死贤臣伍子胥,以致国灭。既要在王者身上看到他们的优点,也要在败者身上看到缺点,吸取教训,这样才能使自己扬长避短。

《东周列国志》真不愧为一本华夏经典!它教会了我应以史为鉴,从前人身上看到教训,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也教会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 ,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简·爱是一个可伶的女孩儿,父母早逝,只能寄养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是最低贱的,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政府的偏见,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一位牧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不别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难,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再加上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学校里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顽强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身体不舒服发高烧不能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坚强地完成了100米弯道跑测试。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我也希望大家也读一读了《简·爱》,一起分享读书的快乐。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记得去年年底,经过一年的备考,终于考完了试,在之前许多个夜晚,都想过考完的瞬间,我应该感到无比的幸福,幸福感应该爆棚,毕竟付出了很多心血。然而考好的瞬间,我非常平静,也没有幸福的感觉,即使有也就那么短暂的一瞬,至今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当我看完了这本《幸福的方法》后,我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书中最核心的观点是:幸福和状态无关,幸福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感知力。

国外对很多残疾病人进行统计,当他们不幸致残以后,需要花费平均1年才能恢复到原先幸福的状态。与此同时,对于中大奖人群的统计,只要一个月就会回到之前的状态。可见幸福和状态无关。

我们心目中的幸福状态是如何呢?让你有许多钱,长的好看点,还需要有点地位,对了,还要健康,有自己的事业,哦对,还要有爱你的人。大家想想,我在说谁---张国荣,但是他却从楼上跳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丧失了感知幸福的能力,即使他拥有那么多我们认为幸福的要素。

我是80后,还记得小时候过年,很开心,一桌好吃的,春晚前去放鞭炮,看着电视吃着晚饭收着大红包,感觉那是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看看现在过年呢,吃着更丰盛的晚饭,已经懒的去放鞭炮了,春晚比之前好看多了,红包更是1秒到账,但是你问问自己,大年夜你幸福吗?大多数人都是走走形式,如果没有微信抢红包,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应该做啥。这是为什么呢?

《幸福的方法》读后感1500字.jpg

因为我们看的太多,吃的太好,生活太便利,我们渐渐丧失了幸福的感知力。

那么既然是能力,就应该像肌肉,可以锻炼吧。如何才能提升我们幸福的能力呢。

现在幸福/不幸福VS未来幸福/不幸福有四种组合

1、现在幸福->未来不幸福

及时行乐型:

典型的就是沉迷网络游戏,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是为了当下幸福,即使知道未来会不幸福,浪费时间也不管了(吸毒可能更加典型,只是太极端了)。还有些人赚着很少的钱,你和他说要学习,为了将来赚大钱,他却和你说,没事,现在开心最重要,以后再说。

这种类型的人注定不会幸福。

2、现在不幸福->未来不幸福

习得性无助型:

这种无助感是生活教会你的,可能之前你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其实你可以通过学习等方式摆脱,但你却主动放弃。很多女生闺蜜聊天到最后总会聊到男生,只有一个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为什么,可能之前遇到过,所以理所当然认为未来也不会改变。

这种类型的人注定不会幸福。而要幸福的方法就是放弃这种固定思维,改变自己。

3、现在不幸福->未来幸福

忍辱负重型:

绝大多数人是这个类型。典型的就是等我考上哈佛大学就好了。等我创业成功就幸福了。等我熬过这个坎就没问题了。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幸福,读后感.永远体会不到快乐。因为其幸福感全部来自外在,在达到目标之前完全是忍受痛苦。而当达到目标的瞬间,支撑你的理由消失了,你不但感觉不到幸福,反而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就像文章开头的我)。如果幸福感都来自外部,在过程中没有乐趣,那么也是注定不会幸福的。

4、现在幸福->未来幸福

失去让人珍惜,你现在拥有的足以让你幸福。有些人抱怨拥有的太少,你想想,你能走路,能吃饭,能呼吸是不是比很多人强了,能看到自己所拥有且不等到失去才去珍惜的人,才拥有真正的幸福感知力。不在乎事情大小,即使坐着读一两本书,只要你能去感知,活着当下(佛教叫做正念)你就足以能体会到幸福的感觉。

当然,人可以有欲望,也需要有欲望,但关键是不要被欲望所折磨。

比如一个朋友买了宝马,却说一点都不幸福。问他买了宝马怎么不幸福,他说我的目标是玛莎拉蒂。看到没有,你可以有更高的欲望并为之努力,但关键是当你拥有宝马的时候,你应该为你拥有的而感到幸福。

活在当下,享受当下。

最后用两种心态来做个总结

逆水型心态:

等我考好了就会开心,等我创业成功我就幸福了。目标实现前好比在水里憋气,充满了不开心。

郊游型心态:

小时候去春游,老师刚刚说了一句要去西郊公园,你就开心死了,这不还没去吗,对,那是你拥有郊游心态。然后呢,你开心的准备零食,准备玩具,想象当天的情形。到了那天和小朋友一起爬山,虽然很累,但是你整个郊游的过程都很开心。这就是我们推崇的感知幸福的心态。

我们应该拥有哪一种心态,不用我说了吧,记住,幸福是一种能力,不是一种状态,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取决你自己。人生苦短,好好锻炼自己,享受幸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兔子坡》。我刚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这是一个住满兔子的山坡吗?当我开始阅读后,才知道原来兔子坡不仅住着兔子一家,还有各种各样可爱风趣的小动物们。

故事开始了:兔子坡来了新居民,小动物们非常地兴奋,到处奔走相告。邻居搬来了,小动物们打探着、提防着怕受伤害,万幸地是邻居非常地友善,不仅不伤害他们,还救了田鼠威利和小兔子乔吉。可是他们之间也发生了误会和怀疑,最终解开误会,动物和人类和谐相处。整个故事穿插了许多精彩的小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乔吉跳过木桩小溪和阿纳达斯叔叔和小乔吉的对话。

小乔吉去接住在丹伯的叔叔,在去的途中,他遇到了凶猛的警犬,他勇敢地跳过了18英尺的木桩小溪,安然到达丹伯。这个可是从来没有人做到过,包括他的爸爸和阿纳达斯叔叔。小乔吉真是太棒了,遇到困难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这方面我觉得我不如小乔吉,在生活中我就不勇敢,不敢尝试,总是畏难,妈妈批评了我很多次,也没有进步,我要好好向乔吉学习。

终于接到了叔叔,小乔吉和叔叔回兔子坡的路上,叔叔一路上和小乔吉唠唠叨叨,讲了非常有趣的生存宝典。可是有一段对话,我却非常地难受,阿纳达斯叔叔讲:“穿着红衣服的士兵来了,坏时光来了。新居民来了,好时光来了。可是穿着蓝色衣服的士兵来了,坏时光又重现了。”有战争,不论是人类和动物,都无法过上安宁富足的生活,只有和平,大家才能安居乐业,过上好日子。所以,我们更需要和平,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我们也能在好的环境下学习成长。

《兔子坡》读完了,有快乐也有悲伤,我的心跟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这本书非常地吸引人,同学们可以去看看,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感触颇多!

月亮是梦想与信仰,六便士是安逸与舒坦,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而他的眼里却只有月亮。我为斯特里克兰欢呼!对于故事中主人公抛弃妻子的行为,我没有太多想法,甚至能宽容,但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却表示无限敬佩。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俗世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的震撼了我。

拉近点,我想起中国第一位女舰长韦晓慧,35岁前她是华为企业的一名高管,有非常优秀业绩,拿着可观的年薪,有着令大家都羡慕的社会地位。35岁后,她却弃笔从戎,成为一名军人。39岁时,更成为中国海军第一位女副舰长。我时常在想,当她抛弃原来优越生活,决定追寻梦想,成为一名军人时,她的内心要经历多少次博弈,有多少个久久不能入眠夜晚,多少次幻想自己人生道路选择的后果。她所受到的挑战与压力并不比斯特里克兰少。但是她做到了,前半生和后半生,她过了两种截然不同生活,以勇气和智慧,活出人生中的高度和宽度。

不知道,大家有感觉不?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业余爱好,孜孜不倦,从不懈怠,比工作更有趣!写作,做木工,剪纸,唱歌,或是游戏业余玩家,或是电影发烧友。曾几何时,这些业余爱好在我们还是孩童或者青少年时,是我们梦想和信仰。就如我,也曾想过成为一名舞蹈演员,但在生活道路上,我却离梦想越来越远。当我们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有了活口的工作,有了安逸与舒坦,我们便有了更多借口告诉自己,要甘于现状,要把过去幼稚想法好好的藏起来。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铁口,同一趟列车,同一个表情,同一种匆忙,我们生命就这样,被偷偷的撷取,静静的,甚至都忘记时间存在。皱纹悄悄爬到脸庞,我们从别人口中的孩子,变成孩子口中的阿姨甚至奶奶。我们的生命,真实的来过人间,但却从来没有感到过灿烂。我们还没有告诉世界,我来了!世界却让我离开了!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的心底产生了一丝勇气和希望。纵然,我们缺乏足够勇气做翻转,但至少在弯腰捡便士时,努力抬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